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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稿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稿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稿

SJ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 XXXXX-20XX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所、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斯福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翰纬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慧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华深慧正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太阳花网络安全维护有限公司、广州南天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明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软件评测有限公司、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软件行业协会、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勤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信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域通计算机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海辉软件大连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护航科技有限公司、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旅科信息有限公司、南京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上海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北京和源沐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口岸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金禧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博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鼎典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分有限公司、沈阳荣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金税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算中心、南宁海蓝数据有限公司、新疆天择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长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标准化研究院、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分会、山东泰盈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立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力中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计算中心、重庆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鹏、周平、卢列文、李新、徐燕、尹正茹。

信息技术服务 分类与代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技术服务的分类、管理和编目;也适用于信息技术服务的信息管理、信息交换及统一核算,供科研、规划、统计等工作使用,作为各类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的准则。

2 术语和定义

2.1

信息技术服务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供方为需方提供如何开发、应用信息技术的服务,以及供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业务活动的服务。

注1:常见服务内容包括软件服务、硬件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服务。

注2:常见服务形态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与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及其他信息

技术服务。

2.2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inform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service

基于需方业务需求提供的信息系统设计服务、集成实施服务,以及为需方软硬件系统及业务正常运行提供的支持服务。

2.3

集成实施服务 integration implementation service

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的服务。

2.4

运行维护服务operation maintenance service

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其所使用的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等提供的综合服务。

2.5

运营服务 operation service

根据需方的需求提供租用软件应用系统、业务支撑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服务。

注:多数情况下,运行维护和运营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活动,同一信息技术服务供方可同时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和运营

服务。

2.6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management(ITSM)

为满足业务需求对信息技术服务进行的管理。

2.7

信息技术治理 information technology governance

专注于信息技术体系及其绩效和风险管理的一组治理规则,由领导关系、组织结构和过程组成,以确保信息技术能够支撑组织的战略目标。

3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

3.1 代码结构

本标准采用层次代码结构,共分二层。第一层采用两位数字表示,第二层采用两位数字表示,第二层中数字为"99"均表示收容类目。

代码的表示形式如下:

XX X X

第二层,表示小类

第一层,表示大类

3.2 分类与代码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如表1所示。

表1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

代码类别名称说明01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员培训、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向需方提供的管理或技术咨询评估服务。

 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测试评估认证、信息技术培训等0101 信息化规划 提出行业、区域或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信息化远景、目标、战略和总体框架等,全面系统地指导信息化建设,以满足其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咨询服务0102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 协助需方提升和优化信息化管理活动的咨询服务。

 包括:信息技术治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过程能力成熟度等咨询,如实施GB/T 24405.1 《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1部分:规范》(GB/T 24405.

1-2009,ISO/IEC 20000-1:2005,IDT)、GB/T 22080《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2080-2008,ISO/IEC 27001:2005,IDT)、ISO/IEC 38500等标准的咨询服务010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供方(指通过相关资质认可的组织)在监理支撑要素的基础上,结合各项监理内容,为需方提供监理服务,以保证信息系统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包括: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软件工程监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信息技术服务工程监理等0104测试评估认证 供方(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试评估认证机构)提供的对软件、硬件、网络、质量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是否满足规定要求而进行的测试、评估和认证服务。

 包括:软件、硬件、网络、信息安全等的测试认证服务以及质量管理、过程能力成熟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评估和认证服务

表1(续)

代码 类别名称 说明0105 信息技术培训 为开发、应用信息技术提供的培训服务。

 包括:信息技术标准培训、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信息技术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不包括:学历教育0199 其他咨询服务01大类中上述小类未包含的其他服务内容纳入本小类02设计与开发服务 受需方委托以外包的方式提供的信息技术硬件产品设计、软件设计和软件开发等服务。

包括:信息技术硬件产品设计、软件设计与开发等0201 信息技术硬件产品设计 通过承接外包的方式,向需方提供的信息技术硬件产品设计服务。

 信息技术硬件产品包括:

