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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证件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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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是海关依据我国外贸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便于实施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便捷通关需求,对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货

物在海关管理环节须验核的各种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分类标识。其总和称为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

二、《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结构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由两部分组成,即监管证件代码和监管证件名称。例如:代码“1”,为进口许可证,如果某一商品编号后注有监管证件“1”,则说明在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该种商品需申领进口许可证。

三、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说明

(一)代码“1”--进口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二)代码“2”--进口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进口客运机动车辆和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用)。

(三)代码“3”--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根据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及《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凭商务部签发的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到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领取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四)代码“4”--出口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五)代码“5”--定向出口商品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六)代码“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其旧品禁止进口。

(七)代码“7”--自动进口许可证或重要工业品证明:指进口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由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及其授权机构按职责分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或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八)代码“8”--禁止出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出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出口。

(九)代码“9”--禁止进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进口。

(十)代码“A”--入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十一)代码“B”--出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十二)代码“D”--出/入境货物通关单:为履行我国国际义务,制止“冲

突钻石”非法交易,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六部委联合发布2002年第132号公告,对毛坯钻石进口实施管理,毛坯钻石进出口时,授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十三)代码“F”--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列入《濒危野生动物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级的动物、动物产品和植物、植物产品,进出口时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签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十四)代码“G”--被动出口配额证:指向设限国家出口设限商品,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被动配额许可证。

(十五)代码“I”--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制度。对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或《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

(十六)代码“J”--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由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准许进出境证件。

(十七)代码“O”--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根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二○○一年第10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口实行自动进口

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应当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向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机电办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十八)代码“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进口商品,由国家环保总局签发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十九)代码“Q”--进口药品通关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进口药品管理目录》的药品,国家药监局及其授权机构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

(二十)代码“S”--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列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IC)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的商品,进出口时,农业部签发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二十一)代码“T”--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允许进出境的外币和人民币现钞签发的许可证件。(二十二)代码“U”--白银进口准许证:指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白银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对列入管理名录的白银签发允许进境的证件。(二十三)代码“W”--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麻醉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制度。对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麻醉药

品进(出)口准许证》、或《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

(二十四)代码“X”--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指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化学品,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发的放行通知单。

(二十五)代码“Z”--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节目提取单:指国家实行进口管理的音像制品,由文化部签发的《文化部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其授权部门签发的《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片)提取单》。

(二十六)代码“s”--适用ITA税率商品用途认定证明: 根据2002年39号公告,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可凭此证明享受ITA税率。

(二十七)代码“t”--关税配额证明: 根据国家计委第19号令《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可凭此证按关税配额内税率征收关税。

全国各地海关代码查询分析

0101 机场单证 0102 京监管处 0103 京关展览 0104 京一处 0105 京二处 0106 京关关税 0107 机场库区 0108 京通关处 0109 机场旅检 0110 平谷海关 0111 京五里店 0112 京邮办处 0113 京中关村 0114 京国际局 0115 京东郊站 0116 京信 0117 京开发区 0118 十八里店 0119 机场物流 0121 京调查局 0123 机场调技 0124 北京站 0125 西客站 0126 京加工区 0127 京快件 0128 京顺义办 0200 天津关区 0201 天津海关 0202 新港海关 0203 津开发区 0204 东港海关 0205 津塘沽办 0206 津驻邮办 0207 津机场办 0208 津保税区 0209 蓟县海关 0210 武清海关 0211 津加工区 0212 天津保税物流园区0220 津关税处 0400 石家庄区 0401 石家庄关 0402 秦皇岛关 0403 唐山海关

0404 廊坊海关 0405 保定海关 0406 石家庄海关驻邯郸0407 秦加工区 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0500 太原海关 0501 并关监管 0502 太原机场海关0503 大同海关 0504 侯马海关 0600 满洲里关 0601 海拉尔关 0602 额尔古纳 0603 满十八里 0604 满赤峰办 0605 满通辽办 0606 满哈沙特 0607 满室韦 0608 满互贸区 0609 满铁路 0610 满市区 0700 呼特关区 0701 呼和浩特 0702 二连海关 0703 包头海关 0704 呼关邮办 0705 二连公路 0706 包头海关驻国际集0707 策克口岸 0708 甘其毛道口岸0709 满都拉口岸 0710 珠恩嘎达布其口岸0800 沈阳关区 0801 沈阳海关 0802 锦州海关 0803 沈驻邮办 0804 沈驻抚顺 0805 沈开发区 0806 沈驻辽阳 0807 沈机场办 0808 沈集装箱 0809 沈阳东站 0810 葫芦岛关 0900 大连海关

