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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区体育设施配套标准及服务方式的研究_建设部)

国外社区体育设施配套标准及服务方式的研究_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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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体育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xx 20xx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建标――20xx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xx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xx]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xx]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

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 第三章建设规模 (7) 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建筑标准 (10)

02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建标准研究 - 正文

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 配套建设标准 ?成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体育局 2018.12

前言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进一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体育局等单位开展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及相关标准,并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使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共分为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选址布局;4.配建指标与功能设置;5.建筑设计;6.室外场地。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寄送至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28号,邮编:310030),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选址布局 (3) 4配建指标与功能设置 (4) 5建筑设计 (7) 6室外场地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1) 引用法律、行政法规、条例、标准及规范名录 (12) 条文说明 (13)

1总则 1.0.1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并为相关规划、设计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以下简称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不进行改建、扩建的现有居民住宅区,如增设或改建、扩建现有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按此标准执行。按照城镇居民住宅区模式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住宅区,可参照此标准执行。1.0.3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应同时符合国家、省、所在地城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1.0.4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并应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1.0.5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由当地街道(镇)统筹使用和管理,包括内部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需要增加、调整内部装修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应在一年内完成内部装修工程并向居民开放。 1.0.6配套公共文化设施供公共文化活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大学生体育锻炼现状研究

大学生体育锻炼现状研究 大学生体育锻炼现状研究,体育教学与研究, 吴亮约3641字 摘要: 目前大学生体质逐年下降,而体育锻炼现状却不尽人意,只有34.2%的大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大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自觉性不够。男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状况好于女大学生,不同年级中,三年级锻炼情况最好。大学生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运动时间、运动频率情况不太理想,不能达到体育锻炼的良好效果。男女大学生、不同年级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关键词: 大学生体育锻炼现状 体育锻炼是以强身健体、调节精神、丰富文化生活为目的,为增强体质、增进身心健康,提高和保持机体能力而进行的一类体育运动。体育锻炼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大学生体质逐年下降,情况不容乐观。因此,关注和重视大学生体育锻炼,调查大学生体育锻炼的现状,正确认识和分析大学生体育锻炼的现状,对加强大学生的体育锻炼,增强大学生的体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研究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按整群抽样法,以班级为单位,对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金陵职业大学四所高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在学生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完调查问卷后当场收回问卷。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查阅有关的论文和研究结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参考。

1.2.2问卷调查法 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大学生体育锻炼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研究。共发放问卷520份,回收问卷503份,回收率为96.7%。其中有效问卷479份,有效回收率为92.1%,有效率为95.2%。通过再测法进行信度检验,所得信度系数分别为 R1=0.87,R2=0.84,R3=0.83,说明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 1.2.3数理统计法 把调查问卷所取得的所有数据录入电脑,运用SPSS FOR WINDOWS 11.5统计软件对调查研究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结果以P,.05为显著性标准。 2.研究结果 2.1大学生是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从表1可以看出:只有34.2%的大学生“经常参加锻炼”,一半以上(60.1%)的大学生“偶尔参加锻炼”,并且还有5.6%的大学生“不参加锻炼”。这说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大学生的比例不高,并且有一部分大学生不参加体育锻炼,大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自觉性不够,还没有养成锻炼的良好习惯。统计结果还显示:1.男女大学生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x2=67.114,P=.000,.001),男大学生经常参加锻炼的比例(53.7%)远远高于女大学生(18.0%),且男大学生中经常参加锻炼的比例(53.7%)高于偶尔参加锻炼的比例(42.2%);女大学生中经常参加锻炼的比例(18.0%)低于偶尔参加锻炼的比例(75.1%)。这说明男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状况好于女大学生,我们应该重视和加强女大学生的体育锻炼。2.文理科大学生不存在显著的差异(x2=3.162,P=.472,.05)。3.不同年级大学生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x2=40.266,P=.000,.001),其中三年级锻炼情况最好,依次是二年级、一年级、四年级。这可能是四年级学生社会活动增多,学习负担加重,面临毕业分配等,造成他们体育锻炼时间的减少。 [图片]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doc 8页)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doc 8页)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已经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2003年6月26日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使用。具体设计规范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_副本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1总则 1. 1为落实市、区体育事业规划,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保证体育设施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特订《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下称指引))o 1. 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宝安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功能定位、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和建设内容等。 1. 3本指引适用于由宝安区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是编制和评审体育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图纸,确定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1. 4体育设施建设应处理好近期需求和远期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需求,考虑未来发展,理念适度超前。 1. 5体育设施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次规划,分 期建设”方法,合理规划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一定余地。 1. 6体育设施项目规划方案宜公开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设过程应公开、透明。

