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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案例分析

公务员案例分析
公务员案例分析

[案例]

刘某是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99年5月其单位被确认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刘某自1998年以来,在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一直在朋友开的公司中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兼职工作,并领取兼职报酬。2000年6月,单位知道了刘某在外兼职的情况,即找其谈话,晓之利害,刘某口头承认了错误。2002年3月,当地税务部门找到刘某单位要求刘某补交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现刘某还在兼职兼薪,于是给了刘某行政降级处分。“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就不能兼职吗?何况我供职的是一家事业单位,本人仅是一个技术人员,根本算不上公务员啊!”对此处分,刘某有些想不通。

[法律规定]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提示]

各国一般都不允许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兼其他工作,尤其不允许在营利性单位兼职。比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员不得兼任商业、工业、金融业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公司和其他团体的负责人、顾问或评议员,也不得自办营利性企业。”该条第二款作了更严格的规定:“职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营利性企业中应允或担任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系的职务。”

我国的《公务员法》吸收了以往制度规定的合理成分,对公务员兼职作出新的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对该条规定,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是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主要是考虑,目前党政机关之间交叉兼职的做法是允许和必要的,如市长兼任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根据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作出的制度安排。

二是对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

首先,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其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比如兼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某些职务,但必须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规定可以兼职,是工作上的需要;规定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是对这种兼职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避免过多过滥;规定公务员兼职不得兼薪,则是出于廉政方面的考虑。在处理兼

职问题上,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个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本案中,刘某所在单位于1999年5月即被确认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其单位中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应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自然包括刘某这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的职务类别包括专业技术类,因此,在单位实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后,刘某就应当停止兼职兼薪,单位给刘某的处分是正确的。

【案情】

2009年2月,王某报考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岗位,并通过了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在公示期间,检察院派员对王莹是否违反计生法律政策进行调查。计生局出具了《婚育证明》,内容为:“王某、陆某2009年2月19 日非婚生育一个孩子,2009年5月7日补领结婚证。”2009年7月,某县委组织部以违反计生法律政策为由,告知王某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王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计生局作出的《婚育证明》,准予录用。

【分歧】

对是否撤销《婚育证明》,录用王某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是应撤销计生局《婚育证明》,录用王某。

二是违反计生法律政策,不应录用王某。

【评析】

专家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

一是依据《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对其行政区域的计生工作进行管理的行政职责任。本案计生局协助某县人民检察院调查王某生育情况,并出具《婚育证明》属于其职责权限范围。该计生局的《婚育证明》合法有效不应被撤销;

二是依据《婚姻法》、《计划生育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公民的生育行为应遵守计生管理的法律规定。合法生育子女的基本条件之一应是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结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计生局《婚育证明》,本案王某与其夫陆某生育孩子在先,结婚登记在后,已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及计生相关法律政策。又依据《公务员录用(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之规定,王某不应被录用。

【案情】

2006年5月,公务员李某(卫生部门工作)和吴某共同创办了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双方订立合办驾校协议后,李某投入股金50万元后,由于吴某管理混乱,2008年10月李某遂提出退股。经双方协商后,李某退股,由吴某支付退股金50万元及红利10万元,由于吴某暂无钱支付,便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内容为:今欠到李某人民币60万元整。在一年内付清,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李某多次催付无果后,诉至法院。现吴某以李某是公务员为由,认为其与李某订立合办驾校协议为无效协议,故不应给付红利10万元和60万元的利息。

【分歧】

对因李某是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其与吴某订立的《合办驾校协议》是否有效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因李某是公务员身份,其从事有偿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吴某与李某签订的《合办驾校协议》为无效合同,为此,吴某只需返还李某的投资本金50万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与吴某签订的《合办驾校协议》为真实、合法、有效合同,吴某应当支付其所欠的60万元及其利息。

【管析】

本案的焦点是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中的禁止性从业的规定而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是否属于违反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支持第二种观点,其理由为:

首先,在法理上对强制性规定分为强制规定与禁止规定二种。强制规定是指当事人应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禁止规定是指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禁止性规定又分为取缔规定与效力规定,前者取缔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者加以制裁,并不否认其私法上的效力,后者不仅取缔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且否认其私法上的效力。因此,此类规定只在管理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但并不否认该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此处的强制性规定,理解为是取缔性规定。由于李某违反的是《公务员法》中的取缔性规定,因此,并不影响其在民商法上的效力。

其次,《公务员法》的立法本意是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约束公务员言行,规范公务员晋升与奖惩,保障政府公务人员廉洁、效能。如有违反了公务员法,受到的只是内部纪律惩处,但并不影响身为公务员的行为人从事民商法律行为的效力。本案中,李某身为公务员参与营利性活动虽违反了公务员管理方面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并未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此,不影响其作为自然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其合同效力应为有效。

