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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民法1

全国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民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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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民法1

一、单项选择题

1.(2019江苏公安)民法以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下列应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A.民警赵某邀请同学钱某来家里吃饭,钱某应允

B.职员董某与同事李某互有好感,确定恋爱关系

C.市民胡某为刚出生的儿子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D.副乡长施某带领工作人员到超市购买办公用品

2.(2016四川德阳)下列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公序良俗原则

B.诚信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绿色原则

3.(2018山西省直)大学生刘某17周岁,智力超常且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刘某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2018吉林三支一扶)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宣告失踪达到的法定期限为()。

A.1年

B.2年

C.4年

D.6年

5.(2013河南郑州)杨某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已满4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

A.只能申请宣告杨某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杨某失踪,再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杨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6.(2018多省联考)赵某于2013年6月失踪,2017年8月,法院根据赵某妻子的申请依法宣告赵某死亡。2018年3月,赵某重返家中。2018年4月,人民法院依赵某申请撤销对其本人的死亡宣告。下列对赵某婚姻关系描述正确的是()。

A.其妻未再婚,且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其妻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仍自行恢复

C.其妻再婚后又离婚,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D.其妻再婚后又丧偶,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7.(2014吉林)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属于当然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D.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8.(2016湖南郴州)张某和女朋友挑戒指,珠宝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给了张某,珠宝店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D.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9.(2017吉林)下列可以适用民事代理的民事行为是()。

A.婚姻登记

B.订立遗嘱

C.收养子女

D.签订合同

10.(2012江西省直)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

A.相邻关系

B.地役权

C.用益物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11.(2017江西省直)陈某、李某各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王某。现陈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李某有优先购买权,王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B.王某有优先购买权,李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C.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李某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王某的优先购买权

12.(2014山西省直)甲先将一套商品房租赁给乙,后又将这套房屋卖给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丙要求乙搬出房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效力

B.甲将房屋卖给丙侵犯了承租人乙的优先购买权

C.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D.丙要求乙搬出房屋是合法的

13.(2018四川德阳)王某采用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李某的一套二手房。5月3日王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5月5日王某支付了首付款,5月15日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5月20日办理完毕房屋抵押登记,5月21日银行将贷款按照王某的要求作为王某支付的购房款支付给李某,5月22日李某将房屋移交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A.5月3日

B.5月15日

C.5月21日

D.5月22日

14.(2019北京)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之后拒付洗衣费,洗衣店可以()。

A.将该西服据为己有

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权

D.行使抵押权

15.(2017山西大同)下列选项中,不可进行抵押的财产是()。

A.社会公益设施

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C.交通运输工具

D.生产设备

二、多项选择题

16.(2019北京)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C.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D.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17.(2019广东)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B.不满八岁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D.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18.(2017吉林白山)40岁的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下列人员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有()。

A.其妻子

B.其母亲

C.其13周岁的女儿

D.其兄长

19.(2018山西省直)6岁的小丽经常被父母殴打虐待,邻居规劝无效,选择报警处理,经公安机关查明,父母虐待小丽的情况属实。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小丽父母自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之日起,可以停止支付小丽的抚养费用

B.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小丽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C.法院应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D.可以申请撤销监护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等

20.(2017山西三支一扶)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专属于国家所有的包括()。

A.矿藏、水流、海域

B.无线电频谱资源

C.野生动植物资源

D.土地所有权

专项刷题-民法1(笔记)

一、单项选择题

1.(2019江苏公安)民法以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下列应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A.民警赵某邀请同学钱某来家里吃饭,钱某应允

B.职员董某与同事李某互有好感,确定恋爱关系

C.市民胡某为刚出生的儿子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D.副乡长施某带领工作人员到超市购买办公用品

【解析】1.A项错误:民法中称为好意施惠行为,也称为情谊行为,比如邀请朋友到家里吃饭、KTV唱歌、看电影,都是出于感情、友谊而发生的行为,不发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便朋友不请吃饭也不能去法院告,其已经超出民法调整的范畴。B项错误:恋爱关系是人际关系,没有明确的契约依据,其不是一种法律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超出民法调整的范畴。C项错误:行政法关系,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派出所和胡某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平等,一个是官方,一个是百姓,这是一种行政行为,由行政法调整。D项正确:副乡长代表着乡政府,一方是国家机关,一方是超市,但不意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此时是平等的,国家机关没有行使公权力,相当于一个买家和卖家的关系,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由民法调整。【选D】

【注意】

1.民法以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作为调整对象,因此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之间的法律。

(1)平等:指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公权力的介入,没有一方主体可以强势到让对方去服从,即双方商量着来。

(2)人身关系:比如民法中规定的人格权、身份权,是典型的人身关系。

(3)财产关系:比如物权、债权,都是和钱有关,是非常典型的财产关系。

2.考查形式:“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是”“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给出四个选项让选择。

(1)出题人常挖国家机关的坑,一旦涉及国家机关,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①若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比如罚款、收税、办理户口登记,此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不能由民法来调整。

②若国家机关购买办公用品,在买卖关系中和卖家是平等的法律地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恋爱关系不是契约依据,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3)好意施惠不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是由民法调整。

2.(2016四川德阳)下列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公序良俗原则

B.诚信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绿色原则

【解析】2.C项错误:等价有偿原则意为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民法涉及继承,儿子继承老子的一个亿,不需要对等付出价值一个亿的义务,民法还涉及人身关系,不能纯粹用价格等价交换,故其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则。【选C】

【思维导图】

【梳理】

1.平等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没有一方主体可以强势到让对方服从,双方商量着来。

2.自愿原则:又称为“意思自治原则”,指在民事法律活动中,双方要自愿,不能强迫,比如日常生活中可以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结婚对象等,都是自愿原则的体现。题目出现“强迫”“迫使”的题眼,违反了自愿原则,意思不能实现自治。

