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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规程解读

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规程解读
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规程解读

第一篇: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锅炉运行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电业安全生产方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兢兢业业地干好工作。

2、运行值班中,锅炉运行负责人是班长,机组负责人是值长,值班人员必须执行所属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但对上级发出的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命令时,应拒绝执行。但应审明理由,亦可越级上报,如发令人坚持命令不变时,执行人仍应执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发令人负责。

3、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车间制定的轮值表进行值班,任何人不得擅自换班或替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或替班时,应向车间主任请假,车间同意后方可替换班,病假必须持有矿医院的病休证明。

5、值班人员要团结一致,密切协作,互通情况,加强联系,用电话联系时,要互通报姓名及所在的炉号。复述对方讲话要点,以免误解。

6、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事故防范措施,重大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和双人监护制度。如遇事故发生时,应在班长及司炉的领导下进行处理。事后要认真分析,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杜绝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对因不服从领导,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或使事故扩大,其责任和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上级对下级造成的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7、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按时、准确地抄写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并保持清洁完好,严禁造假不准撩草及乱画、乱涂、乱撕。

8、严禁不熟悉设备的人员独立值班,低岗位不准代替高岗位人员值班,值班人员离岗一个月以上重新值班时,应先熟悉设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值班。新入厂工人值班前,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群众评议,领导批准。

9、运行人员应按照“三熟、三能”的要求,认真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经常分析,研究安全和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和推广新经验、新技术,不断地改进操作。认真做好节煤、节电、节水、节油工作,为全面完成领导的各项经济任务而努力工作。

运行人员的“三熟、三能”是:三熟: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

三能: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故障;能掌握一般的检修技能。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班长责任制

一、班长职责:

1、班长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及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期间受值长领导。

2、班长应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文化素质、技术水平,并熟悉现场规程,热力系统,设备特性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3、班长是锅炉专业安全经济运行的总负责人,因此,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和上级指示,并带领全班人员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经济运行,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当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值长,并带领全班人员进行处理,事后向值长及车间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5、负责全班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配合司炉搞好经济调度和操作调整工作,保证锅炉所有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况。

6、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全班人员的政治、技术学习;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技术问答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班人员的思想和技术素质。

7、负责锅炉定期试验,切换工作及重大操作项目的监护执行。

8、经常检查和督促各岗位人员严守岗位,遵守纪律,文明生产情况。

9、每班全面检查锅炉机组运行情况不少于2次。

10、班长有事须离开岗位时,应征得值长的同意,并向司炉说明去向,以便联系。

二、班长职权:

1、班长是当班行政、生产的全面负责人,全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班长的命令和指示,上级领导的命令或批示,应尽量通过班长去执行。

2、在紧急情况下,班长有权处理生产中所发生的问题,事后报告值长及车间。如遇规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可在不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处理对策。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的工作,督促检修人员消除设备缺陷工作。

4、对本班违犯规程制度或不服从领导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对违章作业的检修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退出现场。

5、班长有权对本班人员的晋升、奖励提出意见,对不遵守纪律和过失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一、司炉职责:

1、司炉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和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期间受班长领导。

2、司炉是当班本炉生产的负责人,应模范地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各项规程制度,并带领其它岗位人员严格执行。

3、值班中要集中精力做好监盘工作,根据仪表的指示,工况变化,及时调整操作,做到三勤(勤分析、勤联系、勤调整),四稳(汽压稳、汽温稳、水位稳、燃烧稳),保证锅炉设备运行正常。

4、每班检查锅炉设备运行及燃烧情况二次。

5、当设备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班长,并积极主动处理,在异常情况消除前,应积极采取防止异常扩大的措施。

6、认真检查分析本班及上一班的运行日志及记录,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操作水平,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7、值班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看书、看报等。有事须离开岗位时,应得到班长批准,并安排他人代替,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负责保持锅炉控制盘、仪表盘及附件的完好清洁。

二、司炉职权:

