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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汇总

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汇总
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汇总

外法史

古代:A.不同点:原始社会的影响不同政治制度不同宗教影响不同

B.共同点:法律本质基本相同发展形态基本相同适用范围相同

中世纪(封建社会):西方日尔曼法、教会法、北欧的凯尔特法、斯堪的纳维亚法、东欧的俄罗斯法;东方日本法、伊斯兰法、拜占廷法(罗马法)

特点:A、共同点:公开的等级不平等不动产法占重要地位家族本位男尊女卑习惯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

B、不同点:法的统一性程度不同法律渊源的多少不同法律与道德、宗教的联系不同法律内容的发展重点不同

二、楔形文字法

?概念:楔形文字法是古代两河流域各民族以楔形文字镌刻的奴隶制法的总称。又称两河流域法,美索不大米亚法。

?特征:一、以楔形文字镌刻;二、法律的结构体系比较完整,形式上逐渐向序言、正文、结语三段式过渡;三、楔型文字法大多是司法判例的汇编,并无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

四、属于非宗教法;五、是典型的东方奴隶制法

历史沿革:

①分散的习惯法时期(BC 30th——BC 22最初的国家形成,苏美尔人创造楔型文字。

②成文法的初步发展时期(BC 22th——BC 18)乌尔国家的兴起,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乌尔那姆法典》

《乌尔那姆法典》

主要内容:根据考古学家研究,有序言和29条正文,实存23条。序言占全文的五分之二,详细叙述国王乌尔那姆受神的宠爱,制定法律的过程。主要说明和强调国王根据神意确立人世间的正义和秩序。

正文:1、禁止巫术。2、伤害他人人身可以罚金代替同态复仇(只在等级相同的人间适用,有明显的阶级性);3、全体居民划分为自由民和奴隶。乌尔那姆时期奴隶制度的标志。

4、缔结婚姻的当事人是:男方、女方家长。

5、妇女犯通奸罪要处死。

历史地位:迄今为止所知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对以后的两河流域立法有一定影响③全盛时期(公元前18世纪——前16世纪)

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代表着楔形文字法发展的高峰。

④衰败时期(公元前16世纪——前6世纪)

《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8世纪

发现-----1902年法国考古学家在古城苏萨(今伊朗境内)发现。现存于巴黎卢佛宫内。

制定的原因:1、法律不统一;2、新型经济关系的出现;3、自由民内部的分化

结构和体系:序言:宣言君权神授;接受神意,管理国家,进行立法。正文:282条;基本上可以划分为:1-25道德规范;26-41国家规范强调国家管理;42-282私人社会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的规范。债务,婚姻等。结语:强调法典的效力。体例相对比较清晰。

?内容和特点:

1、古代东方土地所有制特点的公有制。农业文明的标志有利农业的发展和国王的管理

2、自由民中划分为阿维鲁和穆什凯努。在法典上受到的保护不一样军人属于穆什凯努

阿维奴:具有公社社员资格的人,贵族、僧侣、高官、自耕农、手工业者

后者:失去资格的人,外来人、依附于王室经济的人、军人

3、家内继承制产原同和经济不发达相关土地是主要的财产。男充分继承权女嫁妆动产

?4、缓社矛措施:a废除终身债务奴役制度(期限三年)、b限息(最高利率)、c债务d 担保人质安全(不能随意殴打虐杀)、e债务奴役期限。

5、刑事法、国事法刑罚手段残酷:广泛适用死刑,伤害肢体刑,同态复仇、血亲复仇

6、诉讼由私人提起,诉讼制度中带有原始习惯残余。证据制度中发誓和神明裁判占有重要地位。神明裁判:在案件无法辨别是非的情况下,借助神力,判断诉讼当事人是否应负罪责的一种证据,它在古代以及中世纪一些国家或地区被采用。

历史地位:a楔型文字法的代表性法典;b保留至今最早最完整的成文法典;c体现了较为发达的立法技术,有一定的立法思想、立法水平;d巩固了两河流域的中央集权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e为后世研究两河流域及整个东方社会提供了原始资料;f在古代东方法律发展史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三:古印度法

概念:古代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敕令。定位在印度奴隶制法律

特点:a宗教密不可分;b严格维护种姓制度;c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历史地位:在印度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印度法系的母法。

产生: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国家的产生;婆罗门教的产生;婆罗门教法的产生

佛教法时期: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6世纪。创始人:释迦牟尼(公元前557-495年);佛教法的产生;阿育王的贡献:佛教国教;《摩奴法典》得到编纂。

印度教法(新婆罗门教)时期:公元6-8世纪。源于长期以来佛教和传统婆罗门教相互冲突和妥协而产生····

?渊源:1、吠陀(吠陀经):诗歌体,不仅是法律的渊源;

2、法经:散文体。相对吠陀而言,法律的内容明显增强,奠定印度人永世不变的生活规则和行为规范的圣典;

3、法典:许多规范的综合体,婆罗门祭司根据吠陀经典、累世传承和古来习俗编成的教法典籍,《摩奴法典》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2世纪,两种翻译版本;

4、佛教经典:“三藏”,经藏(释迦牟尼及门徒宣扬的佛教教义),论藏(佛教各派学者对教义的论说),律藏(佛教寺院规条);

5、国王诏令:在古印度其法律渊源的作用受到宗教轻视,但阿育王的诏令除外;

?基本制度:种姓制度

一、种姓制度、概念、起源、四大种姓、婆罗门为万物之主

概念:古印度社会等级,古印度法核心内容,是与种族姓氏密切关系的社会团体,各集团严格实行内婚制,职业世袭。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杂种种姓即迦提,

婆罗门(最高种姓,祭司种姓,掌握宗教祭祀大权);刹帝利(第二种姓,武士种姓,军政大权);吠舍(平民,商业、农业生产);首陀罗(多奴隶、低贱职业)

二、所有权:国王所有——村社占有土地占有形式以村社制为主;有限制的私有;有等级的私有,不同种姓享有不同的所有权。

三、债法:1、契约关系较为简单;已经注意到契约的法律效力。2、对高等种姓的债权给予特别保护

四、婚姻家庭法:婚姻方式充满宗教色彩;是神的安排。维护种姓内婚制;严格控制种姓逆婚(首男+婆女=旃陀罗“贱民”),并规定杂种种姓的法律地位。高等种姓一夫多妻,低等种姓一夫一妻。

五、继承法:长子优先原则继承权与种姓制直接挂钩

六、犯罪与刑罚:a缺乏抽象性,只是具体行为的列举。b等级刑法,不同种姓同罪异罚。c

罪名的设置与宗教教义相关;惩罚手段受宗教影响。

七、诉讼制度:司法权由婆罗门行使;神明裁判广泛运用

三、古希腊法

概念:古希腊法泛指公元前12-公元前4世纪存在于古希腊地区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历史地位:一、古希腊法的一些具体法律制度、原则和思想,特别是雅典“宪法”所确认的民主制度,对后世国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雅典“宪法”关于全体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制度、选举和监督国家公职人员的制度、集体责任制和一人不能连续两次担任同一职务的原则等,一直被视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先声。概况:一、公元前12世纪以前,克里特文明到迈锡尼文明。

