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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诊、误治了怎么办

被误诊、误治了怎么办
被误诊、误治了怎么办

被误诊、误治了怎么办?

——兼析《条例》中的若干问题

福建省龙岩新罗区法律服务所林东华

[内容提要]

本文试通过对医患关系的性质和特征、误诊误治的原因和结果以及医疗纠纷的种类的探讨,分析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患者在误诊、误治后应采取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疗合同医疗纠纷

临床诊疗活动中大量的误诊、误治并不导致医疗纠纷,而发生了医疗纠纷也不必然地需要医疗机构承担法律责任,要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也并不都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定义的医疗事故。本文试通过对有关问题的探讨,谈患者及家属在发生误诊、误治后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医患关系的特征

医患关系是何种性质的民事关系,理论界存在各种看法。界定其性质关系到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普通诊疗活动中的医患关系,一般界定为合同关系。由于医疗活动本身的特点和我国医药未分开的现状,医疗合同的性质和内容都较复杂,我国《合同法》也无有关规定。但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是不受影响的。而对于一般的医疗合同,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特征: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合同一方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技能并领有证照的医疗方,另一方则是患者及家属。

2.内容的相对不确定性:医患双方就医疗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随诊疗活动的进程逐步确

定,有相对不确定性。

3.医疗内容的专门性和当事人能力的不对等:医疗活动要求有高度专门性的知识技能,这一特征也决定了双方当事人在能力上的不对等。患者方只能期待医师出于良心和道德实施适当的治疗。

4.履约风险性:医疗合同的履行可能导致患者不期待的严重后果,诸如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5.双方协力关系:和一般合同相比,医疗过程更需要双方齐心协力。患者对医疗过程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6.医师对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尊重:医师作为专家对医疗行为具有实施的决定权,但不能忽视将不同费用、疗效、风险的医疗方案提供给患者方自己决定。这属于患者的“知情选择权“。

二、误珍、误治的原因及后果

由于病症表现的复杂性、疾病本身的进程、病人体质的特异性、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的限制,相当多数的误诊、误治是难以避免的。比如在非典型肺炎被报告之前,不可能要求一个临床医生对这类患者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医疗方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造成误诊、误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其中大部分属于《条例》所指的医疗事故,即所谓过失或推定过失造成的。和前一种误诊、误治的区别是它一般是可以避免的,通常是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和常规造成的。其判断往往需要专业知识和特定的程序。

还有一些误诊、误治的原因,包括医疗方的故意和患者方的故意,如骗取钱财、打击报复等等。据报道,某地数名男子以强酸腐蚀自己的外生殖器后,到诊所就诊,诱使诊所按性病诊治,再行索赔。在就是患者方故意的一个例子。

至于误诊、误治的后果,就患者方来说不外乎是,经济上的损失,时间的浪费,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组织、器官的损伤,功能的障碍,残疾甚至死亡。后果的严重程度往往是判断事件性质及赔偿数额的依据。

三.医疗纠纷的种类

医疗纠纷分为违约纠纷和侵权纠纷,多数是由误诊、误治导致的。其分类也有多种,笔者认为可作如下分类。

1.医疗事件:在医疗机构内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事件。比如,住院患者由于病床质量问题导致摔伤;再比如,由于假冒伪劣药品和设备导致患者的伤害,但这里必须是医疗方加以了职业注意无法避免的。这中间医疗方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和常规的过失。这里的赔偿问题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

2.医疗差错:医疗方违反有关规定和常规,造成患者《条例》规定以外的痛苦、损伤或经济损失。这里一方面是医疗方有违反规定和常规的过失,另一方面是造成了患者《条例》规定以外的痛苦、损伤或经济损失。这适合采用民法的有关损害赔偿原则。

3.医疗意外:指诊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发生的意外情况。医疗方没有过错,是医疗活动本身所固有的风险。这不能由医疗方承担责任。

4.医疗事故:《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方违反有关规定和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条例》第四条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最轻的第四级被定义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于是有文章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后果的归到医疗差错。笔者的理解是造成损害就是医疗事故,未达到明显程度是轻微的医疗事故(不列级)。至于何谓明显损害,何谓损害、何谓一般损伤,则应由相关有权机构作出界定和解释的。

5.并发症:医疗并发症分为可以避免和难以预料和避免的两类。前者属于医疗事故的范围。后者属于医疗活动的固有风险。

6.医疗故意:医疗方主观上故意违反相应的义务或道德,并给患者造成损失。其中一部分属于医疗事件和医疗差错,另外一部分可构成医疗事故和犯罪。如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是犯罪行为。其中严重不负责任应推定为故意。不负责任或人身损害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则属于医疗事故。按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简称原《办法》)属于责任事故。此外,

《刑法》还规定了为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罪。医务人员出于泄愤等目的,借用医疗手段导致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四、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条例》是一部较系统的处理医疗纠纷的行政法规,它通过确定患者的有关权利来保护患者方的合法权益。

1.知情权:《条例》第十一条确定了医疗方对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的如实告知义务。第十三条规定了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后,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应向患者通报、解释。《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少文章对其中一年时效的起算点有争议。笔者认为由于医疗行业的高度专业性,对于确实难以断定患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身体受到医疗事故损害的起算点,而医疗方又未履行通报义务的,可适用《民法通则》二十年的绝对时效。亦即经过二十年患者方才丧失诉权。

2.病历资料复印权:《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不仅可以复印、复制病历资料,且医疗机构还应加盖证明印记。

3.共同封存、启封权:《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共同封存、启封权。

4.共同指定检验和委托鉴定权:《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了共同指定检验和共同委托鉴定的权利。

5.再次鉴定申请权:《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双方可提出再鉴定的申请。

6.随机抽取专家权:《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由双方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家。

7.申请回避权:《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法定情形的鉴定组成员,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回避。

8.陈述答辩权:《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当事人在鉴定中的陈述答辩权。

9.损害赔偿权。《条例》的核心内容之一,规定了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获得赔偿的权利。

除《条例》外,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也从不同层面规定了有关条款保护患者。如《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刑法》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非法行医罪。《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等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医疗活动中的相应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医疗活动中医疗行为以外的服务项目,而且有些地方对一些特殊的医疗服务领域,如医学美容,直接规定适用该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八)款规定,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产品质量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护法》等等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都作了相应的规定。按原《办法》对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现已无行政诉讼之说,因新《条例》中卫生行政部门不再是直接处理,而是主持调解。

五、患者方应采取的有关措施

误诊、误治如果仅导致轻微的损伤、痛苦或不大的经济损失,患者方一般不会追究。一方面追究的成本不低,另一方面是医疗行为本身的复杂性。比如一个阑尾切除的病人也许觉得自己的刀疤特别长,但很难取证说明是手术医生的故意或过失。医疗活动在很大方面还是要依赖医务人员的良知和道德。但发生较明显的损害和较大的经济损失,患者仍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1.保留有关证据:首先,应找有证照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治,因为只有主体资格合法才能得到法律更全面的保护。否则,患者方也有过错,保留证据和适用法律都不利(不适用《条例》)。其次,应要求医疗方提供有关病历资料,特别是在私人诊所或一些不健全的门诊部就诊。笔者就常碰到一些在私人诊所就医遭到损害的病人,由于证据不足而难于索赔。当然在正规医院诊治发生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时,除了保留有关凭据外,应用《条例》规定的知情权,病历资料复印权,共同封存、启封权,对保留证据也十分必要。

