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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背景下校企合作方式的探索与实践——以南京商业学校为例

深化产教融合背景下校企合作方式的探索与实践——以南京商业学校为例
深化产教融合背景下校企合作方式的探索与实践——以南京商业学校为例

2018·07C/08C

383-3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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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20120911

XX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办学的理念,为拓展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水平,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为地方和行业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院(各系处室)与国(境)内外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校企合作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是高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合作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按时交纳国家及地方的税费、按时交纳学院规定的各种应缴费用。 第二章合作 第五条合作原则。校企合作应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学院以教学为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以经营为中心,为教学服务”的互动原则。坚持“企业应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素质等目的;学院应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的互利原则。 第六条合作目标。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院专业设置;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实施企业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学院开展社会培训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企业需要的招生就业渠道。 第七条合作条件。 1.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 校企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的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 3.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不能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和技术;也不能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占有的学校资源量与其产、学、研项目效益明显不相一致;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合作形式 1.“订单”合作模式。学院或系部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保证不低于90%的“订单”学生就业;坚持“严格选拔、双向选择”的原则,既考虑合作企业的要求,也尊重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合理选拔和淘汰培养对象,实现企业、学校和学生的“共赢”,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开展培养方案的外部论证,实现培养内容的社会适应性和合作企业岗位针对性的兼顾与融合,形成“合格+特长”的培养模式,避免因培养内容的针对性太强而知能面过窄,导致转岗困难;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院为主完成,专业课由企业为主负责完成,学生的院内实训环节企业参与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学院派人参与管理。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2. 工学交替模式。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院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院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准备教育。其方式为学

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docx

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 校企合作就是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的不同教育资源,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种办学模式。下面是有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欢迎参阅。 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范文1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顺应江苏两个率先的经济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院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院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3.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4.校企互动原则 学院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或能工巧匠来学校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发,全国、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成为目前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已将校企合作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决定2011年为我校“校企合作年”。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年度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地方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为先导,以长白山区域经济发展定位为目标,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拓展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在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一致。 (二)合作原则

1、育人为本原则:这是根本性原则。校企合作的出发点在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最终落脚点是培养合格的中职毕业生。直接服务于生产一线的企业,实现校企无缝对接。 2、合作共赢原则:共同受益是校企合作的基础。要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加强互动,共同推进学校发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使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获利。 3、实事原则:我校的校企合作尚处初级阶段,在同企业的交流和合作过程中,必须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开拓创新、敢于探索,要选择最符合双方需求,能产生最佳效益的合作模式,切忌好高骛远,盲目求大求全。 4、服务性原则: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 5、可持续发展原则: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校企合作模式,同行业、企业等社会各方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从资金、设备、教育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吸引各方的继续支持和参与,不断开发新的项目,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目标任务 依托长白山特有的区域经济,打造立足长白山、融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圈、面向全省的实体性、开放式校企合作示基地,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中职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成本分担机制。广泛吸收政府主管、行业主管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真正统一思想,采取措施,把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根据上级有关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组织编制了《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密切关注企业需求,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2、紧紧围绕我校的行业特色,发挥电力技术优势,找准与企业的合作点,打造学校的专业特色。 3、立足电力做强,面向社会做大,多方积极联系,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使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实效,从而为学校增添发展后劲。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工作部。 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宣传及建章立制工作。 2、开展外联工作,选择企业,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方式等。 3、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三、校企合作目标 1、以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 2、做到合作模式的多元化,以坚持服务行业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联合培养。 3、坚持培训后备高技能人才与加强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并重。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5-7 12:33:34 被阅览数:1103 次 来源: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文字〖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信息、营销、管理、培训等,并与企业建立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双向介入、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培养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该机构是常设机构,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各系主任(院长)、管理人员、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校企双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发展。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是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项目组成员1~5人,其中1人为组长,由院、系、部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三、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每年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学校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校企合作项目锻炼教 师,项目实施过程经人事处认定,列入我校教师实施3+2双师建设计划。 2、合作建设专业:各专业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企业人员参加专业建设、举办讲座,开展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实训指导等。合作探索教学改革,积极开 展“订单式”等工学结合模式培养人才。 3、合作进行校园环境、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吸引企业参与学校建设,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用于学校环境改善、共建实验实训基地等。 4、合作开展科研、技术服务:共同申报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服务。 5、合作培训:合作开展各类技术、管理培训,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 (二)校企合作的方式 校企合作方式分为一级、二级项目两类。 1、一级项目 (1)合作培养、培训人才。 (2)合作生产。 (3)合作研发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的企业技术服务项目。 (4)综合方式:集培训、生产、研发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项目。 2、二级项目 (1)企业赞助技能、体育、文化等比赛项目。 (2)建立新的校外实习基地,与企业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接收我校学生实习。 (4)企业捐赠:包括奖学金、图书、设备、软件以及其它总值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 (5)二级项目若合作金额超过30万元的,必要时可申请为一级合作项目。项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认定。 四、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原则与程序 (一)、引进企业到校内原则