――计算机系统及部件:如便携式计算机、中央处理器、电源、计算机网

络设备等。

 ――通信产品:如电话机、可视电话、传真机、程控交换机等。

――半导体及半导体生产设备:如各种型号和容量的芯片及晶圆、光刻机、

激切割机等。

 ――科学仪器:各种测量和检验仪器,如质谱仪、示波器、图像分析仪等。

 ――其他产品:计算器、自动取款机、印刷电路、电子开关、连接装置、

光缆、平板显示屏、多媒体开发工具等0202 软件设计与开发 通过承接外包的方式,向需方提供的软件设计、代码编写及调试、测试执行和文档编写等服务。

 包括:软件开发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等。其中,供方并不拥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著作权0299 其他设计与开发服务02大类中上述小类未包含的其他服务内容纳入本小类03信息系统集成服务0301

信息系统设计 基于需方实际业务需求提供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体系结构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以及实施方案、测试方案编制等服务0302 集成实施 包括:主机系

统集成、存储系统集成、网络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系统集成、数据集成、应用集成等0303 运行维护 包括:基础环境运行维护、软件运行维护、硬件运行维护等。

 不包括:硬件和软件产品保修期内的支持服务0399 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03大类中上述小类未包含的其他服务内容纳入本小类04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 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计算、存储等加工处理服务,以及软件应用系统、业务支撑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租用服务0401 数据加工处理 向需方提供数据分析、整理、计算、编辑等加工和处理服务。

 包括:数据库活动、业务流程外包、网站内容更新、文件扫描存储等0402 存储服务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的合理、安全、有效的数据保存服务。

 包括:以在线、离线等方式提供的数据备份、容灾等服务,以及数据中心、存储中心或灾备中心提供的数据存储、数据备份、容灾等服务

表1(续)

代码 类别名称 说明0403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 将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加工处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

 包括: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地理信息加工处理等0404 客户交互服务 包括:呼叫中心服务等。

 不包括:企业内部使用的呼叫中心0405 运营服务 包括:

 ――软件运营服务:根据需方的需求提供租用软件系统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的服务,如在线企业资源规划(ERP)、在线客户关系管理(CRM)、

在线杀毒等。

 ――平台运营服务:根据需方的需求提供的业务支撑平台租用服务,如物

流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电子商务管理平台、在线娱乐平台、在线教育

平台、在线阅读平台等租用服务。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根据需方的需求提供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租用服

务,如服务器、机柜等租用服务,服务器托管,以及计算能力和虚拟

主机等租用服务0499 其他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04大类中上述小类未包含的其他服务内容纳入本小类0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上述大类未包含的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内容纳入本大类

参 考 文 献

[1] 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2] 联合国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v3.1

[3] 联合国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v4.0

[4] 联合国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v2.0

[5] North America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6]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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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XXXXX-XXXX 1

I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说明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说明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报批稿 条文说明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 二OO六年三月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 一般规定 4.1总平面布置 4.2 消防扑救 4.3 防火间距 4.4 钢结构 4.5 内部装修 4.6 地下大型商业建筑 5 防火与防烟分区 5.1 防火分区5.2 防烟分区 6 安全疏散 6.1 商业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 6.2 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距离6.3 安全出口6.4疏散楼梯间6.5 消防电梯

7 消防设施 7.1消防给水 7.2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7.3 消防电气 1 1 总则 1.0.1 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主城区和部份区县(自治县、市)的城区相继建成了不少大型综合商场、购物中心和Shopping mall等大型商业场所,这些场所不仅功能齐全丰富,而且形式多样,有的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有的则采用主力店、主题娱乐休闲设施,多样化商品步行街等商业形态;有的是经营品种相对单一,但体量较大的专业市场,这些商业建筑的出现极大的发展了传统商场的功能和形式,丰富和满足了人们日常消费与活动的多样化需求。 由于我市地形特点,建设用地常出现坡地情况,在设计中利用地形、节约投资常采用带有吊层的商业建筑形式。尤其是在主城商业中心地带,结合地下人防工程,修建平战结合的地下商业建筑设施等,这些大型商业建筑的出现,使目前国家的现行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对设计、建设、管理诸方面都难以做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为了规范我市大型商

建筑用闭门器报批稿标准2020版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代号、分类和标记 (3) 5 一般要求 (5) 6 要求 (6) 7 试验方法 (9) 8 检验规则 (12)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5) 附录A(规范性附录)试验条件 (16)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液压闭门器关门能力测试方法 (1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抗附加力能力测试方法 (20)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电动闭门器关门能力测试方法 (23)