1. 7体育设施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等原则,设计中应考虑注重生态、环保、节能和场馆可转换性等因素,鼓励采用绿色技术、新技术和新工艺等。 1. 8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2 .1 分区级、 2功能定位 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因素和常住人口规模将体育设施 街道级(居住地区)、社区(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 级4个等级。 2. 2区级体育设施应依据深圳市统一规划的要求,以建设服务群众体育的综合场馆为主,适当考虑竞技体育功能。 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不考虑竞技功能,个别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和区位重要的街道(下称中心街道,如龙华新城和沙井组团中心等)可设置具备一定竞技功能的综合场馆。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适合大众参与的特色运动项目(如武术、水上运动、沙滩排球和航模等)。 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只考虑本区域居民日常 体育锻炼需要。 3选址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建标准研究 _ 正文

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 配套建设标准 ?成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广播电视局 省体育局 2018.12

前言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进一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等单位开展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相关标准,并结合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使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共分为6章和3个附录。主要容是:1.总则;2.术语;3.选址布局;4.配建指标与功能设置;5.建筑设计;6.室外场地。 本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寄送至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市余杭塘路828号,邮编:310030),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选址布局 (3) 4配建指标与功能设置 (4) 5建筑设计 (7) 6室外场地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1) 引用法律、行政法规、条例、标准及规名录 (12) 条文说明 (13)

1总则 1.0.1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并为相关规划、设计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省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以下简称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不进行改建、扩建的现有居民住宅区,如增设或改建、扩建现有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按此标准执行。按照城镇居民住宅区模式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住宅区,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1.0.3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应同时符合国家、省、所在地城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标准和规。 1.0.4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并应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1.0.5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由当地街道(镇)统筹使用和管理,包括部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需要增加、调整部装修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应在一年完成部装修工程并向居民开放。 1.0.6配套公共文化设施供公共文化活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关于锻炼行为促进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国内外现状

关于锻炼行为促进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国内外现状 1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关于锻炼行为促进理论和实践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主要借助国外学者提出的理论,如计划行为理论、健康行为过程理论、健康信念理论、社会认知理论和跨理论模型等从个人角度出发,解释和干预行为。从群体角度出发研究的理论或模型较少涉及,如生态学模型。在 cnki 数据库以“生态学”、“行为”、“环境”等为主题词进行搜索,共查到 6 篇与锻炼行为生态学理论有关的文章,分别如下所示:方敏(2010)锻炼行为生态学模型的理论阐释及展望一文中,指出目前还不足以证明物质和社会环境的改变促进了锻炼行为的改变;李小英(2010)生态学模型在锻炼心理学中的应用一文中,指出从环境因素入手对健康行为进行研究,很适用于我国的国情。建议先找出影响我国居民锻炼行为的各种环境因素,其次根据特定锻炼行为制定的生态模型是促进锻炼行为开始和持久性的关键;李洋(2004)健康促进理论在体力活动促进中的应用一文中,环境、政策干预策略涉及大规模的人群,但同时指出运用生态学模型进行体力活动干预的研究不多,关于生态学模型的理论和应用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张戈(2011)大学生体育锻炼促进的研究---以北京大学为个案研究一文,结果表明,政策因素对行为的干预是有效的,但是没有把政策执行力度考虑进去。另外,环境的因素没有涉及;陈作松(2007)在环境、自我效能感与中学生锻炼态度的关系一文中,环境的作用必须通过个体变量中介后才能发生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学者关于锻炼行为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多基于心理层面,从个人角度出发,很少从群体角度和综合因素出发。群体健康行为理论如生态学理论在我国的研究刚刚起步,其环境因素对体育锻炼行为影响的研究尚术形成相对成熟和稳定的理论,该理论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探索。 2 国外研究现状 关于锻炼行为的研究,国外学者开展较早,其主要是依健康行为理论为依据。现阶段健康行为理论的研究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理论研究,二是实际干预研究。在理论方面他们提出的行为改变模型有计划行为理论、健康行为过程理论、健康信念理论、社会认知理论和跨理论模型等,但是这些理论多是基于心理层面,从个体角度出发来解释和促进行为改变。实践干预的结果表明:根据这些理论进行的锻炼行为干预项目的效果都是较小或中等的。其次,即使在短期内增加了锻炼行为,但长期保持的效果并不明显,即对行为的长期持续改变效果有限。因此,对健康行为的干预需要一个多层次、收益面较广的理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群体健康行为理论,即生态学模型。生态学模型强调人的行为受到个体、社会和文化以及物质环境因素的影响,认为个体因素、人际和团体因素、制度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等5 个层次因素交互作用,在多重水平上影响着人的行为 .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 (2010年7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用于文化体育活动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为公众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提供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坚持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城乡协调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支持、鼓励、促进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爱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得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内举行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体 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文化、体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 负责文化、体育工作的部门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文化、体育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第八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当与有关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规2017

