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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细则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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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细则

被检查地区名称:被检查县(市、区)名称:被检查单位名称:

督导评估专家签名:检查时间:年月日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百度文库)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三)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四)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措施 (五)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六)中药饮片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七)中药饮片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八)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九)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十)煎药室管理规范 (十一)煎药室操作规范 (十二)煎药室工作制度 (十三)煎药室设备标准化操作程序 (十四)中药急煎制度 (十五)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十六)煎药质量控制措施 (十七)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一、为科学、规范地管理本院的中药饮片,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院长为中药饮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全院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监督体系,各临床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质量。 四、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医院职工及患者,如果发现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医院领导或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反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涉和打击报复。 五、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对领取和存放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以防发生变质失效。 六、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供应工作。药剂科应严格遵守与中药饮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 七、做好饮片购销的资质认证工作,合法规范地购进中药饮片。 八、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对中药饮片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九、中药饮片库房应具备与中药饮片性质相适应的存储设备、设施,如冷藏、防冻、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虫等。 十、中药饮片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用、远期后用的原则,严格按效期管理中药饮片,防止过期失效。 十一、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煎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中药饮片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工作。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处方审核: 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 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 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5.3.2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留存处方,按月进行装订。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制度 (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结合学习时事政治、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党纪条规、科技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 (二)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特殊情况可根据业务工作要求调整安排,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 (三)干部职工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讨论为辅,同时要组织好必要的辅导或中心发言。 (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讲究实效,学以致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并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要结合实际写1—2篇理论或调查报告。 (五)干部职工的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并对学习情况做好考勤登记,计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与年终考核评优挂钩,干部职工学习考试不及格的当年不能评优。 文明、规范化办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时,须着装整齐、朴实、大方,仪表举止规范。

2、实行挂牌办公,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不拖拉、不马虎、不推诿,雷厉风行,说办就办。 3、与人交谈,态度要和蔼,语言要文雅、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对外来联系工作的同志,要接待热情,注意礼节礼貌,做到先起立、后请坐、再倒茶、四办事、五送客的接待程序,严禁简单粗暴,做到文明服务。 4、坚持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讲究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作风,认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5、坚持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注意环境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齐。 6、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按要求搞好立卷归档,不乱堆、乱放,保持办公桌、抽屉、柜子的整洁。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必止。 8、加强团结、密切协作。机关工作人员要以事业为重,顾全大局,宽宏大量,豁达大度,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不制造矛盾,不闹纠纷,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谦互让,互帮互助,团结共事,宽厚待人。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是确保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是发挥中医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树立饮片质量第一的观念。 第五条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验收、炮制、质检、保管、调剂等各环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与职责 第六条凡从事医疗机构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采购、质检、验收、炮制、保管、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医药院校毕业或受过一年以上专门培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以上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由本机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本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实行药剂科主任、饮片质量监督员、饮片质量验收员、调剂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八条各医疗机构应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三级医院必须有1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级医院必须有1名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有1名中药士或相当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饮片质量监

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在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应当是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一、处方书写 1、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慢服、顿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中药饮片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

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贵重药品管理办法》对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四、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饮片使用的合理性。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区机关管理工作纪律制度

区机关管理工作纪律制度 一、政治纪律。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和行动上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保持一致,不得编造、散布、传播影响大局,影响形象,影响干群关系的言论,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欺上瞒下,真正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落实到实处。 二、组织纪律。 必须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工作,无故向组织讲条件、提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检查通报、组织谈话直至停止工作处理。要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不得因个人私怨故意制造矛盾,坚决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三、工作纪律。 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职业道德,用心工作、扎实工作,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实现“县内争第一,省市争一流”的目标。 四、请示汇报制度。 遇有重大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请示汇报,无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要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在外出参加学习、培

训、会议或每项重大工作完成后,要及时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以便于统筹协调。 五、廉政纪律。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收取贿赂,更不准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损公肥私。 六、考勤值班制度。 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时点名,因事确不能参加点名者须按规定和程序请假,不得捎假,不请假者视为旷工。坚持机关干部外出、休假请销假制度,科级干部出县必须向开发区主任和分管机关的领导请假,县内必须向局办负责人请假。中层干部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贻误工作者,科级干部扣除当月通讯补助后,连同考勤情况一并计入年底绩效工资。 七、接待制度。 严格接待范围、标准及程序,公务接待须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并填写派餐单由党政办按接待标准统一安排、统一结算。对无派餐单或超出接待范围和违反审批、结算原则的接待,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八、物资采购制度。凡需购买公用物品的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经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党政办公室和财税局负责集中购买,并由党政办对物资造册登记、健全档案。 九、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制度。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制度(2020)

