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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省考公基考点:关税的分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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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税,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

竞争。

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

二、按照征收方法划分

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

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滑动关税: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三、优惠关税

优惠关税又可分为特定优惠关税、普遍优惠关税、最惠国待遇三种。

(1)特定优惠关税(特惠关税)

指某一国家对另一国家或某些国家对另外一些国家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定优惠关税待遇,其他国家不得享受的一种关税制度。有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

国际上最著名的特惠关税是洛美协定国家间的关税,它是欧盟向参加洛美协定的90多个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关税,也是南北合作范例。

(2)普遍优惠关税(普惠关税)

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予优惠的关税制度。普惠关税有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三项基本原则。

2019年6月5日,美国单方宣布将取消给予印度的普遍优惠制待遇,因印度没有能够确保向美国提供公平、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

(3)最惠国待遇

指缔约国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待遇,同样也适用于对方。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适用范围很广。需要注意的是,优惠是相对于一般关税税率而言的,因此最惠国待遇往往不是最优惠税率,在最惠国待遇之外,还有更低的税率。

美国政府在2019年5月17日正式取消土耳其的贸易最惠国待遇,这意味着土耳其对美出口的部分商品不再享受免税优

关税的几大种类

关税的种类 1.按征收对象分,有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1)进口税。它是指海关在外国货物进口时所课征的关税。进口税通常在外国货物进入关境或国境时征收;或在外国货物从保税仓库提出运往国内市场时征收。现今世界各国的关税,主要是征收进口税。征收进口税的目的在于保护本国市场和增加财政收入。 (2)出口税。它是指海关在本国货物出口时所课征的关税。为了降低出口货物的成本,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世界各国一般少征或不征出口税。但为了限制本国某些产品或自然资源的输出,或为了保护本国生产、本国市场供应和增加财政收入以及某些特定的需要,有些国家也征收出口税。 (3)过境税。又称通过税。它是对外国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或关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过境税最早产生并流行于欧洲各国,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征收的。后由于各国的交通事业发展,竞争激烈,再征收过境税,不仅妨碍国际商品流通,而且还减少港口、运输、仓储等方面的收入,于是自19世纪后半期起,各国相继废止征收,1921年资本主义国家在巴塞罗那签订自由过境公约后,便废除了过境税的条款。 2.按征收目的分,有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1)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它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财政关税的税率比保护关税低,因为过高就会阻碍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财政关税的意义逐渐减低,而为保护关税所代替。 (2)保护关税。它是以保护本国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保护关税主要是进口税,税率较高。有的高达百分之几百。通过征收高额进口税,使进口商品成本较高,从而削弱它在进口国市场的竞争能力,甚至阻碍其进口,以达到保护本国经济发展的目的。保护关税是实现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 3.按征收标准分,有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滑准税。 4.按税率制定分,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 (1)自主关税。又称国定关税。一个国家基于其主权,独立自主地制定的、并有权修订的关税,包括关税税率及各种法规、条例。国定税率一般高于协定税率,适用于没有签订关税贸易协定的国家。 (2)协定关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缔结关税贸易协定而制定的关税税率。协定关税有双边协定税率、多边协定税率和片面协定税率。双边协定税率是两个国家达成协议而相互减让的关税税率。多边协定税率,是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达成协议而相互减让的关税税率,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的相互减让税率的协议。片面协定税率是一国对他国输入的货物降低税率,为其输入提供方便,而他国并不以降低税率回报的税率制度。 5.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有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

关税征免种类

一、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的减税或免税。符合税法规定可予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无须提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直接予以减免税。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惊醒后续管理。 我国《海关法》和《进出口条例》明确规定,下列货物,物品予以减免关税。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以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在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免税 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工程船舶,安装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者电影摄制器械,成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在货物收发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但报后,可以暂时免税。 6.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在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9.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免进口关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害或者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10.无代价抵偿货物,即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有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同类货物,可以免税。但有残损或者质量问题的原进口货物如未退运国外,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因照章纳税。 11.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12.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 二、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为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也需要进行减免税统计。 1、科教用品 2、残疾人专用品 3、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4、加工贸易产品 5、边境贸易进口物资 6、保税区进出口货物 7、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 8、进口设备 9、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

关税知识点总结

关税 第一节关税概述 一、特点:①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贸易)和物品(个人);②单一环节的价外税; ③较强的涉外性。 二、关税的分类 一、纳税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注意: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按“货物”征税。 第三节税率的适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率:一栏比例税率。 三、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二)已申报进境并且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且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2.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3.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4.可以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5.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 一、关税完税价格: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五种其他方法 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补救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中所含价值或费用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5)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6)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二、价格调整 (一)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计入完税价格(如卖方佣金)。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2.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货物或者服务的价值。(如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究等) 3.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4.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5.与进口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二)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 2.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关税的税种分类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17533527.html, 关税的税种分类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税种分类具体内容为: 一、征收方法 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 中国海关标志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

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滑动关税: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二、商品流向 进口税 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 Normal Duties )。 出口税 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 过境税 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

