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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02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制和浪费,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和指导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基本依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同时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贮、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

第五条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准。它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它是现代医院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能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作用。

第六条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单地模拟现行手工管理方法,而是根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的。在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前,医院必须首先规范自身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模式。医院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应是医院自身规范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机制的过

程。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教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因此,评价医院信息系统首先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

第八条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建立医院信息系统是医院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因此,在系统建设中,必须有相应的组织落实与保证,其中院长重视并亲自领导是系统建设的关键,重视培养自己的技术骨干队伍,调动各级、各类医护人员使用信息的积极性是系统实施的先决条件。建立医院信息系统,必须根据各级、各类医院的具体要求,充分作好需求分析,制定出系统建设的总体技术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实施,最终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

第九条医院在信息系统建设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及系统性能/价格比,保证合理的资金投入,这是保证系统建设成功的必要条件。

第十条医院信息分类:医院信息应该以病人医疗信息为核心,采集、整理、传输、汇总、分析与之相关的财务、管理、统计、决策等信息。医院信息总体可分为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两大类。

第十一条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基本要求: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系统的选择要求安全、稳定、可靠,开发单位应提供该方面的保证,并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系统须设置初始化及各级权限管理。

●系统应根据需要可随时调整设置各种单据、报表等的打印输出格式。

●系统须保证“7天24小时”安全运行,并有冗余备份。

●系统具有友好的用户界面,必须设置为鼠标或键盘均可单独操作的方式,以便提高操作速度,减少两者互换带来的不便。

●要求系统数据处理必须准确无误,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医院信息系统开发应提供以下技术文档:

1.总体设计报告

2.需求分析说明书

3.概要设计说明书

4.详细设计说明书

5.数据字典

6.数据结构与流程

7.测试报告

8.操作使用说明书

9.系统维护手册

第十三条系统运行的维护与管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建立日志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系统维护应包括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护、用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置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等。

医院方必须考虑整个系统每年维护费用的投入。

第十四条本规范所指医院信息系统是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系统,因此各模块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清晰体现内在逻辑联系,并且数据之间必须相互关联,相互制约。

第十五条医院自身的目标、任务和性质决定了医院信息系统是各类信息系统中最复杂的系统之一。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根据数据流量、流向及处理过程,将整个医院信息系统划分为以下五部分:

1.临床诊疗部分

2.药品管理部分

3.经济管理部分

4.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

5.外部接口部分

第十六条各部分功能综述如下:

一、临床诊疗部分

临床诊疗部分主要以病人信息为核心,将整个病人诊疗过程作为主线,医院中所有科室将沿此主线展开工作。随着病人在医院中每一步诊疗活动的进行产生并处理与病人诊疗有关的各种诊疗数据与信息。整个诊疗活动主要由各种与诊疗

有关的工作站来完成,并将这部分临床信息进行整理、处理、汇总、统计、分析等。此部分包括: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临床检验系统、输血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系统、手术室麻醉系统等。(见第3至第9章)

二、药品管理部分

药品管理部分主要包括药品的管理与临床使用。在医院中药品从入库到出库直到病人的使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它贯穿于病人的整个诊疗活动中。这部分主要处理的是与药品有关的所有数据与信息。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部分,包括:药库、药房及发药管理;另一部分是临床部分,包括:合理用药的各种审核及用药咨询与服务。(见第10章)

三、经济管理部分

经济管理部分属于医院信息系统中的最基本部分,它与医院中所有发生费用的部门有关,处理的是整个医院中各有关部门产生的费用数据,并将这些数据整理、汇总、传输到各自的相关部门,供各级部门分析、使用并为医院的财务与经济收支情况服务。包括:门急诊挂号,门急诊划价收费,住院病人入、出、转,住院收费、物资、设备,财务与经济核算等。(见第11至第17章)

四、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

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主要包括病案的统计分析、管理,并将医院中的所有数据汇总、分析、综合处理供领导决策使用,包括:病案管理、医疗统计、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病人咨询服务。(见第18至第21章)

五、外部接口部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各项改革的进行,医院信息系统已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系统,它必须考虑与社会上相关系统互联问题。因此,这部分提供了医院信息系统与医疗保险系统、社区医疗系统、远程医疗咨询系统等接口。(见第22至第24章)

第十七条系统中各部分的详细功能规范,详见各章中的要求。各章中的功能要求属基本功能,允许系统在此基础上增加功能。

第二章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

第一条医院信息系统是为采集、加工、存储、检索、传递病人医疗信息及相关的管理信息而建立的人机系统。数据的管理是医院信息系统成功的关键。数据必须准确、可信、可用、完整、规范及安全可靠。

第二条医院数据库是以病人医疗数据为主,并包括相关的各种经济数据以及各类行政管理、物资管理等数据的完整集合。数据库应包含医院全部资源的信息,便于快速查询,数据共享。

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选择应依据医院数据量的大小,医院的经济实力以及考虑到医院今后的发展来确定。

第三条数据库的设计和使用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在网络环境下,需要使用多种技术手段保护中心数据库的安全。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3.中国计算机安全法规标准

在国家没有制定电子文档合法性相关法律之前,医院必须保留纸张文档作为法律依据。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数据技术规范要求:

1.数据输入:提供数据输入准确、快速、完整性的操作手段,实现应用系统在数据源发生地一次性输入数据技术。

2.数据共享:必须提供系统数据共享功能。

3.数据通信:必须具备通过网络自动通信交换数据的功能,避免通过介质(软盘、磁带、光盘……)交换数据。

4.数据备份:具备数据备份功能,包括自动定时数据备份,程序操作备份和手工操作备份。为防止不可预见的事故及灾害,数据必须异地备份。

5.数据恢复:具备数据恢复功能,包括程序操作数据恢复和手工操作数据恢复。

6.数据字典编码标准:数据字典包括国家标准数据字典、行业标准数据字典、地方标准数据字典和用户数据字典。为确保数据规范,信息分类编码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已有的国标、行业标准及部标的数据字典,

应采用相应的有关标准(见附录),不得自定义。使用允许用户扩充的标准,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编码原则扩充。在标准出台后应立即改用标准编码,如果技术限制导致已经使用的系统不能更换字典,必须建立自定义字典与标准编码字典的对照表,并开发相应的检索和数据转换程序。

第五条医院信息系统保密安全防范措施。

1.系统必须有严格的权限设置功能。为方便用户,此设置应尽可能灵活。 2.数据安全:系统应具备保证数据安全的功能。重要数据,系统只能提供有痕迹的更正功能,预防利用计算机犯罪。

3.重要数据资料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从数据输入、处理、存储、输出严格审查和管理,不允许通过医院信息系统非法扩散。

4.重要保密数据,要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后再存入机内,对存贮磁性介质或其它介质的文件和数据,系统必须提供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三章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是协助门诊医生完成日常医疗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处理门诊记录、诊断、处方、检查、检验、治疗处置、手术和卫生材料等信息。

