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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水城会呼吸——河北迁安海绵城市建设调查

绿色水城会呼吸——河北迁安海绵城市建设调查
绿色水城会呼吸——河北迁安海绵城市建设调查

区域经济REGIONAL ECONOMY

绿色水城会陽吸

—河北迁安海绵城市建设调查

文丨张虎胡林泊

河北省迂安市进行海绵化改造后的黄台湖公园水岛相连、山水相侬,水城美景令人陶醉。摄影/李彬

2015年3月,河北省迁安市纳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首批试点,且是其中唯一的县级市。3年多来,试点建设成效如何?迁安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哪些变化?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近日来到河北省迁安市展开调查。

驱车进入河北省迁安市市区,途经钢城大桥,桥下宽阔的水面波光粼粼,与桥上“魅力水城绿色迁安”的红色字体交相辉映。“水城”,成为记者对这个北方县城的第—印象。

清淤疏浚,求有容乃大

“钢城大桥跨过的是黄台湖景区,迁安在滦河古道上建造的一个人工湖泊.有14平方公里水面,最宽的地方有5公里。”迁安市副市长李强说。

黄台湖景区与迁安开展滦河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实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景区湖体强大的蓄水能力,更是海绵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条件。

所谓海绵城市建设,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即“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也就是说,城市像海绵一样,降雨时,能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干旱缺水时.则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岀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

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专项监测方案 (4) 5 监测技术要求 (6) 5.1 一般规定 (6) 5.2 在线监测要求 (6) 5.3 人工监测要求 (9) 6 在线监测设备要求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降雨监测设备 (11) 6.3 水位监测设备 (12) 6.4 流量监测设备 (12) 6.5 水质监测设备 (12) 6.6 视频监测设备 (13) 7 数据的质量保障 (14) 7.1 一般规定 (14) 7.2 数据采集 (14) 7.3 数据传输 (14) 7.4 数据存储 (14) 8 数据分析 (16) 8.1 一般规定 (16) 8.2 在线监测数据 (16) 8.3 人工监测数据 (19) 9 安装与维护 (22) 9.1 一般规定 (22) 9.2 安装 (22) 9.3 维护 (23) 附录一典型设施监测点位位置示意图 (25) 附录二引用标准名录 (29) 附录三海绵城市专项监测方案报告编制大纲 (30) 附录四海绵城市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大纲 (33)

1.0.1 为规范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工作,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及后期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城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水质水量监测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1.0.3 海绵城市监测应采取适宜的监测技术,确保监测结果可靠。1.0.4 海绵城市监测应充分收集和共享气象、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的既有相关监测数据,宜与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实施。 1.0.5本导则在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技术指南》基础上,因地制宜的突出适用于重庆山地和气候特征的监测技术。 1.0.6 海绵城市监测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类别项指标要求方法性质 一、水生态1 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 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 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 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 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 低于15分钟/次)进行监测; 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 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 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 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 模拟分析计算。 定量(约束性)2 生态岸线恢复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 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 生态功能。 查看相关设计图纸、规划,现 场检查等。 定量(约束性)3 地下水位 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 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1000mm的地区不评价此项指标。 查看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数 据。 定量(约束性, 分类指导)

类别项指标要求方法性质 4 城市热岛效应热岛强度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6-9月)日 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 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红外遥 感监测评价。 定量(鼓励性) 二、水环境5 水环境质量 不得出现黑臭现象。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 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 设前的水质。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 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 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 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鼓励性)6 城市面源污染 控制 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1.雨水 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2.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 不得有污水直排水体;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 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 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IV类。 查看管网排放口,辅助以必要 的流量监测手段,并委托具有 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 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 三、水资源7 污水再生利用 率 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和城区内水体水环境质量低于 IV类标准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再生水包括 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水车等输送用于市政 杂用、工业农业、园林绿地灌溉等用水,以及经过人工湿地、 生态处理等方式,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IV类要求的污 水厂尾水。 统计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 中水站等)的污水再生利用量 和污水处理量。 定量(约束性, 分类指导) 1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终稿》

