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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常压储罐检验规范》.

《金属常压储罐检验规范》.
《金属常压储罐检验规范》.

ICS23.020.10

J74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T 1460—2017 金属常压储罐检验规范

2017-09-30发布2017-12-30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 1460—2017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年度检查的方法与要求 (2)

5 全面检验的方法与要求 (3)

6 结果评价 (7)

7 记录和报告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金属常压储罐年度检查结论报告格式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金属常压储罐全面检验结论报告格式 (12)

I

DB41/T 1460—2017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家帮、秦富友、王瑛、李占斌、康华魁、黄福生、申红菊。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刘军伟、陶剑、印沙、张磊、丁昌、李婧、付晓飞、王志毅、王洋、郭慧颖、张占奎、宋前进、李永赞、张希富、王贵彬、吴保鹏、孙基隆、黄瑞龙、苏泊源。

DB41/T 1460—2017

金属常压储罐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常压储罐的术语和定义、年度检查的方法与要求、全面检验的方法与要求、结果评价及记录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它类似液体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储罐的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其它低压储罐的检验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应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JB/T 10764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声发射检测及评价方法

JB/T 10765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漏磁检测方法

NB/T 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 47013.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

NB/T 47013.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 47013.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常压储罐

罐内气体或蒸气压力大于-0.02 MPa,但不超过0.018 MPa的储罐。

3.2

低压储罐

罐内气体或蒸气压力大于0.018 MPa,小于0.1 MPa的储罐。

3.3

年度检查

为了确保常压储罐罐体在检修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4

全面检验

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常压储罐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

3.5

在线检验

常压储罐在运行过程中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

3.6

停工检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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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常压储罐停工清罐时的检验。

3.7

基于风险的检验

对储罐群或罐区内的储罐逐一进行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失效机理分析并进行风险计算,根据可接受风险的大小和风险的发展趋势,决定储罐的检验周期和检测手段。

4 年度检查的方法与要求

4.1 年度检查项目包括常压储罐安全管理情况、常压储罐罐体及其运行状况检查等。年度检查以外部宏观检查为主,主要包括目视和锤击法检测,必要时进行外侧的壁厚测定。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常压储罐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4.2 每年应对罐体至少做一次测厚检查。测厚检查应对罐壁下部二圈壁板的每块板沿竖向至少测2个点,其他圈板可沿盘梯每圈板测1个点。测厚点应固定,设有标志,并按编号做好测厚记录。有保温层的储罐,其测厚点处保温层应制做成活动块便于拆装。

4.3 进行常压储罐年度检查,一般不拆除保温层,必要时,可以拆除部分保温层。

4.4 检查前应当全面了解被检常压储罐底板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常压储罐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

常压储罐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a)常压储罐图样、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

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

b)常压储罐作业人员是否进行过安全管理培训;

c)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

4.5 常压储罐罐顶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顶板是否变形,有无积水,有无凹陷、鼓包、折褶及渗漏穿孔等现象;浮顶罐的浮顶是否

平整;

b)检查顶板及浮顶裸露部分防腐层有无脱落、起皮等缺陷;

c)检查顶板焊缝有无腐蚀、开裂等缺陷;

d)保温(冷)层及防水檐是否完好,有无明显损坏,有无渗漏痕迹;

e)转动浮梯、导向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浮梯有无锈蚀,踏步板是否水平,有无滑动现象;

f)浮顶的排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出口阀门伴热器是否完好;

g)浮顶的自动通气阀等系统是否完好;

h)所有金属元件的接地是否良好;

i)导向管、量油管是否发生弯曲变形;

j)对固定顶的顶板及浮顶罐的浮顶进行一年一次的定点测厚。

4.6 常压储罐壁板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储罐的铭牌、漆色、标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b)储罐的罐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变形、泄漏、损伤等;

c)壁板有无腐蚀、泄漏、异常变形、防腐涂层有无破损、脱落等;

d)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e)抗风圈和罐壁加强圈有无腐蚀;

f)常压储罐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

g)储罐罐壁的垂直度、圆度(同一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差)有无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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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罐壁根部有无腐蚀;

i)罐体接地装置、液位测量装置有无异常,是否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4.7 常压储罐底板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储罐底板与壁板连接的角焊缝等是否有裂纹、变形、泄漏、损伤等;

b)储罐底板外侧的腐蚀情况;

c)底板外侧的防腐防水保护层有无破损、脱落;

d)储罐底板泄漏探测系统中有无漏液,检漏系统是否畅通;

e)储罐罐底有无翘起(特别是常压低温氨储罐)或设置锚栓的低压储罐基础环墙(或锚栓)被拔

起;

f)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地脚螺栓有无腐蚀;

g)排放(排水、排污)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当排水导致储罐底板的表面积水。

4.8 检查罐体基础的沉陷状况有无超出设计的要求。

4.9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对有危及储罐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

