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成品油,大副自首并取保候审,会怎样判刑?
闫建业律师(大连)
罪名:走私成品油涉嫌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罪,依照《刑法》153条定罪处罚。
法定刑: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量刑:依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4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取保候审: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能作为辩护律师对最终宣告刑进行判断的依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结论:要根据偷逃税额,以及该大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以及其他量刑情节,综合全案情况,依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预估宣告刑,您给出的信息有限,很难作出判断。
闫建业律师(大连)
一、单选题: 1、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海关对报关员的一次记分分值为( )。 A、1分 B、2分 C、5分 D、10分 标准答案:d 解析: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的计10分。 如果是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下差值的计5分。 2、海关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行使检查权时( )。 A、不能超出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 B、不受地域限制,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C、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地区,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只有在调查走私案件时,才能直接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D、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地区,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只有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进行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标准答案:d 3、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 ) A、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B、可以处人民币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C、可以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罚款 D、可以处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 标准答案:a 4、对经海关放行后的进出口货物,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的,依法补征、追征税款,海关的此项权力属于( )。 A. 税费征收权 B. 行政强制权 C. 行政处罚权 D. 行政审批权 标准答案:a
广西走私洗钱第一案 央视国际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37321584.html, 2007年02月14日 14:53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937321584.html, 记者:王亮王慧文 这里有11张奇怪的字条,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数字。却一个汉字都没有。在我们看来如同天书,然而,就在这11张纸条的背后是一起涉案人员近百人,涉案金额高达数亿的走私大案。而且,还衍生出一起全国首例以走私犯罪为上游犯罪的洗钱案。2006年末,广西南宁海关缉私局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本栏目采访,办案人员首先说起的,就是这神秘的11张纸条。 【广西南宁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二科科长苏志华】 案件已经是办了,办了三、四个月了,(接)发现有12张的纸条。 【广西南宁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一科科长陈永江】 看不懂。 【苏志华】 就有一个数据,你比如讲990乘以380,再乘以60,等等等等这些数据。 【陈永江】 内部的那种,一种暗号吧,暗语吧,只有他们内部人看得懂, 【苏志华】 没有突破,打不开,那真是,每个人心里面都是非常压力大,闷啊,郁闷啊,真是郁闷啊。 这11张离奇的纸条出现在2004年4月18日,当时,南宁海关缉私局对北部湾成品油走私活动实施专项打击已经开始了三个多月,已有4个走私成品油犯罪团伙先后落网。就在这时,有情报显示,一个叫方良波的走私团伙头目得知消息,紧急组织了团伙成员在北海市某酒楼聚会,商量对策。办案人员立刻展开了抓捕行动。 【陈永江】 我们的人马一到齐,我们就冲入了包厢,(接)一窝端啊,都是当地北海很出名的大老板。那一窝人里面就有一个姓卢的,叫卢家斌,搜了身上之后,发现有11张的纸条。
卢家斌,绰号:老二,男,1971年7月20日生,出生地:广西合浦县山口镇中堂村,高中文化,个体经商。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了解到,卢家斌也是走私团伙头目,而且线索显示,走私团伙聚集的目的就是准备销毁证据,分散逃离。 【苏志华】 觉得这个纸条肯定有文章,随身带的肯定有文章。 【陈永江】 包括我们局长,我们专案组长,我们大家侦察员一起在分析,分析不出来这个账是怎么回事。结果我们就把审讯作为重点了。 【苏志华】 扣押船只 他第一次讲,这个记录的是他在北海那里养虾,养螺,做生意的,这个记录的,是跟生意人之间的记录,那好,他这么一讲查账,里外里一查,就没有这回事。 办案人员推断,纸条最有可能是团伙内部走私成品油的账单。 【苏志华】 他们都知道我们在侦办的是成品油的,有关成品油走私的案件,审来审去,审去审去,就是讲的油。
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心得体会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又称远华案,是1999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系列走私犯罪案件,此案主角为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昌星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到1999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远华案件这起震惊中外的特大走私洗钱案件,审查中牵扯至六百余名涉案人员,其中近三百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人员之多,涉及金额之大,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 这起案件的最主要通过两个方面进行——走私以及洗钱。赖昌星等犯罪分子通过四种走私手段积累起巨额非法财富的(通过直接闯关来走私成品油、用假转口的名义进行真走私、用伪报品名来走私汽车、进行代理走私来收取“水费”)。赖昌星在大肆挥霍并用巨额非法财富贿赂腐败分子以获取更多非法财富的同时,开始了其大规模的洗钱活动。这些大规模的洗钱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地下钱庄、跨境洗钱集团、货币兑换店、贸易公司甚至城市信用合作社这样合法的金融机构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从1996年开始,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走私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这些走私油一到厦门,不需要办理任何海关手续,就被卸入当地一个大油库。然后,走私分子用各种小型的船舶将油运往福建等地销售。 赖昌星在厦门注册的首个企业是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一直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为实现大规模的走私,他们就利用厦门多家有进出口权的国营大企业,打着它们的招牌进行走私,然后再将走私所得分成。这样,从所有的海关单据中,都看不到远华公司的名字。1996年后,赖昌星团伙用假转口等方式,走私进口香烟高达300多万箱,而同时期整个厦门关区包括石狮、晋江等5个隶属关区申报进口的香烟只有180万箱。走私香烟的数量是正常进口香烟的近两倍。 而对于赖昌星团伙走私的汽车,他们用得最多的手段就是伪报品名。明明进口的是汽车,却假报为树脂、聚乙烯、木浆等货物。为什么要伪报这些品名呢?因为厦门海关是不允许汽车整车进口的,只有以诸如树脂这样的品名才能进关。就这样,从1997年2月至12月间,通过买通海关人员,赖昌星团伙将走私汽车伪报成低税值的化工原料等品名,先后分29个批次走私各种系列汽车共计3588辆,价值人民币15.7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9亿元。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称作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作“地下关长”。以此非法地位,赖昌星开辟了一项“新业务”,即包揽走私的通关活动,并收取费用。这种费用被称作“水费”,“水费”的标准一般是10%。例如:一个集装箱的香烟值300万元,赖昌星就收取30万元。但在成品油和植物油的走私中,远华收取的“水费”标准竟然高达70%。“水费”收入占赖昌星团伙总收入的一半。由此可见赖昌星的猖狂,他把国家的海关变成了他为所欲为的天下。 赖昌星有组织、有预谋地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和口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编织走私的“保护伞”。成功后远华走私集团就开始进行着另一项暗箱操作——洗钱。 远华走私集团洗钱的重要渠道就是借金融机构内部人员权力,直接开立专门资