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C片区) 施工组织设计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经理部 2017年11月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页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1.1编制说明 (1) 1.2编制原则 (1) 1.3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5) 2.1工程项目主要情况 (5) 2.2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条件 (8) 第三章总体施工部署 (11) 3.1项目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 (11) 3.2工程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 (13) 3.3施工安排原则 (13) 3.4总体施工程序及关键线路 (14) 3.5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 (14) 第四章施工总进度计划 (31) 4.1 主要工期节点 (31)

4.2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31) 第五章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36) 5.1施工准备 (36) 5.2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37) 第六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40) 6.1布置原则 (40) 6.2临时施工布置 (40) 6.3施工道路 (40) 6.4施工用电、施工用水 (40) 6.5施工材料 (40) 6.6平面管理措施 (41) 第七章主要施工方法 (42) 7.1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安排 (42) 7.2施工场地及清理 (42) 7.3测量工程 (42) 7.4透水混凝土道路施工 (44)

7.5透水砖人行道工程施工 (57) 7.6 HDPE双壁波纹管施工 (61) 7.7成品蓄水池工程施工 (68) 7.8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施工方法 (75) 7.9绿化工程 (82) 第八章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90) 8.1质量保证措施 (90) 8.2材料进场及二次检验制度 (99) 8.3人员控制 (101) 8.4过程控制 (104) 8.5各工序质量控制标准 (105) 第九章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108) 9.1安全保证体系 (108) 9.2保障组织机构 (108) 9.3安全技术措施 (109) 9.4应急抢险预案 (11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8]13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13 【实施日期】2018.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系统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保护、修复和恢复城市水生态系统,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利用,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设施,是指落实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各项设施。 本办法所称低影响开发,是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的小型雨水控制设施,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有效缓解因不透水地面增加而导致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等增加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低影响开发设施是指实现低影响开发目标的各项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海绵城市政策法规体

海绵城市介绍

海绵城市介绍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建设海绵城市,首先要扭转观念。传统城市建设模式,处处是硬化路面。每逢大雨,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来排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往往造成逢雨必涝,旱涝急转。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今后城市建设将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 建设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

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 建设海绵城市,关键在于不断提高“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原有的“海绵体”要有效保护。过去,城市建设追求用地一马平川,往往会填湖平壑。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受到破坏的“海绵体”也应通过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等手段逐步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有条件的还应新建一定规模的“海绵体”。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比如让城市屋顶“绿”起来,“绿色”屋顶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还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道路、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特别是城市中的绿地应充分“沉下去”。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基本资料调查工作指南(试行)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基本资料调查 工作指南 (试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前言 (3) 第一章总则 (4) 1.1 海绵城市的内涵 (4) 1.2 编制目的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范围 (5) 1.5 工作依据 (5) 1.5.1 相关法律法规 (5) 1.5.2 相关标准规范 (6) 1.6 工作原则 (6) 1.7 工作内容 (7) 第二章主要术语及定义 (10) 第三章城市自然条件 (12) 3.1 地形地质地貌 (12) 3.1.1 地面高程及坡度 (12) 3.1.2 岩层 (12) 3.1.3 土壤 (12) 3.2 植被 (12) 3.3 气候 (13) 3.3.1 气温 (13) 3.3.2 降水 (13) 3.3.3 蒸发量 (14) 3.3.4 风 (14) 3.3.5 日照 (14) 3.3.6 湿度 (14) 3.4 水文与水资源 (14) 3.4.1 城市水系 (14) 3.4.2 未开发水面率 (17) 3.4.3 水资源量 (17) 3.4.4 年径流特征 (17) 3.5 城市下垫面 (17) 第四章城市水环境 (19)