XXXX医院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2020版) 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1) 二、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2) 三、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3) 四、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6) 五、中药饮片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7) 六、中药饮片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7) 七、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8) 八、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9) 九、煎药室工作制度 (11) 十、煎药室操作规范 (12) 十一、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13) 十二、煎药室设备标准化操作程序 (16) 十三、中药急煎制度 (17) 十四、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17) 十五、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措施 (18) 十六、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 (20) 十七、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措施 (21) 十八、中医药人员师承管理制度与措施 (22)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1、为科学、规范地管理本院的中药饮片,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2、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院长为中药饮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3、全院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监督体系,各临床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质量。 4、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医院职工及患者,如果发现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医院领导或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反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涉和打击报复。 5、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对领取和存放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以防发生变质失效。 6、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供应工作。药剂科应严格遵守与中药饮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 7、做好饮片购销的资质认证工作,合法规范地购进中药饮片。 8、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对中药饮片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9、中药饮片库房应具备与中药饮片性质相适应的存储设备、设施,如冷藏、防冻、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虫等。 10、中药饮片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用、远期后用的原则,严格按效期管理中药饮片,防止过期失效。 1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煎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中药饮片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工作。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

机关工作纪律规定.doc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工作人 员工作纪律的补充规定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促进效能建设,现将《惠 民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的补 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 习,不断提高遵守工作纪律的意识,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 高工作效能,促进机关建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 水利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下级服从上 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要严格遵守局各项规章 制度,尽职尽责,不找借口,不讲条件。 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岗位纪律,因公外出或请假要及时填写《工作动态 登记簿》。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 影及参与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上班和开会应提前到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聊天, 空岗。 第六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时间和工作 日中午禁止饮酒。

第七条工作人员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杜绝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文明办公、热情服务。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及时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不得推委、搪塞,更不能为难办事人员。 第九条加强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格工地用车管理,在工程结束或停工期间,一律不准以科室或指挥部名义租借社会车辆。 第十条加强监督。局转变作风提速提效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下属单位、水利站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以前制度与此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 2015 年 11 月 18 日

中药饮片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中药饮片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规范中药饮片的注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中药饮片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中药材经炮制成一定规格供中医临床配方使用的制成品。 生产中药制剂用中药饮片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中药饮片逐步实施批准文号管理。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中药饮片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中药饮片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五条申请注册的中药饮片,应当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品种。目录品种的质量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订并发布。

第六条中药饮片的注册申请,包括生产注册申请和补充申请。 第二章生产注册申请 第七条中药饮片生产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其生产范围必须具有中药饮片。 第八条生产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中药饮片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注册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相关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申报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有关资料后,组织开展技术审评及行政审批工作。行政审批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中药饮片注册批件》的形式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中药饮片生产批准文号,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 Y+8位数字。 行政审批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时限延长超过10个工作日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章补充申请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标准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时炮制、煎煮等管理。 三、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四、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五、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六、本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八、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十、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一、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十二、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十三、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十四、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 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长春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言行纪律规范细则

长春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言行纪律规范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言行、加强纪律约束,更好地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扎实推动以转作风、重服务、提效能为重点的“五型”机关建设,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长春市直属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市直机关局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章政治纪律 第三条不准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四条不准组织、参加反对党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五条不准以任何理由参与集体上访,更不能带头或组织群众集体上访。 第六条不准发表有违政治纪律的言论。

第七条不准以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任何形式发布有损党和国家及城市形象的言论。 第八条不准说有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话。 第三章廉政纪律 第九条不准违规使用“三公”经费。 第十条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第十一条不准违规搞福利、开联欢会、公款休假旅游。 第十二条不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不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第十四条不准报销超标准、超范围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不准在开会搞活动时摆放花草、悬挂标语横幅、发放纪念品。 第十六条不准违规使用贵宾通道、头等舱。 第十七条不准违规出入夜总会等奢靡场所。 第十八条不准佩戴容易引起舆论炒作的奢侈品。 第十九条不准在境内外招商等公务活动中住豪华酒店。 第二十条不准私客公待。 第二十一条不准违规迎来送往、请吃、吃请。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 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和《》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在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应当是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机关工作纪律考核评分细则

机关工作纪律考核评分细则 按照文件的要求,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对机关工作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不定期明察加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机关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机关纪律制度建设情况、上下班考勤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督查结果。 二、监督检查范围 包括全县五大类个单位,文件附件。 三、考核评分规则 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实行倒扣分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干部职工有以下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情况的单位则扣除相应分值(如果一种行为涉及多项扣分规定的,以分值高的为准,不重复扣),扣完为止。 (一)对没有建立上下班考勤制度的单位,每次扣2分;对上下班考勤制度虽有但没有按要求严格执行的单位,每次扣0.3分;

