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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作保密协议(完整版)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丙三方欲联合发起成立并购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的优质资产股权及已发行上市的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定向增发、业务重组等方式实现公司上市及价值成长,达到预期市值的目标后,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协议转让等方法退出,为投资人获得最大投资回报。

因此,在三方的任何讨论或谈判,以及提供三方合作包含的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有可能向另一方披露或交付其拥有的某些商业秘密,或保密或专有信息;基于并考虑到下述理解,三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确保该等信息能够予以保密,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密信息

1.1“保密信息”是指关于一方或其关联方或子公司的,因与交易相关而由该方以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供、告知或使其获得的全部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不论是以书面、口头、图表或电子方式告知,也不论其形式或存储介质如何):

(1)所有商业信息/数据、计划、策略、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

业计划和战略、员工名单、员工福利计划、人事事务、顾客清单/数据、市场信息、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方法、财务信息、或关于财务计划的信息、关于为资本结构和流动性需要制定的当前规划以及选择性的考虑等相关的信息、任何客户合同或关于某客户合同的提议、投资者信息、关于任何研究或试验计划的测试数据、在制品、现在或将来的产品;

(2)所有计算机程序(包括目标和源代码)、软件程序、系统书面记录、技术诀窍或创意,以及运算法则;

(3)所有用户手册、系统文档、保密报告、通信、备忘录或与前述第(1)款和(2)项描述的任何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和投标文件、述标文件等;

(4)以书面方式确定为专有或保密的任何其他材料或信息。对于属于口头传达的信息或通过观察而来的信息,如在初次披露之日起三十(30)日内被书面确认为构成保密信息,则该信息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1.2但是,保密信息不得包括如下信息:

(1)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或在公开领域通常可获得;

(2)非因接收方的过错或违约,在披露后为公众所知或在公开领域通常可获得;

(3)接收方能够证明其在披露之前已正当拥有,且没有受到披露方的限制;

(4)接收方从某第三方处正当获得,而该第三方亦未违反其自身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书范本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目的:获取资本增值收益。 第六条经营范围:投资。 第七条合伙期限为5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姓名: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1 )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 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 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 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 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条出资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出资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如下表。 以上共同出资万元。 第十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一、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 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按总出资 额的2%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基金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的判断而影响委托财产的收益水平,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本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管理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致的投资亏损。 2.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本基金财产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固定收益类品种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基金财产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本基金财产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本基金财产投资收益下降。虽然本基金财产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财产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本基金财产的实际收益下降。 (6)再投资风险

最新版 保密协议(证券公司)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营业部 与 弘森(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之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弘森(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婧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红磡领世郡康桥花园A区36号 鉴于: 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XX,拟对乙方所募集、管理的私募基金“XX基金”提供行政服务外包托管服务。 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所募集、管理的私募基金“XX基金”提供行政服务外包托管服务。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行政服务外包和私募基金产品托管服务; 2.2由甲方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乙方进行对接。 2.3必要时,协调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及规范。对在牵头协调工作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设计、销售募集等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4履行本协议第五条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做好内部协调、动员与组织工作,安排相关责任人与甲方对接。 3.2根据甲方和其他机构的有关要求提供所需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产品交易结构、运营方式、风控管理、非标类产品募投公司及募投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并保证其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数据是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的,以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3配合甲方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3.4针对本协议下的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 3.5履行本协议第五条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托管及行政服务外包费用 托管及行政服务外包费用另行约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非公开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非现行法律法规、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结构化安排)(律师已审核)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结构化安排)(律师已审核)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全称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签署时间年月日承诺人//私募管理人盖章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

私募基金投资者知晓,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签署时间年月日声明人//私募基金投资者盖章重要提示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市场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投资品种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也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等。 本合同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私募基金合同(通用版本)

