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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

武汉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
武汉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

武汉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

(试行)

武汉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

(试行稿)

1.总则

1.0.1(目的)为在城市新建地区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武汉城市新建地区的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新建地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划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1.0.2(依据)本指引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武汉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适用范围和应用)本指引主要用于指导城市新建设地区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新建地区进行具体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指引控制的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可参照本指引考虑公共设施的优化完善配套,保证设施配套的标准和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规定。

1.0.4(应用原则)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指引时,应综合考虑用地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情况、地形地貌、周边设施条件、行政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中心的功能和配套标准可略作调整。

1.0.5(开发强度控制)本指引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中涉及用地的为刚性规定,新建地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用地上配套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强度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做适当调整。

1.0.6新建地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公共设施的分类和分级

2.1公共设施的分级

2.2.1公共设施按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四级配置。

2.2.2地区是指功能相对完整、由自然地理边界和交通干线等分割形成的、人

口规模为15~25万人左右的功能型片区;

2.2.3居住区是以综合服务中心为核心、服务半径800-1000米、由城市干道或自然地理边界围合的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人口规模为3~5万人左右;2.2.4居住小区是由城市支路以上道路围合、规划半径200-300米的城市最小社区单元,人口规模为0.5~1.2万人。

2.2.5同一级别公共设施的布局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同一级别、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公共设施(如商业金融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福利设施等)集中组合设置。功能相对独立或有特殊布局要求的公共设施(如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派出所等)可相邻设置或独立设置。

2.2公共设施的分类

2.1.1公共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八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娱乐设施;(4)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7)商业金融服务设施;(8)邮政电信设施。

2.1.2公共设施按照投资和经营类型分为一类公共设施和二类公共设施等两类。一类公共设施以政府作为投资和经营主体,或者本着谁开发、谁配套的原则由开发商负责配套建设,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社区服务、邮政电信等设施。二类公共设施包括各类商业服务业设施、金融设施等。

2.1.3一类公共设施是社会性公共物品,是满足居民福利、维护社会公平和公众利益的重要设施内容。本标准中涉及一类公共设施的指标为刚性的下限指标,在新建地区规划编制和管理中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落实。一类公共设施的设置要求和规模标准可根据新的发展需求进一步适当调整和完善。

2.1.4二类公共设施的设置应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配置作用,根据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二类公共设施的指标为弹性指标,在预留充分的基础上可适当调整。并预留充分的弹性。

2.1.5一类公共设施和二类公共设施可组合拍卖。在招标拍卖中,其中涉及必须配套的一类公共设施的,应在土地招标拍卖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对涉及的一类公共设施内容、建设规模、归属、建设和使用方式作明确规定。

2.1.6不论由政府或者开发商配套建设的一类公共设施,建成后都应进行产权

转移,交由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街道、社区组织管理、使用。主管部门或街道、社区组织应负责保证按规定的功能和服务能力管理、使用一类公共设施,不得随意调整、改变。

3.

市级和地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

3.1

市级和地区级公共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与规划

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以市和区为单位,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条件下,合理布置,统筹安排。 3.2

市级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时

序而确定。 3.3

地区级公共设施以本地区15-25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门

类齐全又有选择的生活服务项目。地区级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按照表3.1的规定设置。根据市级公共设施设置情况、地区及周边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或调整部分公共设施内容。

表3.1:地区级公共设施内容和规模标准

序号

设施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议标准

1 医疗卫生 1 300-500床综合医院 3-8公顷/处

2 专科医院 2-6公顷/处

3 疾病预防设施 参照具体需求和行业发展确定

4

妇幼保健院 2 文化娱乐

1 行政区级

博物馆

行政区级文化中心总规模:人均用地不低于0.06平方米

2 图书馆

3 剧院(音乐厅)

4 文化馆青少年宫

5 组团级

图书馆 用地规模0.9-1.5公顷 /处;人均用地不低于0.06平方米

6 剧院

7 文化站

3 体育

1 行政区级体育中心

1-1.5万人体育场 行政区级体育中心:9-11公顷/处

2 2-4千人体育馆

3 灯光球场

4 游泳池

5 组团级体育中心

2-4千人体育馆 组团级体育中心:3-4公顷/处

6

游泳池

4 社会福利与保障 1 区社会福利院 7用地规模:0.5-1公顷/处

5

商业金融服务

1 大型购物中心 用地规模15公顷/处

2 大型综合超市

3 宾馆

4

特色百货店

5 专卖店

6 餐饮店

7 银行支行

8 银行分理处

3.4地区级公共设施应结合轨道交通和公交枢纽站点在交通便捷的区域中心地带设置,形成地区级公共设施中心,保证实现居民在步行30分钟、自行车10分钟、机动车5分钟以内可达,用地规模为24-35公顷,并可与地区级公共绿地广场形成综合的地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4.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

4.1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以服务半径不大于800-1000米内的3-5万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其出行应控制在步行8-15分钟、自行车3-5分钟的距离以内。

