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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1 范围(导则规定的内容,适用范围等)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评估原则和对象、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单元和内容、评估结论和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其他特殊建筑、化工装置等的消防安全评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1/535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导则

DB31/540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所有部分)

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T 5907 消防词汇(所有部分)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元

指由若干个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单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3.2

单项

指由若干个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安全疏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安全制度等。

3.3

子项

指性质、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可以包含若干个检查内容。如安全出口、火灾探测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

3.4

危险源

指评估对象附近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如,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的化工厂房(仓库),易燃易爆化工装置和储罐等。

3.5

外部暴露风险

1

指评估对象周边的建筑,设备设施火灾或爆炸对其造成的影响,如工厂、仓库、可燃物堆场、加油/气卸油/气站、储罐等。

4 评估原则及程序

4.1 评估原则

针对建筑防火措施和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按照划分的评估单元进行评估,与之相关联的评估单元或单项也需要纳入评估报告。有效期之内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评估参考内容;如有报告内容缺失或者与现场评估检查内容不符,则根据现场需要进行抽查检测。

4.2 评估单元划分

总体分为建筑防火单元,消防设施及器材单元,消防安全管理单元,单位内部施工现场管理单元和消防应急条件及准备单元。

4.2.1 建筑单元

1、建筑使用性质

2、建筑耐火等级

3、总平面布局

4、平面布置及防火分隔

5、安全疏散体系

6、建筑内外墙保温及室内装修

7、建筑灭火救援设施

8、暖通和空调系统

9、电气防火

10、外部暴露风险

4.2.2设备设施单元

1、消防给水设施及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水喷雾灭火系统

4、细水雾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干粉灭火系统

8、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通信系统

9、防排烟系统(含防烟分区)

10、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

11、消防电源

12、灭火器材

4.2.3 消防安全管理单元

1、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

2、消防安全责任制

3、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4、消防控制室管理

5、员工消防培训及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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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7、防火巡查、检查

8、火灾情况及火灾隐患整改

9、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10、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

11、用火、用电、燃气(油)安全管理

12、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

1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4、消防档案

15、单位内部施工现场管理

16、消防应急条件及准备

4.3 评估程序

4.3.1 前期准备和资料收集。

4.3.1.1 成立评估组,根据评估需要下列资料(由业主方提供)

1、总平面图

2、建筑平面图

3、设施设备相关资料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资料;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c)室内消火栓系统技术资料;

d)室外消火栓系统技术资料;

e)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f)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g)其他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h)防排烟系统技术资料;

i)消防水幕、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技术资料;

j)灭火器资料台账;

k)疏散指示标志资料台账;

l)应急照明资料台账;

m)其他技术资料及台账。

4、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测试记录

5、判定倚仗对象火灾危险性的相交资料(如:厂房、车间的主要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源概况和防护措施等)

6、本导则第5.3条所列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的相关资料(如被评估建筑、场所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多产权或使用建筑内单位与业主、物业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构架,单位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检查记录,各类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消防应急预案、程序及演练、完善记录,员工消防培训记录,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相关资料等)

7、本导则第5.4条、第5.5条评估所需相关资料。

4.3.1.2 评估员准备

1、根据收集的资料,准备详细的评估日程,提前两周发给业主方

2、提交现场需要审核的资料清单

3、告知业主方现场需要的测试内容和相应的准备工作

3

4.3.2评估程序

1、组织进行初次会议(简要介绍评估的目的,评估的流程,是否有以前评估的整改项,询问是否有近五年的主要消防安全记录,管理人员和员工关注的主要消防隐患)

2、检查消防维保记录,根据维保记录的详细程度,抽查测试以下主要消防设施:

1)消防水泵的性能测试或者启动测试(全数检查)

2)室外消火栓放水测试(10%不少于2个)

3)自动喷淋系统的末端放水测试(地下、标准层、最高层分别抽一个防火分区)

4)消防控制阀门检查–包括目视检查和全开全关操作检查(10%)

5)消防报警系统检查(主机全查,末端10%)

6)防火门检查(10%不少于2个防火分区)

7)排烟风机检查(10%不少于2个防火分区)

8)防火门检查测试(10%不少于2个防火分区)

9)其他自动灭火系统检查(主机全数检查,末端10%)

10)灭火器检查(不少于2个防火分区)

11)室内外消火栓检查(室外全数检查、室内不少于2个防火分区)

3、现场检查–在现场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巡查所有的火灾隐患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仓库区,办公区,公用设施区。

4、审核消防安全管理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应急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防火巡查记录,消防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记录,消防中断程序和记录,点火源的控制(包括热加工许可证制度,吸烟的管理,电气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和测试),消防变更管理等。

5、校核现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原消防设计文件或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包括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的水力学计算,消防水泵选型,水池容积计算等。(注:当设计和现场实际不符时,评估师需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和计算。尤其关注场所性质变更或者危险源的变更造成的和原先设计不符的情况)。

6、组织进行结束会议,总结所有的整改项,并将初步整改方案汇报给管理层。

4.4 因单位档案管理不当,资料不全,导致部分评估子项无法评估的,该子项可不进行评估,但应在评估报告内予以说明。

4.5 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应设置的建筑防火措施或消防设施,建筑内未设置的该子项应当评定为不合格。

5 评估单元及内容

5.1 建筑防火单元

5.1.1 建筑使用性质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确定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类别、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及层数。

2、确定民用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及层数。

5.1.2 建筑耐火等级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核查有关资料,确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以及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

2、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

5.1.3 总平面布局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占用防火间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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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布局。

5.1.4平面布置及防火分隔

5.1.4.1特殊用房布置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特殊场所布置情况。包括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医院和疗

养院的住院部分、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等;工业建筑内附设民用房间、民用建筑内附设仓储等。

2、设备用房布置情况。包括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防排烟机房、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变