证券私募基金合同 本合同由[ ](投资人)与[ ](投资管理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于中国广东[ ]区。 第一条前言和释义 1.1 前言 鉴于,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 1.2.1 基金 [ ] 1.2.2 投资人 [ ] 1.2.3 投资管理人 [ ] 1.2.4 投资行为 [ ] 1.2.5 结算年度 [ ] 第二条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主。[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其他投资。其他投资的相关协议在条件满足时另行签订。]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五]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始,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出资 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出资。出资包括:(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 ]万元构成一份出资。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 ]份。 3.2 基金的开户所有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具体信息为:户名:[ ] 账号:[ ]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第四条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第五条对外投资 5.1 投资范围 5.1.1 股票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汇]、[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资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本基金还可进行其他投资,如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权投资、各种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另行签订。 5.2 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内容。 第六条基金的融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方法由投资管理人确定。包括吸收新投资人、借款。 第七条基金的费用及税收 7.1 基金的费用 7.1.1 基金费用的各类包括:(1)与基金相关的聘请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或其他专业机构、人士之费用;(2)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3)基金的银行转账费用;(4)投资管理人因履行投资行为而发生之其他费用。 7.1.2 费用的承担基金费用均由本基金项下的整体资产承担。以基金项下资产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每[ ]个月支付一次,由投资管理人自动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结算[年]度为单位时间计算,每个结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一个结算年度自首次开始对外投资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个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第九条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资管理人应定期披露账户信息,向投资人汇报投资情况。每[ ]个月应编制一次账户的具体报告。 第十条退出机制投资人出资后,在基金存续期限界满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资。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1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 11.2 基金财产的清算 11.2.1 基金财产的清算人由投资管理人担任。 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2 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行为时,应当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投资行为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投资者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x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投资入股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1、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投资项目信息,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 2、双方责任 2.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

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_________年。 2.2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2.3如果谈判或投资不再继续进行,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3、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3.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3.2对任何针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4、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4.2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4.3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5、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私募基金保密协议模板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 在签订: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初步意向。为 在本次合作中有效维护各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等,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兹遵守。 1.保密 1.1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各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不得对任何第三方透露。 1.1.1各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各方,项目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项目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营信息,员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中的往来函件,审计报告和/或意见,主体资格信息,资信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规划设计、经营战略、市场分析、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相

关等的信息。 1.1.2各方为本次合作自行及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所做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1.1.3为完成本次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计记录、谈判内容等。 1.2各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其他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尤其不得用于与本次合作无关的,但有利于该方或第三方的其他商业目的。未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其他方相关的或属于其他地方所有的保密信息故意或者过失地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保密信息。 1.3各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其他方保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其他地方的保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其他方。 1.4由各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下称“保密人员”)方可接触和知悉保密信息。保密人员包括各方委派参与本次合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员工,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保密人员在知悉保密信息后按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 保密的豁免 2.1下述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的范围: 2.1.1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由接受方所持有; 2.1.2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2.1.3已由信息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 2.1.4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保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2.1.5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新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634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新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新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_______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模板)

XXXXXX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基金投资者:XXXX 身份证号:XXXX 住址: 联系电话: 基金投资者:XXXX 身份证号:XXXX 住址: 联系电话: 基金投资者:XXXX 身份证号:XXXXX 住址: 联系电话: 基金投资者:XXXX(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XXXX 住所地:XXXX 联系电话: 基金管理人:XXX(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XXXX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前言 (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作为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规范运作,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合同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募集行为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若因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导致本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的,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对本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本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私募基金保密协议模板可编辑版word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私募基金保密协议模板可编辑版wor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丁【】年【[】月【】日 在【】签订: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初步意向。为 在本次合作中有效维护各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等,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兹遵守 1. 保密 1.1 以下内容届丁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各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不得对任何第三方透露。 1.1.1 各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丁:本协议各方,项目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 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项目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营信息,员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中的往来函件,审计报告和 /或意见,主体资格信息,资信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规划设计、经营战略、市场分析、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相关等的信息。 1.1.2 各方为本次合作自行及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所做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 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1.1.3 为完成本次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计记录、谈判内容等。

1.2 各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其他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尤其不得用于与本次合作无关的,但有利于该方或第三方的其他商业目的。未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其他方相关的或届于其他地方所有的保密信息故意或者过失地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保密信息。 1.3 各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其他方保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保密信息被不当 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其他地方的保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其 他方。 1.4 由各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下称“保密人员”)方可接触和知悉保密信息。保密人员包括各方委派参与本次合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员工,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保密人员在知悉保密信息后按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 保密的豁免 2.1 下述信息不届于保密信息的范围: 2.1.1 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由接受方所持有; 2.1.2 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2.1.3 已由信息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 2.1.4 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保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2.1.5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2.2 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在未取得其他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委派执行本协议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保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其他方的保密信息时,该披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采取其他救济措施,该披露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 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保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3. 保密期限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模板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证券账户资产,账户资金账号为:,资产金额为:,证券经纪商为:,管理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义务: 1. 提供证券账户账号及密码以及合同约定金额数量的资产给乙方;

