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1]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1]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1]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1]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总则

(一)适用范围

对承接的所有项目凡进行工程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度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证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资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兑付的依据。各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

(二)劳务费支付程序

1、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浙江恒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

2、总师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浙江恒昇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

3、综合办负责审核《浙江恒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

5、综合办应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6、项目部每月月末向综合办报送劳务费支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支付情况。

7、民工工资支付时间定于每月3号—5号。

五、相关部门职责

(一)公司经营部负责对项目部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项目部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公司劳务费预留账户;负责劳务费预留账户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公司综合办负责对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

(五)公司综合办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建筑劳务、专业分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专业分包方满足公司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过程控制: 1、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 劳务、专业分包方必须与公司签定合同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主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或与主合同签定的背景严重不符时,需签定补充协议,由劳务、专业分包方对此提出书面意见,由项目部与其进行初步协商,将协商意见反馈公司预算部和总工办,三方会审后由项目部与劳务、专业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设计金额在5万以上需总经理参加)。 2、工程进度款的控制 (1)付款原则:“先紧后松”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同比提供税票原则。 (2)付款比例:采用“预借支”的形式,过程中借支不超过其实际完成产值的80%或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比例,留不小于20%尾款办理完工结算。 (3)付款条件:每月24日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双方的现场代表、负责人,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和每月24日前完成情况,对上月25日至次月24日之间的实际完成形象节点进行确认(详见附表1),以此作为双方计算月进度产值的依据;预算部计算完毕后通知分包方3日内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月进度依据。 (4)付款时间:公司财务部接到后在次月的15日~20日支付上月的月进度。 3、财务要求 各项目部每月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建设方批复的进度报表(无收入除外),同时每月30日前提供本月25日前与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办理月产值报表,及每月25日前项目部完成的本月产值的预估报表;各项目部提供给财务的报表必须与上报公司的资金计划报表一致。财务部门据此报表进行帐务处理。 三、结算办理:

奖金分配制度

XXX公司奖金分配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稳定企业发展留住优秀人才,积极鼓励员工敬业爱岗、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奖金分配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公司所有员工,非全勤的,按比例扣除。 3.奖金分配制度 3.1各项目点完成净利润后,将净利润的75%留给公司,25%作为奖金基数,用来奖励各级员工。所有员工不得享受职位叠加的奖金,若有职位兼任的,以奖金较高的职位发放。 3.2内外项目点奖金分配如下: 外项目点内项目点 营运总监3% 营运总监3% 行政总厨2% 行政总厨2% 公司后勤7% 公司后勤15% 区域经理4% 内区域经理3% 项目经理23% 夜班经理+项目督导2% 仓管8% 项目主管20% 厨师长18% 央厨师长4% 员工35% 央厨其他人员21% 服务员30% 合计100.00% 合计100.00%

3.2.1 营运总监:营运总监的奖金基数为内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 ;即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3%=0.75% . 营运总监有义务对各项目点的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抽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若所辖项目点内产生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事故和工伤),营运总监在奖金内,承担安全事故损失的10% ,扣完为止,若奖金不够扣除,亦不另外处罚。 3.2.2行政总厨:行政总厨的奖金基数为内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 ;即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2%=0.5% . 行政总厨有义务对各项目点厨房间的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抽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若所辖项目点厨房间内产生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事故和工伤),行政总厨在奖金内,承担安全事故损失的10% ,扣完为止,若奖金不够扣除,亦不另外处罚。 3.2.3 后勤人员:公司拿出外盈利项目点净利润之和25%内的7% ,和内盈利项目点净利润之和25%内的15%对后勤保障人员进行奖励。后勤保障人员包含采购部、计划部、仓库、品控部、物流部、工程部、人事部、财务部等。后勤人员总监级基数为10;经理级基数为9;主管级基数为8;员工级基数为7;所有人员基数相加,每个人从后勤部分奖金中按其基数所占总基数和的比例领取奖金。 3.2.4外区域经理:区域经理的奖金基数为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 ;即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4%=1 % . 区域经理有义务对所辖项目点的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抽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若所辖项目点内产生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事故和工伤),区域经理在其奖金内,承担安全事故损失的10% ,扣完为止,若奖金不够扣除,亦不另外处罚。 3.2.5内区域经理:区域经理的奖金基数为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 ;即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3%=0.75 % . 区域经理有义务对所辖项目点的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抽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若所辖项目点内产生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事故和工伤),区域经理在其奖金内,承担安全事故损失的10% ,扣完为止,若奖金不够扣除,亦不另外处罚。 3.2.6夜班经理+项目督导:夜班经理+项目督导的奖金基数为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 ;即所辖项目点净利润总额的25%*2%=0.5 % . 夜班经理和项目督导有义务分别对夜班和白班所辖项目点的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抽查,并提出整改意