1、司炉是本炉安全经济运行的负责人,本炉其他人员必须服从司炉的领导。

2、事故情况下,班长不在场时,司炉有权领导本炉人员进行处理,事后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汇报。

3、司炉有权制止本炉人员违章、违纪的现象。对违章作业的检修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退出现场。

1、副司炉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和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中受班长及司炉的领导,并迅速准确地完成班长及司炉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主动地配合司炉进行操作调整,按时完成各项定期工作,保证锅炉的正常稳定。

3、负责按时,正确地抄写日志并认真分析。每二小时巡视检查一次锅炉本体,汽、水、风、烟系统管道、阀门、给煤机等设备,并负责维护,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司炉汇报。

4、当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按照司炉的指示和规程规定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

5、负责所属设备,运转层及其地面、平台,楼梯控制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6、负责运行日志,记录、报表及现场资料、用具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中有事须离开岗位时,须经班长批准。

第四节:下部值班工责任制

1、下部值班工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和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中受班长和司炉的领导,并迅速准确地完成班长及司炉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锅炉下部设备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冷渣机、汽、水、风烟管道及附件的检查维护,就地启动、停止和切换操作。

3、每二小时对所属设备巡视检查一次(设备有缺陷时,应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司炉。

4、负责锅炉运转层以下及零米层设备、地面、平台、楼梯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运行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喝酒。如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或精神失常者应拒绝交班,并向班长(或值长)汇报。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由值长点名召开班前会,布置接班及当班任务。

3、接班人员对发生的异常或疑点,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接班后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各岗位检查完毕后,向班长汇报,并听取班长指示。

4、遇到处理事故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可以在交班值长或班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经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交接人员应提前一小时做好交接准备,交接时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本班运行方式,设备检修和备用情况,发生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并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的意见,完成上班提出的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6、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各自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7、由班长在记录簿上签字后,正点正式交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遇接班人员未到,交接人员应报告班长(或值长)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来接班为止,但连值时间不应超过12个小时。延时交接班时,交接手续不得从简。

8、接班后30分钟内,班长应向值长汇报本班运行情况及设备缺陷。

9、交班后在值长召开的班后会上,班长汇报本班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工作差距,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巡回检查制度

1、各级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按规定巡视检查设备,不准走马观花,从而提高对事故预想和设备缺陷的判别能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巡回检查必须由岗位值班人员执行,不得由学习人员代替。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用具(如:手电筒、听棒、板手等),检查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情况,采用看、听、摸、嗅和试的方法进行检查。

4、检查重点:

(1)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过的设备;

(2)检修或试验中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3)设备消缺后的运行情况;

(4)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

(5)各处承压部件状况;

(6)防火情况。

5、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消除或报告班长通知检修人员消除。在未消除前应加强监视,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止扩大的措施。对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问题,班长应立即报告值长及车间,过后将处理情况应详细做好记录。

第五章: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制度是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运行人员必

《煤矿安全规程2016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编委会编 (2016年修订版)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编写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制定到修订共经历8个版本。目前在用的《规程》自2011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规程》、1993年颁布的《规程》(露天煤矿)和煤炭工业部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准。在《规程》2001版的基础上,又经历了2004、2006、2009、2010、2011年5次局部修订。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2016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

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处罚,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压力,增加了井下热海防治、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增加量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注重与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五是删除了国家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采、单体支护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油浸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下辅助通风机等。 六十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增加了(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煤矿闭坑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同时”、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措施;删除了对煤矿瓦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下)

第一篇机电

提升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 地面主、副井TKD提升机司机。 2. 凿井和矸石山用提升机司机。 3. 直径1. 6m及以上其他提升机司机。 第2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电系统、信号联系方式。 第4条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 第5条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其他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将工具、备品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7条司机接班后应做必要的检查和准备工作,要求做到: 1. 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 减速器的温度、声音无异常,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 轴承润滑油油质清洁,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

