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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环保制度

煤矿环保制度
煤矿环保制度

煤矿环保制度

篇一: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企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〇一一年元月四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xx煤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矿环境保护坚持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发展循环经济、创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矿山为着力点,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原则。

第三条我矿任何个人均有责任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并有权对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对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破坏、污染环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相关科室进行惩处。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

第五条矿设置环保机构,由综合办公室管辖,具体负责对本矿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保机构按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编制矿环

保规划、年度计划,为矿区的长远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矿区所有单位及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各项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发展计划、目标及其他有关标准。

第八条我矿环境保护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固体污染)和其他公害,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实现矿区的美化、绿亮化,与当地环保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处理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工作。

第三章污染防治范围及内容

第一节污染防治原则

第九条实行清洁生产和污染的全过程控制,推广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环境保护工作项目设计应因地制宜,采用行之有效的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或抑制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

第十条为防治大气污染,实现我矿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

第十一条我矿的资源整合工作必须执行被上级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防止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我矿的大型设备采购必须考虑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设备及锅炉等的能耗标准,必须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其防治大气污染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有毒有害气体、煤尘等物质的设施,宜设计成密闭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可能避免敞开式操作。所有锅炉应安装除尘、吸收等净化设施,确保除尘设备运转率达到100%、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四条确保车辆运输中的环境形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装运环节的扬尘。

第三节水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为防治水污染,实现我矿水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矿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矿区所有在建设项目必须执行被上级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依法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措施。我矿所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七条污水处理厂必须做好矿井污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污水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排放。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矿环保机构定期组织相关机构对矿井水、生

活水的水质进行检验,防止水污染。

第四节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为防治噪声污染,实现我矿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矿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我矿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被上级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可能生产的噪声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环境噪声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矿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设施的正常使用或采取相应隔离措施,降低噪声带来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又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报矿环保机构批准。

第五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矿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第二十五条运销科等相关部门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固体废物。

篇二: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峪沟煤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

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峪沟煤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

三、职责.

公司环保科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督促、检查、考核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公司与之相关的基层业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公司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重大污染事故,为企业的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和有力的环境支持。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负责组织全科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及时分析报告,为环保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在分管总工程师、后勤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局等主管部门的各种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日常申报等环境统计工作,配合集团公司环保处及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备种污染物历行监测和常规检查及全矿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3)组织牵头、参与年度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当好领导环保决策参谋。

(4)参加科研项目的研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用最佳方案,为全公司的环境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服务。

(5)负责搞好全公司环保咨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环保知

识宣传活动。

(6)贯彻矿党政决策精神,完成年度内?排污费?上缴工作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年检、变更工作及职业缝康体系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正常运行。

四、工作程序

l、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环保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2、环保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公司领导、部门,到车间、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应职能明确,发挥职能作用。

3、实行矿长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公司的环保工作,环保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1)、环保科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方

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汇总报同生管理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执行。

2)、环保科制定定公司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安全技术科负责实施迂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年终进行总结完成工作的总结报告。

3)、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环保科监督本公司的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目录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统一的规定

标准。 二、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严防发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及噪声的污染事故。 1、固体废物:主要是矸石、炉渣、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排矸场,煤矸石运至排矸场堆放平整,每3-5 米覆盖0.5-1 米厚的黄土,防止自燃,炉渣、生活垃圾分别卫生填埋。 2、废水:矿井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工业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除消防洒水复用后多余的水达标排放。 3、噪声:工业场地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房、筛分车间、主井皮带等场所内, 其消声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正常运行。 4、废气:主要来自工业厂区锅炉房内,锅炉运行前必须先开除尘泵,待水循环正常后方可起火,根据煤质情况,每班将定量高效脱硫剂均匀撒入煤中,保证废气的达标排放。 三、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事先向公司环保办申请,由环保办牵头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手续等有关事宜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经环保部门验收,办理《环境保护设施工程验收报告》后方可正式使用。 四、凡拥有防治污染设施的单位填报污染设施登记表,并报环保办存档。已登记运行的防治污染设施一经投运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运、闲置、拆除。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岗