配电用房等。

3、厂房和仓库的防爆。泄压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建筑布局其他不合理情况。

5.1.4.2 建筑防火分隔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防火分区。

1)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上下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划分。

3)特殊场所的防火分区划分。

4)防火分区内安全出口的数量。

2、水平防火分隔。

1)防火墙、防火隔墙、疏散走道两侧的墙和窗间墙等设置情况。

2)下沉广场、防火隔间设置情况。

3)防火分隔水幕设置情况。

4)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设置情况。

3、竖向防火分隔

1)中庭、敞开楼梯、自动扶梯防火措施。

2)防火挑檐、窗槛墙情况。

3)建筑内部竖向井道防火封堵

4、防火构造。

1)孔洞封堵。

2)建筑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3)天桥、栈桥和管沟。

5.1.4.3可燃(助燃)气体、液体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可燃(助燃)气体、液体储存量及储存设施。

2、可燃(助燃)气体、液体管线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4.4特殊消防设计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经专家评审的特殊建筑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符合专家评审意见情况。

5.1.5安全疏散体系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防火分区或楼层安全出口数量、宽度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2、安全疏散设施的选型及设置。

楼梯间选型合规性: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室外楼梯,门斗。

1)防烟楼梯间合规性。前室及楼梯间面积、净宽,防烟系统,管线穿越,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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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封闭楼梯间合规性。楼梯间净宽,防烟系统,管线穿越,防火门。

3)敞开楼梯间合规性。楼梯间围合,楼梯间净宽,防烟系统,管线穿越。

4)室外楼梯合规性。外墙耐火等级,外墙门窗洞口,防火门,楼梯构件耐火极限。

3、避难走道。

4、避难层(间)。

5、防火分区内疏散距离。

1)疏散形式:厅、室、大空间疏散,房间+走道形式疏散。

2)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疏散走道两侧防火分隔形式及其耐火极限。

5.1.6建筑内外墙保温及室内装修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建筑内外墙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2、外墙装修和建筑保温形式是否影响灭火救援、防排烟和安全疏散。

3、特别场所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装修部位是否符合规范放宽条件。

5.1.7建筑灭火救援设施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建筑消防车道。净宽、净高、转弯半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情况。

2、救援场地和入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消防电梯。

4、直升机停机坪。

5、消防救援窗。

5.1.8暖通和空调系统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送排风设备。

2、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送排风管道、设备和机房的设置,采暖形式和管道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3、各类管道、设备及其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4、送排风管道、排油烟管道是否按要求设置防火阀。

5.1.9电气防火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

1、电气设备、线路选型是否正确。

2、电力设备(室)、架空电力线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

3、用电设备、线缆有无老化、裂纹、破损、烧蚀现象,安装区域周围有无易燃杂物、渗水、漏水现

象。

4、电线、电缆敷设方式和防火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配电箱、开关、插座和用电设备的安装是否采取防火措施,接线方式是否正确。

5.1.10外部暴露风险

评估要素主要包括:评估对象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2 消防设施及器材

5.2.1 消防给水设施及消火栓系统

5.2.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5.2.1.1消防水池、水箱、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外观,以及天然水源的取水口设置

1、消防水池、水箱、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外观是否有可致漏水或漏水可能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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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然水源取水口设置是否便于取水,并有进水过滤措施。

5.2.1.2水泵接合器外观和标识

1、外观是否有损伤、是否有遮挡、是否便于消防车停靠;

2、标识是否清楚明显;

3、止回阀、检修阀处是否有漏水现象。

5.2.1.3消防水泵、稳(增)压泵外观及标识

1、外观是否有损伤、是否有漏水,启泵按钮是否完好;

2、标识是否清楚。

5.2.1.4室内消火栓外观及标识

1、外观清洁干燥是否有损坏,附件是否齐全完整;

2、设备管路上的阀门是否常开。

5.2.1.5室外消火栓外观

1、外观是否完整无损坏;

2、是否有遮挡埋压导致取水不便;

3、寒冷地区防冻措施是否良好。

5.2.1.6消防水炮外观

外观是否损伤、是否遮挡,标识是否清楚。

5.2.1.7水泵房环境

1、水泵房的挡水或防淹措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通风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2.1.8水泵房管理

1、配水干管、配水管是否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2、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上墙。

5.2.1.9消防水池、水箱、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位、水质

1、水位、水质是否符合要求,消控室是否设有水位报警信号;

2、水位显示装置、液位检测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3、补水设施和防冻设施是否有效。

5.2.1.10消防水泵、稳(增)压泵工作状态

1、仪表、指示灯、压力表工作是否正常,消控室是否有故障显示;

2、消防泵出水管阀门是否常开;

3、稳(增)压泵进出口阀门开启程度是否正常。

5.2.1.11主备电切换

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5.2.1.4消防水泵主备泵切换

模拟主泵故障,主备泵切换功能是否正常,仪表和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

5.2.1.12稳(增)压泵主备泵切换

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5.2.1.13室内消火栓功能

1、手动按钮启泵是否正常,消控室是否有信号反馈;

2、消控室的启停泵功能是否正常;

3、静压和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5.2.1.14室外消火栓功能

静压和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7

5.2.1.15消防水炮功能

1、手动或遥控消防炮回转、俯仰及定位功能是否正常;

2、手动按钮启泵正常,或具有火灾探测控制功能的自动启泵是否正常;

3、静压和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5.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2.2.1喷头设置

喷头安装位置、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2.2.2喷头选型

喷头的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5.2.2.3喷头外观

喷头外观无损伤、被遮挡、锈蚀、破损、被油漆凃覆等现象。

5.2.2.4报警阀组的安装

1、报警阀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便于操作;

2、报警阀组的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2.2.5湿式报警阀组附件的设置

1、水力警铃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压力表、排水管、试验阀是否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3、水源控制阀设置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5.2.2.6干式报警阀组附件的设置

1、充气连接管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排气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低气压预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4、加速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管网充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5.2.2.7预作用报警阀组附件的设置