4.2根据武汉市的实际情况,考虑到要满足居民日常生活、购物、教育、文化娱乐、游憩、社交活动等的需要,居住区级公共设施通常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商业金融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等八大类。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按照表4.1的规定设置。根据居住区及周边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或调整部分公共设施内容。

表4.1:居住区级公共设施内容

序号设

序号项目名称建议标准内容设置规定

1 教

育1 普通高中(☆)21座/千人16-18周

岁青少年

入学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

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规

定; (2)用地中心学校可结

合用地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

运动场;(3)服务半径不宜大

于1000m;(4)教学楼应满足

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

准。

2 初中(☆)35座/千人12-16周

岁青少年

入学

3 小学(☆) 65座/千人6-12周岁

儿童

2 医

生1 社区医疗中心

(☆)

用地规模

3000-5000平方

3 文

乐1 文

小型图书馆总建筑规模

4000-5000㎡

2 文艺康乐活动

3 各类艺术训练

中心(☆) 班

4 青少年学习活

动场地

5 老年人学习活

动场地

4 体

育1 体育

活动

中心

(☆)

室外运动场用地面积

300-400㎡/千

2 健身房

3 游泳池

5 社

障1 养老院(☆)建筑面积1500

提供老年

人全托、

日托服务

应可容纳30名左右老人

6 商

务1 菜市场(☆)建筑面积2000

㎡/处

2 综合超市建筑面积

340-500㎡/千

3 家庭旅馆

4 商场

5 餐馆

6 美容美发

7 票务

8 摄影

9 宠物服务

10 银行营业网点

7 市

用1 邮政支局(☆)建筑面积

40-150㎡/千人

8 行

务1 街道办事处(☆) 建筑面积

700-1000㎡/处

包括市

场、市容、

城管、工

商、税务

等管理用

可联合设置

2 环卫管理所(☆) 建筑面积

320-480平方米

/处

3 派出所(☆)建筑面积1000

平方米/处,独

立设置时用地

为600平方米

派出所应独立设置,有专用

院落,出入口应方便对外、

对内交通。结合其他建筑布

置的,全部或1/2以上面积

须设在建筑首层

4 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500-2000㎡/

设置助残、康复保健、家政

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

婚姻中介等便民利民的服务

项目,宜与街道办事处组合

设置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公益性设施项目,其内容和标准为刚性规定,为最低下限值,在规划建设中必须予以保证。其余项目为非公益性设施项目,其内容和标准具有一定弹性,在保证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充调整。

4.3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

居住区级设施的规模不大,能够不单独占地的公共设施应尽量避免独立占地,可以将使用性质相容的公共设施采用综合楼或组合设置的方式,在居住区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置(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形成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用地规模为2.5-5公顷,并可与居住区级公共绿地形成居住区中心。

4.4居住区级教育设施

居住区级教育设施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高中按21座/千人,5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为24、30、36班;初中按35座/千人,5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为18、24、30、36班。小学按65座/千人,45人/班配建,设置规模为18、24、30、36班。(具体设置标准见表4.2)

中小学校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附属体育场馆及设施的面积规模应具体参照本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学校在选址时应尽量远离主干路,靠近主干路的学校应采取一定的防噪音措施。

表4.2:教育设施具体设置标准

分类

生均用地(M2/生) 最小用地规模(M2)

建筑面积(M2)18班24班30班18班24班30班

小学主城旧区

(密一、二

区)

10.05 9.55 9.3 8200 11000 13000

18班:6714

(8.3M2/生)

24班:8465

(7.9M2/生)

30班:9689

(7.2M2/生)主城新区

(密三区)

13.2 12.68 11.8 11000 14000 16000

开发区及居

住新城

20.47 18.33 17.45 17000 20000 24000

初中主城旧区

(密一、二

区)

12.2 11.7 11.4 11000 14000 17000 18班:9084

(10.1M2/生)

24班:11734

(9.8M2/生)

30班:13508

(9.0M2/生)主城新区

(密三区)

15.5 15.2 14.3 14000 18000 22000

开发区及居

住新城

20.4 20.2 19.4 18000 24000 29000

高中

24班30班36班24班30班36班

主城旧区

(密一、二

区)

12.0 11.6 11.4 14000 17000 21000

24班:11970

(10.0M2/生)

30班:13789

主城新区(密三区)15.4 14.5 14.2 19000 22000 26000

(9.2M2/生)

36班:15915

(8.9M2/生)

开发区及居

住新城

20.4 19.66 19.45 25000 30000 35000

省级示范高

52.41 49.0 78000 88000

注: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用地标准,均按照初级中学的用地标准设置。

4.5居住区级市政公用设施

除表4.1中确定的设施外,其它道路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燃气设施、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等的规划标准参照相关市政设施标准的有关规定。

5.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

5.1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以服务半径为200-300米内的0.5-1.2万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其出行应控制在步行4-5分钟可达的距离内。

5.2根据武汉市的实际情况,应选择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求,延续居住区级的分类特点,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通常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商业金融、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八大类。

5.3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按照表5.1的规定设置。根据居住小区及周边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或调整部分公共设施内容。