劳务费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

外协劳务队劳务费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建筑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工作 1、每月20号左右,由建设集团经营部曹玉慧下发由建设集团核定后的各分子公司劳务总结算数。结算数字以两种表格体现,表1为:按工程名称分解劳务费用,并由逢时公司开具劳务发票交至冶建公司财务部;表2为: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劳务结算数。 2、以建设集团经营部下发的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结算表为依据,将各分公司、项目部结算额返至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做二次分解,此次分解具体分解到各劳务施工队负责人以及结算费用出自哪个施工合同。分解结束后制表并将纸质版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返至我部。 3、我部在接收到各分子公司、项目部二次分解的当月劳务结算后,分别核对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结算总额与集团经营部下发的按单位结算表格即附表2中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结算总额是否一致。如若不一致,联系相关负责人重新分解。 4、确认结算结果无误后,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费分解表按劳务负责人为汇总单位,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结算分解表做汇总,计算出各劳

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 5、以汇总出的各劳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为准,扣除逢时公司税金%。同时通知各劳务负责人以税后结算数开具劳务发票,并将发票收齐于每月30日前进行逢时劳务费挂账。 二、劳务费的支付 1、依据每月各劳务负责人给逢时公司开具的劳务发票挂账数制表。并以此挂账数为基数扣除当月承兑贴息费用(按当月实际贴息费率浮动)及保证金(5%),得到当月劳务负责人实付劳务费金额。如下表所示: 2、将此表格发至各分公司、项目部,由分公司通知所属劳务负责人,督促各劳务负责人依据其实付金额制作所属劳务人员工资表(工资表必须详细到每个劳务工并提供卡号,且本人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当月劳务人员信息表、考勤表。 3、逢时公司在收齐各劳务负责人交回的三表纸质版表格后,再次审核工资表金额是否与实付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劳务负责人需重新制作工资表。相符则按实付金额给劳务负责人办理劳务付款手续,劳务负责人需向逢时公司开具与实付金额相符的收据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再付款凭证签字并按手印。 4、按照各劳务负责人提供的工资表进行劳务费支付。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最新劳务结算管理办法资料

劳务、材料、分包、进度款、结算价款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内部各单位收支情况,规范公司管理行为。为公司成本、过程控制等经济制度考核提供准确的核算依据,及时跟踪并准确反应公司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劳务结算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以下公司称“甲方”;劳务、材料、分包个体或单位为“乙方”。 一、价款支付要求: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材料合同、分包合同。 (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 (三)结算须提供完工合格证明。 (四)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应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五)完整的变更、签字手续。现场发生的由现场、公司人员确认;在公司发生的,至少2各主管部门以上签字确认。 (六) (七)乙方对银行转账支付形式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二、劳务进度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

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完成工程数量、合格数量进行核实并做批注。 (二)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新增项目单价不能超出合同约定项目单价与市场价格比例,且进度支付比例应做调整。最高比例不超过完成情况70%。 (三)将已审批的工程量上交至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对完成的质量、进度、或整改情况做批注。对因质量、安全、进度影响造成的返工或其他应做批示。并提出处罚意见。工程部内部自己存底(可电子文档) (四)工程部对进度款申请做批示后,上交至成本部,成本部根 据合同约定,现场代表意见、工程部意见后对价款进行审批。 (八)成本部对价款审批后上交财务,财务部门确认、统计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七)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出纳对其付款业务。 二、劳务结算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后内开始办理,办理时限为15日内,逾期未办理结算的劳务班组,可能因公司其他业务对办理时限顺延。

年终奖如何分配管理制度

XX公司 2017年度年终奖分配方案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紧密结合,达成业绩高的收入高的目标,同时也为增强公司与员工同呼吸共命运的文化内涵,特制定此方案。 二、范围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员工(部门经理、体系总监、市场营销体人员、嘉善分公司除外)。 三、原则 1、本着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奖金分配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年终奖金总额的提取方案 由财务部核算公司本年度的盈利情况,报经总经理审批后提取一定的数额作为年终奖金发放。 五、奖金分配细则 (一)部门年终奖的分配 1、由公司高层领导对各体系进行打分,各体系得分为所有分数的平均值,其 中总经理占考评分数的50%,本体系总监占考评分数的30%,其他高层占考 评分数的20%。 (考核分数=总经理评分*50%+本体系总监占考评分数的30%+其他高层评分 的平均分数*20%) 2、部门所得分数所对应绩效系数,详见表一。 3、考评标准见附件一。 部门考评结果与奖金系数对应表

