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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

戒机制,保障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

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我部制定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

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精神,规范水利

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水利

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

社会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遵循政府主导、统

一评价、自愿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

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通过购买服

务方式选择相关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承担具体工作。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负责评价有关市场

主体的市场行为并提供对市场主体的奖惩记录。

第五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记入其信用

档案,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各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项目法人和有关

单位应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管理、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实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

用办法或在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条款。

第二章评价标准

第六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水利建设市场

主体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明确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

分标准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市场主体的综合素质、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市场行为和信用记录。不同评价类型,其评价指标及权重分别

设置。

第八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BB和CCC三等五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评价指标得分X分

别为:

AAA级:90分≤X≤100分,信用很好;

AA级:80分≤X < 90分,信用好;

A级:70分≤X < 80分,信用较好;

BBB级:60分≤X < 70分,信用一般;

CCC级:X < 60分,信用较差。

第三章评价程序

第九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

展1次。

第十条申请信用评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当依法

登记从业满3年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

信用档案。

申请人具有多项资质的,可以同时申请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类型的信用评价。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信用评价,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

以下材料:

(一)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和设备材料;

(三)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四)人力资源管理、信用管理、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等材料;

(五)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六)近3年参建与评价类型对应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记录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额、建设地点、项目法人、开竣工时间等;

(七)近3年获得的各种奖励、处罚等材料;

(八)近3年参加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信用评价材料。

第十二条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其中,《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市场主体必须公开

的内容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中包括的内容,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作为评价依据。

第十三条评价机构应当成立信用评价委员会,组织信用评价专家组,按照评价标准规定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在统计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行为评分的基础上,计算信用评价分值,提出初评意见。

第十四条评价机构可根据需要对申请评价的市场主体申报信息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项目法人、市场主体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评价机构应将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初评意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第十六条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初评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以书面方式向评价机构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价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提出的异议完成复核。

第十七条评价机构应当自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提交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重新申请信用评价,原信用评价结果逾期作废。

第十九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取得信用等级1年后,可申请信用等级升级。升级评价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评价机构应对所评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定期进行汇总,每年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全面复评一次(市场主体应根据评价机构的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履行评价、公示和公告程序,重新核定信用等级。

第二十一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其信用等级一律为CCC级;取得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应立即将其信用等级降为CCC级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受理其升级申请。上述严重失信行为包括: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国水利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组织制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标准并开展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

价结果应用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

照管理权限,负责建立本流域、本地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

信息平台,提供和评价有关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建设的相关情况,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第二十三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接受社会

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信用评价中的违规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对

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评价机构在评价活动中违反评价标准和评

价程序、有失客观公正的,责令改正;在评价活动中弄虚作假、与市场主体串通操纵评价结果的,禁止继续参与水利建设市场

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责令改正;在工作中

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

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9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汇编

目录 上册 法律 xx水法(1988年) xxxx法(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93年修订) xx公司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订) xx防洪法(1997年) xx建筑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 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xx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983年) xx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983年) 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 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报告》的通知(1985年)附注:有关xxxx调度文件目录

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1985年) 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 纲要》的通知(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建设部水利部 《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89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 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1990年)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水库xx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1991年)xx防汛条例(1991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1992年) 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1993年) 取水xx制度实施办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1993年) 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1993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

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2015)

