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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练习题

商法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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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练习题

正误判断题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对)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错)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错)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错)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对)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对)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对)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对)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对)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对)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对)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对)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对)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对)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对)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是不可以用劳务出资。(错)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不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错)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错)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对)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

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对)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对)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对)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错)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错)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以外的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错)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对)

单项选择题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日内裁定是否受理。(B)

A.557

B.5710

C.5510

D.577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日。(B)

A.1510

B.1515

C.1015

D.1010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B)

A.7

B.5

C.10

D.15

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日内送

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B)

A.510

B.515

C.1015

D.715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B)

A.515

B.510

C.1510

D.1010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B)A.7

B.10

C.15

D.30

7.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日内通知已知债权

人,并予以公告。(B)

A.10

B.25

C.7

D.15

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B)

A.330

B.230

C.215

D.315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日,最长不得超过()个月。(B)

A.302

B.303

C.301

D.153

10.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

起()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B)A.15二分之一

C.15四分之三

D.10四分之一

11.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以上。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B)

A.10过半数二分之一

B.15过半数二分之一

C.15过半数三分之二

D.15三分之二二分之一

12.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B)

A.10

B.15

C.20

D.30

13.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A.二分之一10

B.二分之一15

C.二分之一25

D.三分之二15

14.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

A.五分之一

B.十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四分之一

15.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B)

A.10三分之二

B.30三分之二

C.7三分之二

16.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日

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B)A.7

B.15

C.10

D.30

17.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B)

A.3

B.10

C.7

D.15

18.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

A.1

B.3

C.2

D.5

19.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日内作出决定。(B)

A.1

B.5

C.2

D.3

20.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B)

A.10

B.25

C.20

D.30

2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最先应该清偿的是:(A)

A.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B.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C.普通破产债权

D.优先权

2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与()不享有表决权。(B)A.重整计划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B.和解协议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C.重整计划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D.和解协议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23.()或者(),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B)

A.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重整计划

B.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C.重整计划和解协议

D.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和解协议

24.()经债权人会议()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B)

A.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1

B.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2

C.和解协议1

D.重整计划2

25.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B)人。()

A.7

B.9

C.11

D.13

26.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

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B)A.1

B.2

C.4

D.3

27.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B)

A.1

B.2

C.半

D.3

28.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个月。(B)A.36

B.63

C.33

D.66

29.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以上。(B)

A.三分之一半数

B.半数三分之二

C.三分之二半数

D.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多项选择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ABC)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B.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D.董事会同意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ABCD)A.公司章程

B.发起人协议

C.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D.招股说明书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ABCD)A.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B.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C.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4、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CD)

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B.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C.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D.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ABCD)

A.公司营业执照;

B.公司章程;

C.股东大会决议;

D.招股说明书;

6、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ABCD)

A.财务会计报告;

B.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C.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D.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7、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C)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D.董事会同意

8、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CD)

A.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B.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D.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9、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ABCD)

A.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

B.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C.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D.可以用于

10、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ABC)

A.公司营业执照;

B.公司章程;

C.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D.董事长身份证明

11、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ABC)

A.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B.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C.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D.董事长身份证明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ABC)

A.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C.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D.董事长个人有巨额贷款

13、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ABCD)

A.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B.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C.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D.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14、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ABC)

A.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B.违约责任;

C.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D.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

15、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D)

A.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B.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C.该股份公司成立5年以上

D.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16、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C)

A.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B.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C.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D.该股份公司成立5年以上

17、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ABCD)A.上市报告书;

B.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C.公司章程;

D.公司营业执照;

18、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ABCD)A.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B.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C.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D.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9、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ABCD)

A.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20、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ABC)

A.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B.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C.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D.董事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21、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AB)

A.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B.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C.监事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D.股东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22、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ABC)

A.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B.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C.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D.股东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23、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AB)

A.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B.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C.监事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D.董事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24、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C)A.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B.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C.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D.公司董事长没有个人巨额债务

25、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ABCD)

A.上市报告书;

B.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C.公司章程;