二、公元前12世纪到公元前8世纪,“荷马时期”城邦出现:雅典,斯巴达

三、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殖民时期”大量的希腊人移民到周边地区。周边国家不断的希腊化。四、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古典时期”,希腊文明最为繁荣的时期。五、马其顿入侵、罗马入侵

发展:公元前20世纪左右最初的法律;“线形文字法”;“荷马时代”的各城邦法;成文法阶段;公元前3世纪后,古希腊法走向衰落。

雅典法律制度:

①德拉古立法(公元前621年)

1、公民权取得的条件具备武装

2、将官员从贵族中选拔变为抽签选举

3、组成400人议事会。评价:一、广泛使用严厉的刑法,苛法(对偷窃水果、懒惰等过失都要判处死刑)二、雅典第一部成文法

?②梭伦立法(公元前594年)

立法背景:一、工商业奴隶主——主体;二、自由农民——同盟

内容:

(一)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二)鼓励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措施。

1、如除自给有余的橄榄油外,禁止任何农副产品出口;

2、凡雅典公民,必须让儿子学会一种手艺;

3、奖励有技术的手工业者移居雅典,给予其公民权;

4、改革币制;

5、确定私有财产继承自由的原则等。

6、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三)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政治上:

(一)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收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第一等级可担任一切官职;第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除司库(即财政官)以外的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同时,不同的等级所尽义务也有差别。例如,在军事义务方面,第一、第二等级提供骑兵,自备军械、军装和马匹。第三等级提供重装步兵,他们自备军械和军装,但不需提供马匹。他们是构成雅典军队的主要成分。第四等级主要是充当轻装步兵和一般水手,不用自带军备,只带棍棒。

(二)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三)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

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四)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意义:一、以财产代替血缘来划分等级,客观上发展了雅典的私有制。

二、公民参加民众大会奠定了雅典的民主制度的基础。

三、涉及范围广,标志着雅典法制初具规模

四、一定程度上废除了德拉古立法一些残酷的刑罚。缓和了社会矛盾。

五、包含了一系列的工商业的规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六、开创了陪审制度。一方面完善了雅典的国家机器,另一方面为西方的司法制度和陪审制度开创了先河(评价:经济上的改良、政治上的革命、立法上的革新)

③克里斯提尼立法:

内容:

一、改变按财产选举为按照选区选举。消除了氏族部类的最后残余;

二、改变400人会议为500人会议。并设置十将军委员会。不搞抽签而只由选举产生,并可连选连任;三、“贝壳放逐法”,

评价:一、划分选区标志着雅典国家成型;二、标志雅典法律成型;三、标志着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成型

④伯里克利立法:

内容:

一、官职向所有的公民开放。取消任职限制。二、雅典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

三、规定了官职津贴制度。

?雅典“宪法”的民主性与局限性:

民主性: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②大多数国家的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③雅典公民能够通过各种制度或措施来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来自反民主势力的破坏和攻击。

局限性:①雅典民主制“宪法”的实施和民主制度的贯彻,实际上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②在民众大会或其他重要机关里起重要作用的往往是奴隶主阶级的上层分子或其代表人物;

③公职人员尽管是选举产生,但担任所有公职均需具备一定条件,如年龄、财产资格等等;

④统治集团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来限制民众大会作用的充分发挥。

民主性:全体公民是统治者,参与政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公民集体内部相对平等,法律至上.局限性: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是少数人的民主广大奴隶群众不仅毫无权利可言,而且被列为专政对象.妇女和外邦人不能参政.

民法(财产法,债法)

所有权:1、私有制相当发达严格保护私有制。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传来取得

债法:基于契约而产生的债;基于损害而产生的债

婚姻家庭法:一、梭伦立法之后,出现遗嘱继承。二、只有男子才享有继承权。

刑法:保留了原始社会血亲复仇的残余;法院组织和诉讼法“私诉”和”公诉”

四、罗马法

概念:罗马法不是一部法律文献的名称,而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公元前6世纪~公元6世纪罗马国家全部的法律。

渊源和分类:

习惯法、民众大会与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长官的告示、皇帝的敕令

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自然法:市民法:万民法;成文法:不成文法;市民法:长官法;公法:私法

特点:罗马法是人定法而不是神意法;罗马法具有强烈的实践性;罗马法以私法为核心,罗马私法特别发达。

塞尔维乌斯的改革:把罗马的全体自由民按财产多寡划分为六个等级,作为征兵和纳税的基础。取消原先三个部落的划分,把整个罗马按照地域划分为四个部落

①罗马共和前期:1、共和政体的三级构造2、共和政体的民主化倾向3、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过渡——十二表法

城邦共和政体:执政官、君主因素+元老院、贵族因素+民众大会、民主因素=混合政体

?十二表法:(公元前451年-公元前450年)

背景:古代罗马共和时代制定的最早的成文法典。因传说刻在12块铜表上而得名。它的颁布与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有关。平民要求编纂成文法典,以限制掌握司法权的贵族官员随意解释习惯法的专横行为。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在法律上的成果

制定:学习希腊,组成十人委员会

内容:

1、传唤:体现私人诉讼。

2、审理:体现可以采取独任制。

3、执行(索债):有三十天恩惠期。

4、家长权:明确家长专制。

5、继承和监护:妇女、精神病人、浪费人的监护。——禁治产人(大陆法系)

6、所有权和占有:取得时效。使用土地的取得时效为二年,其他物品为一年。时效婚一年

7、土地和房屋:主要为相邻关系

8、私犯:侵权行为:伤人,和解,和解不成,同态复仇;家畜伤人主人赔偿;夜盗者,格杀勿论;利息不得超过一分。

9、公法:立法者不得为自己利益立法;贪官,严惩;判刑者,可上诉民众大会(任何人不经审判,不得被处死)

10、宗教法:禁止奢侈。11、前五表的补充:平民和贵族,不得通婚。12、后五表的补充:奴隶损害他人利益。新法优于旧法

特点:1、私法为主,诸法合一;2、对官僚有一定限制、如程序法定,死刑只有民众大会有权决定等;3、比较残酷。如对夜盗的处理,处死债务人,保留了同态复仇等;4、限制高利贷,缓和社会矛盾。

意义和评价: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法的渊源之一,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著名的法典之一,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内容:《十二铜表法》内容庞杂,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法律条文反映了罗马奴隶占有制社会早期的情况

后期:

?市民法:

概念:市民法也称公民法,是古代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法律以及习惯法规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

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以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涉及土地等财产方面的不多。市民法的特点:是体系不完整、带有保守性、形式主义比较浓厚等。?万民法:

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市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法的基本内容。

联系:一、性质相同。均为罗马法的渊源。二、两者相互吸收。

三、最后统一。将公民权授予在罗马的全体自由民。

②帝制时期:

法学家任务1、解答2、编撰3、诉讼4、著述

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士、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

后期?学说引证法:

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并规定凡法律问题未经明文规定的,悉依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加以解决;如他们的解答并不一致,取决于多数;人数相同时则以伯比尼安的解释为准,若涉及争议则选五位中比较公正的意见。

?国法大全的编纂:优士丁尼/查士丁尼主持

是由东罗马帝国时期,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优士丁尼法典》:立法文件汇编,罗马历代皇帝的敕令大全

