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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内容提要】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巨变,战国秦汉时期的农官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显著的时代特征:在官吏择任上,传统的世卿世禄制渐次被官僚制度取代;在体制方面,国家重农体制确立并逐步完善;在体系构建上,则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农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既是秦汉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与秦汉农业经济的繁荣密切相关。

【正文】农官之始,或起于有虞氏。史称,周祖姬弃好种麻菽,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后遂被帝尧推举为农师,被帝舜封号后稷。后稷,司农之官也。周人“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在华夏部落联盟中以善于经营农业而著称。商周时期,国家机构设置渐趋完备,专设农官以司其职,见诸文献、文物记载的即有籍臣、农正、司民、田jùn@①等。与分封制相适应,三代的农官实行的也是世袭制度。这种“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子弟之学,不劳而能”的农官制度,对于早期农业科技、管理经验的积累、传衍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战国秦汉以后,随着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巨变,传统的职官制度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农官制度也在这一进程中产生了相应的变迁。此间中国农官制度之演变对中国农业发展影响至巨,值得深入研究。史界研究战国秦汉官制构成与演变者比比,且创获颇丰,如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1]详细考证各种职官源流,成泱泱大观。总体而论各种著述大都侧重于对官制的整体认识与宏观审视,而专门探讨某一时代某一具体官职者鲜。战国秦汉农官问题虽偶有学者述及,但缺乏对于国家重农体制的确立与农官地位的上升等时代特色的应有关注,尤其是对基层性农官制度更是语焉不详。本文的尝试性探讨,期望能揭示时代背景、勾画演变过程、评价历史作用,以对战国秦汉农官制度形成比较全面、准确的认识与研究。一农官世袭制向官僚制的转化春秋以前,官吏任用实行“世卿世禄”制,为官者父子相继,“皆世官任”。战国时代随着井田制的崩溃,与之相适应的宗法制、分封制逐渐式微,促进了官吏选举制度的变革。封建官僚制度代替世卿世禄制,郡县制取代采邑制,初步形成了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官吏由国君任免,“不世官”;官吏不再以封邑为官禄,而普遍实行俸禄制度;实行上计制,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当则可,不当则废”。由于各国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为务,故辟田胜敌成为了一种主要的仕进之途。“皆作一(农战)而行官爵”,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发展,农业渐成天下大业,农官地位亦随之迅速上升。同时一批“lù@②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也因纳粟帛多而拜爵作官。战国以前,农官地位较低。当时主管工事之司空,位列六卿,“而主管农事之官反由掌教化的司徒兼管,未独立地列于六卿”[2](p33)。《宋书·百官志》述中国古代农官制度演变,谓“大司农……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周礼·天官》:“太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太府在周时为下大夫,地位显然较低,农官地位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农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战国时代各国中央官僚机构为秦汉九卿组织之雏形,其中赵、秦有内史官职,地位相当显赫。内史之职是“节财俭用,察度功德”,“和秦汉时代的治粟内史性质是相同的”[3](p110)。桓、管以降,齐行五官制,以司各项专门事务。据《管子》、《韩非子》所载,五官名称各不相同,但其中必有田官。田官以主经济而不可或缺。《管子·六政篇》所述虞师(主林业)、司空(主水利)、司田(主农业)等皆为田官大司田属官。其中有乡师一职,掌劝农,“行乡里,视宫室,观树艺,简六畜,以时钧修焉。劝勉百姓,使力作毋偷,怀乐家室,重专乡里,乡师之事也”。乡师从综合、宏观角度督导、管理农业,与虞师、司空、司田之职互为补充。与三代农官世袭制不同,春秋战国时期一些优秀的农业经营与生产者可擢升为田官或其他官吏。在初秦官制中有一特有官职名曰“庶长”,后来又发展为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等。庶长在初秦历史上有非常显赫的地位,他们既率兵又负责地方统治,为国君之外权力最大之官职。有的甚至能参与国君之废立。庶长之名,源于对庶人的统治。庶人是三代时期的平民阶层,他们或为贵族之沦落者,或为无爵之百姓,享有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其平时修耕农之业,战时有兵甲之赋,是社会经济

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庶长身兼军事、农政二任,正是庶人兵农兼务的具体反映。秦史专家林剑鸣先生从土地所有制形式研究庶长制之渊源,认为这种官制形式正是建立在爰田制的基础之上。商鞅变法后随着秦官制的健全与完善,庶长逐渐演变为爵位名称,用以奖励耕战有功者。战国秦汉,许多官吏以“啬夫”称之。啬同穑,啬夫“原为农夫之别称,以后其中的生产能手被选拔为田官,才逐渐变成了一种官称”[1](p191)。战国啬夫,是基层政务的主要承担者,负责赋税征收、户口审核、监督生产、主持奖惩等事务。啬夫多选拔于民间,因而较多地与农事管理相关。云梦秦简中提到“啬夫”100多次,其中涉及农事者有田啬夫、食啬夫、库啬夫、苑啬夫、厩啬夫、皂啬夫、漆园啬夫等。从云梦秦简看,“啬夫”之优秀者或可为县、道长吏。《南郡守腾文书》曰:“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即为有别于乡啬夫的“县啬夫”、“大啬夫”。《管子·君臣上》充分肯定“啬夫”之官在中央集权统治下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认为在基层的啬夫把事情做好了,“则人君之事究矣”。汉代有朱邑、第五伦、爰延、郑产等,皆曾担任过乡啬夫之职。他们平徭赋、理怨结,廉平不苛,仁化大行,所部吏民爱敬焉。一般老百姓,“但闻啬夫,不知郡县”[4](《爰延传》)。在世袭制背景下,士大夫以上皆世族,不在选举也。官位等级是父子相继,固定世袭。其贤能不肖,带有很大的或然性。与官僚制度相适应,战国秦汉时代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官吏选举、考课制度。吴起在楚国推行变法,凡贵族封君子孙已传三代以上者收回爵禄,疏远公族,撤其族籍;裁减“不急之官”,供养“选练之士”,“令贵人征实广虚之地”。这具有明显的限制世卿世禄特权,奖励耕战之士的倾向。申不害在韩实行改革,主张加强君主集权,“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5](《定法》)。申不害为相期间,“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商鞅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的。他奖励耕战,凡积极垦辟田地、从事农业生产者,可“粟爵粟任”,得到官爵。同时废除世卿世禄制,“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6](《商君列传》),建立了以军功定尊卑爵位的等级制,培植了一批新兴地主阶级官吏。商鞅“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建立直属于国君的基层行政组织,破坏了分封采邑制度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在客观上有利于新兴官僚体制的形成与发展。秦汉时期推荐、征辟、考试制度交互使用,同时又有严格的选举法令约束,选拔了不少人才。秦汉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这一时期人才辈出有着密切的关系。与选举制度紧密联系的是官吏考课制度。战国时代,齐、魏、秦推行上计制,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云梦秦简中较多地保留了有关农业的上计内容。如《田律》规定,官吏在下雨之后要向上级报告雨量多少和“所利顷数”;遇到干旱、暴风雨、水潦、螽等灾害,也要限期报告。《仓律》规定:谷物、刍稿入仓,要立即记入簿籍并上报内史。并且要把地方官吏巡行郡县、劝课农桑、赈救乏绝、户口垦田、钱谷山入、盗贼多少等,作为考课的重要内容。根据考课结果,“殿”者处罚,“最”者奖励;有劳者升迁,不备者废免。秦统一后,虽属郡县小吏也要进行考课。此种考核制至汉而渐趋完备。中央主管上计机关为丞相、御史二府,丞相负责岁课殿最、御史大夫按察真伪,相辅为用。郡国守相上承中央考课,下则考课其属县。在世官制向官僚制的过渡阶段,战国秦汉时尚存在葆子、任子制度。即“子弟以父兄任为郎”,或“大臣任举其子弟为官”,高级官吏可以由此使其子弟为官。任子制“不以德选”,由父兄荫庇而得官,弊端甚多。但对于某些艺能、方技官职,任子制则有利于技能、经验的沿袭与传承。实行官僚制度,促进了中国官制由“硬化”向“动态”的转变,意义重大。但是过于频繁的官吏更替,也易于造成社会与经济的动荡。故多有政治家主张官吏久任制,如《汉书·循吏传序》云:“太守,吏民之本也。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从其教化”;东汉朱浮亦云:“天地之功,不可仓卒;艰难之业,当累日也。而间者守宰数见换易,迎接相代,疲劳道路,寻其视事日浅,未足昭见其职,既加严切,人不自保,各相顾望,无自安之心。”[4](《朱浮传》)而官吏久任,则可使吏称其职,人安其业,无苟且之意,有利于社会稳定。故两汉间颇多官吏久任之记载,时谓“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6]