位操作制度、》《检修制度》,如实填写《设施运行记录》,防治污染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修。因故停运的使用单位应事先向环保办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止使用。设施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停止或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按要求时间复用。 五、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排放污染物,有污染物产生且必须排放的要上报环保办,由环保办牵头办理相关手续,经上级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排放。 六、各单位对在其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服务的相关单位人员,要严格按国家、地方政府及公司有关环保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对收到有关环保方面的报怨尽快妥善处理,无能力或在短期内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环保办。 七、煤业公司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事件进行劝阻、检举的权力。任何单位都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调查、监测工作,并如实提供各种环保资料、数据,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各种环保宣传活动。 八、煤业公司环保办负责对各个单位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凡违犯上述规定对环境造成危害,给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酌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并予以考 核处罚。 矸山环保管理制度 根据我煤业公司矸山治理的要求,由物资供应车队担任排矸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贞丰县岔河联营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月1日

岔河联营煤矿 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建设和谐矿区,造福矿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方针,搞好本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煤矿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矿区生活环境,使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煤矿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煤矿安全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尽量避免“谁污染、谁治理”的情况。从一开始就做好周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把“建设和矿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4、煤矿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煤矿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我矿成立管理部门机构、由科、班组成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矿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煤矿生产场所周围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煤矿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网,由矿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矿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在我矿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⑶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组织煤矿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doc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制度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西南呈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环保科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 第- 1 -页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矿总工办,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 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 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锅炉房废气经TXD型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为了管理、保护好我矿的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使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过渡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煤炭工业和地方所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居民。 第三条: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预结合、化害为利、综合治理、造福人民。 第四条: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合理开发资源,全面规划、群防群治、持续改善环境,创造一个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污染治理重点是:矿井水的合理利用,露天储煤场防灭火,采空塌陷区的植被保护,锅炉消烟除尘系统的健全与改造,设备噪音处理,煤矸石的资源化利用,环境绿化和防治沙尘。 第六条: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矿长责任制,矿长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矿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并对矿长负责。同时将环保工作纳入全矿生产经营管理的考核中。 第七条:全矿力求做到生产建设、生活设施和环保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八条:矿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单位、个人在开发和利用资源时,

负有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对造成污染者,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和赔偿污染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矿区鼓励和支持一切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行为。员工有权力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损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对矿环保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十二条:矿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总工程师兼任,成员由矿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环保的长远规划和其他重大环境问题审定,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监督和审查全矿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3.了解企业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4.适时召开研究和决策矿重大环境问题的会议。 5.对矿属各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违反有关环境法规、条例、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有权给予批评、警告、罚款、停产治理直至建议追究法律责任。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新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

露天煤矿规章制度

露天煤矿规章制度 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质量,维护草原生态平衡,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矿区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为矿环境保护业务管理部门,对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生产技术科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矿环保管理。 第二条矿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业务职责为: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定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负责编制矿年度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参与审定矿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监督与管理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3、监督管理各基层单位污染源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与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4、组织开展采区表土回收及排土场复垦规划。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污染物治理技术改造。 6、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第三条各基层单位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各有关单位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建设管理工作,要把环境保护做为日常工作的考核内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组织贯彻落实矿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环保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情况,协助矿环保部门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保养、操作的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运转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4、及时向矿环保部门反映环境保护出现的问题。 二、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第四条矿新建、必建、扩建与技改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采区腐殖土要单采单放。 第六条对达到设计高度的排土场逐步复田。 第七条生产作业区粉尘做到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危害。 第八条加强废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质量,保证达标排放。 第九条尽量争取内排。 三、环境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环境综合治理是环保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矿环保部门与有关单位协作,做好综合 规划与治理工作。 1、合理规划矿绿化、美化设施,建设清洁优美的现代化露天矿。 2、垃圾定点排放,严禁在工业广场内随意排弃垃圾。禁止焚烧废弃的橡胶、沥青、废纸等。 四、奖罚 第十二条在矿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矿环保部门在请示矿领导后对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加倍处罚。 1、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事故发生后不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矿领导通报的给予加倍处罚; 2、对限期治理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在工业广场内焚烧废弃的垃圾、沥青、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