建筑用闭门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闭门器的术语和定义、代号、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平开门用闭门器,不适用于防火门用闭门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6461-2002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T 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T 5237.2-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439 灰铸铁件 GB/T 10125-2012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1118.1 液压油 GB/T 15115 压铸铝合金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闭门器 door closer 安装在门的上部,用于自动关闭门扇,并可调节关闭速度的装置。 3.2 液压闭门器 hydraulic door closer 由液压装置驱动的闭门器。 3.3

(XXXX报批稿)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报批稿) 2008年11 月北京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建标函[2004]43号通知的要求,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我部负责对原国家教委编制并经原建设部、原国家计委1992年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以下简称《92指标》)进行修订。我部委托上海市教委具体承担《92指标》修订工作,上海市教委成立了修编组。我部发展规划司组织修编组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舍现状作了抽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搜集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单位的意见后,由我部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筑面积指标共分三章,包括总则,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指标,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高等专科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本次修订主要变更的内容为:调整高校办学规模、学科结构比例及各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增列艺术院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列了师生活动用房指标;取消了教工住宅指标。 各单位在执行本指标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本指标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林红、奚道章、欧阳瑶章、叶文俊、丁铭杰、何梅珍、甘建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年×月×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报批稿已经编制完成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报批稿已经编制完成,即将于2012年世界末日之前实施执行,这将对规划编制与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2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2.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3人口规模 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5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 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6人均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8人均交通设施用地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9人均绿地 green space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10人均公园绿地 park land per capita

TLA技术规定报批稿

WJG214-2011 武汉地区特立尼达湖沥青(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定 (试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年10月13日发布2011年11月1日实施

前言 特立尼达湖沥青(下称,TLA)是产于南(中)美洲西印度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境内沥青湖的一种天然沥青。上世纪八十年代,TLA在美国华盛顿等几个城市的路面工程中应用,表现出了优异路用性能。此后,TLA被经济较发达国家广泛地应用于的重交通路段、飞机场、桥面铺装和高速公路工程。目前,使用特立尼达湖沥青的国家及地区已达到30多个,而且已被美、英、德等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指定使用。1999年,TLA应用于我国江阴长江大桥的桥面铺装。TLA改性沥青高温抗车辙、水稳定性好等优良的路用性能得到肯定后,TLA在我国得到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先后被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二环和三环道路、上海虹桥机场、珠海淇澳大桥、重庆嘉陵江大桥、钱塘江大桥、佛山一环道路、沧黄高速公路和武汉绕城高速公路等60余个项目的路面工程中采用,效果良好。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的条文说明中,提供了TLA和TLA改性沥青的有关技术指标,但由于内容简单,致使TLA在实际应用时遇到困难。在目前城市道路建设的高潮期,TLA在武汉地区有大规模使用的趋势。为适应武汉地区规模运用TLA的需要,规范武汉地区TLA路面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在搜集各地研究和应用TLA成果、总结武汉地区应用TLA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地区交通和气候条件,编写了《武

汉地区特立尼达湖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定》。 本规定编写时,参照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DG D5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总结运用了武汉绕城公路TLA改性沥青路面的经验数据;参考了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太旧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路翔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编写的《特立尼达湖改性沥青应用的研究》的研究成果。本规定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香港豪银公司、武汉华通昌商贸有限公司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本规定主编单位: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武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天银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刘喜德蒋伍林徐一心邓利明 陈凯华陈玮张诚民刘先觉

钢结构设计规范报批稿

钢结构设计规范报批稿 篇一:标准、规范 篇二:地铁规范20XX报批稿高架结构 10 高架结构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下列高架结构: 1 区间桥梁; 2 高架车站中的轨道梁及其支承结构。高架车站中其他构件的结构设计按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进行。 区间桥梁应满足列车安全运行和乘客乘坐舒适的要求。结构除应满足规定的强度外,要有足够的竖向刚度、横向刚度,并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区间桥梁应根据耐久性要求,按100年设计使用年限设计。 区间桥梁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满足城市景观和减振、降噪的要求。除大跨度需要外,不宜采用钢结构。 区间一般地段宜采用等跨简支梁式桥跨结构,并宜推广采用预制架设、预制节段拼装等工厂化施工方法。 区间桥梁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桥墩。桥墩类型宜分段统一。 区间桥梁墩位布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跨越铁路、