表5.1: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内容

序号设施

类型

项目名称建议标准内容设置规定

1 教育 1 幼儿园、托儿所按36名/千人,30人/

班配建;托、幼建筑层数不高于3层;活动场地包括大型活动器械、戏水池、沙坑以及10米直跑道

2 医疗

卫生1 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筑面积38-98平方米

/千人

含老年人

保健,常见

病诊疗,残

疾人康复

中心

设在交通便利、环

境安静地段,应有

对外方便的出入

3 文化 1 文文化康乐活动室建筑总面积500-1000

娱乐 2 化

(☆) 图书阅览室平方米/处

3 青少年学习活动场

5 老年人学习活动场

4 体育 1 体

(☆) 篮球场用地面积120-200平方

米/千人

结合绿地设置,用

地中应保证不小

于150平方米的

全民建身点

2 排球场

3 健身场地

4 其他简单运动场地

5 社会

福利

与保

障1 托老所(☆) 建筑面积40-100平方

米/千人

6 商业

金融

服务早餐店、便利店、美容美发、

照相、修理等小型商业设施

建筑面积100-200㎡/

千人

可利用建筑底层

设置

7 市政

公用1 公共厕所(☆) 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

/处

公厕临街设置

2 环卫工人休息站(☆) 20-30平方米/处供工人休息、更

衣、沐浴和停放小

型车辆、工具等

8 行政

管理

与社

区服

务1 社区居委会(☆) 建筑面积34-40㎡/千

2 社区警务室(☆)

3 物业管理用房(☆) 建筑面积300-500平方

米/处

建筑设备

维修、保

安、绿化管

独立设置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公益性设施项目,其内容和标准为刚性规定,作为配置的下限标准,在规划建设中必须予以保证。其余项目为非公益性设施项目,其内容和标准具有一定弹性,在保证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充调整。

5.4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

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设置公共设施(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形

成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用地规模为0.5-0.8公顷,并可与居住小区级公共

绿地形成小区中心。

5.5居住小区级教育设施

居住小区级教育设施主要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幼托按36名/千人,30人/

班配建,设置规模为6班、9班、12班,用地规模指标为6班≥2700平方米、9

班≥3800平方米、12班≥4700平方米。

托儿所、幼儿园应按服务范围均匀分布,独立设置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

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应有独立院落、独立的出入口。

托、幼建筑层数不高于3层;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主

要房间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应有不少于1/2面积的活动场地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活动场地包括大型活动器械、戏水池、沙坑以及10米直跑道。除宜独立设置的托儿所、幼儿园及可分散设置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设施外,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应相对集中设置,形成边界明晰的居住小区服务中心。

5.6居住小区级市政公用设施

居住小区级市政公用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站等。除表5.1中确定的设施外,其它道路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燃气设施、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等的规划标准参照相关市政设施标准的有关规定。

家庭用水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家庭用水安全使用注意 事项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一、家庭安全用水须知 1、在装修改造时严禁私动表位,注意选用质量过关的供水管件; 2、管道铺设完毕,应作一次打压试验,受压标准可选择兆帕; 3、平常各种用水设备应做到随用随关,特别是在无水的情况下,切记关闭各种用水设备,以防突然来水时,跑、漏水事故的发生; 4、发现水质,水压异常时,要及时拨打供水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弄清家中供水设施的产权划分,定期做好供水设施的自检工作,发现漏水,及时联系责任部门维修,情况紧急的可直接拨打供水服务热线报修; 6、寒冷的冬季要注意做好用水设备的防冻保暖工作; 7、要注意节约用水,做到一水多用,循环使用; 二、发现漏水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家中发现漏水,先仔细观察,确定漏点的情况和位置。若漏量不大,可暂时在漏点的下方放置一接水的器皿,或用布条将漏点处绑结实,及时联系责任部门进行维修。情况紧急的,请关闭表后阀门止水,若不行,用布条将漏水部位绑结实,进行应急处理,然后立即拨打供水服务热线进行报修,自来水集团公司人员将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为您止水或维修。 三、淹亡事故的预防 在家中“滴水成河”并非玩笑,时刻切记安全用水,为了防止家中淹亡事故的发生,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家中供水设施的自检工作,消除各种漏水隐患 ⑴、关闭家中所有用水器具的阀门,观察水表是否行走,出现行走,就可能存在漏水; ⑵、可往马桶的水池里滴几滴墨水,再仔细观察是否有水漏出,若有证明存在漏水; ⑶、发现漏水,及时联系责任部门维修,亦可拨打供水服务热线进行报修. 2、做好用水设备的防冻保暖工作 ⑴、室外水管、龙头的防冻可用棉、麻织物或保暖材质包扎; ⑵、寒冷季节,请在临睡前关闭走廊和室内门窗,保持室温,同时关闭户表阀门,打开水龙头,放尽水管中剩水。 ⑶、对已冷冻的龙头、水表、水管,宜先用热毛巾包裹水龙头,然后浇温水,使龙头解冻,再拧开龙头,用温水沿水龙头慢慢向管子浇洒,使水管解冻。若浇至水表处仍不见有水流出,则说明水表也冻住了,此时再用热毛巾在水表上。用温水(不高于30℃)浇洒,使水表解冻。切忌用火烘烤。 3、家中长时间无人居住时注意事项 ⑴、建议您到所辖自来水集团营业分公司办理暂停用水的手续; ⑵、检查家中各种用水设备是否处于全关闭状态,同时关闭表后阀门上,打开水龙头,放尽水管中的剩水; ⑶、将自己的联系方式主动留给周围的邻居,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随时与您取得联系。