《优士丁尼法学总论》或(法学阶梯),法学教科书,以盖尤斯同名著作为蓝本,参照其他《优士丁尼学说汇纂》或(法学汇编),法学著作和法律解答汇编

《新律》立法文件汇编,查士丁尼颁布的敕令

罗马私法体系:人法;物法(物和物权法、债权法、继承法);诉讼法(法定、程式、特别)人法(身份法):权利主体的规定。人:自然人/法人;确定人的权利能力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

一、完整的人格权

1、自由权:是实现自己意志的权利,是享有市民权和家族权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自由权,即为奴隶,也就无其他权利而言。

2、市民权:罗马公民所享有的特权。公权(荣誉权、选举权等)划分罗马公民和非罗马公民的标准

3、家族权:指家族团体内的成员在家族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

?人格减等: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

自由权人格大减等(三种权利全部丧失,例如从自由民变为奴隶。)

市民权人格中减等家族权人格小减等

法人:无抽象的法人概念,有法人制度;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法人的成立

婚姻:

有夫权婚姻:又称要式婚姻,男女双方按照市民法的所发生的婚姻方式。

特点:1、王政时期最主要的形式,帝国时期取消。2、只适用于罗马市民,是一种特权。3、注重形式。结婚方式有共食婚、买卖婚、时效婚。4、夫妻之间不平等。5、离婚困难。?无夫权婚姻:又称为略式婚姻。在十二表法颁布时候已经出现。一般认为无夫权婚姻初步奠定近现代婚姻的模式,婚姻自由的雏形。

特点:1、不再以家族的利益为基础,而以夫妻本人的利益为目的。

2、适用对象不限于罗马人,包括在罗马的自由人。

3、婚姻自由,夫妻双方同意。

4、夫妻双方形式上平等。妻子可以拥有财产。

5、夫妻可以意思表示一致解除婚姻。

6、成年子女开始拥有一定权利,家长权受到限制。

物权:

分类:a自物权:所有权(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c占有

b他物权:役权(地役权/人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质权、抵押权)

一、罗马法上的物,是专门指的一种资产或财富。

二、罗马法上的物,不限于外界通常意义的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连法律关系和权利也包括在内,(如奴役、质权。)所以与现代相比较物的外延极广。

?无体物:则是指没有实体存在、仅由人们凭主观而拟制的物,比如债权和用益权等等。死者所遗留下来的权利义务,总称为继承物,同样也被视为无体物。

有体无体、可有不可有、要式转移略式、动产不动产

所有权:一、主体只能是罗马公民。不具市民权的人不能享有,其财产得不到市民法的保护。

二、所有权的客体十分狭窄,能作为客体的只有意大利半岛的土地和法律规定的动产

三、所有权的转移必须严格遵照法定的方式。

一般认为统一的无限制的平等的所有权奠定了现代法制中私法主体上平等的原则

?准契约:指双方当事人间虽未订立契约,但因其行为而产生与契约相同效果的法律关系,并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监护/遗赠/共有等)

私犯:是指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违犯者应负赔偿责任。、

?准私犯:类似私犯而未列入私犯的侵权行为。

?简述程式诉讼:盛行于共和国后期帝政前一百年,适用于罗马市民和非罗马市民,整个程序分为法律审查和事实审查,裁判官主持法律审,承审官主持判决,裁判官通过记录过程获得造法大全,公开进行。

意大利波轮那:注释法学派、评论;法国:人文主义;德国:潘德克顿

?对后世英国的影响(对英美法系的影响)

1.英国衡平法思想借鉴了罗马裁判官“公平”“正义”原则判案的经验。

2.信托制度也借鉴了罗马法的用益权和信托遗嘱的经验。概念、术语

1.罗马私法体系。

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

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原因:1、体系完备2、立法技术发达3、体现了衡平原则4、运用武力强行适用

五、教会法

?概念:教会法即寺院法、宗规法,是基督教制定的对其信徒和神职人员在信仰、伦理和教会制度等方面具有拘束力的的法律的总称。中世纪,教派:天主教

基督教分裂。天主教(罗马为中心)东正教(君士坦丁堡为)

渊源:《圣经》,《旧约》《新约》,《旧约》“摩西十诫:圣经中最具有法律意义的规定。圣经一直是教会法的中心内容,是教会法的基本法

教皇教令集

1、?《格拉蒂安教令集》最有名的教令集,公元1140年前后。

2、《格利哥里九世教令集》1234年官方背景。

3、《教会法大全》1582年,中世纪后期教会法最基本的渊源。

4、1917年《天主教会法典》1983年修改重新颁布。

体例:第一部分,101节,每节有数条和数十条法规。其中阐述了教会法和世俗法的关系。第二部分,由35个案例组成,每个案例包含数个问题,每个问题下有数条或者百多条教规。例如买卖神职的弊端,审理犯罪的主要规定,审理异端的规定

第三部分,《论圣事》主要涉及基督教礼仪

特点:不是单纯的记录原文,而是进行分类、整理和编排,并且对教会法的规则、《圣经》和教皇教令进行了解释,使教会法有了体系性和系统性。

地位:有很大的权威性。为西欧各地教会法提供了资料。中世纪法制史和文化史划时代的成就,而且是12世纪文艺复兴在法学领域的重要成就之一。

?教阶制度(教会法基本制度)

教阶制度是规定基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封建制度的标志之一

教皇、教皇近卫军、大主教(红衣主教)、主教、神父

奥古斯丁(圣师),托马斯阿奎那

财产制度:

1、教会财产的主要来源,自由施舍土地保有制度

2、教会财产的保护:?弃绝罚制度(被教会抛弃的制度)

一种严厉的惩罚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凡强占教会财产的人不得参加圣礼领取圣物,不得接受尊位、恩俸和神品,不得接受教会职位,不得行使选举权,不得与亲友往来。

?裁判所(异端裁判所)

概念:专理有关宗教的案件

程序上的特别:

1、法庭上不得让被告知道控告人、见证人的姓名。

2、凡有两人作证,控告即可成立。见证人如撤回证词,作异端同谋犯处理。

3、准许反复刑讯逼供

4、任何人凡给予被告以法律援助的,均被革除教籍。

5、对认罪又翻供的被告,可不再审讯即处以死刑。

?教会法影响:

国际法上:一般认为国际法是开始于基督徒之间的法律。主张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和平的而不是战争。当战争不可避免的战争不是征服而是为了和平和恢复

婚姻家庭: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反对重婚童婚、反对近亲结婚、财产继承男女平等。

宪法:教权与王权相互重叠冲突,构成教权和王权的二元对立结构,有时被称为“二权分立”。这是非常重要之点,它构成了近世宪法制度最重要的历史来源。

刑罚:注重对犯罪者灵魂的净化和道德的矫正。教会主张囚禁刑优于死刑,因此它给予犯罪者一个反省自己罪孽的机会。近代教育刑思想影响。在定罪量刑方面,教会法坚持在法庭面前如同在上帝面前一样,一律平等,这是近世法律平等原则的先声。

诉讼法:教会法坚持法律存在于法官心中即审判过程中的所谓“良心原则”后来发展为西方的“自由心证”确立起来的纠问式诉讼对大陆公诉制度的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以书面证据和证人证言取代了落后的诉讼证据制度,对诉讼法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六、伊斯兰法

?概念:伊斯兰法即伊斯兰教法,是适用于全体穆斯林(即伊斯兰教徒)的“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总称”。