综上所述,李某与吴某订立的《合办驾校协议》为有效合同。由此衍生的欠款也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为此,吴某应当支付其所欠的60万元及其利息。

全国首例公务员招录官司一审实录

下岗职工报考国家公务员,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却在最后录取中因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而被取消录取资格。9月5日,这起全国首例公务员招录官司有了一审判决。定西市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下岗工被挡在门槛外

小杨是某省通渭县毛纺织厂的一名下岗职工。自从企业效益不景气以来,他便四处打工维持生活。定西市即将举行乡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消息传开后,小杨的精神十分振奋。

2004年4月,他满怀信心地报名参加了定西市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准备当一名乡镇公务员。经过一番充分准备,他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同年12月,

他接到了县人事局的体检通知,公务员工作似乎就在眼前。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县人事局随后又通知:档案记载年龄与的身份证上的年龄不符,大专学历证书也有疑点,录取资格被取消。“我的身份证是四年前办成的,不是报考前才突击办理的,户籍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

均为1975年4月26日,具有法定效力,怎么说取消就取消?”小杨想不通,当即查找相

关证明进行交涉,但没有结果。随后,又提出行政复议、打市长热线电话及上访,希望事情能够有所转机,可惜均没有结果。

法律援助帮他维权

万般无奈之余,小杨决定讨个公道,但打官司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打官司前,小杨首先在通渭县聘请律师,但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在县上未聘到律师。后来,他又找到定西市,但结果同样令他失望。在许多热心人的帮助下,他找到省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小杨的遭遇十分同情,马上对他的情况进行审查,发现他是下岗职工,经济十分困难,完全符合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于是,很快为他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定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刘辰律师免费帮他打官司。

有了专业律师帮助,诉讼过程也异常艰难。2005年3月,小杨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

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通渭县人事局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核查真实的出生日期和学历真伪,尽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通渭县人民法院认为,此纠纷是人事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时采用的行政审查手段,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不予受理。不服上诉,终于赢得了案件的诉讼权。定西市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认为“不予受理”不当,决定此案由通渭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立案后,通渭县人事局提出:县上只是全市统一招录公务员的一个授权点,最终是否录用,其权利在市人事局,而不在县人事局,。所以,起诉县人事局属诉讼主体不当。于是,经过近半年的多次反复,案件再次移交到定西市。2005年7月,这起因公务员录用而因引起的民告官案终于在定西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向法庭提交了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及档案材料等证据,经审查,这些证据均被法院确认。定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小杨入伍审查表上填写的出生日期为1972年5月23日,派出所审核的身份证号码为622424*********。依照

我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显然,原告户口登记簿上的出生日期为1972年5月23日。当原告报考公务员时提交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 1975年4月26日),与本人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 1972年5月23日)不一致时,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原告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被告市人事局以此来确定原告的出生日期并无不妥,据此,原告的年龄超过了乡公务员年龄在30岁以下的条件,定西市人

事局取消其录取资格也无不当。于是,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

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法院应以法律规定作为定案依

据,不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定案。退一步讲,能否报考公务员与报考人的身份无关,不能因为报考人是下岗职工,就优先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文件。原告现在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75年4月26日,由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缺乏依据,导致原告出生日期混乱的问题并未解决,这给原告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一、案情简介

2004年2月9日,万案县李某(农民)与刘某、郭某、曾某(三人均系国家公务员)签

订一份书面《合伙协议书》,约定四人共同开办一合伙企业毛竹拉丝厂,每人各占四分之一的股份。企业开办试生产后不久,由于政府发文清理整顿木竹加工企业,停止发放《木竹加工许可证》,无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因,导致企业不能继续生产经营。李某遂以刘某、郭某、曾某属国家公务员,依法不能经商办企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退伙的民事诉讼,同时要求刘某、郭某、曾某赔偿其全部投资损失。

二、分歧意见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对李某与刘某、郭某、曾某签订的《合伙协议书》是否合法有效,形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与刘某、郭某、曾某签订的《合伙协议书》,合伙开办毛竹拉丝厂,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经营项目又不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虽然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

经营活动”的行为,该规定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的纪律约束,不宜作为认定民事行为无效的

法律依据,故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该《合伙协议书》合法有效。刘某、郭某、曾某违反行政纪律规定,与他人签订合伙办企业的《合伙协议书》,可由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与刘某、郭某、曾某签订的《合伙协议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李某与刘某、郭某、曾某签订的《合伙协议书》是否有效,首先要看该《合伙协议书》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违反了法律、行政和法规的禁止规定,就应认定为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通常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实施民事行为的主体本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二是民事行为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不得有的十四种行为,其中在第(十三)项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案中,刘某、郭某、曾某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明知

