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思考

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思考

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思考
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思考

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思考

摘要: 本文对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电源及一般电源与应急电源的供电组合方式做出分析, 并论述了应急照明灯具选择、应急照明线路敷设应遵循的一般要求。

关键词: 系统、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蓄电池装置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大型的公建项目也越来越多,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商场、酒店、办公楼等。因此,在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成为一个重要而又现实的问题,而应急照明系统也逐步成为当代建筑工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照明系统,它是对人员安全疏散的一个重要保障环节。

1.应急照明(emergency lighting)的定义与分类

提及应急照明,很容易就使人联系到火灾发生时的照明,其实并非如此,只要是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断电而启用的照明都应该属于应急照明的范围。《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简称《照标》)(GB50034-2004)中2.0.18条定义:应急照明(emergency lighting)是指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escape lighting) ,安全照明(safety lighting),备用照明(stand-by lighting)。

1.1疏散照明(escape lighting)

疏散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它用以确保安全疏散通道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辨认,使人们能够安全撤离的重要保证。《照标》中规定,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

1.2安全照明(safety lighting)

安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照标》中规定,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

照度值的5%。

1.3备用照明(stand-by lighting)

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重大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照标》中规定,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主要是重要机房),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2.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电源

应急照明的供电首先应满足其电源的可靠性要求,应根据不同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和实际的电源情况选取。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转换时间应满足: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安全照明≤1.5s。在具备有接自电网的第二电源时,应急照明电源应优先采用此方式,这种系统比较经济,且能够保持持续供电状态。当建筑物中已考虑设计柴油发电机时,宜采用此电源,其持续时间较长,但其转换时间较长,不宜作为安全照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JGJ/T16-92)中11.8.7条对应急照明电源也做出如下规定:当采用两路高压电源供电时,备用照明的供电干线应接自不同的变压器;当设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备用照明的一路电源应接自发电机作为专用回路供电,另一路可接自正常照明电源(如为两台以上变压器供电时,应接自不同的母干线上)。对于有两路高压供电的大、中型建筑中,笔者建议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主接线可考虑采用以下方式:

1)无柴油发电机时:

为应急照明负载供电的两路电源取自由不同高压电源供电的一组变压器的低压母线侧,在末端实现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见图(一))。无论是因为一路高压发生故障断电或是因为变压器本身或低压侧故障断电,均能保证应急照明负载的正常供电。

在一些重要的建筑物中,由于没有设置柴油发电机,可考虑增设蓄电池作为应急照明系统的第三备用电源。蓄电池组有三种设置方式:

第一种是分散型设置,即在每个应急照明灯具上单独设置蓄电池装置。其优点是使用比较灵活,浮充电池灯之间相对独立,互不干扰;缺点是对灯具的维护和管理要求高,需定期对蓄电池灯进行充、放电检查,否则会出现充放电失灵等问题;

第二种是整体集中型设置,即在建筑物范围内设置一个蓄电池装置对整个建筑物的应急照明灯具进行供电。此种方式相对可靠性高,便于维护和管理,但其系统的灵活性不高,如今后需增加应急照明负载,由于受蓄电池容量的限制将很难实现,且此种方式的影响面大,一旦蓄电池出现问题将会导致整个应急照明系统瘫痪;

第三种是区域集中型设置,即在一个指定范围内(如一个层面)设置一个蓄电池装置对本区域内的应急照明灯具供电。此种方式可靠性高,也便于管理,系统接线也相对灵活,如发生故障其影响面相对较小,但此方式需在每个区域内都

增设放置蓄电池装置的空间。

2)有柴油发电机时:

此种接线方式与上一种原理相同,两路电源取自由不同高压电源供电的一组变压器的低压母线侧,在末端实现两路电源自动切换,且增加了柴油发电机作为第三电源的保障(见图(二))。

此时,亦可考虑在应急照明灯具中分散设置蓄电池装置,作为柴油发电机投入运行前的过渡使用。

(根据柴油发电机的启动要求和与市电之间的关系,还存在其他可行性供电方案,本文中不一一列举。)

3.应急照明与一般照明电源的组合

应急照明与一般照明的组合方式常常是设计人员在设计中一个容易忽略的问题。在某些场所的应急照明设计中,从其供电电源的角度上看能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实际的效果却与规范要求相差深远。如:

1)重要机房内的照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GB50045-95)中9.2.2条规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持正常的照度。其条文解释中说明,这些部位的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应与该部分工作面上的正常工作照明的最低照度相同,并对最低照度值做出如下规定:泵房20lx;变压器室 20lx;高低压配电室 30lx;控制室 75lx。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对于此类机房内的照明供电,常常会出现这类问题:对于防排烟风机与一般风机共用的机房,设计人员采用一般照明灯(单电源供电)加双头应急灯(双电源供电且自带蓄电池装置)的方式为此类机房的照明供电。表面上看来,此种供电方式似乎能够满足要求,其实不然。设想当一般照明回路因故障断电或是发生火灾被作为非消防电源切断时,由于双头应急灯是采用双电源切换供电,蓄电池仍处于充电状态,不会点亮,此时该机房内将没有任何光源,应急照明灯在这种情况下形同虚设,无法满足《高规》中的要求。本来采用双电源切换后对应急照明灯进行供电,目的是为了提高其供电的可靠性,但是在这种供电组合方式下,只能在表面形式上符合规范,却满足不了规范所要达到的实际要求。在有的设计中,将一般照明回路的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当一般照明回路发生故障时可由蓄电池继续供电,作为备用照明。笔者认为,在大、中型建筑中此法亦不可取,蓄电池由于其供电时间有限,且受蓄电池寿命的影响,一般只适合作为火灾疏散照明的第三电源保障(或作为柴油发电机投入运行前的过渡使用),而不宜作为此类重要机房的备用照明。对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解决方案:一是采用全部应急照明灯(双电源切换供电)加双头应急灯(双电源供电且自带蓄电池装置)的供电方式,此方式能满足规范对于此类机房所要求的备用照明的规定,但此方式会造成应急照明的负载容量过大,如果建筑物内采用了整体集中型蓄电池组的设置方式,蓄电池组的容量将会很大;二是采用部分一般照明灯(单电源供电)加部分应急照明灯(双电源切换供电)加双头应急灯(双电源供电且自带蓄电池装置)的供电方式,只要应急照明灯的个数适当,此方式亦能满足规范对此类机房备用照明的要求,即使建筑物内采用了整体集中型蓄电池组的设置方式,也不会造成蓄电池组容量过大,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2)大面积商场、宴会厅的照明

在有的设计中,对于大面积商场、宴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采用一般照明灯(单电源供电)加双头应急灯(双电源供电且自带蓄电池装置)的供电方式,此种方式亦会有两种照明灯具都不会点亮的情况而造成人员的恐慌。笔者认为,在这种场所可采用两路一般电源交叉供电各带50%的照明负载加双头应急灯(双电源供电且自带蓄电池装置)的供电方式,两路电源分别取自不同高压供电的一组变压器的低压侧,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仍能够保证该场所内50%正常的照度,即使两路电源同时故障时,双头应急灯也能自动点亮,从而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4.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与安装

应急照明应选用能快速点燃的光源,如能快速启动的荧光灯、白织灯等。

疏散照明用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设玻璃或其他阻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采用绿底白字或白底绿字,其图形文字的亮度应大于15cd/m2,小于300cd/m2。安全出口标志灯在正常时30米远处能识别,应急时20米远处能识别;疏散指示标志灯正常时20米远处能识别,应急时15米远处能识别。

疏散照明中用于照亮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灯具(如走道中间隔布置的应急照明灯,此类灯具平时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使用,火灾发生时,作为人员疏散的应急照明使用),也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设计中,往往仅对此类灯具的电源、供电线路提供了很好的保障,而忽视了对灯具本身的防火设计要求。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门口的上方,在首层的疏散楼梯应安装于楼梯的里侧上方,高度不宜低于2米;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1米以下的墙面上。疏散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宜大于20米(人防工程不宜大于10米)。当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中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避难层不应小于1小时。

5.应急照明线路的选取与敷设

疏散照明应由指示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的双头应急灯组成。对于这两种的供电,有的设计中都采用四线供电线路

