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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我国积极推动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将院士专家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紧密结合,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下面将就该制度的背景、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分析。

背景: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面临着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相对不足的问题。尽管拥有众多优秀的院士专家,但他们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往往难以有效转化和应用。因此,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这一制度的推行,将为我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持。

目标: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的建设有助于实现多方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首先,通过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的合作,院士专家可以更好地了解实际需求,将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应用于实际生产和应用创新中,提升科技创新的效果。其次,通过与企业、高校的合作,院士专家可以以“师徒传承”的方式,培养更多的科研骨干和高端人才,为我国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具体措施:

为了落实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制度的建设和实施。首先,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鼓励院士专家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其次,建立健全评审机制,确保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评审机制不仅要注重专家的学术水平和业绩,还要考察其对企业发展和高校教育的贡献,以维护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最后,加强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的顺利推进。

结语: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的建设是我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通过该制度,院士专家可以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同时,为保证该制度的顺利运行,政府需要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并加强对工作站的监督和评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将进一步发展,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暂行办法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暂行办法 大冶市中鑫铝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按照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协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站的建设及日常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及协助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资格: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有志于为我公司科技事业做出贡献者,均可申请进入院士专家工作站,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向企业科协提出进站申请。 1、个人申请材料。 2、学历证明、工作简历。 3、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条审批程序: 1、公司行政人事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招收的意见;单位同意后,填写《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2、公司行政人事部将申请人有关材料汇总整理,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企业科协审批。

第六条科研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应严格按照与培养单位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研究工作,特殊情况需改变研究计划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导研究员初审,企业科协审核,培养单位同意后,报院审批。 第七条科研人员进站两个月内,应在指导研究员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并作开题报告。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在单位研究方向一致,也可自行选题,以书面形式明确所承担工作的任务、目标等。 第八条科研人员进站后,根据工作需要,凭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 第九条各培养单位负责科研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科研活动和相关管理工作;设立科研培养基金,用于资助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及生活费。 1、资助科研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 2、配备台式电脑1台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3、提供必须的科研、实验室条件。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科协对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和其他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报公司核定后,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专业论文,应将所在培养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经转让或开发获得经济效益的,可按进站时签定的协议分享产权和参与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出站时,应提交研究工作成果,如论文、手稿、鉴定成果、专利及其他材料,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和我院的

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背景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一种通过与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将院士专家的科研及技术力量引入企业,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的机制。近年来,中国对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但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需要采取一些举措来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二、目标 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目标是提高高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加强科技与产业的融合,促进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三、推进方案 1. 政策支持 加大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项目资助、研发经费补贴等,鼓励企业与院士专家合作建立工作站。 2. 优化服务

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和服务院士专家工作站。优化工作站的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如科研设备购置、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等,帮助企业与院士专家建立合作关系。 3. 加强人才培养 扶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院士专家提供学术访问、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机会。同时,注重对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提升,加强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4.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支持,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创造良好的转化环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提供技术评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孵化等服务,帮助院士专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5. 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投融资环境,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资金保障。 6. 加强宣传 加强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认知和理解。举办专题研讨会、学术交流会等活动,

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运行管理,提高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并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作用。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其相关工作,涉及院士专家的选拔、聘任、考核、待遇、绩效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院士专家的选拔与聘任 第三条选拔依据 院士专家的选拔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能力、学术造诣、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学院应建立科学公正的选拔机制,确保选拔程序公开透明,选拔结果公正合理。

第四条聘任条件 院士专家的聘任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 第五条设立和撤销 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可以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学院有权予以撤销。 第六条日常管理 院士专家工作站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相关支持

学院应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场地设施、科研经费、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支持;同时,还应加强与院士专家的沟通交流,为其提供学术指导和协助。 第四章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绩效评价 第八条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内容应包括院士专家的科研成果、科技创新能力、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考核。 第九条绩效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可以采取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条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重要依据,用于科研项目申报、人才评选、工作站升级等方面。 第五章附则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我国积极推动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将院士专家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紧密结合,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下面将就该制度的背景、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分析。 背景: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面临着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相对不足的问题。尽管拥有众多优秀的院士专家,但他们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往往难以有效转化和应用。因此,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这一制度的推行,将为我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持。 目标: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的建设有助于实现多方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首先,通过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的合作,院士专家可以更好地了解实际需求,将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应用于实际生产和应用创新中,提升科技创新的效果。其次,通过与企业、高校的合作,院士专家可以以“师徒传承”的方式,培养更多的科研骨干和高端人才,为我国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具体措施:

为了落实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制度的建设和实施。首先,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鼓励院士专家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其次,建立健全评审机制,确保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评审机制不仅要注重专家的学术水平和业绩,还要考察其对企业发展和高校教育的贡献,以维护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最后,加强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的顺利推进。 结语: 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的建设是我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通过该制度,院士专家可以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同时,为保证该制度的顺利运行,政府需要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并加强对工作站的监督和评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将进一步发展,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XXX(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公司人才基地,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保持公司在国内外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创建国家一流的竹制品科技研发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公司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 第二条为切实做好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运作,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进站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公司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和丽水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院士工作站接受XXX统一领导和XXX的具体业务指导,省科技厅是院士工作站的主管部门,院士工作站接受其动态管理和评估。 第四条院士工作站领导机构为公司院士工作站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及技术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案,制订引进院士及

其科研团队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科研课题方向、经费筹措及使用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院士工作站的运作情况,听取院士工作站的年度工作汇报。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的办事机构为公司院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企业技术中心统一管理,设专职人员负责工作站的具体事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设立工作站学术秘书,负责协调院士工作站各项任务的实现。 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提出实施看法和办法;征集公司及其子公司各部门对院士工作站研发项目标建立和看法;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送审院士工作站研发人员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手续,辅佐解决进站院士及研发人员的生活安排等题目;负责院士工作站常务事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科研工作进行指点、监视、检查、考核;和谐院士工作站与产学研合作院校之间的关系;向上级院士工作站管理机构请示和汇报工作。 管理办公室同时还要制定海内外交流与合作机制与计划,在工作站不定期举办海内外技术交流会,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工作站讲学或授课,不定期参加相 XXX主办的各种会议,了解海内外发展趋势,研究最新技术,提升工作站研发能力和程度。制定优惠政策吸收优良项

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为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人才引进和科技合作模式,根据《嘉兴市中长期创业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嘉兴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以建站单位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设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智力资源,为建站主体解决关

键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条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单位一般为高新技 术企业、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

1.为建站单位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咨询与指导; 2.围绕建站单位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由院士专家领衔,组织院士专家团队与建站单位团队协作攻关; 3.引进院士专家的技术成果,在建站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品牌; 4.为建站单位培养高端专业人才; 5.完成由院士专家与建站单位共同确定的其他合作项目。 三、设立与申报 第四条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立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企业年销售收入一般在2亿元以上,年利税在500万元以上。对于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企业、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及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产值、利税、规模等方面视实际情况确定; 2.建站单位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和较强的研发能 力,拥 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新时代加快推进泉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新时代加快推进泉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一、泉州市当前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现状 泉州市地处闽南地区,属于福建省辖市之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处于省内科技创新的前沿地位。目前,泉州市设立了若干家院士(专家)工作站,吸引了一些国内外顶尖的院士(专家)和科研团队加盟。泉州市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该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与一些发达地区相比,泉州市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专家队伍的结构性不平衡、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问题。如何加快推进泉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促进科技创新。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传播科学知识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平台,院士(专家)们凭借其丰富的科研经验和雄厚的学术实力,能够为泉州市的科技创新提供强大的支持。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端科研人才,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传播和应用。 2.提升地区形象。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可以提升泉州市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形象,增强地方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影响力,有利于推动泉州市的高质量发展。 3.培养科研人才。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能够为当地培养一大批高端科研人才,推动科技人才的本土化,提升地区的创新能力。 1.加大政策支持。政府要加大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院士(专家)和专业科研团队加盟。通过给予激励性的政策,提高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优化创新环境。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需要建设完善的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加强院士(专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3.加强人才引进。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需要加强院士(专家)的引进与培养工作,吸引国内外顶尖的院士(专家)和优秀科研团队加盟,培养和凝聚一批本土化的高端科研人才。 4.加强产学研合作。院士(专家)工作站与企业之间需要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应用化。政府要引导和鼓励院士(专家)工作站积极与地方企业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泉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将为加快泉州市的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未来的发展中,泉州市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将不断提升自身的学

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及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

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及终止条件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第七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情况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需求,到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专家、项目的需求情况,同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与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技术对接,最后根据双方对接情况确定设站单位。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确定部分单位为专家工作站后备单位,纳入重点帮扶范围,优先享受推荐高层次专家、政策指导等,并在设站时予以重点考虑。 第九条专家工作站的名称主要依据设站单位确立的研究课题以及所在行业特点来确定,一般称为“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牌。