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禁止国家公务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却视法律、行政法规于不顾,与他人签订办企业的《合伙协议书》,虽然该《合伙协议书》约定的经营项目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但属于实施民事行为的主体本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

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和第二款“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该《合伙协议书》应当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选编及答案资料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选编及答案 一、案例选择题 案例1 通用电气公司管理制度的变迁五十年代初,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年销售额已超过20亿美元。公司规模大了。权力完全集中于美国纽约总部,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改良组织结构。 于是公司总裁卡迪纳先生决定实施分权制度。该分权制度由斯密迪一手策划,斯密迪行伍出生,非常强调纪律的作用,他认为,实施新的制度时,肯定有阻力,所以,必须由他说了算,基层人员要绝对服从,不能有异议。 斯密迪的制度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一个经理自己所能管理的企业规模是有界的。 他认为,一个经理自己所能胜任的经营规模,最大不能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再大就管不了了,按照他的观点,通用电气公司拆成了150个部门,各部门的经营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各部门相对独立,各有各的经营业务,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管理,每个部门的经营直接对总裁负责,这样,通用电气公司就等于分成了150个“小公司”。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不好的格局:当某部门的经营业务超过5000万美元时,按照斯密迪的观点,必须分成两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 第二点,以部门经营的好坏要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斯密迪在测评一个部门经营好坏时,设计了8项指标,其中,两个较为典型:一个是利润:一个是部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平稳。可实际工作中,利润是很容易测定的,是多少就是多少。而长期利益的平衡怎么测定呢?当时无法测定,实际情况也测度不了。 第三点,管理是一种职业,直正懂得管理的人,什么都能管理好。 他认为,能管理好一个钢铁厂的人,也能管理好一个大菜市场。因此,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应特别注重流动能力的训练。一个管理人员应有多方面的技能,能做许多方面的工作,要训练他做市场工作、工程工作、制造工作等。这样,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这3年可能在做洗衣机生意,另外3年可能又去做核能的生意;让这些经理们流来流去,以训练他们的流动能力。 后来,斯密迪制度在公司的系统经营方面碰到了困难。1966年通过竞争,通用电气获得了新加坡一发电厂的承建权。该业务要求电厂的设计、基建、设备和安装等所有业务全由承建方一家公司承包下来,搞系统经营。由于通用电气公司已经分成150多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承包所有这些发电厂的业务,要参与这种国际竞争,公司不得不必须成立一个协调部门——通用电厂公司,来组织各个业务部门共同承接下这种系统业务。但是,由于各业务部门已经有了自己的责权利,互相独立,其开展工作起来的难

公务员制度历年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制度试题01848 一、单项选择题 1.任职培训的对象是( ) A.新录用的处在试用期间的公务员 B.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C.从事某项专门业务的公务员 D.所有公务员 2.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 ) A.专制统治的需要 B.封建统治的需要 C.政党政治的需要 D.民主政治的需要 3.公务员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也称为( ) A.全面分析法 B.绩效差距分析法 C.民意测验法 D.问卷调查法 4.公务员与所在机关的法律关系是( ) A.合作共赢关系 B.权利义务关系 C.命令服从关系 D.相互依存关系 5.保持操行义务的重点是要求公务员( ) A.知廉耻 B.知进取 C.廉洁奉公 D.尽职尽责 6.各国公务员级别的确立,既考虑职位的因素,又考虑( ) A.职级的因素 B.职务的因素 C.岗位的因素 D.品位的因素 7.决定公务员培训方向的原则是( ) A.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B.学用一致原则 C.按需施教原则 D.讲求实效原则 8.公务员职位的主体是( ) A.综合管理类职位 B.专业技术类职位 C.行政执法类职位 D.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9.对公务员处分程度最轻的是( ) A.警告 B.记过 C.降级 D.撤职 10.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 ) A.日本 B.美国 C.英国 D.德国 11.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包括( ) A.知识测验、智力测验和技能测验 B.智力测验、技能测验和体能测验 C.技能测验、体能测验和知识测验 D.体能测验、知识测验和智力测验 12.负责审批县级政府各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的机关是( ) A.县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C.省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D.中央政府公务员主管 1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纯性免职的情形是( ) A.转任职位任职的 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C.退休的 D.受刑事处罚的 14.考核者由于特别看重被考核人的某项特性,从而影响他对被考核人的其他方面作出客观的评定,这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心理因素属于( ) A.从众心理 B.趋中误差 C.近因效应 D.晕轮效应 1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予以( ) A.免职 B.撤职 C.辞退 D.开除 16.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性免职的情形是( ) A.离职学习一年以上的 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C.被辞退的 D.受行政撤职处分的 17.竞争上岗适用于选拔任用( ) A.各级党委领导成员 B.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成员 C.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D.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18.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是( )

