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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总医师管理制度1

住院总医师管理制度1
住院总医师管理制度1

总住院医师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卫生部《总住院医师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总住院医师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实施科室

PICU科、综合科、A区实行住院总医师制度。

、、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医疗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查房和巡视工作,负责安排院内外的会诊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和安排全科查房和全科业务学习。

5、组织科室出院及死亡病历讨论,掌握治愈率、病死率、病床周转率、病床使用率等医疗质量及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做好医疗事故、差错等各项的登记和统计报告工作。

6、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室医疗纠纷的接待工作。

7、负责日常排班及书写各种医疗文件。

8、负责病房病历缮写的修改,每月病历及医疗质量的检查,并检查合理用药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严加追究,责成相关医师立即纠正,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9、管理好本科室的急诊工作,是否分管病人由科主任根据科室情况决定。

10、完成科主任和医教科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对总住院医师的具体要求

1、从事本专业工作超过三年且在本院从事临床工作一年以上的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由科主任推荐,并报医教科考核业务院长批准。

2、总住院医师总任期不少于一年,在任期内不得外出进修及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实行24小时工作制,科室应设立总住院医师值班室,需离开医院时,应告诉科内值班人员去向,应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

3、每周休息一天,国家法定节日为休息时间。

4、任期内病假、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规定时间必须顺延住院总医师任职期限。

四、考核与奖惩

1、在任职期间每个月,所在科室要对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审,如不称职可延长或终止其继任总住院医师的工作。

2、任期内,医教科进行不定期检查,了解其工作表现并记录在案,发现未履行职责进行告诫,如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总住

院医师任职资格。

3、任期结束后,个人进行自我鉴定,科主任做出总体评价。

4、医教科根据其日常工作表现、考核情况及科室意见,作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的评定结论,作为本人晋升职称、评功评奖的依据。

5、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必须有担任住院总医师经历,且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6、医院每年将根据各住院总医师的工作表现,评选出优秀住院总医师给予奖励。

7、各科住院总医师享受职务津贴及值班补助。

附表1:住院总医师申请表

2:住院总医师考核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住院总医师申请表

科室姓名学历参加工

作 时 间

作、

培训经历审请理由申请人签名:

科室意见科主任签名:医 教

科 意

见分 管

领 导

审 批

住院总医师考核表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科 室

姓 名

考核时间

履 行

情 况

(按

职 责

要 求

填写)

签 名:科 室

意 见

科主任签名:

医 教

科 意

分 管

领 导

意 见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应首先获得医院授权。医师授权范围应在其执业范围内,在医院工作的医师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工作超越授权权限进行操作视为违规。 2.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医师执业资质授权包括处方权、抗生素使用权限、医师工作站使用权和分级手术授权、单独出门诊工作授权。 3.须授权人员 (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按其资格类别给予执业注册。 (2)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进修医师,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 (3)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 4、授权类型 (1)医嘱、处方权: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医院注册的医师(包括多点执业医师)。 (2)抗生素使用权限:执行《抗生素使用管理规定》。 (3)精麻类药品权限: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4)分级手术权限:执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处方权管理

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师处方权管理和处方权医师库动态维护。 (1)医院建立处方权医师库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医师处方权行使情况进行审核监控。 (2)根据医院现行各类医疗文件对各级医师职责权利的规定相应确定各级医师处方权范围,并根据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享有处方权的医师可在注册执业范围内独立从事相应医疗工作。未授予处方权的医师,不能独立从事医疗工作,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4)各级各类医师应严格按照权限范围行使处方权,不得滥用处方权。 2.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简称“两证”下同)的下列人员授予院处方权。 (1)医院各级各类在职医师。 (2)经批准从事临床工作的本院研究系列人员。 (3)经批准返聘的本院离退休医师。 (4)从事临床工作的进修医师、研究生。 (5)已办理来院多点执业医师。 实习医师和尚未获得“两证”的新毕业医师、研究生等人员不授予处方权。 3.根据医师执业范围,将医院医师处方权分为临床类别处方权、

病人住院管理制度(DOC 37页)

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1 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 2 病人须按时作息,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应请假,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外宿。 3 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4 病人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医疗文件及资料。 5 病人的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不得随意更改。 6 病人可携带必须生活用品等,并按规定放置。 7 病人不得互串病房,非探视时间不得会客。 8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应按价