3.公平原则:合理均衡,指在民事活动中,双方责任分担合理、利益分配均衡,即不能欺负人。如甲想和乙开个小龙虾店,不能赚的钱都归甲,赔的钱都归乙,违背了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做人做事要守诚实、讲信用,不能搞欺诈。题眼是“骗”,出现是考查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

5.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是指要遵纪守法;公序良俗,“序”

指秩序,“俗”指风俗,“公序良俗”指公共的秩序和善良的风俗,即做事情要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底线,不能突破社会的道德底线。

6.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新的《民法总则》中新增加的原则):简称“绿色原则”。要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现在强调五位一体、生态文明建设,因此进行增加。

7.两种考查方式:

(1)直接考查:问下列属于/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要知道这六个原则是如何表述的。

(2)间接考查:给出一个小案例,问当事人违反了民法的哪项原则;还可能给出《民法总则》的法条,问体现了哪个原则。

3.(2018山西省直)大学生刘某17周岁,智力超常且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刘某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3.C项正确:17岁的小刘,没有说自己挣钱自己花,是限人。【选C】

【注意】

1.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说就是看这个人能不能独立做事。

(1)能够独立做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称完人。

(2)不能独立做事,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称无人。

(3)能够独立做一部分事情,说明独立做事情的能力受到限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简称限人。

2.年龄维度:三个年龄节点,分别为8、16、18。不满8周岁,为无人;8-18周岁,为限人;18周岁以上,为完人。16-18周岁,自己挣钱自己花的,视为完人。命题人的命题点:(1)17岁的盲人通过盲人按摩挣了很多钱,自己挣钱自己花,可以把该盲人视为完人,与是否残疾没有关系。

(2)17岁的富二代特别有钱,钱都是父亲给的,是限人。

(3)7岁的天才小孩,是无人。

(4)36岁的大叔不工作,天天躺在家里,是完人。

3.民事行为能力不但和年龄有关,还和精神状态有关,包括全疯、半疯、不疯。

(1)不疯:正常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半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还能辨认一点,但不能完全辨认,为限人。

(3)全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为无人。出题可能会在“完全”的位置上挖坑。

【思维导图】

【梳理】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人做事情的能力受到限制。

(1)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的行为:如爷爷去世后给9岁的孩子留下一笔遗产,孩子的爸爸妈妈(法定代理人)可以帮他办理财产过户手续,这个行为是有效的。

(2)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要么事前经过父母同意,要么事后经过父母追认。比如9岁的小孩经过父母的同意之后花5000元买了个电脑,买电脑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先斩后奏,没有和父母打招呼,直接把5000元的电脑抱回家。父亲觉得儿子能自己买电脑很棒,事后追认他买电脑的事,则孩子买电脑的行为有效;若父亲对孩子买电脑的行为拒绝追认,则孩子买电脑的行为是无效的。

(3)纯获利:比如9岁孩子收红包,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是纯获利,这个行为是有效的。

(4)和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9岁的孩子买了一包卫龙辣条。

2.无人:法律规定,无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比如让3岁的孩子打酱油无效,收红包的行为(纯获利)也无效,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4.(2018吉林三支一扶)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宣告失踪达到的法定期限为()。

A.1年

B.2年

C.4年

D.6年

【解析】4.B项正确:2年。【选B】

【思维导图】

【梳理】

1.宣告失踪:在实际生活中,经常有人会莫名其妙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为了结束不确定的法律关系,因此设立宣告失踪的制度。

(1)达到法定期间,即2年。

(2)利害关系人,比如父母、配偶等有人身关系或者财产关系的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注意不能去派出所、民政局等。

(3)法院接到申请后,需要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先找一下,公告期为3个月。

(4)公告期满失踪人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法院可以宣告其为失踪人口。

(5)宣告失踪,会发生财产代管效力,即找人代失踪人管理财产,该还账还账,该收账收账。

(6)若失踪人重新出现,需要经申请(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才会撤销失踪宣告。

2.宣告死亡:法律认定这个人死亡。

(1)失踪达到法定期间:记忆“420”,死了都要爱你。

①普通期间:4年。比如一个人早上去上班,晚上一直没回来,一直处于失联的状态,属于普通期间,需等4年才能去法院申请。

②意外事件:2年。如某人坐飞机,飞机失事,坐船船撞冰山,遇到大地震、大海啸、等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这些都属于意外事件,等2年就可以去申请。

③因为发生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并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可以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即0年,随时可以宣告死亡。

(2)公告期:过了法定期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法院需要发布公告。4年和2年的公告期为1年,0年的公告期为3个月。

(3)效力:一个人被宣告死亡之后,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和自然死亡的法律效力一样,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4)被宣告死亡的人还可能重新出现,首先要到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①婚姻问题:比如甲、乙是一对夫妻,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有以下几种情况:

a甲被宣告死亡后,乙找了一个后老伴儿,有了一个新的婚姻事实。无论是正在幸福生活,还是离婚了,还是后老伴儿去世,不管哪一种情况,乙都已经有一个再婚的事实,不能恢复婚姻关系。

b乙并没有再婚,一直等着甲回来,甲回来后,乙觉得甲不像之前一样帅,于是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也不得恢复。

c乙未再婚,且未出具书面声明,此时婚姻关系自行恢复。只记忆第三种即可,只有这一种状态下可以自行恢复。

②子女关系:若被他人合法收养,因为我国法律保护现行的、合法的法律关系,现在其儿子是被他人收养的法律关系,收养继续有效。除非经过各方协商解除现在的收养关系,否则孩子就是别人的孩子。

③财产关系:如果钱被人继承,可以要求被继承人返还财产。无法返还,要给予适当补偿。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常混淆考查:

(1)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比如某人连续下落不明满4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又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其妻子申请宣告死亡,其父亲申请宣告失踪,此时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2)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比如某人下落不明满4年,此时利害关系人比如妻子,想申请什么就申请什么,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5.(2013河南郑州)杨某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已满4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

A.只能申请宣告杨某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杨某失踪,再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杨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解析】5.D项正确:想申请什么就申请什么,因为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选D】