公文考试的案例分析题

1.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同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几年前就开始实行“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且主要领导互相兼职。对此一些人很是想不通,认为这是党政不分、党的权力过度集中的表现,会影响行政监察的作用谈谈你的看法。 2.今年1997年,北京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的支持下,面向社会招考副司局高级公务员。此项举措引起社会轰动,应考者不绝。而且许多是中央政府机关干部和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应考者。 试问:北京市采取的是何种方式的干部录用制度?有何优点? 3.郭某,男,42岁,某村党支部书记。该村有两户村民的羊被盗,怀疑是本村两名村民所 为,便报告给村党支部书记郭某。郭某命治保主任把其中的一名村民叫到村部询问,并派人向 乡里报告。当晚,郭某对这名村民辱骂、踢打、刑讯逼供。这个村民交待了偷羊的过程。为追 查其他户失羊的事,又将这个村民捆绑起来,威胁说:“不老实就把你吊到梁上去!”时已深夜, 郭某见这个村民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便将他锁在小屋里。次日,郭某与支部副书记提绳持棍 对这名村民威胁逼供。但该村民仍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于是继续被关在磨房内;下午2时,这个社员自缢身亡。当地法院依法追究了郭某的刑事责任。 问:郭某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 4.A市某公司业务员甲某和本公司另一名业务员乙某代表公司按合同接受4万打进口某 产品时,两人发现有溢袋现象,即港商多发了200打。甲某让乙某不要把这一情况告

诉别人。 几天后,甲某将200打该产品卖给B市个体商经营者丙某,单价为200元,并要丙将货款4万 元汇到C市甲原工作过的C市外贸公司帐上。然后,甲经多方疏通关系,从C市外贸公司帐 户上提走了4万元现金,甲与乙二人平分了4万元。后港方发现多发了货,找到A市光明公司,遂案发。案发后,甲与乙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问:①如果光明公司是国有公司,则甲与乙构成了什么罪? ②如果光明公司全部股东均为私人,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5.赵某接到某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后,立即提出复议申请。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未对赵某的申请进行复议。 问:赵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6.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特艺科、包装科业务员。某年某月,某印刷社找潘某,要求调拨纸张给该社。潘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印刷社领导研究认为,即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的要求,印刷社先后9次向潘买纸,潘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五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多吨白版纸,从中获诹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与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D 4A 5D 6C 7C 8C 9B 10D 11A 12B 13B 14C 15C 16D 17C 18A 19C 20D 21A 22B 23B 24D 25C 26A 27C 28A 29C 30A 1、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C)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C.分类管理D.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2、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C)。 A .曾受到行政处分的B.曾被行政拘留的C.曾被开除公职的D.大专学历 3、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D)。 A .委任制 B .选任制C.聘任制D.任期制 4、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 .记过,十二个月B.记大过,十六个月C.降级,十八个月D.撤职,十八个月 5、去年中组部、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交流方式属于 (D)。 A .调任B.转任C.录用D.挂职锻炼 6、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 主动追究,请问是那种辞职方式(C)。 A .因公辞职 B .自愿辞职C.引咎辞职 D .责令辞职 7、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的在辞去公职后(C)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 .一年B.两年C.三年 D .四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C)起施行。 A .2005年4 月27 日 B .2005 年7 月1 日C. 2006 年 1 月1 日 D .2006 年7 月1 日 9、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法所称人员?(B) A .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人员B.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C.履行公职的人员 D .行政工作人员 10、下列人员符合公务员条件的是哪个?(D) A .张三, 28 周岁,研究生学历,患精神分裂症 B .李四, 17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 C.王五为美籍华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 .赵六, 22 周岁,身体健康,大专毕业 11、根据公务员法,(A)有权对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C.省级政府 D .地方政府

公务员考试常见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1、【案情】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 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问题】 (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因为在1981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