4.10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参见附录A),作出以下结论意见:

a)符合要求,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可以在允许的参数范围内继续使用;

b)基本符合要求,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可以有条件的监

控使用,结论中应当注明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完成期限;

c)不符合要求,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储罐安全运行的情况,不允许继续使用,应当停止运

行或者由检验机构进行进一步检验。

5 全面检验的方法与要求

5.1 检验前资料审查

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

a)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b)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竣工图等;

c)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

d)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e)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f)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g)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竣工资料等。

本条a)、b)、c)的资料在常压储罐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应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5.2 检验方案的制定

全面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制定检验方案,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常压储罐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

5.3 检验工作安全要求

检验人员应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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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验时,应当采用防

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

使用单位应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做好现场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检验机构方可进行检验。

5.4 全面检验应考虑的因素

全面检验考虑的因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由介质或残留水引起的储罐内部腐蚀;

b)由于环境曝露引起的储罐外部腐蚀;

c)介质特性,如比重、温度和腐蚀性;

d)罐基、土壤和沉陷情况;

e)储罐顶、壁板及底板的变形;

f)储罐辅助设施的完好状况;

g)应力等级和允许应力等级;

h)在储罐运行地点的金属设计温度;

i)运行条件,如充装、排放速率和频率。

5.5 全面检验的方法

对于常压储罐全面检验,检验单位应当根据常压储罐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选择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可采用在线检验方法或停工检验方法,对于储罐群或罐区内的储罐,其全面检验还可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全面检验一般由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进行。全面检验主要以宏观检查、厚度测定、腐蚀状况检测和焊缝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辅以下检测方法:

a)超声导波检测;

b)漏磁腐蚀检测;

c)声发射检测;

d)强度校核;

e)应力测定;

f)真空泄漏检测。

5.6 储罐顶板全面检验

5.6.1 宏观检查

5.6.1.1 宏观检查主要检查顶板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储罐安全使用的要求以及有无可能影响使用的腐蚀、宏观缺陷或环境因素。

5.6.1.2 宏观检查以目视检查为主,包括罐顶板外部和内部,除年度检查的全部内容外,还应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a)检查罐顶下表面是否有空洞、锈皮和剥蚀等;

b)检查支架、托架及支撑是否有断裂等;

c)检查支柱有无变薄、腐蚀、松动及扭曲等;

d)检查浮舱内隔板、肋板和桁架等是否完好,内表面是否清洁,有无腐蚀等;

e)检查浮顶罐的浮舱有无泄漏现象,如泄漏则需要进行补焊;

f)检查顶板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折褶及渗漏穿孔,测量并记录凹陷、鼓包、折褶值;

g)检查固定顶、内浮顶及浮顶是否设有人孔,人孔处的开孔补强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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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检查浮顶罐的浮舱是否设有密封人孔,密封人孔的盖板是否采用防风结构,安装高度是否高于

浮顶允许积水高度;

i)检查罐顶或浮顶罐的浮舱内外表面的腐蚀情况,必要时进行测厚;

j)检查浮顶罐罐顶是否设有紧急排水装置,紧急排水装置是否设有水封或防倒流功能;

k)检查浮顶及罐壁顶部是否设有转动浮梯,转动浮梯的腐蚀情况;

l)检查是否有通气阀(呼吸阀),呼吸阀挡板的腐蚀情况;

m)检查导向装置是否保证浮顶位于中心位置并具有防止浮顶转动功能,是否灵活;

n)检查每个浮顶上是否配有规定的量油管。

5.6.2 壁厚测定

顶板壁厚测定时一般应使用超声波测厚仪,应按下列要求布置检测点:

a)按排版的每块板布点,检测每一块钢板的平均减薄量;

b)按局部腐蚀区布点,检测一个腐蚀区域的平均减薄量;

c)按点蚀布点,检测局部严重腐蚀处减薄量。

d)每个检测区一般不少于5个测定点,检测区各个测定点的平均值作为该块顶板的剩余平均厚度

值。

5.6.3 静电导出装置

检查导线与金属件连接处是否导电良好,其连接电阻不应大于0.30Ω。

5.7 储罐壁板全面检验

5.7.1 宏观检查

5.7.1.1 主要是检查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储罐安全使用的要求以及有无可能影响使用的腐蚀、宏观缺陷或环境因素。

