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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教发〔2011〕73号

筑教发〔2011〕73号
筑教发〔2011〕73号

筑教发〔2011〕73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贵大附中:

为全面贯彻《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精神,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学校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违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减负提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真宣传学习贯彻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坚决将“八个严控”、“八个制度”、“八个难题”工作落到实处

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就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具体意见,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方面提出了坚持“八个严控”,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提出了建立“八个制度”,在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八个突破”方面提出了破解“八个难题”,同时制定下发了《贵州省规范中小学办学奖惩办法》。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务必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黔教办基[2011]117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一)加强学习宣传。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长以多种形式认真学习85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阵地、业务学习、班(团)队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将85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教师、每一位家长和每一名学生。通过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减负提质”共识,同时争取家长、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减负提质”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贯彻实施意见的制定。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各中小学校要对照省、市、区(市、县)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负提质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减负提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抓好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1.切实推进学区化改革工作。各区(市、县)特别是四城区要切实按照全市推进学区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学区化改革,要在实行“五统一”的前提下,探索多种形式切实可行的学区化改革模式,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通过学区化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2.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创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当前全市“创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已进入关键的攻坚阶段,创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许多指标要求与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减负提质”是一致的,各学校要将“创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标要求和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有违规行为的必须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予以整改。

3.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全市各小学、初中新生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与入学有关联的考试和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新生入学坚持电脑随机分班,之后不得在教育过程中按照考试成绩升降再进行滚动式分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的网上招生时间,全市统一进行,任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所谓的“预录取”;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扩大招生范围,不得采取经济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

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高中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4.坚决杜绝违规补课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市教育局每年制定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集体补课和随意拖延、增加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大对《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筑教发[2009]97号)文件的执行力度,今后,凡违反筑教发[2010]97号文件的,一经查实,将加重处罚。

5.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按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中规定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即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小学每节课按40分钟,中学每节课按45分钟安排课时,开展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的必须有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报告、实施方案、研究内容、结题方式等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二、以高效课堂建设为抓好,努力提高教学有效性,实现“减负提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以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为中心,以高效课堂建设为抓手,以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养成和自主学习能力显著增强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为目的,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开展有效教学模式的实践和探索。

1.认真落实《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已经我局批准下发,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局长,各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教务主任、思教主任、班主任,全体教师要按照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切实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把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上来,努力提高教育质量。2.积极推进高效课堂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实现“减负提质”目标,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是核心,各区(市、县)教育局、教研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贵阳市中小学高效课堂基本标准》(试行)(附后),要围绕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课后延伸三个重点环节开展研讨并在具体教学实践中不断改革和完善。

3.制定“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推进方案。市教育局制定全市推进方案,并于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在南明区、花溪区、修文县开展试点工作,其它各区(市、县)在该时段内也要明确一批中小学开展试点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修订《贵阳市中小学高效课堂基本标准》,及时调整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适当时候我局将在全市全面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1.成立“规范办学,减负提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府督学、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规范办学,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在基教处,下设督查办公室在督导室,具体负责“减负提质”日常推进工作和督查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教育局局长、学校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局相关科室、学校教导处主任和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2.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创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当前全市“创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已进入关键的攻坚阶段,创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许多指标要求与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减负提质”是一致的,各学校要将“创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标要求和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有违规行为的必须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予以整改。

3.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全市各小学、初中新生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与入学有关联的考试和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新生入学坚持电脑随机分班,之后不得在教育过程中按照考试成绩升降再进行滚动式分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的网上招生时间,全市统一进行,任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所谓的“预录取”;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扩大招生范围,不得采取经济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高中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4.坚决杜绝违规补课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市教育局每年制定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集体补课和随意拖延、增加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大对《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筑教发[2009]97号)文件的执行力度,今后,凡违反筑教发[2010]97号文件的,一经查实,将加重处罚。

5.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按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中规定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即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小学每节课按40分钟,中学每节课按45分钟安排课时,开展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的必须有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报告、实施方案、研究内容、结题方式等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二、以高效课堂建设为抓好,努力提高教学有效性,实现“减负提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以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为中心,以高效课堂建设为抓手,以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养成和自主学习能力显著增强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为目的,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开展有效教学模式的实践和探索。

1.认真落实《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已经我局批准下发,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局长,各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教务主任、思教主任、班主任,全体教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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