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
堰
管
护
合
同
孝昌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办公室
塘堰管护合同
甲方:村组塘受益户、、、、等代表或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管护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为切实保障塘堰以(农田灌溉/安全防火/生态文明/渔业养殖)为主的多种功能,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确保长效良性运行。通过(公平竞争/受益农户委托/组织授权)的形式,乙方取得该塘堰的经营权、管护权。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塘堰产权
塘堰产权属村组(塆)或所有。由该村(组)或授权本村组、、等户村民或使用、经营与管护(即合同中的甲方),并签订相关合同。
二、塘堰管护模式
该塘堰实行(市场运作/授权委托/专业协会/党员自发/自建自管)的模式进行经营、管护。
三、塘堰管护经费
1、管护费来源(以塘养塘/受益农户共同出资/以钱养事/社会捐赠/自筹),管护费元/年(其中:塘堰承包费元)。
2、乡镇农民用水者协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可以给予管护人适当奖励。
四、塘堰管护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该塘堰(含渠道或管道米)使用权、经营权和受益权,享有同乙方签订合同的权利。(塘堰四至界线详见权属证书)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塘堰原有功能,特别是不得削弱塘堰灌溉功能。
3、甲方负责筹措塘堰的管护费及管护期内正常维修经费(主要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非人为损坏),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投入。
4、甲方若有成员不愿投资、投劳,可以申请退出该合同,退出后若需用水,应按规定的标准双倍收取水费(基本水费每亩每年元,计量水费每立方米元),其他受益户与乙方的合同约定继续执行。
5、甲方代表人每年负责召集一次全体受益户议事会,对管护人进行综合考评,研究确定下一年度或下一轮管护费的筹措办法;塘堰维护管理工作;根据考评情况,讨论是否给予奖励、是否更换管护人员等事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通过(公平竞争/受益农户委托/组织授权),取得该塘堰的管护权(含经营权、受益权等权益),其管护责任是:
(1)为、、,等户共计亩的农田灌溉用水提供服务;(受益户详见附表)
(2)为组(塆)提供安全防火用水,干旱时期提供大牲畜用水;
(3)配合新农村建设,为生态用水提供水源,绿化、亮化该塘堰周围;
(4)在渔业养殖的同时,为安全防火、生态用水、大牲畜用水等提供必要水源。
2、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科学调节水资源。一是勤于引水,疏通清理承雨面积范围内的沟渠,增加平时蓄水量;二是严于放水,根据受益农田范围、农作物生长需求、天气预测情况,合理供水;三是当农田用水与养殖业同时存在旱情时,界定蓄水深度米以上用于灌溉,或在该塘堰某部位()挖米深水凼用作养殖。
3、根据农时,本着先急后缓原则,合理分配用水,协调处理用水争端,避免水事纠纷。
4、大暴雨或汛期,特别是塘堰在溢流期间,乙方必须上坝上堤, 24小时值守。遇到塘坝、泄水口、输水管等设施发生险情时,乙方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上报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号码:县防办0712*******,乡镇并报警,及时协调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5、乙方对所管护塘堰要进行经常性管理和正常维护,以及防范公共安全事项,应在险要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语标牌。因日常管理不善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水塘功能削弱,由乙方负责恢复和赔偿。
6、乙方在不影响甲方农田灌溉的前提下,请示甲方同意,可以适当进行种植、养殖、供水等多种经营形式增加收入,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7、自觉接受并配合甲方组织的管护情况检查以及考核验收等相关事宜。
五、本合同期限为,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如不认真履行义务,甲方有权通过正当方式和程序,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用水者协会和村委会各备案一份。本合同钢笔填写的部分与打印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全体成员(或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鉴定方盖章: 乡镇(区)村村民委员会
乡镇(区)农民用水者协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