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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授课计划

经济法授课计划
经济法授课计划

金华教育学院

学期授课计划(2012 / 2013 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名称成本会计

适用班级12自考(5)班

教师朱晓慧

教研主任(签名)

制定日期2013 年3 月1 日

学期授课计划编制说明

学期授课计划进程

经济学专业教学计划

经济学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 培养目标 经济学专业旨在培养学生能够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合作能力,具备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和一定的领导能力,具有“经世济国、经世济民”的经济学情怀,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研究应用型人才的标准。 本专业立足于经济学大平台,通过系统的基础教育、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引导学生的专业兴趣,拓展跨学科的综合性知识结构,培养学生成为经济学领域的创新研究型人才,或能够胜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实体企业、金融机构、咨询公司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期待培养的学生毕业5年左右,能达到下列目标: 目标1:具备健全人格和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具有正确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目标2:熟悉经济学科的前沿动态,具备敏锐的国际经济分析与风险识别能力,注重经济金融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目标3:具备经济分析和经济管理的专业素质,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从事相关的宏观、产业和微观分析,能胜任一定的业务运作与管理工作。 目标4: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在多学科团队或跨文化环境中工作,并能够在工作中作为主要成员、业务骨干或主要负责人有效地发挥作用。 目标5:具备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实践工作历练、高校或研究机构攻读更高学位等方式提升创新研究能力和专业素质,逐渐成为经济实务领域的行业精英或研究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2. 毕业要求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3)掌握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4)能运用计量、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5)了解中国及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政策法规;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经济法基础知识》是技工院校经济类专业开设的一门公共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用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所学过的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课程。 二、教学要求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 三、教学及实践环节 1.讲授。即通过正常教学时间对学生讲授教材基本内容,使学生对相关知识加以理解和掌握。强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授课,突出课堂讲授的知识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2.有条件时组织小组并经常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在进行案例分析授课时要强调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在授课教师的引导下,注意激发学生在一起学习时相互辩论、互相启发、公正评判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还应结合经济法在国际上和我国应用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特别注意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经济案例和事件进行讨论。 3.辅导。即在学生学习基础上由授课教师进行适当的辅导。辅导课一般以平时作业评改,期中考试讲评等方式进行。 4.作业。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并据以评定

平时成绩。 5.考核。本课程的考核分为四部分,主要分为:考勤成绩、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其比例为:2:1:2:5。期末考试按学校具体要求命题考试。 学时分配表

经济法基础教学计划

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经济法基础》教学工作计划 教师:武腊年 本学期,我将继续担任15会计班《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现做计划如下: 一、学情分析: 我班现共有学生26人,男生2人,女生24人。按教学计划,上个学期已经完成了本课程的第一至第四章的教学任务,本学期,按计划将继续学习第五章至第七章的内容的学习。因为经过一年半的专业课程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学生已经有了相当扎实的基本功。相对来说,对该门课程的学习比较容易掌握。但对于中职学生来讲,学习自律性差,加上该门课程内容枯燥无味,对于部分同学来说,还是比较难以理解和掌握。加上学生面临毕业实习,本学期课时比较少,内容比较多,所以,在接下来的授课过程中,必须对教材进行必要的删减和选择,选取与学生联系较为密切的章节和知识点进行教学和讲解。 二、教材分析: 本教材是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共七章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其他法(主要是指前三章的内容:总论;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部分(后四章:流转税、所得税、

其他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职称教材是每三年一次重大调整,2016年恰是大改之年,教材细节变化巨大。本教材授课计划按一年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学目标: 本门课程的学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为通过会计证考试的同学进行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打基础;第二是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学在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加深理解,以能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过关率。围绕这两个目的,在教学过程中,对本课程的教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对基础知识的讲解,在这轮的学习中,学生主要是理解和掌握书上的知识点,对学生的要求是听;第二、习题练习讲解,巩固和掌握,对学生的要求是练;第三、考点讲解,重点是融会贯通,对学生的要求是看。通过这几轮的学习,争取让优秀的学生能通过助理会计师的考试,对基础差的学生能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 四、教学方法: 本课程以本门课程以讲授法为主,辅以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等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学习。注重原始,把握细节,把快乐学习进行到底。主要措施:听课、看书、做题。利用思维导向图,让学生学习知识的串连与理解,要求学生做好学习计划。 五、教学进度:(见附表)