反思屡禁不止的成品油走私 近日,上海海关宣布破获一起累计走私逾4.2万吨、一次查获规模达1700吨的成品油走私大案。据媒体报道,自7月20日起,海关总署和全国打私办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成品油走私“国门利剑”专项行动。截至9月10日,已查获成品油走私案件243起,其中,海关查获192起,现场查扣成品油1.3万吨,涉案成品油近30万吨,案值达20亿元。报道显示,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目前成品油走私出现新动态,以前多在长江口以南发生的成品油走私活动出现北上趋势。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走私属于犯罪行为,可是为什么我国的成品油走私却是屡禁不止呢?答案我想大家很明确,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走私的主要原因肯定是利润使然。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走私的基本概念:走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容易的算出所谓的走私与正常进口的利润,不过除却逃掉的税款外,国内的高油价恐怕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吧。 我们先来看一下税款方面: 成品油进口税费表 我们以柴油为例,先算一下9月以来的走私逃掉的税款,9月新加坡柴油均价在123美元/桶,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均价为6.3895,由此算的新加坡柴油的人民币吨价均价为6866元/吨,而若正常进口的话,新加坡柴油的到达国内含税不含运费的均价为8129元/吨,那么很容易就会算出所逃掉的税款均价在1263元/吨。 若按正常渠道进口,9月以来进口柴油在华南市场销售利润均价在300元/吨多,但是月初利润很少,到近期,利润高达600元/吨以上。
所以总的算来,走私柴油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利润会在1500-1900元/吨之多了。如此诱人的利润,怎能不催生走私不断。 这会儿肯定有人要问了,既然正常进口也是有利润的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的走私呢。答案是,国内的成品油进口权不是放开的,目前只有中国中化集团、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石化联合有限公司以及珠海振戎公司,而进口来的成品油全归主营销售,这就牵出了国内市场令消费者永远都是望尘莫及的高油价。 那么,中国的高油价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恐怕还得找成品油定价机制来问责了。 我们都知道,目前国内实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5月8日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显示,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如此看来,在很大程度上国内成品油的价格要受国际油价影响,已经与国际油价接轨。但是从国内实际情况来看,调价问题却总是令人失望。很多时候,国际油价上调的时候,我们会紧随国际步伐;而当国际油价下调时,国内油价却迟迟未动。于是,我们看到这样的悲惨现状:进口税率降了,国际油价跌了,消费者却无法享受到任何降油价的实惠!于是,面对不断走高的国内油价,走私者不惜冒风险,也要逐利润,这才是走私的根源所在。 因此,成品油定价机制必须要进行一次重大的改革。首先要,改变这种国内油价“跟涨积极、跟跌迟迟”的现状,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能及时的反应出国际油价的变动,消除长期存在的成品油倒挂问题,缩减国内外油价的价差。使得国内消费者能够平息时时面对高油价的无奈,进而减少人们铤而走险走私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另外一点就是要根除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垄断局面,使得市场化真正发挥作用。 当然,高一层次的说,我们也要不断的寻找替代能源、发掘新能源来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
打击走私综合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击走私工作方针,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打私办”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我县反走私形势,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工商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法院副院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广电局局长、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经贸局副局长、县农业局副局长、县国税局副局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局,由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点 (一)严厉打击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公安机关要按照“新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破大案、缴毒品、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追财产”的要求,建立健全打击毒品犯罪的长效机制,加强禁毒情报信息工作,准确把握毒品、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形势,克服毒品、易制毒化学品走私手段多、花样新、查缉难度大等诸多困难,抓好堵、查、处、防等环节,强化专案侦办,全力堵截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从源头及渠道上遏制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同时,要加大对武器弹药、假币、危险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散发性宗教宣传品的查缉力度,确保我县经济社会稳定。 (二)联合执法,全力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 县烟草专卖、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打私工作机制,按照县“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以“打源头、端窝点、抓主犯、清市场、堵出镜”为重点,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风暴行动”为主要方式,加强对“两烟”案件的查办,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监管和市场清查力度,严厉打击走私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党政人员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党政人员(一)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1999年8月向赖昌星通风报信,促使赖昌星逃脱了公安部门的追捕。2000年11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他在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记者采访时说:“我最后被他(赖昌星)钓了。” 