第二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基本功能:

1.自动获取或提供如下信息:

1)病人基本信息:就诊卡号、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医保费用类别等。

2)诊疗相关信息:病史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

3)医生信息:科室、姓名、职称、诊疗时间等。

4)费用信息:项目名称、规格、价格、医保费用类别、数量等。

5)合理用药信息:常规用法及剂量、费用、功能及适应症、不良反应及禁忌症等。

2.支持医生处理门诊记录、检查、检验、诊断、处方、治疗处置、卫生材料、手术、收入院等诊疗活动。

3.提供处方的自动监测和咨询功能:药品剂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适应症等。

4.提供医院、科室、医生常用临床项目字典,医嘱模板及相应编辑功能。 5.自动审核录入医嘱的完整性,记录医生姓名及时间,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同时提供医嘱作废功能。

6.所有医嘱均提供备注功能,医师可以输入相关注意事项。

7.支持医生查询相关资料:历次就诊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并提供比较功能。

8.自动核算就诊费用,支持医保费用管理。

9.提供打印功能,如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等,打印结果由相关医师签字生效。

10.提供医生权限管理,如部门、等级、功能等。

11.自动向有关部门传送检查、检验、诊断、处方、治疗处置、手术、收住院等诊疗信息,以及相关的费用信息,保证医嘱指令顺利执行。

第四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运行要求:

1.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不能代替医生作出决策,也不应该限制医生的决策行为。

2.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产生的各种医嘱信息是门诊药房、检验检查、门诊收费等系统的基本数据来源,在联网运行中,要求数据准确可靠,速度快,保密性强,系统要求具有软、硬件应急方案,发生故障时,应急方案的启动时间应少于5—10分钟。

第四章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是协助医生完成病房日常医疗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处理诊断、处方、检查、检验、治疗处置、手术、护理、卫生材料以及会诊、转科、出院等信息。

第二条《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同门诊医生工作站。

第三条《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基本功能:

1.自动获取或提供如下信息,

1)医生主管范围内病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病区、床号、入院诊断、病情状态、护理等级、费用情况等。

2)诊疗相关信息:病史资料、主诉、现病史、诊疗史、体格检查等。

3)医生信息:科室、姓名、职称、诊疗时间等。

4)费用信息:项目名称、规格、价格、医保费用类别、数量等。

5)合理用药信息:常规用法及剂量、费用、功能及适应症、不良反应及禁忌症等。

2.支持医生处理医嘱:检查、检验、处方、治疗处置、卫生材料、手术、护理、会诊、转科、出院等。

检验医嘱须注明检体,检查医嘱须注明检查部位。

3.提供医院、科室、医生常用临床项目字典,医嘱组套、模板及相应编辑功能。

4.提供处方的自动监测和咨询功能:药品剂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适应症等。

5.提供长期和临时医嘱处理功能,包括医嘱的开立、停止和作废。

6.支持医生查询相关资料:历次门诊、住院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并提供比较功能。提供医嘱执行情况、病床使用情况、处方、患者费用明细等查询。

7.支持医生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下达诊断(入院、出院、术前、术后、转入、转出等);支持疾病编码、拼音、汉字等多重检索。

8.自动审核录入医嘱的完整性,提供对所有医嘱进行审核确认功能,根据确认后的医嘱自动定时产生用药信息和医嘱执行单,记录医生姓名及时间,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9.所有医嘱均提供备注功能,医师可以输入相关注意事项。

10.支持所有医嘱和申请单打印功能,符合有关医疗文件的格式要求,必须提供医生、操作员签字栏,打印结果由处方医师签字生效。

11.提供医生权限管理,如部门、等级、功能等。

12.自动核算各项费用,支持医保费用管理。

13.自动向有关部门传送检查、检验、诊断、处方、治疗处置、手术、转科、出院等诊疗信息,以及相关的费用信息,保证医嘱指令顺利执行。

第四条《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运行要求:

1.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不能代替医生做出决策,也不应该限制医生的决策行为。

2.所有医嘱须经护士核对后方可传送到药房、检查检验、手术等相关科室的系统中生效执行。

3.抢救等紧急情况口头医嘱事后须及时审核补录入,并记录授权医生姓名或代号及操作员姓名或代号。

4.在住院医生工作站产生的各种医嘱信息是住院药房、检验检查、门诊收费等系统的基本数据来源,在联网运行中,要求数据准确可靠,速度快,保密性强。

第五章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护士工作站分系统》是协助病房护士对住院患者完成日常的护理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护士核对并处理医生下达的长期和临时医嘱,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同时协助护士完成护理及病区床位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条《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基本功能:

1.床位管理

1)病区床位使用情况一览表(显示床号、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护理等级、陪护、饮食情况)。

2)病区一次性卫生材料消耗量查询,卫生材料申请单打印。

2.医嘱处理

1)医嘱录入(同...条)

2)审核医嘱(新开立、停止、作费),查询、打印病区医嘱审核处理情况。

3)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相关项目。

4)打印长期及临时医嘱单(具备续打功能),重整长期医嘱。

5)打印、查询病区对药单(领药单),支持对药单分类维护。

6)打印、查询病区长期、临时医嘱治疗单(口服、注射、输液、辅治疗等),支持治疗单分类维护。打印、查询输液记录卡及瓶签。

7)长期及临时医嘱执行确认。

8)填写药品皮试结果。

9)打印检查化验申请单。

10)打印病案首页。

11)医嘱记录查询。

3.护理管理

护理记录;护理计划;护理评价单;护士排班;护理质量控制。

4.费用管理

1)护士站收费(一次性材料、治疗费等),具备模板功能。

2)停止及作废医嘱退费申请。

3)病区(病人)退费情况一览表。

4)住院费用清单(含每日费用清单)查询打印。

5)查询病区欠费病人清单,打印催缴通知单。

第四条《护士工作站分系统》运行要求:

1.护士工作站的各种信息应来自入院登记、医生工作站和住院收费等多个分系统,同时提供直接录入。护士工作站产生的信息应反馈到医生工作站、药房、住院收费、检验检查等分系统。

2.医嘱经过护士审核后,方可生效,记入医嘱单,并将有关的医嘱信息传输到相应的执行部门。未经护士审核的医嘱,医生可以直接取消,不记入医嘱单。

3.系统应提示需要续打医嘱单的病人清单,并提醒续打长期或临时医嘱单的页数。系统应提供指定页码的补印功能,保证患者的长期、临时医嘱单的完整性。打印的长期、临时医嘱单必须由医生签署全名方可生效。