经济法教学计划

经济法 (ECONOMIC LAW) 任课教师:黄新华 一、课程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驾驭市场经济必须依靠法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本课程将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经济纠纷处理法等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我国经济法体系有一定的认识和概括性了解,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经济交往与经济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提供具体帮助。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 1、充分认识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作用; 2、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了解我国经济法的主要内容,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 4、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技能; 5、完成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 三、教学方法: 以经济法基本知识的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为主,辅之以自学和少量作业。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材及参考文献,完成书面作业。 四、教学资料: 1、指定教材:《经济法》,清华大学经济法教研组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 2、参考教材:《经济法学》,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商事法》,王保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商法学》,寇志新主编,法律出版社 3、教学案例:由任课教师随讲义提供在互联网上,或者在课堂上提供。 五、考核方法: 1、书面作业: 占总分的20%,共2次。主要是教师课堂上重点分析、讲解的案例,由学生课后完成。着重

经济法课程大纲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一)课程性质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是法律类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也是财经类的专业必修课。按一个学期开设,共计72学时。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学会用法律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并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用所学经济法理论知识解决经济纠纷的案例分析能力、应用经济法学理论解决经济管理、经济贸易活动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树立依法经营、依法开展业务的理念。作为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在教学实践中既要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同时又融入实践性教学,且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经济法为解决现实的经济法学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为法律类专业学生进一步学习商法、经济纠纷能力解决与实务以及以后从事法律类及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财会专业学生后续学习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预算会计、税法以及以后从事财会工作奠定基础。 (二)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 1.本课程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理论够用、注重能力培养”作为我们的教学理念,重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2.本课程注重与后续专业课及相关课程的衔接,根据后续财经类、法律类专业课程的需要,不断整合优化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构建以实践能力为主的经济法课程体系。

3.本课程以经济法基本原理为导向、着重以六种具体法律体系为主线;以基本原理为基础、以案例分析为依托。通过学习,一能使学生掌握经济法规的基本特征、基本原理和案例分析能力,为培养市场经济需要的、大专层次的法律类、财经类专门人才服务,二能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4.经济法课程建设,应根据高职教育的任务和学生的需求,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课程目标,努力改革课程的内容、结构和实施机制。 5.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并不在于向学生传授一套完整的经济法学理论,而是在于保证学生所学的知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继续学习中能用得上,并能满足学生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因此,本课程的内容并不完全局限于经济法学科的体系范围,教学内容需要涉及传统的民商法中的某些相关制度,如公司法、票据法等。同时避免与其他专业课程在内容上冲突。如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知识产权法是经济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基于这一制度对法律类学生的重要性,法律类专业教学计划中将其单独列为一个教学科目,故经济法课程就不再讲授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所以要进行大胆突破,对于不具备基本法理常识并且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工作的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的学生来说,对经济法基本理论的学习,只需要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简要知识点就可以,重点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线索,以合同法和公司法为必设内容,侧重强调实用性,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为学生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经济法理论体系。 6.为了达到这一教学目的,该课程的学习情境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以培养学生从事法律类、财经类及相关岗位群的基本职业能力。具体可细化为: (1)从职业岗位出发,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色,从能力训练入手,进行模块式教学。

经济法 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

三、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 学习目的与要求:重点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法律事实的概念、分类;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代理概念,分类,有效要件等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客体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关系特征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一)国家机关 (二)社会组织(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三)公民(经营活动中的公民和消费活动中的公民) (四)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设立、变更、终止等的登记管理)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经济权利的内容 (二)经济义务的内容 三、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一)财物 (二)行为 (三)无形财产 第三节法律事实 一、事件 二、行为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一、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目的 二、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 (一)行政监督 (二)经济仲裁 (三)经济诉讼(包括自诉与公诉) 案例: ⒈ 企业内部机构在对外关系中的主体资格; ⒉ 法律事实与法律后果的关系 第三章代理 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掌握代理的概念,分类,有效要件等内容。 第一节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和种类 二、代理的有效要件 第二节委托代理 一、委托代理的形式 口头委托形式;书面委托形式;特殊的书面委托形式。 二、代理和表现代理 三、无效的代理行为 第三节特别代理 一、特别代理的含义