中职院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范本)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更好的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经双方研究协商,同意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的中、高级实用型人才,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通过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利用校、企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把课堂传授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得实际经验、操作能力的企业技能实践有机结合,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的合作办学。 二、合作专业: 三、合作形式:工学交替式、2+1模式、订单委培式等校企合作。 四、合作内容: 1、在乙方设立“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共同开展专业宣传、协同招生工作,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机

会,为教师提供专业实践机会,为毕业学生推荐就业,共同合作开展行业各类教育培训和学历提升函授学习等项目。 2、在甲方设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接受企业委托进行职工培训,与企业签订“订单式”(“2+1”式或“工读交替”式)人才培养协议等合作等。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校企联办培养在校学生。另一类是校企联办培训企业员工。通过成立实训中心,校企共同承担在岗职工与转岗职工的培训任务,帮助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和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发展。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以企业需求为办班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企业培养急需人才,储备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2、通过企业及时掌握行业当前的信息、技术要求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专业的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使所培养的学生与企业要求相一致; 3、负责调整学生的课程、考试安排等计划,尽量不与实习工作发生冲突。如需要安排学生回校参加有关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4、协助乙方做好与学生的沟通协调及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 5、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一线进行专业实践训练,了解、掌握与本专

艺术设计学院环艺专业2014年度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总结及修改

环艺专业2014年度校企合作 项目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总结及修改 环境艺术设计是介于艺术设计与建筑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内容涵盖室内装饰、室内外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等。我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创办于2002年,至今已有九届毕业生走上社会工作岗位,现有在校学生308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是我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建设专业之一。 2014年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工作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依托利用校外实习基地“深圳市点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珠海崇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派雅(澳门)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先歌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珠海市三原色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合作企业,强化完成实践教学、参与社会生产事务工作。 一、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项目执行情况 顶岗实习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合作方式,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接收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到该企业顶岗实习。 因此根据合作协议内容以及我校校企合作相关制度规定,我院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校外)、并就师资培养,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课程教材等方面开展合作,利益共享,同时由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接受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0名学生分两批到企业顶岗实习。 学生在参加顶岗实习的时候严格遵守《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对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实习计划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积极沟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整理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

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源,主动承接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意见)

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目前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际,特制定《太原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设置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4项,满分120分。作为十二五期间督导与评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成效的参考依据。 《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有效、规范的管理,提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优质就业率,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尚品德、良好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者。同时要求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下,转变职业教育理念,不光要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还要注重对学生现代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综合培养,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要同市场“零距离”对接,真正把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 太原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结合的整体思路为:遵循职业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律,以有利于加强和促进职业教育,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和素质为原则,以学校为主体,通过不同形式与企业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提高学生技能水平、满足学生求学欲望,实现企业、学生、学校共赢。职业教育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安图县职教中心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国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安置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五)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 第四条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促进教学、提升科研水平,带动学校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或技术; 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审批 (一)提出申请 需要建立校企合作的相关部门在与意向合作单位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前,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审查 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 (三)批准 校企合作项目审查后,提交校长审定通过,由校长代表学校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后生效。 第三章管理 第六条日常管理 每学期末,对口联系部门应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上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XX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

XX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 2017年9月

为深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2〕45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对接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重点对接湖南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四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发展需求,以职业院校主体或特色专业为依托,以校企深度合作为基础,按照“基地建设企业化、实践教学生产化”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高效益、有特色、成规模”,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全省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根据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结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武陵山片区国家扶贫攻坚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四大区域板块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全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2、校企共建。探索实施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并全程参与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习基地建设模式,实现学校与企业信息互通、文化互融、人员互聘、资源共享。 3、协同推进。以实训基地设备、技术不断更新为重点,校企协同开展实训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资源建设,统筹基地功能发挥,不断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