(一根电源线,一根充电线,一根零线,一根接地线),笔者认为没有必要。这两种灯虽然都自带蓄电池装置,但其供电方式是有所区别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采用四线配电方式可实现平常对灯具的开关控制;而照亮疏散通道的双头应急灯,因为其平常不亮,只需对蓄电池充电,而其灯具正真点亮时,是靠蓄电池供电,因此采用三线配电(一根充电线,一根零线,一根接地线)即可。

对于火灾时用的应急照明,其配出线路应采用(无卤低烟)阻燃耐火型电线电缆(除直埋敷设的电缆和穿管敷设的电线电缆外,用于特级、一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应采用无卤低烟型,用于二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型)(无卤低烟,是《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中对电线电缆提出的要求(目前,该规程只局限于上海地区使用))。当采用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而对于非火灾时用的应急照明,有的设计中仍采用阻燃耐火型电线电缆,笔者认为没有必要,采用阻燃型电线电缆即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6.结束语

一套完整的应急照明系统设计,不仅要考虑其供电电源,还应包括其线路的选用敷设、灯具的选取、与由一般电源供电的照明负荷的组合方式等各方面的因素,只有在实际工程中将这些方面都系统、全面的考虑好,才能让该系统发挥其最大功效。

参考文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

应急照明设计依据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10.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10.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第6.10.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摘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照明、应急出口标志及指示灯,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但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单位在消防应急灯具的选型、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应此,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接线方式,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直接影响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用的发挥。 主题词:应急照明供电控制方式安装维护 一、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 国内目前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蓄电池)自动供电。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 另一种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电源,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由集中供电系统供电。在这种形式的应急照明系统中,所有灯具内部复杂的电子电路被省掉了,应急照明灯具与普通的灯具无异,集中供电系统设置在专用的房间内。 与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相比,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有便于集中管理、用户自查、消防监督检查、延长灯具寿命、提高应急疏散效能等优点,系统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维护与管理方便、系统价格低。但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由于每个应急灯具内没有备用电源(蓄电池),若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则会直接影响到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所以对其供电线路敷设有特殊的防火要求。而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因为在每个应急灯具内都带有备用电源(蓄电池),所以对供电线路没有特殊的要求,供电线路故障并不会影响到备用电源发生作用。应急灯发生故障时一般也只影响该灯具本身,对整个系统影响不大。 在选择应急照明灯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一般来说,新建工程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应尽量在建设过程中统一布线,选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对于小型场所、后期整改或二次装潢改造的工程应选用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照明。 二、应急灯接线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急灯常用的几种接线方式

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这些场所一般照明标准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