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 1、【参考答案】(1)对王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王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发生97年刑法实施之前,根据刑法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该暴力犯是可以适用假释的。(根据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效力问题的若干规定》第8条); (2)需要撤销假释。因为其在假释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犯新罪的时间有限定即假释考验期间内,但发现该新罪的时间原则上并无时间限定)。 (3)该盗窃罪发现的时候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故应当定罪处罚,但同时要考虑王某对该盗窃罪由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王某利用传播“非典”敲诈高校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是在假释期满后不久,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5)撤销假释后,将强奸罪剩余的3年有期徒刑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其中,对盗窃罪要考虑因自首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敲诈勒索要考虑属于累犯而依法从重处罚。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 1.2009年底,某县环保局有2名公务员退休,次年3月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做法录用2名科员填补空缺,并编制了录用计划上报县人事局批准后实施。环保局据此发布了招考公告,并依次组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录用环节的各项工作。最后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了两名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经县人事局批准正式予以录用。 请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对以上案例材料提到的录用程序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1)录用计划的审批权限问题。县人事局是否具有录用计划的审批权取决于所在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如果没有授权,则县人事局违规。 (2)发布招考公告和组织考试问题。公务员录用的报考公告由政府人事部门发布,公共科目的笔试由获得授权的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不得自行发布招考公告,不得自行组织公共科目的笔试。 (3)录用的审批权限问题。县人事局没有公务员录用的审批权,需要报上级设区的市级政府人事局审批。 2.李某是某县人民政府卫生局的一名副科长。2006年3月,李某因在街头和人争吵,失手将他人打伤,因而受到行政拘留。县卫生局非常重视此事,鉴于其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除了对李某进行严

肃批评教育外,还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李某撤销副科长职务的行政处分,李某对此无异议。2006年4月到5月,在该县抗击“禽流感”期间,李某不仅坚守工作岗位,表现突出,而且在工作之余到医院从事志愿活动,卫生局也收到医院对李某的表扬信。2006年6月,卫生局批准嘉奖包括李某在内的12名卫生局的国家公务员。2006年12月进行年终考核时,卫生局考虑到李某抗击“禽流感”期间及其以后半年内时间的优秀工作表现,决定提前解除其行政处分,年终考核结果定位称职等次。 请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本案例中有哪些不符合公务员制度的要求,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嘉奖是国家公务员奖励的一种。其批准权在县政府,卫生局批准嘉奖公务员的行为属于越权行为。 (2)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对撤职的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提前解除期限不得超过原来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县卫生局提前解除李某的行政处分违反这一规定。 (3)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公务员受处分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县卫生局将其考核结果确定为称职等次,也属于违规。 3.A市市长的秘书小赵,因为经常在市长身边,就与市长的小女儿“谈”上了,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考验就“成”了。经男女双方“深谋”,选了一个恰当的时机,男方小赵突然递交了“双申请”:一是申

公务员遴选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题 【第一题】A挺年轻就当上了副处长,处里另一个副处长B 年纪挺大了,A平时工作很投入、很卖力,B家里有事时,A 把B的活也都干了,大小事情都亲力亲为。一段时间后,A 父亲生病了,他工作上有些吃不消,希望同事能帮他分担下工作。可是,同事都不愿意,怕做得没他好。A就自己咬牙坚持,由于身心疲惫,效率低,大家私底下对他又有质疑。A很困惑,为什么自己干也错,不干也是错? 问:A工作上个人有哪些问题?A所在的处室有什么问题? 【第二题】一位科长因为某员工家庭经济困难,特意让他多加班。但某次无意当中听到两个科员的议论。?科长对你真照顾,经常要你加班,可以拿加班费。??我是真不想拿这个加班费。??听说他是考虑到你家里人生病,经济比较困难,多些加班费可以贴补生活。??我更希望能多点时间,这样才能照顾家里人呀。? 问:请问这位科长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出了什么问题,作为一名上级该如何?懂?下属。 【第三题】当下不少领导干部都开了网络信箱,有不少老百姓在里面留言。但面对这些群众期盼,部分领导干部却并不重视,回应严重不足。来信和复信比例差很多。 问题:你觉得问题在哪里,该怎么应对?分析一下政府在网上回应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哪里,下步该如何解决。

【第四题】背景:近日,网上流传Y县下发?禁猪令?,部分群众反映不让他们养猪了。Y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Y县近日对超标排放养殖户进行关停,对排放达标的养殖户则允许继续养殖,并未实行?禁猪令?。看到网上流传的?禁猪令?后,记者赶赴Y水县调查核实。一些养殖户告诉记者,当地有关部门最近确实不让他们养猪了,原因是养殖污水超标排放,污染了环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许多散户养殖对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超过相关标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据Y县环保局监测站副站长孙树旺说。?依据环保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超标排放养殖户进行关停,对排放达标的养殖户则允许继续养殖,并未实行‘禁猪令’。?Y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问题:如果你是宣传部门的领导,怎么向领导反映这个问题。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该地政府管理中有哪些问题?