平和运行效益。 4、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面向职业院校和社会开放,接受行业企业指导,开展交流合作,承接职业院校师生实习实训、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任务,充分发挥基地使用效益。 三、建设目标 从2014年起,三年内全省共立项建设60个左右“产业契合度高、校企合作紧密、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水平高、教学资源丰富、社会服务能力强”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模式,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建设内容 (一)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1、建设模式。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以职业院校为主体,以与规模以上企业(指工科类)深度合作为基础,以一个主体、特色专业及所属专业群为依托,通过“引企入校”,校企共建“校中厂”模式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必须签署协议,明确资源配置、成本核算、收益分配、财产管理、师生实训等方面的责权利,并共同制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契约”为保障的利益共享机制;基地参与合作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生产或经营规模,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符合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三年内企业对基地建设资金或设施设备的投入应占到基地设备设施总投入的60%以上,且企业规划对基地的总投入文科类基地不低于100万元,工科类基地不低于200万元,中职学校可适当降低;基地具有较强的实体化运作能力,能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或拥有自办产业或开展行业企业员工培训;基地所有制产权明晰、以学校为主体,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意见)

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目前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际,特制定《太原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设置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4项,满分120分。作为十二五期间督导与评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成效的参考依据。 《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有效、规范的管理,提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优质就业率,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尚品德、良好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者。同时要求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下,转变职业教育理念,不光要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还要注重对学生现代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综合培养,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要同市场“零距离”对接,真正把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 太原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结合的整体思路为:遵循职业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律,以有利于加强和促进职业教育,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和素质为原则,以学校为主体,通过不同形式与企业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提高学生技能水平、满足学生求学欲望,实现企业、学生、学校共赢。职业教育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附件 太原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信息、营销、管理、培训等,并与企业建立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双向介入、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培养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该机构是常设机构,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各科室主任、管理人员、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校企双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发展。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是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项目组成员1~5人,其中1人为组长,由学校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三、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每年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学校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校企合作项目锻炼教师,项目实施过程经学校认定,列入我校“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 2、合作建设专业:各专业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企业人员参加专业建设、举办讲座,开展实习、实训指导等。合作探索教学改革,积极开展“订单式”等工学结合模式培养人才。 3、合作进行校园环境、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吸引企业参与学校建设,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用于学校环境改善、共建实验实训基地等。 4、合作开展科研、技术服务:共同申报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服务。 5、合作培训:合作开展各类技术、管理培训,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 (二)校企合作的方式 校企合作方式分为一级、二级项目两类。 1、一级项目 (1)合作培养、培训人才。 (2)合作生产。 (3)合作研发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的企业技术服务项目。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样本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

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须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进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经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她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2013年度XXXX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XXX职业学校 二Ο一二年十二月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加速我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指导今后的学校校企合作工作。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为生产一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校企合作办学意识,不断探索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丰富校企合作内容,提高技能性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升校企合作办学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我校各专业新一轮的内涵发展,不断增强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职业学校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效率的高低。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急企业所急,

想企业所想。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共嬴”是校企合作的宗旨,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合作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学校有责任义务对学生进行“维权”教育,对合作企业进行筛选,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3.校企互动原则 校企合作是一项双向活动,应定期开展交流沟通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实习生、毕业生用工回访,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设备等培训,安排学生到企业参观或见习生产。企业定期派遣高级技术人员来校开设讲座,或对师生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校企互动,使师生能收获更多的实践知识与能力,使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合作方式 校企合作基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标准为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根据学校各专业目前实际情况,拟开展以下一些合作方式: 1.“订单”培养