(《平准书》)。葆子、任子、久任制,可看作是在世卿世禄制和官僚制之间的某种调整与变通。适当保持基层农官的稳定与连续性,对于农业发展而言应是利多而弊微。二国家重农体制的形成与完善战国、秦、汉时代,农本观念逐步确立。国家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法律措施以确保农业发展,各级官吏以农政为首务,形成举国重农之势。国家重农体制的形成与完善,是战国、秦、汉农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战国诸雄强弱胜负形势演变涉及诸多因素,但重农战者兴、图变法者强则为其基本要素。秦统一,将重农作为基本国策布行天下。诸颂德刻辞中有“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忧恤黔首,朝夕不懈”;“男乐其畴,女修其业”等内容。始皇二十七年下令对全国民众“赐爵一级”;三十一年,“赐黔首里六石米、二羊”,普遍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同时,“使黔首自实田”,承认既有土地占有关系,并以法律形式予以保护。除专设农官以管理、督促农业生产外,郡、县、乡、里政权均以户籍管理、赋役征派、组织生产为重要职责。农事为地方官吏重要职掌之一。云梦秦简《南郡守腾文书》中郡守有“修法律令,田令”之责任,表明郡守直接过问农业生产。云梦秦简中有关农业管理的资料十分丰富。这些法律条文,是各级官吏具体实施国家农业方针、政策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赏罚十分严格,反映了秦国家政权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国家重农体制始于商鞅,确立于秦统一,并被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对中国农业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汉高祖刘邦初即位,即发布“复故爵田宅令”,以安抚臣民,稳定社会。对“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者,“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孝惠、高后之时,“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稀,民务稼穑,衣食滋殖”。惠帝筑长安城征发徭役,一般均利用农闲时间,年不超过30天,以不误农时。文、景两帝坚持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政策,使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文、景帝皆强调农为天下之本,亲自参加籍田礼,以示鼓励农业生产之意。汉武帝时“用事者争言水利”,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持农业稳产高产。汉武帝认为,“农天下之本也。泉流灌浸,所以育五谷也……令吏民勉农,尽地利,平徭行水,勿使失时”[7](《沟洫志》)。汉代的水利建设以及关中、边郡水利渠网的形成,皆与汉武帝倡行、支持相关。汉武帝晚年“悔远征伐”,颁罢轮台屯田诏。认为“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提出“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7](《西域传》)。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又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代田法。这一系列重大决策,标志着汉武帝的经济思想有了根本性转变,由崇尚武功到重视农耕。西汉昭、宣之世,历来被史家谓为“中兴”,是封建秩序相对稳定,经济生产较为发展的重要时期。昭、宣帝重视农耕,“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缓解了西汉王朝经济危机,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昭帝一即位即亲耕帝籍,以示重农。并于始元二年(前85)“诏毋令民出今年田租”,免除全国田租。始元六年宣布,凡制度以外的苛捐杂税一律免除,“令民得以律占租”。昭帝晚年仍不忘减徭、省用、罢不急之官,强调“天下以农桑为本”[7](《昭帝纪》)。《汉书·食货志》曰:“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武帝末年的凋敝状况大有改观。汉宣帝刘询,“兴于闾阎,知民事之艰难”[7](《循吏传》)。他多次下诏减免田租、租赋,居西汉诸帝之首。宣帝地节元年“假郡国贫民田”,并贷给种子、食物,以安抚无地农民。又于北边设常平仓,以省转漕。宣帝注重吏治,尤其对刺史、太守的委任,考察更为认真,“用吏多选贤良”。西汉一代“循吏”以宣帝时最多。他们十分留意治下农田垦辟、户口增加、农桑水利、社会秩序,“所居民富,所去见思”。史称宣帝时“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是西汉农业发展的最好时期之一。西汉晚期,社会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土地兼并成为构成诸多矛盾的最基本因素。昭、宣以后诸帝不断有减免田租、免除徭役、赐假公田、赈贷种食的诏令颁布,意在调整生产关系,减缓自耕农破产速度,维持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汉哀帝有感于“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令孔光、何武拟打限田方

案。当时对限制土地兼并曾起过一定作用,“时田宅奴婢,贾(价)为减贱”[7](《食货志》)。这一方案虽因丁、傅、董等贵戚佞幸反对而被搁置,但限田作为抑制土地兼并的重要思想受到了广泛重视。解决土地与奴婢问题,曾是王莽改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他清楚地认识到土地兼并、农业劳动力流失、赋税徭役繁重,是影响农业正常发展的三大基本要素。他主张“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7](《王莽传》)。“王莽王田制度,从莽传来看,是未实行。从古物资料来研究,是已实行一部分”[8](p477)。王国制颁行后,“坐卖买田宅”而抵罪者不可胜数,说明最初在禁止土地买卖方面是相当认真的。东汉王朝,天子重农传统循而未改。《后汉书·循吏列传》曰:“光武长于民间,颇达情伪。见稼穑艰难,百姓病害,至天下已定,务用安静。解王莽之繁密,还汉世之轻法”。刘秀即位初曾收取什一之税,旋即重申三十税一旧制。建武六年裁并400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文书调役,务从减寡”。又令不少兵士“还复民伍”[4](《光武帝纪》)。精兵简政,节约了财政开支,减轻人民负担,有利于农业发展。东汉前期诸帝,基本上能遵行光武轻刑慎罚、轻徭薄赋的政策。明帝初继位,即诏曰:“方春戒节,人以耕桑。其敕有司务顺时气,使无烦扰。”明帝曾两次行籍田礼,以示重农。甚至对暖寒雨旱、宿麦秋禾都在关注之列。史称明帝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4](《明帝纪》)。自明帝至和帝统治期间,曾20多次颁行“假民公田”诏令,有的明确规定“无令豪右得固其利”,“不收其税”