监管方式代码2010年

监管方式代码2010年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 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H2000通关管理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般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4.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5.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6.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 物料等保税货物。 7.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8.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适用: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为“货样广告品A”(3010)、“货样广告品B”(3039)。 2.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单位获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 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3.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 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对外承包 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及在境外购买的设备、物资等,监管方式 为“承包工程进口”(3410)。 易货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 货物的贸易。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30”,简称:易货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仅适用于易货贸易经营企业在核准的范围内易 货贸易进出口货物。 以下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一)对台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监管方式为“对台 小额”(4039)。 (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易货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为“边 境小额贸易”(4019)。 旅游购物商品 一、定义与代码 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境外旅游者用自带外汇购买的或委托境 内企业托运出境5万美元以下旅游商品或小批量订货。 监管方式代码“0139”,简称“旅游购物商品”。 二、适用范围 以下情况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一)出口5万美元以上旅游购物商品。出口旅游商品5万美元 以上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一般贸易”(0110)申 报出口,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其他贸易”(9739) 申报出口。 (二)入境旅游者(包括外籍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自带出境用 外汇购买旅游纪念品、工艺品、中药材和中成药,由出境地海 关旅检部门按照规定限值、限量办理。

报检员考试模拟题

总分:100分时间:10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 一般情况下,出境货物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程序的区别是: A.报检和检验检疫先后顺序不同 B.报检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C. 签发通关单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D. 检验检疫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2. 北京某公司拟出口一批货物(检验检疫类别为M/N),货物由广西某企业生产,从广州口岸出口,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该公司须在广西办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B. 该公司须在北京办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C. 该企业须在广州办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D. 该企业须办理卫生注册登记手续。 3. 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报检时须提供: A.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 B. 进口旧机电环保评估报告。 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D. 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4. 报检下列进口货物时,不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是: A. 烟叶。 B. 肉骨粉。 C. 番茄。 D. 大米。 5. 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报检时须提供:

A.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 B. 进口旧机电环保评估报告。 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D. 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6. 为了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有效防范和打击逃漏检行为,方便合法进出,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实施了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该制度开始全面实施的时间是: A. 2007年12月1 B. 2008年1月1日 C. 2008年3月1日 D. 2008年4月1日 7. 对于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企业的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A. 产地免于检验,口岸进行查验。 B. 产地免于检验,口岸免于查验。 C.产地检验合格,口岸进行查验。 D. 产地检验合格,口岸免于查验。 8. 以下哪种标注能够说明商品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为“/B”: A. /N B. B. L.M/ C. C. R/S D. D. P/Q 9. 《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到货日期”栏应填写: A. 本批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日期。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 2010年3月30日 为配合海关总署2010年第10号公告(以下简称10号公告)的实施,现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已经被整合到国务院新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且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包括双重身份企业)应按照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企业编码规则重新设置企业编码(即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中的第5位为“6”),企业的类别维持不变,《注册登记证书》作相应变更;对已整合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但尚未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保持不变,待验收运作后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变更。 二、自2010年4月1日起,企业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见附件)填制相应单证,《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明确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要求的通知》(署通[2000]747号)同时废止。 三、自2010年7月1日起,海关对进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的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电子账册第一位标记代码为“H”,以下简称H账册;减免税货物对应电子账册第六位标记代码为“D”,以下简称HD账册)管理。海关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建立电子账册和导入数据等前期工作。 四、对2010年6月30日前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其进出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海关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对于2010年6月30日之后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在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后6个月内实行H账册、HD账册管理,并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 五、目前,部分已验收运作的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其进出境货物沿用了保税区管理模式下的监管方式代码“1234”、“2025”、“2225”,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上述3个监管方式代码可以在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继续并行使用至2010年6月30日,海关将在2010年7月15日前完成其报关单(备案清单)的结关手续。从2010年7月1日起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企业不再使用保税区管理模式下的监管方式代码“1234”、“2025”、“2225”填报。 六、对于上述情况,在建立H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中,监管方式代码“1234”项下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H2000通关管理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般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4.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 5.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 6.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 7.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8.来料养殖、来料种植的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适用: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为“货样广告品A”(3010)、“货样广告品B”(3039)。 2.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单位获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3.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对外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及在境外购买的设备、物资等,监管方式为“承包工程进口”(341O)。 易货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30”,简称:易货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仅适用于易货贸易经营企业在核准的范围内易货贸易的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适用 对台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监管方式为“对台小额”(4039)。 边境小额贸易企业易货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为“边境小额贸易”(4019)。 旅游购物商品 一、定义与代码 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境外旅游者用自带外汇购买的或委托境内企业托运出境5万美元以下的旅游商品或小批量订货。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39”,简称:旅游购物商品。 二、适用范围 以下情况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一)出口5万美元以上旅游购物商品。出口旅游商品5万美元以上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一般贸易”(011O)申报出口,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其他贸易”(9739)申报出口。 (二)入境旅游者(包括外籍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自带出境用外汇购买旅游纪念品、工艺品、中药材和中成药,由出境地海关旅检部门按照规定限值、限量办理。 加工贸易枓件、成品放弃