4.1 城市黑臭水体 (19) 4.2 城市排污口 (19) 4.3 城市面源污染 (20) 4.4 地表水环境 (21) 第五章城市供水及回用水 (22) 5.1 城市供水 (22) 5.2 城市回用水 (22) 5.2.1 中水回用 (22) 5.2.2 雨水回用 (23) 第六章城市排水防涝防洪 (25) 6.1 排水体制 (25) 6.2 城市污水 (25) 6.3 城市排水(雨水)防涝 (25) 6.4 城市防洪 (30) 第七章主要问题分析 (32) 7.1 水生态 (32) 7.2 水环境 (32) 7.3 水资源 (32) 7.4 水安全 (32) 第八章组织实施与成果评估 (33) 8.1 组织实施 (33) 8.2 成果评估 (33) 8.2.1 评估内容 (33) 8.2.2 评估方法 (33) 附表1 基本资料调查附图要求 (35) 附表2 基本资料调查对口部门及工作衔接建议 (38) 附件1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分级与判定 (42)

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项目名称:珲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工咨甲10820070043 单位负责人:王金山 总工程师:郭荣辉 技术负责人:邹军高级工程师经济负责人:刘凤祥高级工程师 参加编制人员:王琳琳高级工程师 翟伟娜高级工程师 赵蕾高级工程师 宋学丹助理工程师 校核:赵红音 校对:徐静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概况 (1)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4) 1.3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5) 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1.5 问题与建议 (7) 第二章现状分析与建设必要性 (9) 2.1 城市概况 (9) 2.2 城市生态本底 (11) 2.3 现状评价 (12) 2.4 需求分析 (15) 2.5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6) 第三章建设地点与区域条件 (20) 3.1 项目地点 (20) 3.2 区域建设条件 (20) 第四章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28) 4.1 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28) 4.2 建设原则 (28) 4.3 主要建设任务 (28) 第五章城市道路系统建设方案 (32) 5.1 工程概况 (32) 5.2 设计依据 (32) 5.3 海绵型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 (33) 5.4 海绵型道路技术措施 (37) 5.5 海绵型道路工程部分道路改造、交通设施 (46) 5.6 合流制改造工程 (32) 5.7 工程量 (68)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建设方案 (71) 6.1 概述 (71) 6.2 建设方案 (73) 6.3工程量 (87) 第七章城市水系统建设方案 (91) 7.1 工程概况 (91) 7.2 建设方案 (91) 7.3 堤顶路工程 (107) 7.4 工程量 (130) 第八章节约能源 (132) 8.1 设计依据 (132) 8.2 工程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134) 8.3 节能措施 (134) 8.4 节能管理措施 (137) 8.5 节能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 (138) 第九章环境保护 (139) 9.1 建设地点现状 (139) 9.2 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 (139) 9.3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缓解措施 (139) 9.4 运行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控制措施 (141) 9.5 环境影响控制预期效果 (142)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43) 10.1 劳动安全卫生 (143) 10.2 消防 (144) 第十一章组织机构及建设管理 (147) 11.1 组织机构 (147) 11.2 项目建设管理 (147) 11.3 运营管理 (147)

海绵城市评价指标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好,您咨询海绵城市评价指标细项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重点建设任务,按照科学性、典型性及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海口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依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参考相关规划成果,确定了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五项分项目标及22项指标,五项分项目标具体表述为:水生态全面恢复、水环境显著改善、水资源适度利用、水安全充分保障、制度建设完备,具体指标如下表。

表3-1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 目标序号指标2020年2030年备注 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 ≥7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要求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 例≥20% ≥8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 积达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 上的面积达标。 3 内河水系生态岸线比 例≥40% ≥50%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 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 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 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4 绿地率41% 45% 参考《海口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 地下水位地下水水位下降趋 势得到明显遏制,平 均降幅低于历史同 期《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求 6 城市热岛效应热岛强度得到缓解。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水环境7 水环境质量优于IV类 标准达到Ⅲ 类标准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8 雨水径流污染控制 (年径流污染总量控 制率)≥50% ≥6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9 合流管网年溢流次数≤12次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水资源10 污水再生利用率≥20% ≥30%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中国人居环境 奖评价》要求再生水利用率≥