2018年教育法规案例分析2

教育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某大学女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 并予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 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14dDyVeS 试分析: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学校是否侵犯了该女学生的权利? (3)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要点: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 (2)本案涉及到《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 规。学校对严某的处分应依法进行,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 随意开除严某。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14dDyVeS (3)本案是一则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学校及有关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行政与民 事责任。 2.某职业中学年轻美术教师陈某,男,美术学院大专毕业,工作已有两 年。1993年7月,陈某的一幅美术作品被上海纺织学院美术系(国外某学院与纺织学院合办的专业)选中,他也因此可被保送到该学院装潢专业(大专)免费学习两年。陈某向学校提出脱产两年到上海读书的申请,并提出脱产进修期间不拿薪金,只想保留公职。学校经过研究,认为陈某已大专毕业,现在进修也属大专层次,学历层次一样, 没有必要,而且装潢专业与学校美术教学的需要不很对口;加上教师定编,学校美术 教师短缺,陈某如脱产进修则没有人上课。因此,学校不同意陈某脱产两年进修。 14dDyVeS 试分析:学校是否侵害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 答案要点:(1)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教师的继续学 习和进修。但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由学校有组织、 有计划地安排,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2)对于在职教师的培养提高,应提倡“三为主”原则(在职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3)在该案例中,学校的决定没有侵害教师的进修培训权。14dDyVeS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完整版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 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二、 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名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请问该名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国家公务员制度期末考试题之案例分析

2011-2012年第2学期2008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考试题 请结合《国家公务制度》相关知识,从以下案例中任选一题进行分析,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议论文(可按照“描述现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思路行文)。 案例1 机关“庸、懒、散、拖、贪”的问题 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云南某县政府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只是象征性地到单位报到一下,就又回家继续过年了。有的单位,还在那天特意放了鞭炮,表示开始上班了,可“开门炮”后,工作人员又都回家了。这样的“超时放假”,已在当地存在好几年了。 “庸”。主要表现为谨小慎微,按部就班,凭经验办事,精神不振,安于现状,对工作没有热情。“懒”。主要表现为工作积极性差。平日上班,虽是“到点来准点走”,不见迟到早退,却是“出工不出力”。“散”。主要表现为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是擅自脱岗、离岗,不知去向。“拖”。主要表现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予以解决的却不解决,能及时解决的不及时解决,而是要拖到非办不可时再办。“贪”。主要表现为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喝应酬,占小便宜,甚至是吃、拿、卡、要,不给好处就“公事公办”,给了好处就“特事特办”。 思考:关于机关“庸、懒、散、拖、贪”的问题,你怎么看? 案例2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2年2月,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表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案还提出,要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 思考:你怎么评价发改委制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另外,针对公务用车浪费严重的现象,试分析其根源和解决措施。

[整理]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案例分析题命题及备考策略

台州人事考试网提醒你关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在事业单位笔试考试中,越来越多的地区采用案例分析题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这已成为事业单位考试的一个新的特点。 【命题趋势】 案例分析题是事业单位考试主观题的常考题型之一,湖北省直和上海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的《综合应用能力》一科中通常会有案例分析题的考察。2013年之前,主观题采取这种题目考试的地区不是很多,但是命题规律和采用这种题型的地区比较固定。在2013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山东青岛市直、聊城部分区县考试、贵州的部分地市、浙江温州市直和区县的事业单位考试中也出现了案例分析题。名师指出越来越多的地区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采用这一题型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已成为事业单位考试的一个新的特点。 【命题规律】 案例分析题分为两种,一种是考察法律、哲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知识的案例分析题目;一种是考察阅读理解、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综合分析、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案例分析题目。 前者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要求考生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法律、哲学、政治学或行政管理学等等专业知识,在2011年及以前的事业单位考试中,这种题目比较常见。随着事业单位考试的规范化及普及化,从2012年开始,尤其纵观2013年浙江温州、上海市直、湖北省直等地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考查考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实际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题为考试的主要方向,成为当前案例分析题主要发展趋势。 薛香凝老师指出这里所讨论的案例分析题,主要是指后者。 案例分析题通常是要求考生根据给出的三四百字材料回答两个问题,例如根据年轻人成为“屏奴”的现象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材料的内容集中阐述一个社会热点现象,从材料性质上来说只是提出问题,从内容上来说通常是列举现象或给出数据;需要回答的两个题目一般包括原因的分析和提出对策;案例分析的题目与申论的非作文题目相似,但是应答方法有所区别:案例分析的给定材料字数少,内容有限,基本没有答案的提示,需要考生平时储备和积累,并有自己的思考;而申论考试的答案基本上来源于给定材料。 【备考策略】 点拨:案例分析题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一般分值占15分,并出两道题共30分的分值。例如《2013年年6月22日浙江温州文成县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中,每小题15分,共30分。题目如下:[案例分析一] 1.你认为就业地域选择这种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字数在150字以内) 2.结合实际,请你谈谈选择就业地域时要有哪些理性认识?(字数在200字以内) [案例分析二]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 1、外事办对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外事办对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提出申诉。

二、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名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请问该名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该名公务员可以就申请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县政府办不是本案的申诉受理机关,接受申诉的机关应当是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某局在发放工作人员工资时扣发了每人200元,在年底仍未补发所扣减的工资,所欠工资被用于局机关进行办公楼的整修,整修完毕后该局补发了所扣减的工资款额。请问该局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 该局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的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五、某机关公务员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其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该名公务员遂向其所在机关提出辞职申请,机关未予审批。问: 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公务员的哪项纪律?