公共设施设计的原则

公共设施设计的原则 目录 ?(一)易用性原则 ?(二)安全性原则 ?(三)系统性原则 ?(四)审美性原则 ?(五)独特性原则 ?(六)公平性原则 ?(七)合理性原则 ?(八)环保性原则 (一)易用性原则 “一个商品售货员将饼干扔在你的脚下,而你不得不弯下腰将摔碎的商品捡起——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你十之八九会非常生气并将你的愤怒表达出来,但自动售货机这样做的时候,…..。”很明显,很多具有明确产品属性的公共设施设计缺乏“可以被人容易和有效使用的能力。”我们有时不得不在自动取款机前等待前面的老人一遍有一遍的重复错误操作,而无法施以援手。这就是公共设施缺乏易用性所造成的困扰。易用性(Usability)通俗的讲就是指“(产品)是否好用或有多么好用”。它是就有明确使用功能的公共设施设计时必须考虑的原则性问题,比如垃圾桶开口的设计就既要考虑到防水功能,又不能因此使垃圾投掷产生困难,或是人们在使用自动取款机时,如何可以不再使用容易忘记的密码确认方式,如何可以在操作完成后记得取回银行卡。这些都是公共设施设计时应该考虑的易用性原则。 (二)安全性原则 笔者曾在公共设施设计专题课程中向学生提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儿童在广场中玩耍时不慎被某些公共设施所伤害(如公共座椅的金属扶手、公共电话亭侧面挡板边沿),那么,这种意外伤害的责任较多的应归咎于设计者,还是使用者(这里特指儿童)呢?”多数学生认为责任应是儿童的玩耍调皮或父母缺少看护造成,只有少数学生认为是设计师的设计疏漏所引起的,笔者赞同少数学生的观点。作为设置与公共环境中的公共设施,设计时必须考虑到参与者与使用者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行为,儿童的天性就是玩耍嬉闹,这是不能改变的,而能改变的是以儿童身高作为一个尺度,低于此高度的公共设施均应考虑到其材料、结构、工艺及形态的安全性,在设计伊始便尽量避免对使用者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这就是公共设施设计的安全性原则。 (三)系统性原则 通常情况下,在公共休息区内,或在公共座椅的周围应设置垃圾桶,而垃圾桶的数量应于公共座椅的数量向匹配,太多会造成浪费,而太少则会诱使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可见,公共座椅与垃圾桶之间存在着某种匹配关系。再如健身设施周围相对集中的公共照明设施,便起

安全注意事项

路面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路面施工中一般安全措施: 进入现场的人员要穿反光背心等劳保用品; 严禁班前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嘻戏打闹,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经常对其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避免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事件发生。 机械设备要视其性能不同分别搭设防尘、防雨、防碰、防噪音等设施,机械设备附近设立标志牌、操作规程。 运输车辆要制动灵活功能良好,听从指挥信号齐全,过岔口、遇障碍物时要减速鸣笛不得超速行驶。 施工中所用的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达到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自制设备、设施必须通过安全检验及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种作业的特殊工种保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严禁超负荷及带病运转。 使用车辆必须按规定使用车辆通行证,对所有的通行证不得转借或卖给他人。 严禁酒后驾车,非司机驾车。

作业人员施工中应注意避让车辆,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应先洒水,以避免施工中扬尘。 出入工地现场的自卸车要求有覆盖。 运输车辆驶出现场时,应将轮胎上的泥土清理干净,避免带泥土上路。 现场堆料要进行土工部支垫。 施工便道要勤洒水,避免扬尘。 在临近居民区进行作业时,噪音标准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如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应在施工前,取得夜施证并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施工现场设专人指挥卸料,工作。各工序安排合理有序。 施工中注意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各种施工、运输机械尾气排放量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标准。 材料堆放、机具停放的统一管理。材料根据工程进度陆续进场。各种材料堆放需要分类,堆放整齐,标志清楚,预制场地做到内外整齐,清洁,施工废料及时回收,妥善处理。工人在完成一天的工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公共场所及大楼安全注意事项(通用版)

( 安全常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共场所及大楼安全注意事项 (通用版) Safety accidents can cause us great harm. Learn safety knowledge and stay away from safety accidents.