赔偿。 9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病人之间应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病人入院时应进行《病人住院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病区管理工作制度 1.病区由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与医生积极协助。树立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周到及时的护理服务。 2.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专科护理常规。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 3.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设备,建立帐目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点,严格交接班。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4.工作人员进病区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胸牌上岗。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工作时间不允许大声喧哗、会客、打私人电话。5.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空气清新,定时通风与消毒,防止交叉感染。患者床头桌、地面,每日至少清洁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范围包括: 1.处方授权(含普通处方、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 2.手术授权; 3.麻醉授权; 4.输血授权; 5.腔镜授权; 6.介入授权; 7.特殊检查授权:超声影像科(B超检查)、影像放射科(CT检查、核磁共振检查、X片、造影、DR片等)、内镜室(消化内镜室、气管镜、喉镜、宫腔镜等)、介入室(血管造影检查)、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等; 8.危重病人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医师(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卫计委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

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是医师资格与分级授权的院级监管部门和委员会的秘书科室。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医院委员会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第二类、第三类和高风险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资质授权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医院医师(技)资格与授权申报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外出/离院管理制度 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告知其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并由其在 住院须知上签名; 2.住院患者外出/离院需告知医务人员,经过医生评估病情及告知离 院风险和可能后果后,住院患者仍要求离院者需签署《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并保存于病历中; 3.如经过医务人员劝阻,住院患者仍强行要求离院并拒绝签署《住 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医生在履行完告知义务后应填写《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并注明“经过劝阻已明确告知患者离院风险,患者仍强行要求离院并拒绝签名”,将《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保存于病历中; 4.住院患者外出/离院不得超过24小时,嘱咐患者外出期间如有身 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否则按照自动离院处理;5.住院病人外出/离院前,应告知患者不得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等留在 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6.住院病人外出/离院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 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7.住院患者回院后,应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并积极开展后续诊疗。 8.住院患者未告知医务人员擅自离院或失踪: (1)医务人员发现住院患者无故不在院2小时以上,应及时报告主管医生及科主任;与家属联系并积极寻找;及时记录于病历中。(2)医务人员寻找患者4小时以上无结果,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记

录;评估患者病情及可能情况;及时记录于病历中。 (3)医务人员寻找患者8小时以上仍无结果,视为失踪,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备案;及时记录于病历中;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附件一:住院患者外出/离院报告流程

附件二:《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你好!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患者能够早日恢复健康,在住院期间宜安心治疗。患者目前的疾病状况不适合外出。如果患者外出,可能会出现以下风险,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身体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不利影响,现告知如下: 1、患者的病情将加重或者出现病情恶化的不良后果; 2、由于患者在患病期间外出,患者原有治疗已经取得的效果可能会丧失; 3、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患者的病情可能会随时出现变化而不能得到及时的诊治; 4、患者可能因外出而丧失最佳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时机; 5、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出现医疗以外的其他的无法预计的意外; 鉴于上述原因,医护人员希望患者在住院期间安心治病,不要外出,请患者自觉遵守医院的规定。 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意见: 医护人员已将住院期间患者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不良后果向我告知,我予以理解。患者的外出行为与医护人员的意见相违背,我明白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出现上述风险及其他不可预知的风险以及不良后果,但患者仍然坚持外出,并且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不良后果。 外出事由:;外出去向: 外出时间:年月日时分;预计回院时间:年月日时分联系电话:患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如果患者无法签署姓名,请其授权的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在此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护人员陈述: 我已经将患者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不良后果告知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并且解答了相关的问题。 医护人员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 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6、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2、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确因医院工作需要需独立执业,对取得药士而未达药师职称的药剂人员,应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对其人文素质、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相关知识与技能进行必要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3、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4、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只能从事药士级别的工作,在上级药师指导下从事普通处方调配工作,并在药房、制剂、库房间轮转强训。见习期满后,如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本人将资格证书报人事科备案,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如未取得专业 技术任职资格,同见习期管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师开具处方,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 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权授予 一)普通处方权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应及时向科室主 任提出普通处方权申请,并提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医务部对申请处方权的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处方管理 办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普通 处方权。 医师获得普通处方权后,其签字式样应提供给医务部和药剂科留 样备查,不得任意改动。若要更改签字式样,须重新登记备案。 执业助理医师或者见习医师、实习医师或者有执业医师证但未在 我院注册的医师不得授予普通处方权,其开具的处方必须由我院 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后生效。 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可以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和中 成药。中草药处方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中医师)专门提出 申请。 新调入我院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后, 可由其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普通处方权。 二)麻醉、第一类精神科药品处方权。 1医师须经过市级或院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培训,合格后取得方可向医务部申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2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后,需在医务科、药剂科备案签字样式及麻章样式。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

的医师签署。 三) 抗菌药物处方权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 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 药菌产生,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对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 执业医师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 方。 患者需要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 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应严格符合临床用药 指征 或证据,并经院抗感染工作组制定相关专家会诊同意方 可使用, 处方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开具。 紧急情况下临 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 仅限一天用量,且 需补办手续。 二、处方权的取消 1医院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 告,限 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 处方且无 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 消: (1) .被责令暂停执业; (2) .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 .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 .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3.调离、辞职及退休后未被我院返聘的医师,处方权自行取消。 1 2 3 4