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2015) 2015年10月12日 发文单位: 无 日期: 2015年10月1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5年10月12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中国水利网站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保障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日前,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制定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办法》明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评价、自愿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评价范围包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市场主体。《办法》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分别制定了信用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综合素质、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市场行为和信用记录等五大项。每项又分别细化为若干指标,每项指标明确了具体的赋分原则和计算方法。 《办法》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由市场主体自愿参与,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委员会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公告。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评价机构每年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按照评价程序全面复评,重新核定其评价等级。凡是发生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围标、串标;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6类严重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其信用等级一律为CCC级,并且3年内不得申请升级。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2016年漳州县花溪白村河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施工工作报告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2016年漳州县花溪白村河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位于漳州县白叶村,起点为坑尾桥以上300m,终点为白叶桥下游500m。具体建设内容为: 1.河道整治3㎞范围内,全线清理河道淤积; 2.桩号0+234-0+264右岸、桩号0+703-0+727右岸滩地淤积严 重 进行清理至河底高程,与岸坡采用1:1顺接; 3.桩号0+703-0+727左岸为拐弯顶冲段,路基受洪水冲刷掏空,采用C20埋石砼挡墙进行加固; 4.全线3㎞范围内,进行岸坡修整; 5.桩号1+592-1+999河段堤防坡脚冲毁严重,采用C20埋石砼进行加固。 工程投资总概算2449729.02元。 1.2 参与本工程的主要相关单位: 项目法人:漳州县 设计单位:福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1.3 工程设计变更情况:无 2 工程投标 2.1标前准备 2016年漳州县花溪白村河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经漳漳水〔2014〕344号文批准建设,采用邀请招标选择承包单位。受项目法人漳州县国强乡人民政府委托,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于2016年2月5日发出邀请函,我公司与2016年2月6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随即组织有经验的投标班子,对招标文件进行通读并组建投标机构,抽调有标书编制经验的技术骨干组成编标小组,现场踏勘,调查建筑材料的来源及供应价格,广泛收集编标资料。 2.2标书的编制依据 (1) 2014年漳州县花溪白村河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 (2)国家部委和地方现阶段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和规定等; (3)本公司现有的技术设备和以往从事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4)福建省水利厅闽水(2005 )计财73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 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物资采购监管和资金支付的程序管理,以达到对建设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的目标,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8号)和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水建管…2009?500号),现就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应采尽采,强化依法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按照招标投标管理。对于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的项目,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要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选取适合本地、本单位的采购方式进行,重点抓好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

的执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的采购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在执行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项目时,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规定。采购文件中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加强价格评审管理;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严格评审专家抽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符合法定条件,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三、拓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项目单位要认真贯彻《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等规定,明确采购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的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及时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 四、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各单位从事政府采购活

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采集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守法、履约方面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做出内部评价和监管提示,并据此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工程担保等企业或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检测人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标专家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遵守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违反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或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处罚、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等,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第五条对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公布、评价和实施差别化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应以遵守建筑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以及合同履约情况为主要内容。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能机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由有权部门按规定调查取证后实施行政处罚,并按本办法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以不良行为记录替代行政处罚。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和颁布具体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负责市管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负责信用监管系统所有记录的审核,负责对其他部门或组织提供的信用信息的认定和采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监管评价,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监管。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管理的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依照监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 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 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 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浅谈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

浅谈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 水利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之一,发展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工程建设管理也在不断提高,并逐渐由传统型的经验管理模式转换为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标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 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首先,可以确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为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保驾护航,进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其次,有效节约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资源,促进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持续进步;最后,保证水利工程的实际作用可以有效发挥,为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2 水利工程建设前期的要点分析 2.1 施工准备的要点分析 基于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的特征,需要结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同时要做好物资和材料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规格型号储备石料、砂、石子、水泥等建筑材料,并提前配送原材料到有资质的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检验和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试验,为主体施工做好充分准备;还要提前做好测量放样工作,按监理提供的测量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校测其基准点的测量精度,进行施工区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地形复测及各开挖控制点,开挖边线的放样;还要做好施工料场、仓库等临时建筑和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机械设备要有备用数量,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 2.2 做好建设施工前的勘察规划设计 (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要点的分析。进入水利工程现场勘测和观察时,不仅要查看工程地点情况,还要对周边区域做好考察,特别是要了解当地的地势、地形、环境、土壤等,对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梳理,把一些容易出现的问题事前解决,避免出现临时处理,仓促上阵的不利局面,保证施工符合实际,满足生产生活。(2)做好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前需要进行实地考查,了解当地基本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做好前期规划与设计。 3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水利建设管理和管理权力和责任不明确 政府是水利建设的重要部门,也是整个水利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的重要角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加强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4249704.html,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加强策略 作者:刘晓勇 来源:《世界家苑》2017年第08期 摘要: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和效能的客观因素,明确水利工程施 工管理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对于优化施工工序,提高对施工材料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保证水利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具有显而易见的作用。对此,下文就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加强策略两个方面出发,提出几点借鉴思路。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主要内容;加强策略 引言 水利工程施工难度、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受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因地制宜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避免一些主客观因素对施工质量、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造成影响。 一、水利工程施工中所需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施工前期的管理内容 水利工程施工前要做好工程合同,严格的按照施工管理合同对工程进行施工管理和验收管理。1.注重对具体细节的管理。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全面了解施工规划和施工图纸设计情况,确保施工图纸的合理性。3.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建设水平,保障施工建设质量。 (二)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建立在一定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基础上的,但从客观上来讲,基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中仍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施工人员岗位职责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缺乏严明的纪律性,员工的整体工作水平较为散漫。2.没有严格的按照施工流程和施工标准进行规范性操作,甚至部分员工盲目追求工程进度和短期经济效益而偷工减料,经验行事,给水利工程施工造成巨大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3.在竞标过程中,部分承包企业为了承包水利项目,而接受合同中存在的一些不利条件,甚至一些企业采取联合投标的办法而抬高中标价格,不仅影响到市场招标的稳定性,而且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标原则,不利于行业健康的发展。4.部分企业对于施工管理还存在片面性的认识,不仅管理不到位,而且在技术、设备、人员的培训方面也相对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优化策略