5.7.1.2 以目视检查为主,包括罐体外部和内部,除年度检查的全部内容外,还应检查罐壁有无凹凸变形、罐壁有无沉降,应特别注意罐壁与罐底间的角焊缝和下部二圈壁板的纵、横焊缝以及进出口接管与罐体的连接焊缝有无裂纹、内浮顶运行有无异常等。修复的焊缝外观质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应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外保温层一般应当拆除,拆除的部位、比例由检验人员确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不拆除保温层:

a)外表面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

b)当采用不拆保温腐蚀检测和厚度测定技术时;

c)对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抽查,未发现裂纹等缺陷。

5.7.2 壁厚测定

罐壁板厚度检测是确定罐体总体腐蚀率的方法,罐壁板腐蚀检测的重点在于内壁自底板向上1 m范围内和外壁裸露部位,一般应使用超声波测厚仪并按下述情况布置检测点:

a)按排版的每块板布点,检测每一块钢板的平均减薄量;

b)按局部腐蚀区布点,检测一个腐蚀区域的平均减薄量;

c)按点蚀布点,检测局部严重腐蚀处减薄量;

d)每个检测区一般不少于5个测定点;

e)利用超声波测厚仪测定壁厚时,如遇母材存在夹层缺陷,应增加测定点或用超声波探伤仪查明

夹层分布情况,以及与母材表面的倾斜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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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对于表面缺陷检查发现的可疑部位或壁厚检查发现的异常部位,应在其周围增加检测点,以确

定壁厚的真实情况。

5.7.3 表面缺陷检测

5.7.3.1 表面缺陷按NB/T 47013.4或NB/T 47013.5规定的方法检测。

5.7.3.2 对第一圈壁板的纵焊缝、第一、二圈壁板的丁字焊缝、壁板开孔与接管的角焊缝进行表面无损检测抽查。对于防水层完好的,底板与壁板连接的外侧角焊缝可视其完好程度决定是否进行抽查。5.7.3.3 在检测中发现裂纹,检验人员应当根据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确定扩大表面无损检测的比例;如果扩检中仍发现裂纹,则应当进行全部焊接接头的表面无损检测。内表面的焊接接头已有裂纹的部位,对其相应外表面的焊接接头应当进行抽查。

5.7.3.4 如果内表面无法进行检测,可以在外表面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检测。

5.7.4 埋藏缺陷检测

5.7.4.1 埋藏缺陷按NB/T 47013.2或NB/T 47013.3规定的方法检测。

5.7.4.2 埋藏缺陷检测部位:

a)对于下部壁板纵焊缝,如果容积小于2万立方米的只检查最下部一圈,如果容积大于或等于

2万立方米的检查下部两圈,抽查焊缝的长度不小于该部分纵焊缝总长的10%,但T字焊缝应100%检查;

b)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

c)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测的部位;

d)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

5.7.5 强度校核

5.7.5.1 强度校核的原则:

a)原设计已明确所用强度设计标准的,可以按该标准进行强度校核;

b)原设计没有注明所依据的强度设计标准或者无强度计算的,原则上可以按当时的有关标准进行

校核;

c)按国外规范设计的,原则上仍按原设计规范进行强度校核;

d)如果设计规范不明,可以参照相应的规范;

e)剩余壁厚按实测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周期的腐蚀量,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

f)校核用液位高度,应当不小于常压储罐实际最高工作液位高度;

g)强度校核由检验机构或者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5.7.5.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强度校核:

a)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

b)设计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c)材质或名义厚度不明;

d)检验人员对强度有怀疑。

5.8 储罐底板全面检验

5.8.1 宏观检查

5.8.1.1 宏观检查主要检查底板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储罐安全使用的要求以及有无可能影响使用的腐蚀、宏观缺陷或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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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2 宏观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储罐腐蚀状况,区分均匀腐蚀和局部腐蚀;

b)检查罐底缺陷及变形,储罐底板、焊接接头等处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泄漏及其他缺陷;

c)检查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以肉眼或者5~10倍放大镜检查裂纹;其他检查以目视、锤击