海绵城市规划要求

海绵城市规范要点 最近,关于海绵城市的文章与案例越来越多,各种做法也是众说纷纭,其实它无非就是城市雨水处理的一种工程技术方法。那到底是怎样一种处理手法呢?请看下文: 1.透水铺装 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等也属于渗透铺装。 (1)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 (2)土地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水板。 (3)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 mm,并应设置排水层。 2.下沉式绿地 下沉深度指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的平均深度,下沉深度小于100 mm的下沉式绿地面积不参与计算(受当地土壤渗透性能等条件制约,下沉深度有限的渗透设施除外),对于湿塘、雨水湿地等水面设施系指调蓄深度 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地面总面积; 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面积/建筑屋顶总面积。 (1)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100-200 mm。 (2)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 mm。 3.生物滞留设施 (1)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雪剂或石油类等高浓度污染物侵害植物。 (2)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缘石豁口进入,路缘石豁口尺寸和数量应根据道路纵坡等经计算确定。 (3)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1%,应设置挡水堰/台坎,以减缓流速并增加雨水渗透量;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 (4)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置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竖管、盖篦溢流井或雨水口等,溢流设施顶一般应低于汇水面100 mm。 (5)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散布置且规模不宜过大,生物滞留设施面积与汇水面面积之比一般为5%-10%。 (6)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围原土侵入。如经评估认为下渗会对周围建(构)筑物造成塌陷风险,或者拟将底部出水进行集蓄回用时,可在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和周边设置防渗膜。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pdf

附件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DBJT29-207-2017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17WJ-2-1) 2017年6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 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 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海绵城市复习材料1

1.201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12月,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启动了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2015年4月, 从130多个申请城市中选出试点城市(D)座。 A.13.0 B.14.0 C.15.0 D.16.0 2. 最早提出LID理念与绿色基础建设,要求在源头维持和保护场地自然水文功能,强调还 原开发前水文循环的国家是(B)。 A.英国 B.美国 C.澳大利亚 D.日本 3. 由于水多,强调排水,并利用源头管理方法对径流和污染物进行控制,“排” 的过程中体现可持续性的国家是( A)。 A.英国 B.美国 C.澳大利亚 D.日本 4.由于水少,采用水敏感城市设计,通过雨水源头控制,减少了暴雨径流,同时也增加供 水的国家是(C)。 A.英国 B.美国 C.澳大利亚 D.日本 5. 城市发展带来许多城市水问题,下面的选项中正确的是(ABDE)。

A.水环境污染 B.水生态破坏 C.大面积地面硬化 D.水资源短缺 E.水安全风险 6.由降雨径流给城市水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有(AC)。 A.初期径流污染 B.大面积地面硬化 C.合流制溢流污染 D.河道硬质化 E.水资源短缺 7.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 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A.正确 B.错误 8. 国家提出“以水定城”战略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灰色基础设施建设容易给城市带来内涝等灾害,从而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A.正确 B.错误 9. 海绵城市建设应因城因地而异,科学规划、着眼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工 程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不会一蹴而就。() A.正确 B.错误 10.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可促进水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 能够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A.正确

(完整版)海绵城市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市海绵城市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一、综述 1.1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现场施工条件及周围环境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现行国家及市建筑施工管理规定 1.2 工程概况 海绵城市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铺装、坐凳、踏步及绿化工程等。 铺装一大面积采用30厚彩胶透水石。 铺装二大面积采用60厚100*200透水砖。 1.3编制说明 本施工方案,是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关标准及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文件编制的。在施工中,我公司本着对建设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配合,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从严控制工程质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在施工中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将建设单位投资的每一分钱落到实处,以达到有效控制投资的目的,更好更快地交出让建设

