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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命运等待最后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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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命运等待最后定夺

法治周末记者郭素凡

4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大门通向东4法庭二三百米长的路,被近30个法警层层把守---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在此开庭。

"被告人吴英,你可以为自己辩护。"7日下午,庭审开始1分钟,法官说道。

"我认为我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我认可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吴英低声说。

这是案发至今4年来,吴英首次认罪。

2009年12月18日,吴英以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处以死刑。

庭审刚结束,浙江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便过去问吴英:这是你的策略,还是真诚悔罪?

吴英回答:"我是真诚悔罪。"

【吴英为何认罪】

同一审一样,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二审依然选择为吴英做无罪辩护。

二审开庭前的会面中,吴英曾对张雁峰表示:不想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了。都押了这么多年了,不会把我放了。

律师与吴英并未就此达成一致。吴英作了自己的选择。

听到吴英认罪,坐在旁听席上的父亲吴永正叹了口气:"无罪就是无罪,怎么能认一个轻的罪!"

庭审结束后,饭后微醺的吴永正仍然感到气愤:"但我也理解吴英,年纪轻轻就在里面呆了4年了。"他最后闭着眼睛点点头说。

2007年2月10日,26岁的吴英被拘捕。

2011年4月7日,二审当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吴英,身着看守所黄色背心,脸庞比一审时略胖些,戴着眼镜,头发扎成马尾辫。年届30。这也是吴永正在2009年4月16日一审后,第一次见到女儿吴英。

两年没有见到女儿的吴永正,觉得吴英变成熟了。

一审时,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处以死刑。自此,为大女儿的生命奔走,成了吴永正生活的唯一重心。

相信吴英无罪,是吴永正的信念。4月8日,律师与吴英见面后,吴永正给《法治周末》记者打来电话:"吴英突然认罪,一定是受了某些人的暗示。"

但是吴英从未向律师提起有任何人暗示她认罪。4月7日庭审结束后,她传话要见律师。4月8日,与律师的匆匆会见中,吴英问:我当庭认可非法吸收存款罪,行不行?

律师回答吴英:没有问题,辩护人可以和被告人持不同辩护意见,对庭审效果没有影响。

吴英稍稍释怀。她表示对自己庭审的表现不是特别满意,原因是二审开庭前的两天晚上都没睡好。

吴英的忽然认罪被外界猜测是"丢卒保车"。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集资诈骗罪轻,最高刑期为10年。而集资诈骗罪量刑最高可判死刑。

"吴英认罪是无奈之举。"辩护人杨照东当庭就解释说,"在一审判决的第二天,她被砸上脚镣后,精神基本处于溃败的状态。几次会见,是家人、律师给了她生活下去的勇气。正是经历了4年的磨难,吴英不再坚持她是无罪的观点。"

一审被判死刑后,吴英情绪波动很大,一度拒绝上诉,一心求死。当时是冬天,吴英戴着脚镣,她曾告诉张雁峰:"冰凉,晚上睡觉都会被冰醒,有时候生活都需要别人帮助。"

一审后,杨照东和张雁峰曾前后十几次从北京赶到金华看吴英,每次见面庭审相关的实际工作做得很少,主要是在做吴英的思想工作,跟她谈心。吴英一直急着等待二审开庭。

【庭内争辩激烈】

2010年4月7日,吴英终于等来二审。两名检察官来自浙江省检察院,3名法官来自浙江省高院。据法院方面称,庭审也请来人大、政协人士旁听。与一审时媒体可自由参与旁听、并被金华市中院“管饭”不同,二审时所有媒体均被拒之庭外。

在金华市中院的东4法庭内,检察官与辩护人双方争辩激烈。

法官宣读一审判决书: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院对吴英非法集资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虚构资金用途,以高额利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人77339.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

吴英在二审陈述中简要解释:资金都是从朋友处借的,从未想过不归还,所借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经营而非肆意挥霍,案发时公司还在经营,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同时,对判决书中所提到的77339.5万元是如何评估的,吴英以会计资料不全为由,不予认可。

此前,吴英曾在狱中凭记忆手书万言《上诉材料》,细述资金来龙去脉。张雁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些材料法院已经登记在案,是否采信尚不可知。

此次,辩护人还新提交了5份新的证人证言。吴英的11个债权人中,林卫平、徐玉兰、骆华梅证明,与吴英的借贷属于正常民间借贷,并非被欺骗,且吴英也没有用于挥霍。

据张雁峰介绍,上午整个被提问过程中,吴英情绪平稳,状态还好,而锋芒也不似从前。

“你自己觉得是赚钱的,别人有没有提醒过你是不赚钱的!”二审庭审当日,检方质疑吴英所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讯问吴英。

“我自己认为是赚钱的。”吴英低声回答。

“和一审时倔强的吴英完全像是两个人。”吴永正庭后告诉记者。

2009年一审时,公诉人曾问吴英学历,吴英答:“中专。”公诉人又问:“你有能力管好8家这么大的公司(指吴英的本色集团下属公司)?”吴英立刻回答:“那你为什么说我没有能力?”