手术授权管理制度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2、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4、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独立开展手术的医师应当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执业医师,经特别审批的除外。各级医师按照其技术职称和行医年限分为如下级别: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试验、研究性手 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8、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资格准入规定的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医师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实行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需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遇到未预测的特殊情况,需实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急诊手术规定处理。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2篇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具有本院处方权。新调入、借调、进修的执业医师处方权需经所在科室考核,确能独立胜任工作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部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2、凡具有本院处方权的医师均应在医教部登记备案,并将本人处方签名留样或专用签章式样留于医教部、药剂科各调剂室备案。 3、在本院注册的麻醉、放射、介入诊疗专业执业医师具有开具本专业范围内的用药处方权。 4、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无独立处方权,需经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严格按本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执行。 6、对于违反《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给予限制甚至取消处方权。情节严重者,由医教部上报州卫生局。凡调离、辞职、退休等各种原因离开医院的,由人事科通知医教部。上述两种情况的人员由医教部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处方权及普通处方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药剂科、门诊部。医教部、药剂科应分别在医师处方权登记表上备案。 7.退休返聘医疗专家的处方权,应由医教部通知本人,在医教部、药剂科处方权登记表上签字备案。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师开具处方,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权授予 一) 普通处方权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应及时向科 室主任提出普通处方权申请,并提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 印件。 2.医务部对申请处方权的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处方 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授 予普通处方权。 3.医师获得普通处方权后,其签字式样应提供给医务部和药剂 科留样备查,不得任意改动。若要更改签字式样,须重新登 记备案。 4.执业助理医师或者见习医师、实习医师或者有执业医师证但 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不得授予普通处方权,其开具的处方必 须由我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后生效。 5.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可以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 和中成药。中草药处方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中医师) 专门提出申请。 6.新调入我院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 册后,可由其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普通处方权。

执业医师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共8篇)

执业医师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共8篇) 执业医师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共8篇) 第1篇: 执业助理医师的岗位职责执业助理医师的岗位职责1、本规定实用于已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规定在我院注册的在岗人员。 2、执业助理医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爱病员、爱医院、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3、执业助理医师依法享有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各种学术活动,接受继续。 4、执业助理医师依法享有报考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注册登记、相应职称考试及评审等权利。 5、执业助理医师享有依照相关规定而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应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6、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及福利待遇,依法参与科室和医院的民主管理。 7、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并按照其执业类别从事执业活动、不得单独和跨类别执业。

8、执业活动中应积极主动向执业医师和上级医师请示汇报,并认真执行。 9、执业助理医师不得单独处方、单独医嘱、单独手术、单独特殊检查、单独进行具有医疗风险及侵袭性的检查和治疗。 10、不得单独出具医疗证明文书。 11、执业助理医师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上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2、执业助理医师必须认真学_医疗诊疗常规,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13、不得泄漏病员隐私、如实告知病情及治疗情况,充分尊重病员的知情同意权。重要事项的告知应由上级医师完成,征得上级医师意见后再进行告知义务。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变相收受病员及家属的红包、礼品等。 15、不得接受药商、器械商等提供的各种提成及回扣等。 16、不得从事与医疗有关的 第二职业。 17、执业助理医师在未请示上级医师及征得上级医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单独进行医疗活动,若造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内镜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内镜诊疗医师资质及授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加强内镜诊疗人员资质准入及授权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我院现开展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消化内科、妇科、呼吸内科和耳鼻咽喉科专业内镜诊疗技术。 二、内镜诊疗医师资质要求 1.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内镜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3)经过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相关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副主任医师应在有资质的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不少于30例。累计独立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3、医院对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的工作人员实行授权制,未取得医院授权的人员不得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相关工作。 三、培训 (一)拟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其中从事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分别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二)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医师培训要求。

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住患者级护理管理制 一、分级护理病情依据及护理要求 1、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护理要求 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尽可能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 护护士或特护人员护理。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检测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 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3、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 化。 4、认真做好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四无”,即:口腔、头 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无褥疮、坠床、烫伤、交叉感染的发生。 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2、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重症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随时观察病情并掌握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认证完成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即:口腔、头发、皮肤、会阴、手 足、床单位清洁。 3、15~30一次,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3、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定期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及 血压。 2、协助患者进行生活护理,监督、检查、指导患者做到六洁。 4、三级护理 1、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 2、定期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3、督促、检查患者做到“六洁”,执行作息时间,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二、护理级别检查评分标准护理部质控组定期对分级护理患者进行检查,了解护理工作质量,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价。 (一)特级护理评分标准科室;日期;分数;