[4](《和帝纪》)。王朝还不时下令减免租赋,遇有灾害歉收,即贷粮,“勿收责”。朝廷还不断采取赈济贫民措施以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东汉是战国秦汉赈济贫民最多的一代,这种办法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兼并和农民破产的大趋势,但对局部地区或某一时期农业发展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自中兴以后,逮于永元,虽颇有弛张,而俱存不扰,是以齐民岁增,辟土世广”[4](《和帝纪》),是东汉农业发展的最好时期。东汉后期,宦官外戚擅权,诸帝多年少庸懦。虽时见农事诏令,但仅为具文而已。随着东汉统治阶级日益腐败,豪族地主势力不断膨胀,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时谓水旱连年,四夷外侵,盗贼内起,农桑失业,东汉王朝也由此逐渐走向灭亡。国君、皇帝重视农业,各级官吏亦以发展农业为首要政务。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推行变法改革。魏相国李悝主持变法,主张“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并且根据当时农业生产的经验,要求“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窳,殖于疆场”。李悝制定平衡粮价的平籴法,限制商人对粮食的投机活动,制止粮价的暴跌,在一定程度上“使民无伤而农益劝”。吴起为楚令尹,根据楚国地广人稀的特点,“(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9](《贵卒》),裁汰不急之官,使楚国“南收扬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国势迅速强盛起来。商鞅为秦左庶长,大良造(相当于相国兼将军),开阡陌封疆,教民耕战,重农抑商,促进了秦农业发展,“为秦开帝业”[10](《书解》)。秦庄襄王至始皇初年,吕不韦为相国,集门客编著《吕氏春秋》,其中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专论重农政策与农业理论、科技,反映出对农业问题的重视。秦始皇灭六国后,丞相李斯就提出“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并建议将“上农除末”作为一种指导方针公布全国。他是自商鞅变法以来,“重农抑商”基本国策的重要推行与贯彻者。刘邦入关中,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籍藏之”。其内容涉及“天下扼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等,成为了解全国形势、户籍的重要资料。秦汉丞相除有选用、劾案、朝议、封驳诸权外,另有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之权,其中以民情、农事、赋税、灾异等为主要考课内容。曹参、陈平、周勃等在担任丞相期间,“一遵萧何约束”,无为而治,有效地贯彻了“与民休息”政策。他们“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赋税收入岁不过数十万石。征发徭投一般均利用农闲时间,年不过30天,故惠帝时建长安城断续历6载方成。这些措施对于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汉武帝晚年“悔远征伐”,于征和四年(前89)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以

明休息,思富养民也”[7](《西域传》),表明了由崇尚武功到重视农耕的政策转变。西汉昭、宣两朝,大将军霍光秉政,领尚书事主持中朝事务。“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使“民安其业”[7](《宣帝纪》),忠实地执行了武帝死前制定的政策。东汉光武以后,“尚书令主赞奏,总典纲纪,无所不统”。尚书诸曹、郎,或“掌天下岁尽集课州郡”,“主缮功作、监池苑囿”;或“主天下户口土田垦作”、“钱帛贡献委输”。时多有大司农为三公、录尚书事者,由农官直接进入国家政务中枢。秦、汉行政上仅次于丞相的官吏为御史大夫,负责皇帝制诏转承及百官的考课、监察、弹劾。农事是御史大夫及其属官关注的内容之一。晁错曾为御史大夫,坚持重本抑末,主张纳粟拜爵,建议募民实边,为西汉早期著名重农思想家与政治家之一。汉宣帝黄龙元年诏曰:“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御史大夫属官有监郡御史。《汉书·严助传》载秦“使监禄凿渠通道”,注引张晏曰,“监郡御史也,名禄”,领导建成著名的灵渠工程,在世界航运工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为适应中央集权政治需要,汉武帝元封年间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初置部刺史”。刺史以六条问事,其中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二千石侵渔百姓、聚敛为奸等为重点监察内容。战国、秦、汉郡县制逐渐发展完善,成为中央集权国家的地方行政组织。郡之称,“以所得戎翟地远,使人守之,为戎翟民君长,故名曰郡”[11](襄公四年),郡守县有比较浓郁的军事长官色彩。虽然如此,李悝为上地守、李冰为蜀守、内史腾为南郡守皆以重农事、兴水利而闻名。秦统一后,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的调整,郡数增加。秦郡设置,除政治、军事目的之外,“在富庶地区设郡则是为了加强对经济地区的管理”[12](p107),四十六郡分别成为不同的经济中心。当时中原一带及巴、蜀地区都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农业富庶区,秦郡设置最为密集。齐、薛、琅邪、邯郸、河东诸郡因为富庶的缘故,分别设置东海、济北、胶东、恒山、河内数郡。郡守上则执行朝廷命令,下则监领所属各县。举凡政治、经济乃至民情、风俗皆在管辖范围,然富民兴农始终是郡守最基本职责之一。云梦秦简《南郡守腾文书》谓郡书“修法律令、田令”,表明直接过问农业生产。《后汉书·百官志》将劝农赈贫、兴利除害、户口垦田、钱谷出入、招抚荒散、蠲复徭役等作为考课郡守政绩的重要内容。论及郡守作用,汉宣帝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无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战国、秦、汉、县、乡诸基层行政单位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管理,其作用可归纳为:组织生产、管理户籍、征收赋税、摊派徭役、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等。战国秦汉设县基本上以所辖民户为准,“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

[7](《百官公卿表》)。户口多少关乎赋税收入、徭役征调,这是设县的基础与前提。战国、秦、汉推行县制并且成为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在客观上有利于摧毁残存的地方特权和割据势力,破坏了贵族领主经济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促进了新兴地主经济的巩固与发展。商鞅变法,在“集小乡邑聚为县”之同时,“为田开阡陌封疆”,将基层政权建设与土地制度改革配套进行,有力地保障了变法令的实施。秦汉时期又实行徙民设县办法,有效地调整了战国以来的人口布局,削弱了六国豪富的政治经济实力,推动了先进生产关系的地域性拓展,促进了周边地区的农牧业开发。县令、长乃基层亲民之官,是国家重农政策的执行、落实者。东汉明帝曾谓群臣曰,县令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4](《明帝纪》)。《史记》、《汉书》、《后汉书》皆设《循吏传》、《酷吏传》,入传人物多为秦汉郡、县守令。他们或秦职循理、法情咸顺;或据法守正、摧折豪强,均为当时比较知名的郡、县守令。郡县守、令良吏较多时期,也是秦、汉国家治理的较好时期。文景时有“河南守吴公、蜀守文翁之属,皆谨身率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7](《循吏传》);宣帝时,“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7](《循吏传》);东汉光武时期,“杜诗守南阳,号为杜母;任延、锡光,移变边俗,斯其绩用最章章者也;又第五伦、宋均之徒,亦足有可称谈”[7](《循吏传》)。历史上所谓“文景之治”、“昭宣中兴”、“光武中兴”,在某种程度上得力于这些尽职尽守的地方官员。重视农业、致力于农业生产发

