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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92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铁道部文件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摘录)铁运[1999]103号

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

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

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栓等的作业。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且无偶然触及带电部分可能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伞等作业。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从事高压测量工作,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

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第7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第一节工作票制度

第8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应遵守工作票制度,其方式如下:1.填用停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三);2.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四);3.填用倒闸作业票(见附录五);4.以口头或电话命令时,应填入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见附录六)。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应看作与工作票同等重要。

第9条在下列设备上全部停电、邻近带电的作业,应签发停电工作票:1.高压变、配电设备上的作业;2.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上的作业;3.高压发电所停电(机)检修,或两套以上有并车装置的低压发电机组,其中任一机组停电作业;4.在控制屏(台)或高压室内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者;5.在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作业。

第10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应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1.在高压线路和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带电作业;2.在控制屏(台)和二

次线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3.在旋转的高压发电机励磁回路上,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4.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以及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第11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1.单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停电作业;2.测量接地电阻,悬挂杆号牌,修剪树枝,测量电杆裂纹、打绑桩和杆塔基础上的工作;3.低压电缆上的作业;4.拉、合线路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一、二次开关和变、配电所内开关的单一操作。

第12条当作业范围涉及相邻铁路局、水电段时,必须取得铁路局电力调度口头或电话命令。当作业范围涉及本段其他配电所时,必须取得水电段电力调度的口头或电话命令;受令人和发令人双方均

应认真记录、录音,并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

第13条工作票所列人员的条件和责任如下:1.工作票签发人:由工长、调度员、所主任、技术人员或段总工程师指定人员担任,其责

任是:(1)确认工作的必要性;(2)采取正确、完备的安全措施;(3)正确指派各项工作人员。2.工作领导人:由所主任、技术人员或工长担任,负责统一指挥两个以上工作组的同时作业和总的作业安全。3.工作执行人:由熟悉设备、工作熟练、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其责任是:(1)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2)向工作组员正确布置工作,说明停电区段和带电设备的具体位置;(3)监护工作组员的安全,检查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4.工作监护人:由配电值班员或能独立工作、熟悉设备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其责任是1)在现场不断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2)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继续作业;(3)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应迅速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5.工作许可人:由配电值班员或能独立工作、熟悉设备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在线路停电作业时,由工作执行人指定工作许可人完成有关安全措施,其责任是:(1)完成作业现场的停电、检电、接地封线等安全措施;(2)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3)向工作执行人报告允许开工时间。6.工作组员:由技术、安全考试合格者担任,其责任是:(1)明确所分担的任务,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1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2、1 一般安全要求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4 2、3 倒闸操作5 2、4 高压设备工作9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0 3、2 工作票制度10 3、3 工作许可制度15 3、4 工作监护制度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8 4、2 停电18 4、3 验电19 4、4 接地19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1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36 带电作业24 6、1 一般规定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5

6、3 等电位作业27 6、4 带电断、接引线29 6、5 带电短接设备30 6、6 带电水冲洗30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2 6、8 感应电压防护32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3 6、10 保护间隙33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4 6、12 低压带电作业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5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9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2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4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511 电气试验491 1、1 高压试验491 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01 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11 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112 电力电缆工作531 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31 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313 一般安全措施56 附录58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58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9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1983年7月 [83]铁机字1000号)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纵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职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容,并经考试合格。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职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职员、电力调度、试验职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职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职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 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职员、实习职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职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习职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 气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1 总则 (3)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3) 2.1 一般安全要求 (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5) 2.3 倒闸操作 (5) 2.4 高压设备工作 (9)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0) 3.2 工作票制度 (10) 3.3 工作许可制度 (15) 3.4 工作监护制度 (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6)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8) 4.2 停电 (18) 4.3 验电 (19) 4.4 接地 (20)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1)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3) 6 带电作业 (24) 6.1 一般规定 (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6) 6.3 等电位作业 (27) 6.4 带电断、接引线 (29) 6.5 带电短接设备 (30) 6.6 带电水冲洗 (31)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3) 6.8 感应电压防护 (33)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3) 6.10 保护间隙 (34)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35) 6.12 低压带电作业 (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6)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40)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3)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45)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6) 11 电气试验 (50) 11.1 高压试验 (50) 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5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_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作业要求……………………………………………………… 5 安全组织措施………………………………………………… 6 安全技术措施………………………………………………… 7 线路运行与维护……………………………………………… 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9 线路作业……………………………………………………… 10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11 带电作业…………………………………………………… 12 电力电缆工作……………………………………………… 附录A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D (资料性附录)紧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G (资料性附录)操作票格式……………………… 前言 本标准的第5 章和7 .3.4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 / T 1.1——200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竞成、蔡崇积、胡翔、方旭初、罗耀国、刘亨铭、张雷、吴濡生、黄金领、陈伟松、杨光亮。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 1、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D )汇报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工作负责人 D、值班调度员 2、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C )联系。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调度值班员 3、等电位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A、35KV B、63(66)KV C、110KV D、220KV 4、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 A、110 B、220 C、330 D、500 5、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A )的许可。 A、工作负责人 B、工作许可人 C、值班调度员 6、若分裂导线间距小于(B)m,应设法加大距离或采取保护措施。 A、0.3 B、0.4 C、0.5 D、0.6 7、在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高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C)h。 A、3 B、2 C、1 D、0.5 8、电容型验电器起动电压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9、安全带静负荷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10、1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B)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完整版)《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一九九九年六月 目录 总则 ------------------------------------ 第一章管理-------------------------------- 第二章供电与用电-------------------------- 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 第四章电力设备检修------------------------ 第五章电力设备鉴定------------------------ 第六章电力设备试验------------------------ 电力管理规则