古兰经,习惯到成文,四大哈里发时期,执法守法最理想

?公议:法学家在创制、解释律例或遇有分歧意见时,如在经、训中无先例可循,则以某一地域、某一代权威法学家的一致意见为依据,作出判断,以便有所遵循。

?五功:

又称五善功,五项基本功课的总称。是穆斯林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和功修制度,它是基本信仰付之实践的基石,旨在维系、坚定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表达对安拉的虔信和敬畏,通过功修达到认主归一。

念功:口诵,信仰的确认;拜功:信仰支柱;斋功:“斋戒”;朝功:朝觐圣地;课功:法定施舍

?瓦克夫制:以奉献真主的名义捐献土地或其他形式财产。仅转移用益物权,扔可保所有权。独特的制度:公益瓦克夫制:教法中指用于宗教或慈善事业的实产或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慈善事业,且多着眼于穆斯林大众,如修建清真寺、学校、医院、浴室、陵园及桥梁路面等。教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将“瓦克夫”占为己有,亦不准擅自出借、典押或瓜分。

?经定刑的犯罪:1.通奸罪。2.诬告妇女失贞罪。3.偷窃罪,砍右。4.抢劫罪,砍双

5.背教罪,死6、酗酒罪:鞭刑

特点:1、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2、法学家贡献突出教法学家的作用

3、深受外来法律影响

4、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

七、英国法

?①普通法:指11世纪诺曼底征服之后,设立王室法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法官回到伦敦后,相互协商,将各个地方的习惯法汇集到一起,逐渐形成的可以适用与全国的法律体系。

形成和发展条件:1、王室法院的设立是普通法发展的前提。2、巡回法官的活动是普通法发展的动力。3、各地存在的分散的习惯是普通法发展的源泉。4、中央集权的体制是普通法发展的保障。

特点:1、普通法以习惯法为基础,具有重具体轻一般,重形式轻内容的特点。2、程序先于权利的特征。3、救济措施有限。以损害赔偿为主。4、普通法的表现形式是判例。

令状制度:是皇家最高官员即首席司法官(后为大法官)以国王的名义签发的,在签发此种令状时他不需要审理被告,由原告支付手续费用。

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法律至上原则、陪审团审判原则、遵循先例原则:以相似的方法处理相似案件,并遵循既定的法律规则与实践”。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约束力。1.欧洲法院在解释欧盟法的判例高于所有英国法院。2.上议院的判决高于其他英国法院。3.上诉法院高于下级法院。4.高等法院高于下级法院。

优点1、公正性2、确定性3、可预见性

缺点1、量多并且杂2、僵化3、事实上的随意性

?②衡平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普通法逐渐不能满足需要,在此情况下,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传统向国王提出申诉,由国王交给大法官根据公平正义来进行审理。这种判例自15世纪前后逐渐形成和普通法平行的法律体系。

?普通横瓶关系:同:1、两者的性质相同。都是封建法。2、两者的背景一样。都是以王权为依托。3、两者相互补充。

不同点:1、前者程序复杂,后者程序简单2、前者以习惯法为渊源,后者以罗马法为渊源。

3、调整对象上,普通法是全方位的,后者主要在民商事方面。

4、救济方式上,前者以赔偿为主,后者多样性。

5、发生冲突的时候,衡平法优先。

?③制定法:《大宪章》:国王有义务服从法律,国王处于“上帝和法律之下,不是国王创

制法律,而是法律造就国王”。此外,英国议会的创立,进一步缩小了王权控制的范围,使“王在法下”原则具体表现为“王在议会”,国王的权力只有在议会中或通过议会才能体现出来

?当代英王的作用:1、王权是君主立宪制度的构成要素。

2、在理论上和法律上,国王仍然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和国家的化身,从事一系列礼节性国事活动。

3、国王是英国国会的组成部分,国会是国王之下的国会。

4、国王一定程度地制约国会和内阁签署法案,以国王名义召开、停止和解散国会任命首相,批准组阁名单。

5、国王是维系英联邦的纽带。49个。在国际事务上发出一个声音。

?责任内阁制

概念:内阁必须集体向国会下院负责,议会主权原则体现。

?宪法特点:1.连续性。它总是在前一个阶段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并为下一阶段积蓄力量。

2、渐进性。而渐进性结合了前述连续性,对之只能是小范围的增增补补,却不会因了某种政治权威或个人极权的无常而随之反反复复,甚至不复存在。

3、不彻底性。

4、妥协性。

三种犯罪1.可起诉罪2.可速决罪3.即可起诉也可速决罪

陪审团分大小:一、大陪审团只用于刑事案件,小陪审团可以用于刑事和民事案件。

二、职能上来说,大陪审团决定是否对被告起诉,小陪审团决定实体上的裁决。

三、工作方式不一样,大陪审团在庭审之前秘密进行,双方的律师一般不参加。小陪审团是公开开庭的时候听取双方的辩论。

?受益制:“用益权制”为了他人利益占有使用土地;对抗制,辩护制度,律师分类:出庭律师、事务律师大律师,小律师

八美国宪法

渊源:五月花号公约、独立宣言、联邦条例、

?独立宣言评价:充满逻辑性,内容层层深入,充满煽动性公开表明人权、民主、平等、自由的思想。第一个人权宣言”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美国第一部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特点:一、法律并不直接针对企业的规模。违法的着眼点在于限制损害竞争的行为。二、执法的宽严随时代而变化。政党态度也有影响。三、适用范围在逐步扩大。四、性质上来说,美国反垄断法涉及民法、刑法、诉讼法,集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结合制定法和判例法的综合体。

美国宪法

基本原则:联邦主义、三权分立与平衡、

意义:一、突出了宪法至上的观念。二、完善了三权分立体制。三、创造了违宪审查制度评价:一、具有开创性。二、首次包含了三权分立。三、稳定性。政治制度的稳定。

四、简洁性。五、影响的广泛性。

美国法院的双轨制是指在美国存在着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个系统。联邦和各州法院在管辖权上没有从属关系,两套法院相互平行、独立,但二者之间又有联系。

1、联邦法院系统

2、联邦和州法院管辖权

英美法一同:

(一)共同点

(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2)判例法的基本制度是实行“遵循先例”原则

(3)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4)没有对法律部门进行系统的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独立的民法部门,行政法和商法也不是独立的部门。没有与之相应的独立法院系统。

(二)不同点

(1)法律移植中的批判精神。但美国对英国法的运用,以符合美国的国情为前提,对不适合本国国情的普通法规则不予适用。

(2)立法和司法双轨结构。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联邦和各州各有不同的制定法和判例法。

(3)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较大。美国不仅颁布了成文宪法,而且进行了大量的法典的编篡和法律的汇编工作。

(4)制定法和判例法更具灵活性。美国联邦法院开创了具有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权的先例后,美国的制定法较之英国法更具有灵活性。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 题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编纂的通行于全境的法典是()A.《苏美尔法典》B.《汉穆拉比法典》C.《俾拉拉玛法典》D.《乌尔那姆法典》 2.根据《汉穆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的自由民分为()A.贵族和平民B.里都和巴衣鲁 C.阿维鲁和穆什根努D.自耕农和手工业者 3.古印度的原始种姓中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的种姓是()A.首陀罗B.旃陀罗 C.吠舍D.刹帝利 4.在佛教法文献中,表达佛陀及其最近门徒宗教思想的是()A.律藏B.经藏 C.论藏D.法经 5.废除按氏族划分居民,实行地域划分法的雅典改革家是()A.克里斯提尼B.梭伦 C.阿菲埃尔特D.伯里克利 6.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