60≤考核成绩≤69为差。 (二)员工个人奖金分配 1、由直接负责人对部门人员进行考评打分。 2、由第一、二负责人进行复核与审核。 3、部门员工所得奖金分配详见表二。 员工考评结果与奖金系数对应表 60≤考核成绩≤69为差。 特别说明: 1、如果员工入职时间在6个月以上,则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年终奖; 2、如果员工入职时间在6个月以下,则计算年终奖的公式为: 个人年终奖金= 本部门应得的年终奖金额度*(可获年终奖的员工工资/部门内可获年终奖的人员工资之和)*部门奖金*系数*0.8 六、考评步骤 (一)对部门的考核 1、由被考评部门以外的高层领导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标准具体参照《部门综合考 评表》。

总包单位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和北京市“建立农民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

措施 (一)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按照文件精神,重新调整企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方法,优先保障企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资金。 (二)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要建立本企业劳务费预留制度,为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资金保障。各劳务分包企业要按照农 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的要求,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正常化,做到月 结月清。 (三)各分包队伍进场必须及时把三个保证金账户资料交到项目部备案。将劳务费预留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范围,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企业管理者的责任。 (四)按国务院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企业对外施队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外施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五)更新网络系统增强管理效果 建筑实名制管理网络系统在人员备案、信息化管理、发放 实名制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具有能够满 足信息反馈全面准确,工程项目应用便利,备案信息一目了然,农民工工作考勤、工资发放可监控的能力,为企业便于应用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政府、总承包企业,来京劳务企业三方连为一条直线的网络初步形成,为全市建筑业应用实名制卡、做好劳务管理工作提供了

保证 (六)进京企业换发管理手册 为全面掌握进京企业情况,实现建筑业农民工全员持卡,市建委实施了进京企业网上复合备案信息,换发企业管理手册措施,对企业信用考评优秀和合格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便捷完成换发手册工作。(七)全员实名制卡防拖欠 只有保证农民工人人持卡,才能实现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一是出台〈〈2008年北京建筑行业劳务管理工作要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落实。二是强化人员实名制备案,不备案的劳务队伍不能进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三是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要百分之百安装实名制IC系统和机具,工地实行全封闭,具备农民工刷卡进出工地的条件 (八)三个账户保工资发放 市建委提出了建立“三个账户”的措施,即:企业及其工程项目要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在劳务费结算支付发生纠纷不能及时完成结算与支付时启用,并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企业要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初,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在出现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启用,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劳务企业在签订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备案前,要在指定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通过实名制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九)劳动合同确保合法用工 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为

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使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事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个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支付的依据。个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资,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饮酒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请款填报《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 2、总师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负责审核《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查看。 5、人事部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项目奖金分配制度

项目奖金分配制度 1制定目的 按照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贡献度,为“项目阶段奖金”的合理分配提供依据。 2奖金池金额及其运作方法 奖金总额按月度发放,月奖金总额为:;根据项目运作的进度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奖罚并施;细则如下。 2.1个人奖金计算方法 研发部人员所得的奖金按其在项目中的贡献度予以兑现,具体计算办法为: ●个人奖金=项目奖金×个人贡献度 ●个人贡献度=个人贡献分/项目组总分 ●个人贡献分=考核指标1*权重1+考核指标2*权重2+…+考核指标n*权重n ●项目组总分=项目组所有成员“个人贡献分”之和 2.2关于”个人贡献分” 3奖金分配金额 3.1基本奖金=奖金池金额*30%÷项目组成员人数 该部分奖金为项目组成员共享奖金 3.2绩效奖金=奖金池金额*70%*绩效系数 绩效系数计算模式为: 项目经理绩效系数为35% 项目主要/核心人员绩效系数为30% 项目成员绩效系数为25% 项目保障成员绩效系数为10%