[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形考作业.

__河西电大2012秋__ 行政管理专科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 (一至四章)(第一次作业) 一、填空题:(共19分,每空1分) 1、制定公务员法,是我国__________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 2、1980年中央提出和制定了干部队伍“革命化、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化”的方针。 3、1987年4月研究提出了实行干部分类管理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设想,并将《国家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作了重大修改,更名为《__________________》。 4、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 __________队伍,增强生机和活力,促进机关勤政__________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公务员制度必须具有以下功能。__________功能;更新功能;__________功能。保障功能; 开发功能;__________功能。 6、公务员管理原则是:__________、平等、__________、择优的原则。 7、一个公民要成为公务员,除符合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其他法律法规以及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通过公务员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调任等法定程序。 8、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规范公务员__________,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__________化、民主 化、__________化水平。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__________权益。 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9、公务员管理的第二个目标,就是实现__________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被管理者的素质和 __________,促进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尽可能达到人才资源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 二、判断题(共21分,每题3分)(判断正误,如有错请改正) 1、1995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实施。我国公务员制度自此建立。()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人事管理制度。在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与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相同 的人事制度。() 3、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服务公众.其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持, 公民权益的维护都负有十分重要的责任。() 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某县2005年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 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否正确为什么?

全国2016年10月01848《公务员制度》试卷及答案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务员制度试卷 (课程代码01848)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

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在海关部门从事商品检验工作的公务员属于 A.行政执法类 B. 专业技术类 C.综合管理类D.检察官类 2.职位数量最多的公务员类别是 A.行政执法类B.专业技术类 C.综合管理类 D. 法官检察官类 3.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A.级别越低,反映公务员业绩越小B.公务员既有职务又有级别 C.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可以互相取代D.公务员的职务把人与事分开了 4.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行到《公务员法》施行,跨越A.8年B.10年C.12年D.14

年 5.公务员对于机关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行使A.批评权B.建议权C.申诉权 D. 控告权 6.根据《公务员法》关予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参加培训A.既是公务员的权利,又是公务员的义务 B.是公务员的权利,但不是公务员的义务 C.不是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的义务 D. 既不是公务员的权利,也不是公务员的义务 7.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 A.美国B.德国 C.英国D.中国 8.我国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A.三个月B.半年 C.一年D.两年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成公不等待决胜国考就现在!2017年国家公务员课程火热开售中>> 四、案例分析题 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郭甲怕争辩不下,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D市某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D市邻区农民张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张某隐瞒汽车真象,与C市郊区农民王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35000元。王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 自组装的,便向D市某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王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收缴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被告退回原告货款35000元及其利息。被告张某与被告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 四、案例分析题 1.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

公务员法典型案例

公务员法典型案例 (多合一)-公务员法案例 来源:作者:日期:11-02-24 公务员法典型案例 (多合一)-公务员法案例 一、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案例简介】 原告:李某。被告:某县公安局。 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某的营业执照。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被公安局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和公务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说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至少要在表面上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诉的行为必须是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在我国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该行为侵犯的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王某侵犯的是李某的合法权益,符合第二个要件,并且王某也属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为,因而,从表面上看好象也符合第一个要件,似乎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予受理。但是,实际上该案的情况并不符合第一个要件,因为,王某虽然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但是,他砸毁彩电的行为并不是以公安局的名义进行的,不属于公务行为,因而他的所作所为也不可能是行政行为,所以应对该案负责的也应是王某本人,而不是行政机关。李某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也应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 【存在的问题】 本案在理论上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问题。所谓公务员的双重身份,是指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的高低和大小,他首先是一个公民,享有其作为一个公民在宪法与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履行宪法与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他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他因为进入公务员行列而担任了行政公职,就具有了代表国家(通常是以行政机关的名

公务员案例分析题答案

公务员案例分析题答案 1.某县某局2006年为了严格公务员管理制度,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年度考核中,有15%的同志评定为优秀,年底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这样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题中有3处错误 第一处:“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公务员录用只能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而副局长是领导职务,不能在考核录用环节录用。 第二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没有“合格”这种等次。 第三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的都应该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 2.某县公安局公务员丁某2005年10月23日被辞退,并从11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但是直到2006年10月6日才收到辞退处理通知书。丁某于2006年10月7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认为丁某应当在被处理后 30天提出申诉,现在已经超过申诉期限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期限是从接到人事处理通知书之日起算30日内,而非受到处理之日起算。丁某06年10月6日接到辞退通知书,10月7日提出申诉,没有超过期限。