(二)对没有建立请销假制度的单位,每次扣2分;对请销假制度虽有但没有按要求严格执行的单位,每次扣0.5分; (三)对发现有干部职工迟到早退,不按时上下班现象的单位,每次扣0.2分; (四)对发现有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玩纸牌、观看影视节目、睡觉、炒股等情况的单位,每人每次扣0.5分; (五)对发现有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脱岗、缺岗以及不能准确说明去向等不在岗现象的单位,每人每次扣0.5分; (六)对有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现有赌博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每人每次扣1分; (七)对办事效率低下,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以及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群众反映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对(三)、(四)、(五)、(六)、(七)条中有领导班子成员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规定的单位,除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如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免职等)外,在上述扣分规则的基础上加扣1分;对发现有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串通相关人员作伪证、欺

中药药事管理目录(修正版)

5-1 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 资料目录 1、张家港市广和医院中药使用监测与管理办法 2、关于使用中药的监督评价指导记录及总结 3、张家港市广和医院中药遴选制度 4、中药饮片遴选目录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记录 6、中药饮片点评持续改进措施(2014-2018)

5-2 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5-2-1 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 5-2-2 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配备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5-2-3 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面积≧4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5-2-4 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资料目录 1、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 2、中药房简介 3、中药房制度 4、中药目录 5、中药房房屋情况一览表 6、中药房各部门平面图 7、中药房现有设备一览表(中药房配备的通风、防尘设备一览表)

5-2 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5-2-5 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资料目录 1、2014-2018年药剂科药学专业人员一览表(含中药专业人员占药学专业人员比 例) 2、2014-2018年药剂科中药房人员一览表

5-2 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5-2-6 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资料目录 1、2014-2018年度中药房负责人聘任决定 2、中药房主任职称证书复印件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 核对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1、中药饮片处方审核 (1)逐项检查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等情况,要向顾客说明情况,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中药饮片调配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2)中药调剂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对配方中需炮制的饮片,按照处方给付,不得随意改变; (2)称量时使用减重法分药,不得手抓估药; (3)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4)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放入群药包内,并向顾客交代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 3、中药饮片核对 (1)中药处方调配好以后,应有专人复核校对。一校有无药味遗漏或取错;二校药物分量是否正确;三校依方炮制是否符合;四校有无相反、相畏

药品;五校剧毒药量是否超剂量;六校先煎、包煎、后下、另服、冲服、烊化等是否另包和注明。 (2)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填好药品销售记录,留存处方或其复印件,至少保留5年。 4、发药 (1)发药时认真校对患者姓名、取药凭证和汤剂贴数,向患者讲清用法、用量、用药或饮食禁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公文处理规章制度

局机关公文处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局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家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三条局办公室主管机局关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机局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机局关的收、发文办理及公文的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起草、校核以和局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四)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对下级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乐于奉献。要熟悉各种办公自动化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应当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行政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不处理党内各种事务。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文种行文,公文的种类主要是: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 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三)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原则。 (四)公告、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秒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凡请上级机关指示或者批复的公文,不得用“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有关事项。(“请示”就是“请示”,不得用“请示报告”)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复。(即使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复,也不得用“请示”) (十一)会议记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份组成。 (一)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可以用主办机关也可以用几家机关的名称,主办机 关应当排列在前。(文号应编主办机关的文号) (二)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秘密等级标注在首页的右上角,密码电报的秘密等级标注在首页的密级栏内。“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三)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紧急”,标注在首页右角上,有秘级时,收标注在其下方位置。紧急电报应当标首页的等级栏内,标明“特急”、“加级”、“平级”。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医院的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是确保医院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是发挥中医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工作。 三、对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验收、炮制、质检、保管、调剂等各环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四、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采购、质检、验收、炮制、保管、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医药院校毕业或受过一年以上专门培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以上工作。 五、中药饮片质量由院长全面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医院中药药事管理与中药药物治疗委员会实施,药械科具体落实。 六、应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饮片质量监督员,对医院使用的饮片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做检查记录,发现质量可疑或不合格的饮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对中药材和饮片的质量验收,应选派严于律己、奉公守法,对中

药材、饮片质量具备鉴别经验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验收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药炮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第二章采购 一、采购中药饮片,必须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为依据,由中药房提出购药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采购人员方能采购。 二、采购中药饮片,必须在确保质量合格的前提下,从持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购进。 三、采购中药材和饮片,应以保证药品质量为购进原则,不得以经营单位让利为购进原则,严禁采购人员拿回扣和擅自提高中药材和饮片收购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牟取私利。 四、对中药饮片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发货票及印章”、“法人证明”要留有复印件,并对购进的中药饮片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价格、数量和采购、验收人员以及采购、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备查。 五、采购中药材和饮片时应认真检查和核对药品供货单位、药品名称、产地、等级、规格、数量、价格,注意品种的真伪、优劣、炮制是否规范,不合格的不得购入。

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在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应当是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尚未评定级别的医院,按照床位规模执行相应级别医院的人员要求。 第三章采购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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