4.护士站各种单据打印,应提供单个病人或按病区打印等多种选择。

5.护士站收费时,应提示目前已收的费用,避免重复收费。

6.护士站打印病人检查化验申请单时,应提醒目前已打印的申请单,避免重复。

7.护士填写的药品皮试结果必须在长期、临时医嘱单上反映出来。

护士的每一项操作,一旦确认,不允许修改,系统记录的操作时间以服务器为准。

8.网络运行: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速度快。

第六章临床检验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临床检验分系统》是协助检验科完成日常检验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检验师对检验申请单及标本进行预处理,检验数据的自动采集或直接录入,检验数据处理、检验报告的审核,检验报告的查询、打印等。系统应包括检验仪器、检验项目维护等功能。实验室信息系统可减轻检验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并使检验信息存储和管理更加简捷、完善。

第二条《临床检验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临床检验分系统》基本功能:

1.预约管理:

1)预约处理:预约时间,打印预约单(准备、注意事项)。

2)预约浏览:查询预约情况。

2.检验单信息:

1)患者基本信息:科室、姓名、性别、年龄、病例号、病区、入院诊断、送

检日期等。

2)检验相关信息:种类、项目、检体、结果、日期。

3.登录功能:

1)患者基本信息:

2)检验相关信息:种类、项目、检体、结果、日期。

3)医生相关信息:申请医生姓名、科室;检验科医生姓名,检验师姓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4.提示查对:

1)采取标本时:科别、床号、姓名、项目、检体

2)收集标本时:科别、姓名、性别、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和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化验单完整

5.检验业务执行:

1)镜检业务

2)仪检业务

3)结果录入

4)检验单生成、核准、打印

6.报告处理功能:

1)生成检验结果报告

2)向临床反馈信息

3)既往检验结果查询,提供比较功能

7.检验管理功能:

1)检验仪器录入

2)检验类型录入

3)镜检标准提示

4)正常值范围提示

8.检验质量控制功能:

1)定期调试制度

2)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9.统计功能:

1)工作量:检验报告数量、时间

2)特殊疾病及时提示、规范统计功能

3)费用提示

4)打印功能

第四条《临床检验分系统》运行要求:

1.输入数据和信息:提供多种输入格式和内容,提高录入速度。

2.权限控制功能:录入者及审核者具有不同权限控制。审核者对医嘱进行审核、校对后才能提供执行,并对审核后医嘱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对未经审核的医嘱可提供修改和删除的功能。

3.由病历号/处方号自动生成检验单号,并保证由检验单号查询唯一检验结果。

4.仪检仪器能够提供自动数据采集的接口,镜检仪器能够提供手工录入的接口,并对二者提供相关的核准操作手续。

5.每次检查的检验单号必须与患者在院资料相对应。

6.每次检验的数据都要经过严格核准后方可生效。

7.检验数据具备图形显示功能。

8.查询和修改:提供多种格式的单项和多项查询显示,对未存档数据可提供修改。

9.网络运行:提供数据和信息快速准确可靠。

第七章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输血管理分系统》是对医院的特殊资源——血液进行管理的计算机程序。包括血液的入库、储存、供应以及输血科(血库)等方面的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为医院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准确、方便的工作手段和环境,以便保质、保量的满足医院各部门对血液的需求,保证病人用血安全。

第二条《输血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3.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4.《血站管理办法》(中心血库)

5.《血站基本标准》(中心血库)

第三条《输血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入库管理:录入血液制品入库信息,包括:储血号、品名(如:全血、成分血等)、血型、来源、采血日期、采血单位、献血者、包装、数量等。

2.配血管理:自动获得临床输血申请单并完成配血信息处理,并提供备血信息提示;

3.发血管理: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信息进行核实,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附录八打印输血记录单,完成发血操作。

4.报废管理:提供报废血液制品名称、数量、经手人、审批人、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

5.自备血管理:自备血入库、发血、查询,打印袋签等;

6.有效期管理: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有效期报警,并有库存量提示;

7.费用管理:完成入库、血化验(定血型、Rho检验、配血型等)、发血等过程中的费用记录,并与住院处联机自动计费。

8.查询与统计:入、出库情况查询、科室用血情况查询;费用情况查询;科室工作量统计与查询等。打印日报、月报、年报及上级所需报表等;

第四条《输血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能够实时读取其他分系统的相关数据;

2.运行速度快,显示信息直观,操作方便;

第八章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医学影像分系统》是处理各种医学影像信息的采集、存储、报告、输出、管理、查询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第二条《医学影像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符合DICOM3.0国际标准。

2.符合国际疾病分类标准。

第三条《医学影像分系统》基本功能:

影像处理部分:

1.数据接收功能:接收、获取影像设备的DICOM3.0和非DICOM3.0格式的影像数据,支持非DICOM影像设备的影像转化为DICOM3.0标准的数据。

2.图像处理功能:自定义显示图像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年龄、设备型号等参数。提供缩放、移动、镜像、反相、旋转、滤波、锐化、伪彩、播放、窗宽窗位调节等功能。

3.测量功能:提供ROI值、长度、角度、面积等数据的测量;以及标注、注释功能。

4.保存功能:支持JPG、BMP、TIFF等多种格式存储,以及转化成DICOM3.0格式功能。

5.管理功能:支持设备间影像的传递,提供同时调阅病人不同时期、不同影像设备的影像及报告功能。支持DICOM3.0的打印输出,支持海量数据存储、迁移管理。

6.远程医疗功能:支持影像数据的远程发送和接收。

7.系统参数设置功能:支持用户自定义窗宽窗位值、显示文字的大小、放大镜的放大比例等参数。

报告管理部分:

1.预约登记功能。

2.分诊功能:病人基本信息、检查设备、检查部位、检查方法、划价收费。

3.诊断报告功能:生成检查报告,支持二级医生审核。支持典型病例管理。

4.模板功能:用户可以方便灵活的定义模板,提高报告生成速度。

5.查询功能:支持姓名、影像号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查询。

6.统计功能:可以统计用户工作量、门诊量、胶片量以及费用信息。

第四条《医学影像分系统》运行要求:

1.共享医院信息系统中患者信息。

2.网络运行: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速度快

3.安全管理:设置访问权限,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4.建立可靠的存储体系及备份方案,实现病人信息的长期保存。

5.报告系统支持国内外通用医学术语集。

第九章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是指专用于住院病人手术与麻醉的申请、审批、安排以及术后有关信息的记录和跟踪等功能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医院手术、麻醉的安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合理、有效、安全的手术、麻醉管理能有效保证医院手术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手术前

1)手术、麻醉申请与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完成手术、麻醉的申请和审批信息。

2)提供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例号、病区、床号、入院诊断、病情状态、护理等级、费用情况等。