报关流程和需要的单据

1、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申报准备 一、接单 进出口收发货人办理报关委托---------报关委托书(载明委托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理事项、提供的单证、代理期限以及双方法律责任等内容,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报关企业审核报关单据 1、证明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的相关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2、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3、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4、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及其他进出口单证 准备报关单证 除上述委托书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证有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1、基本单证:与进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主要有: 商业发票 装箱单 提单或提货单(海运)、运单或到货通知(空运)、包裹单或到货通知(邮件)、运单或领货凭证(陆运、铁运) 2、特殊单证:国家进出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海关规章制度实行管制或者管理的货物所需证件: 进出口许可证件 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外汇收付、核销凭证 海关监管条件要求的其他单证 3、预备单证:在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时,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证件。 货物原产地证明 进出口贸易合同 担保文件 货物保险单 有关知识产权状况证明 海关所需其他单证 二、换单(只针对进口而言,出口货物不需要换单) 报关员在船舶代理公司或货物代理公司处,将海运提单或空运到货通知书换成从港区或仓库能够提取进口货物证明的过程,即将正本提单换成提取货物的小提单。 出口货物无需换单,由出口货物发货人向报关单位提供装货单。 三、制单 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电子数据申报 现场交单 审单中心通过电子数据报关单审核之后,报关员应打印纸质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纸质报关单的内容应与电子数据报关单一致。报关员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

(国际贸易)贸易方式代码表说明

(国际贸易)贸易方式代码 表说明

(二)海关通关系统常用代码表说明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头自动化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俩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俩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壹般贸易 壹、定义和代码 壹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运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壹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壹)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个体工商业者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6.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7.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8.国内运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9.运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10.运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1.外籍船舶、飞机于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运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9739”;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0420或0320); 4.运回国内对外承包工程期间于国外获取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5.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低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易货贸易 壹、定义和代码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30”,简称:易货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和原苏联、东欧等二十六国以及和其他国家的易货贸易。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对台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其他贸易”(9739)。 2.边境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边境小额”(4019)。

2008最新海关监管条件代码一览表

查编码书,HS编码的监管条件为A的是需要入境货物通关单,B为需要出境货物通关单。监管条件为A或B的俗称为法检货,这类货物需要去商检局办理入(出)境货物通关单,然后再拿着办好的入(出)境通关单去办理报关手续。其实通关单的性质和机电证的性质一样,都是通关单据的必有单据之一。 注:08年商检局和海关联网,办出入境通关单后最好查一下,看看数据到没到海关那里,如果数据没到就报关的话,容易被退单。 入境货物通关单,在货物进口前由在商检局注册登记的报检员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入境和出境的商检程序是差不多的。你可以找报关行或报检行代理,(一般的报关行都有专门的报检员)。如果公司自已有报关员或报检员的话也可以找她们。 "1" 进口许可证 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3" 敏感物项出口许可证 指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对核出口、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主管部门:商务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4" 出口许可证 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5"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加强对纺织品出口的统计分析和监测,自2005年3月1日起,对列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的纺织品,实施出口自动许可管理。主管机关:商务部;主要管理范围:《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通关要求:输往美国、欧盟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列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的纺织品,海关凭商务部及其授权机关签发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验放。 "6" 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其旧品禁止进口 "7" 自动进口许可证 指进口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由商务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8" 禁止出口商品 指国务院授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出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出口"9" 禁止进口商品 指国务院授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进口"A" 入境货物通关单 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