总则 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备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 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 电力管理必须贯彻安全、质量和效益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广大电力职工做好专业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和供电质量;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铁路发展和负荷增长,有计划地增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是广大电力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第一章管理 第1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负责组织电力试验所的计量认证,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供电方案,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分局、水电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贮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水电段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电力试验所:是负责铁路电力设备质量检定、出具有法律效力试验报告的公证部门。在铁路局领导下,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进入技术质量监督系统;承担铁路电力设备的试验工作。 第2条电力运行管理工作要抓好基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设备质量和供电质量。 第3条新建、扩建、改造及大修电力设备,设计单位应与电力部门共同商定供电方案,并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交接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验收。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后才能正式运行。 对既有供电设备的施工,为保证供电安全,应征得运营单位同意。 用户用电设备的变更,应经过供电单位审核。 第4条变更发、变、配电装置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及自动闭塞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和更改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局分界处需报铁道部备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试题库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晓 第一部分:单选题 1 为规定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 安全要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国标版安规将从( A )起施行。 A. 2012年6月1日 B. 2011年6月1日 C. 2011年12月1日 D. 2012年1月1日 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由()提出,是 ()标准。( D ) A. 国家南方电网公司,企业 B. 中 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企业 C. 国家电网公司,行业 D.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 3 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中,低压定义为: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 A )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 3.6条) A. 1000 B. 250 C. 380 D. 220 4 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国标版)中,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500kV安全距离 为()米,±800kV安全距离为()米。( D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 5.2.2条) A. 5.00,8.00 B. 5.00,9.30 C.

6.00,8.00 D. 6.00,9.30 5 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500kV安全距 离为( C )米,±800kV安全距离为()米。( C )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6.2.1条) A. 6.00,9.30 B. 6.00,10.10 C. 6.80,10.10 D. 6.80,9.30 6 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 A ),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6.4.5条) A. 使用绝缘棒 B. 使用绝缘棒和戴绝 缘手套 C. 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 D. 穿绝缘靴 7 成套接地线应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 C )mm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 6.4.8条) A. 15 B. 20 C. 25 D. 30 8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 B )操作把手上,应 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 部分)》(国标版)第6.5.1条) A. 断路器 B. 隔离开关 C. 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D. 接地开关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习题集-线路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习题集(电网建设部分) 第三部分线路部分 20仃年