3)术前准备完毕信息:各项检查完成;诊断明确;符合手术指征;手术同意书已签好;麻醉签字单已签好。

4)术前讨论和术前总结信息:书面记录。

5)记录按规定标准安排手术者和第一助手。

6)麻醉科会诊记录:术前一天进行并填好,麻醉前签字。

7)记录确认麻醉方案:术前科内讨论确定。

8)记录手术前用药:麻醉科医生会诊决定。

9)记录手术医嘱

10)记录手术通知单:术前一日上午送交麻醉科;急诊手术随时送交。

11)术前护理工作落实信息。

12)病人方面准备信息。

13)手术器械准备记录:手术器械、麻醉器械、药品准备等。

2.手术

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例号、病区、床号、入院诊断、病情状态、护理等级等。

2)提供手术相关信息:手术编号、日期、时间、手术室及手术台;手术分类、规模、部位、切口类型等。

3)提供医生信息:手术医生和助手姓名、科室、职称;麻醉师姓名、职称。

4)提供护士信息: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器械师姓名。

5)提供麻醉信息:麻醉方法、用药名称、剂量、给药途径。

6)核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敏试验结果。

7)核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并予记录。

8)以上信息术前录入,术后进行修改;急诊手术术后及时录入,并记入医生及操作员姓名、代号。

9)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数目。

10)填写麻醉记录单。

11)记录麻醉器械数量。

3.手术后

1)提供手术情况: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2)提供患者情况:血压、脉搏、呼吸等。

3)随访信息:一般手术随访一天,全麻及重患者随访三天,随访结果记录,

有关并发症记录。

4)提供全部打印功能。

5)提供汇总功能。

6)提供费用信息。

第四条《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手术、麻醉的实施事关病人健康,必须保证相关信息在录入及传输过程中的真实性,并在手术即将实施前仔细核实。

2.系统应设操作权限:手术及麻醉的申请和审批必须由不同权限的医师进行操作,必须保证操作的合法性及安全性,不允许越权操作。手术前后登记的有关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特殊情况手术、麻醉的安排手续要快捷、简单,让手术能尽快进行。

4.疾病诊断及其编码库、手术名称及其编码库应符合国家标准疾病分类编码和国家的有关要求。

5.手术及手术相关物品的批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6.与其他子系统的数据接口:能将与其它子系统相关的信息以合适的数据格式传入或传出。

7.在急症手术、抢救手术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手术导致手术相关资料在手术前无法及时录入时,必须在手术后尽快补录。

第十章药品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药品管理分系统》是用于协助整个医院完成对药品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对药库、制剂、门诊药房、住院药房、药品价格、药品会计核算等信息的管理以及辅助临床合理用药,包括处方或医嘱的合理用药审查、药物信息咨询、用药咨询等。

第二条《药品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下发的《医院财务制度》中第二十六条药品管理;

2.国家对医院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3.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的关于物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4.国家医疗保险部门有关药品使用的规定。

第三条《药品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药品库房管理功能:

1)录入或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价格、生产厂家、供货商、包装单位、发药单位等药品信息以及医疗保险信息中的医疗保险类别和处方药标志等。

2)具有自动生成采购计划及采购单功能;

3)提供药品入库、出库、调价、调拨、盘点、报损丢失、退药等功能。

4)提供特殊药品入库、出库管理功能(如:赠送、实验药品等)。

5)提供药品库存的日结、月结、年结功能,并能校对帐目及库存的平衡关系。

6)可随时生成各种药品的入库明细、出库明细、盘点明细、调价明细、调拨明细、报损明细、退药明细以及上面各项的汇总数据。

7)可追踪各个药品的明细流水帐,可随时查验任一品种的库存变化入、出、存明细信息。

8)自动接收科室领药单功能。

9)提供药品的核算功能,可统计分析各药房的消耗、库存。

10)可自动调整各种单据的输出内容和格式,并有操作员签字栏。

11)提供药品字典库维护功能(如品种、价格、单位、计量、特殊标志等),支持一药多名操作,判断识别,实现统一规范药品名称。

12)提供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可自动报警和统计过期药品的品种数和金额,并有库存量提示功能。

13)对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种类、贵重药品、院内制剂、进口药品、自费药等均有特定的判断识别处理。

14)支持药品批次管理。

15)支持药品的多级管理。

2.门诊药房管理功能:

1)可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价格、生产厂家、药品来源、药品剂型、药品属性、药品类别、医保编码、领药人、开方医生和门诊患者等药品基本信息。

2)提供对门诊患者的处方执行划价功能。

3)提供对门诊收费的药品明细执行发药核对确认,消减库存的功能,并统计日处方量和各类别的处方量。

4)可实现为住院患者划价、记帐和按医嘱执行发药。

5)为门诊收费设置包装数、低限报警值、控制药品以及药品别名等功能。

6)门诊收费的药品金额和药房的发药金额执行对帐。

7)可自动生成药品进药计划申请单,并发往药库。

8)提供对药库发到本药房的药品的出库单进行入库确认。

9)提供本药房药品的调拨、盘点、报损、调换和退药功能。

10)具有药房药品的日结、月结和年结算功能,并自动比较会计帐及实物帐的平衡关系。

11)可随时查询某日和任意时间段的入库药品消耗,以及任意某一药品的入、出、存明细帐。

12)药品有效期管理及毒麻药品等的管理同药品库房管理中的第12、13条。

13)支持多个门诊药房管理。

14)同药品库房管理第14条。

15)支持二级审核发药。

3.住院药房管理功能:

1)可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价格、生产厂家、药品来源、药品剂型、属性、类别和住院患者等药品基本信息;

2)具有分别按患者的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执行确认上帐功能,并自动生成针剂、片剂、输液、毒麻和其它等类型的摆药单和统领单,同时追踪各药品的库存及患者的押金等,打印中草药处方单,并实现对特殊医嘱、隔日医嘱等的处理。

3)提供科室、病房基数药管理与核算统计分析功能。

4)提供查询和打印药品的出库明细功能。

5)本药房管理中的库存管理同门诊药房管理中的第7、8、9、10条。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4-05发布 -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制和浪费,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和指导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基本依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同时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贮、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 第五条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准。它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它是现代医院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能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作用。 第六条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单地模拟现行手工管理方法,而是根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的。在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前,医院必须首先规范自身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模式。医院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应是医院自身规范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机制的过程。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教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因此,评价医院信息系统首先必须保证