浅谈建筑消防应急照明设计

浅谈建筑消防应急照明设计 发表时间:2017-10-19T10:13:43.407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15期作者:崔少奇[导读] 使得应急照明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设计过程中,尽量避免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往往最简单的方法反而是最直接可靠的方法。深圳市博万机电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摘要:应急照明是建筑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设计关系到发生火灾紧急状况时可以及时、安全疏散的效果。本文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对实际电气设计中常用的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及控制方式进行探索,供同行借鉴参考。关键词:应急照明;设置场所;灯具控制前言 建筑消防应急照明设计的选型、控制方式、供电方式有多种组合,如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由于在功能性上有所区别,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也有不同的要求,而选型又与控制方式有直接关系,因此,如何充分考虑综合因素,合理进行应急照明设计是设计人员关注的问题之一。 一、常用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类型(一)猫头鹰灯(自带蓄电池的双头应急照明灯具)常用的猫头鹰灯采用220V 电源,火零地3 线接入,其应急照明时间可达90min,满足规范对火灾应急照明最小持续供电时间的要求。这种猫头鹰灯只需切断其进线电源,自带的蓄电池就会放电,从而使得灯具强制点亮。此种应急照明灯具易于采购而且控制方式简单有效,故大量应用于各种工程之中。还有一种猫头鹰灯的电源接线除火零地3 线外增加了一条强启线,即采用4 线接入;其他电气参数与前一种猫头鹰灯相同。这种猫头鹰灯是通过消控中心给出消防信号接通强启线,使得自带蓄电池放电来实现灯具的强制点亮。这种猫头鹰灯根据施工单位的反映比较难采购,故在有选择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选用这种产品。(二)筒灯或普通荧光灯(带蓄电池式)筒灯或普通荧光灯通过增加满足规范要求的蓄电池和安装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后亦可作为火灾应急照明灯具。这种应急照明灯广泛应用在有装修要求的公共建筑之中。而这种应急照明灯具对蓄电池的加装也有两种方式:1. 每个灯具加装蓄电池;2. 在电井或配电间里对相应的应急照明回路集中安装EPS。第一种安装方式蓄电池会直接裸露在天花里面,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可能会产生蓄电池受热爆炸的危险;而且如果在大空间使用,会产生蓄电池日后难于检修更换等问题。故在有选择的前提下建议使用集中安装EPS 的方式。(三)疏散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式应急照明灯具)疏散照明灯具的电气参数及控制原理与猫头鹰灯相同,在灯具选型上同样建议采用火零地3 线接入的灯具。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除节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故疏散指示灯平时需处于点亮状态,在这点上疏散指示灯与猫头鹰灯在设计上是有区别的。而埋地疏散照明灯具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第6.2.1 要求安装在地面的灯具主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这种直流的埋地疏散指示灯具多应用于公共建筑之中。 二、应急照明灯具在不同场所的选型不同类型的建筑、不同功能的场所对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公共建筑中的大空间场所,公共建筑中的内走道、门厅等有吊顶场所,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包括防烟楼梯间)。以下就对上述三种不同功能的场所的应急照明灯具选型上进行探讨。(一)公共建筑中的大空间场所大空间场所由于其层高比较高,一般会选取金卤灯作为普通照明灯具;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金卤灯不应作为应急照明灯,应选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因此,当我们在大空间采用普通照明与应急照明兼用时,需增加可以快速点亮的灯具作为普通与应急照明兼用的灯具。在大空间场所应急照明设计上还需考虑由于大空间的层高高,吸顶的应急照明灯具,火灾时应急照明灯具容易被烟雾遮挡,从而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疏散照明不小于0.5Lx 最低照度要求。因此,在大空间主要疏散通道处宜增加猫头鹰灯,从而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满足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二)公共建筑中的内走道、门厅等有吊顶场所酒店、商业等公共建筑的内部均有装修,其内走道、门厅等场所均有吊顶,筒灯是上述场所的常用照明灯具。此时,可采用安装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的筒灯作为应急照明灯具,实现普通照明与应急照明兼用。在商业建筑中经常会出现内走道两边均为玻璃分隔,使得疏散指示灯具难以在墙面上安装。此时就需要设置埋地的疏散指示灯具,但由于埋地疏散指示灯具没有墙面上设置的容易分辨;因此在这种内走道的设计上可以在拐角处和设于侧墙上不容易观察到的疏散口出增加吊装的疏散指示标志灯。(三)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包括防烟楼梯间)一类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应急照明属于一级负荷,二类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应急照明属于二级负荷,以上两种负荷均需要采用双电源供电。根据《住宅设计规范》与《住宅建筑规范》规定: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所以当楼梯间的普通照明与应急照明兼用时,楼梯间普通照明兼应急照明回路的馈线除火零地3 线外还有1 条强启线,从而实现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楼梯灯的应急点亮。 而另一方面,住宅建筑的备用电源一般由发电机提供,但是发电机的启动到供电会有短时间的延时,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场所不应大于1.5s;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由于发电机不能满足应急照明供电转换时间的要求,因此在一、二类住宅建筑楼梯间的应急照明设计上,应同时使用带强启功能的楼梯间普通照明兼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具及猫头鹰灯。 三、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总结

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总结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二、《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

照明景观的大致分析

城市景观照明发展至今,各地照明设计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评价的各个环节似乎都有一定的模式和遵循的规范,很多优秀的典型案例也孕育而生。然而,我们回过头来,还有必要进行理性的思考,认真的总结,审视所做的规划是否如是执行,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工程的安全可靠性是否完全达标,节能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等等。从设计的角度讲,设计的理念是否创新,方案是否优化,特别是方案的文字表述是否符合要求,方案设计文本是否规范化,标准化等等。 本文就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在制定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景观照明设计应思考的问题 考虑功能作用 建筑物的形象应能反映其功能性,如政府机关应比较庄重,不应像商场一样带有商业气息;居民点应创造出幽静的气氛;舞厅等娱乐场所应有欢快活泼的感觉,因此夜间用照明来表现建筑物的形象时应创造出相应的气氛和艺术风格。灯具的样式也应考虑被照对象的风格、社会历史背景。 考虑饰面材料 人对物体亮暗的感觉,主要取决于物体反射到人眼的光强,当材料表面反射系数很低时,或者材料表面所能反射的光谱与投射光色不符(如将绿光打在红墙上),加大光通量以提高亮度,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浪费能源。因此在进行景观照明设计时饰面材料的性质也不能忽视。 考虑重点部位