道路时桥下净空应满足铁路、道路限界要求,并预留结构可能产生的沉降量、铁路抬道量或公路路面翻修高度;跨越排洪河流时,应按1/100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技术复杂、修复困难的大桥、特大桥应按1/300洪水频率标准进行检算;跨越通航河流时,其桥下净空应根据航道等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要求。 对于铺设无砟轨道结构的桥梁,应设立沉降观察基准点,进行系统观测与分析。其测点布置、观测频次、观测周期,应按无砟轨道铺设要求确定。道岔全长范围宜设在连续的桥跨结构上,当不能满足时,梁缝位置应避开道岔尖轨和心轨范围。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的徐变上拱度应严格控制,轨道铺设后,无砟桥面梁的后期徐变上拱值不宜大于10mm。应根据轨道专业的要求,控制无砟桥面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轨道铺设后的后期徐变量。 区间桥梁墩台基础的沉降应按恒载计算。跨度小于等于40m梁的相邻桥墩,其工后沉降量之差不应超过下列容许值: 有砟桥面为20mm;无砟桥面为10mm。 对于外静不定结构,其相邻墩台不均匀沉降量之差的容许值还应根据沉降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影响来确定。 结构刚度限值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审批稿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 什么区别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由国务院标准化部门制定。对没有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由省、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企业内部适用。 行标是行标,国标是国标,不一样的。 按照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条文说明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修 订) 报批稿 DBJ50-056 -20xx 条文说明

1总则 (36) 3基本规定 (37) 4场地及环境 (38) 5通信通道系统建设 (39) 6通信线缆建设 (40) 7通信设备安装 (41) 8性能测试 (43)

1总则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基本规定 3.0.1基于重庆市目前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发展状况,并结合通信运营商对于通信配套设施 建设及业务开展原则,参与建设的各方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及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选择入户光纤的数量。 3.0.2?3.0.3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提出,对我市通信运营商和住宅建设方分别负责投资建设的部分予以详细明确,进行分工界面划分,以便有效整合小区内的通信资源,统一地下管网建设,美化小区 环境。

4场地及环境 4.1.9应根据用户规模及分布等因素合理设置设备间、电信间,在满足住宅建筑用户通信需求的同时,避免空间浪费。电信间面积应能满足光缆配线设备的安装操作需求。2000户以上的小区,考虑通信运营商OLT下沉需求,超过4000户的大型小区,应根据小区规模与建筑布局合理配置多个设备间。 4.2.5本标准考虑雷击的能量巨大,设备间、电信间的相关电源系统应设三级防雷,通过分级泄放的方法,将雷击能量逐步泄放到大地。第一级防雷器可以对于直接雷击电流进行泄放,或者当电源传输线路遭受直接雷击时传导的巨大能量进行泄放,对于有可能发生直接雷击的 地方,必须要进行CLASS-I的防雷。第二级防雷器是针对前级防雷器的残余电压以及区内感应雷击的防护设备,对于前级发生较大雷击能量吸收时,会有一部分对设备或第三级防雷器 仍然是相当巨大的能量会传导过来,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吸收。同时,经过了第一级防雷器的传输线路也会感应雷击电磁脉冲辐射LEMP,当线路足够长时(超过15米),感应雷 的能量就变的足够大,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对雷击能量实施泄放。同样,经过了第二级防雷器的传输线路也会感应雷击电磁脉冲辐射LEMP,当线路足够长时感应雷的能量就变的 足够大,第三级防雷器是对LEMP和通过第二级防雷器的残余雷击能量进行保护。因此,第三级防雷器到设备端的线路传输距离也不应超过10米,以避免LEMP对设备造成的损害。 4.2.5参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 5.1.2条“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第5.2.2条“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 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连接导体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第8.0.5条“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建筑物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当必须单独设置系统接地体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Q”。。

综合应急预案最终版审批稿

综合应急预案最终版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目录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程序,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项目部员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项目安全和稳定,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施工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1)相关设计文件和XX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12)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XXXXXXXX标项目所有施工生产、生活场所发生地各类安全质量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图 应急工作原则 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实行以下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以人为本,救人第一; 预案科学,功能实用; 单位自救,社会救援; 2、危险性分析 风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施工风险因素及施工现场情况,将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灾害和其衍生、次生事故一并作为本预案的应急处置对象。经风险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主要有: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交通伤害、触电伤害、火灾事故、中毒、爆炸物品及爆破作业安全事故、起重伤害、突泥涌水、洪涝及其他自然灾害等。通常事故都会造成人员伤亡、设施被毁、影响工程施工和周边人民生产生活、经济损失较大、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各工区发现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一旦接到工程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按工程事故等级作出响应。 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704-1999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代替GB/T 9704-1988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