各项环保管理制度

阜康市广源煤矿煤矿 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 编制:布拉提 审核:孙德勇 矿长:汲言斌 阜康市广源煤矿环境保护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一月 目录 一、生活垃圾管理及处理制度-------------------------------------------------3 二、生活废水管理制度----------------------------------------------------------3 三、废气排放管理制度----------------------------------------------------------4 四、保证矿井水达标排放的措施-----------------------------------------------5 五、煤矸石、炉渣管理措施-----------------------------------------------------6 六、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监测管理措施----------------------------7 七、生活废水、矿井水再利用措施-------------------------------------------9 八、洗澡堂管理办法-------------------------------------------------------------9 九、职工宿舍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0

生活垃圾管理及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矿环境卫生的管理,让全矿干部职工有一个舒心、干净的生活环境,特制定该制度: 一、矿在生活区修建了二个固定的生活垃圾池,在机修车间修建了一个垃圾池,因此全矿所有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到入固定的垃圾池内,严禁乱扔。 二、在生活区,住房前后严禁乱丢垃圾,必须装入桶或袋内集中到入固的垃圾池内。违者蒋按矿“三违处罚细则》给予处罚。 三、要加强垃圾池的管理,生活区内设置环境卫生管理员,监督职工蒋生活垃圾到入池中,防止因其他原因散落其他地点。 四、矿行政办公室每10天要按排铲车、汽车和环境卫生管理员对所有垃圾进行清理,装车运至县环保局指定的掩埋场进生掩埋,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第二次污染。 生活废水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甘沟煤矿干河沟的水不受污染,让下游流域有一个清洁的水源。矿生活区已将职工澡堂、食堂、锅炉房、办公楼等主要产生的生活废水已形成了地下管路将所产生的废水排入办公楼前后的地下氧化池进生氧化达标后排放,为达到有效排放: 一、要经常检查每一个入口处的过滤网是否完好,以防渣子、胶袋等物堵塞而无法排放。 二、要加强排水管的维护,做到每月对下水管进行一次检查或维修,保证管路畅通。 三、要采取防冻措施,防止排水口在冻天结冰而无法排放。 四、职工宿舍的日常生活废水必须用废水桶集中起来到入指定下水道入口,严禁随地泼洒,否则将按我矿《三违处罚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一、我矿废气排放点为主扇风机、供热锅炉、洗澡水热水锅炉、井口热风炉。如要新增废气排放点必须经矿环境保护办公室申报后才能进行排放。 二、主扇风机是365天都要向外排放的矿井空气,因此要加强井下洒水降尘工作,完善和使用各转载点的洒水和喷雾洒水装置,减少空气

绿色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西南呈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总工办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矿总工办,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201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四章附则 1、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职责 2、矿山企业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3、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4、交接班制度

矿山环保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 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 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保护环境 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 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建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设立环保矿长、明确主管部门、落实企业环保管理人员。 第五条定期召开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分析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形势,研究决定企业环保工作重大事项。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六条重视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矿区环境。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 第七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渣的噪声污染治理,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