展,是郡县良吏的共同特征之一,在农田水利建设,铁器牛耕推广,边疆地域开发诸方面皆可见其政绩。农田水利方面可以称道者,战国时代有蜀守李冰,邺令西门豹、史起。李冰主持完成的都江堰水利工程,是我国古代无坝引水工程的典型范例,驰名中外。其兼具灌溉、防洪、运输综合功能,成都平原缘此而“水旱从人,不知饥馑”,世号陆海天府。引漳溉邺,“西门溉其前,史起灌其后”[13]。使自古以来的盐碱地成为膏腴亩钟之田,对魏在战国初期之富强起了重大作用。西汉文帝时,蜀郡太守文翁穿湔江口,灌溉繁田“千七百顷”[14](《蜀志》)。汉武帝元鼎六年,左内史儿宽主持凿六辅渠,灌溉面积扩大到郑国渠附近的高仰之地,并“定水令,以广溉田”。其首次制定灌溉用水制度,促进合理用水。西汉昭帝时,召信臣为南阳太守,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主持兴建的农田水利工程多至数十处,

“以广溉灌,岁岁增加,多至三万顷。民得其利,蓄积有余”[7](《召信臣传》)。东汉建武中,杜诗为南阳太守,复修召信臣故业,“修治陂池,广拓土田,郡内比室殷号”[4](《杜诗传》),史有“召父”、“杜母”之誉。和南阳相邻的汝南郡,亦以郡守重视而成为农田水利发达地区。《水利论》谓:“邓晨鸿却陂四百里,殷饶它郡;鲍昱方梁石恤,岁省费三千余万金;何敞铜阳旧渠,垦田三万顷。”王景为庐江郡太守,领导吏民修治芍陂,恢复灌溉之利;马棱为广陵郡太守,致力兴复陂湖,溉田二万余顷;张堪为渔阳太守,“于狐奴开稻田八千余顷,劝民耕种,以致殷富”;马臻为会稽郡太守,领导人民修建鉴湖,灌田九千余顷,“所以无凶年”。秦、汉边郡地区农田水利事业也有相当发展,《汉书·沟洫志》载,“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后汉书·西南夷传》记载,新莽时期益州太守文齐在滇池地区“造起陂池,开通灌溉,垦田二千余顷”,开创了云南地区的水利事业。东汉光武时,马援任陇西太守,在金城破羌以后,“缮城郭,起坞候,开导水田,劝以耕牧,郡中乐业”[4](《马援传》)。任延任武威太守,亦“为置水官吏,修理沟渠,皆蒙其利”[4](《循吏传》)。战国、秦、汉铁制农具的普及、牛耕的推广,与许多地方官吏注重农业发展有关。西汉“徙民屯田”,皆由政府提供犁、牛。赵过推行代田法,“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7](《食货志》)。光武时杜诗任南阳太守,“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4](《杜诗传》)。东汉初,九真地区“不知牛耕”,太守任延在此推广牛犁,“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第五伦为会稽太守时破除当地落后风俗,禁民杀牛以发展农业生产,“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百姓以安。王景任庐江太守教民犁耕,提高了耕作效率,因而垦辟倍多,境内丰给。注重农业是中国古代国家的主要经济职能之一。战国、秦、汉时期逐渐形成中央集权国家政治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严密的、统一的、有效的管理体系。国家以重农为基本国策,各级官吏以农事为首要政务,通过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发展生产,是战国秦汉时期农业取得重大进步的关键因素之一。

工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五、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一)目的 1、本办法依据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目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劳动管理政策规定,结合公司有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定。 (二)制定原则 1、按照价值分配的原则,根据个人实际能力及所在岗位的风险、责任、贡献、结合公司整体效益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基本工资等级,以岗定薪,薪随岗变。 2、保证薪酬水平与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效益相适应,与本地区同行业及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企业发展的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体现薪酬体系的外部竞争性、内部合理性、员工发展性、团队公正性,体现绩效、态度、能力的统一。 (三)薪酬方案:详见附表《四川锐丰公司员工岗级与绩效工资方案表》 1、工资结构: 公司工资结构:底薪+绩效工资。 1)底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指保证员工基本生活的工资; 岗位工资指根据员工担任不同的职务,在不同岗位要作而核实的工资; 技能工资指根据员工掌握业务技能的水平而核定的工资; (现阶段三合一为底薪) 2)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效益与员工的工作表现设定的一种奖励工资; 公司高层管理(1-2岗级)绩效工资占底薪的30%; 公司中层管理(3-6岗级)绩效工资占底薪的25%; 公司(7-10岗级)员工绩效工资占底薪的11%。 2、绩效工资 员工绩效工资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为底薪工资的3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为底薪工资的25%作为绩效考核工资。 3)中层以下所有员工的绩效工资为底薪工资的11%作为绩效考核工资。

战国秦汉时期的工艺美术概论

战国秦汉时期的工艺美术发展概论 姓名:杜前胜学号:1108031008 班级:工业设计(3)班我国的工艺美术史源远流长,在不断发展中汇聚了大量的优秀工艺作品。而在这之中战国秦汉时期的工艺美术发展可谓是到了繁荣昌盛的地步。而这之中原因何在?这和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是离不开的。 公元前475年左右,周王室失去了对诸侯国的完全统治。从此,诸侯国间陷入了长久的战争中,在最后的只剩下齐楚赵魏韩燕秦七国,七国间的纷争不断,这就是历史上的战国时期。在此期间,政治上:春秋末期,奴隶起义不断。新型地主阶级与奴隶主展开争权夺利的斗争,并陆续在一些诸侯国取得了统治实权。地主阶级取代了奴隶主阶级专政,各地主阶为了状大阶级的统治,努力鼓励社会的生产,这为战国时期的工艺美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政治的保障。 其次在经济上,由于战国时期是历史上封建统治的开端,因而使大量的奴隶从压迫中解放出来,获得人生自由和少量的土地和生产工具,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一些自由民成为了独立的手工业者,这在一定程度又一步的刺激了战时期工艺美术的发展。 文化在一种事物的发展中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战国时期地主阶级对于等级制度和礼乐制度的重视程度丝毫不亚于当今社会人们对法律的重视。而且,在古代时统治阶级对于迷信的崇拜达到了超乎想象的地步,往往将政治与宗教联系,当然,这里的宗教并非是某个团体或组织,而是封建统治者心中对迷信的的崇拜心理。由于统治阶级政教合一,地主所讲究实际生活的享受。例如铜器的发展,由奴隶社会的青铜“礼器”都变成了那些精巧的实用器物,从而使之成为财富的象征,而代表统治权力的作用渐渐淡化。这些都有助于青铜器漆器染织等方面的发展。 历史的车轮转到公元前221年时,当时中国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秦国在狼烟中建立了起来。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的封建集权制。秦始皇嬴政灭六后,设“三公九卿”管理政务,从中央到地方统一货币、度量衡、文字,修驰道,筑长城,兴修水利,以此来发展经济,使得经济迅速发展,对封建文化的高速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文化上秦朝人崇尚纯朴自然的美学关。由于暴政,不久,农民起义推翻了统治中国15年秦王。但秦朝15年的工艺美术发展为后来的汉朝

