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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条文定稿)

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条文定稿)
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条文定稿)

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障监护人、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指定监护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二)出现精神疾患,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三)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第三条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之间就监护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经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共同申请,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被监护人近亲属之间的一致意见指定监护人。

第四条被监护人无近亲属,但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申请人申请,居民委员会可以指定其为监护人。

第五条被监护人无近亲属,也无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居民委员会可以指定自身为监护人。

第六条监护人指定工作遵循依法、自愿、公开、便民,有利于保障被监护人生产、生活等原则。

第七条北新桥司法所负责本辖区内监护人指定工作的业务指导,监护人指定工作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八条被指定为监护人的公民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担任监护人条件和监护职责

第九条担任监护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精神疾患;

(三)与被监护人是近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如无上述近亲属,监护人的朋友或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公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成年的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的。

第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的。

第十二条监护人应忠实履行监护职责,除非为被监护人利益,不得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二)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四)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第十三条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在被监护人无本程序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公民可以担任其监护人时,被监护人的住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可以担任监护人。

第三章指定监护人程序

第十五条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第十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第十六条申请人依据本程序第二条规定申请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的《指定监护人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户籍关系证明等;

(四)被申请人的医学证明、智力或精神残疾证明或者认定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第十七条申请人依据本程序第三条规定申请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全体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共同签字的《指定监护人申请书》;

(二)全体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户籍关系证明等;

(四)被申请人的医学证明、智力或精神残疾证明或者认定被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五)全体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共同签字的监护协议。

第十八条申请人依据本程序第四条规定申请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的《指定监护人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被申请人的医学证明、智力或精神残疾证明或者认定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四)申请人愿意成为监护人的书面承诺。

第十九条指定监护人应由居民委员会以召开听证会议的形式公开进行。

居民委员会应通过居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的形式举行听证会,且实际参会人数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举行,居民委员会可以视情况特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知情居民到会见证。

第二十条听证会议应履行下列程序:

(一)听证会议由居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授权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二)举行听证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有担任监护人资格的公民参加会议,并告知其如拒绝参加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听证会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询问申请人拟作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可提供的有利监护条件;如近亲属拒绝担任监护人的,应询问其拒绝的理由;

(四)听证会应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近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公民或社会组织的意见;

(五)被申请人有识别能力、表达能力的,听证会应征求其本人意愿;

(六)有无利害关系知情居民参加的,听证会应听取其意见;

(七)在举行听证会议之后,居民委员进行评议,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十五日内作出评议结果;

(八)居民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近亲属送达指定监护人结果;同时告知被指定的人如对指定结果不服,可在接到书面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确定监护人的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被指定的人对指定结果不服但未在接到书面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指定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受送达人应在书面回证上签字。如不能直接送达,可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邮寄证明应保存在卷宗中。

第二十一条参加指定监护人听证会议的人员应恪尽职守,审慎审查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近亲属的书面材料。听证会议应做好书面记录,参会人员应签字,拒绝签字的应在笔录中注明;有条件的居民委员会应对听证会议进行录音、录像。

第二十二条如近亲属或朋友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又无法实现,居民委员会自身愿意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成为监护人。居民委员会应主动收集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放弃担任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由居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居民委员会履行监护义务时必须针对监护人实际情况制定监护方案,确定专门人员实施监护,为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所有开支必须建立财务档案,以备核查。

第二十三条指定监护人工作完成后,居民委员会应按照北新桥()年度指字第号序列立卷收集整理材料,及时归档,同时报送全套复印材料至北新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和司法所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程序自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第二十五条本程序由北新桥司法所负责解释。

有关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怎么填

有关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怎么填 题要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监护人姓名就是父母名字。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家长在日常生活当中告诉孩子一些最基本的生存技能 是很有必要的,比如说家里面的电话号码,爸爸妈妈的手机号,身份信息等。因为现在有些小孩走丢的时候,别人问家里面的家庭成员的时候自己都连名字都说不上来。比如说可能有些小孩在学校要求填写家庭成员的信息的时候就不知道,有关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怎么填? ▲一、有关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怎么填? 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题要 1.题目监护人证明书。 2.(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说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3.要求的监护人是谁。 未成年人,以及无民事责任能力之人都是需要监护人的照料的。那么什么人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如何证明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呢?这就需要出具是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文件。那么如何写法定监护人证明?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 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 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二、什么人可以是法定监护人 (一)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 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 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 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2018-2019】精神病人委托监护协议-范文模板 (2页)