1、充气连接管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排气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低气压预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4、管网充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5.2.2.8雨淋阀组附件的设置

1、雨淋阀组可采用电动开启、传动管开启或手动开启,水传动管的安装应符合湿式系统有关要求;

2、仪表、操作阀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手动开启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2.9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

1、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启动水泵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信号反馈是否符合要求;

4、静压和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5.2.2.10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

1、报警阀、压力开关、电磁阀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启动水泵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信号反馈是否符合要求。

5.2.2.11预作用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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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警阀、压力开关、电磁阀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启动水泵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信号反馈是否符合要求。

5.2.2.12 雨淋系统功能

1、报警阀、压力开关、电磁阀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启动水泵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信号反馈是否符合要求。

5.2.2.13水幕系统功能

1、报警阀、压力开关、电磁阀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启动水泵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信号反馈是否符合要求。

5.2.3水喷雾灭火系统

5.2.3.1喷头设置

1、喷头安装位置、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冷却水环管、立管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5.2.3.2喷头选型

喷头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

5.2.3.3雨淋报警阀组的设置

1、启动功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压力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过滤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3.4控制阀的设置

电动控制阀或气动控制阀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3.5模拟灭火功能

1、压力信号反馈装置联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分区控制阀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水泵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3.6水喷雾灭火系统控制设备功能

1、消防水泵状态监控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雨淋报警阀状态监控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控制阀状态监控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主、备用电源状态监控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4细水雾灭火系统

5.2.4.1喷头设置

喷头安装位置、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2.4.2喷头选型

喷头的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5.2.4.3喷头外观

喷头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5.2.4.4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设置

1、瓶组安装、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储存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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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操作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4.5泵组设置

1、泵组、阀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水泵引水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3、水泵压力和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柜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4.6泵组系统水源

1、进(补)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储水箱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水质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过滤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4.7模拟联动功能试验

1、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联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泵组或瓶组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联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4.8开式系统冷喷试验

1、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联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泵组或瓶组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联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响应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5.2.5气体灭火系统

5.2.5.1喷嘴设置

喷嘴安装位置、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5.2.5.2喷嘴选型

喷嘴数量、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5.2.5.3保护区、储瓶间环境

1、防护区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2、储瓶间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5.4保护区安全设施设置

1、防护区疏散、应急照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防护区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排气装置、泄压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5.5储量及相关装置

1、灭火剂储存容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灭火剂充装量和储存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3、选择阀、阀驱动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驱动气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5.6探测器报警功能

探测器报警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5.7系统手动模拟启动测试

1、驱动装置应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以用1 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的启动电压、电10

流相同的负载代替;

2、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按下启动按钮后,在延迟时间内再按下紧急停止按钮,观察控制器启动信号是否中止。

5.2.5.8系统自动模拟启动测试

1、驱动装置应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以用1 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的启动电压、电流相同的负载代替;

2、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1 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单一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报警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3、人工模拟火警使该防护区内另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5.2.6泡沫灭火系统

5.2.

6.1泡沫液储罐外观

外观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5.2.

6.2泡沫液储罐储量及相关装置

1、泡沫储液是否符合要求;

2、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

6.3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和泡沫喷头外观

外观检查是否锈蚀、堵塞;

5.2.

6.4泡沫比例混合器工作状态

1、液流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2、阀门、压力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

6.5泡沫泵工作状态

仪表、指示灯、压力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

6.6泡沫泵功能测试

1、主备泵切换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手动启、停泵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消控室启、停泵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

6.8系统功能测试

1、泡沫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泡沫产生器的压力表显示正常;

2、泡沫枪、泡沫产生器的发泡情况符合要求。

5.2.

6.9固定式泡沫炮的功能测试

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工作正常。

5.2.7干粉灭火系统

5.2.7.1喷嘴选型、设置

喷嘴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7.2保护区、储瓶间环境

1、防护区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2、储瓶间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7.3保护区安全设施设置

1、防护区疏散、应急照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防护区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排气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泄压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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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4储瓶及相关装置

1、灭火剂储存容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灭火剂充装量和储存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3、选择阀、阀驱动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驱动气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7.5探测器报警功能

探测器报警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7.6系统手动模拟启动测试

1、驱动装置与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脱离,可用指示灯等相关负载或测量仪器连接在控制器启动输出端,代替驱动装置;

2、按下控制器的启动按钮及防护区外或保护对象附近的启动按钮,观察声光报警信号及联动设备是否正常;按下启动按钮后,在延迟时间内再按下紧急停止按钮,观察控制器启动信号是否中止。5.2.7.7系统自动模拟启动测试

1、驱动装置与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脱离,可用指示灯等相关负载或测量仪器连接在控制器启动输出端,代替驱动装置;

2、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内任意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探测器报警信号输出后,声光报警信号是否正常;

3、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内两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控制器控制信号输出后,指示灯等相关负载或测量仪器显示是否正常。

5.2.7.8机械应急启动测试

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8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通信系统

5.2.8.1系统设置要求及主控制器的设置要求。

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或消防物联网传输监控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功能;

2、具有2个或2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是否确定了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分消防控制室内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控、显示功能及主、分消防控制室之间的信息传输等功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3、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自检、信息显示及查询等功能是否正常;

4、电话和广播主机设置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5.2.8.2图形显示装置(CRT)

1、是否覆盖整个区域;

2、是否有故障显示、有火灾报警优先显示、通信故障功能等功能。

5.2.8.3区域显示器

1、设置及选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是否有消音、复位、故障显示、信息显示与查询等功能。

5.2.8.4声光/警铃

1、设置位置、间距、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 是否有消音、复位、故障显示、信息显示与查询等功能。

5.2.8.5消防广播

1、设置部位及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安装距离、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3、音质是否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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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6火灾探测器

1、设置部位及数量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2、外观正常,是否无腐蚀、起泡、剥落,标志应齐全、清晰;