在赖昌星的提携下,蔡海鹏由内勤被提升 为厦门海关调查局情报处处长,2001年2月,因受贿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5年上任厦门海关关长的杨前线是当时中国最年轻的正厅级关长,2000年11月,在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中因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被厦门市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厦门海关纪检组原组长车典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1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卢远征是1998年中国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之后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分局的第一任负责人,2001年1月, 因受贿罪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厦门 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党政人员(二)杨上进原为厦门海关调查局副局长,在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虽说没有被赖昌星用金钱、美色拉下水,却倒在赖昌星提供的名画、绝版书籍下。2000年 11月,因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
期徒刑20年。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因受贿45.6万元和巨额财产人民币74.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0年11月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5年10月出任厦门市副市长的蓝甫,主动与赖昌星结交、向赖昌星索要钱财,2001年4月,因受贿505.7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因涉嫌受贿罪于2000年6月被逮捕。他在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记者采访时说:“他(赖昌星)用女人来跟我做一种沟通,我是盛情难却。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全面曝光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首次详细披露了厦门远华走私案的层层黑幕上篇:赖昌星四大致富法宝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举世瞩目的走私犯罪案件。 赖昌星1958年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烧厝村。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赖经营服装生意,就已成为村内首富。90年代初,发家后的赖昌星决定到石狮发展,在石狮与别人合办服装厂,并开始小规模的走私,主要是走私一些电器。走私获得的高额利润刺激了他,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从那以后,他就决定丢开服装生意,专门在走私的道路上发展,
关税和走私之间的微妙联系 姓名:王昱学号:0740322 班级:物流管理3班 看这个题目觉得很可笑,关税和走私会有什么微妙联系呢,其实是有联系的,今天我要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一下它们之间的联系。 先介绍一下什么是走私,走私是指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走私,这个问题不用讨论都知道,是因为暴利。我想如果走私只是微薄的利润的话,没有人会拿命去干这个事情的。 其实归根结底走私的根源在于高关税造成的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地方的“利差”。商人之所以会去走私,实质上是一种“套利”行为。如同外汇套利一样,只要存在地域、时间、对象之间的“利差”存在,那么套利是永远无法消除的,这种事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永不会变。只要看到什么东西走私的很多的话,那肯定存在着暴力,其中的奥秘显而易见。 说到这里又要出场的就是关税了,什么是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关税是国际贸易进行中发生的一种特殊交易成本或费用。RTAs区域贸易协定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和 FTAs 自由贸易协定 (Free Trade Agreement)会使这种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并使它在不长的时间内趋向于零。RTAs和 FTAs 还使贸易者与所选择的贸易伙伴之间的物理距离拉近,由此节约了运输费用。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流通费用,FTAs 能够大幅促进内部成员之间的贸易。这种促进作用在欧洲经济共同体 (EEC) 和北美自由贸易区 (NAFTA) 上都得到了体现。一般而言,交易费用上升或交易效率低下会导致落后的封闭经济。假定一开始各地区间无“关税限制”(一种外生的交易费用),贸易的好处(交易剩余)则会全部由专业生产一种商品的发达地区得到,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化生产水平较低的地区就会引入“关税限制”来阻止专业化生产的地区独吞交易剩余。专业化生产高的地区显然不能用“关税限制”还之以牙,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则会通过提高本地区居民消费品的价格降低其福利。惟一的应对手段就是降低本地区的专业化水平,增加生产品种,同时引入“关税限制”。当各个地区都这样做时,最后的纳什均衡便是各自形成一个低级一体化与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结构,整体经济也就因处于一种无分工和无交易的状态而无法分享交易的好处。因此,国家之间成立贸易组织,协调贸易纠纷,采取一种类似于有限的专利权(15年保护期)的形式,要求关税逐年降低,一方面,对专业化低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予以一定的保护(类似于专利权对其持有者的垄断保护),但是保护程度必然是逐年降低的,这是降低交易费用的必然,对捍卫消费者利益的必然。否则,关税保护的只能是落后,只能是垄断,只能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无止境的侵害,最终只能是祸国殃民。 下面我们拿美国与中国石油价格比较。就可以知道中国石油行业寡头垄断下油价高企.民众不堪重负的道道了。美国与中国石油价格比较:美国平均每升93号油大概是人民币4.7元,可是人家美国是加了30%的燃油税,并且人家公路没有收费,高速公路也基本不收费或者收费很低。而在中国的类似汽油销售价格已达4.24元,实际价格高于美国。如果有关
成品油市场管理行政处罚制度 一、责任单位 衡阳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商贸流通综合执法大队 二、责任人 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商贸流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队长负责 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队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队内工作负全面责任,队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成品油市场管理行政处罚责任人为队长、承办人。 三、处罚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四、处罚权限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五、违反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二、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五、销