D.公司营业执照;

26、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ABCD)

A.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B.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C.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D.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27、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ABC)

A.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B.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C.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D.董事会决定暂停其债券上市交易

28、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AB)

A.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国际商法主观题

国际商法主观题 1. 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 答: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 (1)法律渊源不同。在法律渊源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在于判例是否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在大陆法系中,一般情况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先前的判断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直接根据,法官与无权通过判例创造法律规范。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在法官和律师的法律观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应用到判决中才被视为法的渊源。一般来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首先考虑适用的是普通法,而后是衡平法,最后才是制定法。 (2)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在它的主要发展阶段上,几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制定法也在不断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不采取包罗万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类的不同。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 (4)诉讼程序的不同。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既要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争议的焦点,积极指导取证活动,还要在法庭上主动询问双方,积极影响案件审理的过程。这种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式诉讼的特征。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中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因此,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又被称为对抗制诉讼程序 2. 什么是对价?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在票据法中也被认为是无对价,只有在事后追认同意的,才构成对价。对价是一方被赋予的某种权利、利益、好处、或利润,或是另一方承担的容忍、损害、损失或责任。 其构成要件是: (1)对价必须合法;(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过去的对价不能构成有效的对价;(3)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4)对价须具有真实价值,但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考点笔记

名词解释 1、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①合同是指设立做或不做某一特别事情义务的协议。②合同不是任何一种单方的行为或事件,而是由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的内容可以是做某特别事情,也可以是不做某特别事情;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义务。 3、要约:①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肯定和明确的建议。发出要约的一方是要约人,要约被发向的另一方为受要约人。②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肯定建议;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的明确建议。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法律和要约有相反规定外,要约一经有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即告成立,对当事人各方均有约束力。 5、提单:是指用于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6、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国际贸易中的买方或卖方)签订合同约定,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在货物遭受国际运输途中的保险事故损害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予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补偿的行为。 7、产品:①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过的工业品,不包括自然物品。但如农作物、渔牧业产品收获后经过加工处理则属于本法所指的产品;②必须是用于销售的物品;③必须是可移动的物品,不包括土地、房屋等类不动产,但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在内。 8、产品质量:是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的后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0、两大法系:①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或罗马法系;②以英国与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 11、对价:通常指为换取某一允诺而付出的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可以是一项回报的允诺,也可以是允诺外的行为或不行为,还可以是一种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或消灭。 12、违约:广义上的违约是指当事人的任何与合同不符的行为。狭义上,违约是指当事人无合法理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只能对另一方当事人狭义上的违约行为采取法律上的救济。 13、合同的内容:是由明示条款和未用及不能用明示条款排除的暗示条款或默示义务共同构成的。暗示条款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民商事惯例、法定暗示条款(强制性暗示条款、任意性暗示条款)。

国际商法(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 1.(1)本案如果发生在美国,Y能提起派生诉讼。因为A公司为B公司的担保行为直接损害了A 公司的利益且附带损害了Y的利益,但没有单纯地损害Y的利益。 (2)本案如果发生在我国, Y不具备对X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目中,Y在2009年12月~2010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股东Y持股比例符合规定,但持股时间不符合“连续180日以上”的规定。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监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目中股东乙没有通过“监事会”,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符合规定。 (3)P不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题目中,B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P在B公司任职,则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W也不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题目中,W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1%的股份,所以W不能担任独立董事。 2((1)A享有优先购买权。德国的合伙规则与很多其他国家一样,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合伙协议并没有其他约定,因此合伙人A享有优先购买权。 (2)B无权要求C偿还其房屋升值部分的25万欧元。合伙人出资后,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A、B还应当与C共同承担对Y公司剩余25万欧元的赔偿责任。因为在德国,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人的对外责任不以出资额为限。 第二章 1(保险公司的拒付理由在合同法上不能成立。因为李昌镐小同学所患的急性肺炎并不是投保人事先预知的,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合同时并不存在欺诈;争议中的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