在同一个绩效系数集中有多人时由多人共享该系数奖金,共享奖金可均分也可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考核评比表结果进行按比例分配。 4项目参与度 “项目参与度”是指,在整个项目流程中各个成员的参与程度。整个项目流程中包含以下指标: 5项目奖金分配比例的确定 5.1项目奖金总体分配比例 项目总奖金20%交由部门平均分配。 项目总奖金80%交由项目组分配,项目负责人从中直接获得20%,剩余奖金由项目组全体成员按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定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不低于50%)。 5.2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的确定 5.2.1开发难度等级的确定 1级:非常容易。有现成的方案,不需要重新构思,不需要修改原理。只是移动或替换。 2级:容易。公司内部有类似的方案,做局部的修改就可以完成。可以部分移植。 3级:困难。公司内部无类似的方案,需要找外部类似的方案做全新设计。 4级:比较困难。公司内无类似的方案,公司外有类似方案但我们无法寻找到,需要重新构思形成新的方案。 5级:非常困难。寻找不到类似的方案,在同类产品上属于新功能、新外观,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需要做全新设计。 5.2.2工时系数的确定 1级:占20%以下 2级:占21-40% 3级:占41-60% 4级:占61-80% 5级:占100%

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

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内部形成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结合北京地区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在京的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队伍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 (一)、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 (二)、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班组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

(三)、末次清算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由劳资人员填写结算单, 由安检、技术、财务、材料、工班长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无其他经济责任(各种外欠款如欠当地材料费、煤、水、电、生活费等)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将质保金和有关资料转给 所属指挥部,待保质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指挥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 (四)、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方式,在 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 四、关于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 1、凡使用农民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账户”。 2、预留账户资金属开立企业所有,由开立企业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公司委托在京单位作为项目部农民工资和劳务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项目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应统一设在在京单位财务会计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劳务费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五、农民工工资预留标准 1、项目经理部按产值的 3%预留。 2、凡工程款回收后,各项目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劳 务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农民工工资,同时要及时完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 要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一、各项目部应组建“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属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劳务队长、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 领导小组应在严格遵守北京市住建委及建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并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负总责。 二、项目部“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要求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发承包双方劳动力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二)督促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做好劳务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制定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四)项目部应每月与劳务队伍核对以完成工程量,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务费 (五)每月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确保支付到位。 (六)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项目部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工作例会主要审议内容应包括: 1、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农民工进退场变更、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3、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量及时进行讨论、确认; 4、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 5、提出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6、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7、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 8、建设单位要对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二)监督检查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持证上岗情况。 (三)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四)定期做好合同外增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五)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六)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劳务协管员和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劳务单位施工队长工作职责 (一)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是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

管理制度-考核及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精品

1、为建立平等、竞争、择优的激励用人机制,体现多劳多得、奖励先进、风险共担、良性竞争的原则,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和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2、商务部每月对大区经理按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考核内容见《大区经理绩效评估表》(编号:GYGFC-SW-12-R01);对商务代表按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考核内容见《商务代表绩效考核评估表》(GYGFC-SW-12-R02);对外埠代表按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考核内容见表《外埠代表绩效评估表》(编号:GYGFC-SW-12-R03)。 3、奖励分配制度: 3.1商务部当月回款额的1.8‰作为全部门当月的奖金基数。 3.2大区经理按绩效评估表格要求,每月5日前评估本区域商务代表上月绩效成绩,满分为100分,并报部门经理审核同意。 3.3大区经理的绩效评估与商务代表的绩效评估相同,另外附加30分的管理绩效评定,由主管经理负责。 3.4商务代表绩效评估分数低于70分者,取消当月奖金分配资格。 3.5部门奖金基数除以有资格参加奖金分配的商务代表及大区经理的绩效评估分数之和,得出单位分数的奖金数额。 3.6商务代表(大区经理)的效益奖金=个人绩效评估分数×单位分数奖金数额=个人绩效评估分数×商务部当月回款额×1.8‰/绩效评估分数总和。

3.7商务部完成股份公司下达的全年回笼指标,年终奖励全年回款额的0.5‰,分配方式由部门年终另行确定。 4、应收帐款超期扣罚制度: 4.1商务部超期应收帐款在90-120天部分货款额乘以 1.5‰, 120-150天部分货款额乘以3‰,大于150天部分货款额乘以5‰,以上三部分之和作为商务部当月扣罚基数。 4.2大区经理的扣罚为业务员的1.3倍。 4.3商务代表的超期扣罚金额=商务部扣罚基数/(大区经理人数+大区经理人数×30%)。 5、外埠商务代表收入分配制度: 5.1外埠商务代表按所在工作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个人任职经历分为不同级别,基本工资800-1600元,200元为一个档次。 5.2外埠商务代表每月5日前由大区经理进行绩效评估,并报部门经理审核,满分100,奖金额800-1600元,200元为一个档次,满分奖金1600元,绩效评估分数低于60分者取消奖金分配资格,60分以上每10分上一奖金档次。 5.3外地商务代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照常,奖金享受固定奖金700元。