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指南

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指南 一、功能定位 院士工作站是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专家为核心,以产业发展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建立的技术创新工作平台,联合开展战略决策咨询、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建设考核重点 1.院士工作站建设目标(包括工作站目标定位、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科研场地和仪器设备配置和经费支持等)。 2.与院士及团队开展创新合作目标(联合承担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及论文、专利、获奖、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科技产出,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贡献、影响等)。 3.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科研团队建设、科技交流、科学普及等)。 4.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院士工作站服务地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作用、贡献)。 三、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建设期3年。由建站单位先行组建运行,省科技厅择优立项建设。对已获得市(州)相关部门认定和资助的院士工作站,优先纳入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序列,但不再重复资助经费。

四、申报单位要求 1.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主体为行政区域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军工企业除外),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如实填报,并上传附表至管理系统。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4.申报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应在1年以上),并签有不少于3年的合作协议,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任务,并明确双方合作合作期限、方式、内容、知识产权归属、为院士及其团队专家开展科研活动所提供的支持条件等双方权利和义务;2020年1月以来已联合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至少1项,并取得一定的合作创新成果。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

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发挥院士专 家在相关领域的优势,促进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发展。 二、工作站设立和管理 1. 工作站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经过协会批 准并与有关机构签订协议。 2. 工作站应配备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 组织协调工作。 3. 工作站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 问题,并及时向协会提交工作报告。 三、院士专家的选拔和评价 1. 院士专家应具备卓越的学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严 格的评审和选拔程序才能被任命为工作站的院士专家。 2. 工作站应根据院士专家的工作业绩和学术贡献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秀的院士专家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

四、工作站的研究和创新工作 1. 工作站应积极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出创新性的研究方向和项目。 2. 工作站应与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 3. 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提高院士专家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五、保障与激励机制 1. 工作站应为院士专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科研经费,确保工作站的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作站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院士专家的工作业绩和学术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3. 工作站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分享机制,保护和推广工作站的研究成果。 六、法律责任 工作站及其管理团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请各工作站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以上为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执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推动院士在河南 省的科研和创新活动,提升河南省科技创新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河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院士工作站是指为院士提供科研和创新平台,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和管理应充分尊重和保护院 士的学术独立性和科研自主性,坚持市场导向和依法治理原则,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机构由河南省科技厅、工信厅、人社厅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院士工作站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和管理审核; (二)组织制定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规章制度; (三)定期组织对院士工作站的评估和检查工作,对工作站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促进院士工作站与企业、高校等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和条件 第六条院士工作站的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二)拥有一定数量的院士或具有相当科研和创新实力的高级专家; (三)有完善的科研环境和条件。 第七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功能和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科研和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二)为院士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工作条件,提升其研究水平;(三)培养和引进优秀的科研人才,推动人才培养和发展;(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院士工作站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章申报、评审和监督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组织均可向管理机构提出设置院士工作站的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申请通过初审后,管理机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院士工作站进行现场考察,对申请单位的科研和创新能力、院士人才等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结果以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形式发布,通过的申请单位须办理设站手续;未通过的申请单位可在一定时间后重新申

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确保院士工作站有效运行,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专家工作站站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持工作站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的编制、审核、组织决策。指挥协调全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实施,发挥全站的整体功能,明确站内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 副站长由公司聘请的院士专家担任,全面负责工作站的科研工作,指导站内研发团队进行科技攻关,并对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站长助理由公司行政总监担任,在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院士专家完成全站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站长负责,按照站长要求完成科研计划的制定与项目管理,积极提建议,完成站长、副站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部由站长助理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和进度要求,组织和制定项目的总体方案。 综合实验室由副站长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的需要,组织相应的配方设计、实验,制定检测标准。 检测中心由副站长负责,配合项目开发和实验需要,完成所需项目的检验测试,同时对外进行测试服务。 第三章工作内容 在院士专家的直接参与指导下,指导公司有机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有机茶产量和品质。

指导建立高香型茶叶加工及深加工生产线。 指导开发涉茶健康饮品、涉茶旅游商品,农特产品功能饮品等项目。 帮助规划并指导建设万亩生态茶叶观光园。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公司培养一支高水平研发队伍,同时承接企业内部技术人员技术培训。 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服务 站长助理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并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负责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一切工作及生活所必需的条件。 XXX 2016年8月10日