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题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 ╳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条文说明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 条文说明 目录 1 总则 (3) 3 基本规定 (5) 4 地下空间功能与设施 (6) 5 地下空间资源评估 (7) 6 地下空间需求预测 (8) 6.1 地下空间总体规划需求预测 (8) 6.2 地下空间详细规划需求预测 (8) 7 地下空间规划布局 (10) 7.1 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布局 (10) 7.2 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布局 (10) 8 地下交通设施 (11) 8.1 一般规定 (11) 8.2 地下轨道交通设施 (11) 8.3 地下公交场站 (11)

8.4 地下道路设施 (11) 8.5 地下停车设施 (12) 8.6 地下公共人行通道 (12) 9 地下市政公用设施 (13) 9.1 一般规定 (13) 9.2 地下市政场站 (13) 9.3 地下市政管线及管廊 (13) 10 地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地下商业服务业设施 (14) 11 地下空间综合防灾 (15) 12 生态保护和环境健康 (16) 12.1 地下空间利用的生态保护 (16)

1总则 1.0.2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已开展地下空间相关的各类型规划, 主要涉及法定规划一一城市总 体规划层面、城市详细规划层面地下空间规划 (单独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和地下空间规划作为 详细规划的组成部分)和非法定规划一一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概念规划、城市设计等两大类 专项规划 槪念规划 城市设计 相关 研究 城市地下空间与地 面空间是一个整体, 地下空间规划体系不应当自成一体。 应转变城市 规划编制观念,充分融合地上、地下空间要素,建立符合城市立体化建设要求的城市规划编 制体系。未来地下空间规划应逐步成为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常规要素, 因此,根据地下 空间利用规划编制特点, 应在现行规划体系涉及地下空间规划内容的规划类别中, 将地下空 间相关要素纳入考虑,即: 现行规划体系 图:建议地下空间规划纳入现行规划编制体系 涉廉地下空间规划内容的规划类别 | ]家涉及地下空间规划内容的规划类别 也宦规划 图:我国现行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 修建性译细理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陕西省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报批稿)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oors and windows of housing construction (报批稿)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编制组 2011年09月14日

前言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建函【2010】160号文的要求,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规范。 编制过程中,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本省建筑门窗应用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反复修改,并经审查后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材料、设计、加工、安装、检测与验收、保养与维修。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29号邮政编码:710054),以供下次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测中心 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 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西安西航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西安迪曼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西安市银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西安飞机工业装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玉民郝曼李媛媛金贵实杨和平窦永智淡芃李长安 李刚任普亮田少芃于文清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李荣李伟李志华屈兆焕王巧莉王召全谢积绪闫增峰 张园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材料 (3) 3.1 一般规定 (3) 3.2 外门、外窗型材 (3) 3.3 户门、单元门材料 (3) 3.4 五金件 (3) 3.5 密封材料 (4) 3.6 玻璃 (4) 3.7 纱窗 (4) 4 设计 (5) 4.1 一般规定 (5) 4.2 外门、外窗 (5) 4.3 户门、单元门 (6) 4.4 构造 (6) 4.5 安全 (7) 4.6 校核与验证 (7) 5 加工 (8) 5.1 铝合金门窗 (8) 5.2 塑料门窗 (8) 5.3 其它门窗 (8) 6 安装 (9) 6.1 一般规定 (9) 6.2 安装工序 (9) 6.3 安装质量 (10) 6.4 施工安全 (11) 6.5 门窗保护 (11) 7 检测与验收 (13) 8 保养与维修 (14) 附录A 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 (15)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6) 引用标准名录 (17) 附:条文说明 (19)

标准化各要素文件清单

标准化各要素文件清单

各要素文件清单 一、安全生产目标(12分) 1、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 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包括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 4、签订安全责任书 5、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按照制度规定的周期如季或月,进行监测检查) 6、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的记录 7、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奖惩)的记录 8、如需要调整目标和实施计划,调整后的目标和实施计划的文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7分)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总公司 (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3‰的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总公司) 4、安全管理人员台账和资质证书(总公司和分厂两套) 5、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文件总公司 6、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专题会的会议记录(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总公司 7、煤气防护站煤气防护人员台账和资质证书 8、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公司和分厂两套,以文件形式发布) 10、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资料 11、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记录(总公司和分厂两套) 1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的记录(评审频次要符合制度规定的频次总公司和分厂两套) 13、评审更新后发布的文件 三、安全投入(24分) 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冶金企