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 第八条加强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各类环保实施 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临检查,如实申报企业生产和排污状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 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企业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企业环保矿长工作职责: 1、矿山企业环保矿长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责任人,对 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作。 2、认真学习和执行各级环保部门关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正常工作重 要议事日程。 3、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与企业有关部 门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环保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 4、主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全面研究和部署环境保护工作, 传达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督促解决 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煤矿井下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百善煤矿井下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区域管理,落实文明生产职责,旨在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经研究,特对井下环境卫生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基层单位井下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 采煤一、二、三区:负责机巷顺槽车机头向外20米范围以内环境卫生;风巷挑棚外50米以内的环境卫生;泵站、工具房、料场定置点、配件、支护品堆放定置点前后5米范围的环境卫生。 掘进一、二区:负责拨门位置以内掘进巷道及所负责管理的皮带机巷、链板机巷的环境卫生;工具房、料场、配件设备、支护品定置点前后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采煤四区:负责采煤工作面安装拆除时设备区域环境卫生及风巷距挑棚外50米以内的环境卫生。 运输区:负责副井上下口,井底车场、井下大巷(北大巷井底车场至8-12轨道巷第一部斜巷上口躲避硐;西大巷井底车场至西65轨道巷移变处;52轨道巷至东65乘人索道斜巷下口车场);8-12乘人索道巷及出口与主巷衔接处;683斜巷到上口绞车硐室范围区域的环境卫生。负责所管理绞车、开关设备前后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保运区:负责所管理皮带机巷、链板机巷及工作面顺槽车以外的环境卫生;负责各眼口、喂煤机后5米、备件堆放区定置点的环境卫生;由该区负责维护的小绞车开关硐室;64采区水仓的环境卫生。 机电科:负责井下所辖硐室、主井斜巷、下口平台、上口车场的环境卫生。 节能电管科: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及门前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以及所属该单位维护的设备、高、低压电缆、线路的卫生。

通风区:负责井下各通风设施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所属风、水管路定置点前后5米范围的环境卫生。 物资保障部:负责井下调直硐室、井下所属各工字钢定置点的前后5米范围的环境卫生;负责清理各头面转运工字钢时的现场环境卫生。 掘进三区:负责除上述单位规定的责任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环境卫生。负责所有回风巷道的环境卫生自查。 二、矿职能部门包干检查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的划分: 安监处:负责东一口三岔门至北大巷以里相关单位文明生产区域范围的检查。 技术科:负责底大巷、井底车场、东运道、副井下口西门至52石门及东65采区(包括千米皮带机巷、52平巷定置点)相关单位文明生产区域范围的检查。 调度所:负责52石门口至西65采区相关单位文明生产区域范围的检查。 三、环境卫生基本标准要求 1、井下巷道及车场应保持清洁,无淤泥、积水(长5m,深0.1m)、杂物和浮煤(矸),掘进巷道浮煤浮矸不得超过轨枕上面。 2、井下巷道无闲散车皮、叉车、专用车皮和废旧设备、构件搁置、积压,空闲物件及时升井。 3、修复巷道或进行其他作业时,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清理的杂物必须及时转走,严禁出现车皮积压和其他堵塞交通现象。 4、巷道内的工字钢必须转运及时,并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挂牌管理,严禁乱堆乱放。 5、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工字钢、轨道、风水管、道木、钢丝绳、大板、木料、工具、设备应分类集中堆放,并且位置适当,外口排列整齐,进行挂牌管理。 6、回出的工字钢、轨道、管子应及时运到矿指定地点集中分类堆放,进行挂牌管理。