汉代法律制度

汉代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 1、汉初以黄老思想为主、儒家思想为辅的立法指导思想 汉高祖刘邦登基后,一方面他亲眼目睹了秦末农民起义的巨大威力,以及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悲惨结局,另一方面久经战乱后必须恢复社会经济,所以从长治久安考虑,确立了以黄老思想为主、儒家思想为辅的立法指导思想。实行无为而治的方针,同时强调封建伦理道德预防犯罪的功能效应。 2、“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 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统治阶级逐步完成了思想上的更化,由黄老“无为而治”的思想,逐渐向“德刑并用”、“以德为主”思想转化。 董仲舒系统阐述了“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立法指导思想,即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之以刑罚,把德、刑结合起来。这一思想成为贯穿两汉的重要的立法指导思想,并影响封建后世两千余年。 立法状况 1、汉律六十篇的制定 包括《九章律》九篇,《傍章律》十八篇、《越宫律》二十七篇、《朝律》六篇,组成了汉朝主干法律,构成汉朝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2、西汉武帝以后立法的重要变化 一改汉初省刑减赋的做法,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国家镇压职能的法律。出现了删繁就简到由简到繁的复杂变化。 3、东汉立法的重要变化 东汉政权初,多次下诏释奴减刑。光武帝以后各朝,重新走上繁刑峻法的老路。 法律形式 1、律:刑律一直为秦汉时期最主要的法律形式,起到了国家大法的作用。 2、令:是皇帝诏令,是皇帝针对特定事项特定人物发布的临时命令,灵活而有效能。

3、科:是一种单行的刑事条例。 4、比:与近代的类推相似,即出现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案件时,须比照最接近的律令条文,经过推理最后作出判决。 行政法律 行政管理体制 1、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汉承秦制,将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使之掌握国家中枢大权。汉武帝后开始有所变化,至成帝、哀帝时,被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所替代。 2、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郡为汉朝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以郡守为长官。县是郡下一层行政机构,也是封建国家基本行政单位,以县令为长官,由朝廷直接任命。乡、里是县以下最基层的行政组织。 至东汉末年,州被确立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统管属下郡县,从而使行政机构由原来的两级改为三级。 汉朝地方上出现了郡县制与封国制并立的政治局面。 职官管理制度 1、职官的选拔与任免 汉初选拔官吏以“功之高下为先后之次”。 汉朝最先实行察举制度,即根据皇帝诏令,由中央或地方长官负责选贤举能工作,由行政长官向朝廷推荐人才。如知而不举,官吏要受到免职处分。 2、职官考课与奖惩 主要通过上计的方式进行考核。 3、监督与弹劾制度 汉武帝时期把全国划为十三个监察区,向全国派遣“监御史”,加强地方行政监察。 丞相等高官违法乱纪者,御史大夫有权向皇帝提出弹劾。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公司福利制度方案

公司福利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二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福利制度体系。 第三条公司福利不搞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应根据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第四条避免公司?笠蛋焐缁?的福利一应俱全的弊病,福利享受从实物化转变为货币化。 第三章福利对象 第五条公司福利对象: 1. 正式在职员工; 2. 非正式员工; 3. 离退休员工。 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项目上有差异。 第四章福利项目 第六条公司提供的各类假期: 1. 法定节假日; 2. 病假; 3. 事假; 4. 婚假; 5. 丧假; 6. 探亲假; 7. 计划生育假(产假); 8. 公假; 9. 年假; 10. 工伤假。 具体请假事宜见员工请假办法文件。 第七条公司提供进修、培训教育机会。具体事宜见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文件。 第八条公司可提供各类津贴和补贴。 1. 住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2. 书报费补贴; 3. 防暑降温或取暖补贴; 4. 洗理费补贴; 5. 交通补贴; 6. 生活物价补贴; 7. 独生子女费和托儿津贴;

8. 服装费补贴; 9. 节假日补贴; 10. 年假补贴。 具体事宜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九条公司可提供各类保险: 1. 医疗保险; 2. 失业救济保险; 3. 养老保险; 4. 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保险; 5. 员工家庭财产保险。 具体事宜见公司员工保险办法文件。 第十条公司推行退休福利,所有退休人员享有退休费收入,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第十一条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轮值人员享有每天两顿免费餐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提供住宿和宿舍给部分员工。申请事宜见员工住房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享受有公司年终分红的权利和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为员工组织各种文化体育和联谊活动,每年组织旅游和休养、疗养。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结婚、生日、死亡、工伤、家庭贫困均有补助金。 第十六条劳动保护。公司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1. 凡因工作需要保护的在岗员工,公司须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 劳保用品不得无故不用,不得挪做它用。辞职或退休、退职离开公司时,须交还劳保用品。在公司内部调配岗位,按新工种办理劳保用品交还转移、增领手续。 第十七条保健费用。 1. 凡从事有毒或恶劣环境作业的员工须发放保健费。 2. 对义务献血的员工,除给予休假外,发放营养补助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举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

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

中国的选官制度

中国的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4. 科举制 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 <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

员工福利制度方案完整版2018

员工福利制度方案完整版 为了增强公司凝聚力,加强员工归属感,进一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并切实体现公司“以人文本”的管理理念,让每一位在公司服务的人员都能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达到散财聚人、情感留人的目的,使公司在选人留人上更有竞争力,结合周边人才市场情况及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员工福利方案。 一、适用范围 福建**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二、适用人群 福建**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每一位在职员工(临时工除外)。 三、福利及相关项目 1、工龄奖:3个月后50元/月,一年后100元/月,满3年300元/月封顶; 2、伙食补贴:300元/月; 3、路费报销:50-300元,泉州本市50元/人;福建省内100元/人,江西、湖南200元/人,其余地区300元/人; 4、新年开门红抽奖:正月初六准时上班100元-1000元(含初六前),正月十六准时上班50元-500元(含初六后十六前);准时上班人人有份; 5、人才推荐奖500元-5000元(依据人才相关情况); 6、满勤奖100元/月; 7、租房补贴50元-200元/月; 8、技工、学历补贴:大专以上补贴50元-200元/月; 9、生日红包/礼品:50元或等额礼品 10、年终奖:根据当年公司利润情况发放;

11、创新奖、发明奖:1000-10000元 12、职工工会组建:员工组织关怀,住院探视等;年底贫困家庭员工补助; 13、企业党支部建设:发展培养党员; 14、带薪假日: 15、体育设施:灯光篮球场、乒乓球、台球桌筹备; 16、宿舍免费WIFI覆盖; 17、传统节日福利:端午粽子、中秋博饼、尾牙宴会; 18、三八妇女节:女员工礼品50-100元/人; 19、娱乐活动:为丰富员工业余活动,增加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感,公司根据员工建议组织各种娱乐、文体、郊游、旅游活动; 20、团建活动:各部门不定期组织聚餐; 四、解释修订 本文件经总经办签核后生效。以前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解释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 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 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 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 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 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 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 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 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 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 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 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 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 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 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浅谈欧洲福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欧洲福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班级:11级历史2班学号:1030111024011 姓名:周蓓