下午庭审从1时持续到3时30分,进入法庭辩论环节。检方认为,一审判决死刑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定清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并要求法院重视吴英在下午庭审伊始,就认可自己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的行为。

两位辩护人则仍然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并援引最高法于今年1月开始施行的一份司法解释做支撑。双方辩论焦点包括:“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是否符合集资诈骗罪”等。

张雁峰说,退一步讲,即使吴英行为构成犯罪,其借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没有达到极其严重、非杀不可的地步。

“我没有还上钱,向债权人表示歉意。我认为自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不是集资诈骗罪。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吴英在最后的陈述中说。

3时30分,法官宣告庭审结束,并称由于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择期宣判。

【或可免一死】

4月9日,吴英与律师见面时,便急切地问道:有没有可能改判?

两位律师都没法给出准确答案:"说不好,但我们觉得改判的希望很大。"

吴英或可免于一死。

《法治周末》记者从接近本案的人士处获悉,有关方面也并不希望吴英一死。吴英的债权人中还有人在上访,吴英死后这些债款如何偿还亦成问题。而吴英目前被扣押的房产等资产,经过这几年大幅升值,应该可以用来偿债。

该人士透露,吴英一审判决于2009年12月作出,但二审迟迟不开庭,也是有关方面在等新的刑法修正案出来。可是,最后并没有等到集资诈骗罪死刑条款被取消。

新的刑法修正案于今年2月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在今年5月以后实施。

张雁峰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取消了13个死刑条款,但是非法集资诈骗罪死刑却不在其列。当时争议很大,不少人建议此条应取消,但是最终没有通过。

即便如此,吴英案也出现了新的转机。

张雁峰的解释是:吴英在二审中主动悔罪,应考虑从轻量刑。此外,一审结束后吴英连写控诉材料,检举了湖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此3人都已分别获刑。希望法庭认定吴英有重大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举报后被判无期;一种是有重大社会效果。吴英属于后者。

2009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曾出具一份说明书,称根据吴英的检举线索,在查处李天贵、周亮的案件中,挖出窝案、串案,一并查处21人,其中厅级2人、处级5人。在湖北全省震动很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雁峰称,吴英另检举了7人,有些时机还不成熟,作为线索保存。

【法院非常慎重】

"改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改变刑期;一种是改变罪名,我们认为无罪释放的可能性极小。"张雁峰说,是否有可能改罪名也不好说。

另据上述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上面银监会也在盯着吴英案。银监会希望重判。

在张雁峰的辩护词中,记者看到他也提及"我国信贷管理体制本身存在巨大缺陷":"客观上,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但缺少有效疏通的渠道,正常的银行贷款又十分困难;另一方面,老百姓手里的钱多起来后,迫切需要解决投资理财的渠道问题。"

"在浙江,民间借贷很多,做生意没有钱了,向朋友借钱再正常不过。"金华市临街做生意的人随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前述接近吴英案人士解释,近两年在浙江境内,涉案金额达上亿元的类似案件,就有三起。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这类案件会层出不穷。

即使中国无判例法,但吴英案的判决结果,将会对未来民间借贷的命运产生影响。

浙江省高院对吴英案二审显得重视而谨慎。据吴永正讲,2010年秋天,浙江省高院的二审法官们曾多次去东阳实地考察吴英所办本色集团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二审开庭前,主审法官金子明等还提前从杭州赶到金华,连续4天提审吴英,问了很多实质性的问题。

"他们确实是想在二审中了解和讨论一些问题。"杨照东说。

也有另外的消息,则是关于东阳市一些人的。据吴永正透露,一审前,东阳市政府十几个人曾写联名信,要求一审法官判处吴英死刑。吴永正亦曾向法官求证,一审法官不置可否。

一审判决完后,这些人又曾到省高院,要求二审维持原判,吴永正说。

吴英的命运,在各方势力的推动下,前途未卜。

【《黑天鹅》没有结局】

吴英1981年生于浙江省东阳市。作为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纪轻轻就创造了"传奇富姐"的资本神话。

吴英究竟因何,引得东阳市一些人联名要求处其死刑?