煤矿井下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环境卫生管理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百善煤矿井下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区域管理,落实文明生产职责,旨在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经研究,特对井下环境卫生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基层单位井下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 采煤一、二、三区:负责机巷顺槽车机头向外20米范围以内环境卫生;风巷挑棚外50米以内的环境卫生;泵站、工具房、料场定置点、配件、支护品堆放定置点前后5米范围的环境卫生。 掘进一、二区:负责拨门位置以内掘进巷道及所负责管理的皮带机巷、链板机巷的环境卫生;工具房、料场、配件设备、支护品定置点前后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采煤四区:负责采煤工作面安装拆除时设备区域环境卫生及风巷距挑棚外50米以内的环境卫生。 运输区:负责副井上下口,井底车场、井下大巷(北大巷井底车场至8-12轨道巷第一部斜巷上口躲避硐;西大巷井底车场至西65轨道巷移变处;52轨道巷至东65乘人索道斜巷下口车场);8-12乘人索道巷及出口与主巷衔接处;683斜巷到上口绞车硐室范围区域的环境卫生。负责所管理绞车、开关设备前后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保运区:负责所管理皮带机巷、链板机巷及工作面顺槽车以外的环境卫生;负责各眼口、喂煤机后5米、备件堆放区定置点的环境卫生;由该区负责维护的小绞车开关硐室;64采区水仓的环境卫生。 机电科:负责井下所辖硐室、主井斜巷、下口平台、上口车场的环境卫生。 节能电管科: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及门前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以及所属该单位维护的设备、高、低压电缆、线路的卫生。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三、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消灭污染物。

第二章组织结构 四、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五、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六、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七、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八、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九、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十、防止"三废"污染,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本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十一、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十二、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十三、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煤矿企业环保岗位责任制

东沟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 对本企业的环境行为负全责,了解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宏观控制企业环保的发展方向,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负责环保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 2、负责组织环保制度、环保目标(包括污染减排目标)和环保规范的制定。 3、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情况,了解本企业的主要环境问题,确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负责环保人员的调配,保证环保人员符合岗位设置要求,支持其履行职责,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二、分管负责人 负责领导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检测任务,熟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地方的环保要求。了解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污染环节、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企业排污情况,指导环保职能部门进行具体工作。 1、落实环保制度、分解环保目标和环保规划。 2、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交流,推广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和经验,并协调企业和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3、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促进本企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4、负责组织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环保管理职能部门 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标准,主动了解熟悉国家和省、市及行业环保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负责组织制度和修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环保工作计划及长远规划、污染减排规划、应急方案,编制年度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督促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规定,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 4、组织环境监测及时掌握企业排污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其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分析,为环境管理提出科学依据;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环境统计工作,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5、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水平。 6、组织开展本单位环境保护科研和学术交流。 四、部门(车间)负责人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规定,组织编制本部门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黑眼泉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黑眼泉煤矿环境保护管理。 三、职责. 公司生产科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督促、检查、考核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公司与之相关的基层业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公司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重大污染事故,为企业的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和有力的环境支持。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负责组织全科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及时分析报告,为环保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在分管总工程师、后勤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局等主管部门的各种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