3.海关老李本来担任秘书处副处长职务,后来领导认为他学历和专业知识都不能胜任这个职位的工作,因此把他调到办公室担任副调研员。老李认为自己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工作30年没犯过错误,领导不应该给他降职。因此向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副调研员与副处长是相同级别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因此不算降职。因此不属于申诉范 4、某市体改委公务员老张因参与赌博被处以记过行政处分,半年后,国家体改委系统撤销,因此老张被分配到市计划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由于他已经改正错误,计委同时也撤销了他的行政处分。市计委的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其一,受到行政处分后表现良好不再犯新错误的,应该解除行政处分,而非撤销; 其二,受到记过处分的,解除期限至少是1年,而题中的半年是不够的。 5.王某系某报社记者,被单位无故停发3个月工资,王某认为是单位领导对他的打击报复,遂向市监察局提出控告,监察局决定不予受理。监察局的决定是否正确?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国家公务员控告的申请人应该是国家公务员。王某是报社员工,不是 国家公务员。

教师招聘考试案例分析题集

教师招聘考试案例分析题集锦二 案例1:这是一位青年教师的教学反思札记: 这是一节公开课,内容是《北大荒的秋天》。当学到北大荒的小河这一段时,突然有一个学生站起来问:“老师,‘明镜一样的小河’能换成‘明净的小河’吗?”我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多少让我觉得有些突然。我没有直接说不能。于是,我给了大家一个“提示”,在黑板上写了“明镜”和“明净”。果然,一个孩子说:“不能,因为两个词虽然读音相同,但意思并不相同。”我为顺利解决难题而沾沾自喜。下课了,一位有丰富语文教学经验的老师对我说:“现在,你看这两个词可不可以换呢?”我仔细一想,真的能换!“其实,这两个词的确可以换,但你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当‘明镜一样的’换成‘明净’,才读得通。当然,用‘明镜’更形象一些。”我惭愧极了,原来我最精彩的地方竟然是自己失误的地方! 问题:这位年轻教师的失误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参考答案】 走出失误来看失误,有两点启示:首先这位教师潜意识里犯了简单武断的错误。要知道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冷静、理智、思维缜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一个引导者的作用,才能敏锐地捕捉各种信息,并恰当地处理这些信息。其次,要想真正出精彩,就要抓住契机,大胆地让学生自己去感悟、辩论,从而也给自己赢得思考的空间。 案例2:课堂中的吵闹 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热爱我的工作,注意在学习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但是,我真的感觉学生有的时候实在是太吵闹了。在讲课过程中,有的学生会在下面说话或插话进来;在自学或做练习时,有的同学会在那里窃窃私语或很自由地讨论问题;在课堂讨论的时候更是难以把握,学生会争论不休;在课间休息时更是乱作一团……。 问题:如果你是这位老师,对于课堂吵闹的现象,你的基本态度和常规做法是什么? 【参考答案】 基本态度:课堂确实需要纪律,但课堂气氛更加重要。课堂纪律要有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课堂气氛,符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容纳儿童的不同个性。学生的动作与声音(言为心声)是学生成长的一部分,学校应适应学生的发展,允许学生比较自由地参与。动作和语言是儿童情绪、情感的伴随物,在激烈的讨论中儿童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愤怒、遗憾和沮丧。教师要与学生分享这种情感。 常规做法:不追求课堂的绝对安静,保持稍稍的喧闹。改变课堂的权威结构和主体定位,即由教师作为权威的主体和偏向于教师的权威结构向以学生为学习的主体、师生民主平等的权力结构转变。 案例3:某校几名同学以“我市文化市场的现状及其调控”为课题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研究小组在确定了要访谈的报社主编以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课外活动时,课题小组的成员兴高采烈的去采访那位相当有成就的诗人主编。可是,当同学们来到报社传达室,

公务员法知识练习题

公务员法知识练习题 一、单选题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 A.勤能并重B管理与监督并重C.为才是用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答:D 2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B德才C具体的工作实绩D工作效率 答:C 3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制度. A.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分类管理 D.根据职位分类管理 答:C 4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哪个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答:A 5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那些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答:C

6下列那一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身体健康. C无刑事犯罪纪录. D大专以上学历. 答:D 7职务序列的设置是根据 A级别层次B职位类别C领导与非领导职务D职能要求 答:B A同一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相同. B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确定. C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 D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工作实绩确定. 答:C 9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什么 A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所有人员. B各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成员. C不包括各级机关的工作部门或派出机构的领导成员. D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答:D 10公务员的录用范围是:担任()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A主任科员B副主任科员 C乡科级领导职务D乡科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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