2.分析事件实质:这里要强调专家的帮助。举一例,某一病人由于左侧乳房下限有一肿块,经彩超证实为大小 1.23×0.97×0.77CM 低回声团块,在某医院手术摘除,病理诊断为“左乳腺纤维增生性乳腺病”。术后病人仍在原位置触到肿块,手术医师答复为疤痕组织。病人于50天后,在另一医院再行彩超见一大小 1.7×1.00CM低回声团块,又行手术摘除,病理诊断:“左乳髓样癌”。病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师没有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并切除了乳腺内下象限肿块。依此推论“左乳髓样癌”是术后另发的,鉴定书也是这样提示的。但笔者查阅有关著作发现乳腺髓样癌倍增时间是一个多月,而该病人的肿块50天内从1.23×0.97×0.77CM增长到1.70×1.00CM,倍增时间是36天,符合该肿瘤增长规律,排除另发的可能。申请再次鉴定时,医院主动与患者协商解决了纠纷。专家帮助有助于:⑴.排除不属于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情形,比如一般医疗事件、医疗意外或难以避免的并发症。⑵.明确事件实质,象上例就是肿块并未切除。⑶.为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提供指引。

3.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确定索偿数额:了解事件的实质后,就可根据具体情形适用法律、法规,进而确定索偿(赔偿或补偿)数额。如属于医疗事故,可依《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十一个项目计算。不属于医疗事故呢?《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一点,笔者认为主要针对旧《办法》中的行政处理。同时作为一部行政法规,其规范不应该超越现行法律的规定。事实上,法官在办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案件时,会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情形,依法判决。比如涉及合同行为的纠纷,象有些医疗广告的承诺,如构成要约的部分,可作为医疗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医疗收费和医疗行为以外的服务纠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注意时效:《条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民法通则》也有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至于笔者前面提到的医疗方通报、解释义务,除了对重大过失有特别的报

告制度规定外,并不要履行患者方签字等手续,医务人员通报时患者方也不一定领会事件实质,甚至可能医务人员有作相关记录但并未明确通报。这使许多患者丧失获偿的权利。医疗方也常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5.决定行动方案:除涉及犯罪行为外,医疗纠纷均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涉及犯罪行为的民事赔偿部分,也可以协商、调解或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患者方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用,也可先协商、调解,不成再起诉。

引注:

①本文主要参考文章均来自中国法院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6175816.html,/)和中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6175816.html,/china/)

②王召忠、柏岩:《医用缺陷产品致损的法律探析》

③王明新:《医患关系的性质及特点》

④张丽芹:《民事审判中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几个问题》

⑤王岳:《论医疗合同》

⑥案例源自笔者参与处理的医疗纠纷

3例B超检查致误诊误治病例的分析

3例B超检查致误诊误治病例的分析 【摘要】基层医院B超检查是一种常用的方法,由于技术水平有限,难免发生误诊。总结经验教训,对提高诊断符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B超;诊误;病例;分析 1病例摘要 笔者从本院近年来的一百多例B超检查资料中,选择经手术、临床及其他辅助检查证实而确诊的住院和门诊病例进行分析。 例1:男,17岁以“腹痛3天余”就诊某外地医院,B超检查,诊断腹腔无异常,临床诊断阑尾炎,在本院手术治疗,发现腹腔内多量积血为脾脏破裂。 例2:女,33岁药流后20余天,经血淋漓不尽,B超在2家医院共查3次,均诊断宫腔内无残流物,当地医院治疗无效转上级医院临床诊断宫腔内有异物行清宫术血止病愈。 例3:男,35岁多次上腹疼痛就诊,共在3家医院B超检查,1家医院诊断胆内2~3个1cm×0.9cm的结石;2家医院诊断为胆多发结石,本院手术治疗,发现胆内无结石,为胆囊炎。 2误诊原因分析 2.1B超检查的局限性导致难避免的误诊。 例1、例2无发现腹腔内的积血和宫腔内的残留物而手术后证实,例1患者腹腔积血,例2清宫后血止,说明B超检查的局限性。 2.2临床医师片面相信B超而盲从,致部分病例误诊。 例2中,B超误诊而临床医师又没有结合临床病史综合考虑,B超诊断误治20余天。在B超常规检查腹部脏器时多采用仰卧位胆囊周围肠道积气,肠道内气体反射形成投影在胆囊内形成伪像,有时酷似胆囊结石。例3中,B超误诊假结石,临床医师相信B超诊断,误将胆囊炎诊断为胆结石。B超检查让患者仰卧位转动体位为左侧探查,由肠道气体随体位改变而移动,气体形成胆囊结石伪像随之消失,即可消除这种假阳性。 2.3医师知识方面局限,不善全面分析病情 例1是脾破裂慢性出血,早期不易发现失血症状,而医师未结合病史,全面分析病情做更有价值的检查,误诊为阑尾炎,例2中临床医师存在对流产疾病的

中医误诊 2

内科误诊案例·呃逆》

第十四节呃逆 呃逆是指胃气上逆动膈,气逆上冲,以喉间呃呃连声,声短而频,不能自止为主要表现的病症。古称“哕”,又称“哕逆”。本病症自唐末以来,有以咳逆为哕,以干呕为哕,亦有以噫气为哕者,至张景岳才有了明确的区分,如《景岳全书·呃逆》说:“哕者呃逆也,非咳逆也,咳逆者咳嗽之甚者也,非呃逆也;干呕者无物之吐即呕也,非哕也;噫者饱食之息即嗳气也,非咳逆也。后人但以此为鉴,则异说之疑可尽释矣。” 本病相当于西医学中的单纯性膈肌痉挛和其他疾病如胃肠神经官能症、胃炎、胃扩张、胃癌、肝硬化晚期、脑血管病、尿毒症,以及胃、食道手术后等所引起的膈肌痉挛。 二、误案评析 1.虚热误投温剂致热结阳明案 【案例】李姓,男,62岁。因败血症休克住院。经用西药抢救,病虽脱险,但仍有微热,体温37℃,精疲力倦,呃逆频繁,心烦不安。医因其虚脱后呃逆不止,从虚家论治。

用丁香柿蒂散加味。药用:丁香8克,柿蒂6克,西洋参(另煎和服)10克,陈皮6克,半夏6克,生姜3片。服药两剂,呃逆未止,发热增高,体温39℃,口渴不饮,烦躁多汗,神志模糊不清,有时谵语,腹满拒按,大便3日未行,小便色黄而赤,脉滑数,舌质红绛,苔焦黄而燥。病乃热结阳明,胃热上冲所致。治当清热通腑,如得大便通畅,则发热呃逆自解,方拟调胃承气汤加味:大黄(后下)10克,芒硝(冲)12克,甘草4克,竹茹12克,石膏30克,黄连2克,知母10克,芦根40克。服药1剂,大便通畅,呃逆止,体温38℃。阳明热结已解,余热未尽。当清热泻火,冀其热邪衰退。原方去大黄、芒硝,加麦冬20克,银花15克,黄芩15克。再进两剂,发热迭降,仍舌红绛苔少,口干舌燥,邪热虽解,但阴液未复。予以加味增液汤,以清余热而复阴液。药用:生地20克,元参20克,麦冬20克,石斛14克,玉竹15克,竹叶10克调治,病愈出院。《辽宁中医杂志,1981,8:21》 【评析】此为热结阳明呃逆误治案。此案本为热证,胃阴已伤,虚热未尽,而变呃逆,理应甘寒生津养胃,佐清余热降逆,则胃阴复,虚热退,呃自止。然前医将虚热误为虚寒,错投温剂,热证得温,如火上加油,以致病势急剧发展,由微热而转为热结阳明,出现高热呃逆,烦躁多汗,腹满便

