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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应急预案(12-31)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11年春节运输应急预案

2011年春运工作将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17日结束,历时40天。为确保春运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积极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提高道路客货运输应急处臵能力,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市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明理

副组长:罗齐宏、刘兆群、李宏、厉江华

成员:刘煦林、黄军、陈永泰、张晓、谭亚、韩冰、龚乐群、陈卫保、胡红哨、彭小良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期间道路客货运输应急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应急办的指令,下达启动预警预案的指令,具体指挥春运期间道路客货应急运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春节道路运输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联系电话:88151213。

主任:胡红哨(兼)

副主任:彭小良(兼)

办公室职责:

1、督促指导县(市)交通局、区交管局春运应急工作;

2、负责日常工作的收集汇总,并向市应急办报春运动态及进展情况;

3、落实包括应急工作财政经费保障、应急工作车辆保障等在内的各项保障措施;

4、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出各项应急处臵指令,指挥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5、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公路局

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可能造成中断的预防、应急处臵及修复工作。

2、市运管处

负责为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应急处臵工作提供道路运力协调和保障,确保全市道路客运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督促各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处臵器材(防滑链、安全锤、三角木、灭火器、警示牌等)。

3、市农村公路局

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可能造成中断的预防、应急处臵及修复工作。

4、市客管处

负责为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应急处臵工作提供公共交通运力协调和保障,确保全市公共交通的畅通。

5、内五区运管局

负责辖区内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造成道路

运输应急处臵工作;配合市运管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6、龙骧公司

负责全市各大长途汽车站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

天气造成的旅客滞留压站应急处臵工作。应急运力按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相关要求予以保障。

7、四县(市)交通局

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保障体系,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应突发公共事件急响应和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湖南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我市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IV级预警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地县(市)、区交通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IV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并报市局应急办备案:

1、县(市)、区内滞留旅客2000-5000人/24小时的;

2、县(市)、区内积压货物2000-5000吨/48小时的;

3、县(市)、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预计中断交通1-3天

或县乡公路中断3-7天的;

4、其他需要发布IV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情况。

(二)Ⅲ级预警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局应急办发布Ⅲ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并报市应急办和省厅应急办备案:

1、全市滞留旅客5000-10000人/24小时的;

2、全市积压货物5000-10000吨/48小时的;

3、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预计中断交通3-7天的;

4、主要县乡公路预计中断交通7天以上的;

5、两个县(市)、区已同时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

6、其他需要发布III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情况。

(三)II级预警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局应急办应及时报省厅应急办和市应急办,由省厅应急办发布II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1、全市滞留旅客10000-20000人/24小时的;

2、全市内积压货物10000-20000吨/48小时的;

3、全市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中断交通7-30天的;

(四)I级预警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局应急办及时报省厅应急办和市应急办,由省厅应急办发布I级道路事件预警信息:

1、全市滞留旅客20000人以上/24小时以上的;

2、全市积压货物20000吨以上/48小时以上的;

3、全市境内主要国省道干线公路预计中断交通30天以上的;

(五)其它情况

根据市应急办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市)、区交通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市局应急指挥机构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2、III级响应

较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省厅应急办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省厅应急指挥部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3、II、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省厅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的指挥下,负责道路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置

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道路、道路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臵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道路运输事件应急处臵。

(四)信息发布

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六)应急结束

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道路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臵、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臵。

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报告,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四、其它要求

1、由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积压地运管部门及运政驻站人员、运输企业管理干部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运管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管理干部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2、遇塌方、泥石流、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更改客车途经点售票。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市局应急办,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所涉及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春运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被支援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

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五、善后工作

1、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臵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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