线路部分 习题 一、单选题(共95题) 1. 组立()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杆塔时,不得使用木抱杆。 A. 35; B.110; C.220; D.500 2. 钢制锚体的加强筋或拉环等焊接缝有裂纹或变形时应 (),木质锚体应使用质地坚硬的木料。发现有虫蛀、腐烂变质者禁止使用。 A.重新焊接; B.继续使用; C.直接废弃; D.加倍使用 3. 临时设置地锚,采用埋土地锚时,地锚绳套引出位置应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向应()。 A.相反; B. 一致; C.平行; D.垂直 4. 采用角铁桩或钢管桩时,一组桩的主桩上应控制() 根拉绳。 A. 一; B. 二; C.三; D.四 5. 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等承力大小不明物体作为 ()受力钢丝绳的地锚。 A.次要; B. 一般; C.主要; D.其他 6. 组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不得有人。 A.上方; B.下方; C.前方; D.后方 7. 组塔过程中,在受力钢丝绳的()侧不得有人。 A.外角; B.内角; C.前方; D.后方 8. ()在杆塔上有人时,通过调整临时拉线来校正杆塔倾斜或弯曲。 A.严禁; B.可以; C.不得; D.禁止 9. 组立的杆塔不得用临时拉线固定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米取()O A.夜间施工措施; B.防雷措施; C.保护措施; D.安全措施 10. 组塔过程中,攀登高度()m以上铁塔宜沿有护笼的爬梯上下。如无爬梯护笼时,应采用绳索式安全自锁器沿脚钉上下。 A. 60 ; B. 70; C. 80; D. 90 11. 组塔过程中,铁塔高度大于()m时,组立过程中抱杆顶端应设置航空警示灯或红色旗号。 A. 70 ; B. 80; C. 90; D. 100 12. 组塔过程中,拆除抱杆应采取防止拆除段自由倾倒的措施,且宜()拆除。不得提前拧松或拆除部分抱杆分段连接螺栓。 A.全段; B.整段; C.分别; D.分段 13. 索道运行速度应根据所运输物件的重量,调整发动机转速。载重小车通过支架时,牵引速度应(),通过支架后方可正常运行。 A.加速; B.缓慢; C.匀速; D.平稳 14. 索道运行时发现有卡滞现象应停机检查。对于任一监护点发出的停机指令,均应(),等查明原因且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运行。 A.继续使用; B.立即停机; C.边观察边使用; D.继续观察 15. 牵引设备卷筒上的钢索至少应缠绕()圈。牵引设备的制动装置应经常检查,保持有效的制动力。 A. 3; B. 4; C. 5; D. 6 16. 索道禁止超载使用,禁止载()。 A.物品; B.人; C.设备; D.工器具 17. 线路专用货运索道,遇有雷雨、()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作业。 A.四; B.五; C.六; D.七 18. 杆塔组装时,抱杆规格应根据()计算确定。 A.电压等级; B.场地面积; C.荷载; D.起重机载重 19. 塔上组装,高处作业人员应站在()或其他安全位置,且安全防护用具已设置可靠后方准作业。 A.塔身外侧; B.塔身内侧; C.塔身顶部; D.节点外侧 20. 横担吊装未达到设计位置前,杆上不得有()。 A.人; B.设备; C.工器具; D.易燃易爆品 21. 抱杆承托绳应绑扎在主材()的上方。承托绳与主材连接处宜设置专门夹具,夹具的握着力应满足承托绳的承载能力。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1总则 1总则1.1通则 1.1.1为了加强中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1.2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 1.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1.4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各企业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但安全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其他能保证安全的措施,并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生产性企业,指以发电、检修、试验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1.1.5上述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定期进行考试。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 外单位参与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在开始工作前还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经过本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1.1.6各单位各级领导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班组长以上岗位人员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1.7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应立即制止。 1.1.8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1.2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2.1生产厂房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1.2.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起重设备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1.2.3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设备。 1.2.4生产厂房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和警示标示。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2.5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20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80mm 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5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1.2.6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1.2.7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灰浆泥污等,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408—91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部1991-3-18批准 1991-09-01实施 1总则 1.1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3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4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5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5.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1.5.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5.3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6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1.7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1.8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1.9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E、附录F的要求。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值班工作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题库 一、填空题: 1.铁路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 1000V以下者。 2.变、配电所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 3.电力工作人员应每年参加本规程考试1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4.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后,方可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5.变、配电所内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 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规定。 6.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 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后方可进行断开工作。 7.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 8.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过路局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 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路局供电调度。 9.高速铁路防护栅栏内的所有电力设备检修、检测、巡视及故障处理应纳入“天窗”点内进行,特殊情况应根据 路局行调和供电调度的调度命令,办理登记、封锁线路或限速手续后执行。 10.《停电作业工作票》应由供电段审核后报路局供电调度,路局供电调度收到工作票后应审核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11.远动操作倒闸作业票应由路局供电调度填写。 12.具备远动功能的高压开关应由路局供电调度远动操作;低压开关应由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但应经路局供电调度 许可。 13. 14.由供电调度操作的高压开关及接地开关的现场核对、确认工作,应纳入《停电作业工作票》。 15.电力设备发生故障,应迅速组织抢修。如遇紧急情况,须进入防护栅栏时,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经许可后 方可进入。 16.事故紧急处理,可不签发工作票,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路局供电调度批准。确认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需 要另行组织彻底修复的故障应签发工作票。 17.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18.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 19.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 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时,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20.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F6气体泄漏 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l000μL/L (即l000ppm)。 21.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22.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 要。 23.铁路供电能力查定工作三年进行一次。 24.供电设备鉴定工作,每年一次,鉴定结果于11月30日前上报。 25.较大用电量的设备,用户应装设补偿装置,使力率保持在0.85以上。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自己电部分)(试行) 二O 一四年二月