A.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B.公职人员的普选制C.奴隶主阶级、有产者的民主D.公民享有法律上的平等权利7.罗马法将有严格形式主义要求的契约称为() A.要式契约B.文书契约 C.合意契约D.要物契约 8.罗马共和国初期盛行的诉讼程序是() A.程式诉讼B.原始诉讼 C.法定诉讼D.特别诉讼 9.中世纪东欧的法律除罗马法外重要的还有() A.日耳曼法B.斯堪的纳维亚法C.东哥特法D.斯拉夫法 10.日耳曼法的属人主义被属地主义代替是() A.八世纪以后B.九世纪以后 C.十世纪以后D.十一世纪以后11.《尤列克法典》编纂于() A.法兰克王国B.东哥特王国 C.西哥特王国D.伦巴德王国 12.法兰西王国时期建立封君与陪臣关系需履行的程序是()A.国王批准B.经法院登记 C.签订契约D.举行册封式

高级英语第一册修辞手法总结

Lesson 1 1."We can batten down and ride it out," he said. (Para. 4) metaphor 2 .Wind and rain now whipped the house. (Para. 7) personification 、metaphor 3. The children went from adult to adult like buckets in a fire brigade. (Para.11) simile 4. He held his head between his hands, and silently prayed: “Get us through this mess, will Y ou?”(Para. 17) alliteration 5. It seized a 600, 000-gallon Gulfport oil tank and dumped it 3.5 miles away. (Para.19) personification 6. Telephone poles and 20-inch-thick pines cracked like guns as the winds snapped them. (Para.19) simile、onomatopoeia(拟声) 7. Several vacationers at the luxurious Richelieu Apartments there held a hurricane party to watch the storm from their spectacular vantage point. (Para. 20)transferred epithet 8 8. Richelieu Apartments were smashed apart as if by a gigantic fist, and 26 people perished.(Para. 20)simile、personification 9. and blown down power lines coiled like black spaghetti over the roads.(Para.28) simile 10.household and medical supplies streamed in by plane, train, truck and car. (Para. 31) metaphor Lesson 4 1. Darrow had whispered throwing a reassuring arm around my shoulder as we were waiting for the court to open. (para2) Transferred epithet 2. The case had erupted round my head not long after I arrived in Dayton as science master and football coach at secondary school.(para 3) Synecdoche 3. After a while, it is the setting of man against man and creed against creed until we are marching backwards to the glorious age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para14) Irony 4. '' There is some doubt about that '' Darrow snorted.(para 19) Sarcasm 5. The Christian believes that man came from above. The evolutionist believes that he must have come from below.(para 20) Antithesis 6. Gone was the fierce fervor of the days when Bryan had swept the political arena like a prairie.(para 22) Alliteration; Simile 7. The crowd seemed to feel that their champion had not scorched the infidels with the hot breadth of his oratory as he should have. (Para 22) He appealed for intellectual freedom, and accused Bryan of calling for a duel to the death between science and religion. (Para 23) The court broke into a storm of applause that surpassed that Bryan. Snowball:grow quickly; spar: fight with words; thunder: say angrily and loudly; scorch: thoroughly defeat; duel: life and death struggle; storm of applause: loud applause by many people; the oratorical duel; spring the trump card.Metaphor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汇总

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 2001年10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圣训;是指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行及默示,是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之一。其作用为补充《古兰经》,使之具体化。最权威的圣训汇编是《布哈里圣训实录》(或《穆斯林圣训实录》)等六大圣训集。 37.星宫法院;是公元16—17世纪英国设立的一种旨在惩治不驯服的贵族,镇压农民起义和反封建进步人士的专门法院。它是专制君主行使专制权力的工具,审断案件往往任意枉法,以严刑拷问和秘密审讯为特征。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伊始的1641年,星宫法院被废除。 38.“二重内阁”;是19世纪末日本帝国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即军部权重势大,独立行使军权,成为超内阁的最重要的国家机关。“二重内阁”反映出日本帝国国家制度中的军事性和封建性,对后来日本走上对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有重大影响。 39.法律重述;是经综合整理后由美国法学会编纂出版的判例法汇编。它将那些尚有适用价值和效力的普通法原则和规范加以重新阐明,并以法典形式编纂成册。法律重述的出版使复杂的普通法得到简化和系统化,方便了司法者的运用。 40.魏玛宪法;是1919年德国制定的现代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它以专章规定“经济生活”,以“经济宪法”而著称;同时列举了较多的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魏玛宪法对现代资产阶级宪法具有深远的影响。 2002年1月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物权;是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有时又指对人们有益的、能满足需要的东西。 2.圣训;是先知的言行及默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3.军部;是指直隶于天皇的参谋本部、海军司令部、内阁中的陆军省和海军省四个机关的总称。 4.统一商法典;是普通法系中一部具有美国特色的商法典,它是在综合过去诸单行商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时通行的商业判例法而制定出来的,是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结合的产物。 2004年10月 36.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内容为各日耳曼部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包括《撒利克法典》、《伊尼法典》等。37.《大宪章》;是英国中世纪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内容广泛,涉及国王同贵族的关系,等级制、不动产法、债务关系、刑法、诉讼法和城市自治等,使国王权利受到许多限制。由于《太宪章》宣布,未经“全国公意”不得征税,非经合法裁判不得逮捕、监禁、放逐及没收财产等等,以后曾被资产阶级利用来作为反封建斗争的武器,并被确认为英国最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之一。 38.私犯;包括对物和对人两种。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产,如杀害他人的奴隶、牲畜以及毁损其它物件,加害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或用语言、文字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 39.美国《邦联条例》;是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文件,于l777年颁布。规定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各州保留主权,国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主要是处理对外事务和洲际事务。l787年被美国联邦宪法所取代。

【五年级】英语语法知识汇总(全)

英语语法知识汇总-五年级 英语语法知识汇总 一、词类: 1、名词 这里强调两点:不可数名词都默认为单数,所以总是用is 名词复数如何加后缀:

2、人称代词和物主代词 人称代词:有主格和宾格之分。一般动词前用主格,动词后用宾格。 3、指示代词

4、冠词 有a、an、the。a和an的区别:an用于元音音素(一般就是元音字母a、e、i、o、u)前,a用于辅音音素前。 二、否定句: be动词(am、is、are)+not、 情态动词can+ not、 助动词(do、does)+ not 如何将一个肯定的陈述句改为否定句: 1、看句中有无be动词,如有,直接在be动词后+ not。 2、看句中有无情态动词,如有,直接在情态动词后+ not。 3、如上述二者都没有,就应用助动词+ not。分四个步骤: (1)肯定陈述句中本来是没有助动词的,要加上去,位置在主语(某人或某物)后,动词前。 (2)确定助动词用do、does,根据句中动词,动词是原形的助动词就用d o,动词是第三人称单数的助动词就用does, (3)在助动词后加not。 (4)原句中动词假如发生变化就要恢复成原形。