二、对本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三、对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四、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度 案例:企业内部机构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形成表见代理。结合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第四章产权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重点掌握产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法人财产权、知识产权等经济法律的基本规则。 第一节产权概述 一、产权的概念和种类 二、产权制度及管理方式 第二节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构成内容 三、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第三节经营管理权 一、经营管理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经营管理权的内容 第四节法人财产权 一、法人财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财产权的内容 第五节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与内容 二、专利权

经济法实务-教学大纲

《经济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经济法实务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课程编号: 开课院(部):本课程学时学分:48学时/3学分适用专业:投资学、金融学、贸易学开课学期: 先修课程:金融学、投资学等 一、课程简述 1.课程性质 《经济法实务》是投资学、经济学等学科高职高专类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2.课程任务 通过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等环节,使学生获得经济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和经济行为为对象,全面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经济法律制度进行理论诠释和实践引导。 3.课程目标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主要经济法律如公司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中的

相关内容,熟练解决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不仅对我国经济法律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入的认识,使其在今后经济管理或其他相关工作中知法守法,而且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经济法规方面的实际操作和运用,成为熟悉经济、通晓法律、善于经营的复合型经济人才。 二、课程要求 1.教学方法 本课程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主要有: (1)课堂讲授法,即在有限的时间内浓缩课程精华,突出重点难点,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观点。 (2)案例分析法,即精选了大量典型案例,以案例带动理论知识的阐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同时,选择电视经济法制类栏目的视频,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视角去分析经济问题。 (3)课堂讨论、辩论法,即改变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模式,采取分组课堂讨论、相互辩论等方法,使学生成为学习主体。 (4)课外延伸阅读和法务实践方法,即开列思考题目及推荐书目,引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阅读参考书目;同时在条件允许时组织学生进行法庭审判观摩,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熟悉法律审判程序,掌握基本审判技巧,增强运用知识的能力。

经济法基础教学计划

《经济法实务》教学计划 一、基本情况介绍 课程名称:经济法实务适用班级:11级市场营销班 课程性质:必修课开课学期:2012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讨论考核方式(考试/考查):考试 主讲教师:孟小宁学期学时:32 二、课程内容简介 《经济法实务》是市场营销专业必修的一门课程。这门课程的教学重点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基础知识、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教学难点是经济法学中的公司法律制度及合同法律制度。 三、课程目的和基本要求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使学生系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掌握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为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这门课程,要求掌握经济法概论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掌握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从而指导实践。 四、教材分析 本门课程选用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实务》。此教材全面阐述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内容全面,紧密结合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经济法基础知识、公司企业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食品药品管理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和经济纠纷解决机制内容。此教材力求反映我国经济立法工作和经济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内容新颖、简明易懂、体例合理、理论知识适度,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虽然这是一本高职高专教材,但鉴于它的优点,经过适当删减,可以作为我校11级市场营销专业的中专教材。 五、学生分析 目前中职学校的学生多为初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较为薄弱。与高职高专院校高中起点的学生比较而言,学习系统的法律知识,尤其是经济法知识相当吃力。

法学专业教学计划

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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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编码: 030101) 业务培养目标:掌握系统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能在国家各级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与法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法律知识、法律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治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备运用法学理论、法律知识、法律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和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商法学。 主要实践环节:包括课程实践、调研实习、专业实习、模拟法庭实践等。 最低学分要求:最低修读 285 学分,其中课内教学不低于230 学分,实践教学不低于55学分。 毕业标准及要求 1.达到德育培养目标。 2.修满本方案规定的学分。 3.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学制与学位:标准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法学学士 专业建制时间: 2003年