项目部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2014年南京新景祥项目部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发放奖金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更好的为公司创造价值,是体现员工对公司贡献的奖励。奖金发 放的前提条件是员工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及服务环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了接待、认购、签约、按揭办理、回款、协助交房等一系列完整的服务过程。 2、奖金是与项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项目代理佣金的回款情况、为公司做出的贡献以及日常工作服务 表现相联系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京新景祥项目部员工。 三、项目部部门奖金的提取标准 项目部奖金提取标准根据各项目不同代理费标准,按项目销售总额的1.0‰~2.0‰计算,具体标准细则如下: 四、岗位业绩奖金标准的设定 (一)项目部奖金标准1.5‰以下各岗位业绩奖金提取标准区间为: (二)部门奖金标准1.5‰以下的项目部岗位业绩奖金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销售经理、客服类的业绩奖金提取标准以部门业绩总额计算,销售主管的业绩奖金提 取标准以所辖小组业绩总额计算,置业顾问(含销售主管)业绩奖金提取标准以个人业绩金额计算。 2、员工属见习期的,其个人业绩奖金可按标准的80%计算;属试用期的,其个人业绩奖金可按标准的 50%计算; 3、项目部相关岗位空缺的,其奖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员工。项目部项目经理、 销售经理缺岗时经项目部申报、公司评估,可按其中较高岗位提点进行分配; 4、项目部奖金提取总点数增加时,项目经理、销售经理、置业顾问的业绩奖金提点需同比增加,不得 出现管理层增加比例超过总点数增加比例。 (三)岗位业绩奖金的构成 岗位业绩奖金由岗位月度业绩奖金及岗位年终奖金构成,其中月度业绩奖金占80%的比例,岗位年终奖金占20%的比例。 (四)岗位月度业绩奖金的发放 1、项目部实现月度回款后,财务部根据回款对应的销售额,按相应奖金标准核算、发放月度业绩奖金。 2、项目负责人依据财务部核算的业绩奖金总额,拟订《项目部业绩奖金分配方案》、《项目部月度业绩 奖金发放明细表》,并上报至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3、项目部员工若遇辞退、辞职、停职(含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等情况,按离职之日或自动离职之 日前,项目代理佣金已回款所对应的个人月度业绩奖金予以全额发放;已签约但代理佣金未回款的业绩所对应的个人月度业绩奖金待代理佣金回款时予以发放50%(另外50%奖金纳入公司活动基金),其他奖金(含已认购未签约的业绩)不再享有。 4、离职员工已签约但佣金未回款的业绩奖金待代理佣金回款时将不予以发放的50%佣金根据 5、项目部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 1、至调离之日前已完成所有服务环节的业绩,业绩奖金按100%发放; 2、至调离之日前完成认购手续但仍有后续服务环节(指签约、按揭办理)未完成的业绩,个人业 绩奖金按80%发放 3、至调离之日后三个月内成交的客户,由后续人员达成销售的,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必须仍在公 司任职)按业绩奖金的不低于50%发放,前后两名置业顾问应留存的岗位年终奖金仍留存在原 项目。此规定仅适用在达成销售的最后两任置业顾问。

劳务班组办理劳资结算规定步骤表格

劳务班组劳资结算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开发、承建项目 1、劳务班组结算送审前提条件: (1)劳务合同已签订;(2)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3)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全部完成; (4)工程技术部对劳务班组施工项目已签发书面验收合格文件(工程部负责表格);杂工、零星工程、不可预见工程除外;对于中途退场班组,需提交经工程技术部确认的最终验收移交记录文件。(5)结算会签表已经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签名。(预算部负责表格)2、劳务班组项目结算送审分类要求(考虑按劳资分析项目进行分类)根据施工顺序,各劳务班组的结算严格按下列要求分类或合同约定施工内容进行结算: (1)临建工程项目;(2)基础工程项目;(3)±0.00以下结构工程项目;(4)±0.00以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5)±0.00以上结构工程项目;(6)±0.00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7)外排水管井、化粪池等工程项目;(8)签证项目;(9)评优、迎检等不可预见项目;(10)保修期维护工程。 3、结算分类的具体要求