重点部位的灯光应根据其特点进行设计,不但能使重点部位突出而且更具有个性。 考虑单体与整体的关系 景观照明设计必需有总体规划才能使整段群体有重点、有衬托、有韵律感,整个城市有风格、有品味。为达到此目的,单体设计应有整体观念,光的强弱和光色应和周围环境及被照射物在环境中的地位相协调,符合规划的要求,目前有些单位为突出自己标新立异,不顾周围环境,任意提高照度,滥用彩色光,容易造成浪费并破坏整体效果,是不允许的。主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划对各单位提出要求及限制。 城市夜晚景观由各类景观元素构成,这些元素形成相互关联关系,如元素与元素的逻辑关系、拓扑关系,元素与总体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不能用一种模式、一个类型来认识衡量。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特点是范围大,公众观察者的视觉范围不可能在某一时刻全面覆盖整个城市灯光景观,在形成印象方面,其顺序是局部先于整体,在形成局部印象与总体感觉方面存在着时间差。 应充分了解和把握城市景观元素的关联性与转承关系,巧妙用光和色调与强弱的协调变化。灯光布局要合理,总体协调,重点突出,有详有略,层次分明。 考虑光的色彩 同样光色的光照射在不同颜色的对象上,所呈现的色彩不同,特别是有些环境白天观看时色彩丰富美观,用色光投射应特别加小心。另外由于夜间的光比白天的光暗很多,人们对光色的舒适感反应随着环境基本照度的高低而有差别。例如在白天,一大片绿地,给人的是青春、活力、具有生气的感觉,然而到夜晚一片绿光往往会造成阴森寒冷的感觉。同时色光投射在建筑上常常是大面积的,而色块面积的大小对人的心理反应是有一定影响的,

最新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概述 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内外照明指南和标准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 消防安全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EL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简介

第三节 E L 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一、ELS控制原理简介 e-bus系统是一个二/四线制的应急疏散照明管理系统可以独立存在,当e-bus与应急照明电源、配电装置、灯具揉合设计时,便派生了ELS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所有的ELS单元均由一对通讯信号线连接成网络,每个单元均设成唯一的地址并定义其功能,通过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实行控制,所有输入信号均有机地通过地址定与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建立对应联系,输入信号转变为ELS信号在系统总线上传送,所有输出单元接收并判断,实施相应控制。 ELS系统的控制方式由计算机设定,系统的每个独立单元均内置微处理器,系统参数分散存储,主要参数发送于主机存储,系统断电时,数据自动保存。 二、典型的ELS主系统构成 ELS通常由中央监控主站、(直流)电池主站、控制器分机、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及 设置说明 1.中央监控主站:由监控器主机或计算机终端显示监控器主机及通讯模块组成,是全系统的设置、显示、控制、存储及外部信息的交流中心设备。 2.智能(直流)电池主站:由单台或多台应急电源并机组成,是全系统照明灯及标志灯的蓄电池应急电能供应中心;采用国际通用的应急照明供电方式,输出电压为DC216V型。 3.控制器分机:由安全电压型ELS-32N-(S)及交直流隔离型ELS-32N-(S)/E型组成;控制器分机同时作为通信及配电区域中心设备使用。 4.供配电设置:控制器分机的正常电源应取自现场应急照明配电箱,采用单相AC220V输入方式; 应急电源取自(直流)电池主站,采用DC216V直流输入方式。 5.通信设置:由中央监控主站的控制器主机配出1-8路ZRS2×2.5mm2(电源线)+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到控制器分机及应急电源;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 三、安全电压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灯具配线系统图 设置说明 1.用途:设于低于1.0Lx疏散照度级以下区域,给有安全电压要求的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照明灯及标志灯供电并控制。 2.控制器分机ELS-32N-(S)输出电源在正常和应急均为DC24V。 3.灯具配电及通信线路设置:采用2×2.5mm2或2×4mm2(电源线) +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配出到灯具,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通信线与电源线同管敷设。 四、交直流隔离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E灯具配线系统图