最新几种易误诊误治的耳鼻咽喉科疑难病症剖析

几种易误诊误治的耳鼻咽喉科疑难病症剖 析

几种易误诊误治的耳鼻咽喉科疑难病症剖析 曹济航 〔关键饲〕误诊误治;疑难病症;剖析 在日常诊疗工作中,常遇见一些易造成误诊误治的疑难病症。如能详细询问病史,做好各项相关检查,多掌握相邻学科的相关知识,多数疾病是能够得到正确的诊断。只有明确诊断,才能作出正确的治疗与处理。下面就临床工作中遇见的几种易造成误诊误治的疑难病症剖析如下: 一. 耳廓复发性多软骨炎易误诊为化脓性耳软骨膜炎 复发性多软骨炎(relapsing polychondritis,简称RP)是结缔组织病中的一个类型。RP是少见病,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曾於1981年综合报告10例(2)。该病具有反复作及潜在的炎性破坏病变,可累及软骨、心血管系统、眼、耳等器官。在耳鼻咽喉科最常见的是耳廓软骨炎,其次为鼻软骨炎、喉、气管及支气管树软骨病变、内耳的软骨病变。笔者曾收治4例耳廓软骨炎,现将典型病例报告如下: 病例1,李×,女34岁,工人,住院号:109527,因左耳廓阵发性疼痛伴红肿、发热於1999年9月23日住院治疗。否认耳廓外伤、全身感染等诱因。诉自幼体弱、对多种抗生素(青霉素、四环素等)过敏。92年因右耳廓突发性红肿、坏死、萎缩,在他院作全耳廓切除。94年7月左耳廓又复出现红肿、疼痛、渗出、皮肤紫黑入我科经中西医结合治疗而痊愈。检查:T37.4℃,BP95/70mmHg,心肺正常。左耳垂皮肤紫黑色,耳廓红肿、触痛、外耳道微肿,一周后整个耳廓红赤、耳垂紫黑色扩展至耳甲腔,并形成紫血泡,破溃后有淡黄粘稠液体渗出。实验室检查:胸透:(-),EKG:(-),血常规:PLT40eg/L,WBC2.17~3.210eg/L,Lym32%,MID 0.3%,GRA 69%,ESR40mm/h,肝、肾功能正常,免疫球蛋白:正常,抗核抗体:正常,蛋白电泳正常,HCA-B 27(阴性),抗“O”<500u。治疗经过:入院后给予强的松60mg晨8时服。中医认为患者发病急,舌苔黄腻,脉细弦,属湿热蕴结,故用中药清热、凉血、活血剂(生地、赤芍、丹皮、玄参、当归、川芎、丹参、桃仁、红花、六一散)。十天后左耳廓红肿明显减轻,皮肤由紫黑转红,渗出消除,半月后耳廓皮肤恢复正常,脱痂,无萎缩。中药改为益气活血剂(黄芪、赤芍、川芎、当归、丹参、焦山楂、桃仁、红花、干地龙、六一散等。10月9日痊愈出院。

中医症状鉴别诊断学

中医症状鉴别诊断学1 各论 一、内科症状 一全身症状 1畏恶风寒 [概念] 畏恶风寒即指怕冷的感觉,此症在外感及内伤疾病中皆较常见。历代文献有"恶寒"、"恶风"、"畏寒"之称。有认为"恶风"与"恶寒"不同,"恶寒"者不受风吹即有怕冷之感,虽居于密室之中,甚至覆被向火,仍全身觉冷;恶风者乃遇风吹始觉怕冷。但临床所见,一般恶寒者皆恶风,恶风者也多兼有恶寒。恶寒、恶风、畏寒表现相似,故本篇用畏恶风寒概括之,并统称为恶寒。 [鉴别] 常见证候 风寒束表恶寒:恶寒发热,无汗,头身疼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寒中少阴恶寒:恶寒无热,身倦肢冷,精神萎靡,呕吐,下利清榖,小便清长,舌淡苔白,脉沉微。

阳虚阴盛恶寒:恶寒肢冷,倦怠无力,少气懒言,口淡不渴,尿清便溏,面白舌淡,脉沉迟无力。 阳盛格阴恶寒:恶肢冷,烦渴喜冷饮,胸中烦热,腹部扪之灼热,咽干口臭,溲黄便结,舌红苔黄,脉沉伏。 痰饮内停恶寒:恶寒,肢体沉重,胸腹满闷,纳呆,口渴不欲饮,苔腻脉滑。 疮疡恶寒:恶寒,甚则寒战,发热,疮疡局部肿痛发热,小便黄赤,大便秘结,舌苔黄,脉弦数或洪数。 寒疟恶寒:恶寒不发热,或热少寒多,休作有时,神疲肢倦,胸胁痞满,舌苔白腻,脉象弦迟。 鉴别分析 风寒束表恶寒与寒中少阴恶寒:前者恶寒系风寒之邪外束,卫阳郁闭所致。正邪交争则发热,卫阳不能舒展故头身疼痛,舌苔薄白、脉浮紧均为风寒表证。治疗以辛温解表,发散风寒为原则,方选麻黄汤等加减。后者恶寒系素体心肾阳虚,寒邪乘虚直中少阴所致。心肾阳虚,阴寒内盛,正不胜邪,故见无热恶寒、身倦肢冷、脉微细等症。治疗宜扶阳抑阴,方选四逆汤为代表方。纵观二证虽均由外寒所引起,但风寒束表恶寒其寒邪在表,恶寒必伴有发热,且有头身重痛等一系列表寒证;寒中少阴恶寒其寒邪深达于里,但恶寒而无发热,且有下利清榖等阴寒内盛之症,两者不难区别。 阳盛格阴恶寒与阳虚阴盛恶寒:两证虽均有恶寒肢冷的症状,但病因