海绵城市的重庆探索

海绵城市的重庆探索 著名山城重庆在自然地势与人为因素的双重作用下,降雨汇流速度加快,雨水在短时间内大量汇集排入雨水管网内,造成了排水管网负荷加重。当大量积水积累在地势低洼处时,一旦雨水不能及时排出,便极易形成内涝灾害。海绵城市概念的提出,为重庆解决城市内涝隐患带来思路和方向,两江新区悦来新城也已成为海绵城市试点地区。 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城中见山、城中有水。近年来,重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努力探索,从绿色建筑到生态草沟,再到低影响开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使江城、山城、山水之城成为了重庆的名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指出,重庆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重庆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更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全局。如今,重庆积极借鉴国内外城市建设经验,特别是响应我国建设海绵城市的号召,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智慧城市试点、推进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等融合起来,努力打造会呼吸的山水园林城市、山地立体城市,让城市留得住绿水青山,让市民记得住乡愁。 破解城镇化的水泥森林难题 “城市里看海”、城市缺水、城市“热岛效应”……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诸如此类的城市病开始“蔓延”,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大课题。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让城市生活美好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要处理好城市与自然的关系,让城市融入自然,让人融入城市。 重庆是三峡库区最大的城市,占据着整个三峡库区85.6%的面积,一直以来肩负着保障三峡库区水质安全的历史重任。1997年发布的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显示:自三峡工程蓄水后,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逐步提高。重庆的生态建设直接影响长江沿岸数亿人口的生活。尽管三峡目前表面水质基本良好,但是底泥的污染尚未可知。一旦底泥生态平衡被打破,将形成难以治理的水质污染。如果不能保护好、治理好三峡库区生态环境,重庆就无法向全国人民交代,无法向历史交代。为此,重庆推进水土治理和生态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渗”之使用的探讨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渗”之使用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9-07-04T17:23:05.97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作者:梁冬艳 [导读] 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不透水区域面积逐年增加,阻断了雨水的下渗通道,改变了区域雨水循环过程,导致洪涝风险增加、径流污染加剧、水资源流失、地下水补给涵养能力降低等问题。 身份证号:41048119890119XXXX 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不透水区域面积逐年增加,阻断了雨水的下渗通道,改变了区域雨水循环过程,导致洪涝风险增加、径流污染加剧、水资源流失、地下水补给涵养能力降低等问题。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文章重点就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中的“渗”技术的使用进行探讨。 关键词:海绵城市;透水铺装;雨水滞留 由于城市下垫面过硬,改变了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因此要加强自然的渗透,把渗透放在首位。通过具有渗透功能的设施在源头分散的就地拦蓄雨水径流入渗,既可以节约水资源,缓解市政排水压力,又减轻了对土壤的侵蚀和水土流失,有利于水土保持,涵养地下水,美化生态环境,是海绵城市建设中重要的技术措施和手段。 一、海绵城市的概念 国际上通常以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作为海绵城市的衡量标准,一个成功的海绵城市建设须在应对洪涝灾害等方面具备较好“弹性”。