售走私成品油的;六、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七、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九、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十、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反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停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1.5倍以下或15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处罚基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或2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抗拒执法,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关于税收流失不良效应分析 ” 论文关键词:税收流失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税收管理财政收入 论文摘要:税收流失是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一个富有挑战性的问题,也是国内外专家学者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税收流失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损害了国家税法的权威性与实施效果,导致政府经济信息失真,误导政府经济决策,增加政府宏观凋控难度,影响市场资源配置,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从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一、税收流失的不良效应 (一)税收流失对宏观调控的影响 税收同时具有财政和经济调节两大功能,对宏观经济起“内在稳定器”的作用。它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以“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实现其调控功能。然而税收流失的存在,无疑会影响税收正常的宏观调控功能。税收流失对宏观调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税收流失的直接后果是减少了国家财力,减弱了税收对宏观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作用,使“相机抉择”的税收传导机制失灵,弱化了税收宏观调控的效果。而且由于税收流失,该收的税没有收上来,预算内的投资份额越来越少,政府投资的宏观调控功能趋于弱化。这种变化趋势虽然反映了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它的内在合理性,但其后果也是很严峻的,使得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由于其财力的不断下降而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弱化。比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各地方政府不顾整体利益,大量重复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政府财力分散化的结果。财力不足也使得国家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投资不足,从而减弱了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2.税收流失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税收流失的存在使得能从税收流失中获得更多利润的地下经济活动“繁荣”起来。地下经济逃避了政府的管理和监控,其增长率、就业人数等指标都没有纳入到政府的经济统计数据之中,这样容易使宏观调控部门对现实经济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对包含公开经济与地下经济两部分的真实经济增长的深度和规模把握不定,容易只注意可观察到的公开经济的增长速度和规模,而忽视了地下经济的影响。除了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规模外,地下经济和税收流失的存在,会对其他各项经济统计指
历的今天:1999年6月7日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主犯被处决 其他被告人的上诉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香港走私分子李深、张猗、邓崇安、陈励生和内地走私分子林春华、姜连生、李勇等人互相勾结,自1996年初至1998年7月期间,通过贿赂收买湛江海关、边防等部门及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经报验直接提货以及假退运、假核销等手法,大肆进行汽车、成品油、钢材等货物的走私活动,偷逃关税,从中牟取非法暴利,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中,李深参与走私汽车包括车身3800余辆套、钢材19万余吨、柴油4万余吨、原糖1万余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4亿余元;张猗参与走私汽车包括车身3200余辆套、钢材17万余吨、柴油3万余吨、原糖1万余吨、大豆5万余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4.2亿余元;邓崇安参与走私汽车车身1000余套,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7亿余元;林春华参与走私成品油75万余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4亿余元;陈励生参与走私汽车车身1900余套、柴油4万余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8亿余元;姜连生参与走私成品油74万余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4亿余元;李勇参与走私钢材11万余吨、柴油4万余吨、原糖2400余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7600余万元。 湛江海关、边防等部门及党政机关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肆收受贿赂,为走私分子护私、放私,甚至参与走私。 其中,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财物价值人民币240余万元;湛江海关调查处原处长朱向成受贿财物价值人民币280余万元,尚有人民币34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茂名海关原关长杨洪中收受贿人民币180余万元,并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湛江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原局长邓野、原政委陈恩等人不仅受贿索贿,放纵走私,而且有严重贪污、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行为,邓野受贿人民币130余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23万元,陈恩受贿人民币43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23万元,两人另均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湛江市原副市长杨衢青,向曹秀康行贿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走私小麦和油菜籽,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000余万元,他在任职期间,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人民币54万元。
打击治理运输走私货物行为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版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打击治理运输走私货物行为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版 SummaringExperience,CarryingOverToGoForwardStrivingforMoreAchievement。 打击治理运输走私货物行为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根据XX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打私综治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履行工商职能,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运输走私货物行为,加大对运输走私货物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法律的震慑作用,遏制走私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一)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狠抓打私案件查处。 2020年在打击治理运输货物走私专项行动中,我局加大对经销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提供仓储、运输及其他便利条件现象的整治力度。不断地加强市场日常巡查,对重点市场、冷库交易大厅、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店等重点经营场所加强管理,重点检查: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配件、大米、冰冻品、食糖、冻品、数码摄像机、照像器材、通讯器材、成品油、化工原料、服装、化妆品以及各种食品等商品,对走私货物销售、中转、仓储、集散等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清理取缔走私货物营销和仓储场所。