浅谈欧洲福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在西方,社会福利是一个含义极为宽泛的概念。它是指或社会为提高国民或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种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就其形成历程来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在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后才形成的。从容上看,西方社会福利制度既包括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即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包括非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具有“全面性”、“普遍性”特征的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在满足国民基本生活需要,降低贫困人口的比重,缓和社会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等方面无疑发挥着极大的积极作用,但西方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进行改革。本文通过对欧洲福利制度的对比分析,为我国社会福利制度提供总结经验教训。 【关键词】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发展历史;基本容;各国福利制度比较;利弊;启示 一、西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 在西方,社会福利是一个含义极为宽泛的概念,它是指或社会为提高国民或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种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就其形成历程来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在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后才形成的。早期的社会福利与慈善几乎是同义的。提供者首先多为教会或教区,社会福利主要是以“专为社会弱者服务”的面目出现,对于无依靠的老人、残疾者以及孤儿等提供援助,实际上是为了解决日趋恶化的贫困问题。 19世纪前半叶,大多数西方把对贫困者进行的救济看成是对贫困者进行的一种施舍。19世纪末,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进入了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鼎盛时期,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积累显著增加,国民主建设和政治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现代功能日趋完备,这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及政治基础。与此同时,西方贫困问题进一步扩大,这也是迫使西方不得不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的重要原因。于是,政府便把济贫转化为经常性的社会福利项目,并逐步纳入政府的正常职能围。与此同时,在观念上也有了

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食品学院10级6班林志鹏2010511165 【内容提要】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巨变,战国秦汉时期的农官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显著的时代特征:在官吏择任上,传统的世卿世禄制渐次被官僚制度取代;在体制方面,国家重农体制确立并逐步完善;在体系构建上,则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农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既是秦汉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与秦汉农业经济的繁荣密切相关。 【关键词】战国秦汉;农官制度;重农思想 【正文】 农官之始,或起于有虞氏。史称,周祖姬弃好种麻菽,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后遂被帝尧推举为农师,被帝舜封号后稷。周人“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在华夏部落联盟中以善于经营农业而著称。商周时期,国家机构设置渐趋完备,专设农官以司其职,见诸文献、文物记载的即有籍臣、农正、司民等。与分封制相适应,三代的农官实行的也是世袭制度。这种“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子弟之学,不劳而能”的农官制度,对于早期农业科技、管理经验的积累、传衍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战国秦汉以后,随着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巨变,传统的职官制度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农官制度也在这一进程中产生了相应的变迁。此间中国农官制度之演变对中国农业发展影响至巨,值得深入研究。 一农官世袭制向官僚制的转化 春秋以前,官吏任用实行“世卿世禄”制,为官者父子相继,“皆世官任”。战国时代随着井田制的崩溃,与之相适应的宗法制、分封制逐渐式微,促进了官吏选举制度的变革。封建官僚制度代替世卿世禄制,郡县制取代采邑制,初步形成了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官吏由国君任免,“不世官”;官吏不再以封邑为官禄,而普遍实行俸禄制度;实行上计制,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当则可,不当则废”。由于各国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为务,故辟田胜敌成为了一种主要的仕进之途。“皆作一(农战)而行官爵”,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发展,农业渐成天下大业,农官地位亦随之迅速上升。同时一批“lù@②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也因纳粟帛多而拜爵作官。战国以前,农官地位较低。当时主管工事之司空,位列六卿,“而主管农事之官反由掌教化的司徒兼管,未独立地列于六

2017届高三一轮复习测试2.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

2.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选择题 1.据《史记》记载,“王馀祭三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之县,以为奉邑,以女妻之,富于在齐”。材料反映了春秋时期() A.分封制全面崩溃 B.宗法制荡然无存 C.郡县制初现雏形 D.实行郡国并行制?导学号13300812? 答案:C 解析:吴国给与庆丰以“朱方之县”是题眼,也是题干中至为关键的信息。选项中“全面崩溃”“荡然无存”的说法过于绝对。 2.皇,古为上天,光明之意;帝,生物之主,兴益之宗。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便将“皇帝”作为自己的帝号。秦始皇这样做的目的是() A.炫耀文治武功 B.树立专制权威 C.制造暴政依据 D.宣扬君权神授 答案:B 解析:题眼是“德兼三皇,功过五帝”“目的”。C项明显不正确,“炫耀文治武功”和“宣扬君权神授”都符 合题干材料含义,但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树立专制权威,故选B项。 3.秦始皇将印称“玺”,据史载是以蓝田玉镌刻,上雕螭虎纽饰,印文是李斯所书小篆,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这从本质上反映了() A.上供玉玺,臣子谄媚 B.以玉制玺,天子专有 C.皇位世袭,君权神授 D.皇权至上,丞相辅佐 答案:C 解析:题眼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就其字面意义来说,“受命于天”即君权神授,“既寿永昌”即皇位世袭。 4.“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守宰”反映的是() A.西周实行分封制 B.秦朝实行三公九卿制度 C.秦朝推广郡县制 D.西汉实行郡国并行制度?导学号13300813? 答案:C 解析:“郡邑”“守宰”是题眼,指的就是郡县及其长官。 5.(2015江西赣州高三摸底)秦朝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但在秦代的历史中却未出现官员出任太尉的记载。对此较为合理的解释是() A.“焚书坑儒”致使秦代史书遭到严重损毁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一.知识归纳 (一)大纲版 1.先秦: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标准从爵位到军功) 2.秦汉: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自下向上推荐)和皇帝征召(自上向下招聘)等,先重“孝廉”,德才皆备,到东汉时注重门第族望,世家大族形成。(标准从才能到门第) 3.南北朝:九品中正制,按照“中正”所评品级决定官员奖惩,反映了世家大族(士族地主)的垄断地位。(标准为门第) 4.隋唐: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产生了科举制。隋文帝时分科考试,隋炀帝时设进士科,唐太宗时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设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科举制意义:打击门阀势力;扩大官吏来源;提高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积极作用为主) 5.宋元:北宋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大增;王安石变法改革科举,不考诗赋,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考试成绩好的可直接授官。(特点:更严密;人数增;更实用) 6.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严格限制,为君主专制培养了忠顺奴才,但严重制约了中国科技、思想的发展。(消极作用为主) (二)新课标版 从汉到元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1)汉朝:主要实行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2)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朝廷要职多由世家大族担任。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人仕途,所以他们往往不注重提高才能。而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难到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随着世家大族的没落,依靠门第选官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3)隋唐:实行科举制。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政府开始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4)唐宋元各朝: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5)科举制的影响:①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②科举取仕,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③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二.规律小结 1.中国古代选官标准经历了爵位—军功—才能—品第—才能—忠顺的变化,其核心是为奴隶主阶级或地主阶级统治者选拔维护统治的人才。 2.应以发展变化的观点和辩证的方法看待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如察举制在西汉和东汉时的不同情况;科举制由隋朝产生直到明清,其内容与作用都有很大的变化。三.热点冷点 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历年高考的热点。 2.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规律、不同时代不同选官制度与当时的社会背景之间的联系,这是高考的冷点。

[精品]2019届高考历史一轮复习 第二单元 中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秦汉 第4讲 秦汉时期的政治与经济