从第一家美容院开始做起,吴英从2000年到2006年先后投资成立9家公司,很快身价数千万元,并梦想打造她的"本色"商业帝国。

随着2007年2月10日吴英被刑拘,这个梦想也被搁浅。

据吴永正的回忆,2007年1月24日,吴英在杭州举行了一个小型记者见面会,其间透露了一个商业机密:市场盛传她斥资两亿元,购买了当地世贸城三层700间商铺的消息是假的,是别人在炒作。吴英认为这是把大家骗进来,抬高房价。

这件事,吴永正认为吴英年轻气盛、意气用事,不可避免得罪了一些人。

此后,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东阳市公安机关刑拘。而这时,她靠民间借贷支撑起来的商业帝国,也迅速出现资金流断裂的状况。过去将数亿元借给吴英并坐吃高额利息回报的贷款人,开始纷至沓来,要求还款。

吴英也因此在一审判决中,因集资诈骗罪获死刑。

现在,吴英已将她的经历写成了一本自传体小说,名为《黑天鹅》,希望可以以上诉书的名义从看守所中传出来。

"我看了,写得挺有文采。16开的一个本子,里面写满清秀的字迹。"张雁峰说,"与上诉书不同的是,文学的色彩很浓,用的是'谁谁谁奸笑着跟我说'这类的字眼,写了她从经商开始到现在在看守所中的经历。"

目前,吴英命悬一线,《黑天鹅》仍是一部没有结尾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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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浙江东阳本色集团组建伊始,本报记者一直追踪报道本色集团的发展和陨落状况,全程见证了吴英纷繁复杂的3年人生轨迹。 起步美容业 1981年5月20日出生,星座是金牛座,生长在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据说在她只有十多岁的时候,有人欠了她父亲近百万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吴英因此早早地领略到了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是在东阳、义乌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太多的商业故事和机会,让吴英的心不安分起来。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去姑姑的美容院学美容技术,后结识了丈夫周红波,一起开了家女子美容院(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做起了生意。之后因发展需要在西街开设了贵族美容美体中心,当时几年“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不少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嗅”到了汽车租赁业商机,她就利用原先积累的资本一口气买下了十多辆车。“韩流”袭来,她又开出了韩品服饰店。此后,她又接收了喜来登娱乐城,成了娱乐城的老板娘。 与东阳市大部分年轻男子一样,吴英父亲吴永正1979年就远到甘肃玉门做包工头。吴英出生不久后就被父母带到甘肃,除了春节等偶尔跟父母回家外,吴英的童年一直在西北度过。 吴永正一心想生个儿子,结果一连生了4个女儿。7岁时,吴英被送回东阳,在塘下村小学读书。吴永正说,4个女儿中数吴英读书最好,小学几乎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但到北江镇初中后,吴英的成绩开始下滑,1995年7月毕业后,吴英干脆不想读书了。吴永正当时正忙于在甘肃打一场耗时8年的官司,没有太多精力管吴英的事情,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里学美容。 在东阳,吴英的姑姑是最早做美容生意的。在这家叫“吴小珍诊所”的美容店,吴英学了一年多,就跑到宁波慈溪,与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此时,吴英才15岁。 在慈溪期间,年轻的吴英结识了许多人。若干年后,俞亚素等一干宁波人,成为最早借钱给吴英的放贷者。 吴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即回到东阳,告诉父亲想继续读书。吴永正四处找人,总算连人带户口地把吴英安排到2年制的东阳市技校学习。但让吴永正失望的是,读了1年半后吴英又有了经商的念头,辍学离校。吴永正只有安排吴英重新到姑姑处学美容。他认为,吴英只有学到一门手艺,以后才能过上好日子。 2000年,还在吴小珍处学美容的吴英认识了东阳人周红波。次年,两人订婚。此时,吴英已积累了不少客源。以周红波为主要出资人,吴英出任老板,两人在东阳市区十字街开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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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余华小说中的人物性格与生活命运摘要:性格与命运的关系紧密相联,不可分割。不同的人的性格会决定不同的生活命运,反之,生活道路的不同也会反作用于人的性格。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余华在他的文学作品中将这二者的关系表现的十分突出,尤其是在90年代后创作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在文中,作者通过对普通人物进行余华式特有的加工处理,展现了人性中最为复杂的一面和历经苦难的多舛命运。由此,将文学与生活紧密结合,再次阐释了性格与命运的错综变换的复杂关系。 关键字:余华人物性格生活命运苦难坚韧 在中国的当代文学史上,有一位作家是在用内心的绝望与呼喊写作,在他的笔下,将人性的善与恶描摹的真实生动,淋漓尽致。站在人生的高度,他将人物至于苦难的环境下,反复历练,层层盘剥,犹如高炉中的顽石,终数尽磨难,留下警醒与教训的碎片。这位作家正是余华先生。余华无疑是先锋小说中最具文化冲击力和颠覆性的作家。他的作品不仅偏离了以确立人的主体性为目标的新时期文学主潮,而且对五四新文学启蒙主义传统构成了了解和颠覆。他的早期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但是自《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他的作品不再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 读余华的作品,就像是经历了血和泪的洗礼,当文中的纷纷扰扰一次次地从我的心尖碾过时,仿佛深陷其中,常会在心中留下万般感慨,这想必也是笔者喜爱余华作品的最主要原因。《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是余华在转型后,在90年代后先后创作的,也是笔者在此文中主要论证的关键作品。而在这三部作品中,余华将人物性格与生活命运的复杂关系展现的到为全面。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曾说道:“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性格是与生俱来、伴随终身的,永远不可摆脱,如同不可摆脱命运一样;二是性格决定了一个人在此生此世的。 一.余华小说中的人性与环境 性格是指表现在人对现实的态度和相应的行为方式中的比较稳定的、具有核心意义的个