附件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2017年12月8日发布 201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1. 基本规定 (1) 2. 城市公共体育场用地控制指标 (3) 3. 城市公共体育馆用地控制指标 (4) 4. 城市公共游泳馆用地控制指标 (5) 附加说明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名单 (7) 附件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 (8)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公共体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本指标。 1基本规定 1.1本指标适用于城市中独立占地的新建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2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节约优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现状布局,科学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1.3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宜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与已有的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等统筹布局,并可作为城市应急避险场所使用。 1.4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

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照体现本指标所确定的用地规模进行规模核定,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规模核定情况专篇进行情况说明。 1.5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土地供应阶段,在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出让合同中,应依据本指标明确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控制要求。 1.6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用地指标规模。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本指标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 1.7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以下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要求: (一)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场地设施和道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 (二)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及其布局,应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场地的朝向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形体。 (三)多个公共体育场馆集中建设时,应综合利用配套场地及设施用地、绿化用地与交通用地等,提供绿色共享空间。 (四)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应在满足服务功能、公共安全和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五)分期建设多个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

**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 (2014年7月10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文化**的战略部署,市委出台了《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了一大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加强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全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通过实施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文化惠民工程,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全市有市、县(市、区)级艺术馆(文化馆)8个,从业人员68人;有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 7个,公共图书馆藏书183万余册,从业人员72人,阅览室座位近2000个;有市、县(市、区)级博物馆、纪念馆14个,从业人员292人,年均举办展览50多次,举办培训90多次;有演出场馆9个,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2个,从业人员331人,年均服务观众44万人次,其中服务基层观众35万人次;有乡镇综合文化站134个,总藏书50多万册,从业人员184人;已完成全市1783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工程全面覆盖的建设任务;全市1900个行政村(含居委会)实现了有线广播村村响;建成7个县级、134个乡镇街道办共141个广播室;建成了57个激情广场文化活动示范点。 (二)公共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一是成功举办各类大型文化活动。自2007年以来,我市承办了海峡客家高峰论坛、海峡客家歌曲创作演唱大赛、第五届福建艺术节、红旗颂等大型文化活动近20场次,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积极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以来,全市共送书下乡50多万册书,各种歌舞、汉剧专场等下乡演出近300多场次,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2万多场次,三是每年开展的书香八**全民阅读活动富有特色。每年开展优惠售书活动,开展每周推荐一本好书的电视专题论坛,举办中国梦.劳动美、阅读与人生、与快乐、与成长等全市职工读书征文活动。四是激情广场活动如火如荼。各活动点均按照要求添置了灯光、音响、乐器等演出器材,已建成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具备必要的水电、卫生、安全保卫等基础条件,每个点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都有固定的大家唱、大家舞、大家乐的队伍,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五是群众性文化活动向品牌化发展。近年来,先后举办了红土地歌曲比赛、海峡客家旅游欢乐节、首届海峡客家歌曲创作演唱大赛、首届海峡客家山歌大赛、海峡客家书画展、首届海峡客家风情节暨定光佛文化节和被誉为天下第一龙的连城县姑田镇游大龙、被誉为乡村狂欢节的连城县罗坊乡走古事等传统文娱活动,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品牌性农村文化活动。 (三)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结构逐步趋向合理。据不完全统计,博物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图书馆、电台、电视台和乡镇文化站、乡镇广电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现有文化类专业技术人员531人,其中群文博137人(高级职称17人、中级60人、初级60人),图书资料的47人(高级3人、中级23人、初级21人),艺术专业118人(高级13人、中级51人、初级54人),播音主持35人(高级3人、中级13人、初级19人),记者编辑122人(高级18人、中级36人、初级68人),其他类72人。 (四)公共文化服务投入逐年增长。十一五以来,我市文化文物事业财政投入逐年增长。2007年--2013年,我市文化、文物事业费分别为3484.8万元、3144万元、13385.4万元、13582万元、15076万元、20631万元、3156万元。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市委、市政府设立了2012年至2016年**市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市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我县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发〔1995〕1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全民健身设施是指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由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其他资金在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建设并向市民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 二、各镇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本地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县文化体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全民健身设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为全民健身设施的受益单位和产权单位,负责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工作要求 1、由县文化体育局根据辖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需要提出建设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建设。建设项目选址如涉及土地、规划、园林绿化等部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2、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工程建设规定执行。施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建设施工合同,并与器材供应厂家签订安全质量、售后服务、使用保险等合同。施工时,要严格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所使用的健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严禁未经检测评审、核价、保险的健身器材用作全民健身设施。 3、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执行,县文化体育局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4、县文化体育局应会同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全民健身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1、全民健身设施必须向社会开放。各地要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设施的效益。县文化体育局要定期对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管理知识及技能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要积极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以促进市民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 2、县文化体育局应定期对本区域内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设施完好程度、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产权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要落实1―2名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对本辖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各社区、居委会及行政村要落实志愿者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民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如发现健身设施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修理、确保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使用。 全民健身设施建成后,其产权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器材标志牌、功能牌和活动须知牌,并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4、全民健身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其场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合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合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合适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可合建为一体。 (一)(一)田径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周长为400m的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100222-体育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征求意见稿)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体育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施行日期:2009年月日 编制说明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体育馆)》是根据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全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地址:北京XXXXX号,邮政编码:000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XXX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7 第三章建设用地指标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公共体育馆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制定本指标。 本条说明了本指标的目的和依据。 首先,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公共体育馆的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另外,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发展体育事业,公共体育馆用地和建设应当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本指标规定了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