(1)临建工程项目 生活区的宿舍、饭堂、卫生间、围墙等临建工程项目;施工区的办公室、围墙、文施硬地化、施工道路、栈道、加工区雨棚等临建工程项目。 (2)基础工程项目 桩基工程、机械或人工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及支护拆除工程、承台和地梁以及集水井、电梯井承台的砖模和批荡工程、基础换填工程、基坑抽排水工程、塔式起重机基础工程、外壁防水砖保护层工程、基坑周边回镇等工程项目(分为垫层以下和外壁防水层以外且外地面以下两部分)。 (3)±0.00以下结构工程项目 基础垫层工程、防水工程、钢筋工程(含套筒)、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排栅工程、电渣压力焊工程、满堂红脚手架工程、批荡工程等工程项目。 (4)±0.00以上结构工程项目 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排栅工程、电渣压力焊工程、砖砌体工程、满堂红脚手架工程、批荡工程等工程项目。 (5)±0.00以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外壁及室内批荡工程、扇灰工程、地面水泥砂工程、地板砖工程、墙面砖工程、陶粒回镇工程、室内门窗工程等工程项目。 (6)±0.00以上装修工程 室内批荡工程、扇灰工程、地面水泥砂工程、地板砖工程、墙面砖工

年终奖奖金管理制度

年终奖金管理制度(讨论稿1) 一、指导思想 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使员工能感受到工作是在为自己工作,公司的运营状况与自己相关,本着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公开透明、可预期、可计算的原则,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获利状况,以及因应不同的部门所起的作用,结合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出勤情况、业绩状况等绩效考核成绩,同时照顾员工的级别及工龄,适度向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倾斜,在年末合理地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作为设立年终奖励的指导思想。 二、目的 依据年终奖金设立指导思想,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的管理,合理核算年终奖金发放的数额,特制定本办法。 三、年终奖发放范围 全体在职正式员工(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人员除外) 四、提取及分配 公司根据当年经营运作情况,按销售利润,先计提欲发放的年终奖总额基数,然后按各个部门奖金分配比例,将奖金分配到各个部门。 具体细则 1年终奖金提取总额计算基数: 1)年终奖金计划提取总额计算基数=公司本年度销售利润计划额的10%; 2)年终奖金实际提取总额计算基数=本年度实际完成销售利润额占公司本年度销售利润计划额的百分比*年终奖金提取计划总额基数;

例:2011年年初计划全年完成90万销售利润,年终奖金计划提取额为90万*0.1=9万,2011年年末全年实际完成销售额72万占年初计划全年完成90万销售利润额的80%,则年终奖金基数为90万*0.1*0.8=7万2千 2年终奖金各部门分配比例: 市场部50%,仓储物流部40%,财务部10%; 3年终奖金员工岗位级别分配比例:

4员工年终考核结果对应的对应年终奖金分配比例: 年终绩效考核分数=季度绩效考核平均数*60%+年度绩效考核分数*40%年终绩效考核成绩占年终奖金分配比例 市场部财务部 仓储物流部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资料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制定目的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1、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 100%支付。 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 a 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 b 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

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 c 末次清算应在验收合格后,由负责人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后审核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就将质保金和有关材料转给所属领导部门,待质保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领导部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 d 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账方式,在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1、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证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1、公司按产值的 12%预留。 2、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资程序

劳务结算合同范本【通用版】

劳务结算合同 甲方:(付款方) 开户行: 银行账户: 乙方:(收款方)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 事宜,支付给乙方劳务 费,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2、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3、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 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 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 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 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三、劳务费用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大写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四、付款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______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的 劳务费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六、保密条款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因商业泄密造成对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2、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

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

3、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一、总贝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内部形成 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结合北京地 区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在京的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队伍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人O 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 (一)、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 (二)、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班组对己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 20% 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

(三)、末次清算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由劳资人员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材料、工班长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无其他经济责任(各种外欠款如欠当地材料费、煤、水、电、生活费等)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将质保金和有关资料转给所属指挥部,待保质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指挥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 (四)、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方式, 在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 四、关于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 1、凡使用农民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账户”。 2、预留账户资金属开立企业所有,由开立企业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公司委托在京单位作为项目部农民工资和劳务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项目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目 “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应统一设在在京单位财务会计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劳务费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五、农民工工资预留标准 1、项目经理部按产值的3%预留。 2、凡工程款回收后,各项目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劳务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农民工工资,同时要及时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