十佳文明和谐家庭主要事迹简介

十佳文明和谐家庭主要事迹简介 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评出十佳文明和谐家庭。十佳文明和谐家庭:家庭成员在崇尚科学、倡导文明、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学上进,在工作上和学习中成绩突出;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融洽,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 王广林、王云岫家庭爱岗敬业,勤学上进,学习型家庭的典范。52岁的王广林任市环保局设备公司副总经理,52岁的王云岫任市药品检验所副所长,女儿王珏是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在读研究生,一家三口都是中共党员。夫妻志趣高雅,热爱学习,追求进步,同时注重加强对孩子的培养。王广林是正高级工程师,在化学领域从业多年,获得国家专利一项,省级成果奖两项,省科技进步奖一项,发表国家级论文二十多篇并擅长吹奏演唱等;王云岫爱岗敬业,多次获得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王珏专业学习踏实努力,在学校担任学生会干部,并在绘画、设计等方面学有专长。 徐忠文、马爱英家庭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并带领全村人致富。52岁的徐忠文和53岁的马爱英是宣化县顾家营镇徐家房村人,夫妻俩都是中共党员。两个女儿学习成绩优秀,分别考入河北科技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大女儿毕业后考上了河北省选调大学生。夫妻两人勤劳肯干,承包了村里的电气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1987年丈夫徐忠文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带领全村发展致富,不到三年时间,村里不仅还了外债还有了积蓄,村民的生活也逐渐好起来。二十几年来,徐忠文、马爱英一家人互相支持,相互鼓励,用勤劳和无私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 刘文、魏秀兰家庭关注慈善的一家。魏秀兰,50岁,金华升阳房地产集团会计;丈夫刘文,54岁,该公司总经理;三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结婚30多年来,他们生活中相互关爱,事业上互相支持、风雨同舟,共同开创了河北金华升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刘文、魏秀兰全家富有爱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家深入社区、农村送温暖、献爱心,资助贫困学生和残疾人。去年汶川地震后,他们积极为灾区重建伸出援助之手。几年来,魏秀兰、刘文一家和他们的企业累计捐款捐物1273万元。魏秀兰、刘文一家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进取、共创事业,相敬相爱,全家形成了互相理解、尊重、平等、关爱的家庭氛围,深受单位、邻里和社会的好评。 郑子荣、褚相文家庭夫妻恩爱,相濡以沫,相伴到老。褚相文,女,89岁,家庭主妇;丈夫郑子荣,88岁,中共党员,原张家口中都羊绒厂书记,先后参加了东北辽沈战役、华北平津战役等多次战役,那时褚相文独自在怀柔道德坑乡阳坡村照顾公婆和孩子。1956年郑子荣来到张家口市工作,褚相文为照顾乡下年迈的公婆奔波与张市和怀柔两地之间,她的事迹在村里传为佳话。文革时期郑子荣被遣回乡,6年后丈夫平反,回

吴英案始末

吴英案始末 案情简介: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裁定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且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其中已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综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大事记: 2007年2月10日被当东阳市安机关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色集团也同时被立案调查。与本色有关的债权债务,开始登记。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融资情况: 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从毛夏娣处实际“集资诈骗”762.5万元; 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从周忠红处实际集资诈骗262.5万元; 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从杨卫江处实际“集资诈骗”1036万元; 2006年1月至9月,从龚益峰处实际“集资诈骗”387万元; 2006年1月至10月,从叶义生处实际“集资诈骗”315.5万元; 2006年1月至11月,从杨志昂处实际“集资诈骗”1135万元; 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从林卫平处实际集资诈骗32585万元;

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一、吴英案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吴英因涉嫌不法接收大众存款罪于2007年3月16日被依法拘捕。 2009年12月,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欺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等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上诉,保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所有人都以为吴英“难逃一死”时,案子又突然峰回路转。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点评:从司法导向、死刑改革、以人为本的理念等角度,纵论吴英案背后法治、金融和经济领域的制度纠结。诸多“小姑娘”悲剧的一再出现,正是这种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制度性悲剧。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中国沿海各地的民间金融活动 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国家一方面对此种行为严厉禁止,另一