【答案汇总】1-5:D/C/C/B/D

6.(2018多省联考)赵某于2013年6月失踪,2017年8月,法院根据赵某妻子的申请依法宣告赵某死亡。2018年3月,赵某重返家中。2018年4月,人民法院依赵某申请撤销

对其本人的死亡宣告。下列对赵某婚姻关系描述正确的是()。

A.其妻未再婚,且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其妻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仍自行恢复

C.其妻再婚后又离婚,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D.其妻再婚后又丧偶,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解析】6.B项错误:婚姻关系“凉凉”。C、D项错误:不管是正在幸福生活,还是离婚,还是后老伴儿去世,只要有再婚的事实,婚姻关系“凉凉”。【选A】

7.(2014吉林)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属于当然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D.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解析】7.A项正确:不满8周岁是无人,不能自己做事情,去打酱油的行为也是无效的。B项错误:比如让代理人代购一批男装,结果代理人不仅购买男装,还购买了比基尼,要看本人对效力的认可。在表态之前是效力待定(效力等待确定),若被代理人追认购买比基尼的行为,行为有效;拒绝追认,行为无效。C项错误:比如甲家里有事情急需用钱,有一辆20万元的车,乙要花2万元购买。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显失公平,效力上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注意:无效是自始无效,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可撤销需要去法院申请撤销,经法院撤销后才变为无效。D项错误:比如金佛错当为铜佛卖出,双方之间有一个误会,属于可撤销行为。【选A】

【思维导图】

【梳理】

1.无效:口诀——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假(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串(恶意串通),缺德(违背公序良俗)又违法(违反法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无人做事情,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即双方虚假行为。典型是阴阳合同,比如买二手房要交很多税,甲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真实的价款是300万,二人为了少交税,订立了100万的假合同,这100万的合同仅仅是做给外人看的,双方并不想让假合同发生真正的效力,假合同是阳合同,阴阳合同是无效的。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比如甲让乙买包,乙找到卖包的,包本来500块钱,两人商量开1000元的发票卖给甲,多的500元每人分250元,行为人和卖包的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甲的合法权益。

(4)违背公序良俗的:违反基本社会道德底线,也是无效的。吉林真题:过年期间,大龄女青年签订合同租男朋友,合同是无效的,违背公序良俗。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都是无效的。

2.可撤销:口诀——大(重大误解)瓶(显失公平)炸(欺诈)破(胁迫)。

(1)重大误解:比如甲把自己家的金佛错当成铜佛卖给乙。注意:在合同中写错字、标错价等,属于重大误解。比如500万元的合同,写成了500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2)欺诈:比如甲对乙说“这幅《老和尚骑车图》是先秦的古董”,实际是现代工艺品,乙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

(3)胁迫:比如乙把刀架在甲的脖子上,要求甲必须买下他的车,甲受胁迫购买后,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

(4)显失公平: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

3.效力待定:等待真正的权利人确定。口诀——无(无权处分)限(限人超能)贷(欠缺代理权)。

(1)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比如甲找乙买一批男装,乙不仅采购了男装,还采购了一批比基尼,这个事要等待真正的权利人确定。

(2)限人实施的超能行为:比如11岁的孩子把自己家房子卖了,该行为需要看父母的态度,如果父母追认,比如孩子把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卖了300万元,则孩子的行为有效;如果父母拒绝追认,行为无效。表态之前,效力是待定的。

(3)无权处分行为:比如甲年会抽奖抽到了iPhone X,借给乙使用,乙却将甲的手机送给了丙,是没有处分权的人处分了财产。行为是否有效看甲的表态,如果甲追认了,行为是有效的;如果甲拒绝追认,行为是无效的。表态之前,行为效力待定。

8.(2016湖南郴州)张某和女朋友挑戒指,珠宝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给了张某,珠宝店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D.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8.C项正确:“误将”是重大误解,银的和铂金价格上差很多,在效力上可撤销。【选C】

9.(2017吉林)下列可以适用民事代理的民事行为是()。

A.婚姻登记

B.订立遗嘱

C.收养子女

D.签订合同

【解析】9.A项错误:人身相关的不能代理,比如不能帮别人的男朋友去结婚。B项错误:遗嘱要真实表达意愿,不能代理。C项错误:不能代理。D项正确:能代理的只能是财产关系。【选D】

【思维导图】

【梳理】

1.代理:比如甲让乙去买王致和臭豆腐,有三方主体。甲是被代理人,支使别人干活,也称为本人;乙是跑腿的,称为代理人;王致和是第三人,也称为相对人。

(1)乙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错误),原因:乙帮助甲买臭豆腐,乙仅仅是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最终的效力作用于被代理人甲身上,甲负责付钱、消化。

(2)乙以本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正确),原因:代理中,被代理人和本人是一回事。

2.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在某个权限范围内做事,不得超越这个权限。

(2)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亲自去干,不能任意转托。比如甲找乙代理,是因为看中乙这个人,因此要乙亲自去办,不能随随便便交给其他人,否则可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规定代理权限不得任意转托。例外:

①代理人经本人同意:比如甲找乙作代理人,乙认为丙做会更好,乙找甲说明这个情况,经过本人的同意,这个代理权限可以转托。

②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本人的利益:比如甲找乙做代理人,帮甲去外地卖一批海鲜,结果乙刚到外地就因水土不服病倒了,还联系不上甲,而海鲜保质期很短,乙为了甲的利益,可以进行转托。

(3)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到勤勉和谨慎义务:比如甲委托乙买LV包,乙就要帮甲把关包的质量、帮忙砍价、帮助实现本人利益的最大化。

3.无权代理:

(1)狭义的无权代理:对应效力待定中的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等待真正的权利义

务人确定。

①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根本没有代理权,比如甲没有找乙做代理人,结果乙跑出去忽悠别人是代表甲来谈生意的,实际上没有这回事。