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3%提取) 2、安全生产费用财务报表 3、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4、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使用计划应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分发到相关各基层单位) 5、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6、员工工伤保险缴费单(复印件) 7、伤亡员工获取相应保险与赔付的资料(保险评估、年费、赔偿、伤残等级鉴定等资料)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 1、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2、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安全处)汇总的资料(清单) 3、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及文本或电子版总公司 4、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的记录 5、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发布)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总公司

国网标准、规范、文件清单

有效文件清单 国家标准 1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XG1-2009) 2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 3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XG1-2009) 4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2005) 5 《烧结普通砖》(GB 5101—2003) 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7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04/XG1—2008) 8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9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 1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11 《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 12《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 13545—2003) 1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07) 14《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2011)

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5)》(GB/T 19000—2008)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2008)》(GB/T 19001—2008)17《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04)18《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GB/T 24004—2004)19《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11)2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22《工程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26—2007)2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2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1996)2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2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2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3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

《硝酸铵溶液》化工行业标准(报批稿)

ICS71.060.50 G 12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XXXXX—XXXX 硝酸铵溶液 Ammonium nitrate solution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河北冀衡赛瑞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单位: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硝酸铵溶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硝酸铵溶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由氨与稀硝酸中和制得的硝酸铵溶液,该产品用于制备工业炸药、硝酸盐、硝态氮肥等的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MOD)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8564—2006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HG/T 3696.1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第1部分: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HG/T 3696.3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第3部分: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JT 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分子式:NH4NO3 相对分子质量:80.02(按201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4 要求 4.1 外观:结晶温度以上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 4.2 硝酸铵溶液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应符合表1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条文说明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 (报批稿) Design Regulations for At-grade Intersections on Urban Street 条文说明 2001年上海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一般规定 (2) 4平面交叉口规划 (4) 5 平面交叉口设计 (6) 5.1一般规定 (6) 5.3进出口道设计 (6) 5.4公交停靠站的设置 (7) 5.6行人过街横道 (7) 5.7非机动车交通处理 (7) 5.8对干道平面交叉口有影响的高架道路、地道或互通立交匝道的处理 (7) 6 平面交叉口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设施 (8) 6.1一般规定 (8) 6.3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及交通岛的设置 (8) 6.4平面交叉口标线与标示设计 (8) 7.交通信号配时设计 (10) 7.1定时交通信号配时设计的内容与程序 (10) 7.2定时交通信号配时设计的时段划分 (10) 7.3定时交通信号配时设计的设计交通量 (10) 7.4交通信号相位设定 (10) 7.5信号周期时长 (10) 7.7最短绿灯时间 (10) 7.8服务水平评估 (10) 附加说明 (12)

1 总则 1.0.1编订本规程的目的: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是制约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的咽喉,也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因此,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平面交叉口是城市道路交通畅通与安全的决定因素之一。也因此,在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的观念与技术上。从50-60年代起,就有了长足的改进,相应于所设计的新型交叉口,还出现了Hightype Intersection高级交叉口这样的新术语。 因此,为能用新观念新方法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安全高效经济适用的平面交叉口而制定本规程。 1.0.2适用范围:城市道路工程分为新建和改建两类,对于平面交叉口为了提高现有大量传统老式交叉口的通车效率,还有对原老式交叉口进行改善治理的实际业务。本规程除对新改建工程规划、设计提出技术标准外,还兼顾交叉口治理的技术要求。 平面交叉口的新建、改建、治理规划或设计受实际条件的约束差别甚大,为实施的现实性,对新建、改建、治理提出了达到技术标准的不同要求。 1.0.3道路类别,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TJJ37-90)》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 1.0.4公交车辆停靠站一般都设在交叉口附近。交叉口内站点的设置,在方便乘客与影响交 叉口通车两方面存在矛盾。站点位置选择与布置中处理好这对矛盾,也应是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在交叉口设计中一项重要内容。 2 术语 2.1.4 本规程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关支路的定义,城市支路分为Ⅰ、Ⅱ、Ⅲ级三个等级。为了便于区别和实际操作以及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统一,将Ⅰ级支路定义为交通性支路,而将Ⅱ(Ⅲ)级支路定义为商业性和生活性支路。