方面却又对如何加大私人企业的金融服务束手无策。吴英案件所引发的远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有制度建设问题。二、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捕自“红会事件”一跃成为成为网络红人的郭美美一直处在舆论漩涡,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8月20日被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法律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根据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其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点评:这是一场关于丑闻的“传奇活剧”将要谢幕的节奏。一些看起来一团乱麻,却对社会造成伤害的事件,其实在法律面前没那么复杂。说明人生还是需要有底线的意识,出轨的言行和错位的价值观会把人引向不归路。同时,面对郭美美式的“假丑恶”现象,不能听之任之、养痈为患。国家、社会、媒体和网民均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让“丑闻成为丑闻制造者的通行证”。三、冷冻胚胎继承权案二审改判原告沈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和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并且逐渐为国际社会所认同,成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新秩序的共同价值规范。命运共同体意识超越种族、文化、国家与意识形态的界限,高屋建瓴地为思考人类未来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为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给出了一个理性可行的行动方案。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个地球、合作、共同发展一、基本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指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怀,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习总书记接着用五个“要”系统阐述了怎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即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二、时代背景 1.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改革开放经过这四十年的不断探索和推进,中国从经济、军事、政治、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等多方面从封闭半封闭走向全面开放的局面,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2.当前国际形势基本特点是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粮食安全、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网络攻击、人口爆炸、环境污染、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非传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都构成了严峻挑战。 “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各国日益相互依存、命运与共,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世界各国更需要以负责任的精神同舟共济,共同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从吴英案浅谈中国现阶段死刑存在的价值

从吴英案浅谈中国现阶段死刑存在的价值 作者:方若霖 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5期 【关键词】死刑存在;价值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一审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二审后,民众希望吴英可以免于一死的期望破灭。至此,关于吴英该不该死的讨论已上升到白热化的程度。本文不讨论吴英案是否存在何种黑幕,仅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在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中死刑存在的价值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从法律条文来看,吴英被判处死刑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为何这个“死刑”却引发了民众如此的热议?这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而同样只是经济型非暴力犯罪的吴英却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必然让民众和众多法学界的学者无法接受。究其本质,法律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生活,但是再完备的法律条文,也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条文应用在社会实践中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法理学的探讨来寻求一个“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已有111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主流学术观点的目标也是废除死刑,但任何一种学术观点都要受到各国具体国情的制约。正如日本学者正田荡三郎所说,“死刑作为理念是应该废除的,然而抽象的论述死刑是保留还是废除,没有多大的意义,关键在于重视历史的社会的现实,根据该社会的现状、文化水平的高下等决定之”。而笔者认为现阶段的我国并不适合废除死刑,但应限制死刑。 首先,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崇尚死刑的国家。死刑制度在我国延续千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观念在中国人的心里天经地义、根深蒂固。尤其是针对一些暴力型犯罪,甚至“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废除死刑一定要尊重民意,如果武断的全面废除死刑则违背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价值观念,难以取得废除死刑应达到的社会效果。其次,很多西方国家可以废除死刑是政治经济高度发达下的产物。中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文明与生产力水平仍然不够发达,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政治经济基础,故不能简单的借鉴西方的模式来解决中国的问题。再次,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晚、程度低,死刑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抑制犯罪的滋长,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广大民众的利益,死刑是一种必要手段。故现阶段死刑制度在我国有其存在的价值。

读书,识人,悟生命

读书,识人,悟生命 路无法再用腿去趟,只能用笔去找。 ——史铁生每每谈起史铁生先生,心中都好似悬起一副沉重的枷锁。初识史铁生,是在中学时代:在《秋天的怀念》中,我看到了他对命运的不满,也领悟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真情;在《我与地坛》中,我读出了他对命运的感悟,也感受到了一位作家对写作的虔诚,对生命的敬畏。当下,我再读《病隙碎笔》——于文字中感悟命运的起伏,在珠玑里探寻生命的意义。 《病隙碎笔》是史铁生先生的长篇哲思抒情散文随笔集,他用生动而通俗的语言探讨了人生未知的诸多道理,比如命运,比如爱情,比如信仰。这是一部充满生命体验的人生笔记,每一个跳动的文字都直戳心房。朴实无华的语言,铿锵有力的述说,无时无刻不涤荡着我的内心,进而引我踏入重视生命的殿堂。 “生命本无意义,是我使自己的生命获得了意义。”在二十一岁这样朝气蓬勃的大好韶光里,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史铁生本该大有一番作为,以示其对生命的挚爱。然而,命运却无情地剥夺了他行走的权利。在无数个黯淡的日子,他发泄过,放弃过,甚至一度想要摒弃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或许是对生的渴望,抑或是不甘生命的颓唐,他屈从了命运对