中职院校校企合作协议书

编号:XH/ZB-JL-17(17) 校企合作协议书 填报部门:招生就业办保存年限:三年 甲方: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更好的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经双方研究协商,同意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的中、高级实用型人才,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通过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利用校、企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把课堂传授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得实际经验、操作能力的企业技能实践有机结合,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的合作办学。 二、合作专业: 三、合作形式:工学交替式、2+1模式、订单委培式等校企合作。 四、合作内容: 1、在乙方设立“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共同开展专业宣传、协同招生工作,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机会,为教师提供专业实践机会,为毕业学生推荐就业,共同合作开展行业各类教育培训和学历提升函授学习等项目。 2、在甲方设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接受企业委托进行职工培训,与企业签订“订单式”(“2+1”式或“工读交替”式)人才培养协议等合作等。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校企联办培养在校学生。另一类是校企联办培训企业员工。通过成立实训中心,校企共同承担在岗职工与转岗职工的培训任务,帮助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和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发展。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以企业需求为办班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企业培养急需人才,储备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2、通过企业及时掌握行业当前的信息、技术要求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专业的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使所培养的学生与企业要求相一致; 3、负责调整学生的课程、考试安排等计划,尽量不与实习工作发生冲突。如需要安排学生回校参加有关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4、协助乙方做好与学生的沟通协调及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 5、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一线进行专业实践训练,了解、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技

学校校企合作实施办法

河南省电子科技学校 《校企合作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校校企合作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革,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找准我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机制,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校企合作的基本任务 根据学校的要求,每一专业方向要至少建立二至三家专业对口、相对稳定有实质性合作的校外合作基地。校外合作基地应是该行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的地位。其基本任务是: (一)接受学生参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综合实训等。每届学生在基地顶岗实习、工学结合不少于半年。 (二)接受教师参观、调研、实践锻炼和进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三)实现资源共享,定期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和现场实践。 (四)共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编制、教材编写。 (五)共同进行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推广及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推介工作。 (六)共建实验、实训室和生产车间。 (七)力所能及地承接合作基地的生产任务。 (八)优先满足合作基地的用人需求。 (九)其它方面的合作。 三、校企合作的模式 校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为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根据我校办学实际和特点,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订单培养”模式。即按合作企业的要求开展人才培养。 (二)共建实验实训室。学校与合作企业或基地共建实验实训室,共同参与生产、科研和技改项目,共同培养合格员工。 (三)培训互动模式。利用学校教育资源,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利用企业生产现场,为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条件。 (四)准捐赠模式。学校提供场地,为企业的新产品(或软件)进行推介,学校可以使用企业的新产品(或软件)辅助教学;或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组建生产与教学工厂,用于企业产品研发和学校学生实训。 (五)互派专业技术人员模式。人力资源共享,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和现场实践体验; (六)共建培训基地模式。双方共同建设培训基地,为行业、企业、区域提供培训服务,参照股份制办学模式,按双方人、财、物出资的比例,按比例分配经济收益和承担经济风险。 四、管理与协调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性学校建设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的文件精神,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实现教育教学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作目的 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招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带动招生、教学、就业良性循环,从整体上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研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学校应根据所办专业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及专业科、处室与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队伍建设、科研、技术开发与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合作的原则

(一)服务企业原则。企业的需求就是学校的追求。为企业服务是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学校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二)校企互惠原则。校企合作双方互惠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与学校以服务换服务,共建共享、共赢共进。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企业领导或企业代表、教务处、专业科、招就处、学生处、总务处等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校企合作工作。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下设校企合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实施归口管理。 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确定同学校合作的企业以及合作的方式及步骤,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宣传;

中职院校校企合作协议书

中职院校校企合作协议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编号:XH/ZB-JL-17(17) 校企合作协议书 填报部门:招生就业办保存年限:三年 甲方: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更好的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经双方研究协商,同意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的中、高级实用型人才,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通过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利用校、企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把课堂传授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得实际经验、操作能力的企业技能实践有机结合,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的合作办学。 二、合作专业: 三、合作形式:工学交替式、2+1模式、订单委培式等校企合作。 四、合作内容: 1、在乙方设立“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共同开展专业宣传、协同招生工作,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机会,为教师提供专业实践机会,为毕业学生推荐就业,共同合作开展行业各类教育培训和学历提升函授学习等项目。 2、在甲方设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接受企业委托进行职工培训,与企业签订“订单式”(“2+1”式或“工读交替”式)人才培养协议等合作等。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校企联办培养在校学生。另一类是校企联办培训企业员工。通过成立实训中心,校企共同承担在岗职工与转岗职工的培训任务,帮助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和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发展。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以企业需求为办班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企业培养急需人才,储备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2、通过企业及时掌握行业当前的信息、技术要求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专业的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使所培养的学生与企业要求相一致; 3、负责调整学生的课程、考试安排等计划,尽量不与实习工作发生冲突。如需要安排学生回校参加有关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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