当城市遭遇暴雨时,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雨水下渗,而在城市长时间不降雨时,又可将地下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由此可见,海绵城市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特征,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建设理念不谋而合,也是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海绵城市中渗的适用条件 以下条件禁止使用:①雨水入渗场所应不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②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③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适用条件为:①采用土壤入渗时,土壤渗透系数宜大于10-6m/s,且地下水位距渗透面高差大于1.0m;②当入渗系统空隙容积计为调蓄设施时,应满足其入渗时间不大于12h;③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厚度不小于600mm,面层为透水层或绿地,且设有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时,可计为透水铺装层;④除地面入渗外,雨水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不宜小于5.0m;⑤当雨水入渗设施埋地设置时,需在其底部和侧壁包覆透水土工布,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宜为200-300g/m2,其透水性能应大于所包覆渗透设施的最大渗水要求,并应满足保土性、透水性和防堵性的要求。 三、海绵城市建设中“渗”技术典型应用设施 (一)透水铺装 目前,主要使用的透水铺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现浇整体铺筑,比如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混凝土、聚合物混合料大孔隙透水铺装(PPM)等;整体现浇铺筑施工速度快、造价较低、选择范围广,能够与周围环境形成有机的统一和协调,其中彩色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混凝土、聚合物混合料大孔隙透水铺装(PPM)在人行道和广场的铺筑中应用较为广泛。一类是预制件铺装,比如混凝土透水砖、陶瓷透水砖、聚合物砂基透水砖等。预制件铺装有混凝土透水砖、陶瓷透水砖、聚合物砂基透水砖等。混凝土类透水砖和陶瓷类透水铺装均采用大孔隙透水结构,透水速率快,但无过滤功能。聚合物砂基透水砖具有微孔渗滤功能,路用性能较好。对于透水铺装材料的选取而言,主要集中在如何解决孔隙大小与透水性、透水时效性、强度耐久性、造价等相矛盾的问题,但大孔隙具有易堵塞、透水年限短、无过滤功能,不满足“自然净化”的生态功能,易造成海绵城市建设配套系统失效。高分子聚合物可以明显提高铺装材料的强度、耐磨、冻融等物理力学性能。因此,将高分子聚合物作为胶凝剂或外掺剂来研究透水铺装是一个发展趋势。大孔隙生态透水铺装明显存在固有的缺陷,而砂质微孔渗滤铺装结构具有多功能属性,能够克服大孔隙类生态透水铺装的系列缺陷。大孔隙透水铺装材料虽然造价较低,但在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内翻新次数较多,不能满足海绵城市对透水铺砖的要求。砂基透水砖等微孔渗滤结构,尽管存在生产质量控制难、采用进口设备成本高和产品价格高问题,但综合比较其应用效果,明显优于大孔隙类透水铺装产品。 (二)渗排一体化管道 渗透排放一体化管道系统是建筑生态化、资源化的一种全新的系统工程,以雨水渗透和存贮为目的,兼具排水、抑制洪灾功能,具有良好的节水功能和环境生态效益。城市绿地雨水井可采用渗井形式,雨水管采用渗管形式,通过地表、渗管和渗井多层次立体渗透,达到加快地表水入渗和吸收的作用。公园绿地内的径流雨水污染较轻微,雨水井可全部采用渗井形式。防护绿地内的径流雨水污染较小,可通过植草沟、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后溢流入渗井。城市广场内的径流雨水污染较严重,不宜采用渗井。 (三)环保型塑料模块渗渠 塑料模块渗渠一种主体由储水模块组合形成承力骨架,外包土工布构成的集水渠。渗渠具有很好的排水能力,同时兼顾蓄水能力。降雨过程中径流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管道汇集或者通过级配碎石入渗进入模块渗渠内储存,待降雨结束之后可以直接从指定的取水口抽取回用,也可通过渗透的方式慢慢向底部及周围土壤渗透,有利于水土保持,涵养地下水源,提升地下水位。 (四)雨水滞留设施 雨水滞留设施是一种有效的雨水储蓄与净化处置技术,也是一种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滞留设施通常建在道路两边、城市广场、花园小区、河道两侧等,建造地理位置在汇水面最低的地方,方便雨水的汇流。雨水滞留设施有单一形式的雨水滞留设施和多功能形式的雨水滞留设施,单一形式的雨水滞留设施功能形式的雨水滞留设施由两种及以上雨水滞留设施组成,一般会根据雨水收集利用目标选择不同的形式。雨水滞留设施结构形态不同,功能差别明显。雨水质量设施种繁多,常见结构形式有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渗透塘、湿塘、蓄水池等。以下经分析雨水花园和下凹式绿地。 1.雨水花园 雨水花园是“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措施的重要方式之一,被广泛应用于雨水蓄滞带和净化领域。雨水花园一般建在地势较低的区域,由耐淹植物、蓄水层、树皮覆盖层、树皮覆盖层、种植填料层、砾石层组成。雨水花园根据是否在底部做防渗和是否埋设穿孔管,分为自然入渗式和外排式,自然入渗式底部无任何防渗措施,雨水下渗和蒸发是滞留雨水的主要排空方式,此类雨水花园通常建在花园小区、公园内,体积较小;外排式雨水花园底部需做防渗处理,通常铺设防渗透膜,并埋设穿孔管,雨水下渗至底部时通过穿孔管排出,适