水利工程规定

水利工程资料整理规定 一、基本术语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评定: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

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 质量事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质量缺陷:对规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二、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资料整理规定 为了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水利水电工程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的要求进行填表。工程质量评定表全部采用部颁新表,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申报资料,采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288—2003的施工监理工作表格。 (一)单位工程开工资料 附件:1、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14→合同项目开工令02。 2、施工技术方案申请表01→批复表05。 3、施工进度计划申请表02→批复表05。 4、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06。 5、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07。 6、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08。 7、施工放样报验单11。 (二)分部工程开工资料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建市[2007]9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由建设部制定和颁布。 第四条建设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所属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建设部。报送内容应包括: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场经营和生产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表现、相关处罚决定等。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管理企业和工商注册不在本地区的企业的诚信行为记录,由其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记录、汇总和公布,逐级上报,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人员,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真实性的核查,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不良行为记录报表要真实、完整、及时报送。 第六条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自行或通过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并建立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 第一节工程概述 济源市梨林镇屈东等11 个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第三标段:排灌工程)位于济源市梨林镇,项目区覆盖薛庄新村、小南庄、小官庄、沁市村、良庄、屈西共6 个行政村,本项目共修建农渠12075 米、农桥255 座、分水口488 个,混凝土6182m3 、钢筋制安 7.92T、老 渠道拆除152m2、土方开挖7652m3 。该标段所建渠道利用广利渠,配合已建及在建机井基本解决了以上7 个行政村的农田灌溉问题。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TD/T1011-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第二节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 第三节安全生产目标 针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我公司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成功运行。我公司的安全方针是: 严格执行健康安全法规促进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改进员工职业安全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不可容许风险有效控制和消除 3、特种设备运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符合国家要求 4、无重大健康、安全事故安全 5、工具能保证安全要求 根据公司的安全目标我项目部在该工程中做以下承诺: 1.持证上岗专业人员保证不低于规程要求;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按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执行,达到公司安全方针和目标要求。 第四节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者,由安全责任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土方开挖、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混凝土浇筑等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全面建立和推行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名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析及应用优选稿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分析及应用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析及应用摘?要:水利水电工程是综合利用水资源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基础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水利水电工程具有规模大、投资大、施工周期长、社会影响效应大的特性。因此,为促进国家水利事业的发展,加强水电能源建设,就必须强化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的基础工作,对工程的“四控制,两协调”进行多元化管理,从制度、人员、技术等多方面进行考虑。以此才能使水利水电建设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于“四控”管理国家相应的法规、管理课件、论文阐述的较多,再不探讨,本文主要结合以水利水电建设期现场实际管理做为研究课题,对工程建设期内场建设管理进行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也逐步走向高速发展的道路。随着建筑产业高标准发展要求,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期的管理模式已然与当前的市场要求渐行渐远,所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急待加强和改进,必须强化最基本的管理环节、安全投入工作以及工程建设期各项作业环节“四控制和两协调”以