“辨证论治,治病求本”临床应用之妙

2009年3月第47卷第8期 “辨证论治,治病求本”临床应用之妙 程琳*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成都610075) [摘要]辨证论治和治病求本是中医之精髓所在,然而一旦临证,有的医者很易被假象所迷惑,造成误诊误治。笔者以四则病案来论述,说明“辨证论治,治病求本”之重要和临床应用之妙。 [关键词]辨证论治;治病求本 [中图分类号]R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01(2009)08-101-02 中医治病之妙在于辨证论治,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处理疾病的基本原则,即证同则治同,证异则治异。而在治病时,需“谨守病机,各施其要”,直接针对病机,治病求本,中病即为良药,不中便为毒药。所以临证时,应辨证论治,治病求本,知常达变,师古而不泥古。可以说中医的精髓是“辨证论治,治病求本”。然而一旦临证,有的医者易被假象所迷惑,针对假象治之,造成误诊误治;误诊误治不仅没有治好患者,贻误病情,还可能加重病情,使患者更加痛苦。故在临床上,应铭记“辨证论治,治病求本”这一基本法则。现以四则病案,说明“辨证论治,治病求本”临床应用之妙。 1通因通用 病案一:一妇得暴注证,食粥粥下,饮汤汤下,服药药下,物色不变。众医议用姜、附、参、芪,予诘之。答曰:完谷不化,胃虚明矣。予曰:非也。《经》言:暴注下迫,皆属于热。河间谓:火性极速,不容停留。仲景谓:邪热不杀谷。公言完谷不化,属之虚寒,此则属于虚火。用药一差,生死反掌。先令以香连丸,服之安然,饮汤水半钟亦不下,众始信为火。遂方用平胃散加黄连一钱、大黄三钱。其家人曰:病下而复下之,可乎?予曰:通因通用,塞因塞用,交通之妙,存乎一心,诚服此药,得效必矣。服后微下二三行,食粥一碗。继以白芍汤调理而安[1]。 患者食粥粥下,饮汤汤下,服药药下,物色不变,看似脾虚所致完谷不化,实则内有虚火。李氏治疗泄泻,辨证求本,采用清凉之法透其邪热,邪去正安。倘若采用甘温补法,则邪热借药性其势更猛,补则闭门留寇,病情不愈,反可去人性命矣。李氏辨证之精当,治病求本之妙,很值得大家思考学习。 2温补祛湿 病案二:江藤,男,日本人,58岁。前列腺增生、肥大,小便排泄困难已有6年,近两三年加重,尿频,眠差,腹胀,已中、西医治疗多次罔效。舌胖,质淡,有明显齿痕,苔白,滑腻。脉沉缓,重取无力。 辨证:肾阳虚衰,水湿留滞证。治法:温阳、行水、利水。处方:真武汤加减:制附片75g,生白术15g,茯苓25g,淫羊藿20g,生姜60g。三付药后,整个排尿都很顺利。二诊:原方加桂枝25g。服药后,见排尿力度增加。三诊:原方加桂枝25g,砂仁15g。加砂仁,起纳五脏之气归肾之功用。前后三十付药,整体情况基本改善,精力增加了,排尿完全正常[2]。 卢崇汉先生认为,前列腺增生、肥大之所以常出现在中老年时期,是因为人到中年后,体内阳气渐衰。阳气衰减,则气化不及,导致水湿停滞,水湿可循少阳三焦下注前阴,可以潴留和凝集,最终导致前列腺增生、肥大。 在这个方中,卢氏用大辛大热之附子壮肾阳,扶腾肾水,使真阴之气在肾阳的蒸腾下旺盛。气化行,浊阴才能消。生姜,归肺、脾、胃经,温散行水,上能开宣肺气,启上闸,提壶揭盖(肺为水之上源),中能温脾胃,助后天以利水。白术,补气健脾燥湿利尿,脾运则湿除,水液能得到控制。茯苓,淡渗利水,通调三焦,导浊外出。改白芍,用淫羊藿,补肾壮阳,引阳入阴,可启阴交阳,可通利血脉,可解除筋束的挛急,从而达到畅通水道之目的。综上,此方能使五脏功能得到调整,并重在壮气化之阳,启气化之机。壮阳之力更专,则匿浊之效更宏。上述用药虽少,但针对性强,所以效果甚好。 卢氏用补火助阳之法治疗前列腺增生、肥大,区别于一般认为的祛除膀胱湿热之法。从中医角度认识前列腺肥大所致小便不利,一般属于癃闭的范畴,取清热利湿之法。卢氏用大量附子温肾化气,生姜化气利水,阳气通则小便自利,体现了“温补派”的用药风格。此病案,温肾利水实为辨证论治,治病求本之法。 3培土生金 病案三:郡守王镜如,痰火喘嗽正甚时,突然小便不通,自服车前子、木通、茯苓、泽泻等药,少腹胀满,点滴不通。余曰:右寸数大,是金燥不能生水之故,唯用紫菀五钱,麦门冬一钱,北五味一粒,人参一钱,一剂而小便涌出如泉。若用淡渗之药,则反致燥急之苦,不可不察也[3]。 本案中小便癃闭正治在肾和膀胱,多用淡渗利湿之法,本案患者痰火喘嗽正甚时,突然小便不利,点滴不通。李氏诊脉右寸数大,分析为肺之痰热已化燥伤阴,肺之阴津不足,不能生水导致癃闭。治疗宜用清金润肺之法,以补法易之。盖“肺为水之上源”,肺实则水足,通过滋补肺阴达到治疗癃闭之效。方中紫菀,人皆知化痰止咳,然其通利小便之功不可没。《本草通玄》谓“紫菀,辛而不燥,润而不寒,补而不滞,然非独用,多不能速效,小便不通及溺血者服一两立效[4]。”麦冬,清金养阴润肺,《药性论》谓其“治热毒,止烦渴,主大小面目肢节浮肿,下水……[5]”麦冬可谓 *2004级中西医七年制 ·中医中药· CHINA MODERN DOCTOR中国现代医生101

被误诊、误治了怎么办

被误诊、误治了怎么办? ——兼析《条例》中的若干问题 福建省龙岩新罗区法律服务所林东华 [内容提要] 本文试通过对医患关系的性质和特征、误诊误治的原因和结果以及医疗纠纷的种类的探讨,分析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患者在误诊、误治后应采取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疗合同医疗纠纷 临床诊疗活动中大量的误诊、误治并不导致医疗纠纷,而发生了医疗纠纷也不必然地需要医疗机构承担法律责任,要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也并不都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定义的医疗事故。本文试通过对有关问题的探讨,谈患者及家属在发生误诊、误治后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医患关系的特征 医患关系是何种性质的民事关系,理论界存在各种看法。界定其性质关系到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普通诊疗活动中的医患关系,一般界定为合同关系。由于医疗活动本身的特点和我国医药未分开的现状,医疗合同的性质和内容都较复杂,我国《合同法》也无有关规定。但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是不受影响的。而对于一般的医疗合同,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特征: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合同一方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技能并领有证照的医疗方,另一方则是患者及家属。 2.内容的相对不确定性:医患双方就医疗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随诊疗活动的进程逐步确

定,有相对不确定性。 3.医疗内容的专门性和当事人能力的不对等:医疗活动要求有高度专门性的知识技能,这一特征也决定了双方当事人在能力上的不对等。患者方只能期待医师出于良心和道德实施适当的治疗。 4.履约风险性:医疗合同的履行可能导致患者不期待的严重后果,诸如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5.双方协力关系:和一般合同相比,医疗过程更需要双方齐心协力。患者对医疗过程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6.医师对患者自己决定权的尊重:医师作为专家对医疗行为具有实施的决定权,但不能忽视将不同费用、疗效、风险的医疗方案提供给患者方自己决定。这属于患者的“知情选择权“。 二、误珍、误治的原因及后果 由于病症表现的复杂性、疾病本身的进程、病人体质的特异性、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的限制,相当多数的误诊、误治是难以避免的。比如在非典型肺炎被报告之前,不可能要求一个临床医生对这类患者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医疗方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造成误诊、误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其中大部分属于《条例》所指的医疗事故,即所谓过失或推定过失造成的。和前一种误诊、误治的区别是它一般是可以避免的,通常是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和常规造成的。其判断往往需要专业知识和特定的程序。 还有一些误诊、误治的原因,包括医疗方的故意和患者方的故意,如骗取钱财、打击报复等等。据报道,某地数名男子以强酸腐蚀自己的外生殖器后,到诊所就诊,诱使诊所按性病诊治,再行索赔。在就是患者方故意的一个例子。 至于误诊、误治的后果,就患者方来说不外乎是,经济上的损失,时间的浪费,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组织、器官的损伤,功能的障碍,残疾甚至死亡。后果的严重程度往往是判断事件性质及赔偿数额的依据。

中医诊断说病

中医诊断说病 中医认为:- 一、麻:表明气能过来,而血过不来。- 二、木:麻得厉害了,就是木,是血和气都过不来了。- 三、酸:表明经络是通的,但是气血不足。- 四、胀:表明气很足,此类人是爱生气的体质,若体内的气出不去就估胀。- 五、痛:单纯性的痛则是因为有血淤- 六、痒:表明气和血正在过来,伤口愈合的时候都会发痒。但这与全身发痒不同.- (1)背部肤色不均属肝胆排毒功能下降。- (2)背部毛孔粗大为体质虚寒,湿气重,水分滞留体内,引起手脚冰凉怕冷,下身肿胀等症状。- 2、肺区诊断- (1)拇指推肺区膀胱经,出现微血管扩张的现象。- (2)背部长痘为肺风粉刺,体质燥热,多为肺阴虚。- (3)便秘宿便,鼻咽喉不适,面部毛孔粗大。 备注:胖人多痰,瘦人多火。- 3、心区诊断- (1)拇指推心区内膀胱经,出现发红现象,心火旺。- (2)眉心长痘,面部潮红多为虚火上炎。