贸易方式代码表

监管方式代码监管方式代码简称监管方式代码全称 0110 一般贸易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易货贸易 0139 旅游购物商品用于旅游者五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0200 料件放弃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0214 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0245 来料料件内销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255 来料深加工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258 来料余料结转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0265 来料料件复出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300 来料料件退换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0314 加工专用油国营贸易企业代理来料加工企业进口柴油0320 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0345 来料成品减免来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0400 成品放弃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及进料加工成品0420 加工贸易设备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0444 保区进料成品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445 保区来料成品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446 加工设备内销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0456 加工设备结转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 0466 加工设备退运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0500 减免设备结转用于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的结转 0513 补偿贸易补偿贸易 0544 保区进料料件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545 保区来料料件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615 进料对口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0642 进料以产顶进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644 进料料件内销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654 进料深加工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657 进料余料结转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0664 进料料件复出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700 进料料件退换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0715 进料非对口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0744 进料成品减免进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0815 低值辅料低值辅料 0844 进料边角料内销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0845 来料边角料内销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海关监管方式名称及代码对照表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署令第24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署长戴杰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方便进出境船舶运输, 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船舶")是指进出我国关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境内船舶舶和境外船舶。对来自和开往香港、澳门的小型船舶,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船舶应当通过设有海关的港口进境或者出境,应当在设有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并接受海关监管。船舶在海关监管区内停泊、移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的地点由当地港务局提前通知海关;船舶在非海关监管区停泊、移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须由当地港务局会商海关。 船舶如需通过未设立海关的港口进出境,或者在未设立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会商海关后批准,接受海关监管,并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 第四条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船舶到港和离港的时间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海关,将船舶装卸货物、物品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 第五条船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上下人员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第六条进境的境外船舶和出境的境内船舶,未向海关办结手续的,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第七条经交通部批准从事进出境国际客货运输业务的境内船舶,应向船所在地海关申领《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第八条船舶装卸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人员,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第九条船舶进境的时候,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 (一)《船舶进口报告书》一份; (二)《进口载货清单》二份(无进口货物的交"无货清单"); (三)《进境旅客清单》一份(包括通运旅客。无旅客的免交); (四)《船员清单》一份; (五)《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物品、货币、金银清单》一份; (六)《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加封清单》一份; (七)《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境外船舶免交); (八)海关监管需要的其他单证;

直属海关关区代码

全国海关关区代码表全国海关关区代码表: 0101机场单证 0102京监管处 0103京关展览 0104京一处 0105京二处 0106京关关税 0107机场库区 0108京通关处 0109机场旅检 0110平谷海关 0111京五里店 0112京邮办处 0113京中关村 0114京国际局 0115京东郊站 0116京信 0117京开发区 0118十八里店 0119机场物流 0121京调查局 0123机场调技 0124北京站 0125西客站 0126京加工区 0127京快件 0128京顺义办 0200天津关区 0201天津海关 0202新港海关 0203津开发区 0204东港海关 0205津塘沽办 0206津驻邮办 0207津机场办 0208津保税区 0209蓟县海关 0210武清海关 0211津加工区 0212天津保税物流园区 0220津关税处 0400石家庄区 0401石家庄关

0403唐山海关 0404廊坊海关 0405保定海关 0406石家庄海关驻邯郸0407秦加工区 0408中华人民共和国沧0500太原海关 0501并关监管 0502太原机场海关0503大同海关 0504侯马海关 0600满洲里关 0601海拉尔关 0602额尔古纳 0603满十八里 0604满赤峰办 0605满通辽办 0606满哈沙特 0607满室韦 0608满互贸区 0609满铁路 0610满市区 0700呼特关区 0701呼和浩特 0702二连海关 0703包头海关 0704呼关邮办 0705二连公路 0706包头海关驻国际集0707策克口岸 0708甘其毛道口岸0709满都拉口岸 0710珠恩嘎达布其口岸0800沈阳关区 0801沈阳海关 0802锦州海关 0803沈驻邮办 0804沈驻抚顺 0805沈开发区 0806沈驻辽阳 0807沈机场办 0808沈集装箱 0809沈阳东站