此才能使水利水电工程达到预期的目标,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一、加强招标和合同细化管理,未雨绸缪,全面考虑 工程开工建设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工期较长,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会接憧而来,应接不暇。做为工程建设的管理者,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施工、监理、设计等等各个参建单位为了完成各自的任务,或多或少的会不停的推卸自己的责任,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在某种角度讲,是一项互相推卸责任的过程,在工程建设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就应该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进行详细的考虑,细化其中的条款,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前提下,充分了解工程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条款全面、真实、有效果。 二、加强设计比选、设计优化 工程前期设计建设单位要多方必选,一个好的设计方案、设计优化思路以及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保证和投资收益,还是工程是否顺利开展的一个关键重要因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层出不穷,如果设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经验较为丰富,设计的工程,简洁美观,经济实用,就会使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降到最低,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

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和诚信意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水利部《关于建立水利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信用档案的通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质量检测等单位(以下简称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及水利行业规章,对自治区境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的总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从业资质的单位。 第五条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AAA级,信用分值达到4000分以上,表示授信单位市场诚信度很高;AA级,信用分值在3001-4000分之间,表示授信单位市场诚信度高;A级,信用分值在2001-3000分之间,表示授信单位市场诚信度合格,为基本级;B级,信用分值在1001-2000

分之间,表示授信单位市场诚信度一般;C级,信用分值在1000分以下,表示授信单位市场诚信度差,失信。 第六条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建设活动应恪守守法、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七条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市场从业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为自治区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提供行业支持。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的日常信用行为记录、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二章信用等级认定、申请和受理 第八条申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认定的单位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施工单位申请信用等级认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开户银行证明、税务登记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4、施工单位组成人员资料; 5、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信用等级申请表中);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XXXXXXX XX 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XXXX 年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进度管理 三、主要施工方法 四、施工质量管理 五、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六、施工总结

一、工程概况 XXX建设项目,主要实施范围为XXX。 项目建设内容:综合治理土地面积0.01亩,其中:农业措施:护坎工程229.4m、生产便道(宽:1.5米)0.07km。 本工程项目业主为XXX,监理单位为XXX,施工单位为XXX。 二、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总布置 根据实施方案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结合工程现场实际地形、施工场地和条件,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施工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施工道路、施工辅助、加工、仓储系统及堆料场、油料仓库、拌和场、弃料场等。 2、施工总进度 2017年6月19日开工,2017年8月3日完工。 3、主要项目施工情况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划分为:1、护坎1段、护坎2段、护坎3段、护坎4段、护坎5段、田间道路,共6个分部工程。 4、完成的工程量 主要完成护坎229.4m米,生产便道0.07km米。 三、主要施工方法

各分部、单元工程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相关要求,各工序施工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质量符合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控制各项施工参数,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护坎1段、2段、3段、4段、5段: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划分为:①护坎土方开挖;②护坎M7.5浆砌石;共10单元工程。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控制各项施工参数,确保土方开挖、浆砌石及混凝土施工质量。 2、田间道路: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划分为:①生产道路土方开挖;③生产便道碎石垫层;生产便道C15砼路面共3个单元工程。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控制各项施工参数,确保土方开挖、混凝土施工质量。 四、施工质量管理 我项目部对工程施工质量目标按照工程合格率100%,整个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的合格标准进行。 1、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无论业主、设计、监理还是施工单位,均视质量为工程的根本,我司在该工程中配备了专职施工质量检验员,每个作业组由3~5人组成自检组,在施工中形成了施工现场自检,下道工序施工前,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 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

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交换 第四条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五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 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采 集工程项目信息并审核其真实性。 第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推送机