备注:体胖者胸闷气短,体瘦者失眠多梦。- 4、肝区诊断- (1)肝区肤色不均发青为肝胆排毒功能下降。- (2)肝区突出为肝功能下降。- (3)眼干涩充血,眼袋大,视力下降为肝火旺盛。- 5、脾区诊断- (1)脾区肤色发黄为脾胃不和。- (2)口腔溃疡,口周、额头易生红色痤疮为脾胃实热。- (3)皮肤松弛,虚胖者多为脾气不足,舌苔黄腻,便秘实胖者多胃火旺盛。- 6、肾区诊断- (1)肾区凹陷,腰部颜色发黑,多为肾水不足。- (2)面部易生乌云状片黑斑,手脚冰凉怕冷为肾阳虚。- (3)听力下降耳鸣,腰酸,手脚燥热怕热为肾阴虚。- 7、生殖区诊断- (1)生殖区凸起:月经量少,经血色暗血块,痛经。- (2)生殖区凹陷:面部易生黑斑,月经量多提前或退后,多为宫寒宫冷症状 1;春养肝/夏养心/秋养肺/冬养肾/长夏养脾胃,春天是一个养护肝胆的季节,皮肤容易出现干燥/过敏/长斑,身体容易出现疲乏劳累,都是因为肝血淤滞所形成的,疏通肝胆经络可以很好的改善。

《中医古今误案评析----咳 嗽》

《中医古今误案评析----咳嗽》 发表时间: 2008-7-12 17:50 作者: 杏林箫客来源: 民间中医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6175816.html, 咳嗽既是肺系疾病中一个常见的症状,又是一个独立的证候。古人以有声无痰谓之咳,有痰无声谓之嗽,有声有痰谓之咳嗽。咳嗽分为外感与内伤两大类,外邪犯肺,或痰浊内蕴,肺气不宣,气逆不降可致咳嗽;肺、肾、脾气虚弱,肺气不收也可发生咳嗽。外感咳嗽,多有恶寒发热头痛等表证症状,有风寒、风温、燥邪犯肺等不同证型。内伤咳嗽,多由久病体弱,或伤及肺阴而致。正如清代医家陈修园所谓:“外感之咳,其来在肺,故必由肺及他脏,此肺为本而他脏为标也;内伤之咳,先伤他脏,故必由他脏以及肺,故他脏为本,而肺为标也。”指出治咳嗽当分清外感、内伤与标本,方不致误。此外“肺为娇脏”,用药稍有不慎,如药物配伍不当,多难治愈。 误案评析 1-内伤咳嗽误辨为外感咳嗽案 【案例】一男子,35岁,因连夜劳倦不得睡,感嗽疾,痰如黄白脓,嗽声不出。时初春大寒,医予小青龙汤4帖,觉咽喉有血腥气上逆,遂吐血线,自口中左边出一条,顷遂止。如此每一昼夜余次。诊其脉弦大散弱,左大为甚,人倦而苦于嗽。丹溪云:“此劳倦感寒,因服燥热之剂以动其血,不急治,恐成肺痿。”遂予参、芪、术、归、芍、陈皮、炙甘草、生甘草、不去节麻黄,煎成人藕汁,服两日而病减嗽止。却于前药去麻黄,又予4帖而血证除。脉之散大未收敛,人亦倦甚,食少,遂于前药去藕汁加黄芩、砂仁、半夏,至半月而安。(《宋元明清名医类案·朱丹溪医案》) 【评析】外感咳嗽多由外邪束表,肺气不宣或肺气壅塞所致,治宜祛邪为主,邪去则愈;内伤咳嗽多因脏气受损而致,治宜补养。若辨别不清,将内伤咳嗽当做外感治疗,则为误治。本例患者脾虚不运,湿聚成痰,极易化热,治宜健脾化痰,而用小青龙汤之类辛温解表燥湿,则易生动血之变,不可不慎。 2.木火刑金误辨为风热内郁案 【案例】李某,女,45岁。咳嗽3年余,每日咳嗽3~7次,每次约3分钟,无痰,咳时两胁及少腹牵引疼痛,剧则呕吐,鼻衄,有似小儿百日咳状,杂治不效。询知饮食一般,大便干秘,二三天一次,眩晕腰困,口苦思冷。舌质淡红少苔,脉象沉弦。观其脉症,知为肝咳,由肝火犯肺,木反侮金而来,拟四逆散加减:白芍15克,柴胡10克,甘草6克,桑白皮15克,地骨皮15克,瓜蒌15克,苏子15克,青黛3克,乌梅15克。3剂。 二诊:咳嗽次数减少,程度减轻,脉沉弦,左尺弱。脉弦主肝旺,尺弱示肾虚。木反侮金者,乃水不涵木也。当补肾养肝,滋水涵木。若津液上承,肺气自会清肃下降,不治咳而咳自止也。拟六味地黄汤加减:生地24克,山药12克,

推拿学误诊误治病案分析

推拿学误诊误治病案分析 031413124 刘智慧中医学(特色)1班第一临床医学院推拿被认为是最古老的疗法之一,当远古人类有了不适与伤痛,总要不自觉地用手去抚摸,这既是最普通的按摩方式,也是推拿的起源。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积累和认识的提高,逐渐形成了具有医疗保健性质的推拿疗法。推拿疗法是有效的中医治疗方法,流传千年,为保障中华民族的健康起到重要的作用。 虽然按摩推拿正成为一种时尚疗法,但目前社会及医务界对按摩推拿的认识,却多少带有一点偏颇。一种观点认为按摩推拿疗法技术含量不高,任何人都可以从事。这种观点是将推拿平庸化,将医疗推拿等同于放松按摩。推拿疗法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结合现代医学理论,运用手法作用于人体的特点部分,以达到防病、治病目的的中医外治法。古代所留存的推拿典籍理论比起方脉、针灸典籍,数量少、质量低,除小儿推拿外,传统推拿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但不能否认,推拿疗法同样建立于传统中医理论之上,以中医整体观、辩证施治为其特点,以脏腑、气血、经络理论为其临床医疗实践的指导思想,因此,推拿具有丰富的医学内涵。 误诊误治往往相伴于临床,误诊带来的往往是误治,而误治多起因于误治。由于推拿的中西医结合特色,临床要求给出两种诊断:西医诊断和中医诊断。西医诊断应该有其明确的诊断标准与诊断名称,如颈椎病及其临床分型;由于肌肉、骨骼、软组织损伤属新兴学科,对其病因病理缺乏统一的认识,故其临床诊断五花八门。诊断不清、错误或漏诊,将导致治疗对象错误及手法错误。而中医诊断稍显笼统,一定程度上缺乏精确性,而且中医病因诊断多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考虑,内因多因气血不荣、阴阳亏虚;外因多因外伤气滞血瘀,局部可有压痛、筋结、骨关节压痛,也可因风寒湿侵袭成痹,局部有寒凉感、板滞僵硬肥厚感,与天气变化有关。如此复杂多变的病因、病机,无疑给推拿诊断带来困难,在临床上也造成了很多误诊病案。 推拿治疗软组织损伤的原则不外乎舒筋活络,行气活血,理筋整复。从临床操作而言,其治疗通常分软组织放松、点穴疏通经、整骨疏通等。但由于临床疾病的复杂性,单一手法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因此,临床上往往从中西医的不同角度出发,选择不同手法进行搭配以期最佳的临床效果。体现在临床上,一名推拿临床工作者对每个相似病症的手法程序或手法搭配是相似的,但其治疗重点并不完全相同,有医者本人自以为的重点手法及重点手法的治疗部位。手法的选用不但要符合临床诊断及治疗的需要,手法的部位及操作也要恰到好处。手法选用不当,或手法力度不妥,将可能导致推拿意外。 下面我将从临床实践角度,具体分析推拿的误诊误治病案。 颈椎病是经常遇到的病症,运用推拿手法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该病的发生与风、寒、痰、瘀及正虚诸因相关,一般多以肝肾亏虚,气血不足为内因。风寒湿邪入侵及长期劳损为外因。一般初起以邪实为主,病在皮内经络,为风寒湿邪乘虚侵入人体,阻滞经络所致;久病则多正虚邪实或虚实夹杂,病位在筋骨。