会计专业教学计划

会计专业教学计划 篇一:会计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在生产、服务第一线能从事基层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事务管理等工作。其岗位层次为中、小型企业、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员;基层财税协管员;出纳人员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中等应用型技能人才和劳动者。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一)招生对象: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二)学制:全日制三年。 三、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 (1)掌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

(2)掌握经济数学、应用文写作、英语等职业基础知识; (3)掌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会电算化等职业技术知识; (4)掌握计算机在本专业中应用的基本知识; (5)掌握会计原理、经济法、会计基本技能等相关知识; 2、能力结构 (1)具有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2)具有职业工作岗位有关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3)具有所在职业或岗位的活动能力; (4)具有手工会计核算操作能力; (5)具有电算化会计操作能力。

3、素质结构 (1)热爱祖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具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基础知识; (3)有责任心、事业心,有法制观念;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 (4)熟练掌握2—3项体育运动项目的技术和方法,掌握体育基本知识与技能。 四、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1、德育:130学时 (1)着重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普通法律常识教育。

(2)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和政治学说的基本观点,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学生进行经济和政治基础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分析常见的社会经济、政治现象,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能力,为学生今后在职业活动中,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打下基础。 (3)培养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语文:325学时 在初中语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现代文和文言文阅读训练,提高学生阅读现代文和浅易文言文的能力;加强文学作品阅读教学,培养学生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加强写作和口语交际训练,提高学生应用文写作能力和日常口语交际水平。通过课内外的教学活动,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必需的语文基础知识,养成自学和运用语文的良好习惯,接受优秀文化熏陶,形成高尚的审美情趣。

市场营销专业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0132704 课程英文名称:Economic Law 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物流管理、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6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经济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并使其在毕业后能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针,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相关经济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进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通过本课程教与学,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规范,提高经济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2.基本能力和技能:掌握运用经济法律规范正确分析案例,提高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经济管理中经济纠纷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说明 1.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中要重点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讲解;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实践和自学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增加讨论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注意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2.教学手段:本课程属于专业基础课,在教学中采用电子教案、多媒体教学系统等先进教学手段,以确保在有限的学时内,全面、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鉴于我国经济法律正处于修改、完善阶段,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可根据经济法律修改变动情况,以及新形势需要,本着实际需求、与时俱进精神,教学内容基本符合本教学大纲要求即可,不必完全一致。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无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1.对重点、难点章节(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应安排案例讨论课,以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对消费者法的学习可适当安排习题,例题的选择以培养学生巩固所学知识,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 2.课后作业要少而精,内容要多样化,作业内容应包括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方面的内容,作业要能起到巩固理论,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作用。学生必须独立、按时完成课外作业,作业的完成情况应作为评定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六) 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物流管理、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专业为考查课(选修)。 2.考核目标:基本理论的掌握和利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成绩构成:考查课成绩由出勤情况、作业情况和平时测验构成。 (七)参考书目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景冬梅、初振波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7 《经济法基础》,张虹编,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7

会计专业教学计划

会计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设置概述 1.专业设置背景 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直接关系到我国二十一世纪劳动者的素质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建设现代化,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战略意义。 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紧跟市场变化,随行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进步以及对职业人才的需求随时进行调整。助理会计师专业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和对财会人员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的必然选择。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竞争的加剧,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设置了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分设了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以此提高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行业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适应这一市场需求并结合中职学生的实际情况,让我们中职财会专业学生取得助理会计师这一初级职称,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为此开办该专业势在必行。这对我们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是机遇。 2.专业设置必要性 本专业的设置是基于90年代后,特别重庆直辖以来重庆的经济发展迅速,需要大量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质的财会人员。`在我国,各单位都必须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同时,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从事会计职业的“准入证”。为适应社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市场需求,我校开设助理会计师专业,培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人员。 3.专业设置的可行性 (一)有坚实的办学基础 计算机部从1985年开始开设计算机应用的专业,1992年开始开设财务电算化专业,其十几以来,先后开设有财务电算化、金融保险、经济管理、计算机税收、电子商务、计算机财务管理职业中专班。建立了严密的教学体系和教学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毕业学生分别被市各专业银行、各证券公司、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单位录用。因他们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业务技能过硬,深受社会用人单位的好评。因此,重庆市电大1996年主动与其我校计算机专业部开展联合办学,其中所设专业包括财会电算化专业,由该专业部全面实施教学和管理(全部由该专业的部教师上课)。历次参加中央电大和市电大的学科结业统考,成绩总是名