②越权之无权代理:比如甲找乙采购一批男装,结果乙不仅采购了一批男装,还采购了一批比基尼。

③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比如甲在2018年找乙做代理人,在2019年对代理权没有续期,则乙在2019年没有代理权,但乙仍然以甲的名义签合同。

(2)表见代理: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构成表见代理。

①例子:张三是甲公司的业务员,有一天张三被开除或者辞职了,此时张三没有代理权,但是张三手里握有甲公司的东西(比如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授权书、介绍信等),这些信物足以让相对人认为张三有代理权,张三拿着信物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以本人名义、无代理权、有证明文件(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授权书、介绍信)、相对人为善意(不知情),四个条件同时满足,这种情形称为表见代理。乙公司签订合同后,这份表见代理合同有效。甲公司该履约就要履约,之后可以找张三追偿。

②多以案例题形式考查。若是选项中没有表见代理的选项,选择无限代理。

10.(2012江西省直)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

A.相邻关系

B.地役权

C.用益物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10.A项正确:通行权在物权中属于相邻关系。B项错误。C项错误: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之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表现有很多种,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是在农村,是指农民承包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发生在城市,比如开发商买地盖房子,即开发商对国家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使用集体的土地盖房子,即农民对集体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挖沟为地役权,使用他人的地,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考查归属问题,比如给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问属于什么权。【选A】

【梳理】

1.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应当互相给予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而言之,相邻关系是指邻里之间要提供一种必要的便利。除了通行,还有通风、采光、排水、远眺问题,均为相邻关系。

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例子:比如有一块地,一半是甲的,一半是乙的,乙每天挑水通过甲的土地灌溉,此为相邻关系。乙不想挑水了,而要挖沟引水灌溉,其不能擅自挖,此为地役权的行为。

3.区分:给出题目,大家要会判断。

(1)相邻关系:法定权利(法律规定邻里之间需要提供必要的便利);无偿的(比如通行无需给钱)。

(2)地役权:约定权利(比如挖沟需要提前商量);约定的便利;可以无偿,可以有偿。

【答案汇总】6-10:A/A/C/D/A

11.(2017江西省直)陈某、李某各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王某。现陈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李某有优先购买权,王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B.王某有优先购买权,李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C.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李某、王某都有优先购买权,李某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王某的优先购买权

【解析】11.D项正确:陈某和李某是按份共有,共同拥有,但分份额。常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中的某人,想卖自己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可优先购买。租客王某,在同等条件下,比照外人,也有优先购买权。此时,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优先。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物权法有一个原则,即物权效力优先,即一般情况下,物权效力要优先于债权。陈某和李某共同拥有一套房子,体现所有权,两人为物权关系。房子租给王某,会签合同,此为债权行为,物权效力优先,所以要把房子卖给按份共有人。判断:任何情况,物权效力都优先于债权(错误),存在例外情形,即买卖不破租赁。比如房子是甲的,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期内,甲又把房子卖给丙。甲可以在承租期内,把房子卖给丙,办理登记手续,此时房子的新主人是丙,丙不能在承租期内让乙搬走,因为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法律对承租人的权利做了专门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更加优先,租赁合同属于债权行为,买卖房屋,并且办理登记,属于物权行为,此时保护乙的权利,此时债权优先于物权。总结:一般情况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外情况买卖不破租赁,债权优先于物权。【选D】

12.(2014山西省直)甲先将一套商品房租赁给乙,后又将这套房屋卖给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丙要求乙搬出房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效力

B.甲将房屋卖给丙侵犯了承租人乙的优先购买权

C.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D.丙要求乙搬出房屋是合法的

【解析】12.题干是先租后卖的情况。D项错误:买卖不破租赁,让乙搬出去违法。A 项正确:买卖不破租赁。B项正确:房东卖房,应该优先卖给承租人。甲想卖房,应先通知承租人是否想买,如果承租人想买,则应优先卖给承租人。此时有个期限,即要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C项正确:甲对所有权作出了处理。【选B】

13.(2018四川德阳)王某采用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李某的一套二手房。5月3日王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5月5日王某支付了首付款,5月15日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5月20日办理完毕房屋抵押登记,5月21日银行将贷款按照王某的要求作为王某支付的购房款支付给李某,5月22日李某将房屋移交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A.5月3日

B.5月15日

C.5月21日

D.5月22日

【解析】13.B项正确:不动产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登记,比如签合同、支付价款、拿钥匙、住进去等,统统没有。【选B】

【注意】

1.动产需要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比如甲送乙AJ,只有把鞋交到乙的手上,完成转移占有才会发生动产物权的变动。

2.银行按揭贷款,涉及三方主体,即买房的人、开发商(万科、龙湖地产)、银行。比如房屋200万,买房人花100万,向银行借100万给开发商。开发商拿钱走人,退出三角关系,此时变为买房人欠银行100万,此时拿房子做担保,若有一天还不上了,就拿房子拍卖,房子为抵押物。

14.(2019北京)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之后拒付洗衣费,洗衣店可以()。

A.将该西服据为己有

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权

D.行使抵押权

【解析】14.A项错误。B项正确:扣下西服,什么时候拿钱,则什么时候拿走西服。留置权、质权、抵押权合称为担保物权。留置权一般考案例,比如洗衣服没带钱,对方把衣服扣下来;再如去修电脑没有带钱,对方把电脑扣下来,由此可见,扣该财物的行为叫留置权。C项错误、D项错误:比如甲欠乙十万元,乙看甲太穷了,要求拿车担保,如果车继续留在

甲那里,即不转移占有,则为抵押权。如果车到了乙那里,即转移占有了,则为质押权(即质权)。比如卖房贷款,以房子为担保,不转移占有,为抵押权;转移占有,则为质权。【选B】