为主必要时进行尺寸测量;

d)检查底板排水系统是否正常,有无积液和堵塞现象;

e)检查与底板相连接的内件角焊缝有无腐蚀、裂纹和变形;

f)检查储罐罐底与罐内加热器、浮顶支柱、仪表卡子等附件相接触部位补强垫板是否完好,垫板

周边焊缝是否连续焊接,焊缝表面有无未焊满、裂纹、腐蚀等;

g)检查罐内加热盘管腐蚀情况,有无渗漏,支架有无损坏,管线接头有无异常变形和开裂。

5.8.2 底板腐蚀状况检测

5.8.2.1 储罐底板土壤侧的局部点腐蚀检测,在线检验方式下推荐采用声发射检测方法,停工检验方式下推荐采用漏磁检测方法。罐底板的声发射和漏磁检测及评价方法按JB/T 10764和JB/T 10765的要求进行。

5.8.2.2 对声发射或漏磁检测发现腐蚀异常区域可采用超声检测等方法检查复验。

5.8.3 焊缝检测

5.8.3.1 对罐底板与壁板连接的内外侧角焊缝进行不小于20%焊缝长度的表面无损检测抽查,必要时可对底板焊缝(搭接或对接)进行表面无损检测抽查。在检测中发现裂纹,检验人员应当根据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确定扩大表面无损检测的比例;如果扩检中仍发现裂纹,则应当进行全部焊接接头的表面无损检测。罐底板与壁板连接的角焊缝内表面已有裂纹的部位,应对其相应外表面进行抽查。如果内表面无法进行检测,可以在外表面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检测。

5.8.3.2 必要时,应当对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的部位、检验人员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的部位、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底板的对接焊缝进行超声检测抽查。

5.8.3.3 必要时,对储罐底板的焊缝应进行真空试漏,试验压力不得高于-53 kPa(表压)。

6 结果评价

6.1 当储罐检验结果表明该储罐与初始实际状态相比已发生某种变化时,应进行检验结果的评价以确定其继续使用的适宜性。

6.2 以常压储罐的剩余寿命为依据,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储罐剩余寿命的一半,并且不得超过9年。

6.3 根据实测的腐蚀速率,或者由基于类似运行中储罐的运行经验预计的腐蚀速率确定全面检验的周期。根据测得或预计的腐蚀速率和储罐顶板、壁板和底板最小允许厚度确定全面检验周期。当腐蚀速率为未知,并且没有评估下一次检验时储罐顶板、壁板和底板最小厚度的类似运行经验时,全面检验周期应不超过6年。整个罐体的全面检验周期按壁板、顶板及底板的检验周期的小者确定。

6.4 储罐顶板剩余平均厚度小于2.3 mm或有穿孔时,该块顶板应予以修补或更换。储罐顶板凹陷、鼓包、折褶允许值见表1、表2,超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其它宏观检查结果不满足本标准要求,通常应设法进行修复方可重新投入使用,若无法进行修复,应进行合于使用评价,判定是否满足继续安全使用的要求。

注:对于内浮项罐,仅指外项的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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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表1 顶板与壁板凹陷鼓包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表2 顶板与壁板折摺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6.5 储罐壁板的最小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该圈壁板的最小计算厚度与检验周期内腐蚀裕量之和;对于储罐罐壁分散的坑蚀深度超过表3中允许值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表3 储罐壁板坑蚀深度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6.6 确定壁板的最小计算壁厚

min

t,按式(1)计算:

?σρ

] [)3.0

(

9.4

min -

=

H D

t (1)

式中:

min

t——储存介质条件下每一层壁板的最小计算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储罐内径,单位为米(m);

H——计算液位高度,在评估某层时,从所考虑的那圈罐壁板底端至最高液位的高度,单位为米(m);

ρ——储液相对密度(取储液与水密度之比);

]

[σ——操作温度条件下钢板的许用应力,单位为兆帕(MPa);