3、底座安装是否牢固。

5.2.8.7消防电话

1、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是否应满足要求;

2、消防插孔电话的设置是否正常。

5.2.8.8消火栓按钮

设置部位及数量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5.2.8.9手动报警按钮

1、设置部位及数量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2、安装高度是否满足要求、显示是否正常、反馈地址是否准确无误。

5.2.8.10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1、设置是否合理、整机接线是否规范;

2、可燃气体浓度显示、气体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自检等功能是否正常。

5.2.8.1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控制器

1、设置是否合理、整机接线是否规范;

2、监控报警、故障报警、自检、信息显示与查询等功能是否正常。

5.2.8.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探测器

1、外观是否正常;

2、报警测试是否正常。

5.2.8.13电梯联动

1、电梯联动迫降是否至首层(或转换层);

2、电梯迫降信号是否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2.8.14防排烟联动

1、消防风机(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是否联动启动;

2、相关区域风阀、电动挡烟垂壁、电动排烟窗是否联动开启;

3、风机、风阀、排烟窗、电动挡烟垂壁动作信号是否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2.8.15疏散系统联动

1、智能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联动是否动作;

2、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状态是否正常。

5.2.8.16门禁、档杆联动

门禁、档杆应能是否自动开启。

5.2.8.17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联动

1、常开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防火卷帘是否能自动降落(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分两步降);

2、关闭或降落信号是否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2.8.18声光/警铃联动

1、相关区域(全楼或邻层)声光/警铃是否能联动;

2、警报器的声音是否清晰可辨。

5.2.8.19消防广播联动

1、相关区域(全楼或邻层)消防广播是否能联动;

2、消防广播的声音是否清晰可辨;

3、背景音乐或普通广播与消防广播合用时,是否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广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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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20非消防电源强切联动

1、相关区域非消防电源是否能强制切除;

2、信号是否能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2.9 防排烟系统(含防烟分区)

5.2.9.1防烟分区

1、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面积和储烟仓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穿越楼板开口部位、上下联通部位是否设置挡烟垂壁。

5.2.9.2挡烟垂壁

1、挡烟垂壁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制成、具备永久性标识;

2、挡烟垂壁搭接宽度及周边缝隙及手动控制装置安装高度和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2.9.3控制柜

1、风机控制柜是否具有系统标识、开关是否灵活、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2、风机控制柜是否具备手动、自动转换功能,双电源转换功能是否正常。

5.2.9.4风机

1、风机选型、安装位置、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风机运动部件及风口安全防护措施、运行状况、减震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9.5管道

1、风管材料、规格、厚度、安装质量、连接形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风管密封、绝热材料选型及安装、风管与风机连接方式和安装质量、风管支吊架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2.9.6风口

1、风口选型及安装位置、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风口动作是否灵活,信号是否反馈至消防控制室、风口手动开启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5.2.9.7防火阀

1、防火阀设置位置、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防火阀手动功能是否灵活、可靠,排烟风机入口处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是否能否连锁停止排烟风机、安装质量、独立支、吊架及标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9.8可开启外窗

1、可开启外窗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可开启外窗手动开启机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有效面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9.9自动排烟窗

1、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自动排烟窗动作是否灵活及反馈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2.9.10防烟系统联动性能

1、加压送风机及加压送风口启动是否正常,反馈信号是否正确;

2、测压装置及风压调节措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2.9.11机械防烟系统压差

余压值是否符合要求。

5.2.9.12排烟系统联动性能

1、排烟风机、补风机、排烟口联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自动排烟窗、活动挡烟垂壁联动功能及信号反馈是否符合要求。

5.2.9.13排烟系统排烟量

1、排烟口最大风速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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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烟系统排烟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9.14自然防烟可开启外窗面积

1、楼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2、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有效面积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2.9.15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面积

1、房间、走道或回廊可开启外窗有效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2、中庭可开启外窗有效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5.2.10 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

5.2.10.1应急照明电源

应急电源组成、供电与电源转换是否符合要求。

5.2.10.2应急照明灯具

设置场所、型号选择、安装位置及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2.10.3疏散指示标识

设置场所、型号选择、安装位置及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2.10.4应急照明系统联动控制

1、集中控制型系统、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2、启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5.2.11 消防电源

5.2.11.1消防电源级别

是否按设计要求的消防电源级别设置。

5.2.11.2供电时间

是否按设计要求的供电时间安装应急电源。

5.2.11.3线路敷设方式

是否按设计要求选择敷设方式。

5.2.11.4柴油发电机

1、发电机是否与接地带连接;

2、电流、电压、频率、相序是否正常;

3、供油设备是否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2.11.1.5储油箱间

1、储油箱、管道有无防静电接地;

2、油标是否配置,油有无泄漏;

3、油量是否符合标准;

4、照明是否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是否采用透气装置。

5.2.11.6 UPS、EPS电源

1、整流、逆变、静态开关、储能电池或蓄电池组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内部接线是否正确、可靠不松动,紧固件是否齐全;

3、核对初装容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1.7发电/市电转换柜

1、面板上的指示灯、按钮、仪表是否显示正常;

2、元器件是否有完整的标志、铭牌,标牌上内容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靠、合理;

3、导线连接是否牢靠;每个端子只允许连接一根导线(必要时允许连两条导线);

4、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是否有保护导线不受损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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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8电源监控系统

1、设置是否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2、系统运行是否良好、主备电源切换是否正常、是否能监测末端双电源运行情况;

3、是否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并记录故障的部位、类型和时间;

4、故障声信号是否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是否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是否保持至故障排除。

5.2.11.9 UPS、EPS的充放电功能,模式切换功能

1、核对输入回路断路器的过载和短路电流整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核对各输出回路的负荷量,是否不应超过额定最大输出功率;

3、电池性能、极性及电源转换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11.10 失电自启动柴油发电机功能和市电恢复柴油发电机卸载停机功能