15.(2017山西大同)下列选项中,不可进行抵押的财产是()。

A.社会公益设施

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C.交通运输工具

D.生产设备

【解析】15.民法考试常考此点。A项正确:损害大众利益。【选A】

【梳理】

1.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不能拥有一寸土地。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保命地,抵押出去损害大众利益,所以不能抵押,除了例外规定。荒地是指荒山、荒沟、荒丘等土地,白给种都不想种,为了提高荒地的流转效率,法律规定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比如公立学校的桌椅板凳;再如医院的氧气瓶,如果抵押,则单位无法正常运转。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知归属,不能抵押。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即被国家盯上的财产,不得抵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兜底条款。

2.口诀:土地所有权(对应上述第1条),农民保命地(对应上述第2条)。归属不清晰(对应上述第4条),查扣和公益(对应上述第5条和第3条)。

【思维导图】

【梳理】

1.所有权:

(1)所有权是指对特定的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处于核心地位,东西是自己的,才能够去处分。

(2)共有: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共同共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大部分的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3)相邻关系:VS地役权。

(4)变动方式: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

2.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担保物权:

(1)抵押权:不转移占有。不得抵押财产,可用口诀记忆。

(2)质权:转移占有。

(3)留置权: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留置该财产。

【答案汇总】11-15:D/D/B/B/A

二、多项选择题

16.(2019北京)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C.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D.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析】16.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你的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参加民事活动的资格,相当于入场券,有了这个资格,才能参加民事活动。A项正确: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出生的标准是独立呼吸,即离开母体独立呼吸。死亡有两种,即生理死亡(自然死亡,即心肺停止)和宣告死亡(法律上认为死亡)。B项正确:参加民事活动的资格一律平等,甲可以买粉笔系统班,乙也可以购买,即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存在差异,是平等的。C项正确:《民法总则》第14条的原文。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严格按照这个来看,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时,胎儿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新民法在修订时补充到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胎儿有资格分钱,但其前提条件是出生时必须是活的。D项正确:如果出生时是死体,则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选ABCD】

17.(2019广东)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B.不满八岁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D.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解析】17.无人:不满8周岁的,或者全疯的人。A项错误:属于限人。B项正确:属于无人。C项正确:全疯,属于无人。D项正确: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属于无人。【选BCD】

18.(2017吉林白山)40岁的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下列人员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有()。

A.其妻子

B.其母亲

C.其13周岁的女儿

D.其兄长

【解析】18.C项错误:不是完人,不能当监护人。【选ABD】

【思维导图】

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

公共知识综合测试1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 1.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 A.是否适应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 B.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 C.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 需要 D.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A.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 B.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C.只有权力机关有权撤销 D.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 11.公安机关在紧急的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 A.拘役 B.拘留 C.拘传 D.逮捕 12.代理人应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 A.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B.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C.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 D.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3.人民法院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审判机关 D.公安机关 4.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A.民族区域自治 B.单一制 C.联邦制 D.邦联制 5.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A.集体负责制 B.双重从属制 C.主席负责制 D.合议制 6.凡属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进行解释。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各级人民法院 7.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 A.分散性 B.统一性 C.多样性 D.程序性 8.《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违法行为发生地 9.行政裁决的对象是()。 A.特定的民事纠纷 B.特定的行政纠纷 C.特定的经济纠纷 D.特定的刑事纠纷 10.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A.被代理人B.自己C.代理人所在机构D.被告 13.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 A.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C.使用权利 D.不能占有,只能使用和获得收益的权利 14.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 A.指示 B.请示 C.批复 D.命令经验分享:在这里我想跟大家说的是自己在整个公务员考试的过程中的经验的以及自己能够成功的考上的捷径。首先就是自己的阅读速度比别人的快考试过程中的优势自然不必说,平时的学习效率才是关键,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都是时间不够用,要是给足够的时间,估计很多人能够做出大部分的题。公务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思维,第三考决策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第一,复习过程中绝对的高效率,各种资料习题都要涉及多遍;第二,答题高效率,包括读题速度和答题速度都高效。

历年公共基础知识考题及答案

历年公共基础知识考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的练习是有效提高考试成绩的方法之一,以下是由整理关于历年公共基础知识考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历年公共基础知识考题及答案(一)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是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 )之风等四风问题。 A、奢靡主义 B、腐败主义 C、冒进主义 D、跃进主义 2、1914年萨拉热窝事件,斐迪南大公被塞尔维亚人刺杀,被杀害的斐迪南大公是( )王储。 A、意大利 B、英国 C、普鲁士 D、奥匈帝国 3、复印机在使用过程中会排放出( )对人体有害的气体。 A、一氧化碳 B、二氧化硫 C、臭氧 D、氮气 4、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服务性特点,首先表现在其( ) A、非赢利性 B、平等性 C、公平性 D、普遍性 5、1987年1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改徽州地区为地级( ) A、黄山市 B、歙县 C、安庆市 D、黄山区 6、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替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解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故本题答案为A。 2、【答案】D。解析:1914年,塞尔维亚青年普林西普刺杀奥匈帝国王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夫妇。故本题答案为D。 3、【答案】C。解析:在复印机工作时,因静电作用会导致复印室具有一定的臭氧。臭氧具有很高的氧化作用,可将氮气化成氮氧化物,对人的呼吸道有较强的刺激性。臭氧的比重大、流动慢,加之复印室内因防尘而通风不良,容易导致复印机操作人员发生复印机综合征。主要症状是口腔咽喉干噪、胸闷、咳嗽、头昏、头痛、视力减退等,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水肿,同时也可引起神精系统方面的症状。 4、【答案】A。解析: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服务性特点首先表现在非赢利性上。故本题答案选A。 5、【答案】A。解析:1987年1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改徽州地区为地级黄山市(俗称大黄山市)。 6、【答案】B。解析: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领导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根本上确立人民享有管理和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力。 历年公共基础知识考题及答案(二) 1、关于云计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试题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 。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 4 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 。 a: 2 万元b: 4 万元 c: 8 万元d: 6 万元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 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 拒绝追认

c: 三十日/ 追认d: 十五日/ 拒绝追认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 。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 年d: 专利权 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 律直接规定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a: 二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 。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 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 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 c: 遗嘱继承d: 父母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是考察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由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试题汇总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汇总 1、2016G20峰会在( )举行 A、北京 B、大连 C、海南 D、杭州 2、2015年是亚非会议召开60周年,首届召开亚非会议的地点是( )。 A、吉隆坡 B、万隆 C、新加坡 D、雅加达 3、2015年,中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 )湿地资源面积居全国第一。 A、浙江 B、青海 C、湖南 D、新疆 4、截止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共有( )个。3月31日前以及当日提交加入申请的国家均已经过多边征求意见的程序,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 A、47 B、50 C、57 D、64 5、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同步挂牌,标志着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正式迎来2、0 时代。加上上海,我国由南到北四大自贸区连点成线,勾画出改革开