2020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 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 1)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 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 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 该合伙人会议决议有效,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王某不能以此 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 选项C、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对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合伙人决议作出的对张某对外签约权的限 制有效,张某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全体合 伙人的同意,但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 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 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田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之一,其享有对外签约权,其对外签约无须征得朱某的同意。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 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据此可知,朱某提出异议时,应 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但田某已经签约的,朱某的异议并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 规定。本案中,王某、朱某均是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们均 应对田某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 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 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第一章商法总论 名词解释1、商事关系: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2、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三个条件;1、实施商行为2、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3、以事实商行为为常业3、商行为:就是使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性行为4、形式商法:形式商法,最典型的就是独立与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这种立法体例称为民商分立制。5、实质商法;英美法系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因而不存在民商分立于民商合一的问题,此外法院的判例和民间的自治规章也是重要的商法渊源,总第来说,英美商法的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6、公示原则:在涉及公众或多数当事人的场合,商法实行公示原则,要求将有关事实公诸于世。7、外观法则;对于商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各国商法都采用客观主义的认定方法,即有关行为的内容及含义的解释,以表示行为的客观表象为准,即使这种解释表意人也不得推翻。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简述题1、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和商法的共同之处,即他们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但是二者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别。民法是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内的一般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则,而商法则是市场经济领域的特定财产关系的特殊规定。民法对商法来说,具有统领和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来说,具有补充、变更或限制的作用。2、商

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二者的联系,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有优先的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再次,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试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最后,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存在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法的规定吸收经济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经济法有如下特征;1、国家意志的政府职能的介入。 2、多种法律部门的综合调整。 3、国家政策的指导作用。商法是关于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法律群。传统商法受契约自由的原则支配。。8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强化企业组织原则1、提高企业素质2、完善企业结构产权的保护二、提高经济效率原则1、产权的保护2、信用的维护3、交易的便捷三、维护交易公平原则1、平等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四、保障交易安全原则1、强行主义2、公示原则3、外观法则 4、严格责任 5、对善意买受人的保护5维护交易公平的意义何在?商法如何体现这一原则?答:意义,首先, 是设立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从而建立市场竞争的 正常条件。其次,就是依据这些行为准则以及时一

商法学练习题

《商法学》综合练习题 第一编商法导论 第一章商法概述 一、 填空题: 1、 商法,亦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商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 行为的人。 3、 (商事账簿)是指商主体为了表明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而依法制作的簿册。 4、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商主体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并作为依据的(书面证明)。 二、 单选题 1、 下列不属于商事登记必须的项目(B )。 A 商号 B 、经营目标 C 、经济性质 D 、分支机构 2、 郭敏霞与杨银成立一快餐公司,拟取名为“重庆市517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试问:该商业名称 中(A )是违法的。 A 重庆市 B 517 C 餐饮 D 有限责任 3、 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并在收购完成后将股本规模扩大一倍, 甲公司按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B )性质。 A 开业登记 B 变更登记 C 重组登记 D 注销登记 4、 甲公司与乙公司决定以各自的全部资产、人员和营业合并成立一名称为“大岩” 的有限责任公司,大岩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A )性质。 A 设立登记 B 变更登记 C 重组登记 D 注销登记 5、书法家郝催欲开办一从事雕刻的个体企业,其所起的下列企业名称中,(D ) 符合商事法的要求。 A 郝催 B 郝催雕刻公司 C 郝催之家 D 郝催雕刻店 6、 某工厂职工李卫前将自己的私房加价出售给本厂作专家宿舍, 后因该厂经营不善而不能支付 价 款,双方诉至法院。李卫前与工厂之间是(B )。 A 双方商事法律关系 B 单方商事法律关系 C 民事法律关系 D 行政法律关系 7、 石望公司决定将其部分财产和营业分立出去成立一个新公司佳名公司, 请问:佳名公司的工 商登记属于(B ) A 变更登记 B 设立登记 C 换名登记 D 改制登记 三、多项选择 1、商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 )。 3、 作为商人必须具备的法律特征包括(A 、B 、C ) A. 必须实施商行为 B.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 C.必须以实施商行为为经常职业 D.必须从事单一种类的营业行为 4、 以下选项中,(AC 属于绝对商行为。 A 、汇票的出票 B 不动产出租 C 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 D 专业咨询服务 A 促进交易迅捷原则 C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 2、商法的特征是什么(A 、 B 、 A 兼容性 B 技术性 C B 强化商事组织原则 D 实 现交易公平原则 C 、D )。 营利性 D 国际性