1、是否能够切换;

2、切换时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2.12 灭火器材

5.2.12.1灭火器设置

1、数量、选型、距离、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清楚。

5.2.12.2灭火器外观

1、灭火器筒体是否无明显损伤,各组件是否完好。

5.2.12.3灭火器管理

1、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清楚。

5.3 消防安全管理单元

5.3.1 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

评估内容包括:

1、评估建筑或评估场所所在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消防备案,并取得了相关法律文书或备案凭证;

2、建筑物或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相符;

3、公众集场所是否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文件。

其中,被评估的建筑属于依法无需备案或不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验收备案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不纳入本项评估内容。

5.3.2 消防安全责任制

评估内容包括:

1、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设立或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立和变更是否在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3、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是否明确了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义务,确定相关责任人;对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是否进行统一管理。

5.3.3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包括各项制度、规程的制定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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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根据单位或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了以下14类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1)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2)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1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4)其他消防安全制度;

2、是否根据单位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以及易燃易爆场所、消防重点部位等安全运营要求制定并落实了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落实情况是否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5.3.4消防控制室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明确了值班人员的职责;

2、消防控制室内是否按GA767的规定保存了竣工图纸、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各类检查、维保、检测、培训、演练记录等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3、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4、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值班制度、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等;

5、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及应急程序是否符合GA767的规定;

6、值班及其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各类检查记录、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记录、设备维修检测记录等是否齐全并存档备查。

5.3.5 员工专业培训及持证上岗

评估内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是否取得了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4、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作业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3.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评估内容包括:

1、单位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培训及宣传教育制度,并按有关规定明确了责任部门(或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和方式、频次及考核办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是否接受过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员工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的员工是否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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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中是否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了消防安全提示,向在场人员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和路线、灭火和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并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广播和消防公益广告视频;

5、消防安全培训及宣传教育是否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5.3.7 防火巡查、检查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了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建立了防火巡查制度,并明确了责任部门(人),职责,巡查、检查的内容及频次;

2、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是否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5.3.8 火灾情况及火灾隐患整改

评估内容包括:

1、单位在2年内是否发生过1次及以上较大以上的火灾,或者2次及以上一般火灾;火灾后是否总结事故教训,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采取整改措施;

2、是否建立了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明确了火灾隐患的认定、处理、报告和整改落实、追踪流程;

3、是否确定了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并明确了整改责任;

4、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消防救援机构;

5、火灾隐患整改、火灾情况是否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5.3.9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根据场所实际情况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重点部位是否设立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指示牌、禁止烟火警告牌和消防安全管理标识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3、重点部位是否根据实际配量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落实志愿消防员;

4、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

5、重点部位员工是否经消防专业培训,达到“四懂四会”要求;

6、重点部位是否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做到“四个一”(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基本情况照片成册图、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灭火施救计划)的档案管理要求。

5.3.10 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及安全硫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管理的范围和职责

2、是否委托有资质的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及使用登记是否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5.3.11 用火、用电、燃气(油)安全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制定了燃气、燃油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安全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动火作业审批程序,施工人员资质管理、作业环境审查、事故应急处置等相18

关程序,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3.12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在生产车间和储存库区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生产、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有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针对不同危险品的理化性能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储存在专用库房、场地内,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临时存放的危险品储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管理规定的要求;

4、易燃易爆化学品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实行分类、分隔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存放及出入库、退回登记等是否做好记录并存备查;

5、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了可燃气体、蒸气探测装置、事故排风及与其匹配的防爆电气、防静电装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测;

6、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是否建立并落实了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所需工器具管理;

7、下列特殊作业管理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1)动火: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

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2)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用电;

8、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按标准设立了安全标识,并根据其物品理化性能采取了必要的应急管理,每半年是否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9、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废弃物是否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并确定相关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

5.3.1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并明确了考评目标、颗次、内容、奖惩方式等;

2、考评和奖惩情况是否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5.3.14消防档案(包括是否齐全及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立了消防档案,一般单位是否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救援机构填写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2、消防档案是否完整,包括了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消防产品和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消防有关工作记录等;

3、消防档案是否有专人管理,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统一装订、分类存放、检索利用及销毁。

5.4 单位内部施工现场管理单元

5.4.1总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

评估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与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密切相关的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以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2、检查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是否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一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检查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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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的上风向,与可燃材料堆场的距离不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距离不小于12米。

4、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的距离,并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与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间、可燃材料库房、堆场及加工场的距离不少于10米。

5.4.2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检查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应至少包含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等内容。

2、《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到现场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后签发《动火许可证》。

3、检查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作业。

4、检查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中,现场可燃物的清理情况,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的是否采取不燃材料进行覆盖隔离。

5、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7、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的发室外作业。

8、动过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5.4.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

评估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常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炔、液化气等危险物品应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计划限量进厂,应分类专库储存,库内通风良好,设置防静电措施,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小于1.5米,放置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放电。

3、使用瓶装的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时,应检查气瓶及附件的完好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4、气瓶应采取防倾倒、防晒措施。

5、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6、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7、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4.4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评估内容包括:

1、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照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灭火器的数量不少于2具。

2、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间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与主体工程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3、施工现场或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4、临时用房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室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符合要求。

5.5 消防应急条件及准备单元

5.5.1 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

评估内容包括:

1、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制定管理制度;

2、专职消防队建造的消防业务用房、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器材等是否符合国家、本市有关专职

消防队的建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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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附件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保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户籍化系统)规范、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户籍化系统是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社会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互联网管理模块组成。 第三条户籍化系统的使用对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有条件的其他社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户籍化系统用户帐号和密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社会单位指定的人员专用,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重要信息泄露和篡改。 第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户籍化系统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并确定户籍化系统管理使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户籍化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和各项数据信息准确、有效。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

