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主 推 荐 表
注:1、表中所列人员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副科级领导干部,排名不分先后;
2、推荐正科级干部1名,多推无效。同意推荐的人选请在“推荐意见”栏内用“√”表示。若推荐表所列以外的人员,请在本表后面的空白栏内填写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并在推荐意见栏内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