国际商法复习思考题

第一章绪论 ? 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 3.大陆法系包括哪些国家和地区? ? 4.大陆法系是如何解释公法和私法之间关系的? ? 5.指出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 ? 6.英美国家的法律渊源与法院组织有哪些异同点? ?7.你认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受哪个法系影响更大些?为什么? 第二章合同法 ? 1.如何理解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重要作用? ? 2.在世界范围内,从19世纪到20世纪,合同法经历了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 3.如何理解合同的概念? ? 1.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 2.涉及要约的撤销,两大法系的制度有何差异?《国际商事通则》是如何调和其分歧 的? ? 3.在法律上确定要约的有效期间有什么意义?在涉及这一问题时,各国法上的一般制 度是什么? ?4.承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5.涉及承诺生效的时间,英美法与德国法的分歧何在?国际上的一般倾向是什么? 中 国法是否遵循了这种倾向? ? 1.关于未成年人缔约的后果,英美法上的制度与德国法上的制度有何不同? ? 2.依英美法和法国法,合同被撤销的后果是什么? ? 3.涉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国法主要受到哪国法律的影响? ? 4.关于精神有缺陷的人的能力和他们签约的后果,各国法律作了什么规定? ? 5.公司超越其章程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进行经营,会导致什么后果 ? 6.依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哪些合同必须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合同未依法以书面方式订 立的后果是什么? ?7.法国法和德国法关于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各具什么特色? ?8.涉及有关国际商事交易的合同的形式,国际上的一般倾向是什么? ?9.英美法处理合同违法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法院对于这种原则是如何进行变通的? ?10.对于违法合同,法国法在处理其后果时奉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法院在实践中发展 了哪些例外? ?11.依据英美法,错误和误解有什么区别?其法律后果如何? ?12.依据大陆法,错误和误解有什么区别?其法律后果如何? ?13.关于错误和误解,《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3.5条分别采纳了英、美、法、德等 国的什么制度? ?14.简述德国法有关欺诈的法律规定。 ?15.什么叫经济胁迫?其法律后果如何? ?16.从过错、行为、因果关系和救济各方面比较英、美、法、德各国关于欺诈的制 度的共同点和差异,思考其中哪些制度是较好的制度。 ?17.从动机、行为、因果关系和救济各方面对英、美、法、德和《国际商事合同通 则》关于胁迫的制度进行比较,试在取长补短的基础上归纳出一套你认为理想的规

商法题库

第一章商法概述 一、填空题 1.世界范围内的商事立法运动肇始于,延续至今,它是人类社会迈向法制的重要一步。 答案:18世纪初 2.商主体公示法定是指商主体之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未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 答案:对抗善意第三人 3.传统商法在体系上主要包括商身份法和两大部分内容。 答案:商行为法 4.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本法,商法是。 答案:特别法 5.近代商法起源于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商业城市和。 答案:海上贸易 6.法国商法法系以法国商法为核心,以行为主义和为法系的重要特征和商事法规的立法基础。 答案:客观主义 7.《德国商法典》最早颁布于年。 答案:1861 8.反映了商法独立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是商法部门建立的基础,是商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特征所在。 答案:独立的商法调整对象 9.在调整方法上,商法注重维持私法中传统的“原则”,经济法则信守“国家统治原则”。 答案:意思自治 10.商法作为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相兼容的法律规范体系,其公法性规定主要为。 答案:行政法律规范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事立法活动活跃,相继出台了多部法律,可以归入商法范畴的有(B)。 A.《合同法》、《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 B.《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 C.《个人独资企业法》、《信托法》、《证券法》、《仲裁法》 D.《劳动法》、《行政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商法的概念可以表述为(A)。 A.调整商事交易主体于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调整商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调整公司、企业日常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调整一切微观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外国法上,采取以商人和商行为共存的折衷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的国家是(C)。 A.美国、英国 B.德国、法国 C.日本 D.瑞士 4.有关商法特征的描述,错误的是(B)。 A.其调整行为具有营利性 B.商法调整对象的不特定性 C.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 D.商法的公法性和国际性 5.所谓商主体法定原则是指(D)。 A.对于商主体在法律上的资格,不以强行性法规加以规定 B.商主体的类型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 C.商事交易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享有特权 D.商主体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公示法定三个方面