智能大楼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联动控制浅谈

浅谈智能大楼应急照明系统供电及消防联动控制方式 作者:盛国武 单位:浙江宏纪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摘要:关于智能大楼建设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及消防联动控制方式的设计与施工误区,对火灾救援人员的安全威胁。 关键词: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方式控制方式规范修订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居住、工作、生活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已成为新开工民用建筑的主流形态,并向着超高超大的业态发展。伴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与层高的不断放大,对建筑智能化程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对是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智能化、使用安全性、动作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的事故案例教训,都在警示人们已有规范存在的缺陷。 欣慰的是,现状已引起政府及行业相关人员的重视,一批重要的专业规范的修订都已进入修改进程。下面就个人施工实践,谈谈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常见的智能大楼建设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及消防联动控制方式的设计、施工误区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希求行业内的专家能够注意,在相关规范的修订时,能够引起重视;消防专项验收时,杜绝不法之徒的有害施工。 一、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方式误区。高层建筑在安全疏散方面有许多不利因素。一是建筑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则疏散的时间要相

应增长;二是建筑面积庞大、建筑内生活、工作的人员多,如果高层建筑疏散通路设置不合理,拐弯多,宽窄不一,就容易出现混乱拥挤情况,影响安全疏散。针对以上不利因素,楼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合理设置就显得十分必要。虽然《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对消防应急灯具的生产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划分了3种消防应急供电方式:1、自带电源型;2、集中电源型;3、子母电源型。 以上为自带电源型供电系统图示例 但是,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9.2.1条的条文说明四、“根据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的实际做法,一般都采用城市电网的电源作为应急照明供电。为满足使用需要,又利于安全,允许使用城市电网供电,对其电压未作具体规定,即可用220V的电压”的误导,将双路安全供电等同于

浅谈夜间景观照明设计

浅谈夜间景观照明设计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夜间景观照明设计的思路及具体的实施方法。 关键词:夜间景观照明,光源及灯具的选择,照度计算,光污染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landscape lighting at night design thinking and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method. Key words: the night landscape lighting, the source and light selection, intensity of illumination computation, light pollution 一、序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夜间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已在全国各地城市中迅速开展起来了,城市夜间景观照明是一种渲染气氛,美化城市的装饰性照明,是地区文化素养、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一种体现。本文拟通过笔者设计的夜间景观照明工程及其工程的实施及应用,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城市夜间景观照明的设计方案。 二、总体布景: 一个城市的夜间景观照明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行统一规划,各类构筑物夜景照明协调,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才能形成一幅和谐优美的夜景画面,应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从宏观上规定了各个景点的夜间照明的艺术风格,照明水平及照明色调,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夜间景观照明体系。各类景观照明具有的特点如下: ①标志性的建筑物要重点突出,突出其建筑物的特征与艺术效果,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从而提高城市的知名度。 ②沿街的商业网点要体现繁华热闹、多姿多彩,利用彩色光的感情特征,激发人们的情趣,从而达到吸引顾客,促进消费,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③公园、桥、树木、花草,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可谐,灯光亮暗的有机结合给人们提供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④在光的颜色的选用上,我们尽量的采用暖色调的光,给人以温暖的感觉。而少用那些在晚间引起人们不安与消极被动情绪的蓝、紫色光;在商业性建筑及娱乐性设施,我们适当采用彩色的光,以达到美化环境、调节气氛的效果;在公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1 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 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 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 系统不节能。 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 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 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 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 疏散区域 3.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 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