其肉体的摆布,但拒绝命运对他的精神世界的插足。“病隙碎笔”,史铁生先生于病痛折磨之中,趁着还算清醒的间隙,记录着自己对生命的审视。“生命本无意义”,生命本就是一个客体,一个躯壳,没有了思想无异于一架空荡的骷髅,唯有给予其精神的养分,方可获得无价的意义。史铁生先生用行动告诉我们生命的真正意义——不被命运打败,用有限的时光去磨炼,去思考。 “生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一个不断超越自身局限的过程,这就是命运,任何人都是一样,在这过程中我们遭遇痛苦、超越局限,从而感受幸福。所以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我们毫不特殊。”史铁生先生用平淡的文字抒发着自己对生命的哲思。在命运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们会遭受苦痛,也会感受幸福。在苦痛面前止步不前,就是对命运的妥协。不去披荆斩棘,生命的意义何在?史铁生先生在轮椅上的思考是对命运的感悟,是对生命的敬畏,他以昂扬的姿态坦然面对命运给予他的全部。生命,不可虚晃。懂得感恩,懂得满足,懂得一往无前。 “生病的经验就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记录随笔之时,正值史铁生先生的不惑之年。在饱经病魔与命运的双重考验后,文字在他的笔下变得更加坚定有力。“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

五美家庭先进事迹(共15篇)

五美家庭先进事迹(共15篇) 五美家庭先进事迹(共15篇) 第1篇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彭秋平一提到彭秋平一家,社溪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孝敬老人.夫妻和睦.儿女成才.邻里团结,曾多次获得“五好文明家庭”称号。同时多次配合镇村干部调解矛盾纠纷。妻子卢华香配合驻村“三送”工作队,共同组建了社溪村首支巾帼宣传队,如今该队拥有队员近百名,经常利用休闲时间通过舞蹈.独唱.游戏.宣讲等形式,深入村组进行文艺巡演,将党的方针政策.文明礼仪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她还在村委会建立了“妇女儿童之家”,完善了相关制度,建起了妇女儿童读书屋,利用“三送”工作渠道多次邀请专家医生来到社溪进行妇女儿童知识讲座.健康体检等等,为村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作出一定的贡献。第2篇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平凡中的伟大用行动诠释爱-记“最美教子有方家庭”李会芳一家家庭是孩子生活.成长的第一环境,对孩子良好的道德行为养成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一生的老师,家长对孩子的是学校的有益补充,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身心健康,具有独立人格,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是每一位家长的迫切要求和希望。李会芳夫妇以身作则,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和感化自己的子女。李会芳夫妇是朱王堡镇下汤村普通的农民家庭。儿子赵彦超考上山东烟台航空学院.女儿赵艺萱考入南京农业大学。他

们的方式也为村民们子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榜样。李会芳经常说“自己再苦再累不算什么,只要孩子们有出息,自己就心满意足了”。虽然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但在这对农村夫妇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为了供孩子读书,夫妻倆一门心思扎进庄稼地,为的就是庄稼收成能好点,多赚点儿钱,供孩子们读书。同时两夫妻也很注重家庭环境对孩子的,他们以身作则,孝敬老人,邻里和睦,为的就是给孩子们做好榜样,使他们都能能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也有人曾劝他们,农村娃认识几个字就行了,将来成了家,再学点赚钱的本事就够了,你们俩还是早点给自己打算,留点养老的钱吧。听了这些话,夫妻俩总是憨憨的一笑而过,在他们心中,孩子才是他们的希望,自己苦点累点都没关系,只要孩子有出息,他们这心里才踏实,日子才更有盼头儿。李会芳夫妇非常重视对孩子的启蒙,孩子入学读书前,李会芳就经常告诉孩子,入学后,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校是学知识的地方,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农村人贫穷的面貌,孩子们就这样伴着父母的嘱托走进了学校。李会芳在孩子的时候,不是一味的呵护疼爱,他很重视对孩子的挫折,在他认为,孩子就像是地里新长的小树苗,只有让他自己经受风雨,才能够更扎实的抓牢土地茁壮成长,否则,这棵小树永远也站不稳,抓不牢,长不大。记得女儿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后,风雪交加,地面又湿又滑,回家的路变得异常难走。看着别人家的孩子都由爸爸背着,自己却要自己走路,女儿故意拖

吴英案件

吴英案始末盘点,吴英被人们称之为亿万富姐,原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被指因集资诈骗二审死刑惹关注,国内外纷纷热议吴英案始末,网友热议,吴英案迅速由一个普通案件演变为一起法治事件。 吴英案始末:最高院出动死刑或将有余地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刚刚通报了吴英集资诈骗案的最新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刚刚透露,吴英集资诈骗案在一审、二审期间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已经有不少报道和评论,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复核死刑的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 孙军工表示,这个案件作为发生在资金流通领域的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比较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慎处理好这个案件。 吴英简历资料: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2012年1