《臭氧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臭氧消毒技术规范》 臭氧又名三子氧,分子式为O3,分子量为48.00 一、理化特性:臭氧在常温下为带蓝色的爆炸性气体,有特臭,为已知最强的氧化剂,密度为1.658(空气=1)。臭氧气体经冷处理后可呈液状,其液体密度为1.71,沸点为-112.3℃,在水中溶解度比氧高,但因分压较低,故在平时使用温度与压力下,只能得到每升数毫克的溶液,含臭氧的溶液,温热时会爆炸。臭氧的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在270℃高温下可立即转化为氧。1%水溶液在常温大气中半衰期为16分钟,所以臭氧不能像其它工业气体一样可以用瓶贮存,一般为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二、杀菌作用: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臭氧在水中杀菌迅速较氯快。 三、影响杀菌作用的因素: ①PH:用臭氧水溶液消毒时,若PH增高,则所需浓度必须增加。 ②湿度:用臭氧熏蒸消毒时,相对湿度高则效果好,低则效果差,对干燥菌体几乎无杀菌作用。 ③温度:温度降低有利于臭氧的溶解,可增强其消毒作用,甚至在0℃亦能保持较好的杀菌效果,如水温为4-6℃时,臭氧杀菌用量为100,水温10-21℃时为160,水温36-38℃时则为320,有机物可降低其杀菌作用。 四、毒性: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01-0.02mg/L时即可嗅知:浓度达到1mg/L时,可引起呼吸加速、变、胸闷等症状,在2.5-5mg/L时,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停留1小时可发生肺气肿,以至死亡,作业现场空气中容许的阀限值为0.2mg/m3。 五、腐蚀性:臭氧为强氧化剂,可损坏多种物品,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害越重,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特别是使橡胶老化,色变暗,弹性降低,以致变脆,断裂,使织物漂白褪色。 六、稳定性:臭氧稳定性极差,常温下即可自行分解为氧,停止发生后,通风30-60分钟后,其浓度与大气水平一样。 七、使用范围:在消毒方面,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液体消毒:饮用水、工业生活污水和饮料水的净化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饮食用具、理发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钱币、票券等放密闭箱内消毒。 3、防腐保存:蔬菜水果蛋类鱼肉类干鲜土特产,水产品加工,贮存和冷藏等。

医院信息科硬件维护及保养

医院信息科硬件维护及保养 一、信息系统硬件维修管理制度 1、以保证医院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院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为目标。 2、建立预防性保养维修制度。维修区域负责人员定期对其区域内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进行每月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使用部门对计算机及外设有保管的义务,防止失窃。 4、要求使用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5、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不间断电源。 6、当计算机及外设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及时报修。区域负责人接到报修电话后,通知维修人员赶赴现场予以维修。若设备处于保修期,应及早与厂家联系进行保修;若在保修期外,则购相应零配件修复或送厂家维修;若维修周期较长,则先用备用机顶替,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请使用部门填写维修单并确认。 7、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8、待修设备必须挂待修标签,注明使用部门、房号、故障原因、经办人、维修日期。当维修完成返回给使用部门时,摘除待修标签,同时收回备用机。 9、备用机有专人负责管理。若需要出借备用机,则必须登记,包括借用部门、房号、借用日期、经办人签字。当收回备用机时,则注销出借记录。 10、送厂家维修的设备有专人负责记录,包括使用部门、房号、送修日期、厂家。当设备维修好返回时,则注销送修记录。 11、信息管理部应建立基本的零配件库,以保证维修需要。零配件有专人负责采购,坚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采购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医院节约。 12、医院计算机用户必须同时遵守“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网络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目录修订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标准化 临床诊疗部分 第三章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四章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五章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六章临床检验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七章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八章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九章手术、麻醉管理系统功能规范 药品管理部分 第十章药品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经济管理部分 第十一章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二章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三章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四章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五章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六章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分系统和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综合管理和统计分析部分 第十八章病案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九章医疗统计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二十章院长综合查询和分析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二十一章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功能规范 外部接口部分 第二十二章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 第二十三章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 第二十四章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方案》目录 一、医院信息系统简介 1.1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

1.2开发医院管理系统的意义 1.3国内外情况和发展趋势 1.4完整的医院信息系统 1.5医院信息系统的特性 1.6医院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 1.7网络方案的选择 1.8医院信息系统子系统的划分 二、实施医院信息系统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2.1改变医院现有的管理 2.2堵住医院内部手工管理漏洞 2.3直接和间接给医院带来效益 2.4促进医院将来的发展 2.5和先进的管理模式接轨 三、医院信息系统设计 3.1医院信息系统主要特点 3.2医院信息系统构成 3.3系统主要流程 3.4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模块 四、医院信息化建设配置及报价附件一: 五、2003年各地区卫生机构数附件二: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 卫生部于一九九七年印发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以下简称《功能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02年2月修订版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 卫生部于一九九七年印发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以下简称《功能规范》),对于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质量,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医院计算机应用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卫生部重大医改政策的实施及医疗模式的转变,原《功能规范》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此,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二OO一年三月着手修订《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卫生信息化主管人员、医院信息化主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临床医生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功能规范》的重新修订。根据国际医院信息化发展趋势及我国医院信息化发展的现状与需求,经反复论证、讨论,形成了新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本《功能规范》具有以下特点: 1.为了推动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强调了《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不仅是对开发厂商的评审标准和依据,同时也是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以及用于评估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 2.标准化是信息化的基础。为了改变以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不一,难以共享的局面,本《功能规范》将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独立为一章,突出了标准化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3.根据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增加了以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组成的临床信息系统部分,这是对原《功能规范》的重大改进。 4.增加了外部接口部分,以使医院信息系统适应各项新技术的发展及改革的需要。如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社区医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及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接口,为医院信息系统融入整个社会信息系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5.加强了法制意识。为使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发展,《功能规范》的每一部分都提供了必须遵照的国家法律法规。 6.编排格式统一,且各分系统既相互关联,又各成体系,方便医院及开发商对《功能规范》的理解使用,各分系统功能规范结构均按如下格式: 1)分系统主要设计目标; 2)必须遵照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3)分系统详细功能要求; 4)系统运行要求。 由于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一个发展、进步的过程,本《功能规范》将根据实际需求,不断扩充完善。 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二年二月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汇编

《医院信息系统差不多功能规范》修订讲明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标准化 临床诊疗部分 第三章门诊大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四章住院大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五章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六章临床检验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七章输血治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八章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九章手术、麻醉治理系统功能规范 药品治理部分 第十章药品治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经济治理部分 第十一章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二章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三章住院病人入、出、转治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四章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五章物资治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六章设备治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七章财务治理分系统与经济核算治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综合治理与统计分析部分 第十八章病案治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九章医疗统计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二十章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二十一章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功能规范 外部接口部分 第二十二章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 第二十三章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 第二十四章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治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制和白费,爱护用户利益,推动和指导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差不多功能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差不多依据,亦是现时期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差不多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同时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差不多标准。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治理,对在医疗活动各时期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贮、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治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 第五条有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要紧标准。它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治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它是现代医院治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一)目前参照标准 ▲ 2002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2003第二版《上海市医院消毒灭菌实用手册》。 ▲ 2006版《上海市护理质控手册》。 ▲ 2007年《压力蒸汽灭菌》。 ▲ 2009年上海市CDC消毒科供稿《上海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消毒隔离要求》(试行) ▲ 2009年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2012版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014年国卫办医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二)原则 ★所有物品均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完好。 ★若有污染应即时消毒、灭菌。 ★一次性物品按说明使用。 ★本原则适合各部门,请参照执行。 总则