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的应急照明设计

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的应急照明设计 摘要:文章简要论述了应急照明的种类、灯具特点、技术要求。说明了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应急照明的重要性及其设计的要点和方法。关键词:应急照明重要性设计要点注意事项灯具要求技术参数应急照明是建筑工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它在整个建筑工程中所占的比重很小。特别是在一些大型购物商场,尤其是“超市”,往往由于被忽视而给我们带来预计不到的损失。所以,我们要把应急照明设计提高到一个拯救生命的高度来对待。 1 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的种类较多,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又包括消防安全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导流标志和警示标志照明。 2应急照明的定义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叫应急照明。 2.1疏散照明 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标志。 2.1.1 消防安全标志灯 用于发生火灾时,为人员安全疏散发挥指示作用的标志。 2.1.2 疏散指示标志灯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组成。 2.1.3 疏散导流标志 保证疏散人员视觉连续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标志。 2.1.4 警示标志 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2安全照明 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 2.3备用照明 用于确保正常活动需持续进行的照明。 应急照明灯具的种类、适用场所、配电等参数如下表所示。 外面,更加眼花缭乱。如果你是站在与疏散指示灯的位置相同的通道里,你的目光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在一条线上,很难看到疏散指示灯所指的方向。《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O1-611-2002第3.4.4条规定“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应小于或等于20m。”但是在人流很大的情况下,障碍较多,很难一眼看到。特别在事故中。人员紧张和混乱的情况下,显得更加困难。因此,在设计时应适当缩短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距离。 另外,众多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未在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的地方设置“推开”、“拉开”、“禁止锁闭”、“禁止阻塞”等标志。电梯及自动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丄、八、- 1 前言 一.工程概况 1 .建筑概况:本项目位于XXX项目慨况:本项目由住宅及商业两个地块组成;本次设计为商业地块。本项目由地上1 栋3层商业及影院,1栋3层商业街,1 栋150米高层写字楼,地下一层北侧为超市及商业街,南侧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及地下三层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停车库防火类别 为I 类,地下每层设有两个双车道出入口,并与住宅地块地下室联通。本项目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均为一级。地下部分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地上塔楼结构形式为框筒结构, 多层商业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防渗等级为P8(底板),地下室层高米+米+米,室外覆土米。 二.施工依据 2 .本项目设计合同及建设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 .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部门批复意见。 4 .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用地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5 .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主要标准及法规: 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1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B 50034-2013 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三、疏散照明设置: 1 )在门厅、走道、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地下车库、避难层等场所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2)本工程疏散照明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系统由智能应急疏散照明控制器、 应急照明分区集中电源及配电装置、集中电源监控型标志灯、照明灯组成。系统分区集中电源能够确保 在应急状态下供电90min 以上,由该系统控制的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均采用专用的LED灯具。3)

浅谈应急照明设计

浅谈应急照明设计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一提起应急照明,很多人马上想到是用于消防火灾状况,其实广义的应急照明并非仅限与此,1993年中国照明学会发布了第1号技术文件《应急照明设计指南》,其对应急照明的定义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熄灭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按功能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下面分别详细分析一下这几个概念及其差异。 火灾应急照明保证人员安全疏散是最重要的目的。广义的应急照明与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照明只是广义应急照明的一种形式,其与广义的应急照明从概念上有以下差异:广义的应急照明前提均指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情况下,而火灾应急照明则是指特定的发生火灾情况下,与正常电源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火灾时除了要切除火场中的非消防负荷的电源(避免电气造成二次火灾,保障扑救人员免于触电)外,火灾应急照明电源仍以正常电源(或称市电)为主电源,只有市电电源失去才要转换由备用电源供电,也就是说火灾时市电不一定会停电或要停电,而此时应急照明一定要强制点亮。 火灾应急照明保证人员安全疏散是最主要的目的,广义的备用照明与火灾备用照明:后者在相关防火规范中明确是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自备柴油发电机房、防排烟机房、通讯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需坚持工作的房间的备用照明。而广义的备用照明,在《应急照明设计指南》中是指“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这个活动可以是生产、营业、比赛、演出、会议、办公等等。显然两个备用照明的概念有较大的差异,它们除了可以共用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的备用电源外(但不能混接),是两个独立的配电体系,对线路、灯具、控制的要求等也不尽相同,应注意的是,非火灾的备用照明,应属于非消防负荷,不应将其纳入火灾应急照明供电系统,否则火灾时就无法实施“切非消防”;由于它无需在火灾时坚持点亮,对灯具保护罩及线路的连续供电可靠性,当无特殊要求时,也不必视同火灾应急照明设计而提高标准等。 至于“安全照明”是指“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抢救室、特别危险的作业场所等有特定需要的场所,“安全照明”应与装设场所的设备,使用同一备用电源,设计切忌将其纳入一般非消防电源,而不看时机予以切除,火灾时应视具体情况处理,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上面详细叙说了应急照明的概念,鉴于“火灾应急照明”在消防时对于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的重要性,下面着重探讨一下“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式。 1.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 1.1 火灾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类型