第4讲秦汉时期的政治与经济 阶段特征 秦汉时期包括秦朝(公元前221~前207年)、西汉(202~9年)、东汉(25~220年)等王朝,是我国的“大一统”、封建社会初步发展的时期。 政治上:“大一统”的实现,秦汉王朝加强了对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辖,政权基本稳定;秦朝建立封建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到西汉时得以巩固。 经济上:以农业为主导的封建经济初步发展;秦朝统一度量衡、货币,两汉的休养生息政策有利于经济发展;黄河流域是当时的经济重心;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沟通了中西方的贸易往来。 思想文化上:秦朝“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政策加强了思想控制;西汉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科技文化迅速发展,尤其是造纸术的发明;文学、艺术各放异彩;佛教的传入与传播。 一、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秦朝统一 (1)条件 ①各诸侯国力图通过兼并战争统一天下。 ②人民经受长期分裂和混战后,渴望统一。 ③秦国经过商鞅变法,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日益强大。 (2)经过: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 (3)结果: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定都咸阳。 2.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内容 ①皇帝制度 a.创立: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b.权力:总揽全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大权。 c.特点:皇帝至尊、皇位世袭、皇权至上。

②三公九卿制度 a.丞相: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b.御史大夫: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监察百官。 c.太尉:管理全国的军务。 d.诸卿分掌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 ③郡县制 a.郡守: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 b.县令或县长:县的长官,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郡守和县令均由皇帝直接任命。 (2)影响 ①军政大事先朝议再由皇帝最后裁决,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决策失误。 ②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把全国都纳入国家政治体制之中。 ③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二)汉代政治制度的承袭与创新 1.君主专制的演进 (1)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 (2)汉武帝重用身边侍从、秘书等人,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 2.中央集权的发展:郡国并行制 (1)背景:郡县、封国并存,封国有时与朝廷对抗。 (2)措施:武帝在景帝平定“七国之乱”的基础上,颁布“推恩令”。 (3)结果: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3.选官制度:察举制 (1)概况: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 (2)选官标准:孝廉。 (3)特点:由下而上推荐人才为官。

秦朝的法律制度

第五章秦朝的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秦朝的(),是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 B A令 B式 C法律答问 D廷行事 2、秦朝的法廷成例叫做()。 B A成 B廷行事 C式 D法律答问 3、秦朝的( )是将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罚。 C A具五刑 B族诛 C定杀 D阬 4、秦朝的( )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 D A定杀 B醢 C枭首 D具五刑 5、秦朝多对麻风病人犯罪所适用的刑罚是()。 C A具五刑 B族诛 C定杀 D 阬 6、秦朝的()是一种刑名,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 C A 罚作 B鬼薪 C 城旦 D复作 7、秦朝的鬼薪是()年刑。 C A五年 B四年 C三年 D二年 8、在秦朝,多用于轻微犯罪的官吏的刑罚是()。 D A作刑 B迁 C赀 D谇 9、秦朝的(),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D A妄言罪 B非所宜言罪 C投书罪 D以古非今罪 10、秦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叫()。C A 大理寺 B 廷行事 C 廷尉 D宗正府 二、多项选择题 1、秦朝的法律形式有()。 BC A春秋经义 B 法律答问 C廷行事 D 比 2、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CD A法令由一统 B 德主刑辅 C 事皆决于法 D以刑杀为威 3、秦朝的“以刑杀为威”的意思是()。 AC A法网严密 B全国实行统一的法令 C严刑重罚 D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4、秦朝规定的作刑(徒刑)有()。 A城旦 B鬼薪 C司寇 D罚作

5、下列属于秦朝适用于女犯的作刑有()。 BCD A城旦 B 舂 C 白粲 D作如司寇 三、问答题 1、什么是“盗徙封罪”? 秦朝的一种罪名。指私自移动田界界标。对此要判处“耐”刑,但允许出钱赎罪。 2、秦朝的“读鞫”是什么? 秦汉时期,把宣读判决书称为“读鞫”。 3、请简要说明云梦秦简。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城关睡虎地十一号墓地发掘出大量记载秦朝法律令的竹简,共1155枚。竹简上记载的法律文书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 4、简述秦朝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秦朝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划分的两种诉讼形式。 (1)“公室告”,即控告他人的贼、盗行为,官府予以受理。 “非公室告”,即父母对儿女盗窃自己财产的行为提出控告,儿子对父母、奴婢对主人加诸在自己身上的刑罚提出的控告,官府不予受理。 5、简述秦朝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 秦统治者已经懂得如何利用自然资源为其统治服务,秦简《田律》里规定: (1)春天2月正是林木生长时期,不要砍伐土地干旱需要水,不要堵塞水道。但人死做棺材,砍伐所需木料不受季节限制。 (2)不到夏天,不准取草烧灰,免得影响幼草生长;不准采取刚发芽的植物。 (3)不准捉取幼兽、鸟卵和幼鸟;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陷阱和网罟捕捉鸟兽。 (4)居邑靠近养牛马的苑囿和禁苑的幼兽,正在繁殖期不准带狗去打猎。 (5)老百姓的狗进入禁苑如果未追捕兽,不准打死;如果追捕兽,要打死。 6、简述秦朝关于农业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 秦始皇即位以后,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农业生产,要求各级官吏掌握农业生产情况,并通过法律对具体措施加以规定。秦简《田律》里规定: (1)下了及时雨和和谷物抽穗,应及时书面报告受雨和抽穗田地的顷数和已开垦而没有耕种的田地的顷数。 (2)庄稼生长后下了雨,也要立即报告雨量多少和受雨田地的顷数。 (3)如果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等灾害损伤了庄稼,要报告受灾田地的顷数。 (4)距离近的县,文书由走得快的人专程递送;距离远的县由驿站传送,在8月底以前送达。 7、简述秦朝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 (1)出售商品要明码标价 《金布律》规定:在出售的商品上要系签标明价格。价格不到一钱的小商品可以不标价。 《关市律》规定:要当着买主的面将钱放进小孔瓶中,否则罚一甲。 (2)规定了货币的比价与使用 秦朝货币有三种,即钱(铜钱)、金(黄金)、布(布帛)。黄金贵重,为“上币”;布帛笨重,不便携带,但在当时充当一般等价物;铜钱为“下币”,便于携带。 《金布律》规定,钱十一折合一布。规定布的规格是“布袤八尺,幅广二尺五寸”。为保证铜钱和布帛的正常使用,规定商品出售人不得拒收任何一种货币。 (3)规定了度量衡的使用和管理