放、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A、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B、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C、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D、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6、2015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是( ),为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世界卫生组织发表媒体通报,着重分析食品生产全部过程,帮助人们了解食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A、从农场到餐桌,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B、降压让生活更美好 C、老龄化与健康,口号是健康相伴,活力常在 D、城市化与健康 7、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践行的改革开放其性质是( )。 A、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改变 B、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变革 C、社会主义原有体制的修补 D、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8、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其本质和核心是( )。 A、保障人民当家做主 B、国家权力的互相制衡 C、保障公民权利合理分配 D、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公共基础知识大全(2)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第四部分公文写作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第五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 律监督体系等。二、宪法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民法基本原则、物权、债权等。五、刑法刑法概述、犯罪、刑法等。 第六部分附录 【附录一】 2010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 【附录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附件三】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附录四】时事政治(2010.1—2010.12)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

(完整版)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1.在党政企事业单位中属于下级向上级报送的公文种类是: (C) A.报告、通告 B.通报、请示 C.请示、报告 D.通知、报告 2.白炽灯用久了会发黑是因为钨丝发生:(D) A.燃烧 B.汽化 C.蒸发 D.升华 3.公元前475年至公元前221年是我国战国时期,被称为战国七雄的七个国家分别是:(A) A.齐、楚、燕、韩、赵、魏、秦 B.楚、燕、韩、鲁、赵、齐、秦 C.燕、越、赵、魏、秦、齐、鲁 D.齐、秦、韩、楚、鲁、魏、燕 1.以下关于主送机关正确的说法是:(C) A.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同类型机关统称,位置在标题下右侧顶格 B.上行文的主送机关大凡是1个,请示、批复、函的主送机关只能是1个 C.普发性的下行公文,主送机关较多,但是不能使用泛称 D.公告、通告以及部分事项性通知必须写主送机关 2.食品生产中质量等级最高的是:(A) A.有机食品 B.绿色食品 C.无公害食品 D.天然食品 3.钓鱼岛自古就是________的固有领土。(B) A.日本 B.中国 C.韩国 D.菲律宾

1.在下列几类公文中,大凡不带“附件”的是:(C)A.印发类公文B.转发类公文 C.普发类公文 D.呈报类公文 2.光电子材料大凡是繁复的________需要用分外的方法和设备来制造。(C) A.无机纳米材料 B.电子材料 C.微结构材料 D.能源材料 3.巴巴罗萨作战是二战时德国侵略________的代号。(D)A.英国B.法国C.波兰D.苏联 1.综合办公部门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的参谋性活动,称为公文的:(A) A.拟办 B.承办 C.批办 D.催办 2.以下关于转基因产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转基因产品是利用基因工程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微生物产品及其加工品 B.供食用的转基因产品及其加工品称“转基因食品”,亦称“遗传制造食品” C.因为转基因产品是新生物技术的产物,所以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是毋庸置疑的 D.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转基因产品上都要醒目标出“转基因”,未经标识的相关产品及加工品将不得销售或进口 3.商鞅变法发生在:(B) A.西周 B.战国时代 C.秦朝 D.汉朝 1.下面几种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真题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真题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真题(一) A、行政合理性原则 B、行政合法性原则 C、行政比列问题 D、程序正义原则 2、对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A、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C、违法行驶职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 D、行使职权侵犯共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喝,这说明的是人浮于事,但如果三个和尚,都很负责,结果也许会造成水满为患。这两种不同的说法表明 A、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需要考虑内部环境各部分的整体效应 B、即使管理无方,人多还是比人少好办事 C、即使管理有方,也不一定是人多好办事 D、在不同的心态作用下会产生不同的群体合作效果 4、下列文种中,可用于下级机关就某一重大事项向上级机关提出建议和设想,供上级机关在决策时参考,同时也可作为同级机关开展这一工作依据的是()。 5、不适用著作权保护法的作品有()。(多选题) B、《少女之梦》(黄色书籍) C、人民法院编写的《行政诉讼案例选编》

D、律师的代理词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与解析 2、【答案】D。解析:赔偿是指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活动。我国的赔偿包括行 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大类型。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害的,依法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因此本题的正 确答案为D。 3、【答案】A。解析:“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情况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来调动和尚们挑水的积极性:“三个和尚”都很负责,结果也许会造成水满为患,说明了因为不合理的管 理安排,尽管调动各方积极性同样产生过犹不及的效果,本题的启 示是如何实现管理的有效性,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故本题答案为A。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真题(二) 1、邓小平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以本 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他就不能前进,他的生命机体就 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段话非常深刻的阐明了()。 A、改革开放的重要性 B、唯物主义的重要性 C、解放思想的重要性 D、大胆的闯的重要性 2、政党监督的主体除了党委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有()。 A、党的宣传部门 B、党的基层组织 C、党的组织部门 D、党的领 导 3、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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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吋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最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o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休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山、婚姻自山、遗嘱自山。 3.【答案】Bo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止确答案。 4.【答案】C。解析:甲、乙、内、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亨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止确。四人対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o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和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白然可以解决。 6.【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o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宙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捉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叩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止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止确。C 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8.【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含答案