海商法期末考试重点

东财海商法期末考试重点 一.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制度 概念:1.承运人是指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2.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二者的义务(最低义务的承担):1.适航——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1)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2)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3)使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管货——应当妥善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规定航线航行——应当按照约定或习惯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除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4.交货——根据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并在目的地港向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凭提单交付货物 二者之间的责任承担:1.连带责任制:承运人对全部运输负责,实际承运人对自己履行运输的部分负责;都有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范围内负连带责任2.分段责任制: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特定货物运输由特定实际承运人进行,并约定承运人不负责任。应当符合四个条件:1)提单上指定了实际承运人;2)指定了实际承运人履行的具体货物运输部分;3)货物的灭失、毁损或迟延交付发生在该实际承运人掌管货物期间;4)合同规定承运人对此种损失可以免责3.追偿权:其相互之间分别享有追偿权 二.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提单并入条款:95条对按照航次租船合同运输的货物签发的提单,提单持有人不是承租人的,承运人与该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提单的约定【除提单中载明适用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适用该航次租船合同的条款】 2.质询条款:97条出租人在约定的受载期限内未能提供船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装货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时起四十八小时内,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因出租人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预备航次条款:98条航次租船合同的装货、卸货期限及其计算办法,超过装货、卸货期限后的滞期费和提前完成装货、卸货的速遣费,由双方约定。 三.船舶碰撞法特殊制度(美国海商法中独特的船舶碰撞责任体系) 总:《碰撞公约》废止了认定过失的标准法律推定过失原则,确立了互有过失的船舶碰撞责任的分担原则是过失比例原则。这些己被许多国家所接受。我国《海商法》中有关船舶碰撞的责任也适用此公约的规定。但是,美国没有加入该公约,在过失的认定标准方面适用的是宾西法尼亚规则,在互有过失的船舶碰撞责任方面适用的是平均分担为主、主次过失为辅的原则,在受损货物的赔偿方面适用的是船舶碰撞双方的连带责任。因此说美国的船舶碰撞法有其独特的法律制度。

国际商法练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单项选择练习题(1-4章) 1、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已有效成立而又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确定货物价格的依据是(D ) A、交货时卖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B、交货时买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C、交货时合同履行地的合理价格 D、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D) A、加以严格的限制 B、只有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C、只有采取口头形式方为有效 D、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也不影响证据力 3、承诺是指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其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它须由下列哪种人作出( D) A、受要约人的近亲 B、受要约人的利害关系人 C、第三人 D、受要约人本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4、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受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的,则( C ) A、发价在原则上仍可以撤销 B、经双方协商是可以撤销发价的 C、此时,发价是不可以撤销的 D、受发价人的信赖行事不受法律保护 5、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标准是( A) A、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B、违约方剥夺了对方非依合同有权得到的利益 C、违约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使对方因此失去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 D、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无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而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所不能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D) A、退货 B、减价 C、损害赔偿 D、撤销整个合同 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买方的付款地是( A) A、卖方营业地 B、买方营业地 C、合同订立地 D、标的物所在地 8、在分期交货的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一批机器设备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D) 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 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9、属于目的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是( A ) A、DEQ B、CIP C、CFR D、CIF 10、在承诺生效问题上采用投邮和到达并用原则的国家是( C ) A、法国 B、德国 C、日本 D、英国 11、要约撤销概括的一种行为是,( D) A、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销其效力 B、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收回要约,使其不生效 C、它是在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尚未生效之前,撤回要约 D、它是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后,即已生效之后,消灭要约的效力 12、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A)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1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未根本违反合同,则受损害一方只能请求(C) A、合同无效 B、撤销合同 C、损害赔偿 D、要求履行