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新)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特殊区域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流转的, 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则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对部分栏目说明如下: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实际进出境货物,填报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在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 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三)运输方式 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 应的运输方式;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出口加工区”代码Z)。 (四)运输工具名称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在出口备案清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报关单/备案清单号)。 (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特殊区域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区内企业选择填报下列不同性质的海关监管方式: 1?下列进出特殊区域的货物,填报料件进出区”代码5000): (1)区内物流、加工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不包括经过区内企业实质性加工的成品); (2)上述料件因故退运、退换的。 2?区内企业从境外购进的用于研发的料件、成品,或者研发后将上述货物、物品退回境

贸易方式代码表说明

(二)海关通关系统常用代码表说明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头自动化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两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两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般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个体工商业者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6.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7.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8.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9.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10.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

{推荐}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与说明

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与说明

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与说明 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说明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监管方式(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两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两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般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个体工商业者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6.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7.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8.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9.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10.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9739”;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0420); 4.运回国内对外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5.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易货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30”,简称:易货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与原苏联、东欧等二十六国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易货贸易。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对台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其他贸易”(9739)。 2.边境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边境小额”(4019)。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监管条件大全及详细说明

监管条件 1:进口许可证: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指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商品,进口时由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根据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凭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到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4:出口许可证: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5: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指列入《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的商品,出口时由商务部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其旧品禁止进口。 7:自动进口许可证,指进口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由商务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8:禁止出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出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出口。 9:禁止进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进口。 A:入境货物通关单 B:出境货物通关单 D: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毛坯钻石用) e:关税配额优惠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 E: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 F: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 G: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指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商品,向特定国家出口时由商务部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I: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制度。对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或《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 J: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条件代码列表

以下为海关监管条件代码列表。大家根据商品编码可以查询该类物品监管条件。 许可证或批文代码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1 进口许可证 2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3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4 出口许可证 5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6 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7 自动进口许可证 8 禁止出口商品 9 禁止进口商品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B 出境货物通关单 D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毛坯钻石用) E 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 F 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 G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 I 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J 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 O 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Q 进口药品通关单 S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T 银行调运外币现钞出境许可证 W 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 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Z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节目提取单 e 关税配额外优惠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 r 预归类标志 s 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认定证明 t 关税配额证明

运输方式代码运输方式名称 0 非保税区 1 监管仓库 2 江海运输 3 铁路运输 4 汽车运输 5 航空运输 6 邮件运输 7 保税区 8 保税仓库 9 其它运输 A 全部运输方式 W 物流中心 X 物流园区 Y 保税港区 Z 出口加工 成交方式代码成交方式名称 1 CIF 2 C&F 3 FOB 4 C&I 5 市场价 6 垫仓 结汇方式代码结汇方式名称 1 信汇 2 电汇 3 票汇 4 付款交单 5 承兑交单 6 信用证 7 先出后结 8 先结后出 9 其他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发布相关资料如下: 正式实施为10年7月27日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全 文https://www.wendangku.net/doc/959600450.html,/thread-1987879-1-1.html 商务部解读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办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59600450.html,/thread-1987888-1-1.html

海关代码)