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 备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可靠;声光和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 离含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得漏油。 6. 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 7、信号系统应正常。 8、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9、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经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三、操作 第8条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 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2. 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要求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 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及时执行时,应通知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 罐笼(箕斗)在井口停车位置,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 罐笼(箕斗)在井筒内,通知信号工,经信号工同意后,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第9条进行特殊吊运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殊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 (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状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 (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 (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姓名:职务(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 1、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2、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6、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7、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0、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12、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做出的结果负责。

版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说明 《煤矿安全规程》出来电子版了,同行们可免费下载出本文档,进入后登 陆这网站去下载 其实,我也是煤矿行业领域中其中的一员,在技术上,尤其是“一通三防”上略有研究,所以,只要出了煤矿领域相关书籍,我就喜欢去一看究竟,说真的,原先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说的不怎么样,废话连篇,说明专家,应该是“砖家”才对,好了,言归正传吧,在本人认真斟酌了2011 年新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后,大有收获,首先是新改的防治水内容吧, 还不错,再有就是“第二章通风瓦斯及粉尘防治” 写的很充实,看来新的出来些的很有成效,并还加了【名词解释】,更使人懂得里面各条规定的含义。 在感觉到不错之余,我就想要份电子版,但在网上真的很难找,号不容易找见了,却是关于介绍本书籍的出版社和价钱的介绍,我狂晕,净都是没用的,扯淡呢!我就想我应该把它打下来,打成电子版供同行门参阅(不是免费的喔(*“_“*)嘻嘻……),由于本书籍共六百多页,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我把它的章节全部分开了。同行们可看自己的喜好去下载。 最后,感谢大家对本人主页文档的支持,有好的文章、资料,本人还会通过百度、豆丁网、道客巴巴三个平台与大家共分享。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本页可免费为大家提供《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一篇。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名词解释】煤矿事故、《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事故——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导致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害 环境的意外事件。井工矿井还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因素,始终威胁煤矿的生 《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施行,共8章81条,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采煤) 总则 第1条采煤是矿井系统工程中的主要工艺,它包括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移动刮板输送机、回柱房顶和巷到维修七个工序。因此,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采巷道内 进行工作的各种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在采煤工作面进行操作和指挥生产的人员都必须学习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营煤矿、乡镇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 关规定、本工作的作业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书方面能上岗操作, 否则不准进行上述工作 第3条经考试合格的新工人或临时参加采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导下操作,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方准独立操作。 第4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工作方面情况和接受任务;下井前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服装和用品,进入工作面前必须携带齐全比用的工具、材 料、备品、配件等;到达工作面或工作岗位后必须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 顶底板、煤帮、采空区、瓦斯、支护及其他设施的情况,按规定交接班,妥善 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第5条各工种操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规格要求进行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顺序,不许擅自改变。 第6条在实行多工种兼职的劳动组织时,除本工种外,还必须学习所兼工种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兼职工作的操作。否则,任何人 都无权指挥不合格人员进行操作。 第7条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操作对象及环境的变化事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第8条操作中要遵受下列规定: (1)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遇有其他情况,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2)采煤工作面以及工作面电动机或其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m 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9条采煤工作面遇到下列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上级汇报,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放准恢复工作。 (1)工作面顶板显著来压,造成支柱大量折损及严重片帮冒顶: (2)风量骤变,风向改变: (3)空气骤然变热或变冷: (4)有害气体超限,有异味: (5)空气湿度和雾气骤然曾加,煤帮、顶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