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方案

腾冲县茶叶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全面合作,打造高层次创新平台,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对我县经济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县茶叶产业发展实际,依托腾冲县人民政府茶叶办公室建设“腾冲县茶叶院士专家工作站”。现就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我县茶叶产业发展实际,以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为载体,加强与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合作,建立健全有利于集聚高端人才到腾冲创业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着力提升我县茶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为加快推动我县茶叶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围绕腾冲茶叶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聚焦企业,有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广泛凝聚产学研各方面力量,发挥建

站单位的主体作用,有效地解决茶叶产业创新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重大难题,扎实为腾冲茶叶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服务,促进腾冲茶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根据我县茶叶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务求实效,稳步推进,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茶叶产业,建设具有腾冲特色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促进企业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设一线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通过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进一步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真正做到吸引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引进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攻关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培育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做强做大独具特色的腾冲茶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为腾冲茶叶产业发展进程中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指导和帮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腾冲茶叶产发展进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对茶叶产业创新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厦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引导、集聚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服务,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省科协《关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科协发〔2010〕5号),《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闽科协发〔2012〕78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审批建立的工作站。 第三条工作站应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以建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柔性方式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引导院士专家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为建站单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第四条工作站以建站单位命名,名称为“厦门市×××(设站单位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五条工作站建设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项目带动、注重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第六条工作站主要任务: (一)根据企事业单位发展需求,组织院士、专家开展技术创新、专题讲座及专业技术培训,为产业及企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企事业单位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建院士、专家和建站单位研发人员组成的联合攻关团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项目合作,引进院士专家团队的先进科技成果,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和产业化; (三)协助建站单位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建立知识产权体系; (四)与院士专家团队或院士专家所在单位共建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机制,联合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建立各类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协助建站单位引进、聚集、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五)与建站单位联合申报并共同承担市级(含)以上的重大专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等,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 第七条工作站申报条件: 工作站主要依托已建厦门市企(事)业科学技术协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园区,以及涉及社会、民生发展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建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A类(企业性质): (一)在厦门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法人单位,只

院士工作站建设方案

院士工作站建设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成为每 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任务。为了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地方产业 发展水平,许多地方政府纷纷设立院士工作站,通过引进院士资源,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 二、建设目标 1. 促进科技创新:通过引进院士资源,结合当地优势产业,推动科 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提升地方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 打造智力高地:通过建设院士工作站,吸引优秀人才落户,打造 国内外高端人才集聚的智力高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3. 推动产业升级:通过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 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引导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三、建设内容 1. 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 (1)选址:根据地方优势产业和发展需求,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完备的基础设施。

(2)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符合院士工作站功能需求的研究办公场所、实验室设施,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研究环境。 2. 院士引进和培育 (1)院士引进: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邀请院士作为工作站顾问或研究员,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2)院士培育:通过设立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等措施,培养地方本土优秀科研人才,提升其实际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合作 (1)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院士工作站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2)产业合作:建立与当地产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机制,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推广和落地。 4. 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建设 (1)人才培养:建设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开展高级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发展机会。 (2)交流平台建设:组织各类学术交流会议和论坛,搭建学术交流和合作平台,促进院士工作站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机制 1. 资金支持:政府要加大对院士工作站的资金支持力度,并建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工作站的建设和发展。

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院士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其运行和发展,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人才,推动科技进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下设的院士工作站,适用于院士 工作站站长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士工作站是为加强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而设置的科研工作组织。 第四条院士工作站的目标是通过引进和培养院士,集聚和培养科研创新团队,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的任务是组织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和引进科研人才,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科技整体水平。 第六条院士工作站站长由单位聘请的院士担任,其他成员由 院士工作站确定。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七条院士工作站下设秘书处,负责协调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院士工作站可以按照需要设立相应的科研团队和实验室。 第九条院士工作站站长是院士工作站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院士工作站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院士工作站秘书处负责院士工作站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各项行政事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 第十一条院士工作站站长的职责: (一)领导院士工作站的工作,推动科研项目的开展和研究成果的转化。 (二)制定院士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 (三)聘请相关人员,组建科研团队,推动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 (四)协调解决院士工作站的重大问题和纠纷。 (五)维护院士工作站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二条院士工作站的权利:

(一)拥有自主决策的权利,自行安排科研项目和人员配备。 (二)享受单位的支持和保障,在资金、科研设施等方面得到优先保障。 (三)享受院士工作站所属单位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享有自主选拔引进科研人才的权利。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院士工作站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所属单位的经费拨付、科研项目的经费和相关科技基金。 第十四条院士工作站站长对院士工作站的资金负有管理责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不得挪用、私分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院士工作站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审批程序和报销管理。 第十六条院士工作站应每年编制财务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和有效。 第五章人才引进和培养 第十七条院士工作站站长可以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自主选拔和引进科研人才。