中医误诊

内科误诊案例·呃逆》 第十四节呃逆 呃逆是指胃气上逆动膈,气逆上冲,以喉间呃呃连声,声短而频,不能自止为主要表现的病症。古称“哕”,又称“哕逆”。本病症自唐末以来,有以咳逆为哕,以干呕为哕,亦有以噫气为哕者,至张景岳才有了明确的区分,如《景岳全书·呃逆》说:“哕者呃逆也,非咳逆也,咳逆者咳嗽之甚者也,非呃逆也;干呕者无物之吐即呕也,非哕也;噫者饱食之息即嗳气也,非咳逆也。后人但以此为鉴,则异说之疑可尽释矣。” 本病相当于西医学中的单纯性膈肌痉挛和其他疾病如胃肠神经官能症、胃炎、胃扩张、胃癌、肝硬化晚期、脑血管病、尿毒症,以及胃、食道手术后等所引起的膈肌痉挛。 二、误案评析 1.虚热误投温剂致热结阳明案 【案例】李姓,男,62岁。因败血症休克住院。经用西药抢救,病虽脱险,但仍有微热,体温37℃,精疲力倦,呃逆频繁,心烦不安。医因其虚脱后呃逆不止,从虚家论治。用丁香柿蒂散加味。药用:丁香8克,柿蒂6克,西洋参(另煎和服)10克,陈皮6克,半夏6克,生姜3片。服药两剂,呃逆未止,发热增高,体温39℃,口渴不饮,烦躁多汗,神志模糊不清,有时谵语,腹满拒按,大便3日未行,小便色黄而赤,脉滑数,舌质红绛,苔焦黄而燥。病乃热结阳明,胃热上冲所致。治当清热通腑,如得大便通畅,则发热呃逆自解,方拟调胃承气汤加味:大黄(后下)10克,芒硝(冲)12克,甘草4克,竹茹12克,石膏30克,黄连2克,知母10克,芦根40克。服药1剂,大便通畅,呃逆止,体温38℃。阳明热结已解,余热未尽。当清热泻火,冀其热邪衰退。原方去大黄、芒硝,加麦冬20克,银花15克,黄芩15克。再进两剂,发热迭降,仍舌红绛苔少,口干舌燥,邪热虽解,但阴液未复。予以加味增液汤,以清余热而复阴液。药用:生地20克,元参20克,麦冬20克,石斛14克,玉竹15克,竹叶10克调治,病愈出院。《辽宁中医杂志,1981,8:21》 【评析】此为热结阳明呃逆误治案。此案本为热证,胃阴已伤,虚热未尽,而变呃逆,理应甘寒生津养胃,佐清余热降逆,则胃阴复,虚热退,呃自止。然前医将虚热误为虚寒,错投温剂,热证得温,如火上加油,以致病势急剧发展,由微热而转为热结阳明,出现高热呃逆,烦躁多汗,腹满便秘,口渴不饮,神识模糊,苔燥脉数,症势危急。吴又可《温疫论》云:“胃气逆则为呃逆,吴氏称为冷呃。以冷为名,遂指为胃寒。不知寒热皆令呃逆,且不以本证相参,专执俗语为寒,遂投丁、茱、姜、桂,误人不少。此执辞害义者,几为不典。”吴氏此处指出温病乱用温剂的失误,应当引以为戒。夫丁香柿蒂散是为久病虚寒呃逆而设,医不解其方义,任意投之,岂有不致变症丛生?证既变阳明,津亏燥结,当以通腑泄热,方为正治,故张氏以调胃承气加味,投之则中,便通呃止;更以增液益胃调理,诸症若失,痊愈而归。 2.腑气不通误诊为脾虚失运案

影像检查致误诊误治病例分析(一)

影像检查致误诊误治病例分析(一) 在临床工作中出现误诊误治是在所难免的,总结失误的教训,提高诊断正确率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笔者从本院近年来的数万例影像检查资料中,选择经手术、临床及其他辅助检查证实而确诊的住院和门诊病例进行分析。 1病例摘要 例1:女,39岁,以“腹痛待查3天”就诊于某外院,B超诊断为胆囊结石,临床诊断为胆囊炎,在本院手术治疗,发现胆囊正常。 例2:女,45岁,间断腰痛数年,加重1周就诊。X线平片为脊柱正常,按急性腰肌劳损治疗无效,行CT检查,发现L4—S1多发性椎间盘突出。后行藏医和理疗,临床治愈出院。 例3:女,35岁,先天性肛门闭锁术后习惯性便秘30余年,腹部肿块1周就诊。B超共查3次,诊断为肠道粪块潴留。某外院CT诊断为畸胎瘤,手术证实为结肠粪块结石。 例4:女,56岁,胆囊切除术后18年,多次胆道感染住院治疗,本次以“黄疸待查”就诊。共在3家医院B超检查,1家诊断肝癌,2家诊断肝硬化,CT检查诊断肝癌,肝血管造影检查诊断为正常,手术发现硬化型胆管炎合并胆汁淤积性肝硬化,临床治愈出院。 例5:男,45岁,外伤后在某县医院脾脏切除术后5天,以“发热待查”就诊入院。先后3次B超检查,发现实质性肿块逐渐长大,肿块直径在2周内由3cm增大到8cm。手术切除后,做病理检查为脾脏组织,

术后在血液中发现疟原虫。出院诊断为疟疾合并副脾肿大。 例6:女,19岁,有牧区生活史,发现“腹部肿块”6个月就诊,B超发现肝脏多发性囊性肿块,诊断肝囊肿或肝包虫囊肿,手术发现为胆道畸形,多发性胆道囊肿,胆囊结石并早期胆囊癌。 2误诊原因分析 2.1影像检查技术人员误诊,临床医师盲从,致部分病例误诊误治在B 超常规检查腹部脏器时,多采用仰卧位,胆囊周围肠道积气,肠道内气体反射形成投影在胆囊内的伪像,有时酷似胆囊结石声像。例1为B 超误诊的假阳性,其原因便在于鉴别的方法。让患者由仰卧转动体位为左侧位探查,由于肠道气体随体位改变而移动,气体形成的胆囊结石伪像随之消失,即可消除这种假阳性。 2.2临床医师片面相信CT而否定B超在例3中,B超声像显示为肠道粪块,具有一定特征性,诊断粪块比较正确,经手术证实,B超诊断是正确的,CT诊断是错的。临床医师更加相信CT检查结果,给该患者实施了手术。分析其原因是临床医师对影像检查的原理缺乏了解,殊不知CT检查和其他影像检查一样,存在“同病异像”和“异病同像”的现象,存在假阳性的问题。 2.3由于影像检查的局限性,或病例的少见,导致难以避免的误诊在例4中,多次多种影像检查(含B超、CT、血管造影)均未能做出正确诊断,这说明任何影像检查都有其局限性。在例6中,B超误诊的原因是超声医师过多考虑常见病和结合牧区生活史,没有考虑到“胆道畸形,