煤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2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4条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臵,氖灯要发亮;(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5条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6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7条领取炸药(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 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 %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8条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三、操作准备 第9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 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10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臵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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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一、填空题(共40题)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对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3、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与使用等规章制度。 4、处理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5、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与(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7、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与(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8、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135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1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她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1、运送、安装与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与控制顶板的措施。 12、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13、更换截齿与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14、(临时与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 16、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17、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曝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1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19、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与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1、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有灌浆前疏水与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22、开采容易自燃与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与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 23、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无突出危险区)与(突出危险区)。 2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与区域验证等内容。 25、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 2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7、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与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与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与警戒线的位置。 28、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2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与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与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与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30、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31、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与扭转3种试验。 3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什么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什么? 来源:作者: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一、《煤矿安全规程》的性质、特点和作用 1.性质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群体中一部最重要的法规,安既具有安全管理的内容,又具有安全技术的内容。 《宽矿安全规程》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在煤矿的具体规定,是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准则。全国国有煤矿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论地质、计划、设计、基建、生产、制造、供应、财务、劳资、干部、科研、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因此,《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在安全管理、特别在安全技术上总的规定,是我们煤矿职工从事生产和指挥生产最重要的行为规范。 2.特点 (1)强制性。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要视情节或后果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者,要进一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追究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科学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都是以科学实验为依据,科学和准确地对煤矿的各种行为作出了规定。 (3)规范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在煤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安明确规定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 (4)稳定性。《煤矿安全规程》一旦颁布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对的稳定性。经应用一段时间后,经过一定程序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修改。 3.作用 (1)《煤矿安全规程》具体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煤矿企业管理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2)《煤矿安全规程》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调整煤炭生产中人和自然的关系。 (3)《煤矿安全规程》同其它安全法规一样,有利于加强法制观念、限制违章、惩罚犯罪、确保安全。 (4)《煤矿安全规程》有利于加强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力,有利于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3 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 ?. (8) 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 四、井下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五、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7) 七、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19) 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九、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十、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十一、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十二、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十三、测尘和测风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6) 十四、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 ..27十五、地测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27) 十六、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 (28) 十七、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9) 十八、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30) 十九、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32) 二十、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7) 二十一、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38) 二十二、浮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8)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课件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 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三十六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表5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三十七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

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者过小。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四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详细版).

目录 第一编总则 (3) 第二编井工部门 (9) 第一章开采 (9) 第一节一般规定 (9) 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3) 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43) 第四节采掘机械 (61) 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68) 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69) 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73) 第八节防止坠落 (75) 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77) 第一节通风 (77) 第二节瓦斯防治 (138) 第三节粉尘防治 (168) 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183) 第一节一般规定 (183) 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185) 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188) 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196) 第一节一般规定 (196) 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03)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16) 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23)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232) 第五章防灭火 (241) 第一节一般规定 (241) 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49) 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267) 第六章防治水 (273) 第一节一般规定 (273) 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275) 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279) 第四节井下排水 (290) 第五节探放水 (293) 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02) 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02) 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23) 第三节井下爆破 (329) 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366) 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366)

第二节立井提升 (392) 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01) 第四节提升装置 (413) 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37) 第九章电气 (439) 第一节一般规定 (439)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445) 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451) 第四节井下电缆 (454) 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458) 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462) 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466) 第十章煤矿救护 (470) 第一节一般规定 (470) 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474) 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476) 第四节抢救指挥 (480) 第五节灾变处理 (482) 第四编职业危险 (497) 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497) 第二章健康监护 (501) 附则 (505)

对现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探讨(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对现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之探讨(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对现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探讨(新 版)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指导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宝。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工效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当今国家煤矿重大生产事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我们学习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人在一切生产活动中是最关键因素,作为直接从事现场工作的各操作人员是进行生产活动的主体,操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规范其操作行为、提高其操作技能是搞好安全生产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分析多年来的煤矿生产事故可以看出,多数事故并不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而是由于操作人员的

不安全行为造成。煤矿生产的特点决定着煤矿各岗位必须杜绝“三违”、实现正规化、规范化操作,这对有效防止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为实现煤矿生产的持续稳定,必须结合生产实际,认真学习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炭工业部编1996年版)、《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2003年版)]。在学习中我们发现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存有诸多不严谨之处:在事故处理和个别条文规定上存在缺陷,个别条文规定甚至与国家某些规定相违背,不能很好地适应、指导日常的煤矿安全生产。本文联系当今我国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现状,在此予以探讨。 一、在事故处理中的缺陷 2002年5月31日,某监狱煤矿通防监区罪犯李某私自动用木工多用机床在对木料进行刨光处理时,刨刀碰及木料节疤处,造成木料跳起,致使右手碰及木工多用机床锯片上,由于锯片未上防护罩,伤及右手食指末节1/3处,尚有皮肉相连。经医生诊断及与本人协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操作规程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事关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事关煤矿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管理、严细的作风。我们制定了这套《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是依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标准,结合本矿实际而制定的。希望全体员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为创造矿井安全生产大好局面,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煤矿矿长:

目录 前言 (2)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4) 掘进工程操作规程 (11) “一通三防”工种操作规程 (17) 机电运输工种操作规程 (23) 把钩、信号工工种操作规程 (42) 轨道铺设和维修工种操作规程 (45)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47) 0.8-1.2m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48)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51) 抽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54) 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56) 地面主要工种操作规程 (58)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一、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 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打眼前,对电煤钻各部位要进行详细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然后给电煤钻送电试运转,确保无问题后,切断电源,运至工作面。 2、打眼前,首选在工作地点进行敲帮问顶,掌握顶板、煤壁及支柱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上好已打磨锋利的钻头,安装好钻矸,准备打眼。 (二) 打眼操作顺序 1、按规定确定眼位,找掉松动煤矸,准备打眼; 2、套上插销,接通电源,给电煤钻试运转; 3、打眼时,要用双手扶电钻手把,钻杆垂直工作面,对准眼位开钻,先点开2-3次,待钻进约0.1m时,尽快调整钻杆方向继续推进,以达到规定的角度和深度; 4、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速度,每隔一定时间把钻杆往外拉一拉,以便排出煤粉,钻眼到规定深度后,要把钻杆在眼内来回掏几次,以清除眼内煤粉; 5、打完眼后,抽出钻矸,并将底眼盖住,以防进煤。 (三) 打眼操作注意事项 1、向工作面运送电钻时,要用手提或肩扛,不准随地拖拉。 2、向工作项拖放电缆时,先要切断电源,从工作而第一、二排支柱中间分段拖拉,成椭圆圈盘放,凡电缆通过溜子及破碎垮顶地点,必须悬挂,注意避开溜子、矸石、物料的挤压。 3、打眼使用电缆,如果是按伸出方打眼时,按拖电缆方式多次盘放伸长,如果是按收缩方向打眼时,应及时盘成椭圆圈收缩,整个过程必须盘圈翻边,禁止电缆带插销一次拖全长。 4、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纱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1、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演练。 3、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4、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 30 )min。 5、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 30 )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6、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 25 )°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7、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采用轨道机车运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m。 8、单轨吊车运输巷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m。 9、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 90 )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10、对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 8 )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11、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 )m。

12、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13、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1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6、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7、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18、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9、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0、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21、当采高超过()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22、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23、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 24、在吊盘上或者在( 2 )m以上高处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

煤矿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21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1新版)

煤矿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21新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 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 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主要危险源 1.仪器不完好。 2.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3.作业地点有害气体超限。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测风、测压等作业。 第2条测风工应完成以下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及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测定有关参数。

8.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10.局部通风机风压测定。 三、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测风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测风的规定。 2.掌握风表和其它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点压力(静压、速压、全压)和一段巷道压差的方法。 四、安全规定 第5条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知识题库参照模板可编辑

《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试题库 (2009年12月汇编) 1、请问 2009版《煤矿安全规程》的实施日期? 2009版《煤矿安全规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主要内容是什么?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第129条、第441条、第442条的决定》 3.2009版《煤矿安全规程》与2006版《煤矿安全规程》比较,关于“通风”和“电气一般规定”的修改条款分别是第几条? 关于“通风”的修改条款是第128条、第129条;关于“电气一般规定”的修改条款是第441条、第442条。 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是如何规定的?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5、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其中“三专”具体指的是什么? 三专是指: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6、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几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

供电。 7、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为什么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8、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是否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是。 9、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几天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几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10、请问:是否允许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1、请问:是否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可以。 12、恢复通风前,必须由谁检查瓦斯?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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