浅谈应急照明设计

浅谈应急照明设计 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伴随着电源中断,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制定了详细规定。 近年来我国建设了很多高层公共建筑和涉外建筑,应急照明的作用日益突出,引起了消防部门、设计单位的高度重视。但是我国还缺乏完善而详尽的标准、规范,《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称《民标》)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称《工标》)都只有很原则的规定。 1993年中国照明学会发布了《应急照明设计指南》,吸取了国际上的先进标准,总结了我国的经验,对设计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现就应急照明设计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应急照明的名称和分类 从五十年代始,我国一直沿用“事故照明”这个名词。为了和CIE和英美等国通用的“Emergency Lighting”这个词接口,并考虑到更为确切,更符合实际,九十年代初颁布的《民标》、《工标》,都使用了“应急照明”。名词的变化,也伴随着内容、技术要求的某些变化。例如,过去的事故照明分为两类,即疏散用的和继续工作用的事故照明;而新标准规定的应急照明则分为三类,即疏散照明、安全 照明、备用照明。这种分三类的方法是和CIE的《建筑内部应急照明指南》一致的。然而各国的分类也不统一,如荷兰和CIE相同;美国《人身安全法规》则分为四类,即疏散照明分为两类,因此,和CIE的分类比较接近;而前苏联和美国规范仍是分为两类; 从这两年了解的情况看,有些设计人员对分类及其含义还不很清楚,致使工程设计不符合要求。因此,必须弄清三类应急照明的每一类含义、作用和如何设计,特别是疏散照明的作用。疏散照明的功能,应为疏散通道提供向出口方向行走所必须的照度,并应清楚地标志出口位置。根据这些功能,疏散照明友应分为两种类别:一是疏散照明等——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度;二是疏散标志灯——为标志和指示出口之用。这两类灯的作用不同,灯的形式、安装位置都不同,不能混淆。尤其是疏散指示灯,还有很多国际上通用的表达方式和技术要求,不可随意应用。 二应急照明的照度

浅谈办公楼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浅谈办公楼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摘要:近年来, 大型公建越来越多,尤其是人员较为密集的酒店、商场和写字楼,为了在发生火灾电源故障或其它自然灾害时确保人员的安全转移以及消防和求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应急照明起十分关键的作用。本文结合工程实例,谈谈办公楼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关键词:办公楼;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more and more large public, especially personnel is more intensive hotels, stores and office buildings, for in the fire power failure or other natural disaster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transfer and fire control and the work smoothly for help, emergency lighting up a very crucial role. Combining with the project examples, talk about office of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design. Keywords: office buildings;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design 一、工程概况 某超高层建筑总高度为160m,总建筑面积为10万余m2,地上建筑为36层高品质写字楼,地下4层,其中地下层主要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避难层分别设于13、29层。 本超高层建筑,在设计中应用性能化安全疏散设计方法,对安全疏散时间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估,合理设置应急照明工作时间和应急电源供电时间,实现了安全疏散系统设置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的良好统一。设计中采用了智能疏散逃生系统,该系统根据现场灾情和制订的疏散预案,向受灾人员实时提示灾情,指示最佳疏散逃生路径,对稳定逃生人员的情绪,最大限度缩短疏散时间,实现安全撤离有着重要作用。 二、疏散时间分析与评估 当灾害发生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怎样安全逃生,如何保障灾害现场人员的快速、准确、镇静地得以安全疏散,是我们设计中重点考虑的问题。由于超高层建筑面积大,水平与垂直疏散距离长,使得安全疏散时间大为延长,因此应对安全疏散时间进行必要的能化分析。 1、疏散所需时间计算 通常情况下疏散所需时间由疏散开始时间和疏散行动时间二者之和确定,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