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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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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营销治理篇

第一章部门职责和营销业务流程规定

第一节营销部部门职责

第一条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条负责项目的销售治理工作;

第三条负责项目的销售统计、签约、按揭、备案、回款、收楼、办

理房产证等售后治理工作;

第四条负责项目的样板房治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项目的未售物业治理、销售及租赁工作;

第六条负责客户服务工作;

第七条负责对销售代理公司、广告公司的治理及协调工作;

第二节销售代理公司的职责

第八条负责提供市场调查及分析,包括项目、竞争对手、专题性、时期性和每月、每季定期市场调查及分析。

第九条负责提供项目市场策划,包括整体及时期性项目市场分析、市场定位、市场推广策略、销售策略、销售渠道、售价以及付款方式等围绕项目市场推广及销售各方面提出的专业策划建议。

第十条对项目各样配套设施、会所、交楼标准、户型设计、各单体建筑之平面规划和立面设计、户型比例、售楼部等涉及项目开发和销售的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市场分析和意见。

第十一条负责提供市场推广建议并执行或协助执行,包括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宣传渠道的选择、现场包装、售楼部及示范单位卖场包装、公关活动、促销活动、宣传资料、销售资料、认购资料等(上述工作内容不含广告平面设计)。

第十二条负责销售组织与部署,组织销售人员按照既定的销售策略,进行销售部署,并按要求按时、准确、严格地执行,包括销售人员项目培训、销售人员对外宣传口径的制定、销售人员调动指引客户策略、展销会认购组织、销售信息渗透部署、促销组织执行、日常和时期性现场销售组织等。

第十三条负责提供策划和销售专业工作人员专项服务小组,指定1名公司副总以上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并选派包括策划经理、策划专案等专业策划人员组成专项策划小组;至少选派包括1名销售经理、2名销售主管、25名销售人员(开盘期间销售人员许多于100人)专职负责现场销售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在项目所在公司托付范围内按售楼部公示范本与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指导认购者缴交各期楼款。

第十五条负责现场客户和销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向各分公司营销中心提供销售日报表、月报表、季报表等。

第十六条负责提供售后跟进服务,包括定期或时期性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筹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同意媒体采访或公布项目销售情况。

第十八条为幸免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合同履行期间,销售代理公司同意遵守行业内竞争项目回避原则,不能同意本合同代理项目所在区域项目规模相近、定位相近及形成竞争关系的楼盘(已推出或立即推出市场)的任何形式合作或代理托付。

第三节广告代理公司的职责

第十九条广告代理公司必须为所代理项目成立专案服务组,包括组长、策划、设计、客户服务等人员。小组人员形成固定团队全程参与该项目广告全案服务,并尽力保持该小组服务质素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如项目专案组人员变动,应提早告知营销部,并获得同意后加以替换和增补,同时分公司有权对代理公司专案组中不合格成员提出调整要求。确保广告代理公司项目团队相对稳定性,核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离。

第二十条营销部协同销售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广告代理公司在项目发售前3个月制定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方案(包括项目VI系统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宣传物料设计、销售资料设计、现场包装设计等),并将方案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核。

第二十一条营销部协同销售代理公司依照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核批复方案,跟进、监督广告代理公司进行设计及制作。

第二十二条营销部须协同销售代理公司对广告代理公司的各类创意设计稿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予以制作或公布。

第二十三条在合作期间,广告代理公司所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合法性,如因提供的设计及工作服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广告代理公司负责。

第二十四条营销部协同销售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广告代理公司工作

做好广告推广方案的具体实施,并共同定期(每周、每月、每季)对广告代理公司的广告推广效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五条在合作同期内,广告代理公司不得另行代理该项目同一区域内与所托付项目有明显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项目之广告业务。

第四节营销部组织架构及业务介绍第二十六条营销部依照业务下设业务工作组,具体如下:

营销策划组:要紧负责各项目的营销策划治理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市场调研分析、项目定位、销售策略、广告策略、销售定价、市场监控、销售培训资料的制订、销售物料的设计及制作、营销推广打算及费用的全程操纵、销售代理、广告公司及活动公司提交方案的审核及落实等。

销售内勤组:负责各项目的开盘销售筹备、日常销售数据统计、合同签署、合同备案、客户楼款催收、按揭业务办理、业主收楼、房产证办理、客户档案治理、样板房治理、看楼车(含派单)监控、销售代理公司治理及房管局、财政局、档案馆、各大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的对外协调工作。

客户服务组:负责受理、跟进各项目客户的咨询、投诉、建议,反馈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跟进、监督至结案;各项目未售物业的监督治理及与消委会等相关单位的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十七条依照营销业务实际需要,营销部设置有中层治理干部、专业技术岗位及各岗位业务专员等工作岗位。中层治理干部具体有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专业技术岗位有项目总监、项目副总监等,各业务岗位具体有营销策划主管、销售主管、短信监控主管、客服主管、营销策划专员、媒介专员、活动策划专员、销售监督专员、统计

专员、合同专员、按揭专员、办证专员、档案专员、客服专员等。

第五节营销业务流程规定

第二十八条营销部各业务组工作流程关系具体如下:

第二十九条营销策划工作流程及规定具体如下:

第三十条

销售接待流程及规定具体如下:

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流程及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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