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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层办公楼消防设计专篇

某高层办公楼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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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篇

一.消防设计依据及引用规范

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1.2《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DGJ08-88-2000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1.6甲方提供的现状地形图

1.7甲方提供原大楼设计蓝图及房产证

及相关批复文件

二.工程概况

1.1.1.本项目地处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与莫干山路交会口,位于西湖区中心地段,密渡桥路口附近,南靠省邮电医院、市政府大楼,东接小河新村,北望沈塘新村,西临学军中学。区位条件十分优越,交通便利。

1.1.

2.本项目为杭州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维修改造和地下立体车库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场地规划、外立面改造、内装修设计。

1.1.3.建筑面积:22521.4m2(地上面积:20216.9m2,地下面积2304.5m2)

注:大楼地上增加面积720.8m2,地下增加面积为新建立体车库面积:385.8m2

1.1.4.楼层分布:地下一层,地面21层,其中1-4层为裙楼,总建筑高度72m。

注:大楼高度按照实际测绘为:78.62m,本次改造不超过现有大楼高度。

1.1.5.建筑消防类别:一类高层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1.1.6.建筑主要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建筑防水等级:二级。

1.1.7.建筑装修:外立面装修1-4层为花岗岩,5-21层为石材幕墙局部玻璃幕墙,窗为断热铝合金窗。

三.总平面

消防车环绕整个建筑物,消防车通道宽>4m,消防车转弯半径不变。建筑物防火间距山墙面间距>13m。原消防登高面不变。

四.建筑消防设计

4.1防火分区:

建筑物一层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门采用甲级木质防火门。每个防火分区保证2个出入口。

4.2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且不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之间采用挡烟垂壁分隔。

4.3 防火措施:

管道井防火措施:管道井壁采用200厚或100厚混凝土空心砌块砌筑,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井壁上的检查门均采用丙级防火门,除通风管井外,其余管道开在每层楼板处用耐火极限大于1.5小时的C20混凝土封堵。

4.4安全疏散:

建筑物内设2部防烟疏散楼梯、3部电梯。其中2部为原有电梯。

裙房外拆除掉室外螺旋楼梯,大厅弧形楼梯保留,对原有防烟疏散楼梯不做改造。

4.5 防火门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墙分隔。设备用房、消防电梯机房,防火墙上门采用甲级防火门,管道井检修门

为丙级防火门。

五、室内装修消防设计

一、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指标:

本工程装修面积:20216.9m2。

二、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

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本工程为二次装修装饰设计,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按照原消防设计。

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本工程为二次装修装饰设计,未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

四、装修消防设计说明:

4.1、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

4.1.1、本工程为二次装修装饰设计,本次室内装修设计遵循原土建设计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人员疏散等各项防火措施。未改变原建筑的使用功能、消防设备系统及消防分区。

4.1.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是建筑设计防火工作中的一部分。一般情况下,各类建筑首先应根据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然后再考虑内部装修设计的要求。另外,由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在设计时除了执行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规定如下:

由于本建筑物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中的有除关规定,除顶棚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上表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4.2、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4.2.1、每层保证有通畅的出口通向疏散楼梯,在安全出口处及疏散楼梯处均设有疏散指示灯及标志,内装修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4.2.2、建筑内部消火拴门不应被装饰物遮蔽,消火拴门四周的材料颜色有明显区别。

4.2.3、当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2.4、所选织物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4.2.5、变形缝两侧的基层采用A级材料。

4.2.6、配电箱安装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4.2.7、其它施工工序、工艺应遵循国家有关消防规定。

4.3、防火设计材料分析表

五、关于施工图图纸

5.1、图纸说明

5.1.1、全部施工图在施工前必须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5.1.2、施工单位负责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或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消防设计说明的要求。

5.1.3、图上与墙、柱等相对尺寸为控制性尺寸,具体尺寸依现场放样而定。

5.1.4、空间天花标高均为从本空间地面算起的相对标高。

5.1.5、内装修过程中所选用的主要材料在合理的价格下均需保证优良的品质,且要经过业主与设计单位认可,方能施工。

5.1.6、以图上所标尺寸为准,不得按比例度量本图;

5.2、关于施工工艺做法要求

5.2.1、本设计中所有隐蔽工程需按消防规范做一级防火处理,工艺做法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及室内装饰设计及验收规范。

5.2.2、木作施工:全部隐蔽木作部位均涂刷3遍防火涂料,防火涂料应选用当地消防料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

5.2.3、电气施工:电气布线及电器安装应遵守消防部门认定的操作规范。

5.2.4、材料要求:装饰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根据消防部门关于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定严格选材,采用当地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装饰材料,做法工序应符合当地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程序,本设计图纸对大部分材料已进行使用说明,但施工单位在定货前应提供所有材料的防火检测报告,或按规范送交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进行防火检测,经通过后才可于现场使用,有关检测报告及资料需提交我方和业主存档。

六、施工说明

6.1、工地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对图纸和说明书作全面了解,对一些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部位应作重点记录,遇有问题应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不得自行修改设计。

6.2、施工工序须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建议所有门由专业厂家生产。

6.4、凡装修施工质量控制未提及处,均按《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6.5、施工做法与选材要求。

6.5.1、本工程做法除图纸具体要求的面层外,对结构层未作具体要求时,应参见《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和高级装饰工程施工作法,严格遵守当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

6.5.2、乳胶漆应选用环保型。

6.5.3、本工程油漆除特殊注明外,哑光漆、无光漆均指硝基哑光清漆,油漆时需要施工方作出小样,由现场设计人员与甲方代表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5.4、所有饰面材料、灯具(光源配置)、属装修工程范围的成品设备、以及所有空间与装饰最终效果有着直接关系的室内陈设物(如家具、绿化、灯具、织物)等,在定货时并须经甲方工地代表和我方设计人员认可。如遇缺货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须甲方、施工方重新协商认同后作出更改决定。

6.5.5、装饰工程所涉及到技术含量高的外加工装饰材料(如各类金属件、玻璃产品、石材外加工)等。都须由声誉良好、技术工艺精湛的国内外知名厂家胜任,不得在无资质、工艺粗糙、设备陈旧的厂家加工。

6.5.6、室内所有装饰材料,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可多选用本地材料,以便将来选样订货便利, 更为整体工程造价、缩短供货期及售后服务提供相应保障。

6.6、装饰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6.6.1、轻钢龙骨架

6.6.1.1、安装大龙骨应考虑顶棚起拱高度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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