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 涉案详情 拘留 2007年2月1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在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至少在本色普通员工和市民看来),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在短短几分钟内,全部被东阳警方控制。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色集团也同时被立案调查,与本色有关的债权债务,开始登记。(政府债没有出具) 一审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只有中专文化,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捕前住在东阳市本色概念酒店913房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 吴英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为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事实真相,采用给付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 如被告人吴英与杨卫陵等人合伙炒期货,但却不要杨卫陵等人承担风险,而是给予固定的回报。杨卫陵等人投入3300万元,吴英在炒期货实际亏损了近5000万元的情况下,隐瞒其已巨额亏损的事实,宣称有盈利,向杨卫陵等人支付了1400万元的所谓利润。又如购家纺赠送同等价值的家电等。 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 本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贷的人员,其资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仅林卫平一人,所涉人员和单位就达66人。另外,吴英除了向本案十一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外,还向王香镯、宋国俊、卢小丰、王泽厚、陈庭秀、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非法集资。被告人吴英除

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罗国正

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罗国正 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罗国正 (2015年11月于广州) 引言 站在美学、哲学的立场和高度来探讨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问题,首先可以确定的是: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本身一旦有人类介入其中时,就可以既是审美的主体,又是审美的客体,还是审美的重要标准和衡量事物的重要原则;另一方面,将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作为研究的对象或作为现实的存在现象来看,这“两体”既是现实的活力实体,又是生命运动出现的多层次、多类型状况的反映,还是两个大概念;站在美学最高层次上看,是人们类本质觉醒后,所提出的理念和目标等等。当然,本文所涉及的内容范围着重以人类的问题为主,同时,还将一些与人类相关、与其它生命相关及一些涉及非生命的情况也作简约提及,以多角度视点来探讨这“两体”,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使人们更好地理解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我认为,对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深度认知,无论是对人类、对民族、对国家,或对任何的集团、群体,甚至对家庭、对个人来讲都是非常重要。这两大概念可以影响目标的

制定、理想的建立、宇宙观、价值观、审美标准的形成,策略的生成,生活方式的选择,甚至人生态度的选择和找准学习的方向和内容,以及使人跳出井底蛙般的视野、培养出大情怀和大生命的品质,等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人们不应忽视这两大概念。 这两大概念,在本文之前的多集《美学心得》里,我都直接或间接提及或论述过,但不是专题来论述,肯定缺少了系统性。最近,据相关报道,有的天体飞进地球,有的则离地球很近掠过;火星探测器发现火星有水的迹象,天文学家发现单在银河系里就存在很多与我们太阳系相似的恒星,其中有的行星的状况与我们地球相近相似,科学家们并据此对其它星系的观察而推断,在茫茫的宇宙中,存在着无限多星体或空间可以存活人类,给人们充满着美学好的希望,加上伟大的政治家,站在政治的立场上着重提及生命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问题。如此等等,让我觉得有必要从美学、哲学的角度和高度较系统地表达我对这两大概念的理解,我认为是一件非常有益和有意思的事情。 一、两大概念的定义 查找这两个概念的解释,资料不多,这也证明有史以来,人们对这两个概念和相应的现实问题关注和研究是相当薄弱。从美学、哲学的高度将这两大概念进行准确定义,我至今还未发现。尽管如此,我在这里还是将找到的一些资料的主要

吴英案一审判决书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英。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捕前住东阳市本色概念酒店913房间,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余店2-121号。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7年2月7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现押于金华市看守所。 辩护人杨照东、张雁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金市检刑诉(2008)1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于2009年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4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卢岩修、许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英及其辩护人杨照东、张雁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被告人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达人民币38985.5万元。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未到庭的被害人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的陈述,证人金华芳等人的证言,被告人吴英的供述及借款协议书、借条、投资协议、银行汇票、购房合同、扣押物品清单、价格鉴定结论书等书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构成集资诈骗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吴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其向本案被害人借钱数额和未归还的数额无异议。但其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借的钱也是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并未用于个人挥霍。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张雁峰、杨照东提出,被告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理由: 一、被告人吴英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英“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没有事实依据。 2、吴英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有关的房产、汽车、购买股权等活动,只有小部分购买了珠宝,且购买珠宝的目的也是为了经营。 3、吴英不具有“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其所借款项由于种种原因客观上无力返还,而不是有能力归还故意霸占不予返还。 二、被告人吴英在借款过程中没有使用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三、本案所涉被害人均属亲戚朋友和熟人,不属“社会公众”,不能以非法集资论。 四、本案被指控的行为属公司行为,被告人吴英系本色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所得借款也用于公司活动。 五、本案被告人吴英系本色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向本案被害人借款时,有的是以单位的名义,有的虽然以个人名义,但所借款均用于单位的经营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属单位行为。 六、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本案集资款的数额、还款数额有的只是按照当事人的陈述,没有客观、详实的证据。 2、集资款具体去向未经司法鉴定。