案: (一)按户籍化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完整地采集和录入单位基本情况、建筑及消防设施信息; (二)录入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及人员,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情况; (三)发生火灾的,及时录入火灾及调查处理情况。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录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一)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每日录入一次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防值班情况; (二)每日录入一次防火巡查情况,并如实录入发现隐患及处理情况; (三)每月录入一次防火检查情况,并如实录入发现隐患和整改情况。 上述情况仍需做好纸质记录,存档备查,并同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因故不能当日录入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录。 第八条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及时录入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的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二)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录入一次对员工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单位名称: 评估人员: 评估日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监制(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单位存、一份评估机构存)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单位位于××市××路××号,属于××类型(①高层公共建筑②地下建筑③人员密集场所④易燃易爆场所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单位于××年××月××日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年××月××日通过消防验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地下层为××,×层至×层为××。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二、评估要求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单位(××建筑或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办法》、《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37/242-200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7/T653-2012)。 四、评估组人员组成 组长: ×××单位、职务/职称 成员 ×××单位、职务/职称 ×××单位、职务/职称 五、评估内容 评估组通过全面、系统的检查、测试、评估,认为××单位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设置了××系统、××系统、………等。经评估,××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应达标××项,合格××项,有缺项××项,不符合××项。 六、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应达标××项,合格××项,有缺项××项,不符合××项。主要问题为: 1、…… 2、……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应达标××项,合格××项,有缺项××项,不符合××项。主要问题为:

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前言 本标准所指的“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东、刁占恒、石文林、巩玉斌、解景林、周勇、郑端文、刘立辉、吴希晖、贾冬梅。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要求、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社会单位 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2.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3 火灾隐患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4 公共娱乐场所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5 公众聚集场所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6 人员密集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7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8 消防安全管理人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2021年)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 (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 (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

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和《安徽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皖政办〔2014〕3号),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安全评估”包括火灾高危单位开展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消防安全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季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开展1次评估,每年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全面评估。 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评估工作。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实行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评估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好”,70分至89分的为“一般”,69分及以下的为“差”。 第五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15分) 1.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2.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3.单位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二)建(构)筑物防火设施方面(15分) 1. 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2.建筑室内防火分区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3.建筑安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畅通情况; 4.建筑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 5.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 (三)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设备方面(15分) 1.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 1 -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我国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积极探索,也是一项长远的消防基础建设。 一、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了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工作部署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二、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报告备案,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四、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被评估单位名称: 评估方式: 评估人员: 评估日期:

上海市公安局消防局监制 (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被评估单位存,一份评估机构存。)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上海XXX 单位位于松江区新桥镇申港路2999号,属于XXX 类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公共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基本情况 该单位(该建筑或场所1-4层)于××年×月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年×月通过消防验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层、×层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二、评估的内容 (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通报前一个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一步意见和要求。 4、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 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的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有责任人。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 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 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 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 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 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责任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的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江门市蓬江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方案

江门市蓬江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评估工作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评估目的 第二章评估依据 第三章评估流程 第四章消防安全评估方案 第五章评估报告内容 第六章评估范围 第七章评估人员 第八章评估设备计划 第九章评估进度计划

为了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减小风险,为消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江门市蓬江区消防主管部门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为进一步做好江门市火灾防范重点场所火灾风险研判和灾害辨识工作,检验前期整治效果,前期各项专项整治成效,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提升重点场所火灾防范能力,为建国70周年大庆消防安保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评估时,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实际使用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并着重把握影响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 第二章评估依据 (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二)《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标准》(DBJ/T15-144-2018) (三)《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J/T15-110-2015) (四)《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 (五)《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粤府办〔2014〕10号)(六)《广东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安办[2018]106号) (七)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消防安全评估应按照以下流程: 1 确定评估对象; 2 依据评估对象的类别确定适用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以及具体评估内容; 3 依据第4章评估指标的要求,按照附录A《建筑(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测试表》的具体评估或检查细则,结合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资料审查、问询、现场查看、功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 4 汇总检查结果、测试数据、问询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依据扣分准则或得分准则进行评分,并依据消防安全等级判定规则给出评估结论。 消防安全评估流程示意图

消防安全自查评估表填写范例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评估表 单位名称(盖章):包头铂尔曼酒店地址: 自查评估时间: 自查评估人员(签名): 审核人(签名): 评估中介机构(盖章): 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包头铂尔曼酒 店 单位地 址 邰城路3 号 建筑面积 (m2) 耐火等级一 消防安全责任人李霞 联系电 话 87082492 消防安全管 理人 马启才联系电话87082192 建筑层数地上4层,建筑高 度(m) 14 消防供电负 荷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

各层使用情 况 住宿生产、储 存、使用物 品名称、类 别、数量 消防设施情况 楼梯间 √□有 □无 □敞开楼梯间数量□封闭楼梯间数量 □防烟楼梯间数量□室外楼梯间数量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 □有 √□无 报警形式:□控制中心报警□集中报警□区域报警 温感探头数量:烟感探头数量:可燃气体探头数量: 红外光束探头数量:火焰探测器数量:缆式线型 定温探测器数量: 自动灭火系统 □有 √□无 系统形式:√□水□泡沫□气体 喷头数量:消防泵数量:消防泵参数(流量、扬程): 通风空调和防 排烟系统 有√ □无 排烟风机数量:排烟风机排烟量:排烟防火阀 数量:正压送风风机数量:正压送风风机送风量: 通风空调风机数量:防火阀数量: 自然排烟口数量及面积: 消火栓系统 √有 □无 室内消火栓数量:8 室外消火栓数量: 1 消火栓泵数量:水 泵结合器数量: --

消防设施情况消防水源 √有 □无 √市政供水:市政供水条数:1 √消防栓: 防火门 √有 □无 等级:√甲级数量:3 乙级数量:丙级数量:防火卷帘 有√ □无 数量: 灭火器 √有 □无 类型: abc干粉数量:30 应急照明 √有 □无 形式:蓄电式数量:14 独立供电式 --