2009年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答案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并将字母符号填入题后括号内) 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 B)。 A.一元论和多元论相统一的哲学 B.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哲学 C.历史性和现实性相统一的哲学 D.阶级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的哲学 2.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A )。 A.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B.运动和静止辩证统一的观点 C.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观点 D.对立统一的观点 3.人和动物的最根本区别在于( D)。 A.人有同环境相分离的自我意识 B.人有固定并交流思想的工具——语言 C.人有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思维着的精神 D.人有通过劳动在自然界打上自己“意志的印记”的能力 4.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句话的含义是(C )。 A.社会发展史和自然界的发展史是完全相同的 B.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是没有区别的

C.人类社会发展象自然界发展一样是有客观规律的 D.社会发展过程不受人的主观意志影响 5.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的根本对立在于(D )。 A.对世界构成形式的不同回答 B.对世界存在状态的不同回答 C.对世界是否可知的不同回答 D.对世界本原的不同回答 6.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A )。 A.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B.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问题 C.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关系问题 D.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问题 7.新中国建立之初,(C )提出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的战略构想。A.邓小平 B.周恩来 C.毛泽东 D.刘少奇, 8.(A )提出“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A.邓小平 B.陈云 C.毛泽东 D.刘少奇,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身份平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 2、自愿原则:不绝对也不能违法 3、公平原则: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平等? 4、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要守信 5、公序良俗原则:良好的秩序,善良的风俗 6、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使用权利,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概述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1、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人) (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人) (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3) 只能实施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比如赠送),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比如: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成立) 3、无民事行为能力(无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 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三) 监护 1、概念 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利益进行监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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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卷(二)与参考答案及 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它的代码选出填涂在答题卡上。每小题1分,共30分。) 1.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 A.执政为民B.以人为本 C.与时俱进D.又快又好 2.科学发展观是立足(),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 B.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C.解决环境资源问题 D.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的科学理论体系。 A.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C.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D.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4.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A.国内生产总值B.国民生产总值 C.人均国内生产总值D.农村牧区居民收入 5.()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A.科学发展B.与时俱进 C.改革开放D.民主政治 6.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因此,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这说明()。 A.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反映 B.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C.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D.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 6.【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表现之一是社会意识和社会经济发展上具有不平衡性。从理论上说,经济上发达的国家,其社会意识也应该是先进的,反之亦然,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历史上和现实中有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意识发展水平不一定是较高的,有些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又可能在思想领域超过经济上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7.毛泽东思想达到成熟的标志是()。 A.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理论的形成 B.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的形成 C.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形成 D.新民主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形成 7.【答案】D。解析: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理论,标志着毛泽东思想的形成;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提出标志着毛泽东思想的成熟。 8.中国共产党第一次自主地运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会议是()。 A.八七会议 B.遵义会议 C.瓦窑堡会议 D.党的十七大 8.【答案】B。解析:遵义会议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这次会议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会议,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达到成熟。应选B。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易考易混淆知识点汇总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民法是一个考察的难点,里面涉及的内容较多,本文就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易考易混淆知识点进行汇总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依《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不经人民法院认可,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 2、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同未成年人基本相同,区别在于有监护资格的人的顺序和范围不同(第17条第1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但是,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应适用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民通意见》第13条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人年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3、注意民法上“近亲属”的范围。(《民通意见》第12条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民通意见》第34条规定宣告失踪案的公告期为半年,《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为3个月,存在着冲突,应以后者为准。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民通意见》第29条) 5、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由申请人决定,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一致的,则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29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宣告死亡。) 6、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日期是指该判决宣布之日(《民通意见》第36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7、依《民通》第43条及《民通意见》第58条,企业法人要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向第三人负责。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8、在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中,单务、双务法律行为同无偿、有偿法律行为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即单务法律行为也可能是有偿的,双务法律行为也可能是无偿的。前一种情形如约定有利息条款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合同法》第210、211条),后者如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合同法》第365、396条)。 9、特别注意《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

甘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库

甘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库 公共基础知识是一门综合性知识总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五大内容。以下是由整理关于甘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甘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库 1、2014年7月15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在巴西塔莱萨举行,会议决定成立的银行是: A、亚洲开发银行 B、世界开发银行 C、金砖国家开发银行 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日期是: A、2014年1月1日 B、2014年7月1日 C、2014年10月1日 D、2015年1月1日 3、2014年7月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的内阁决议案,提出了新的: A、自卫权发动三条件 B、自卫权行使三条件 C、武力行使三条件 D、武力发动三条件 4、2014年5月15日,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周年活动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 )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

A、互帮互助 B、和而不同 C、和衷共济 D、天下为公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7月16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根据该目标,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用2 4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B、用3 4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C、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D、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6、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下列各项不属于社会建设范畴的是: A、在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 B、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C、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D、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7、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批准设立兰州新区。国务院对兰州新区确定的四大战略定位是: ①西北重要的经济增长极②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 ③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④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⑤对外开放的战略平台⑥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内附全答案

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内附全答案 一、单选题 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根本遵 循为_____。 A.宪法 B.党章 C.法律 2.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把_____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A.坚定理想信念 B.反腐败 C.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D.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3.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时提出, 大力推行_____,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减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 A.大数据政府 B.大数据政府服务 C.互联网+政府管理 D.互联网+政务服务 4._____是中共打好扶贫攻坚战,确保现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决 策部署。 A.全面扶贫 B.定点扶贫 C.精确扶贫 D.协作扶贫 5.《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发布,公安机关要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_____公检法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诈骗犯罪。 A.民间纠纷 B.社会治安案件 C.民事案件 D.刑事案件 6.2017年1月9日,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01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为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赵忠贤 院士和中国中医科学院_____研究员. A. 于敏 B.王亚平 C.屠呦呦 D.谢毅