板桥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板桥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板桥小学 2012.2

为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开展“健康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体育运动场地建设,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我校依托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体育场地建设,并制定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广大师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从目前来看,体育卫生仍是我校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体育卫生工作推动机制还不够完善,体育卫生场地设施器材配备整体上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落实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二、加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体育器材场地设施是保证学校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正常进行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规范、检查,督导、评估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现代化是学校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建设配备工作已列入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运动场所,按照器材配备目录标准足量配齐器材设施。

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分期分批逐步配置体育设施及器材,提倡因地制宜,开辟场地,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自制坚固实用、成本较低、安全可靠的体育器材设施。 三、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 鉴于我校的位置以及整体规划,根据学校规模,认真规划布局,将学校的体育场地分为二个区(前区和后区),前区为田径场地和体育器材活动区,后区主要是乒乓球活动区域,建设能够基本满足学生上课和活动所需的体育场所,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我校积极创造条件,多方筹措资金,配备1副新乒乓球台。 四,目前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校认真执行《河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落实我县开展的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年活动,并积极开展各项体育运动,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还相对滞后。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不够规范,特别是田径场,跑道多为沙土地面,风雨天不能正常使用,严重制约着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我校在田径场内设置了篮球场,但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部分设施不是很完善。 三是由于学校经费不足,体育器材配备不足,配备不达标,仅有的一些体育设施陈旧、破烂,严重制约着学校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