公共场所及大楼安全注意事项(通用版) 高层楼遇火警时,扑救与逃生均较一般房屋困难,尤其十层以上高楼火警,抢救不易,民众在出入公共场所及大楼更应注意周围的消防设施与逃生用具。 一、公共场所之营业者必须订定防火避难逃生计划,并时常进行实际之演练。 二、注意用火场所、用电设备之安全,并防范人为纵火案件。 三、各楼层明显处悬挂「紧急逃生路线图」,并时常维护防火避难设施。 四、进入公共场所消费时应先观察安全门、梯及各种防火避难设施、消防设备之位置所在。 五、通风管道最好用铁板铸造,外裹石棉不燃材料,并每层装置防火气阀。

六、高楼房屋隔间、天花板、窗廉,地毯等装璜,宜使用不燃性材料或经防火处理之耐燃材料。 七、楼安全门梯及通道,应经常保持畅通。 八、高楼建筑物户外安全梯逃生最安全,应普遍设置。 九、高楼各层距离安全梯较远之窗口,应备有软梯、绳索、救生袋等补助逃生器材。 十、高楼屋顶平台不宜加盖房屋或其它设置。建筑物依规定设置之消防设备切勿拆除或变更。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无锡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无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设计标准 (征询意见稿) 无锡市规划局 2007年11月

1.总则 1.1 为使无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更切合当前实际,适应未来发展需求,满足居 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全面提升无锡的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 化、规范化,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参照相关标准与指标,按 照以人为本、分级配套、分级落实、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无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 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 标准是无锡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技术标准,江阴和宜兴市可参照执行。 1.3 标准适用于市(区)级以下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计;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由相关的专项规划确定配置要求。危旧房改造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1.4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用地情况、周边设施条件、行政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对配置标准可作适当调整;新建地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严格执行本标准;,老城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项目依据本标准,各项设施的配置水平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 1.5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无锡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条例。 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和分类 2.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 2.1.1对应社区的管理体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街道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两级配置,控制规模及对应行政、规划管理应符合附表2-1的规定。 附表2-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行政规划管理一览表 2.1.2街道社区由交通干道和自然地理边界围合形成,人口规模一般为5万人左右;对应行政管理中街道的管辖和规划管理中控规编制单元的管理。 2.1.3基层社区是由城市支路以上道路或自然地理边界围合形成,人口规模一般为1~1.5万人;对应行政管理中居委的管辖和规划管理中街坊的管理。 2.2分类与控制要求 2.2.1按照使用功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

公共设施安全使用须知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公共设施安全使用须知正 式版

公共设施安全使用须知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让同学们有一个安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近来发生的一些公共设施使用安全问题,特将有关公共设施使用相关要求向同学们通告如下: 1.教室及宿舍安全用电和严禁用火须知 校区教学楼和宿舍楼为老式楼房,电线及开关容量较小,尽管多次检修,但负载过大时仍然容易出现停电、打火乃至着火等严重的安全问题,所以要求同学们务必不要私拉电源电线及联接大容量的电器,外出时关掉电源及电灯开关。严禁私

自使用、存放违章电器及用电设施,严禁使用各种明火,严禁吸烟,严禁饮酒。 2.室内暖气内水温较高并含有添加剂,特别是PP-R管材阀门及接口极易出现脱落、损坏等问题,千万不要按压、踩踏暖气管线及阀件;不要擅自关闭供暖阀门;关好教室、宿舍及公共区的门窗,防止天冷冻坏暖气。一旦造成人为暖气事故,会使整个楼内停暖,暖气泄露会大量跑水,损害同学财产,甚至会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用水后随手关闭电源开关和水龙头,冬季冻裂水管会导致楼内停水,给同学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公共设施安全使用须知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共设施安全使用须知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23-56 公共设施安全使用须知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让同学们有一个安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近来发生的一些公共设施使用安全问题,特将有关公共设施使用相关要求向同学们通告如下: 1.教室及宿舍安全用电和严禁用火须知 校区教学楼和宿舍楼为老式楼房,电线及开关容量较小,尽管多次检修,但负载过大时仍然容易出现停电、打火乃至着火等严重的安全问题,所以要求同学们务必不要私拉电源电线及联接大容量的电器,外出时关掉电源及电灯开关。严禁私自使用、存放违章电器及用电设施,严禁使用各种明火,严禁吸烟,严禁饮酒。 2.室内暖气内水温较高并含有添加剂,特别是PP-R管材阀门及接口极易出现脱落、损坏等问题,千万不要按压、踩踏暖气管线及阀件;不要擅自关闭供

暖阀门;关好教室、宿舍及公共区的门窗,防止天冷冻坏暖气。一旦造成人为暖气事故,会使整个楼内停暖,暖气泄露会大量跑水,损害同学财产,甚至会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用水后随手关闭电源开关和水龙头,冬季冻裂水管会导致楼内停水,给同学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4.爱护校园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报修,对人为损坏的要按学院要求进行赔偿。注意防盗,提高防范意识,外出时关好门窗,对现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注意保管,避免丢失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5.增强消防意识,爱护消防及应急设施,不得擅自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及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标等公共安全设施。 6.严禁在教学楼和宿舍楼楼道内及楼梯上打闹、奔跑,特别早晚以及遇有临时停电、故障停电时,更要有序出入,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1 总则 为在城市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并为公共设施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标准》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新建地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标准》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保障房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针对性核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性。 基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衔接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辖区及其管理要求、各类设施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和设施情况等,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本《标准》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中涉及用地的为刚性规定,新建地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已建成区尽量通过用地盘整达到标准。用地上配套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强度,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和人口规模做适当调整。