商法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商法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商法考试题一、判断题 1.董事的任期由股东会决定,且董事会中成员应当有职工代表。( ) 2.债权人向合伙人追偿债务时,也须按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 3.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 4.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 ) 5.上市公司收购实质上也是一种证券买卖行为,与一般证券交易的目的一样,都是为谋求买卖差价不同。( ) 6。出票日期属于汇票绝对记载事项。( ) 7.完全背书的应记载事项有二:一是被背书人的姓名,二是背书日期。( ) 8.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没有异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 9.民法和商法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10.经济法相对于商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 商法考试题二、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公开原则 B.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C.公平原则 D.公正原则 2.和解协议草案不包括的内容( )。 A.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 B.清偿债务的办法 C.清偿债务的期限 D.清偿债权的期限 3.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8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7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进行增资派股。为此,公司股东提出以下几种建议,其中符合《公司法》的是( )。 A.将法定公积金600万元,任意公积金1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B.将法定公积金500万元,任意公积金2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C.将法定公积金400万元,任意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D.将法定公积金3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4.下列选项中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 )。 A.董事长 B.经理 C.董事 D.执行董事 5.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保险法中规定的代位请求赔偿权的基本内容是( )。

商法学主观题

商法学第一次作业主观题 18. 简述商事关系的法律调整中商法和民法适用的规则。 19. 商事登记的效力是什么? 20. 简述公司合并的程序。 21. 简述汇票追索权行使的条件。 22. 简述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负有的义务。 23. 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24. 甲、乙、丙、丁四家国有企业拟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乐乐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甲、乙、丙、丁共认购1000万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成立后,因投资策略失误,造成巨大损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通过决议,将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陷入严重亏损,负债共计5000万元。债权人向保健品厂主张权利,遭到拒绝。 请问: (1)乐乐饮料公司在组建过程中,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2)乐乐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保健品厂应否承担饮料公司的债务?为什么? 第二次作业主观题 5. 简述代理商的特点。 6. 上市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所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7. 简述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 8.

简述代理商的特点。 9. 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0. 简述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11. A、B、C三家国有企业于2006年8月末拟共同出资组建甲有限责任公司时,三方约定A以厂房、设备出资;B以其商标权出资,但不办理商标权过户登记;C 以现金出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由三方指派。后经依法调整该约定,甲公司于2006年10月正式成立。2008年5月C股东将其持有的25%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但该转让未经A、B两位股东同意。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成立前ABC三方的约定有无不合法之处?如果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2)C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第三次作业主观题: 17. 简述商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18. 简述商业名称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19.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公司成立应当承担商法上的严格责任的表现是什么? 20.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1. 简述商法的特有原则。 22. 2004年7月,华丰造纸厂与泰安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华丰造纸厂按月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负责该厂企业财产的火灾保险。2004年9月2 0日,华丰造纸厂厂区边的宏安饭店因施工发生火灾,火灾殃及了华丰造纸厂,直接经济损失达67万元人民币。华丰造纸厂于9月25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请求,并提供了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