日常申报等环境统计工作,配合集团公司环保处及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备种污染物历行监测和常规检查及全矿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3)组织牵头、参与年度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当好领导环保决策参谋。 (4)参加科研项目的研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用最佳方案,为全公司的环境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服务。 (5)负责搞好全公司环保咨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环保知识宣传活动。 (6)贯彻矿党政决策精神,完成年度内“排污费”上缴工作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年检、变更工作及职业健康体系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正常运行。 四、工作程序 l、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环保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2、生产科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公司领导、部门,到车间、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应职能明确,发挥职能作用。 3、实行矿长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公司的环保工作,环保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目录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污染者承担治理和损害补偿责任; 3、专业管理和公众参与相结合; 4、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5、以新带老,治理老污染,不增新污染。 第三条企业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在产品从设计制造到报废的生产全过程中,合理利用原辅料,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和公害,对环境不造成或少造成影响和破坏,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条环境保护必须从生产的第一个环节抓起,切实贯彻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防污染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治理老的污染,控制新的污染。 第五条保护环境是全国人民的大事,公司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制止各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对于保护环境有功者将给予奖励和嘉奖,对破坏和污染环境者将给予必要的处理和惩罚。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的各个有关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制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矿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任常务副主任,其他矿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公司监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环保节能部,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要有一负责人为首,建立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员。 第十条公司环科部职责: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方针,推进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审定全矿内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和规章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实施对各部门的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矿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和修改公司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加新、改、扩项目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推广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领导并组织环境监测;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协助推广应用环境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过程降耗节能减污染增效的经验及组织科研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水平;负责环境统计表汇总上报;对环境保护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提出意见;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督促事业部对安环计划、三同时项目的安全环保要求的实施,参与新、改、扩项目的验收,并检查督促验收后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现场生产中防污染工艺、设备、生产过程实施检查、监督,并及时向公司环保监督部反馈贯彻中的情况和问题;填报环境保护统计报表;按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做好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七、各种车辆在矿区内运输,不得散落对环境又污染的污物和废货物。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煤矿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是煤矿工作的重点,是矿井安全的基石,为了确保我矿的矿井生产,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望全科职工认真执行。 1、瓦检员负责所辖区域“一通三防”以及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瓦检员脱岗、空班、漏检、假检假报,罚款50元或停止工作,情节严重的开除。 3、所辖区域出现通风系统被破坏、通风设施损坏、有安全隐患,当班必须处理、汇报,不处理、不汇报的罚款50元。 4、无故旷工、违反劳动纪律的罚款30元。 5、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没有保质保量完成的,罚款30~50元直至停止工作。 6、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断电撤人”制度、装炮时不监督使用水炮泥、炮土的,罚款50元。 7、井下停电停风不及时撤人、设置栅栏,不向有关领导汇报罚款50元。 8、瓦检员不按规定排放瓦斯罚款50元。 9、瓦检员上班时间在井下睡觉,参照第4条处理。 10、瓦检员所辖区域风筒有破口、漏风严重、风筒断开、风筒距工作面超规定不处理而造成工作面无风、瓦斯积聚的对其停止工作。 11、瓦检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接班瓦检员未到岗,交班瓦检员不得离开,否则按脱岗处理。 12、接班瓦检员及时到工作面接班,不得无故拖延接班时间,否则按空岗处理。 13、交接班一定要交接清楚,因交接不清楚造成问题扯皮现象的,两人各罚50元。 14、因瓦检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开除厂籍,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5、下班后瓦检员必须把瓦斯循环图表交回,把当班问题向值班领导汇报清楚,否则罚款30元。

16、图表填写一定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否则给予10~20元罚款。 17、瓦检员必须把牌板挂在距工作面30~50米的安全易见地点,按规定时间检查瓦斯,填写牌板,否则罚款30元。 18、工人不服从班长及上级领导安排指挥的停止其工作。 19、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不管谁对谁错,各处罚100元,停止其工作,造成伤害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0、各班长发现本班有工人违章、违纪而包庇不管,罚班长20元或撤职。 21、下井前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下井,并且按旷工处理。 22、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者罚款10元。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下井,按旷工处理。 23、有事提前请假,并写出书面假条,1~2天先经班长批准后队长批准方可休假,3~7天经科长批准,7天以上需经主管矿长批准,无故不上班,也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或停止其工作。 24、班长负责全班的安全和日常工作,班里出现问题班长负连带责任,罚款、处理或撤职。 25、防尘工负责全矿的巷道冲洗、洒水灭尘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紧急工作,一周对所负责的巷道冲洗两次,保证巷道没有积尘,否则参照第5条处理。 26、仪器室必须一天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检测仪器的正常发放。 27、所有仪器都要放到架上,不得乱放。 28、光学瓦检仪要及时更换药品、电池及维修,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29、对交回的仪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下井使用。 30、仪器领用者要爱护仪器,在携带和使用过程中严禁猛烈摔打、碰撞。 31、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齐、无杂物。 以上几条(26~31条)仪器发放工认真执行,检查发现问题给予仪器工10~20元罚款。 我矿是高瓦斯矿井,我们通风科是全矿安全生产的保证,是全矿职工的守护神,为了全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大家一定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本制度,为我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我矿的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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