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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电网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风电场涉网设备技术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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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电网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风电场涉网设备技术要求(试行)》

附件

辽宁电网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风电场

涉网设备技术要求(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内通过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网连接的新建、扩建及在运行风电场。对于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网连接的风电场,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引用文件及术语解释

1.引用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修订版)》(国家电网发展〔2009〕327号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国家电网科〔2008〕1282号文)

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 12326- 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DL/T 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

GB/T 20320-2006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

2.术语解释

2.1 风电场并网点

与公共电网直接连接的风电场升压站高压侧母线。

2.2 风电场有功功率

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有功功率。

2.3 风电场无功功率

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无功功率。

2.4 功率变化率

在单位时间内风电场输出功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变化量。

2.5 公共连接点

电力系统中一个以上用户的连接处。

2.6 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

当电网故障或扰动引起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跌落时,在一定电压跌落的范围内,风电机组能够不间断并网运行。

三、风电场有功控制要求

1.风电场应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并保证有功控制系统的快速性和可靠性。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应具备在风电场满出力条件下,自动接收电网调度指令或人工调节风电场有功出力的能力。

2.在风电场并网、风速增长及风电场正常停机过程中,风电场输出功率变化率应不超过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但在风速降低或超出风电机组允许最大风速的条件下,允许风电场输出功率超出最大功率变化率。

最大功率变化率包括1 min功率变化率和10 min功率变化率,具体限值参照附表1。

四、风电场无功电压控制要求

1.电压控制要求

(1)当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偏差在额定电压的-10%~+10%之间时,风电场应能正常运行。

(2)风电场应按照归属调度部门下发的季度母线电压控制曲线调节高压侧母线实际运行电压。风电场变电站高压侧母线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一般应控制在额定电压的-3%~+7%,具体允许电压偏差范围由所属调度部门下达。

2.无功补偿容量配置要求

(1)风电场的无功补偿由风电机组自身的无功补偿和用于补偿变压器及送出线路无功损耗的站内集中补偿组成。原则上风电场的容性无功补偿容量总和不应小于风电装机容量的30%~50%,并应留有适当裕度。

(2)风电场内集中无功补偿容量应不低于风电场无功补偿总容量的60%。

(3)风电场内最大单组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引起所在母线电压变化不应超过母线额定电压的2.5%。

(4)通过风电汇集升压站接入电网的风电场,其配置的容性无功

补偿容量应能够补偿风电场满发时送出线路的无功损耗,在任何出力方式下,关口计量点处(产权分界处)应具备功率因数在-0.98(超前)~0.98(滞后)之间运行的能力;其配置的感性无功补偿容量应能够补偿风电场不发电时送出线路的充电无功功率。

3.设备选择要求

(1)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应采用能够实现动态、连续调节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其调节速度应满足电网调压要求,并且具备根据风电场功率因数进行自动调节的功能。

(2)风电场(或风电汇集站)升压变电站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切换可手动控制或自动控制,根据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进行调整。

五、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及有功恢复能力要求

1.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功能要求

风电场的风电机组应具备低电压穿越功能。当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附图1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区域内时,场内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间断并网运行;并网点电压在附图1中电压轮廓线以下时,场内风电机组允许从电网切出。

附图1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要求规定

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要求为:

(1)当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额定电压的20%时,场内风电机组应具备保持并网运行625 ms的低电压穿越能力。

(2)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 3 s内恢复至额定电压的90%时,场内风电机组应能保持并网运行。

对于目前尚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且已投运的风电场,应积极开展机组改造工作,以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

2.有功恢复

对故障期间没有切出电网的风电场,其有功功率在故障切除后快速恢复,以至少每秒10%额定功率的功率变化率恢复至故障前状态。

六、风电机组运行频率要求

风电机组的高、低周保护定值应与电网调度部门的切机策略相配合,风电机组应具备在附表2所示电网频率偏离下运行的能力:

七、风电功率预测系统要求

装机容量超过20MW的风电场必须建有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并实现同省调相关系统的实时数据通信。风电场的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应具备日前风电功率预测和滚动风电功率预测等多种功能。

八、风电场电能质量要求

1.风电场应配备能长期监测并网点电压波动、闪变及谐波的在线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装置应具备通过GPRS、系统电话线路向省调主站传送数据的功能,并保证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正常运行。已并网运行但没有配备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的风电汇集站及升压变电站应限期完成装置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2.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的技术水平、数据传输协议、数据采集点、采集频率、采集精度等应满足省调相关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

3.风电场公共并网点的电压闪变干扰值应满足《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引起的长时间闪变值P1t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的干扰源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4.风电场公共并网点的谐波注入电流应满足《电能质量公用电

网谐波》(GB/T14549-1993)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向电网注入的谐波

电流允许值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

供电设备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当风电场采用带电力电子变换器的风

电机组或无功补偿设备时,需要根据谐波注入电流情况对风电场注入

系统的谐波电流做出限制。

5.风电场在公共并网点引起的电压变动d(%)应满足附表3的

要求。

由小到大各算一次变动)。同一方向的若干次变动,如间隔时间小于30 ms,则算一次变动。

九、风电场模型和参数管理

风电场开发商应提供用于调度运行的风电机组、电力汇集系统及

风电机组/风电场控制系统的仿真计算模型及参数,并密切跟踪风电

场各个元件模型和参数的变化情况,并随时将最新情况反馈给所属电

网调度部门。

十、风电场通信与信号

风电场的二次设备及系统应符合电力二次部分技术规范、电力二

次部分安全防护要求及相关设计规程。风电场与电网调度部门之间的

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信息传输由所属电网调度部门做出规定,包括

提供遥测、遥信信号以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的种类,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

在风电场变电站需要安装故障记录装置,记录故障前10 s到故障后60 s的情况。该记录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并配备至所属电网调度部门的数据传输通道。220kV并网变电站应配置故障信息子站,并通过数据网接入省调主站。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风电场向所属电网调度部门及省调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

a) 风电场96点上网关口电量;

b) 单个风电机组运行状态;

c) 风电场实际运行机组数量和型号;

d)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

e) 风电场高压侧出线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流;

f) 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

g) 风电场的实时风速和风向。

十一、风电场接入电网检测

1.风电场接入电网检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在检测前30日将检测方案报所接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2.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时,风电场需要向所接入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正式检测报告;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MW,则需要重新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3.风电场应当在全部机组并网调试运行后3个月内向所接入电

网调度部门提供有关风电场运行特性的检测报告。

4.风电场检测内容包括:风电场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检测;电能质量检测(包含电压变动、闪变与谐波);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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