医院误诊的法律责任

医院误诊的法律责任 医院是给予病痛者希望的地方,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医生的妙手下康复,但是医生毕竟不是神,也会有犯错误的时候,由于各方面原因,有时候会造成误诊,那么医院误诊,将要负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相关案例 2007年8月9日,殷女士因下肢浮肿等病到丰台某医院就诊,该院没有对其进行常规检查,也没有对病情进行任何进一步诊疗建议,或者告知患者应当注意的事项,就让她回家休养。因病情始终未见好转,2007年8月,丈夫张先生带着殷女士到医院检查,候诊期间,由于误信三名“医托”所言,转而来到被告中医门诊部就诊,经一位姓王的“教授”诊断为肾炎,殷女士遵医嘱服用中药,但病情反而日益加重。经电话咨询,王教授的助理称,药得半个月才能起效,张先生就让妻子放心在家中继续服药按肾炎治疗。 8月20日早晨,殷女士突然子宫大出血,张先生赶紧把妻子送到医院急诊部,当即被诊断为良性葡萄胎导致的出血性休克,并非肾炎。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由于殷女士一直病情危重,张先生每日支出高额的医疗费。可这并没有挽回妻子的生命,9月14日,殷女士因救治无效死亡。 民事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相关赔偿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无论如何,医生是病人性命之所托,在诊断过程中,应当更加谨慎才是。

中医诊断:中药中毒的诊断

中药急性中毒具有突然发病、来势凶猛、发展快、病情重等特点,为使中毒病人尽快转危为安,必须尽快正确诊断,善于识别个别中药的特殊临床表现。救治时间的早晚与病人的预后关系甚大,通过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大致可以确定是否中毒及中毒的种类与程度,结合实验室检查,加以综合分析,有利于明确诊断,争取时间,进行有效的救治。急性中毒患者也有轻重之分,一般早期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以及呼吸频率、心率的改变,重者则出现烦躁不安、谵语、氏迷、休克等症状。 一、询问病史 急性中毒患者可由本人或陪同前来者诉述,应询问何时服用何种中药、剂量及初期发病症状等,了解原先健康情况,并要求将剩余中药进行毒物分析及提供现场情况,以确诊是急性中毒还是慢性中毒。既要防止漏诊或误诊,也要防止有意伪造病史。 二、体格检查 对轻症病人,可以全面检查,以作出准确的诊断当然也要避免因体格检查而延误治疗。对危急病人则应观察其典型症状与体征,争取时间,有效地进行抢救。如含阿托品类中药中毒时,常有瞳孔散大、潮红、口干舌燥、心跳加快等。 重点检查的内容有: (1)皮肤、面容的颜色及损伤情况,皮肤弹性,体温,肌肉是否抽搐与痉挛。 (2)瞳孔大小,对光反应,结膜是否充血。 (3)神态是否清醒、昏迷或谵妄。 (4)呼吸频率、节律幅度,呼气有无特殊气味,肺部有无锣音。 (5)心率、节律及血压。 (6)腹部是否压痛,有无腹泻。 (7)呕吐物及排泄物的气味、颜色。 三、实验室检查 这是正确诊断或证实诊断的依据。首先安排一般常规化验,或生化细菌检查,必要时可作肝、肾功能、基础代谢、心电图等检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采集患者大小便、呕吐物、胃洗出液、血液等,针对可疑毒物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查。有毒中草药中毒时,可采集同样的标本,让有关单位及专家鉴定。

中医误诊的5大原因,最后一个最不该犯!

中医误诊的5大原因,最后一个最不该犯! 误诊是医学科学共有的临床现象,在中医临床各科中也普遍存在,误诊是医生对患者所患疾病的一种错误反应主要包括诊断错误和诊断疏漏两个方面。中医误诊概念的内涵包括:临床资料收集过程的失误;诊断确立时间的延误;将某种病证诊断为另一种病证;将有病诊断为无病,或将无病诊断为有病;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病证(如合病、并病、相兼、错杂)诊断为其中某一种病证等。临床诊断过程中,引起误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医生的原因、病人的原因、中医学本身的原因等。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对中医误诊的思考。1.临床资料收集分析疏漏导致误诊在临床诊病过程,医生通过望闻问切来收集临床资料时,往往因各种原因对资料收集不全或者不重视某方面的信息,影响中医辨证导致误诊。医生在诊治疾病时往往忽略或不重视疾病在几时发作,在几时加重,其实时间在中医辨证过程中占有重要作用,对验证辨证正确与否及减少误诊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临床资料。如朱震亨在《丹溪心法》中有关五更嗽的论述:“以胃中有食积,至五更时火气流入肺所致。”清代沈金鳌在《杂病源流犀烛》中谓五更嗽,或五更痰多,或清晨痰多,皆脾虚所致。胡剑北在《中医时间学》中把五更嗽辨证为肾阳虚。临床医生在辨证过程中如果考虑到这一点,再结合其它的症状

舌脉就很容易辨别,如果不考虑这个时间资料,在其它资料很难辨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误诊的发生。再如王清任在《医林改错》中有关夜啼的论述,其主张夜啼属瘀血之说,因血属阴,夜也属阴,所以可以考虑辨证为血瘀,采用活血化瘀治法,治疗方剂可以用血府逐瘀汤加减。这也是从时间上的辨证过程。所以我们在临床收集资料过程中,在辨证过程中不要疏漏这个重要的资料。此外在临床收集资料过程中忘记考虑季节、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往往也容易导致误诊。程钟龄曾训诫后学临证当牢记“寒暑不齐者,时之变,务在静观而自得之。”如常常把秋燥误辨为热邪。2.中医度把握不准导致误诊清代程国彭在《医学心悟·医中百误歌》揭其所误主要为“药不称”“药姑息”“药轻试”“药过剂”等。其实这个说的就是对中医辨证论治中度的把握不准,即对病情轻重、寒热虚实及相矛盾治法的程度把握不准,导致以后的用药多少,热药寒药的比例,补药攻伐药的比例及矛盾治法中孰轻孰重都可以导致延误病情,使病人遭受没必要的痛苦。如喻嘉言《医门法律·申明内经法律》曾谓用药:“太过,则病去药存,为害更烈,医之过也。”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虚的程度把握不准给病人开大剂量的补药,结果导致病人出现烦躁,甚至有的出现鼻出血。再如在治疗便秘的患者辨为热秘,而对热的度量辨别不准确导致用药轻,起不到通便的作用,有时还会怀疑自己辨证是否搞错。寒热夹杂,虚实

一处病历涂改,六年纠纷难平

一处病历涂改,六年纠纷难平 一起医疗纠纷,由于患者家属坚称病历存在篡改,医学会只好先后3次中止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也没能作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同时,医院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一处涂改, 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医疗纠纷 2006年6月23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唱凯镇古港村村民陈全仔吃完午饭后,突然腹泻不止,直到次日,症状也没有减轻。他到当地一家诊所打点滴,仍不管用。当天晚上,他又出现持续腹泻、频繁呕吐等症状。6月25日凌晨3时,陈全仔的病情加重,家人将他送往临川第三人民医院就诊。 陈全仔在用了医生开出的药品不久,就出现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等症状,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陈全仔的子女没有时间,便委托姑父许富行作为代理人,查明父亲死因。许富行不相信临川第三人民医院推荐的鉴定机构,便向医院出具承诺书,由自己委托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是否有法律效力由其本人负责。 几天后,该中心的鉴定结果显示:由于陈全仔频繁的腹