重庆市主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出炉

重庆市主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出炉2017-3-27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人民网重庆3月27日电今日,从重庆市规划局获悉,《重庆市主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得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并要求海绵城市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调海绵设施与生态景观融合,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重庆主城区拥有山水生态空间足、雨急坡陡径流快、土薄高湿持水难的海绵城市自然特征,所以该规划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优先、趋利避害、经济合理、统筹协调、流域管理、长效保障”的原则,同时结合重庆自然特征,综合采用“净、蓄、滞、渗、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建设“具有山地特色的立体海绵城市”,实现“水体不黑臭、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热岛有缓解”。 据悉,规划利用径流通道串联山系、水系、绿系,形成重庆特有的海绵城市空间格局。将主城区划分为海绵涵养区、海绵缓冲区、海绵提升区和海绵修复区四个海绵功能区,分别提出管控指引。

在流域排水分区的问题上,规划将主城区划分为80个流域排水分区综合考虑各分区水体水质、建成区比例、合流制管网比例、内涝比例等因素,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至各流域排水分区。 据重庆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规划综合考虑自然特征、环境容量、建设投资及政策要求,主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为不低于70%,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不低于50%”。

同时,规划通过净化优先保安全、高蓄坡滞低缓排、渗透回用促循环、山水林田城相映、立体海绵惠渝州五个规划策略构建立体海绵系统,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此外,规划结合次级河流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改造、新区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划定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面积200平方公里。 同步制定了《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通过规划导则确立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建设标准,指标分解的方法和参数,制定了海绵城市设计方法和常用低影响设施设计要点,与专项规划共同规范和指导主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胡虹余洁)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变,科学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具体指标、要求和方法见附件。 第六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 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 省级评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级抽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

第七条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城市,将予以通报。第八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推进本市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1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等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管理活动。 第四条(遵循原则) 海绵城市建设,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协调给排水、园林绿地、道路等设施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海绵城市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使用。 第五条(管理体制) 建立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考核,指导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绿化市容、房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相关管委会是本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建设。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 ××××-××-××发布××××-××-××实施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 J×××-××××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6年月日 2016年天津 I

前言 本导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文件,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规划;4.设计;5.施工与验收;6.附录。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邮编:300051)。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中铁五院集团公司天津分院、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第四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生态城、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乐军、王秀朵、孙杰、刘建华、高斌、刘星、金文海、周玉明、李波、梁佳斌、王卫红、刘晓蕊、曹雷、赵洪刚、王新岐、张旭滨、李曦淳、宋现财、曾伟、王绍华、舒昕、李旭东、刘小芳、彭晨蕊、王新亮、张高嫄、彭晨蕊、杨一力、何瑾、孙鹏、张蕊、于海明、路清、赵志峰、温伟光、王凯琳、曹美娟、王方、武文龙、刘欣、朱莹、柴成山、韦立、魏莹、刘婷、张旻昱、崔鸿飞、杨文艳、王烨、段秀莉、尚坤、安鹏 主要审查人: 赵世明、曾捷、阚薇莉、贾海峰、杨宪云、郁片红、王和祥、辛玮光、赵健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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