2.于合同签订之日足额缴纳合同约定金额千分之八的手续费给乙方; 3.合同期满之日,若该账户盈利超过6%,则于合同期满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账户收益计算方式:收益=(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初资产*100%; 4.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撤走资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若收益小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给乙方;若收益大于6%,则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 5.保守乙方商业机密; 6.投资有风险,专业理财虽能创造优良的业绩,但不保证100%盈利,若证券资产出现亏损,甲方仍然承担全额亏损; 甲方权利: 1.对该账户资产盈亏享有知情权; 2.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证券账户; 4.享有证券账户除去管理费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账户出现亏损或盈利低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 乙方义务: 1.寻找低价、优质、安全的证券投资品种,争取以较低的价格代甲方投资;对投资进行科学的管理; 2.若管理证券账户出现15%的亏损,及时联系甲方,移交账户,终止合同。 3.对证券账户盈亏状况定期向甲方报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证券账户信息,保证证券账户的安全;

5.不承诺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有义务在确保15%的风险范围内提高收益; 乙方权利: 1.收取本合同规定费率的手续费; 2.收取证券账户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 3.不承担证券账户的亏损; 本合同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自愿签订;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投资决策,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询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

融资保密协议

融资保密协议 (声明:1、生成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下载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米律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米律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米律就在线生成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协议于由以下各方在订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和乙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甲方作为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意投资于乙方(以下简称“本次合作”),且甲方拟就相关的投资事宜与乙方股东进行协商。甲乙双方拟就本次合作事宜进行评估与讨论。 2、甲乙双方在评估与讨论的过程中,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乙方也将了解甲方的相关情况。为此,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与本次合作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并将接触到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双方愿以本协议的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1 除非另有规定,本协议中有关词语的含义如下: “提供方”指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 “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包括因参与本次合作事宜而接触保密信息的接收方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代理人或代表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收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不论纸质、电子、声像或其他形式,包括: A.企业财务资料、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和数据。 B.甲乙双方进行接触、协商、谈判所涉及的有关股权融资数额、股权评估价格、股权融资条件等任何交易方案、计划而无论其是否被最终确定、采纳; C.甲乙双方为本次合作事宜签署的任何意向书、备忘录、协议、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内容。 第二条保密信息的识别 2.1 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 A.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收方已经通过其他合法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的信息;

2017年私募股权投资协议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XX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 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 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通用)

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额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xxxx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7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二)有限合伙人 1、身份证 2、 3、 . .

.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亿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第十六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30%,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70%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私募基金公司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 (本合同列为企业机密文件,严禁与第三者讨论本合同内容,违者解除劳动合同;请妥善保管) 合同编号: 甲方:【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国籍:联系电话: 住址: 永久有效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备注:乙方提供的“永久有效通讯地址”与“联系电话”应准确无错误,若前述两项信息有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须与乙方联系或送达相应文件时,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永久有效通讯地址”与“联系电话”进行联系或送达。乙方上述“永久有效通讯地址”与“联系电话”信息有变化,而未通知甲方的,甲方向本合同所载明地址发出通知的,视为有效送达。 前言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一经签字即确认事前认真仔细阅读此合同文本内容,并了解本合同条款的含义,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下述第种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月,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年月日生效,试用期为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生效,至完 成任务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岗位),岗位工作内容: 。 2、乙方愿意并保证有能力从事上述工作,所为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要。当乙方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岗位劳动纪律、处于脱密期间等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除此之外,对任职后的工作内容与职务,经与乙方协商,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第三条: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地点为:。 2、根据产业调整和工作需要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公司所属范围内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3、乙方工作岗位变更时,工作地点相应地进行调整。 第四条:工作时间 1、乙方执行标准/不定时/综合_工时工作制度。 2、因工作变动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甲方可视情况调整乙方工作时间。 3、甲方因工作原因安排或批准乙方加班时,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待遇。未经批准自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第五条:休息休假 1、乙方享有在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权利。 2、乙方享有带薪年假,具体休假办法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劳动报酬和计算方法按照甲方的相关人事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须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相关人事制度执行。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及场所。在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要求的指派与规定。第八条:劳动纪律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 (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协议当事人订立的合伙协议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协议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的私募投资基金。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合伙协议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

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合伙型基金的合伙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基本情况】合伙协议应列明如下信息,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1、合伙企业的名称(标明“合伙企业”字样); 2、主要经营场所地址; 3、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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