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发布《托管银行监督基金运作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基金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4.03
【实施日期】2006.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发布《托管银行监督基金运作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指引
(试行)》的通知
各基金托管部:
为加强基金托管银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的职责,提高基金合法合规运作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托管银行监督基金运作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金托管部应高度重视基金投资运作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指引》的要求,认真做好监督工作,出具托管银行监督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监督报告)。
二、基金托管部应确保监督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投资运作情况。监督报告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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