院士工作站实施方案

院士工作站实施方案 院士工作站实施方案主要涉及基本构建和具体工作两方面,下面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基本构建 1.选址建设:院士工作站应选择便于交流、学术氛围浓厚的地方进行建设,如高校、研究机构等。选址时要考虑交通便利、资源环境优越等因素。 2.机构设置:院士工作站应设置相关的工作机构,包括管理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管理机构负责整体协调和管理,学术研究机构负责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学术研究任务,科技服务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科技支持和服务。 3.人才引进:院士工作站要大力引进院士人才,吸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团队和科技人才。可以通过优厚的待遇、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研究条件等手段,吸引优秀的院士和人才加入工作站进行研究工作。 4.资金保障:为保证院士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应通过多种途径争取资金支持,如政府投入、企业赞助、科研项目申报等。同时,可与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从而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具体工作

1.学术研究:院士工作站应围绕国家重点研究领域和行业需求,开展前沿研究和技术创新。通过院士专题报告、学术交流会、研究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等方式,促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开展。 2.人才培养:院士工作站要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完善的人 才培养体系。可通过设立院士课程、研究生导师制度、青年科研人员培训等方式,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团队。 3.科技服务:院士工作站应与企业、产业等相关单位紧密合作,为其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支持和产业转化等服务。通过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和产业发展。 4.社会影响力:院士工作站是科技人才集聚、学术研究的重要 平台,应发挥其优势,提高工作站的社会影响力。可通过开展科普活动、举办学术会议、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方式,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通过以上基本构建和具体工作的措施,可以保证院士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工作。同时,为培养高水平科研团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专家工作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某某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方法

某某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如此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X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开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与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开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开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开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如此,不断完善,逐步开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与终止条件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拥有根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根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制度建设 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浙江鑫光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公司人才基地,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保持公司在国内外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创建国家一流的竹制品科技研发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公司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 第二条为切实做好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运作,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进站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公司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和丽水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院士工作站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浙江省科技 厅的具体业务指导,省科技厅是院士工作站的主管部门,院士工作站接受其动态管理和评估。

第四条院士工作站领导机构为公司院士工作站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及技术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案,制订引进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科研课题方向、经费筹措及使用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院士工作站的运作情况,听取院士工作站的年度工作汇报。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的办事机构为公司院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企业技术中心统一管理,设专职人员负责工作站的具体事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设立工作站学术秘书,负责协调院士工作站各项任务的实现。 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提出实施意见和办法;征集公司及其子公司各部门对院士工作站研发项目的建立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送审院士工作站研发人员的申请材料和相关 手续,协助解决进站院士及研发人员的生活安排等问题;负责院士工作站常务事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院士工作站与产学研合作院校之间的关系;向上级院士工作站管理机构请示和汇报工作。

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

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院士工作站建设、加强院士工作站的管理,规范院士工作站的运行,提高院士工作站科研和创新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院士工作站,包括院士工作站的规划、组建、运行、评价、退出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坚持科研和创新导向,发挥院士的作用,搭建院士与科研人员合作交流的平台,提高科研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条院士工作站应当遵循独立自主、自愿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院士工作站的科研合作与交流。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坚持科研成果共享,推动院士工作站科研成果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应用。 第六条院士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章组建和规划 第七条院士工作站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势互补、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的原则,确定院士工作站的发展方向。 第八条院士工作站应当依据院士的学术水平、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等条件,严格审核并确定院士工作站的首席科学家。 第九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和科研团队,明确科研团队的职责和权利,保障院士工作站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和计划。 第三章运行和管理 第十一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科研管理、人才管理、资金管理、成果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 第十二条院士工作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院士工作站的具体人员配备,包括院士、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保障院士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申报、审核、管理和评价制度,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科研项目,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科研成果申报、保护、转化和评价制度,保障科研成果的合理利用和转化。 第十五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监督制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六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包括学术交流、培训、评价和奖励等方面的机制。 第四章评价和退出 第十七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科研和人才评价制度,定期对院士工作站的科研和人才进行评价,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站的发展方向和人才队伍。 第十八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建立退出机制,对于科研能力不符合要求、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团队稳定和良好发展的院士工作站,可以依法予以退出。 第十九条院士工作站应当做好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院士工作站的合法合规运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院士工作站管理委员会。 以上就是对院士工作站管理制度的规定。希望能够对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一定的规范和指导,促进院士工作站的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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