【2018-2019】精神病人委托监护协议-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精神病人委托监护协议 篇一:监护的设立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监护的设立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设立保护人,进行特别保护的制度。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 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 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这些规定的人担任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 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有 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谁担任监护人。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 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 有这些规定的人担任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由 谁担任监护人。 (三)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 (四)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街道能开监护人证明吗,都有哪些规定

街道能开监护人证明吗,都有哪些规 定 监护人职责是指我国相关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有人来进行照顾和看护的一种责任。我国的相关被监护人的居委会街道或当地派出所都能够开户这类证明,来对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可以健康的在社会上进行生活。 一、监护人证明哪里开? 可以到被监护人所在居委会或派出所咨询开具。 二、谁可以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等。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申请确定监护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确定监护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指定,对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 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的,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对指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人民法院确定监护人应按照《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监护人。

司考民法高频考点:监护人的设立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一经出生,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便成为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这种监护是一种法定监护。 (2)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或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的,由未成年人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兄、姐担任监护人。他们担任监护人是法定义务。在这些法定监护人中有两人以上又均具有监护能力的,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由其中一人担任监护人或由数人担任监护人。 (3)在没有上述近亲属时,由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如叔、伯、姨、姑、舅等担任监护人。这些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他们愿意担任监护人,二是应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4)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争当监护人,二是都不愿担任监护人。有权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关组织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没有所在单位或者该单位拒绝指定或不适宜由其指定时,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指定。当事人不服上述组织指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未成年人没有上述法定监护人,也没有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为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这些亲属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义务。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2)精神病人没有上述监护人,或者上述监护人均丧失了监护能力,则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当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从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对上述组织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应依其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之,即只有前一顺序的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由其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时,才可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能力的人中择优确定。指定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时,必须得到他们的同意。法律||敎育网 【难点辨析】 第一,应特别掌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理解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是具有法定义务的监护人,其他亲朋为自愿监护人,村委会、居委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民政部门可作为未成年人的单位监护人。所说当然监护人,其内容包括: (1)父母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均为监护人,不是指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为监护人。因为监护

监护人证明书格式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一、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 / 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 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安部门注册登记户口。该儿童自入我院起,我院即成为其法定监护人。 儿童(社会)福利院(章) 年月日 附件:该儿童户口底册影印件(责任编辑:芳芳)篇三:监护人证明

证明 兹有__________ , 残疾人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家庭成员讨论通过,现确立 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 *** (身份证号码:3**********9)为 *** (身份证号码:3*********1)监护人,其亲属关系为****。 特此证明!

年 监护人:(签名)月日篇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范本 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儿童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道(乡镇)政府(公章) 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儿童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成年人爱护法知识-----比赛题及答案

l、《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C) A 未满12周岁的公民 B 未满14周岁的公民 C 未满18周岁的公民 D 未满20周岁的公民 2、六年级学生王某的妈妈为了解女儿的学习与生活,经常私自拆看王某的信件,王某妈妈的行为(B) A 可以理解 B 是违法行为 C 不受法律干涉 D 是母亲的应尽职责 3、如果发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A)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A 任何组织和个人 B 国家机关 C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 D 武装力量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A)。 A 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B 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 抚养义务 D 培养义务 5、适龄未成年人(C)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A 在自愿原则下 B 在父母同意后 C 必须 D 可以 6、下列说法中不正确有的(C) A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B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C 中小学校园周边可以设置网吧。 D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7、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C)。 A 经济责任 B 民事责任 C 刑事责任 D 行政责任 8、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的(A)。 A 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B 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C 侵犯了李某的人身安全 D 没有侵权 9、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B)时间,不得加重学习负担。 A 阅读 B 体育锻炼 C 社会实践 D 学习 10、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D)。 A 行政处分 B 刑事处分 C 刑事处罚 D 行政处罚 11、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可由(C)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A 社会保障 B 社会团体 C 民政 D 司法 12、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B) A 处置权 B 受遗赠权 C 占有权 D 所有权

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指定监护人的情形以及委托监护人的情形。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