标准制定流程

从技术角度划分,参照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预阶段 ?立项阶段 ?起草阶段 ?征求意见 ?审查阶段 ?报批阶段 ?出版阶段 ?复审阶段 ?废止阶段 2、阶段概述 1)立项阶段: 立项阶段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TC提交的提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建议进行审查、征求意见(公示、质疑)与批准。 2) 起草阶段: 项目启动后直接进入起草阶段,参编单位群策群力共同完成,就有关内容要达成一致,不能产生分歧。 草稿需要参编单位共同修改后提交标委会,标委会从形式到内容提前征询某些专家的意见,修改几轮后成为征求意见稿。 3) 征求意见阶段: 编制组提交征求意见稿后,经分离膜标委会审核后,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正式书面征求意见(一般为20位专家和委员)。一个月后意见返回。编制组汇总征询意见,并与专家就征询意见进行沟通后,进行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形成会审稿。 如果编制组对征求意见稿准备不充分或者专家意见较多或分歧较大,修改后,第二次征集意见。 4) 审查阶段:

编制组提交送审稿后,分离膜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函审或者会审(一般为会审),而且3-4个标准一起会审,所以要严格遵照约定时间完成。会审结束后,编写组按照会审组意见进行标准文本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会审不通过,从征求意见稿重新开始。 5) 报批阶段: 必须在会审审查阶段之后进行。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报批,等待发布实施。 3、分阶段详解 1)预阶段和立项阶段 企业需做的事:⑴向企业发送征求标准的通知 ⑵企业填写标准项目制修订表 通过标委会审核后提交:标准草稿、预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是否涉及专 利等信息。若未通过标委会审核则继续修改后重新提交。 要求:标委会根据本年度的标准规划、标准协调性来初审,技术委员会专家投票、函审或者立项审查会确定标准是否可以申报。若满足条件,标委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纸版材料,网上申报。立项,发布立项发文,确定起草单位,起草人。 2)草稿阶段 标委会要求:标委会尽快组织召开标准启动会、标准GB/培训会、标准工作组启动会、第一次工作组会议。注:要求参编人员均需要参加培训会。 标准项目研究过程中,标委会不定期(电话、邮件和实地考察等)对起草单位 进行调研、对编写组工作情况检查、督促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便于项目能按时 高质量完成。 企业需上报技术材料:(1)标准初稿(2)编制说明(3)验证报告(4)规范性引用文件 (5)参考文献(6)专利信息(7)采标原文及翻译 (8)国内外标准技术水平指标比较

上海地标条文说明共9页文档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条文说明 (报批稿) 2019年(上海)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防烟设计 4 排烟设计 5 防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6 防排烟系统施工 7 防排烟系统试运转及调试 8 防排烟系统验收 1总则 1.0.2 原规程主要针对民用建筑,其中包括了一类、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针对100m以上超高层,大空间的商场、餐厅、公共娱乐场所、办公室等部位,提出了能满足安全疏散和消防初期扑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应用。在本次修订中加入了厂房及仓库等工业建筑的排烟设计内容,根据工业建筑的特点提出了合理的应用措施。 1.0.3 建筑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及许多特定用途的建筑,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1.0.4 防排烟设计是九十年代以来国际上研究的主要消防内容,本规程虽然参照了英国、美国的最新技术成果,并结合了本市大量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新技术、新系统、新设备必然不断出现,当这些采用的技术措施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时,应提出合理的技术依据。 1.0.5 由于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参照了国外多个国家先进的技术成果,并结合了上海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因此在执行时,如果本规程有规定的,按本规程执行;本规程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执行。条文中的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是指施工、设计中碰到的相应内容,也应包括相应的规范,如《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2术语 2.1.2 本规程主张采用以机械加压送风方式为主,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方式为辅的防烟系统。 2.1.10 活动挡烟垂壁是指火灾时能联动下垂的挡烟设施。 2.1.22 临界排烟量是指每个排烟口允许排出的最大排烟量。因为当排烟口风量大于该值时,排烟口下的烟气层被破坏,新鲜空气与烟气一起排出,导致有效排烟量的减少。 3 防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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