并加大对存储、销售和使用无合法证明、未经检验检疫走私食品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取缔违法企业。 (二)多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中,在市打私办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立足工商部门职责,联合公安局、交通局、烟草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强化监管成效。 申明:本文档适用于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学习、活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分析成果与不足之处,深刻反思后进行归纳总结,扬长避短,从而引以为戒的心得体会。文档为word格式,方便下载打印。 (三)工作成效。 我局通过开展打击市场流通领域走私、成品油走私、濒危物种资源走私等专项行动,严抓走私案件查处。2020年至今,共协助相关部门查扣涉案汽车12辆,接收移交案件2起,共立案查办涉嫌走私案16起(涉嫌为走私物品提供运输服务案件),办结12起,罚没款 7.4725万元,较好地履行了工商职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强对打击治理运输货物走私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走私
【工商方案】中山市工商局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打 击走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打击走私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确保节假日期间市场稳定,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工作安排及《中山市工商局2015年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决定自2015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打击走私“五大战役”、打击成品油走私“春雷”行动和打击疫区冻品走私专项行动为契机,从工商部门的职责出发,以打击成品油、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日用品、“洋垃圾”和其他应节进口商品走私为重点,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案件,营造良好的反走私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李德荣局长担任组长,罗乘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工商分局、经检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经检科,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联络市打私办及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情况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清查整治油库油站。重点清查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证照不齐加油站(点)和非法经营走私成品油的油站、油库,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成品油、经销产品质量
不合格成品油及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等行为,依法对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处罚。 (二)清理整顿汽车及零配件市场,打击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汽车零配件行为。加强辖区内流通领域走私货品交易行为的查缉,加大对汽车及汽配交易市场、汽车维护、回收、拆解、改装门店的巡查力度,对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汽车“五大总成”及配件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追查涉嫌货物的来源和去向。 (三)围绕规范应节市场秩序,打击经销无合法来源电子产品、日用品行为。加强对辖区内数码电子产品交易门店和专门销售进口商品的门店的抽查监管,重点整治辖区内“水货”手机、平板电脑、电脑产品及日用品等节日热销电子商品,切断走私产品销售渠道,营造良好节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配合打私办及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五大战役”、打击成品油走私“春雷”行动和打击疫区冻品走私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专项行动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及市政府对我局2015年度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从维护节日市场稳定,切实履职履责出发,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措施,强化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打私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情报信息搜集,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深入企业和群众中,大力开展反走私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关于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备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 程序的公告 为规范国营贸易商品的经营秩序,根据《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关于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备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公布如下: 一、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备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进出口经营企业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相应的采购和销售渠道,了解国内外市场情况; 4.无走私、违规、偷税、逃税、逃汇、套汇记录,资信良好、信誉达到A级以上;5.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和库容不低于20万吨的原油储罐;原油储备不低于经营数量的10%;有合格的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公司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的具体原因、有关原油国外采购和国内生产销售的具体方案等。地方企业须同时出具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意见;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企业所在地海关证明近三年(1999-2001年)无走私、违规记录的文件,所在地税务部门证明近三年(1999-2001年)无偷税、逃税记录的文件,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证明近三年(1999-2001年)无逃汇、套汇记录的文件,开户银行证明近三年(1999-2001年)资信良好、信誉达到A级以上的文件; 4、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和20万吨库容的原油储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文件。 二、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备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进出口经营企业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相应的采购和销售渠道,了解国内外市场情况; 4.无走私、违规、偷税、逃税、逃汇、套汇记录,资信良好、信誉达到A级以上;5.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水运码头或成品油管输、铁路专用线等接卸条件,拥有库容不低于5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有合格的储运、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