公共设施设计说明 文字稿

苏州城市标识设计说明: 苏州就是一座非常有魅力的旅游城市,更就是人间天堂。 有人来到苏州,主要欣赏的就就是苏州的古典园林,苏州给人印象最深的也就就是古典园林。所以在苏州城市标识的设计上,采用亭子的基本形态,亭顶用一个“人”字来表现,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亭身用一个打开的“扇子”来表现,用以体现苏州给人带来的舒适,静谧的感觉。扇面用苏州古典园林的“八边形”门与方形景窗,以及园林中的窗饰纹样来表现,更加直观的给人一种“苏州印象”的感觉。色彩运用上,用苏州印象色:黑与白来表现,体现出苏州古城特有的城市意蕴,同时在视觉给人一种恬淡素雅,小家碧玉的苏式印象感。 公共设施设计说明: 公交站台就是道路系统中的节点设施,设计的此公交站台既要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又要有其自身的艺术性,成为街道上的景观亮点。 构件设计上采用玻璃顶板与漏空的侧板,可减少街道景观的障目感与繁杂感,方便候车的人对外观望。玻璃顶盖向后方有2%的倾斜角,利于雨水与一些落果物的排除。 前后通透的空间设计,使公交站台的小环境与周围大环境融为一体,既可保障候车人的视线通畅,又可美化整体城市环境。 外观形态设计上,采用苏州古典园林窗饰的经典纹样来表现侧板,既能保证视线的通透感,又能体现苏州文化底蕴,再加上材料的使用上,用一些高分子纤维玻璃与金属钢材,更赋于苏州城一种时代感。 另外,结合一些攀爬类植物,即能在夏天遮阳,舒适凉爽,冬日给人充足光照,而且没话了城市环境。就是的整体的景观效果更加自然,生态,环保。 休息座椅设计说明: 此休息座椅的设计就是一种放置式的公共座椅,外观形态的设计上采用苏州古典园林的窗饰的经典纹样为基本元素,加以艺术的沉淀,呈现出一种简洁大方而又美观的形态。 色彩设计上采用代表苏州的经典色彩(经典黑与经典白),就是座椅既能突出自身的色彩感觉,又能融入到整个苏州的城市色彩中。 材料设计上采用高分子树脂材料,此材料耐久性强,且质地柔软,废人一种亲与力,也更能体现出人性化设计的理念。 公用电话亭设计说明: 公用电话亭就是城市的聆听者,标志着一个城市生活的节奏与效率,通过固话的交流,沟通,就是整个城市紧密的连接在一起。 在构建设计上,吧亭基抬高十公分,在雨雪天可以起到防雨水的作用,亭顶的设计采用玻璃材质,可满足白天的采光要求,再抬高十公分,使亭中的通风更加流畅,向后倾斜2%的角度,利于排水与杂物。 外观形态的设计上,采用方形,简单,大方,墙面的处理,采用苏州古典园林的窗饰纹样为基本元素,使电话亭的设计更具有地方特色。(门前的斜坡设计更能体现无障碍设计)。 色彩设计上,采用苏州的经典代表色,灰白黑,一方面就是整个物体的色彩能自然融入整个大的环境中,另一方面,就是来此的游客更能加深对苏州的印象。 垃圾箱设计说明: 城市的环境卫生,关系到环境的质量与人的健康。城市垃圾箱的配置,反映城市生活品质,也就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 此垃圾箱的设计采用固定箱式的形式,外观形态的设计上采用简洁大方的方形,使整体上

压痕机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85 压痕机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痕机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压痕机也叫模切机或啤机,运用印刷厂的压痕机要注意以下要点: 1.压痕机的车间设备安置应合理、路途地上平整、通道疏通。 2.压痕机的设备方向应有利于安全操作,以操作者面向墙面为宜,其与周围修建及设备的最小净间隔不的少于0.8m。 3.开车时应先空载试用离合器,离合器作业应平稳。 4.压痕机一切显露传动部分应有牢靠无缺的防护。 5.压痕机压架上应设置托手式维护设备或压杆式维护设备 6.压痕机行程开关的行程结尾应有限位保险设备,使对开关的作用力不大于答应值。 7.压痕机主动复位的行程开关在外力撤消后,应主动康复到初始方位。 8.压痕机的传动主轴,有必要设有人力驱动传动轴的防护设备。

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v1.0 可编辑可修改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目录 编制说明 1 总则 (3)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3) 3 市级和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规划导则 (4) 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9) 附录:术语、用词说明及参考文献(规范) (18) 《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条文说明