城市区域消防安全评估计算

城市区域消防安全评估计算 1前言 0 1.1定义 0 1.2内外部结构 0 1.3评价目标分析 (1) 2参考规范与文件 (1) 3城市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体系 (2) 3.1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2) 3.1.1消防站 (2) 3.1.2消防装备 (3) 3.1.3消防供水 (4) 3.1.4消防通信 (4) 3.2公共消防管理保障 (5) 3.2.1消防法制建设 (5) 3.2.2消防队伍建设 (6) 3.2.3消防经费投入 (7) 3.3.1媒体消防宣传 (7) 3.3.2消防教育 (8) 3.3.3消防培训 (8) 3.3.4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9) 3.4灭火救援 (9) 3.4.1灭火救援应急联动 (9)

3.4.2灭火救援预案 (10) 3.4.3灭火救援响应 (10) 3.5火灾预警防控 (11) 3.5.1火灾预警能力 (11) 3.5.2火灾防控水平 (12) 3.5.3公众消防安全感 (12) 4评价方法 (14) 4.1综合指数法 (14) 4.2指标评价基准 (14) 4.3评价说明 (17) 4.4风险等级的划分 (17)

1前言 1.1定义 城市消防安全评估模式,是指在有关城市消防安全的理论指导下,由评价结构、功能、方法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种评价范式。 城市消防安全评估模式有四个决定因素:评价理念、评价功能、评价规范与评价方法。 1.2内外部结构

1.3评价目标分析 从国家层面,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估,可以实现以下目标: (1)监测全国城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2)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3)为制订和调整消防工作政策提供依据。 从被评估城市的角度,通过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估,实现以下目标: (1)推进城市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2)掌握本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找准薄弱点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着力点。 (3)为确定城市消防事业发展的近期目标提供依据。 2参考规范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2.安全现状评价目的 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定义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期,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该系统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4.安全现状评价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 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5.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 1)前期准备; 2)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 3)定性、定量评价; 4)安全管理现状评价;

(社会单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社会单位用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社会单位用户) 1.1.1 1、单位基本信息 功能:主要用于维护本单位的基本信息。 点击进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信息】模块。 查阅(确认)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中按照户籍化要求增加的使用名称、是否建筑管理单位、单位其他情况等信息。如图21所示。 图21单位基本信息展示 编辑单位基本信息。点击【编辑】进入编辑单位基本信息页面,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辑单位基本信息,其中单位编码、单位类型、行政区域、消防管辖等信息由消防部门维护。 1.1.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功能:主要用于维护本单位管理或使用建筑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信息。 点击进入【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模块。如图22所示。

图2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列表 新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点击【新增】进入新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页面,首先选择类别,如果是本单位管理的建筑,请选择“本单位管理的建筑”,进行录入;如果是本单位入驻使用的建筑,请选择“本单位使用的建筑”进行录入(注意:建筑需事先由建筑管理单位或单位自身分别在【建筑及设施】→【本单位管理的建筑】或【本单位使用的建筑】中维护)。 维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列表页面,列表中可对重点部位进行【修改】、【删除】操作。 查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列表页面,点击重点部位名称即可查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详细信息。 1.1.3 单位简介及照片 功能:主要用于维护本单位的单位简要介绍及照片信息。 进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及照片】模块,点击【编辑】新增单位简介及照片信息,保存成功后,可点击编辑进行修改。 1.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2.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功能:主要用于设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块。如图23所示。 首先需设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别。点击【设置类别】进入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别页面,根据消防管理要求设置本单位应建立的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成功后,及时发送给消防监督人员。制度类别在未发送或已发送的情况下,可对其进行重新设置,已收讫情况下可点击【设置类别】进行重新设置,并发送消防监督人员。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在制度列表页面中点击【编辑】进行制度录入页面(如图24所示),系统提供各类制度模板导入功能,单位可根据模板内容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内容;可选择文本录入或附件上传模式录入制度信息。若制度内容发生变更,可通过【编辑】链接对其进行修改。 查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制度列表页面点击【制度内容】列进行查看,以格式文本直观显示制度内容。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区域消防安全评估

2017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区域消防安全评估 [ 6月24日] 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 一、评估目的 对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是分析区域消防安全状况、查找当前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有效手段。根据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部署相应的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消防基础设施,使公众和消防员的生命、财产的预期风险水平与消防安全设施以及火灾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的种类和部署达到最佳平衡,为今后一段时期政府明确消防工作发展方向、指导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评估指标应当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即全面地反映所需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为此应按照安全系统原理来建立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几个子系统构成,且呈一定的层次结构,每个子系统又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应力求系统化、理论化、科学化,所包含的内容力求广泛,应能涉及到影响区域火灾的各个因素,既包括内部因素,也包括外部因素,还包括管理因素。 (二)实用性原则 评估指标必须与评价目的和目标密切相关。开展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是为了更好地用于指导防火实践,是为实践需求服务的。因此,它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必需时刻把握其实用性。 (三)可操作性原则

构建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有科学的依据和方法,要充分收集资料,并运用科学的研究手段。评估指标体系应具有明确的层次结构,每一个子指标体系应相对独立,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时需注意风险分级的明确性,以便于操作。三、评估内容 (一)分析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源,合理划分评估单元,建立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对评估单元进行定性及定量分级,并结合专家意见建立权重系统; (三)对区域的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四)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及规划建议。 四、评估范围 整个区域范围内存在火灾危险的社会面、建筑群和交通路网。 五、评估流程 区域火灾风险评估可按照以下六个步骤来进行。 (一)信息采集 在明确火灾风险评估的目的和内容基础上,收集所需的各种资料,重点收集与区域安全相关的信息,可包括:评估区域内人口、经济、交通等概况、区域内消防重点单位情况、周边环境情况、市政消防设施相关资料、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等。 (二)风险识别 火灾风险源是指能够对目标对象的评估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来源。通过资料分析和现场勘察,查找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来源,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然后,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分析与区域火灾风险相关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 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地址员工总数 场所建筑面积注册资本(万元) 建筑结构使用层数(地上、地下) 厂房、车间(个)库房(个)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人员密集场所□依然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仓储□其他 消防验收备案情况□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文号:□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号:其他情况: 所用建筑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是□否 所用建筑是否使用聚氨脂等可燃易燃材料 装修 □是□否 电器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是□否 使用易燃可燃危险品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 □是□否 单位的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是,住宿人□否单位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是□否