国际商法讲义课后思考题答案

【第二章课后思考题答案】 1、按照国际惯例,倒签提单是一种欺诈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对卖方和承运人都是十分不利的。买方一旦有证据证明提单的装船日期是伪造的,就有权拒绝接受单据、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即使已经支付了货款,买方还可要求卖方退还。 本案中,虽然卖方迟延交货一天不足以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但是,由于卖方与承运人串通倒签提单。因此,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且买方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卖方和承运人负责。 2、广州海事法院认为,达斌公司与原告签订购货合同后,不按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提供坤甸原木,而在没有交货的情况下,串通泰坦公司取得已装船的清洁正本提单,并依据该提单以及其它伪造的单证,企图收取货款。上述行为足以证明达斌公司是蓄谋欺诈。被告泰坦公司明知未收到达斌公司交付的坤甸木货物,却签发了坤甸木已装船清洁提单,嗣后又数次向海口外轮代理发电,配合达斌公司制造货已装船并即将到港的假象,为达斌公司骗取货款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以上事实说明,两被告利用合同和作为运输合同证明的提单共同实施欺诈,以此骗取原告货款,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达斌公司为实施欺诈与原告签订的购货合同,以及泰坦公司签发的假提单和伪造的发票等单证均属无效。造成上述合同和单证无效的责任完全在两被告,两被告共同侵权,应对其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请求赔偿其对3家客户的违约损失、银行开证费、货物保险费、营业损失和贷款利息有理,予以支持。判决如下: 一、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与被告达斌(私人)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无效;被告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签发的提单无效;原告对中国银行海口分行开具的受益人为达斌(私人)有限公司的信用证项下的货款不予支付。 二、被告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和达斌(私人)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352968.15元以及外汇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美金47637.61元。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20日内付清。 广州海事法院判决后,曾通过外交途径向两被告送达判决书,因找不到两被告而无法送达。该院遂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6个月后,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3、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指示提单的背书即意味着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涉案货物在目的港交付前,提单已经由A公司背书给D公司,D公司作为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已经转让,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委托加工和代为提货的关系,不能对抗包括承运人和保险人在内的第三人。A公司已经不是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其再以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为依据,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已无合理依据。此外,由于A公司背书提单的行为使其丧失了对货物的保险利益,原告向A公司赔款已无法律依据,故本案原告不能对被告行使代位求偿权。故本案原告不能向被告主张货损赔偿。据此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高级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12月22日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本案例涉及的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与谁该对货损负责赔偿的问题。 皮手套在正常的温度状况下运输,货物湿、霉、沾污、变色,不是运输过程中外来因素造成的,或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应是商品本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即生产过程中没有把水分处理到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干湿度。商品本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属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根据

商法考研题库-章节题库-商法总论【圣才出品】

第一编商法总论 第一章商法概述 一、概念题 1.商法典与民法典(华师2007年研) 答:(1)商法典与民法典的概念 商法典是指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在民法典之外制定的以“商法”命名的法典,其内容主要涉及商主体、商行为之界定、创设等商法的一般规则以及商事公司、票据、保险、破产、海商等基本制度;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2)商法典与民法典的关系 二者都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都属于私法范畴,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共同性。 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①商法典只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民法典既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于奉行民商合一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②民法典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商法典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

2.商事主体严格法定原则(西北政法2006年研;华师2004年研) 答:现代各国一般都制定有大量的强行性法规对商主体的资格予以严格控制,形成了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是指商主体的类型、内容、程序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的原则。 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和商主体公示法定三个方面。 (1)商主体类型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在组织形式上由法律予以明确设定,非经法律设定者不得享有商主体资格,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定类型之外的商事组织形式。 (2)商主体内容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创设非规范性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商主体内容法定导致两个必然结果: ①合法存在的商主体必须在内容上符合法律对其所作出的特定要求; ②对商主体内容的不同法律要求,构成了不同类型商主体彼此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形成了不同类型商主体自身的特点。 (3)商主体公示法定。即商主体的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未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主体法定原则是传统商事交易行为之自由主义向现代商事活动之国家干预转变的结果,是现代商事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商事登记制度的基础。它充分反映了作为私法的商法所含有的公法性成分。 3.商法的渊源(南京大学2005年研) 答:商法的渊源是指商法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它是对商事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法

2006-2014年商法司法考试主观题

2006-2014年商法司法考试主观题

2002-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14年) 五、(本题18分) 案情:2012年4月,陈明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李贝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张巡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陈明的个人账户,但陈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2年11月5日,陈明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陈明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陈明与李贝,张巡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 李贝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刘宝之托,代其持股,李贝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刘宝。2013年3月,在陈明同意的情

况下,李贝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潘龙,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 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陈明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陈明的妻子葛梅梅本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 问题: 1.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张巡是否可向公司以及陈明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2.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张巡是否可向管理人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3.李贝能否以自己并非真正股东为由,主张对潘龙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为什么? 4.刘宝可主张哪些法律救济?为什么? 5.陈明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50万元出资的缴付?为什么?