强调一点,有some的要考虑是否要用any。 三、一般疑问句。 如何将一个肯定的陈述句改为一般疑问句: 1、看句中有无be动词,如有,把be动词提到句首即可。 2、看句中有无情态动词,如有,把情态动词提到句首即可。 3、如上述二者都没有,就应把助动提到句首。分四个步骤: (1)肯定陈述句中本来是没有助动词的,要加上去,位置在主语(某人或某物)后,动词前。 I do like you. (2)确定助动词用do还是does,根据句中动词,动词是原形的助动词就用do,动词是第三人称单数的助动词就用does He does like you. (3)把助动词后提到句首。 Does he like you? (4)原句中动词假如发生变化就要恢复成原形。 强调一点,有some的要考虑是否要用any。 四、特殊疑问句。 表示疑问,有疑问词(在开头),回答有很多种可能。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注:根据20XX年-2019年试题真题总结,结合自考教材,亦可用作学士学位的复习资料。 题型:单项选择题25*1’+多项选择题5*2’+名词解释题5*现3分,即名词解释3’++简答题4*6’+论述题1*12’ 1. 楔形文字法: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与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20XX10 3”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一种古老文字。 2. 《乌尔纳姆法典》:20XX103” /20XX01 3”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尔国家统一了两河南部地,第三朝国王乌尔纳姆为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所创制,开创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法典化时代。 3. 《汉穆拉比法典》:20XX04 3”/20XX01 3”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吸取两河流域原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的法典,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分为序言、正文、结语三三个部分。法典的基本内容:君主专制制度 等级制度:将全体居民分为自民和奴隶两大类

财产法:巴比伦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两种形式。契约制度:重要契约的签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借贷和财产租赁最为流行。借贷契约的标的主要是钱款和谷物。 1 / 41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无契约,无婚姻;子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地位;男子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犯罪与刑罚制度:危害法院公正裁判罪;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家庭罪。 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诉讼完全私人提起;确认的可采信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证物;宣誓;神明裁判。 4. 古印度法:20XX01 3”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敕令。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婆罗门法的渊源有: 吠陀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是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其中《梨俱吠陀》最古老。法经: 法典:最为著名的是《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国王的敕令:阿育王在诏令中要求人们遵循佛法,并设立了“正法官”监督。刻在岩碑上的诏令被成为“岩石法”、

高级英语(1)修辞格汇总

一、词语修辞格 (1)simile 明喻 ①...a memory that seemed phonographic ②“Mama,” Wangero said sweet as a bird .“can I have these old quilts?” ③Most American remember M. T. as the father of... ④Hair is all over his head a foot long and hanging from his chin like a kinky mule tail. ⑤Impressed with her they worshiped the well-turned phrase, the cute shape, the scalding humor that erupted like bubbles in lye. ⑥My skin is like an uncooked barley pancake. ⑦She gasped like a bee had stung her. (2)metaphor 暗喻 ①It is a vast, sombre cavern of a room,… ②Little donkeys with harmoniously tinkling bells thread their way among the throngs of people entering and leaving the bazaar. ③The dye-market, the pottery market and the carpenters’ market lie elsewhere in the maze of vaulted streets which honeycomb the bazaar. A ④the last this intermezzo came to an end… ⑤…showing just enough of her thin body enveloped in pink skirt and red blouse… ⑥After I tripped over it two or three times he told me … ⑦Mark Twain --- Mirror of America ⑧saw clearly ahead a black wall of night... ⑨main artery of transportation in the young nation's heart ⑩All would resurface in his books...that he soaked up... ?When railroads began drying up the demand... ?...the epidemic of gold and silver fever... ?Twain began digging his way to regional fame...

外国法制史(试卷)

外国法制史 总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楔形文字法中第一部于本文后附有结语的法典是() A.乌尔那姆法典 B.苏美尔法典 C.李必特?伊丝达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 2.婆罗门教法渊源中最著名的是() A.吠陀经 B.俾拉拉玛法典 C.摩奴法典 D.那罗陀法典 3.公元前462年在古希腊雅典进一步发展民主制度并在司法方面建立不法申诉制度的执政官是() A.梭伦B.阿菲埃尔特 C.克里斯提尼 D.伯里克利 4.罗马法的诉讼被分为() A.公诉和私诉 B.民诉和刑诉 C.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 D.自诉和控诉 5.罗马帝国时期颁布敕令授予境内一切自由人以公民权的皇帝是() A.奥古斯都B.卡拉卡拉 C.狄奥多西 D.查士丁尼 6.罗马时期流行最广的契约形式是() A.要式契约 B.合意契约 C.口头契约 D.略式契约 7.《尤列克法典》的编纂者是() A.不列颠人 B.斯堪的纳维亚人 C.东哥特人 D.西哥特人 8.英国最古老的契约形式被称为正式契约,签订这种契约的必要条件是() A.蜡封 B.宣誓 C.口头D.对价 9.英国侵权行为法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是() A.排除妨害诉讼 B.非法侵害诉讼 C.损害赔偿诉讼 D.违约诉讼 10.编纂了《康梭拉多海商法典》的地区是() A.阿马尔菲 B.奥内隆岛 C.巴塞罗那 D.威尼斯 11.教会法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标志是() A.格拉奇教令集 B.尼卜法八世教令集 C.克雷门五世教令集 D.格拉蒂安教令集 12.《古兰经》全部经文分为麦加篇和麦地那篇,前者是穆罕默德在麦加活动时期发布,占全部经文的() A.1/4 B.1/3 C.1/2 D.2/3 13.被誉为“近代宪法之母”的国家是()

高级英语(1)修辞格汇总

一.词语修辞格 (1) simile 明喻 它根据人们的联想,利用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点,借助比喻词(如like,as等)起连接作用,清楚地说明甲事物在某方面像乙事物 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 ( W. Wordsworth: The Daffodils ) 我像一朵浮云独自漫游。 They are as like as two peas. 他们两个长得一模一样。 His young daughter looks as red as a rose. 他的小女儿面庞红得象朵玫瑰花。 ①―Mama,‖ Wangero said sweet as a bird . ―C an I have these old quilts?‖ ②Hair is all over his head a foot long and hanging from his chin like a kinky mule tail. ③My skin is like an uncooked(未煮过的)barley pancake. ④The oratorial(雄辩的)storm that Clarence Darrow and Dudley Field Malone blew up in the little court in Dayton swept like a fresh wind though the schools… ⑤I see also the dull(迟钝的), drilled(训练有素的), docile(易驯服的), brutish (粗野的)masses of the Hun soldiery plodding(沉重缓慢地走)on like a swarm(群)of crawling locusts(蝗虫). (2)metaphor 暗喻 暗含的比喻。A是B或B就是A。 All the world’s a stage, and all the men and women merely players演员. ( William Shakespeare )整个世界是座舞台,男男女女,演员而已。 Education is not the filling of a pail桶, but the lighting of a fire. ( William B. Yeats ) 教育不是注满一桶水,而是点燃一把火。 ①It is a vast(巨大的), sombre(忧郁的)cavern(洞穴)of a room,… ②Mark Twain --- Mirror of America ③main artery(干线)of transportation in the young nation's heart ④The Duchess of Croydon kept firm, tight rein on her racing mind. ⑤Her voice was a whiplash(鞭绳). ⑥We shall fight him by land, we shall fight him by sea, we shall fight him in the air,