一、室内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附表各类环境消毒要求 (一)紫外线空气消毒方法 1、紫外线照射:安装紫外线灯管的数量为≥ / m3,距离~2.2m,时间≥30min。 2、紫外线使用寿命: (1)由新灯管的强度降低到70 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者降低到原来新灯管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因此,紫外线灯累计使用超过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2)每半年检测一次,<70μw/ cm2应及时更换灯管。 3、注意事项: 1)应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清洁,紫外线灯管每周一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专人负责,如发现灯管有灰尘时应及时擦拭。 2)室内保持清洁干燥,电压为220v,环境适宜温度在20-40℃,相对湿度为60%。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 长照射时间。 3)紫外线光源不能直接照射到人,不在易燃、易爆的场所所用,照射时关

《医院信息系统》期末复习重点(附答案)

题型 一、选择题(10道* 2分=20分) 二、名词解释(8道*2=16分) 1.常见的医院信息系统术语定义、各子系统中英文简称。 ①医院信息系统(HIS):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的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储存、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一般包括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影像系统等。 ②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ospital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 HMIS)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的行政管理与事务处理业务,减轻事务处理人员的劳动强度,辅助医院管理,辅助高层领导决策,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医院能够以少的投入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③临床信息系统(CIS):应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将临床检数据、为医疗、护理、护理、医学研究过错程会诊(咨询)服务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医院临床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检验室设备联机与分析、医学影像储与通信、专家智能诊断和远程医疗(咨询)等。 ④实验室信息系统(LIS):专为医院实验室设计的一套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能将实验仪器与计算机组成网络,使病人样品登录、实验数据存取、报告审核、打印分发,实验数据统计分析、质量控制等繁杂的操作过程实现了信息化、自动化和规范化管理。 ⑤医学影像系统(PACS/RIS):以高可靠性计算机设备为基础,通过高速网络联接各种影像设备,依靠先进的存储技术,采用数字化图片来取代传统胶片的方法存储、保管、传送和显示医学影像及其相关信息,影像资料可共享等突出的特点,是实现医学影像通信管理的重要手段。 ⑥影像资料内部管理系统(RIS)是在PACS影像网络通信的基础上,按照影像诊断与管理要求,对患者进行登记、拍片、诊断、报告等的管理,,以及医院内影像的分类、统计、查询、汇总、分析的一系列影像资料的管理等。 ⑦电子健康档案(EHR):由计算机创建并保存的个人从生到死的健康信息和诊疗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健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摘要、基本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来源于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和疾病调查记录,并将其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 ○8EMR(电子病历)系统:以结构化和智能化的病历、医嘱、处方等数据录入为特征的信息系统 2.药品系统的构成,药品处方可以分为哪几类型?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一、总则 本规范提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框架、应当遵循的功能及安全性能,对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预约、远程专科会诊、信息资源管理等业务功能规 范和技术要求进行定义。 本规范可用于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应用,以及 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测试、验收和评价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1、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采用现代通讯、电子和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实现医学信息的远程采集、传输、 处理、存储和查询,对异地患者实施咨询、会诊、监护、查房、协助诊断、指导 检查、治疗、手术、教学、信息服务及其他特殊医疗活动的信息系统。 2、远程会诊 医疗机构之间利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平台,采用离线或在线交互方式,对患者及其病史、检查等进行分析,完成病情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的医疗行为, 包括远程专家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重症监 护等医疗服务。 3、远程心电诊断 基于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由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 人临床资料和心电资料,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会诊意见及报告。包含高端远程实时心电监护。 4、远程影像诊断 基于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由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

人临床资料和影像资料,包括放射影像资料、 B 超影像资料以及视频资料,由上 级医疗机构出具会诊意见及报告。 5、远程重症监护 基于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由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重 症病人临床资料,包括实时在线的监护信息、放射影像资料、 B 超影像资料以及视频资料等,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会诊意见及治疗指导意见。 6、远程病理诊断 基于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由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 人临床资料和病理资料,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会诊意见及诊断报告。 7、远程手术示教 通过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的远程会诊技术和视频技术,对临床诊断或者手术现场的画面影像进行全程实时记录和远程传输,使之用于远程教学、远程观摩、远 程诊断等。 8、远程医疗申请单 包括申请方医生姓名、职称、单位名称、医院等级、所属行政区域、申请目 的与要求以及患者的症状、体征、主诉、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资料。 9、患者、居民和个人 通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获取和接受服务的个体。(在本规范中这些术语可互换使用)。 10、远程教育 在远程医疗信息会诊系统上,授课专家通过音视频和课件等方式为基层医生提供业务培训、教学以及技术支持。 11、远程医学数字资源 上级医院收集整理的有典型意义的病例、案例分析、手术录像等资料,以及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目录 修订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标准化 临床诊疗部分 第三章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四章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五章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六章临床检验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七章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八章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九章手术、麻醉管理系统功能规范 药品管理部分 第十章药品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经济管理部分 第十一章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二章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三章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四章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五章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六章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分系统与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 第十八章病案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十九章医疗统计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二十章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二十一章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功能规范 外部接口部分 第二十二章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 第二十三章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 第二十四章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方案》目录 一、医院信息系统简介

1.1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 1.2开发医院管理系统的意义 1.3国内外情况和发展趋势 1.4完整的医院信息系统 1.5医院信息系统的特性 1.6医院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 1.7网络方案的选择 1.8医院信息系统子系统的划分 二、实施医院信息系统的迫切性与重要性 2.1改变医院现有的管理 2.2堵住医院内部手工管理漏洞 2.3直接和间接给医院带来效益 2.4促进医院将来的发展 2.5与先进的管理模式接轨 三、医院信息系统设计 3.1医院信息系统主要特点 3.2医院信息系统构成 3.3系统主要流程 3.4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模块 四、医院信息化建设配置及报价附件一: 五、2003年各地区卫生机构数附件二: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要求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要求 7.1、医院信息系统(HIS) 7.1.1、门急诊挂号系统 门急诊挂号系统是用于医院门急诊挂号处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初诊病人的建档.预约挂号.窗口挂号.处理号表.统计和门诊病历处理等基本功能。门急诊挂号系统是直接为门急诊病人服务的,建立病人唯一标识码,减少病人排队时间,提高挂号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其主要目标。 1、支持医保.公费.自费等多种身份的病人挂号;挂号员根据病人请求快速选择诊别.科别.号别.医生,生成挂号信息,打印挂号单,并产生就诊病人基本信息等。支持专家号.专科号的限额手工减少功能。支持挂号票的补打功能。 2、支持现场预约挂号和电话等形式预约挂号。 3、可以通过输入病历号或者挂号发票号,显示对应的允许退号的有效挂号信息,完成病人退号;并能正确处理病人看病日期.午别.诊别.类别.号别以及应退费用和相关统计等功能。 4、支持对已看诊号是否可退的权限管理。 5、支持非专家.非专科号的换科功能。 6、可以按时间段完成日结功能,并能打印或补打出日报表。