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措施浅析

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 产措施浅析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措施浅析绪论 江泽民总书记说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隐患是安全的天敌,最大的隐患莫过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各类事故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是最主要的原因,这就凸显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根据安全科学技术的规定,安全的涵义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和死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是人类长期生产活动中经验的总结,是无数事故教训的总结,是科学的准则。最好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手段莫过于把这些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日常生产活动中,潜移默化的交给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使每个人在其生产、活动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正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跃发展,人们安全生产意识逐步不断的提高,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中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为核心内容的三项制度的不断推广。作为施工企业,既要为业主提供一个合格、优良的建筑产品,又要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就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项目进行规范、科学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进行管理控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形成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体制,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于市场经济的管理办法。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特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特性决定了项目管理的特点。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常是在河流上进行,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的影响很大。施工导流、围堰填筑和基坑排水是施工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建设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1)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论证。为进一步推动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南水北调西线工程有关工作的安排,水利部继续深化西线工程规划方案比选论证工作。2017年5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17〕198号文批复《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规划方案比选论证(2017年)项目任务书》,明确2017年主要工作内容,即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资料和研究成果,深化小江调水方案研究,深化西部工程规划调水断面和可调水量,开展西线调水断面下移方案研究,分析研究社会有关方面提出的西线调水代表性方案或设想。 2017年7月,水利部组织对《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关键问题论证任务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调水局组织赴西线工程调出区,调研现有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规划方案和调水断面下移方案所涉及坝址的地理条件、调水河段自然生态和社会人文环境等内容。(王彤彤)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利部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水利建设的核心位置,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创 新监管模式,加强监督检查,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1.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修订《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研究出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加快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完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 2.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大力推进基层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全国95%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质量监督机构,5 3.2%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质量监督机构,部、省、市、县四级质量监督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实现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全覆盖。3.质量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加强重大水利项目现场监督和巡回监督,水利部对24个重点工程项目现场设站进行质量监督,对34个重大水利项目进行质量巡视监督。各地也积极推行质量巡查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有效保障了大规模水利建设质量安全。 4.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卓有成效对省级水利部门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直接采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2017年所占比重已由最初的3%提高到6%。各地逐级开展质量考核,狠抓问题整改,水利建设质量整体水平逐年提升。(夏明勇胡忙全李守通)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部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改进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更加严格规范。 1.出台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2017年3月,印发《水利部关于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在放宽市场准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招标投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依规监管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着力打破市场准入壁垒,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2.规范招标投标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推动水利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定期通告进场交易情况。 2017年全国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或其他交易市场交易的水利建设项目19424个,约占招标项目总数的98.96%。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开展水利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调研,推进水利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电子化。 3.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造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组织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工作。配合做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初审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初审工作。(夏明勇胡忙全李守通)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市场主体信息、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有关信息平台互联 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发建设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累计公开1.2万家单位、77.4万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104.7万条,发布不良行为记录456条。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受理公布1249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8类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夏明勇胡忙全李守通) 【河湖管理】 1.全面推行湖长制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 201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印发后,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水利部 会同有关部门迅即宣传解读、动员部署。按照中央宣 1 8 1 工程建设与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报告范例

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4#护坡、挡土墙和土石方回填单位工程验收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重庆恒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批准:审查:校核:编写:

目录 1.工程概况 (3) 2.工程投标 (5) 3.施工总布置、总进度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8) 4.主要施工方法 (12) 5.施工质量管理 (18) 6.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27) 7.价款结算与财务管理 (29) 8.经验与建议 (30) 9.附件 (31)

1工程概况 1.1地理位置及工程简介 1.1.1 地理位置 万州区苎溪河库案综合治理工程4#地段,位于万州区北滨路长江制药厂外侧,库岸线长约800多米,东起318国道关塘口段,西至老万一桥场地中部靠苎溪河万州新大桥与天子路万开路相通。万州区苎溪河库案综合治理工程4#地段工程分为一、二两个治理阶段,高程160.3米以下工程是一期治理工程,现已基本完成。高程160.3米至177.3米段工程属二期治理项目。 1.1.2 主要工程项目及工程量 根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冠荣工合09-07-15)的规定,万州区苎溪河库案综合治理工程4#地段工程内容包括: 护坡、挡土墙、土石方回填施工。 1.1.3 完成工程量对比情况见表。 完成工程量一览表

1.1.4工程投资及工期 本单位工程计划投资总额为24502843.78元,合同投资金额为按实结算,实际完成投资金额为20000000.00万元。 本单位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7月6日,竣工日期:2009年12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0年11月23日。 1.2 气象及水文 本工程所在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四季分明、雨热同季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20℃,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零下5℃;无霜期多年平均在300天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1169mm,最大年降雨量1408m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达1800~2100h;最大风速达4m/s,汛期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5m/s;洪水汛期为5~10月份,主汛期为7~9月份。由于本工程施工期间雨水偏多,年初汛期提前进入,给施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引水总干渠加固工程施工期雨天统计情况见表1.2.1。 表1.2.1 施工期雨天统计表 1.3 工程地形地质 1.3.1地质条件 经勘察,本工程区域内属多层结构土体类型。在低山丘岗、堆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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