自考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20170428

自考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2017年总结) 注:根据2012年-2017年试题真题总结,结合自考教材,亦可用作学士学位的复习资料。201310 3”代表该处于2013年10月的真题出现3分,即名词解释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25*1’+多项选择题5*2’+名词解释题5*3’++简答题4*6’+论述题1*12’ 1.楔形文字法: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与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 总称。201310 3”由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一种古老文字。 2.《乌尔纳姆法典》:2016103” /201201 3”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 尔国家统一了两河南部地,第三朝国王乌尔纳姆为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所创制,开创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法典化时代。 3.《汉穆拉比法典》:201604 3” /201301 3”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吸取两河流域原 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的法典,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分为序言(以神的名义阐明了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目的)、正文(保证法院公正审判的规定)、结语三(告诫后人)三个部分。法典的基本内容: ◆君主专制制度 ◆等级制度:将全体居民分为自由民(阿维鲁:直译为“丈夫”,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适用同态复仇的人身伤害;穆什凯努:直译为“小人”或“顺从者”:不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人身伤害以赔偿银子来解决)和奴隶两大类 ◆财产法:巴比伦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两种形式。 ◆契约制度:重要契约的签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借贷和财产租赁最为流行。借贷契约的标的主要是钱款和谷物。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无契约,无婚姻;子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地位;男子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犯罪与刑罚制度:危害法院公正裁判罪(第1条诬告处罚);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规定最多,处罚最严厉);侵犯家庭罪。 ◆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诉讼完全由私人提起;确认的可采信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证物;宣誓;神明裁判。 4.古印度法:201301 3”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 敕令。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婆罗门法的渊源有: ◆吠陀:(原意“知识”),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是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其中《梨俱吠陀》最古老。 ◆法经: ◆法典:最为著名的是《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国王的敕令:阿育王在诏令中要求人们遵循佛法,并设立了“正法官”监督。刻在岩碑上的诏令被成为“岩石法”、“石柱法”。 佛教法的中心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 5.古印度法的基本制度 种姓制度:201510 3”/ 201201 3”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再生人:201210 3”根据古印度法的种姓制度,婆罗门(梵天口中生出,最洁净)、刹帝利(梵天双臂生出,最有力量,掌握军权)、吠舍(梵天腿中生出,最勤奋,职责为不断增值财富)三个种姓可因入教而获得宗教上的再生。首陀罗(生于梵天脚下):非再生人。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 题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编纂的通行于全境的法典是()A.《苏美尔法典》B.《汉穆拉比法典》C.《俾拉拉玛法典》D.《乌尔那姆法典》 2.根据《汉穆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的自由民分为()A.贵族和平民B.里都和巴衣鲁 C.阿维鲁和穆什根努D.自耕农和手工业者 3.古印度的原始种姓中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的种姓是()A.首陀罗B.旃陀罗 C.吠舍D.刹帝利 4.在佛教法文献中,表达佛陀及其最近门徒宗教思想的是()A.律藏B.经藏 C.论藏D.法经 5.废除按氏族划分居民,实行地域划分法的雅典改革家是()A.克里斯提尼B.梭伦 C.阿菲埃尔特D.伯里克利 6.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

A.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B.公职人员的普选制C.奴隶主阶级、有产者的民主D.公民享有法律上的平等权利7.罗马法将有严格形式主义要求的契约称为() A.要式契约B.文书契约 C.合意契约D.要物契约 8.罗马共和国初期盛行的诉讼程序是() A.程式诉讼B.原始诉讼 C.法定诉讼D.特别诉讼 9.中世纪东欧的法律除罗马法外重要的还有() A.日耳曼法B.斯堪的纳维亚法C.东哥特法D.斯拉夫法 10.日耳曼法的属人主义被属地主义代替是() A.八世纪以后B.九世纪以后 C.十世纪以后D.十一世纪以后11.《尤列克法典》编纂于() A.法兰克王国B.东哥特王国 C.西哥特王国D.伦巴德王国 12.法兰西王国时期建立封君与陪臣关系需履行的程序是()A.国王批准B.经法院登记 C.签订契约D.举行册封式

2019年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2019年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古代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C ) A.那罗陀法典 B.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C.摩奴法典 D.述祀氏法典 2.英国创设最高法院的法律是( C ) A.1832年改革法案 B.1852年普通法诉讼条件 C.1875年司法条例 D.1893年刑事诉讼法 3.德国法西斯专政的根本法是( B ) A.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 B.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授权法) C.关于政党及国家之保障的法律 D.关于帝国最高领袖的法令 4.根据法国现行宪法,行使违宪审查职能的机关是( A ) A.宪法委员会 B.国民议会 C.最高法院 D.宪法法院 5.( D )左右,楔形文字法最初由西亚两河流域苏美尔人国家所制定。 A.公元前1世纪 B.公元前18世纪 C.公元前20世纪 D.公元前3000年 6.从制度上看,日耳曼法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影响较大是( C ) A.不动产所有权制度 B.债权制度 C.婚姻家庭制度 D.审判制度 7.( C )随着王权的加强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教会权力被削弱,教会法日趋衰落。 A.公元4世纪 B.公元11-14世纪 C.公元15世纪以后 D.公元18世纪以后 8.日本的国家体制中形成所谓“二重内阁”是因为( C ) A.天皇可以行使内阁的权力 B.议会可以行使内阁的权力

C.军部处于超内阁的地位,独立行使军权,直接隶属于天皇 D.首相可以独立行使内阁的权力 9.古代印度四大种姓中执掌军事和行政大权的是( D ) A.吠舍 B.婆罗门 C.首陀罗 D.刹帝利 10.公元三世纪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以公民权的皇帝是( C ) A.狄奥多西 B.君士坦丁 C.卡拉卡拉 D.查士丁尼 11.世界上最早的版权法产生于( A )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12.魏玛宪法与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相比,普鲁士在联邦中的特殊地位( A ) A.未取消但受到限制 B.得到加强 C.完全保留 D.完全取消 13.法国法院采取双轨制,除设有普通法院系统外,还有( D ) A.衡平法院 B.地方法院 C.专门法院 D.行政法院 14.下列哪部法典包含着两河流域苏美尔法典的精华?( C ) A.《乌尔纳姆法典》 B.《苏美尔法典》 C.《汉穆拉比法典》 D.《苏美尔亲属法》 15.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二等级的是( B )。 A.僧侣贵族 B.武士 C.主要从事农牧业的普通大众 D.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 16.南亚次大陆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形成于( C ) A.公元前4千年左右 B.公元前3千年左右 C.公元前2千年左右 D.公元前1千年左右 17.中世纪英国的夫妻财产关系实行( A ) A.夫妻一体制 B.夫妻别产制 C.夫妻协议制 D.妻对嫁奁的自主制 18.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对欧、亚一些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是对( B ) A.法国 B.日本 C.中国 D.奥地利

英语修辞格汇总(高级英语-第一册)