目录 1 总则.. 2 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1 2. 1 {11::业人员. 1 2. 2 配电线路和设备. 2 2. 3 作业现场. 2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4 3.1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 3.2 现场勘察制度 4 3. 3 工作票制度 4 3. 4 工作许可制度10 3. 5 工作监护制度11 3. 6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11 3. 7 工作终结制度12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2 4. l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 4. 2 停电. 13 4. 3 验电. 14 4. 4 接地. 14 4. 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6 5 运行和维护. 17 5.1 巡视. 17 5. 2 倒闸操作18 5. 3 砍剪树木22 6 架空配电线路工作23 6. 1 坑洞开挖. 23 6. 2 杆塔上作业. 23 6. 3 杆塔施工24 6. 4放线、紧线与撤线. 25 6. 5高压架空绝缘导线工作26 6. 6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26 6. 7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27 7 配电设备工作27 7. 1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27 7. 2箱式变电站工作28

7. 3 配电站、开闭所工作28 7. 4 计量、负控装置工作28 8 低压电气工作29 8. 1 一般要求. 29 8. 2 低压配电网工作29 8. 3 低压用电设备工作30 9 带电作业. 30 9. 1 一般要求. 30 9. 2 安全技术措施31 9. 3 带电断、接引线. 32 9. 4 带电短接设备. 32 9. 5 高压电缆旁路作业. 33 9. 6 带电立、撤杆33 9. 7 使用绝缘斗臂车的作业. 33 9.8 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4 10二次系统工作34 10. 1 一般要求. 34 10. 2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工作35 10.3 现场检修35 10. 4 整组试验 35 1高压试验与测量工作36 11. 1 一般要求. 36 11. 2 高压试验 36 11. 3 测量工作 37 12 电力电缆工作38 12.1 一般要求. 38 12. 2 电力电缆施工作业. 38 12.3 电力电缆试验. 40 13分布式电源相关工作40 13.1 一般要求40 13. 2 并网管理. 41 13. 3 运维和操作41 13. 4 检修工作 41 14机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检查、保管和试验. 42 14.1 一般要求........ ... ... ..............'4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考试题库(GB 26860-2011) 一、填空题 1、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 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2、低压是指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高压通常指超过 低电压的电压等级;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3、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4、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5、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验电前,应先在 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 6、工作中应确保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 7、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入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入接地点 (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8、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9、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应(戴 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10、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 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1、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12、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0.7)米。

13、35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米。 14、11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5、人员工作中与10KV及以下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35)米。 16、人员工作中与35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6)米。 17、人员工作中与11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8、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 丝者)。 19、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 工作票,在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0、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被测量设备各侧(断开),验明(无压),确认设备(无人工 作),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备。测量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21、在带电的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开路)。 22、在带电的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短路)或(接 地)。 23、进入SF6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气体含量(不 超过1000u L/L)。 24、检修发电机时,在发电机出口母线处(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25、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26、成套的接地线应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1条 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 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 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精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 对电力工作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人员、电力调度、试验人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人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人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 第4条 新参加电力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习人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5条 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 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丝等的作业。 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灯伞等的作业。 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测量低压负荷电流、电压,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第7条 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 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第一节 工作票制度 第8条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 2011-07-29发布,2012-06-01实施 目??次 前言 2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作业要求 4 5安全组织措施 5 6安全技术措施 9 7电气设备运行 11 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 13 9 带电作业 14 10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 16 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17

12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7 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7 14 电气试验工作 18 15 电力电缆工作 19 16 其他安全要求 19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20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26 附录D(资料性附录)电气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27 附录E(资料性附录)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28 附录F(规范性附录)标示牌式样 33 附录G(规范性附录)电气倒闸操作票格式 34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和7.3.4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T/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竟成、蔡崇积、刘亨铭、张雷、陆懋德、戴克铭、王尚顺、胡翔、聂宇本、林勇刚、何沿锟、赵亚维、李智勇、卢建明、葛乃成。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单位和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中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的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 1994,NEQ) GB/T 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210227070747)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九九九年六月 目录 总则 第一章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第五章 管理 供电与用电—— 电力设备运行-一- 电力设备检修------------- 电力设备鉴定 第六章电力设备试验 --------------

电力管理规则 总则 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备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铁路电力丄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 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 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 电力管理必须贯彻安全、质量和效益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广大电力职工做好专业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和供电质量;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铁路发展和负荷增长,有计划地增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是广大电力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第一章管理 第1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 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负责组织电力试验所的计量认证,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供电方案,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分局、水电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 造项□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贮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丄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水电段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电力试验所:是负责铁路电力设备质量检定、岀具有法律效力试验报告的公证部门。在铁路局领导下,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进入技术质量监督系统;承担铁路电力设备的试验工作。 第2条电力运行管理工作要抓好基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设备质量和供电质量。 第3条新建、扩建、改造及大修电力设备,设计单位应与电力部门共同商定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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