战国秦汉部分重点

战国秦汉部分重点 1、简述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及发展过程。 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 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有三:其一是嫡长子继承制。其二是分封制。其三是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 东周秦汉以后,郡县制代替分封制,官僚制代替世卿世禄制,族权与政权逐渐分离,宗法制度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和政治功效,宗法制度和宗族社会走向解体。 2、概述中原地区(两周三晋地区)战国时期乙类墓葬形制及陶器组合的演变规律。 ①战国早期,皆为竖穴土圹墓。春秋时就出现的头龛,此时十分流行。随葬品或在龛内或在头前方。葬式为屈肢为主。 ②战国中期,继续流行竖穴墓,开始出现洞室墓。洞室分横室和竖室两种,洞室小于墓道。这种洞室墓当是从竖穴墓的头龛发展来的。器物组合同上期。 ③战国晚期,洞室墓增多(郑州等地还出现了一种竖穴空心砖椁墓,一般有头龛)。一般以盒形的陶敦(盒)代替了豆,“幎目”不见。 ④陶器的分期:陶器组合:三晋两周地区战国时期陶器墓随葬陶器组合主要以河南洛阳中州路墓地、河南陕县后川墓地、山西长治分水岭墓地、山西长子墓地为代表。 战国早期,以鼎、豆、壶组合占绝对优势的中州路墓地陶器组合,不同类别的陶器墓随葬鼎数亦有别。陶鼎数量由可达5个递减为不超过1个。 战国中期,后川墓地陶器墓出现了陶列鼎(M2075),本期后川和中州路墓地陶器墓皆盛行鼎、豆、壶。 战国晚期的陶器墓以中州路墓地第七期为代表,以鼎、盒、壶为典型组合的现象集中表现于乙、丙类墓中。 战国时期仿铜陶礼器的发展进入高峰期。战国中期偏晚以后,在大型墓中也出现了全部以陶礼器随葬的情况。 3、乙类墓葬透露出的信息 第一,几乎全部墓葬都使用了陶礼器,说明战国时期,士的地位已没有以前尊贵,他们所使用的礼器已下降到庶民,或庶民升级为士,这是等级制度的一大变化。 第二,洞室墓的出现,究其社会原因,可能还是在“事死如生”愿望所驱使,将地上住宅建筑模拟到地下。对传统棺椁制度的一个变革。 第三,战国晚期还存在一种不用陶礼器随葬的墓。“事死如生”观念得到更彻底的实践,人们努力实现地下生活和地上生活的一模一样。

先秦时期的政治制度

第1讲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先秦时期 【重点难点】宗法制、分封制、礼制及其相互关系和深远影响;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阶段特征】 从分封制、宗法制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一方面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逐渐加强;另一方面,官僚体制取代贵族制度,专制集权逐渐形成。 【基础知识梳理】 一、分封制 1. 概念:。 2. 目的:。 3.内容: ①受封对象:;②诸侯国的义务:; ③诸侯国的权利:;④形成的统治秩序:。 4. 积极作用:。 5. 弊端:诸侯国力量过强,易引起诸侯争霸,造成国家分裂。 二、宗法制 1.目的:。 2. 特点:。 3. 影响:。 4.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三、礼乐制度 1. 目的:。 2.实质:。 3. 作用:有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 四、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变动——礼崩乐坏、诸侯争霸 1、政治变动的原因:(1)经济上;(2)政治上;(3)思想上; 2、政治变动的表现:(1)地方行政制度上制度建立;(2)官僚制度上由政治

向政治转变;(3)选官制度上由向转变;(4)阶级关系上阶层壮大;(5)治国方式上由向转变。 【重点突破】 1、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西周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身统治有机结合起来,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调节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周王室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这种制度促进了诸侯国势力的迅速发展,统一的奴隶制度在各诸侯国得以建立和发展,加速了各族融合的进程,受封的偏远诸侯国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不断向周围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进而兼并其土地,进行了文化渗透。 (1)根据材料一,概括西周的哪一制度?有何积极作用?(6分) 材料二除了向周边部族征战,西周很少发生战争或动乱,到第十任天子周厉王发生“国人暴动”时,西周已基本上稳定了200余年。西周是统一局面下实行地方分权,诸侯掌握着地方的军事和财政,但至少200年还没有一个诸侯搞分裂。这是为什么呢? (2)根据以上述两则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西周为什么200年没有出现诸侯分裂和政局动荡的局面?(8分) 材料三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东汉)班固《白虎通义》 (3)材料二反映宗法制的重要社会影响是什么? 2.赵翼《廿二史札记》写道:“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其后积弊日甚……其势不得不变。”材料的“变”最早出现于 A.商周时期B.春秋战国时期 C.秦汉时期 D.唐朝 3.《中华帝国:制度的断想》中说道:“在诸侯争雄的春秋时代,封建制原来赖以存在的基础——宗法制 被打破,……一种不同于以往的,非宗法、非宗教、绝对实利主义的文化成长起来,……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实际上就是实利主义的角逐。”材料所述现象出现的根源是 A.周朝王室的衰落B.礼乐制度的崩溃 C.铁犁牛耕的出现D.宗法关系的疏远 【知识归纳】 1、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4第四章秦朝的法律制度

一、单选题 5.秦律中,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女犯择米的刑罚称为( ) 【0501】 A.罚作 B.司寇 C.城旦舂 D.鬼薪白粲8.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提出的立法原则有()【0510】 A.约法省刑B.礼法结合 C.独尊儒术D.法令由一统 10.最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的是()【0510】 A.西周时期B.秦朝 C.汉朝D.唐朝 11.秦朝时,乡一级负责调处民间纠纷的官吏是()【0510】 A.三老B.啬夫 C.有秩D.里典 9.秦朝时,区分“良吏”与“恶吏”的重要标准之一是()【0601】 A.明悉法律令 B.言辞辨正 C.书法优美 D.体貌丰伟 7.秦时,乡间负责调处民间纠纷的是()【0610】 A.三老 B.有秩 C.啬夫 D.游徼 8.作为一项立法原则,“法令由一统”确立于()【0610】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秦朝 5.轻罪重罚思想源于()【0701】 A.法家B.儒家 C.道家D.墨家 7.秦简《法律答问》是一种()【0701】 A.法律解释B.法律汇编 C.行政法典D.特别法 8.秦律规定,控告他人犯罪不实被驳回,又以其他罪名控告,即称()【0701】A.州告B.非公室告 C.公室告D.自告 5.“改法为律”发生在()【0710】 A.夏商时期B.战国时期 C.秦汉时期D.隋唐时期 6.秦律规定:控告他人犯罪不实,又以其他罪名相告,称为()【0710】A.公室告B.非公室告

C.所鞫D.州告 9.在秦代,知情人必须告发、官府必须受理的案件,称为()【0810】 A.公室告 B.非公室告 C.州告 D.诣阙告诉 6.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竹简的主要内容是()【0901】 A.秦律B.汉律 C.魏律D.唐律 6.作为法律形式,秦简《法律答问》是()【0910】 A.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 B.皇帝针对某事发布的命令 C.对律文的详细解释 D.一种成例 7.秦朝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是()【0910】 A.廷行事 B.制诏 C.式 D.《法律答问》 6.秦律规定,判决后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允许其要求重新审判,这一制度称为()【1001】 A.读鞫 B.公室告 C.非公室告 D.乞鞫 7.以身高为标准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王朝是()【1001】 A.秦 B.汉 C.晋 D.唐 8.秦朝将规定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法规称为()【1001】 A.律 B.令 C.程 D.课 10.秦朝时,协助皇帝负责国家司法事务的廷尉位列于( ) 【1101】 A.三公 B.三老 C.六部尚书 D.九卿 11.秦朝法律规定:擅自移动田界标志“封”的行为构成( ) 【1101】 A.盗徙封罪 B.盗耕公私田罪 C.盗卖公私田罪 D.盗卖口分田罪 12.秦朝法律规定:凡隐匿户口者,一律构成( ) 【1101】 A.乏徭罪 B.妄言罪 C.盗徙封罪 D.匿户罪 7.秦简《为吏之道》概括了官吏应具备的道德和行为准则,称为( ) 【1010】 A.四善B.五善 C.二十七最D.九品中正 8.秦律将故意犯罪称为( ) 【1010】 A.眚B.端 C.非眚D.不端 9.规定国家机关在某些专门工作中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在秦朝称为( )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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