青少年体育锻炼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青少年体育锻炼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发表时间:2017-07-25T17:02:16.523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17年8月总第238期作者:郑玉祥[导读] 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育锻炼行为存在严重不足,导致其肺活量、体能素质持续下降,超重和肥胖学生的比例迅速增加,视力不良居高不下。 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中学内蒙古通辽028000 摘要:目前我国偏应试取向的教育评价体系下的学校及家长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欠缺,导致我国青少年体育锻炼行为存在严重不足。 本文对青少年体育锻炼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通过学校、家庭及学生的共同努力,为发展学校的体育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供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体育锻炼影响因素 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育锻炼行为存在严重不足,导致其肺活量、体能素质持续下降,超重和肥胖学生的比例迅速增加,视力不良居高不 下。体育锻炼是解决这些问题有效且必要的方法,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青少年体育锻炼现状 研究表明,目前城乡中小学生都存在每天体育锻炼不足现象,并且农村多于城市;有83.96%的学生在不同程度上都参与了体育锻炼, 然而每周能进行3次以上体育锻炼的学生仅有13. 57%,能满足我国体育人口判定标准的只有10%。 调查表明,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动机主要包括强身健体、兴趣爱好、休闲娱乐、缓解压力、交际沟通、降低社会性体格焦虑等。有74% 的男生和57%的女生对参加体育锻炼感兴趣;男生的实际锻炼水平、锻炼动机、自我效能及对体育价值的判断均高于女生;男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更多是强身健体以及娱乐,而女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是减肥塑身、锻炼身体,一小部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则是为了减压和应付考试;少数青少年体育锻炼动机不明确,缺乏自主性,并且随着年级的增高、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对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实际锻炼水平呈逐渐下降的趋势。 二、体育锻炼行为的影响因素 从学生自身方面来讲,体育锻炼的动机和兴趣、“怕累怕吃苦”、无体育锻炼习惯是影响城乡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行为的主要因素。正确 的体育动机是良好的体育习惯形成的有效保证,是引导学生经常锻炼的主趋向。大部分青少年从家去学校基本上乘坐现代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走路的较少,怕累、怕吃苦;课余时间的活动大多数是看电视电脑、玩游戏等久坐行为。青少年本身对体育锻炼有益于身体健康的认识不足,没有体育锻炼习惯。 从家长方面来讲,由于“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很多家长给孩子报了各种各样的辅导班,剥夺了青少年课余锻炼的时间,使其将更 多的精力用于学习;再加上家长对体育锻炼的认知不足,导致家长不重视自身及孩子的体育锻炼;家庭经济情况和家里体育器材拥有及使用情况也会影响青少年的体育锻炼行为。 从学校方面来讲,由于当前我国的教育评价体系是偏应试取向,影响城乡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因素首先包括课业负担重、学习压力大、 学校对体育的重视程度差、体育课时少、体育课被挤占、体育氛围差等;其次,体育设施场地、体育教学情况对青少年体育锻炼也有影响;最后,科任教师及体育教师对学生体育锻炼的引导很欠缺,从而导致越来越多学生的身体活动不能达到或保持在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水平。 三、建议及对策 研究表明,正确的体育认知对中学生体育锻炼形成有着积极的影响,要重视学生的主观认识。首先,学校应提高对学生体育锻炼的重 视程度,利用“知-信-行”模式,定期要求家长及学生共同观看教学电视,对其进行健康教育,使其充分意识到青少年进行体育锻炼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通过家庭和学校的联动模式,帮助学生制订锻炼计划并参与其中,破除学生“怕累、怕吃苦”的思想,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学校应该在不影响学生学习的情况下,适当减轻学生的负担,给学生留下足够的时间去参与体育锻炼。同时要不断完善体育设施,加 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锻炼环境;多举行体育活动,增设学生喜欢的运动项目,激发学生的体育锻炼动机,提高其体育锻炼的兴趣、自信心,为学生营造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让学生喜欢体育锻炼并形成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学校应加强体育文化的建设,鼓励体育教师多多外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汲取专业知识,使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提升体育教师团队师资力量。在体育教学活动中,要运用更有趣味性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的自身条件,同时为学生传授“终身体育”的思想。参考文献 [1]向水针阳丽君初中生体育锻炼行为现状与对策研究--以永州市冷水滩区为例[J].青少年体育,2017,02,100-102。 [2]付道领初中生体育锻炼行为的影响因素及作用制研究[D].西南大学,2012。 [3]张陈文韩超吴奎勇等福建省城乡中小学生体育锻炼分析[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6,06,103-106。 [4]张芳芳张松滁州市中学生体育锻炼动机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7,04,109-110。 [5]王翠萍庞小佳西安市中学生社会性体格焦虑、体育锻炼参与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6,12,175-176。 [6]Barnett T.A 0'Loughlin J & Paradis G One-and two-year predictors of decline in physical activity among inner-city schoolchildren.American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2002,23,(2),121-128。 [7]王彪儒影响中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形成的因素探析[J].田径,2016,1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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