三、差别待遇和特定情况 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该国签定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普通关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定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正常进口税是指最惠国税。 特惠税 优惠税率,是指某个国家或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有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互惠的特惠税典型:英联邦特惠制的,非互惠的特惠税典型:洛美协定 普惠税,普惠制的三个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普惠制的基本目标 ①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益 ②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

进口关税的种类

进口关税的种类 进口关税的含义 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这属于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二、进口关税的种类 从征收关税的标准来看,进口关税分为: (1)从价税(2)从量税(3)复合税(4)滑准价 (1)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 公式:进口货物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完税价格=CIF价格 =CFR价格/(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FOB价格+运费)/(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采用的就是这种计税标准。 (2)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例如说重量、数量、容量等)。 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原油、啤酒、胶卷、冻鸡 (3)复合税: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 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录像机、放像机、摄象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 3、补充:增值税 1)、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税由海关征收。 2)、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基本税率为17% 3)、公式:应纳增值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要计算增值税税额,要先算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再算消费税额。 例: 1、多项选择题: 对应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其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包括:()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B、进口货物关税税额 C、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D、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答案:ABC 解释:从公式: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因此答案应该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B、进口货物关税税额C、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2、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该货物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买卖双方成交价格为FOB BARCELONA 20000美元,运费为1500美元,保险费率0.3%,增值税税率为17%,海关填开税款缴纳通知书,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基准汇率为100美元=810.00人民币,要求计算该

关税参考资料如何进行分类

关税如何进行分类 核心内容:关税如何进行分类?按照征收目的,可以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按照关税征收标准和方法分类,可以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差价税。还可以按照征税商品的流向等对关税进行分类。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在国际贸易中,按照征税商品的流向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出口关税(Export Duties)和过境关税(Transit Duties)。目前只有伊朗、委内瑞拉等少数国家在征收过境关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不使用过境关税;出口税也很少使用,所以通常所称的关税主要指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它是最主要的关税种类,它一般是在外国商品(包括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地提出,运往进口国国内市场的外国商品)进入关境、办理海关手续时征收。进口关税有常规性的按海关税则征收,也有临时加征的附加税。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进口关税都是最主要最关键的一种关税,它在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宏观经济运行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进口关税是各国政府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也是国家执行保护性关税政策的最重要手段。按照不同的标准关税可以有如下的分类: (一)按照征收目的分类 1、财政关税(Revelque Tariff):指以筹集或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财政关税的基本特征是对进口产品与本国同类产品征收同样的税,或者征收的关税既不引导本国生产该种产品,也不引导生产能转移该种产品需求的代用品。财政关税的税率一般比较低,由于低关税有助于外国大宗商品的输入,而大量输入外国商品正是增加关税收入的主要途径。 2、保护关税(Protect ive Tariff):指以保护本国经济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由于关税构成进口货物的成本,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会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削弱它与国内生产的同类商品的竞争力,从而有利于保护国内企业的生产。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保护关税成为各国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 (二)按照关税征收标准和方法分类 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差价税和季节税等。

关税的分类

关税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关税有多种分类方法。按征收对象分类,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三类;按征收目的分类,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按征税计征标准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分为最惠国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一)按征收对象分类的关税,可以分成正税和特别税。 1.正税 关税的正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三种。 (1)进口税:是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有正税与附加税之分。正税即按税则法定税率征收的关税;此外征收的即为附加税。我国加入WTO后,于2002年1月1日再次调整了进口税则税目税率,将总税目数增加到7,316个,其中5,332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进口税是关税中最重要的一种,在许多废除了出口税和过境税的国家,进口税是唯一的关税。 (2)出口税:是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我国在2002年出口税则中仅对一小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一共有36个税目,其中对23个税目实行出口暂定税率,其余的不征税。 (3)过境税:是对外国经过本国国境运往另一国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我国也不征收过境税。 2.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是因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对进口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 常见的特别关税有: (1)反倾销税:是针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奖金或补贴的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我国政府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 (二)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关税概述、种类

关税概述、关税的种类 2 通过学习,使学生能了解关税的含义,熟悉关税的性质和特点。通过举例,使学生能较好的理解掌握关税的种类。 重点: 关税的性质和特点; 关税的职能和作用. 难点: 关税的种类。 讲授

一、关税的性质和作用 1.关税的含义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2.关税的性质和特点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关税的特点: ①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②关税是对外政策的手段。 3.关税的职能和作用 二、关税的种类 关税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做不同的划分。如果按征收关税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不同,可以把关税分为进口税、进口附加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背练习册相关题目。

第一课时 [复习回顾]: 1 自由贸易政策。 2、自由贸易政策的内容。 3、自由贸易政策的优点和局限性。 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小结、回顾、总结。 [讲授新课] 一、关税的性质和作用 1.关税的含义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理解这一概念,需明确如下三点: (1)征收关税的领域:进出关境的商品。关境是由海关管辖的边境,是海关征收关税和执行海关法令和规章的区域范围。 (2)征收关税的机关:海关。 (3)征收关税的对象:本国的进出口商,除过境税外。 2.关税的性质和特点 关税作为国家税收的一种,同任何其他税收一样,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也是管理社会经济和国民生活的一种手段,因此,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共同性质。 (1)强制性。关税由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和法律强制征收,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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