口岸代码查询---FOR核销单备案 进口口岸代码查询 关区代码直属关区隶属海关 0100 北京关区0100.北京关区.0101.机场货管.0102.京监管处.0103.京关展览.0104.京关保税.0105.京涉外处.0106.京关关税.0107.机场库区.0109.机场旅检.0110.平谷海关.0111.京五里店.0112.京邮办处.0113.京中关村.0114.京国际局.0115.京东郊站.0116.机场货二.0117.京开发区.0118.十八里店.0119.旅检征税. 0200 天津关区0200.天津关区.0201.天津海关.0202.新港海关.0203.津开发区.0204.东港海关.0205.津塘沽办.0206.津驻邮办.0207.津机场办.0208.津保税区.0209.蓟县海关.0210.武清海关. 0400 石家庄区0400.石家庄区.0401.石家庄关0402.秦皇岛关.0403.唐山海关.0404.秦关廊办 0500 太原海关0500.太原海关 0600 满洲里关0600.满洲里关.0601.海拉尔关.0602.额尔古纳.0603.满十八里.0604.满赤峰办.0605.满通辽办.0606.满哈沙特.0607.满室韦.0608.满互贸区.0609.满铁路 0700 呼特关区0700.呼特关区.0701.呼和浩特.0702.二连海关.0703.包头海关 0800 沈阳关区0800.沈阳关区.0801.沈阳海关0802.锦州海关.0803.沈驻邮办.0804.沈驻抚顺.0805.沈开发区.0806.沈驻辽阳.0807.沈机场办.0808.沈集装箱.0809.沈阳东站 0900 大连海关0900.大连海关.0901.大连码头.0902.大连机场.0903.连开发区.0904.连香炉礁.0906.连保税区.0907.大连新港.0908.连大窑湾.0930.丹东海关.0940.营口海关.0950.鲅鱼圈关.0960.大东港关.0980.鞍山海关. 1500 长春关区1500.长春关区.1501.长春海关.1502.长开发区.1503.长白海关.1504.临江海关.1505.图们海关.1506.集安海关.1507.珲春海关.1508.吉林海关.1509.延吉海关. 1900 哈尔滨区1900.哈尔滨区.1901.哈尔滨关.1902.绥关铁路.1903.黑河海关.1904.同江海关.1905.佳木斯关.1906.牡丹江关.1907.东宁海关.1908.逊克海关.1909.齐齐哈尔.1910.哈大庆办.1911.密山海关.1912.虎林海关.1913.富锦海关.1914.抚远海关.1915.漠河海关.1916.萝北海关.1917.嘉荫海关.1918.饶河海关.1919.哈内陆港.1922.哈关邮办.1923.哈关车办.1925.绥关公路. 2200 上海海关2200.上海海关.2201.浦江海关.2202.吴淞海关.2203.沪机场关.2204.闵开发区.2205.沪车站办.2206.沪邮局办.2207.沪稽查处.2208.宝山海关.2209.龙吴海关.2210.浦东海关.2211.卢湾监管.2212.奉贤海关.2213.莘庄海关.2214.漕河泾发.2215.虹桥开发.2216.沪金山办.2217.嘉定海关.2218.外高桥关.2219.杨浦监管.2220.金山海关.2221.松江海关.2222.青浦海关.2223.南汇海关.2224.崇明海关.2225.外港海关.2226.贸易网点.2227.普陀区站.2228.长宁区站.2229.航交办.2230.徐汇区站.2232.船监管处 2300 南京海关2300.南京海关.2301.连云港关.2302.南通海关.2303.苏州海关.2304.无锡海关.2305.张家港关.2306.常州海关.2307.镇江海关.2308.新生圩关.2309.盐城海关.2310.扬州海关.2311.徐州海关.2312.江阴海关.2313.张保税区.2314.苏工业区.2315.淮阴海关.2321.常溧阳办.2322.镇丹阳办.2324.苏常熟办.2325.苏昆山办.2326.苏吴江办.2327.苏太仓办.2328.苏吴县办.2329.通启东办.2330.扬泰兴办.2331.锡宜兴办.2332.锡锡山办 2900 杭州关区2900.杭州关区.2901.杭州海关.2903.温州海关.2904.舟山海关.2905.海门海关.2906.绍兴海关.2907.湖州海关.2908.嘉兴海关.2909.杭经开关.2910.杭关机办.2911.杭关邮办.2912.杭关萧办.2920.金华海关.2931.温关邮办.2932.温经开关.2933.温关机办.2934.温关鳌办.2981.嘉关乍办

海关报关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说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海关报关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说明 一、定义指海关依据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规定,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实际监管的各种许可证件的分类标识。二、《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结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由两部分组成,即监管证件代码和监管证件名称。例如:代码A,为进口商品检验证明,如果某一商品编号后注有监管证件A,则说明在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该种商品需实施商品检验。三、《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说明(一)经贸部进(出)口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二)特派员进(出)口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三)省级经贸委进(出)口许可证: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四)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指进口商品实行自动登记管理,由国家计委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市计委签发的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五)禁止出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所列的商品。(六)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指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海关凭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和外经贸部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验放。(七)进(出)口商检证明:指国家商检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对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签发的检验证件。(八)动植物检疫放行证:指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对照表》的进出口商品签发的检疫证件。(九)医药检验合格证:指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列入进出口管制的药品、药材签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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