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省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深入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经营成品油等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同时,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船)。对未获得安监、工商、经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售柴油且闭环闪点>60℃的除外)、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船)的,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X省销售要求的成品油以及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处罚。
(四)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加油站(点)。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获得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合法的规划确认文件,擅自建设加油站(点)的,一律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加油站(点)设立条件的,一律予以拆除。 (五)严厉打击非法加注行为。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以橇装装置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一律予以拆除;对未按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企业,一律停业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组织机构。成立X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联系该项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打私办、市发改、公安、财政、消防、法制、国土、环保、住建、规划、交通、工商、质监、安监、海关、海事、渔政等部门及石油行业协会、中石化、中石油公司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领导小组作为全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及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始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稳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收集线索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具体事项,定期通报整治结果等。
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2019)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根据需要建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协调机构,保障反走私综合治理必要经费,将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反走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综合治理协调机构应当研究制定反走私综合治理政策措施,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职责任务,推进联合执法或者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涉案物品处理机制,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海关、海警、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职责查处走私行政违法行为和走私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但是,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烟草专卖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货物的,由烟草专卖、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查处。 公安机关查缉的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的案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林业等部门依法查处;但其中的进口成品油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本规定直接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烟草专卖、林业等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执法部门。 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务、渔业、海关、海事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下列反走私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一)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数据互联、情报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二)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设施建设,在辖区内港口、码头、堤岸和走私易发的海湾、滩涂设置视频监控等设施,并落实监管责任和人员;在走私易发区域设置反走私宣传栏、警示牌; (三)建立日常巡防督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港口、码头、堤岸和走私易发的海湾、滩涂进行排查,明确防范重点,落实巡防责任; (四)建立车辆、船舶信息档案,完善车辆、船舶违法行为信息通报机制,指导和监督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依法经营;
甘肃省商务厅《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甘肃省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省商务厅依法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省成品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加油(气)站和成品油仓储业发展规划。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本辖区内加油(气)站和成品油仓储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 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省商务厅审查认为符合条件、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其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的资格。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为符合当地成品油仓储、加油(气)站发展规划,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决定是否给予其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许可的资格。 第三章成品油经营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二)具有全资或控股的、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三)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油库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六)符合成品油批发网络发展规划的要求; (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八条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储油设施符合油库布局规划要求; (二)油库容量不低于4000立方米,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三)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 (五)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六)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九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