监护人证明书

监护人证明书 一、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代理证明书范文

代理证明书范文 第一篇:代理证明书第二篇:代理证明书第三篇:人事代理证明书第四篇:签订经济合同授权委托代理证明书第五篇:代理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更多相关范文 代理证明书 代理证书 代理证书是指明代理资格的法律文书。在书面委托代理中,代理证书是一人发给另一人使其在第三人面前代理他的书面授权。代理证书又称委托证明、授权委托书。在指定代理的情况下,指定单位对代理人指定的书面裁定或裁决,是代理证书的另一种形式。户籍簿和户籍机关有关身份的证明,亦可起到法定代理证书的作用。 展开 本段概念 代理证书又称“授权委托书”,是指由被代理人出具的证明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指明其权限的书面法律文件,是代理资格的证明。就其法律实质而言,则是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是载明被代理人关于授权的意思表示,其核心是代理权问题。 按照中国《民法通则》第65条第2款的规定,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授权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事项和代理的权限范围应明确、具体,不易发生歧义。依照法律或者惯例应予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代理证书未特

别指明的,视为未予授权。在商业实践中,介绍信常作为代理证书使用,中国司法实践也承认其法律效力。 性质和效力 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作为其表现形式的代理证书具有 单独的证明力。 实践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只需出具代理证书,即可表明 其代理权的存在,而不以出示委托合同为必要。因委托合同只调整代理人的内部关系,作为第三人,无需了解委托合同的存在。为保护信赖代理证书的善意相对人,即使委托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或委托合同已解除,只要代理证书没有收回,委托人又未公开声明代理证书无效,则代理人持代理证书对善意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仍归于被代理人。 《民法通则》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既有委托人意思表示不明的责任,也有代理人未提出纠正意见的缘故,同时,对此种行为给善意相对人所造成的法律效果或造成的损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种类 代理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国际贸易 中所采用的代理方式,按委托授权的大小,可分为: (一)独家代理:独家代理(soleagency)是指在特定地区内、特定 时期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同时不得再代销其他的同类商品。

学生安全知识考试标准答案

学生安全知识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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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初高中学生2014年法治安全知识考试试题答案学校班级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l、《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D) A、未满12周岁的公民 B、未满14周岁的公民 C、未满16周岁的公民 D、未满18周岁的公民 2、五年级学生王某的妈妈为了解女儿的学习与生活,经常私自拆看王某的信件,王某妈妈的行为(B) A、可以理解 B、是违法行为 C、不受法律干涉 D、是母亲的应尽职责 3、如果发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A)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A、任何组织和个人 B、国家机关 C、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 D、武装力量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A)。 A.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B.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抚养义务D、培养义务 5、适龄未成年人( C )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A、在自愿原则下 B、在父母同意后 C、必须 D、可以 6、下列说法中不正确有的(C)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B、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C、中小学校园周边可以设置网吧 D、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7、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C)。 A.经济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D、行政责任 8、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的(A)。A.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B.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C.侵犯了李某的人身安全D、没有侵权 9、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B)时间,不得加重学习负担。 A、阅读 B. 体育锻炼 C. 社会实践D、学习

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条文定稿

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障监护人、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指定监护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程序。 定工作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八条被指定为监护人的公民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担任监护人条件和监护职责 第九条担任监护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精神疾患; (三)与被监护人是近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如无上述近亲属,监护人的朋友或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公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十三条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在被监护人无本程序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公民可以担任其监护人时,被监护人的住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可以担任监护人。 第三章指定监护人程序

第十五条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第十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第十六条申请人依据本程序第二条规定申请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应 应 (四)申请人愿意成为监护人的书面承诺。 第十九条指定监护人应由居民委员会以召开听证会议的形式公开进行。 居民委员会应通过居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的形式举行听证会,且实际参会人数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举行,居民委员会可以视情况特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知情居民到会见证。 第二十条听证会议应履行下列程序:

法定监护人纠纷起诉状 - 副本

法定监护人纠纷起诉状 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的人,我国设立了监护制度,监护人的变更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可以,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如何变更法定监护人,那么法定监护人纠纷起诉状是怎么样的?律伴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关于起诉状的模板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监护人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申请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联系电话:xxxxxx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xxx的监护人;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系母女关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天有不测风云,从1992年申请人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后,双方感情急转直下,隔阂越积越深。2007年11月16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xxx多年来患有老年痴呆症,故宣告冯万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其父亲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但被申请人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将与被监护人共同所有的近20万元积蓄全部赠与申请人的哥哥xxx。考虑到父亲还需要大量的费用治疗,申请人也多次在看望父亲的时候与被申请人协商,要求被申请人追回上述款项,遭被告拒绝。2007年5月1日左右,被申请人更是将其与被监护人因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90余万元全部交由冯文远占有、使用。现xxx已花掉30余万元为其购买了住房。多年来,申请人一直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且申请人家庭经济能力较好,生活水平较高。申请人的丈夫现赋闲在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父亲xxx。申请人愿意担任冯万丰的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证明哪里开具