7、支持多种挂号方式(包括简易挂号.完整挂号),支持医保.公费.自费.本院.合作单位多种身份的病人挂号,支持现金.刷卡.记账等多种收费方式,挂号费用结算及报表统计功能。 8、支持专科和专家排班,并可以自定义排班模版。 9、能完成挂号.退号.病人.科室.医师的挂号状况.医师出诊时间.科室挂号现状等查询,按科室.门诊工作量统计的功能。 10、挂号员权限.挂号费用等信息维护的功能。 11、患者基本信息修改和补充功能。 12、挂号级别维护。 7.1.2、分诊叫号系统 用于门诊各个科室的导诊台,方便导诊护士进行分诊工作。主要包括分诊处理、叫号、显示屏分诊信息发布。 1、基本信息维护 1)护士可以对各诊区的诊室进行维护。 2)诊台维护:护士可以对各诊室的诊台进行维护。 3)分诊队列维护:护士可以对各分诊队列进行维护。 4)护士可以按时间,挂号科室,挂号医生进行查询患者转归信息,也可以说对查询出来的信息进行修改。

2017最新消毒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的消毒 第3章宾馆、饭店、茶馆、酒吧的消毒 第4章商场、购物场所的消毒 第5章储水容器的消毒 第6章公共交通服务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 第7章娱乐场所的消毒 第8章幼托机构的消毒 第9章学校的消毒 第10章银行及其他货币流通单位的消毒 第11章会馆的消毒 第12章图书馆、书店和阅览室的消毒 第13章社区活动室的消毒

第14章浴业(浴室、足浴)的消毒 第15章体育场所的消毒 第16章美容美发店的消毒 第17章空调的消毒。 第18章殡仪馆的消毒 第19章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毒 第20章消毒效果的检测 附录A 公共场所消毒效果检验常用培养基和液体(规范性附录) 附录B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微生物控制的指标(规范性附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附件2 消毒管理办法 附件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附件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1章总则 1.1引言 为了预防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传播染病,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订《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简称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环境和公共用品的消毒方法、效果检测和监督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负责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卫生的事业和企业单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文化娱乐场所、浴业服务单位、宾馆、饭店、酒吧、茶馆、公共交通工具和环境、商店和购物场所、社区活动场所、学校、图书馆和书店、公用二次供水水箱和贮水容器、游泳池、银行和货币、幼托机构、体育场所和公共健身器材、美发美容店、空调系统等。 1.3 名词术语 1.3.1 公共场所对公众开放的,人民大众都可进入活动或接受服务的场所。是由人工建成的,供公众使用的活动空间。 1.3.2 公共用品向公众提供,为公众服务,众人均可使用的物品。例如:健身器材、娱乐器材、茶具、餐具、二次供水水箱等。 1.3.3 消毒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病原微生物及其它有害微生物的过程。消毒是个相对的概念,只要求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而不是所有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程度,而不是全部杀灭。 1.3.4 消毒剂用于杀灭和去除外环境中污染的致病性微生物及其它有害毒素的化学和生物制剂。 1.3.5 消毒器以物理或化学因子作为消毒因子,配以发射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而制成的用于消毒的机器。例如:干热消毒器、压力蒸汽消毒器、空气消毒器等。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最新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 2016-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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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第一章概论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卫办发[1997]第23号文件《关于印发(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时提供一个基本的依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该规范亦可作为各地区、各医院开发、评审医院信息系统的依据。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不是对医院信息系统所采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作出评价,而是审定医院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是否符合和满足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具备医院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必须拥有的基本功能,是否能满足现阶段医院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第三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医院信息系统(HIS)是指应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为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提供病人医疗信息、财务核算分析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和决策分析统计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提取和数据通讯的能力,并能满足所有授权用户对信息的 各种功能需求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与技术支撑环境。医院信息系统属于迄今世界上现存的企业级信息系统中最为复杂的一类,这是医院本身的目标、任务和性质决定的。它不仅要同其他所有管理信息系统(MIS)一样追踪、管理伴随人流、财流、物流所产生的管理信息,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而且还应该支持以病人医疗信息记 录为中心的整个医疗、教学、科研活动。 第四条现阶段不允许医院信息系统代替人们作出任何决策。医院信息系统只能为人们的管理决策提供各式各样尽可能充足可靠的数据、信息,然后由人们作出最终的选择与决策。无论这种管理决策是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病人医疗事务,还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医院管理事务。 现阶段医院信息系统将不能代替医护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作出决策,也不应该限制人的决策行为。医院信息系统不应该也不允许为任何错误的决策承担责任。 第五条手工管理是医院管理的基本方法,医院信息系统在现阶段不可能立即或全部代替手工管理。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单地模拟现行的管理方法,而是根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起来的。因此在现阶段,医院信息系统与手工管理方法是互为依据、互为支持的,医院信息系统为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 可靠依据。 第六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实用性。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准。它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管理程序,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应该成为医院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并且对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建立:建立医院信息系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了现代管理科学、系统化、信息化、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医院管理学和各部门管理业务、