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发布日期:2017-2-28 执行日期:2017-4-1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2月28日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章注册程序 第九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XXXXX医院 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诊疗资质授权和分级管理,为病人提供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对临床医师执业资质评定、处方权、手术/有创操作、麻醉、放射治疗的授权管理。病理、特检科医师和检验等医技人员的授权及再授权管理。 三、职责 (一)、科室负责人 负责组织科内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医务人员技术能力进行评价并讨论后,形成授权意见提交到医务科。 (二)、医务科 对医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接受科室提交的授权备案申请;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授权;定期汇总医务人员授权信息,存入员工个人技术档案;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授权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四、标准 (一)、总则 1、在我院从事医疗诊疗工作的所有医师必须获得医院的授权。 2、在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情况可以由科主任视抢救实际的需要临时授权,抢救结束后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并备案。 (二)、需要授权的人员及授权方式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主要执业机构备案登记在我院)的正式入职医师、在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的外院多点执业医师、与我院达成正式入职的试用期医师可根据个人能力及专业范围进行临时授权。 2、授权类别与级别 医师授权分两类:临床诊疗活动资质授权、特殊资质(手术、操作、处方、功能检查、特殊专业等)授权。 (三)、临床医师资质授权 1、范围:临床各科室 2、对象:临床各级科室 3、临床诊疗活动资质授权说明 0级:所有诊疗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但不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相当于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试用期医师。 Ⅰ级:能够收治和处理就诊者,可承担一线值班任务,但不具备指导他人操作的资格,绝大多数复杂病人需要上级医师指导。包括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按照岗位职责从事的医疗工作。相当于住院医师级别的资格。 Ⅱ级(需在达到Ⅰ级授权的前提下):能够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人,但多数复杂病人需要上级医师的指导,能指导下级医师进行常规的诊疗操作。相当于住院总医师以上或主治医师级别的资格。 Ⅲ级(需要达到Ⅱ级授权的前提下):能够独立处理大多数下级医师不能解决的疑难、危重、抢救病人,具有独立操作和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的资格,能体现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进展。相当于二线医师以上(包括专业带组)或副主任医师级别的资格。 4、特殊资质授权说明 手术操作授权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执行。 (四)、影像医师资质授权 1、范围:X线、B超、心电图、彩超等各医技部门

执业医师管理规定

执业医师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管理办法1.本办法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本院医师。2.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3.中专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院试用期满1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由本院集体办理执业注册手续。4.外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调入本院工作,必须由医院予以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方能上岗。5.外聘专家来院会诊或手术,需复印并保存有关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料。6.本院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7.医师在医疗活动中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8.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9.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医师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10.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11.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12.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医院的调遣。13.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日间向医务科报告,夜间向总值班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执 业医师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报卫生局依法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的;(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调遣的;(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是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第二章记分管理 第四条实行累计记分制,由医务部负责建立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 第五条累计记分以自然公历年度12个月为一个周期。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累计记分值清除,重新开始记分。 第六条一个记分周期内,根据累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予以以下处理: (一)记分达4分者,医务部予以诫勉谈话;

(二)记分达6分者,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种评优活动,科内通报批评; (三)记分达8分者,延迟一年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记分达12分者,按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暂停医师处方权1-3个月,医务部培训1个月。 第七条不良执业行为通过患者投诉、来信来访、病人问卷调查、卫生行政部门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医院管理专家质量检查和日常巡查抽查、医院医疗过错评判委员会意见、医疗事故鉴定书、医疗损害鉴定书、第三方调解机构建议书和分析意见、人民法院判决书等途径获得认定。 第三章记分标准 第八条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扣款300元:(一)依照《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进行评分,被评定为乙级门诊病历的直接责任人; (二)未履行带教义务,致使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单独执业的; (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处方的; (四)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执或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每发生1次医疗投诉,包括各种途径的投诉经调查属实且确存在过错的; (五)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的首诊责任人,未按规定时限履行传染病报告义务的;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 程序

***医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 程序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资料,经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院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 (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指普通常见的 2 人可完成的小手术,小面积清创缝合、如:单纯性修补术、体表良性肿瘤切除术、人流术、刮宫术、阑尾摘除术等。许多一类手术可在门诊手术室完成。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指需 3—4 人共同完成的中等手术,如:胃大部分切除术、胆囊切除术、肺叶切除术、前列腺切除术、剖宫产术、子宫切 1 除术等。二类手术应在住院部手术室完成。是住院治疗较多的一种类型。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指疑难、重症手术和需 6—7 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的大手术。各种门脉高压症的分流术、肝叶切除术、恶性肿瘤根治术、各种颅类肿瘤切除术、巨大肿瘤切除术等属此类。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l、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 2 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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