命运与性格 机关辩论赛决赛文字材料

(1)正方:开篇立论内容 首先,我诠释性格与命运的定义。性格是指人们在一定遗传基础上形成的独特的人生态度和在习惯化的行为方式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特征。它意味着我们对人生的追求和挑战,意味着我们对社会和个人的把握与创造,从根本上形成了我们的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命运是指人生的发展历程和结果。关于性格与命运的关系,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作过精辟的论述:播下一种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性格决定命运。 第一、性格作为个性心理的核心,是人生发展的最大内因,环境相对于人生来说都是外因,他不能直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心理学也证明,一个人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对其事业、家庭、人际关系等都起了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规避不良性格,展示优良性格,让我们的性格更契合自身发展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发展道路,延伸自己的发展路子。 第二、性格的不同导致人们对社会关系、规律等的认识和把握不同,对环境的反应方式不同,由此引起生活过程与结果的不同。性格决定心态,心态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努力方向,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每个人都依据自己的性格随时作出种种抉择,不同的选择决定了命运的发展方向迥异。我们要树立核心价值观念,努力调整自己的性格,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与时代,从一个追赶时代步伐的人转变为紧跟时代发展脉搏的人。 第三、性格的可塑性和多重性,决定了人们对自身命运的把握,一个人的性格由多种性格因素组成,我们说性格决定命运,正是强调在交织着积极、消极等多种性格因素的冲突中,深入、全面剖析自身性格,加强自我修养,充分发挥自己性格中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一面,摒弃自私、自利、自闭、自满的一面,将思想与行动高度统一,认真工作,积极奉献,为个人事业的发展打牢基础。 人生是一个个选择题交织而成,我们每做出一个选择就会得出一个结果,而这些结果加起来就构成了我们整个人生。命运是决定我们有什么选项,但是不能决定我们选什么,真正决定我们选什么的是我们的性格。不同的选择决定了不同的人生轨迹,这就是性格决定命运。

学习型家庭事迹材料

学习型家庭事迹材料 篇一:学习型家庭事迹简介 学习型家庭事迹简介在本次期中家长会上,我班有7个家庭获得了“创建学习型家庭”的光荣称号。为了让更多的家长学习他们的长处,由于时间有限,选了几个家庭,有侧重点地简介一下他们家庭的学习状况。家长们有的从学习文化课方面谈起,有的从发展业余爱好谈起,有的从亲子阅读谈起??这些家长都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花了不少心思,在创建学习型家庭、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育子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是我们所有家长学习的表率!我们共同努力,期待着更多的优秀的家庭出现!路莘贤家庭“创建学习型家庭”材料简介一、朗诵比赛我们找一些比较经典的文章,可以是诗歌、散文等,周末或者哪天孩子没作业,我和孩子朗诵,爸爸是主持人。然后相互点评,很多时候,我读得不如孩子好,这里的原因主要是鼓励孩子,你知道的。我们甚至还如何上台显得更自然大方些。另外,坐车时,闲着没事,或者和孩子一起躺在床上还没睡着时,我们一起进行唐诗背诵比赛。就是你一首,我一首,不准重复不准背对方背过的,来巩固已经背诵的唐诗。当然每次都是我输,因为我确实很多都不会背。二、奥数比赛我们和孩子

都没事时,我会告诉孩子:“妈妈最近脑袋有点反应不灵活,需要锻炼一下,来我们PK一下奥数。”孩子很乐意,于是我们就同时做一道题,不规定时间,只要做对了,就可以很很自豪地在题目的旁边签上你的大名。就这样,一题接一题的做,最后数一数谁签的名最多,谁获胜。不仅如此,我还会告诉孩子,她的方法很好,我想学一下,于是孩子会很详细地给我讲解,讲完后,我顺势也会告诉孩子我的解法,相互学习。我和儿子同学习,共成长————三(3)班朱睿赫家长记得儿子四岁时的一天,他突然问我:“妈妈,我们家里有象棋吗?”我高兴地说:“有哇!”说着我就去给他找,拿到象棋看到他欣喜的样子,我和他爸爸都很高兴。就决定先在家教一教象棋的基本走法,他入门挺快的。在他上大班的时候就在棋校开始学习了。学习就得有学习的氛围,光靠每个星期的一节课,是远远不够的。于是爸爸每天都会抽时间和他练习下棋。一天放学回家,儿子叫我陪他下象棋。我学着儿子的姿势,摊开双手,一副无奈的样子说:“可是我不会呀!怎么办?” (事迹材料 ) 儿子立刻兴奋起来,“妈妈,我教你!”于是儿子开始教我摆象棋,还学着老师的样子给我讲解每个棋子的走法。从那天起,每上一次象棋课,回家儿子都要和我摆上一阵子。一天回家的路上,儿子兴冲冲地说“妈妈,今天我教你马的走法”。我开始总是把马的走法弄错,“马走日,先直线再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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