?——焊接接头系数,取?=0.9;当标准规定的最低屈服强度大于390 MPa时,底圈罐壁板取?=0.85;当评估距离焊缝25 mm以上或二倍板厚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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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壁板厚度校核仅考虑了介质载荷,必要时,还应考虑以下载荷的影响,通常这些载荷包括:

a)风载;

b)地震载荷;

c)80 ℃以上温度的运行;

d)真空外压;

e)由管道、储罐上安装的设备产生附加载荷;

f)由地基沉陷引起的载荷。

6.7 罐壁变形包括不圆度、凹陷、鼓包、折摺、平斑和在焊缝上的尖峰和带斑。罐壁的几何变形应符合设计要求,但是在不影响安全使用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凹陷、鼓包和折摺允许值见表1、表2,超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

6.8 罐壁不允许有渗漏穿孔,对有保温层的储罐,罐体无明显损坏、保温层无渗漏痕迹时,可不拆除保温层进行检查。

6.9 储罐壁板焊缝、底板焊缝的无损检测结果按NB/T 47013.2~47013.5的要求进行评定,其合格级别按制造标准判定。对检查出的超标缺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10 储罐内壁的防腐涂层应无锈斑、粉化、脱落,其厚度、附着力和漏点检测应达到原设计要求。6.11 储罐顶板和壁板的在线检验是指从储罐外侧进行的宏观检查、腐蚀状况检测和焊缝无损检测等,其检测结果评价方法与停工检验相同。储罐底板的在线检验是指底板的腐蚀状况检测,检测方法执行JB/T 10764,检测结果评价方法执行第6章有关条款规定。在线检验一般由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进行。储罐底板的在线检验按JB/T 10764的要求进行,检测结果评价方法如下:

a)储罐底板腐蚀状态等级为I、Ⅱ级的,一般6年内重新进行检测评价;

b)储罐底板腐蚀状态等级为Ⅲ级的,一般3年内重新进行检测评价;

c)储罐底板腐蚀状态等级为Ⅳ、V级的,一般1年内重新进行检测评价。

6.12 停车检验时储罐底板的厚度通常采用漏磁扫查和超声波测厚相结合的方法测定,其检测评定方法按JB/T 10765进行检测与评定。若采用其它方法进行厚度测定时,应考虑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6.13 储罐底板中幅板局部腐蚀部位最小厚度应确保在下一次检验时的最小厚度不小于表4中所列数值;当储罐底圈壁板厚度不大于32 mm时,储罐底板边缘板局部腐蚀部位最小厚度应不小于4.3 mm,否则应进行补焊或更换。

表4 底板中幅板最小厚度允许值

6.14 罐底的阴极保护按设计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和评价。对于采用了牺牲阳极法阴极保护的储罐,应检查阳极的溶解情况,与储罐的连接是否完好等,测量其保护电位,根据检查情况确定阳极是否需要重新安装或更换。

6.15 储罐底板内侧的防腐涂层应无锈斑、粉化、脱落,其厚度、附着力和漏点检测应达到原设计要求。

6.16 基于风险的检验评价应根据设备状况、失效模式、失效后果、管理情况等评估储罐的风险和完整性。由使用单位确定风险可接受准则。检验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以储罐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为前提制定检验计划,包括检验周期、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检验计划,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由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储罐基于风险的检验周期考虑的因素包括:

a)与介质温度和环境条件有关的建造材料,包括衬里和涂层;

b)储罐建造和修补(包括罐底)中采用的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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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测定壁板和底板厚度采用的方法;

d)检验方法的适宜性与有效性和采集到的数据的质量;

e)用于测定介质、土壤性质和外部腐蚀率的方法以及这些方法的精确程度;

f)泄漏探测方法的有效性和精度;

g)减缓腐蚀方法的有效性,如阴极保护系统、衬里和涂层;

h)维护维修质量,包括修补;

i)故障可能性和类型,如缓慢泄漏至外界环境、罐底破裂或罐壁脆化断裂等;

j)储罐泄漏或其他故障的环境后果与失效可能性;

k)储罐泄漏和其他故障的历史数据和信息。

7 记录和报告

7.1 检验机构应保证检验质量,检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检验后及时出具报告。全面检验结论报告格式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检验记录应详尽、真实、准确、及时,其记载的信息量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信息量。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常压储罐作业人员签字或者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签字;全面检验中凡明确有检验人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应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7.2 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年度检查由常压储罐使用单位进行的,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年度检查由检验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全面检验由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报告由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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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金属常压储罐年度检查结论报告格式

金属常压储罐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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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金属常压储罐全面检验结论报告格式

金属常压储罐全面检验结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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