1 总则 【目的和依据】为突出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考虑城乡发展需要,制定《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中心城区(指七区)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城市旧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依据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可行,并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服务水平。 杭州市辖县级市的中心城区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城市特殊功能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前湾保税港区、港口、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的相关内容,另行规定。 【配置原则】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相关规划,应遵循系统、兼容、创新、继承以及适度超前或相对稳定的原则。 【强制性要求】本标准中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内容或规定应为强制性要求,在城市规划实施时,须优先安排并与其它建设工程同步予以落实;当公共服务设施无独立占地要求时,其建筑面积应作为强制性要求予以落实。 【相关法规】本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并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按其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本标准将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七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4)体育;(5)商业金融;(6)社会福利;(7)行政办公;将居住区级以下(含居住区,下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娱乐;(4)体育;(5)商业金融服务;(6)社会福利与保障;(7)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8)市政公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综合考虑建设规模以及投资、布局方式等,可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五级: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居住组团级。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 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 (市规划局 2011年9月) 1、总则 1.1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 1.3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 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

筹、社会公平、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 1.5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2、术语 2.1农村地区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含主城、副城)、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地区。 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一系列设施的总称,包括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商业等社区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3新市镇 农村地区镇街的镇区,规划人口规模一般在 2 万人以上。按照南京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1)有行政建制的现状涉农街道或建制镇的镇区(镇街政府所在地),为其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虽已撤销行政建制但规模较大且功能较为齐全的镇区。 2.4新社区

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方案设计

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措施 ?公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 ?公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目标 ?确保公共设备在使用中完好状态,满足服务要求,延长其使用寿命,保证其使用功能得正常发挥。 ?公用设备、设施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 ?工程部作为公共设备设施的专业部门,根据公司设备管理指导书和行业规范规定要求对设备设施实行管理。设备的管理主要为以下内容: ?设备的日常运行和使用 ?公共设备的运行管理由服务使用部门负责,如监控系统由监控中心负责。期于基础功能性系统均由工程部负责其日常运行管理。运行 管理为严格执行相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设备的维护保养 ?根据公司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设备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巡检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据此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保养由使用部门或责任 部门负责,而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则均由工程部负责。设备的维护 保养根据《设备保养计划》制定的《保养任务书》和《维保记录表》 开展工作。 ?设备故障的修理 ?设备常见简单维修,要求当日修复,较复杂或政府部门规定需专职维修的可外发维修,但须在规定期内完成。 ?设备的大修改造 ?公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公共设备设施保养范围: ?供配电系统

?给排水系统 ?公共设施系统 ?日常维修小修费用从管理费支付。大修费用由工程部制订维修计划和维修预算,经业主审阅批准后从管理费中开支或由集团公司和项目公司支付。 ?公共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供配电系统

给排水系统 ? 房屋本体的维修管理 ? 目的 建筑物维修管理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防止和消除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发生损坏;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改善条件。 ? 建筑物维修管理的范围与类型 ? 管理范围

2021公共场所及大楼安全注意事项

2021公共场所及大楼安全注意 事项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49

2021公共场所及大楼安全注意事项 高层楼遇火警时,扑救与逃生均较一般房屋困难,尤其十层以上高楼火警,抢救不易,民众在出入公共场所及大楼更应注意周围的消防设施与逃生用具。 一、公共场所之营业者必须订定防火避难逃生计划,并时常进行实际之演练。 二、注意用火场所、用电设备之安全,并防范人为纵火案件。 三、各楼层明显处悬挂「紧急逃生路线图」,并时常维护防火避难设施。 四、进入公共场所消费时应先观察安全门、梯及各种防火避难设施、消防设备之位置所在。 五、通风管道最好用铁板铸造,外裹石棉不燃材料,并每层装置防火气阀。

六、高楼房屋隔间、天花板、窗廉,地毯等装璜,宜使用不燃性材料或经防火处理之耐燃材料。 七、楼安全门梯及通道,应经常保持畅通。 八、高楼建筑物户外安全梯逃生最安全,应普遍设置。 九、高楼各层距离安全梯较远之窗口,应备有软梯、绳索、救生袋等补助逃生器材。 十、高楼屋顶平台不宜加盖房屋或其它设置。建筑物依规定设置之消防设备切勿拆除或变更。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T50- -2009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Standard for community public facilities (报批稿)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3月

根据宜居重庆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2007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7年11月1日)的精神,本标准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义与分级;4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5 标准街道社区;6 标准基层社区; 7 农村社区。 本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标准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1号,邮编:400011,电话:637376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余颖刘利宋智王华淳魏英何丹杨李宁审查专家:孟东方周顺元陶坤宏黄天其黄安会董世永廖百茫(按姓氏笔画)

1 总则 (5) 2 术语 (6) 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7) 4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 (8) 4.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 (8) 4.2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依据 (8) 5 标准街道社区 (9) 5.1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9) 5.2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9) 5.3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9) 6 标准基层社区 (12) 6.1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2) 6.2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2) 6.3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2) 7 农村社区 (15) 7.1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5) 7.2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5) 7.3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5) 本标准用词说明 (18)

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要求(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要求(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要求(新编版) 1)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运营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2)每次运行前,作业和服务人员必须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运行中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 3)室外游乐设施在暴风雨等危险的天气条件下不得操作和使用;高度超过20m的游乐设施在风速大于15m/s时,必须停止运行。 4)游乐设施在操作和使用时,全部通道和出口处都应有充足的照明,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5)在醒目之处张贴“乘客须知”,其内容应包括该设施的运动特点,适应对象,禁止事宜及注意事项等。 6)游乐设施的运行区域应用护栏或其他保护措施加以隔离,防止公众受到运行设施的伤害。当有人处于危险位置时,游乐设施禁