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本单位主要的消防设施有:□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其他系统 是否签订维保合同,并按规定对消防设施 进行维修保养 □是□否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有故障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 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是□否 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 全出口行为 □是□否 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铁柵栏、障碍物 □是□否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 全责任人、管理人。 □是□否 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并面向全体员公布□已制定□已制定但内容不全□未制定□未公布 是否制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是□否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 防演练 □是□否已消防演练次 是否按排查整治标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是□否 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 育培训 □是□否已培训员工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 证上岗 □是□否共有人持证上岗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是□否 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专职消防队有人,志愿消防队人 其他情况 注:、本表由单位自填,可根据实际,增加减少检查项目及内容;、加盖公章后自存份,并交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和当地纪念抗战胜利周年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其他评价导则word版

附件4 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除《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4类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如危险化学品分装单位、气体经营单位、化学试剂经营单位、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危险化学品经营大市场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3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总局第46号令)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苏安监[2001]70号) 《江苏省气瓶充装安全监察管理办法》(苏质技监锅发[2002]345号)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

消防安全评估控制体系

消防安全评估控制体系 1、公正性声明 2、机构概况 3、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4、管理体系 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6、合同评审 7、申诉和投诉 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9、记录 10、内部审核 11、管理评审 12、人员 13、评估方法 14、设备 15、量值溯源 16、结果质量控制

17、结果报告 18、附录1:组织结构图附录 19、附录2:设备一览表 20、附录3:消防安全评估实施细则 21、附录4:消防安全评价记录表 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本公司评估工作的公正性,特郑重声明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评估标准实施评估。 2.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评估控制体系》的规定规范工作行为,对于任何评估任务 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服务。 3.评估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商务、社会等关系以及其它方面利益的压力、影响和 干扰,维护机构第三方公正立场。 4.严格保守所知悉的与评估有关的国家秘密和客户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 国家和客户的利益,确保国家和客户利益不受侵犯。 5.拒绝任何形式的商务贿赂,不参加各种有损检验公正性、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 动。 6.不以任何方式利用客户提供检验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开发,不参与和本公司检 验业务相关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等活动。 7.公司信守协议,优质服务,确保质量;工作质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以上内容,致使国家和客户利益或本公司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概况 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仪器、设备,采用先进的科学检测手段,利用远红外测量技术,超声波检测技术结合现代电工测量技术,可以在非接触、不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不影响受检单位的正常工作,红外线成像仪所准确快速的发现现场设备的微小温升,表面温度分辨率能精确到0.1℃,超声波探测器能发现设备内部微小的电气火花放电现象,为虚接、漏电等电气故障的及时发现提供了保障。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保障公民人身和社会财产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电气火灾的基本特点和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发生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及电气火灾发生率越来越高的趋势,我们运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全方位的量化监测,通过检测能够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电气火灾隐患的存在、危险程度及准确位置,并能及时采取措施,从而消除火灾隐患,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高素质的人才加上高科技含量的先进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体系,构成了吉林省

二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

二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区域消防安全评 估方法 二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 一、评估目的 对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是分析区域消防安全状况、查找当前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有效手段。 从而可以根据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部署相应的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消防基础设施,使公众和消防员生命、财产的预期风险水平与 消防安全设施、火灾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的种类和部署之间达到最 佳平衡。 二、评估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评估指标应当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即全面地反映所需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为此应按照安全系统原理来建立指标体系。 (二)实用性原则 (三)可操作性原则 三、评估内容 (1)分析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源,合理划分评估单元,建立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 (2)对评估单元进行定性及定量分级,并结合专家意见建立权重 体系。 (3)对区域的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4)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及规划建议。

四、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包括整个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因素、建筑群和交通路网等。 五、评估流程 区域火灾风险评估可按照以下六个步骤来进行: (一)信息采集 (二)风险识别 火灾风险源一般分为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类。 1.客观因素 (1)气象因素引起火灾。火灾的次数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影响 火灾的气象因素主要有大风、降水、高温以及雷击等。 1)大风。 2)降水。 3)高温。 4)雷电。 (2)电气引起火灾。在全国的火灾统计中,由各种诱因引发的电 气火灾一直居于各类火灾原因的首位。根据以往对电气火灾成因的 分析,电气火灾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插头接触不良导致电阻增大,发热起火。 2)燃油侵入变压器使得油温过高而导致起火。 3)高压开关的油断路器中由于油量过高或过低引起爆炸起火。 4)熔断器熔体熔断时产生电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 5)使用电加热装置时,不慎放入易爆物品导致爆炸起火。 6)机械撞击损坏电气线路导致漏电起火。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河北省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本单位承诺,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本单位承诺,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本单位承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

防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注:(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留存,一份派出所,一份交消防大队备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消防法规 _GA/T1369-201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的工作程序及步骤、评估单元及评 估内容、消防安全评估结论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吿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除外)的消防安全现状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 (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A 503、GA 654—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A 654—2006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娱乐场所 pu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y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

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 的营业性场所。 注:改写 GA 654—2006,定义 3.1。 3.2 公众聚集场所 public gathering occupancy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场所。 3.3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y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注:改写 GA 654—2006,定义 3.2。 3.4 检查项 check item 对各评估单元的评估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时设立的检査表条目。 注:检査项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的基本内容。 3.5 部分不合格项 partly unqualified item 状态偏离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文件要求的检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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