医院信息化系统详细模块与功能

1.基础建设 1.1中心机房建设 满足需要,考虑冗余 1.2 各类客户终端 不需采购,但要根据项目进程提出各阶段的需求 2. 院内信息集成平台 在同一医院环境下,集成不同厂商的产品就成为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然遇到的问题。一开始几个厂商的产品要达到互连互通,往往是采用点对点的接口方式,因为这种方式简单、易行且成本低,例如,将一个医疗保险的结算系统与医院的住院及门诊病人的费用管理系统集成。然而,当医院的应用扩展到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应用系统时,问题就变得困难起来。医院信息化能够取得成功必须保证各个系统的有效集成和数据的高度共享。然而这些系统通常是随着医院的发展需求逐步建设的,它们来源于不同的厂家,基于不同的技术,缺乏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这些系统的集成整合已经逐渐成为制约医院数字化发展的主要障碍。而如何把这些系统连接实现各部门各专业信息共享就成了医院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一大难题。如果以传统的方式在各系统之间做接口的话就将出现众多的接口,这将给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效率等带来巨大的隐患,同时以让医院的运行维护成本成倍增长,如果医院要对其中一个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或更换就必须再做众多数据接口。随着国家新医改政策的实施落实,以医院为单位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信息共享是实现信息价值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实现医疗信息的区域化共享,同样需要在医院内部把不同数据资源进行集成整合。在此背景下通过医院信息集成平台来代替原来数量众多的点到点数据接口,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标准和规范,只要各应用系统都支持这些标准和规范,原则上就能与应用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并能同与平台相连的应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2. 建设目标 2.1实现医疗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 为实现各业务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如果采用推倒重建的方法,就有可能将浪费大量的资金,并引起业务震荡。通过医院信息平台的建设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医院原有的各业务系统和信息系统通过医院信息平台提供的接口实现整合,继承已有的数据资源和服务。通过建设医院信息平台,将原先分布在各业务系统中的信息交换整合到医院信息平台,实现医院各个科室之间、医院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方便病人就医、方便医院一线医护人员工作、方便各类管理人员分析决策。 2.2实现医院数据中心建设 为了使医疗活动可以准确、快速地进行,医疗服务者不但要接收到清晰的医疗指令信息,还需要掌握服务对象相关各方面信息、记录服务对象在医疗活动中的情况及结果;因此要保证数据信息的高效利用,达到一处采集多处利用;以病人为主线,将病人在医疗机构中的历次就诊时间、就诊原因、针对性的医疗服务活动以及所记录的相关信息有机地关联起来,并对所记录的海量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和抽象描述,使之系统化、条理化和结构化。建设医院数据中心,通过数据中心实现不同信息系统、组织机构间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业务数据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同步;满足管理决策、临床决策、科学研究、对外信息共享;实现统一的数据仓库的设计及技术文档、元数据管理等功能。建设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需制定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统一卫生信息标准与数据字典。 2.3提供管理决策及临床决策支持 凭借数字化医疗信息服务的先进技术作为强有力的支撑,利用更为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掌握工作的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臭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臭氧推荐给您的朋友 日期:2004-10-12 13:53:13作者:臭氧技术网点击:1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臭氧(2002 年版) 臭氧又名三子氧,分子式为O3,分子量为48.0。 一、理化特性: 臭氧在常温下为淡蓝色的爆炸性气体,有特臭,为已知最强的氧化剂,密度为 1.658( 空气= 1) 。臭氧气体经冷处理后可呈液状,其液体密度为1.71 ,沸点为-112.3℃, 在水中溶解度比氧高,但因分压较低,故在平时使用温度与压力下,只能得到每升数毫克的溶液,含臭氧的溶液,温热时会爆炸。臭氧的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在270℃高温下可立即转化为氧。1% 水溶液在常温大气中半衰期为16 分钟,所以臭氧不能像其它工业气体一样可以用瓶贮存,一般为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二、杀菌作用: 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臭氧在水中杀菌迅速较氯快。 三、影响杀菌作用的因素: 1.PH :用臭氧水溶液消毒时,若PH 增高,则所需浓度必须增加。 2. 湿度:用臭氧熏蒸消毒时,相对湿度高则效果好,低则效果差,对干燥菌体几乎无杀菌作用。 3. 温度:温度降低有利于臭氧的溶解,可增强其消毒作用,甚至在0℃亦能保持较好的杀菌效果,如水温为 4 -6℃时,臭氧杀菌用量为100 ,水温10 -21℃时为160 ,水温 36 -38℃时则为320 ,有机物可降低其杀菌作用。 四、毒性: 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01-0.02mg/L 时即可嗅知:浓度达到1mg/L 时,可引起呼吸加速、变、胸闷等症状,在2.5-5mg/L 时,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停留1小时可发生肺气肿,以至死亡,作业现场空气中容许的阀限值为0.2mg/m3. 五、腐蚀性: 臭氧为强氧化剂, 可损坏多种物品, 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害越重, 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 特别是使橡胶老化, 色变暗, 弹性降低, 以致变脆, 断裂, 使织物漂白褪色. 六、稳定性: 臭氧稳定性极差,常温下即可自行分解为氧,停止发生后,通风30 -60 分钟后,其浓度与大气水平一样. 七、使用范围: 在消毒方面,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液体消毒:饮用水、工业生活污水和饮料水的净化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饮食用具、理发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钱币、票券等放密闭箱内消毒. 3、防腐保存:蔬菜水果蛋类鱼肉类干鲜土特产,水产品加工,贮存和冷藏等. 八、使用方法: 1、液体消毒:臭氧消毒饮用水时,其用量取决于水质,应由实验确定精确值,比较清洁的水,一般应加臭氧0.5-1mg/L,作用5-10分钟后,水中保持臭氧浓度为0.1-0.5mg/L;对于污染比较严重的饮用水,臭氧用量可增至3-6 mg/L。对污水处理,污水中使用的臭氧浓度为100-200

浅析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基础软硬件规划与配置

浅析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基础软硬件规划与配置 医院信息系统是医院临床医疗与管理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本次研究从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功能出发,分别论述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基础硬件、软件规划与配置。 标签:医院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规划与配置 医院信息化建设是适应信息化时代与现代医疗模式、卫生经济的必要举措,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etem,HIS)是信息技术于医院推广应用的必然产物。优秀的医院信息系统对于规范医院管理、保障诊疗活动的顺利进行、开展相关科研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多数大中型医院应国家卫生部要求已陆续建立各自的医院信息系统,但缺乏相关标准、使用产品一致性差,给区域间、院院之间、医院与卫生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增添了困难,部分医院限于系统管理、缺乏相关人才等主客观因素,不能有效发挥HIS应用价值[1]。 1医院信息系统概述 1.1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医院设立的以协助医院工作人员处理信息的系统,应用于临床可为医务人员提供快捷、可靠的数据支持,以保障医学决策、执行的顺利进行,应用于管理可为管理人员长远期计划提供数据支持,总而概之,HIS 是利用计算机等信息设备,为医院各部门提供患者诊疗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的具有收集、存储、处理、提取与数据交换能力的系统,其核心目的旨在统筹整合整个社会中医院、医师、社会卫生服务、药品供应商等单元的卫生资源与服务,提高整个社会卫生服务效用[2]。 1.2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发展阶段目前,随着HIS的广泛应用,小型电子计算机、光盘的信息处理、存储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发展,HIS应用内容得到极大的扩展,现代HIS应具备计算机电子病历、医学图像档案管理、通信系统等核心系统[3]。我国于1995年正式开始HIS试点,于1997年制定HIS规划,这份规划明确指出HIS发展历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①相对独立、单个项目HIS;②多个项目HIS;③医院各部门区域共享;④大规模一体化HIS,可面向管理也可面向医疗。 1.3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医院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硬件系统及软件系统两大组成部分,前者包括一台或数台性能强劲的中心服务器、大容量的存储装置以及用户终端设备、数据通信线路等,后者包括多功能、可多用户通用的终端平台软件系统、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开发工具、信息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等。 从系统功能来看,HIS应具备三个基本子系统:①可应用于医院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可对医院财务、药品、患者等单元进行管理;②用于辅助临床决策的临床医学系统;③可实现以上两者系统连接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各系统可下辖子系统,部分医院因承担教学、科研、大众医疗保险等任务,可酌情设立相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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