止操作。 7)使用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1次游乐设施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8)游乐设施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伤员,并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报告和处理。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温州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

温州市城市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规划局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温州市城市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公共服务设施

基本配套规定(试行) 1 总则 (目的)为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温州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依据)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温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和应用)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编制规划特别是编制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依据本规定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规定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本规定由温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2 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的分级和分类 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的分级 2.1.1 城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街道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两个级别。 2.1.2街道社区一般指以城市干道或自然地理边界围合的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在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时一般对应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一个或几个城市居住区或规划管理单元范围,人口规模为5-10万人左右。 2.1.2 基层社区一般指由城市支路以上道路或自然地理边界围合,在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时一般对应于居民委员会区划范围、居住小区或规划管理单元小区范围,人口规模约1万人。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及控制要求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 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 27-2012 913

2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2.0.1 该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与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尤其是要与城市详细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以便于落实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0.2 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时应考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系统性,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保证。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生活废物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而生活垃圾是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因地制宜。 2.0.4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必须与主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2.0.5 规定了区域性规划和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共享的重要性。 2.0.6 规定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0.7 为确保项目实施,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乡建设计划。 2.0.8 本条是为了限制旧城改造中,被改建、拆除的环境卫生设施还建不到位的现象,明确了在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 3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3.1 一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本条规定了设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重点应考虑的场所。本次修订将“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调整为“应设置废物箱、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以与本章中提到的各类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名称统一。

公共设施设计说明 文字稿

苏州城市标识设计说明: 苏州是一座非常有魅力的旅游城市,更是人间天堂。 有人来到苏州,主要欣赏的就是苏州的古典园林,苏州给人印象最深的也就是古典园林。所以在苏州城市标识的设计上,采用亭子的基本形态,亭顶用一个“人”字来表现,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亭身用一个打开的“扇子”来表现,用以体现苏州给人带来的舒适,静谧的感觉。扇面用苏州古典园林的“八边形”门和方形景窗,以及园林中的窗饰纹样来表现,更加直观的给人一种“苏州印象”的感觉。色彩运用上,用苏州印象色:黑和白来表现,体现出苏州古城特有的城市意蕴,同时在视觉给人一种恬淡素雅,小家碧玉的苏式印象感。 公共设施设计说明: 公交站台是道路系统中的节点设施,设计的此公交站台既要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又要有其自身的艺术性,成为街道上的景观亮点。 构件设计上采用玻璃顶板和漏空的侧板,可减少街道景观的障目感和繁杂感,方便候车的人对外观望。玻璃顶盖向后方有2%的倾斜角,利于雨水和一些落果物的排除。 前后通透的空间设计,使公交站台的小环境与周围大环境融为一体,既可保障候车人的视线通畅,又可美化整体城市环境。 外观形态设计上,采用苏州古典园林窗饰的经典纹样来表现侧板,既能保证视线的通透感,又能体现苏州文化底蕴,再加上材料的使用上,用一些高分子纤维玻璃和金属钢材,更赋于苏州城一种时代感。 另外,结合一些攀爬类植物,即能在夏天遮阳,舒适凉爽,冬日给人充足光照,而且没话了城市环境。是的整体的景观效果更加自然,生态,环保。 休息座椅设计说明: 此休息座椅的设计是一种放置式的公共座椅,外观形态的设计上采用苏州古典园林的窗饰的经典纹样为基本元素,加以艺术的沉淀,呈现出一种简洁大方而又美观的形态。 色彩设计上采用代表苏州的经典色彩(经典黑和经典白),是座椅既能突出自身的色彩感觉,又能融入到整个苏州的城市色彩中。 材料设计上采用高分子树脂材料,此材料耐久性强,且质地柔软,废人一种亲和力,也更能体现出人性化设计的理念。 公用电话亭设计说明: 公用电话亭是城市的聆听者,标志着一个城市生活的节奏和效率,通过固话的交流,沟通,是整个城市紧密的连接在一起。 在构建设计上,吧亭基抬高十公分,在雨雪天可以起到防雨水的作用,亭顶的设计采用玻璃材质,可满足白天的采光要求,再抬高十公分,使亭中的通风更加流畅,向后倾斜2%的角度,利于排水和杂物。 外观形态的设计上,采用方形,简单,大方,墙面的处理,采用苏州古典园林的窗饰纹样为基本元素,使电话亭的设计更具有地方特色。(门前的斜坡设计更能体现无障碍设计)。 色彩设计上,采用苏州的经典代表色,灰白黑,一方面是整个物体的色彩能自然融入整个大的环境中,另一方面,是来此的游客更能加深对苏州的印象。 垃圾箱设计说明: 城市的环境卫生,关系到环境的质量和人的健康。城市垃圾箱的配置,反映城市生活品质,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 此垃圾箱的设计采用固定箱式的形式,外观形态的设计上采用简洁大方的方形,使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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