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01方向
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本方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创新能力、思想品德等专业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基本原则
1. 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详见第三条录取办法内容)。
2.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优先录取(详见第三条录取办法内容)。
3.师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将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也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三、复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1. 复试方式: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2. 录取办法:
(1)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2)复试成绩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为0分。
(3)复试成绩均无(2)所列各种情况的考生,对一志愿填报考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复试内容
1.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 专业课笔试:城市规划设计(快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
3. 外语口语测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
4. 综合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评分标准:知识结构情况(4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30分),综合素质(30分);
综合面试过程:考生陈述个人情况(不超过5分钟);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不超过15分钟)。
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所有成员的平均分。
五、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除携带资格审查规定的材料外,希望考生于面试时提交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设计作品等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材料。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陈建梅王兆华
联系电话:0512-********、135********
咨询、举报电话:0512-********
城市与环境学系
2007年4月16日
附: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及收取书面材料
时间:4月20日8:30-11:30;13:30-16:30
地点:城市与环境学系办公室(江枫校区第一教学楼208)2.体检
时间:4月21日7:30-11:00
地点:苏大附二院体检中心
3.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4月21日13:00-13:20
地点:江枫校区二教207
4.专业课笔试(城市规划设计)
时间:4月21日13:40-16:40
地点:第一教学楼106、108
方式:3小时快题,自备绘图工具:
1)图板、丁字尺、三角板、比例尺、圆规、模板、计算器;
2)硫酸纸(1号,不少于3张)、网格纸;
3)透明胶、图钉、小刀、橡皮;
4)马克笔、彩色铅笔、绘图铅笔、针管笔、钢笔和其它必备工具。5.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时间:4月22日8:30-11:30
13:30-16:30
4月23日8:30-11:30
13:30-16:30
地点:城市与环境学系资料室(江枫校区第一教学楼一楼)
考生休息室:城市与环境学系GIS教研室(江枫校区第一教学楼一楼)考生预备室:城市与环境学系会议室(江枫校区第一教学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