指定监护人证明哪里开具 开具监护人证明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一、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二、监护人证明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三、监护人确定及监护人证明的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可生效。同时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监护人及被监护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需要指定监护人去照顾当事人的饮食起居的话不需要通过法院的,因为当地的村委会就有指定的这种资格。如果关于指定监护人要明确被告方的话,通常都是在指定监护人的人选上产生了纠纷,下面小编就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一、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不服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的起诉时,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以被指定的监护人为原告,以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总则》的规定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则是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 ▲二、不能成为监护人的情形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 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的范围各国立法有差异,有些国家之规定了禁治产人,如法国、德国;有些国家既规定了禁治产人又规定了准禁治产人,如日本、意大利。我国《民法通则》未规定禁治产人和准禁治产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法国民法规定,被判处刑罚的人排除其任监护职务,已任职责当然解除。日本民法规定,行踪不明不得担任监护人。 (3)破产人 日本民法规定,破产人丧失监护资格,但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规定,破产不为丧失监护资格的事由,但破产人因无支付能力,在监护人的指定和选定时,应慎加选择。 (4)外国人 日本民法和法国民法规定,外国人不得为监护人。但法国民法又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外国人有监护资格。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民法通则》对此未规定。但依《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应解释为外国人不妨碍其为监护人。 (5)法人

精神病患者的房产交易需要监护人参与吗

精神病患者的房产交易需要监护人参与吗 我们都知道房屋买卖交易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这需要买卖双方都是自愿的交易才能进行。如果业主是精神病患者的话,如何进行交易呢?这种情况还能有法律效应吗?精神病患者的房产交易需要监护人参与吗?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房屋的所有人为精神病患者。这一类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和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一般在法律上会被判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疾病患者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行为。而限制民事能力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签署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认同。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断精神疾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精神疾病患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的民事活动都要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而精神病患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健康程度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是征得法定代理人统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二、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如何确定?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法院裁定一位近亲属来做其“法定监护人”。在签署合同时,“法定监护人”就是其“法定代理人”。 具体步骤为:如家有精神疾病患者,其亲属或利益关系人首先需要向基层人民法律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宣告该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后,由精神病患者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指定监护人。如果对于监护人有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因此如家庭有精神疾病患者且其名下有房屋需要出售的,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认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而依法确定其监护人或者由法院指定其监护人。其后才能进行房屋交易,在签约过程中,法定代理人必须在场,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虽然,精神病患者需由法定代理人代办相关事务,但是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必须保障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其代理行为是无效的。

证明孩子监护人范文3篇

证明孩子监护人范文3篇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证明孩子监护人的范文,仅供参考。 证明孩子监护人范文篇一: 证明 兹有__________ , 残疾人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家庭成员讨论通过,现确立 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__________的监护人,其亲属关系为__________。 特立此据! 对以上内容,如无异议,请签字。 残疾人本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家庭成员:(签名) 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社区:(盖章) 年月日 证明孩子监护人范文篇二: 一、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证明孩子监护人范文篇三: 监护人证明书

由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申请书范文

由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申请书范文 【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63年1月11日出生,云南巍山县人,无业,住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135XXXXXXX。 被申请人:赵XX,男,汉族,1960年05月20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X。因患精神病现在大理州二院住院治疗。 申请事项: 请求XXXX社区居委会同意申请人担任赵XX的监护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嫂子和小叔关系,被申请人赵XX长期患精神病,生活无法自理,原来有其父母及大哥、大嫂共同照看,后来,其父母先后去世,自1995年7月9日起,赵XX由大哥和大嫂照看。2010年12月9日大哥去世。至此,赵XX的法定监护人中,父母、兄弟姐妹已经全部去世,无配偶、无子女、也无其他近亲属作为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被监护人无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近亲属的情况下,“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为保护被监护人赵XX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方面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申请人杨XX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自愿担任赵XX的监护人,特向大理市大理镇银苍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请贵社区同意。理由如下: 一、被监护人赵XX处于监护权不明的状态,急需指定监护人,明确监护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赵XX的法定监护人中,父母、兄弟姐妹已经全部去世,无配偶、无子女、也无其他近亲属作为监护人,急需明确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赵XX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方面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二、申请人杨XX申请担任赵XX的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担任赵利全的监护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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