泻、呕吐,使体液大量丢失,造成有效循环血容量减少,最终因急性循环衰竭死亡。 许富行向专家咨询后认为,这是医院用药错误导致。他的理由是:陈全仔送进医院后,就已经出现严重脱水症状,呈低血容量休克状态,给体内补充液体是首要措施。而医生对此诊断的是急性心衰,用利尿剂、利血平进行治疗。这两种都是用于快速脱水的药,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原因之一。 许富行立即到医院复印陈全仔的病历,发现其中关键的地方被医院涂改过:血压数据原为120/90mmHg,被改成210/90mmHg(最严重的高血压)。许富行认为,病历中把患者本来正常的血压改成最严重的高血压,为医院的错误用药提供依据。 2006年7月初,许富行以医院的误诊造成陈全仔的死亡,并在事后有伪造病历的行为为由,向抚州市临川区法院提起诉讼。8月31日,医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此医疗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就在抚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医鉴办)准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许富行聘请的律师邹伟民称,医院提供鉴定的病历属于篡改、伪造,不真实,致使医鉴办分别于2006年11月、2008年4月、2008年7月先后3次中止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临川第三人民医院的一位医生认为:“病历中出现的涂

中医诊断方法

本课程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可分为二大部分: 1、为诊察疾病,搜集病情资料的方法,包括望、闻、问、切四诊; 2、是用以归纳、辨别证候的基本理论知识。 如何学好本课? 1.从整体角度把握全课程,对课程全部内容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和了解,以适应试题内容覆盖面广的要求; 2.可以帮助你发现课程前后内容的有机联系,而联系是记忆的前提和重要方法之一; 有些人认为学中医只要能背书就能考出好成绩,这是认识上的误区。记忆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更何况记忆不等于就是背书。帮助记忆的方法有多种,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不能停留在被动的死记硬背,必需进行积极思考,深刻理解。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很好的记忆和掌握。 本课程中某症状表现有什么诊断意义,某证候出现哪些临床表现是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是需要记忆的重点内容,但此类内容繁多,数不胜数,如果死记硬背当然很难,效果也不好,如果能从病因病机上进行思考分析,多想几个“为什么”,就会使你学得主动、深刻,记得准确、牢固。例如:肺具有主气、司呼吸的功能,肺气宜宣宜降,任何原因导致肺失宣降,则会出现咳嗽、喘息,因此,咳嗽、喘息就是肺病各证型的主症。 问答题,试述痰饮停肺证的病因、病机和临床表现:痰饮停肺证的病机是痰饮停聚于肺,肺失宣降,其主症就应是咳嗽、喘息,痰饮随肺气上逆而上涌,则咯痰量多、喉中痰鸣。 中医诊断学内容具有零散程度高的特点,四诊部分望诊中,有望神、望面色、望形体、望姿态、望五官、望舌……,问诊中有问寒热、问汗、问痛……,各节、各小节内容相对独立,辨证部分约有一百多个不同证型,全课程内容给人一种表象上的零散、琐碎的感觉。 面对这零散繁多的内容,考生们必须运用分析归纳的方法,找出其内在联系和规律,并进行综合运用。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内脏的病变可以反映在体表,局部的病变可以影响全身,因此,患者各方面表现可以同属一个病机,此病机就是诸多表现的内在联系。如面色红多主热证,舌质红多主热证,目眦、口唇、牙龈红肿、咽喉红肿、斑疹色深红等亦都主热证。这是因为血得热则行,当邪热炽盛则使脉胳充盈而致。这些内容分散在不同章节里,考生应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注意前后联系,归纳总结。有些内容教材上已经做了归纳,如“排出物色泽清白,质地稀薄,多为寒证、虚证;色泽黄赤,质地粘稠,形态秽浊不洁的,多属热证、实证”。如问痛中,“凡新病疼痛,痛势较剧,或持续不解,或痛而拒按,多属实证;久病疼痛,痛势较轻,或时有缓解,或痛而喜按,则多见于虚证”等。有关脏腑辨证部分的规律,而更多的则需考生们自己归纳总结。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仅仅归纳总结出这些规律是不够的,还需在识证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这些规律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如关于痰饮停肺证的临床表现,运用前述关于排出物色质的辨证规律,可以知道,该证候不是热证,故其痰色当是白色。如此这般,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纵向联系与横向比较相结合 纵向联系包括两个内容: 1、是本课程内容的前后联系, 2、是与中医学基础的联系。前种联系如前所述,这里重点谈与中医学基础的

大叔隐私部位的“湿疹”,误治了很久,才发现是一种皮肤癌

大叔隐私部位的“湿疹”,误治了很久,才发现是一种皮肤癌 临床上经常碰到一些患者难以启齿的病,尤其是在隐私部位,有的人讳疾忌医,有的人不好意思让大夫看,如果这个时候大夫也掉以轻心的话,可能就会导致漏诊或误诊。这种情况在皮肤科挺常见的,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位患者。 一位50多岁的大叔,说自己会阴部有一大片湿疹,都好几年了,用药一直不太管用,面积越来越大,原先主要是有瘙痒、渗出液,最近都有些刺痛、出血了。这个时候老师让这位患者脱下裤子以方便进一步观察病情,对方起初不是很情愿,但考虑到病情的严重性,最后还是配合着照做了。脱下裤子的一瞬间,扑鼻而来一种恶臭,再看皮损部位,只见会阴部大片皮肤连带阴囊、阴茎部位均为暗红色的红斑、溃烂,还能明显看出部分皮损有渗出液,有些部位有出血,整个画面给人的感觉就是“满目疮痍”!这种情况,在我们年轻的大夫看来就是比较严重的湿疹或者股癣,但老师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略作思忖后,郑重地嘱咐患者先去做皮损部位的“活检”,说是要排查一种叫做“阴囊Paget’s 病”的疾病。 患者走后,老师很严肃地跟我们解释道:“以后临床中遇到这样久治不愈的类似于湿疹的表现,并且还是在会阴部、阴囊、阴茎或者是女性的外阴、乳房这些特殊部位,一定不能大意,必须要先排查一种叫做Paget’s 病的皮肤恶性肿瘤!”后来经

过系统地学习,才知道原来Paget’s 病作为一种低度恶性皮肤癌,也被叫做“湿疹样癌”,在临床中它的误诊率竟然可以 高达90%多!而大部分被误诊的患者都是被错误地当作湿疹、皮炎等反复给予治疗,结果就是久治不愈,有很多患者会被耽误数年甚至十几年之久!从目前全世界所报告的病例来看,Paget’s 病的发病还有比较明显的人种差异,其发病率表现为白种人>黄种人>黑人,而在黄种人中发病则以男性会阴部、阴茎、阴囊、肛周等最为多见,女性乳房、外阴、阴唇、肛周多见,且多发于50~80岁的老年人,男性发病率要高 于女性。在此还要感谢老师给我们年轻的医生提前上了一堂课,这可以避免日后遇到同样情况时误诊误治。同时,建议在临床中对于湿疹、皮炎一类皮肤病患者,如果连续用药1~2个月无明显效果的话应及时排查恶性病变!(作者豆蔻,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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