1. 明喻simile Simile refers to a direct comparison between two or more things, normally introduced by like or as. He has been as drunk as a fiddler’s bitch. 1. 他醉得像小提琴手的母狗。 2. 他曾喝得酊名大醉/烂醉如泥。 If We haven’t got any money, we can’t buy a television.It’s as plain as the nose on your face. 1. 如果我们没有钱,就不能买电视机。这就像脸上的鼻子一样清楚明了。 2. 没有钱我们就不能买电视机。这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 Mr. Smith may serve as a good secretary, for he is as close as an oyster. 史密斯先生可以当个好秘书,因为他嘴巴紧得像牦蛎. 史密斯先生可以当个好秘书,因为他守口如瓶。 I see also the dull, drilled, docile, brutish masses of the Hun soldiery plodding on like a swarm of crawling locusts. 2. 隐喻metaphor Metaphor is an implied comparison between two or more things achieved by identifying one with the other. That lady tries to make sheep’s eyes at her new boss. 1. 那位女士想向新老板投去绵羊之眼。 2. 那位女士想向新老板献媚。 Little donkeys with harmoniously tinkling bells thread their way among the throngs of people entering and leaving the bazaar. It grows louder and more distinct, until you round a corner and see a fairyland of dancing flashes, as the burnished copper catches the light of innumerable lamps and braziers. The dye-market, the pottery-market, and the carpenters’ market lie elsewhere in the maze of vaulted streets which honeycomb this bazaar. It is a vast ,somber cavern of a room ,some thirty feet high and sixty feet square , and so thick with the dust of centuries that the mudbrick roof are only dimly visible. Churchill, he reverted to this theme, and I asked whether for him, the arch anti-communist, this was not bowing down in the House of Rimmon. I see the Russian soldiers standing on the threshold of their native land ,guarding the fields which their fathers have tilled from time immemorial. I see the German bombers and fighters in the sky ,street smarting from many a British whipping

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汇总

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汇总(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个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2. 《汉穆拉比法典》:是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穆拉比时期制定的,故又被称为“石柱法”。《汉穆拉比法典》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之大成,标志着楔形文字法乃至整个古东方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3. 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它把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各种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截然不同。 4. 罗马法: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由包括东罗马帝国的法律。它是随着古代罗马社会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形成的。 5. 日耳曼法:是欧洲早期封建制时期在日耳曼国家中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的总称,从性质上讲属早期封建制法。 6. 教会法:广义上,泛指整个基督教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制定和编纂的各种规则和章程;狭义上特制中世纪这一时期在西方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规。 7. 《圣经》:既是基督教各教派信仰的基础,也是其法律的总源。其中的摩西十诫一直是教会法的中心内容,被视为“基本法”。《圣经》是教会立法的权威性依据,而且本身也享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宗教法庭甚至世俗法庭审判所依据的准则。 8. 普通法:指的是由英美国家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它既区别于由立法机关创制的制定法,也区别于由衡平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衡平法。 9. 遵循先例原则:是普通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即“以相似的方法处理相似的案件,并遵循既定的法律规则与实践”。换句话说,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拘束力。 10. 《独立宣言》:于1776年通过,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思想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为日后诞生的美国宪法奠定了政治和思想理论基础。 11. 美国违宪审查权: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并宣布联邦法律或州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如发现州宪法和法律或联邦法律与联邦宪法相抵触,可宣布其违宪。12. 《人权宣言》:全名《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是法国在1789年8月26日革命高潮中制定的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政治纲领,也称法国近代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对法国以至世界的人权、公民权、权力分立等观念和法治的发展都具有重大影响。 13. 潘德克顿法学:自15世纪以来,德国对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所谓“潘德克顿法学”,其核心是私法学。它是罗马法原理与德国固有法相结合的产物,并为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学说基础。 14. 英美法系:也称英吉利法系、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为基础而逐步形成的一个世界性的法律体系,是在英国对外贸易、军事侵略、殖民统治和强制推行英国法的过程中形成的。 15.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一个世界性法律体系,是在西方近代化过程中,欧洲各国复兴罗马法依照法国立法模式制定自己的成文法典,并将其强制推行到自己的殖民地而止步形成的。

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34小题.每题1.0分,共3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罗马法复兴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法学派别是:( ) A 评论法学派 B 波伦亚法学派 C 普罗库尔学派 D 注释法学派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复兴。罗马法复兴的进程,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注释法学派时期;评论法学派时期;在西欧国家的复兴时期。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对《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因此选项为D 。虽然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但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并无波伦亚法学派之称。 第2题 日本“明治宪法”主要参考了下面哪一国的法律?( ) A 英国 B 法国 C 德国 D 美国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日本宪法。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正式颁行《大日本帝国宪法》,因其颁布的年代又被后世通称为“明治宪法”。这部宪法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有46个条文抄自普鲁士宪法,仅有3条为日本所独创。 第3题 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延续性,渊源表述不正确的有: ( ) A 宪法性法律 B 宪法惯例 C 宪法判例 D 宪法修正案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参见上题答案。 第4题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称为:( ) A 王政时期 B 共和时期 C 平民时期 D 帝政时期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

外国法制史重点整理

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整理 一、名词解释 1.楔形文字法 指古代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包括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所适用的法律。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有自己的特征,以《汉姆拉比法典》为代表法典,对人类法律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8世纪古代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颁布。因铭刻在一黑色玄武岩圆柱上,故又称《石柱法》。容包括诉讼手续、财产权、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买卖奴隶等。是世界上保存完整的最早的一部法典。现存法国巴黎的罗浮宫博物馆。3.《摩奴法典》 它是古代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它不是由国家正式颁布的,是婆罗门僧侣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的习惯编制而成。这部法典是对婆罗门法的总结和继承,是佛教法的渊源。4.种姓制度 是《摩奴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制度,是印度法的特色,对印度整个社会影响很大。它包括四个种姓:第一种姓婆罗门执掌神权,地位最高贵,义务和职业是传授宣传吠陀,主持祭祀,以及接受布施;第二种姓刹帝利担任国家的重要官吏,执掌军事和行政大权,地位仅次于第一种姓,这两个等级为特权者,免税;吠舍为第三等级,多为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主要从事“照料家畜,布施,祭祀,经商,放贷,耕田”等;第四种姓为首陀罗,最低贱,多为奴隶。 5.《十二表法》旧译“十二铜表法” 古代罗马国的主要法律。制定于公元前451年。因刻在十二块板上,故称。容包括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与监护、所有权与占有、房屋与土地等。是留传下来最早的古罗马成文法典。 6.市民法 是罗马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罗马公民以外的外来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居民不受其保护。由于它是在罗马奴隶制经济不发达的初期形成的,所以具有容原始,围狭窄和注意形式主义等特点。 二、问答题 1.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 (1)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序言、法律文本和结语 (2)统治者将法律描绘为神的体现 (3)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 2.《汉穆拉比法典》的基本容和特点。 主要容和特点:君主的权力来源于神;窃取神庙或宫廷的财产的处刑是:死刑;法典将自由民分为两类:阿维鲁和穆什凯努,前者包括僧侣贵族、高级官吏,也包括自耕农,独立手工业者,地位比后者高。 3.古代印度法的渊源。 古代印度法的发展和密不可分,按其历史发展,主要渊源包括(1)吠陀: (2)法经:附属于吠陀,是对它的解释和补充,约成于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以散文体裁写成。它主要是祭祀的规则和教徒的生活准则,没有统一文本,各教派均有自己的法经,不同时期亦有不同的法经流行。(3)法典(也有人主称“法论”,以区别于近现代的法典):婆罗门祭司编成的教法典籍,它所包含的纯粹法律规比法经多。全部法典陆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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