7.国际上根据居民家庭中食物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用来衡量家庭富足 程度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是( )。 A.恩格尔系数 B.基尼系数 C.道·琼斯指数 D.纳斯达克指数 8. 以下哪种情况属于自然失业( ) 。 A.小张在大学中没有找到合适的兼职工作 B.小李离开原有单位准备下周入职新单位 C.老李退休在家 D.小王因经济危机被公司裁员在家待业 9. 在通货膨胀不能完全预期的情况下,通货膨胀将有利于( )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在职人员 D.离退休人员 10.在新时期的政府改革中出现的管理幅度较大、管理层次较少的组织结构 形态是( )。 A.直线制组织结构 B.职能制组织结构 C.线形组织结构 D.扁平化组织结构 11.我省50年代建成的佛子岭、梅山、磨子潭、响洪甸四大水库都在( ) A.皖南山区 B.江淮丘陵 C.大别山区 D.淮北平原 12.安徽省人民政府2015年提出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全省生产总值增长( )。 A.7.5%左右 B.8%左右 C.8.5%左右 D.9%左右 13.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爆发出比平时更大的力量和产生更敏捷的反应, 此时测定其体内激素水平,明显提高的是( ) A.胰岛素 B.肾上激素 C.性激素 D.甲状腺素 14.点灯丝断了,把灯泡晃了晃使灯丝又搭上了,再用时会发现( ) A.灯比原来亮了 B.灯比原来暗了 C.没有变化 D.时亮时暗 15.新能源是指利用新技术开发利用、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下列 关于新能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资源丰富,具有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永续利用 B.不含碳或者含碳量很少,对环境影响小 C.氢能属于新能源 D.新能源尚未大规模应用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库及答案(题量巨大)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库 及答案(题量巨大)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域包括哪些?( )。 A、一般行政区,即省(直辖市)、县、市和乡、镇三级 B、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四级 C、特别行政区,即香港特别行政区 D、经济特区,即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 标准答案: ac 国家负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况是()。 A、卫生局工作人员在检查卫生中因违法造成损害的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其个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C、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造成损害的 D、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干部在履行其职权时造成他人损害的 标准答案: a 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标准答案:对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 标准答案:对 行政违法并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是()。 A、行政主体 B、行政相对方 C、公务员 D、国家机关 标准答案:a 合理性原则要求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标准答案:对 人身权的特点有()。 A、对人权 B、不具财产内容 C、标的为人身利益 D、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 标准答案: bd 行政处罚应遵循的主要的原则有()。

A、处罚法定原则 B、公正、公开原则 C、一事不再罚原则 D、过罚相当原则 标准答案: abcd 历史上三次社会大分工依次是() A、畜牧业、手工业、工商业先后从农业分离 B、手工业、畜牧业、工商业先后从农业分离 C、工商业、畜牧业、手工业先后从农业分离 D、手工业、工商业、畜牧业先后从农业分离 标准答案: a 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撤诉 C、申请回避 D、上诉 标准答案: c 调解可以运用于()。 A、行政诉讼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及答案解析.doc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是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I).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2.民爭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山,自主实施民爭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爭活动白愿原则 0.民爭活动公平原则I).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3.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冇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 一 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宜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白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冇民爭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网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0.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I).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谋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B.无效民爭行为 C.有效民爭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爭行为 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窩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重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重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重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 1、规律的客观性体现在()。 A、是不可认识的 B、是不可利用的 C、是没有主观意志参与的 D、是可以认识、利用,又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中国共产党党员标准主要是由()决定的。 A、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 B、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 C、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D、党的初级阶段基本路线 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A、群众 B、干部 C、党员 D、人民 4、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资源配置的国际化,其内容大体可以分 为()。(多选题) A、生产的全球化 B、贸易的全球化 C、销售的全球化 D、资本全球化 5、党的报告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的()。 A、本质特征 B、内在需求 C、必由之路 D、根本任务 6、列宁曾经嘲讽唯心主义是“无头脑的哲学”,借此说明()。(多选题) A、人脑是思想的源泉 B、人脑是思维的物质器官

C、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D、意识依赖人脑这块高度精密的物质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D。解析:规律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1)可知性是指人类可以认识规律。 (2)客观性是指规律的存在和发挥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 能消灭、创造、违背它,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3)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运动规律。 (4)可利用性是指人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创造 或改变某些条件,认识利用规律,改变规律发挥作用的方式。 故本题答案为D。 2、【答案】A。解析:中国共产党党员标准主要是由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的。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D。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 于“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的重要论断,是在总结我 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作 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之一提出 来的。故本题答案选D。 4、【答案】ABD。解析: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 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经济全球化包括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资本全球化和科技全球化。故本题答案选ABD。 5、【答案】D。解析:党的报告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故本题答案选D。 6、【答案】BC。解析:从生理基础上说,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人脑是意识的器官。意识不能独立地存在,是以人脑为物质基础的,

武汉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完整版)

武汉市事业单位考试试题完整版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 (满分:100分时限:90分钟) 一、是非题(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按对应题号把A涂黑,错误的把B涂黑。每题0.6分,共12分) 1.“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这句话启示我们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2.唯物主义真理观和唯心主义真理观的区别是是否承认真理的客观性。() 3.人在心情愉快时会感到“光阴似箭”,心情抑郁时会感到“度日如年”这表明时间的具体特性是可变的。() 4.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集中在是否承认事物是永恒发展的。() 5.货币流通规律的基本要求是货币发行量应相当于商品流通中对金属货币的需要量。() 6.相对剩余价值的获得是企业劳动生产率高于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结果。() 7.个别的企业工人的剩余劳动是超额剩余价值的源泉。() 8.根据《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9.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管理相对人的惩罚。() 11.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 12.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3.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14.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5.行政权力是以强制力作为后盾,具有某种强制性。() 16.行政价值是对行政管理系统所追求目标的应然性概括。() 17.在议论中以充分的论据从正面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方法称之为申论。() 18.文章主题是一种“观念”,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理性认识。() 19.条例、规定、办法的撰写,一般以章节、条款的形式安排表达次序。() 20.廉洁奉公这一道德规范,要求公务员做到艰苦朴素。()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代号填涂在答题卡上。每题0.8分,共48分) 21.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下列各项不属于社会建设范畴的是()。 A.在学校建立贫困生活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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