商法论述题及其答案

一、商事法律关系 商法的调整对象 (一)、商法的调整对象 1、关于商法调整对象的学说 (1)以商行为为商法调整对象。 (2)以德国商法典为代表,以商主体观念为基础的“商人法主义”,即根据商主体的资格确定商事关系的范围。 (3)商法调整对象是商事法律关系。 (二)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法律关系 商事法律关系即指商主体及其他民事主体在实施商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点: 首先,商事关系是发生在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其次,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动机而建立的;第三,商事关系是独立的社会关系 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基于法律行为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商事法律关系则仅仅是因商主体及其他主体所从事的商行为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包括财产关系,而且包括人身关系;商事法律关系则只涉及财产关系,不涉及与自然人相关的人身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的是商品交换关系,重点是财产支配关系;而商事交易中的财产关系则不仅包含商品交换,而且包含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关系;不仅包括财产支配关系,更多的是财产的经营管理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重点强调的是主体的平等权利,即私法上的权利;商事法律关系不仅仅强调这种私法上的权利,同时强调公法上的国家主体对商主体的管理权,强调因国家管理所形成的各种关系。 内容:1、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商事法律关系既包括商主体之间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又包括商主体与非商主体之间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还包括商主体之间,商主体与非商主体之间,以及非商主体之间基于商行为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商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范畴也要大于商主体的范围; 其次,商法调整的是商主体的商行为,不调整商主体的商行为以外的不具有营利目的的其他行为; 最后,商法所调整的商主体主要是各种企业组织 2、商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商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既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特定的人格权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包括物以外的其他财产亦可以成为商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3、商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商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商事权利与商事义务 二、商法与民法之区别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商法真题

商法真题 一、案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由A公司、B公司、C 公司、D公司作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1%、37%、14%、8%,均已实缴。B持股37%,但是其中有17%为代E公司持,由E公司实际出资。甲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由A公司、B公司、C公司按照2:2:1的比例委派。A公司委派的2名董事中,有1人任董事长。B公司委派的2名董事中,有1名是E公司代表。在日常决策中,E公司经常派不同的人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对此知情,但未置可否。 甲公司计划增资2000万,由乙公司认缴全部2000万增资。C公司同意增资,但提出以下主张: (1)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资本; (2)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新增资本,也由其优先认购。 A、B、D均不同意C公司的主张,增资一事搁置。B公司向D公司借款,将名下的20%股权(到底是自己的还是其代持的?回忆版案例不清楚,但并不影响作答)出质给D公司。又向丙公司借款,将10%股权(代持的)出质给丙公司。两次质押均已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丙公司不知道B公司代E 公司持股的事实。因B公司逾期未能偿债,D公司申请法院实现担保物权。E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要求强制执行E公司财产。法院查明B公司代E公司持股的事实,于是启动B公

司名下代持17%的股权的程序。 二、问题 1.C公司的第一个主张能否成立? 2.C公司的第二个主张能否成立? 3.D是否取得股权质权? 4.丙公司是否取得股权质权? 5.D公司申请法院实现担保物权,在审理程序中E公司可以如何救济?若进入执行程序,E公司又该如何救济? 6.对于E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提出的执行申请,B、D、E、丙公司是否有权提出执行异议? 三、参考答案+预估采分点 问题一(预估3分) 【问题】C公司的第一个主张能否成立? 【参考答案】 能成立(预估1分)。 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但另有约定的除外(预估2分)。 本案中,公司增资无另外约定,C公司可以主张按实缴比例认缴增资。 问题二(预估4分)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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