会计专业教学计划

会计专业教学计划(高技) 一、招生对象及修业年限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修业年限:全日制3年。 二、指导思想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造就本行业中级技能人才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2.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按照工作领域对职业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学习领域,制定专业培养方案。进一步提升校企合作的的质量,使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符合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的现实需要,并能适应未来产业调整、技术升级带来的各种变化,为学生顺利就业及职业生涯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遵循职业教育基本规律和中级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努力实现学习活动与职业活动的准确对接,合理打破传统的以学科体系为主的课程模式,积极推进以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内容模块化为核心的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国家相关职业标准和企业生产岗位的要求。 4.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运用方面,充分关注学生的兴趣和个人的成长需要,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在教学环节组织和设计方面,努力塑造工作岗位的情境和要求,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技能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安全意识以及文明生产习惯,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三、培养目标 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核算与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适应会计工作和相关工作的能力;具有健康的生理和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具有应用计算机

《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 前言 经济法作为法学专业及经济类相关专业的主干课程,是研究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门科学。该课程既有一定理论性,又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性,它要求初学者不仅要熟悉法的基础知识,还要掌握一定的经济法基本原理,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方法处理经济活动中的问题,为进一步学习其他经管类专业课程和有关实训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初次接触经济法课程的学生来讲,在学习这门课程时通常感到比较枯燥乏味。 经济法课程对法学类专业及经济类相关专业学生而言,开设目的主要是为学生继续深入学习与理解财经类法律规范打好基础,便于该专业学生对专业课程的学习,便于法律思维的形成与分析能力的提高。 本课程以研究经济法律关系为主线,内容可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经济法的概念、体系以及经济法主体、客体、内容、法律行为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部分研究公司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的登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组织机构、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公司债券、解散清算等;第三部分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具体相关规定;第四部分探讨破产法律制度,着重论及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违反破产法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五部分研究票据法律制度,涉及票据法律制度概述、汇票、本票、支票、违法票据法的法律责任等法律问题;第六部分阐述合同法律制度,介绍了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为约责任等。 一、课程性质 经济法是一门为财会及物流专业大专学生开设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是会计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为经济专业的主干课程。经济法积极地吸收国内外经济法学领域的最新成果,扩展本课程的内涵,运用理论讲授、案例探讨等分析方法对国内外经济法学重大问题及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学习经济法,特别要注重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案例分析能力,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用所学经济法理论知识解决经济纠纷的案例分析能力。经济法为解决现实的经济法学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为从事会计职业的存储必备知识,也为财会专业学生进一步学习《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以及以后从事财会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基本理念 本课程以经济法基本原理为导向、着重以六种具体法律体系为主线、以基本原理为基础、以案例分析为依托。通过学习,一能使学生掌握经济法规的基本特征、基本原理和案例分析能力,为培养市场经济需要的、大专层次的财会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二能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经济法课程建设,应根据高职教育的任务和学生的需求,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课程目标,努力改革课程的内容、结构和实施机制。 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并不在于向学生传授一套完整的经济法学理论,而是在于保证学生所学的知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继续学习中能用得上,并能满足学生参加各种经济类和会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因此,本课程的内容并不完全局限于经济法学科的体系范围,教学内容需要涉及传统的民商法中的某些相关制度,如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等。同时避免与其他专业课程在内容上冲突。如税收法律制度是经济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基于这一制度对财务工作人员的重要性,经管类专业教学计划中将其单独列为一个教学科目,故经济法课程就不再讲授税收法律制度。

法学专业教学计划

法学专业教学计划 第一学年 秋季学期 课程号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理论实验实践 2410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thical Education and Law Foundation 必修 3 54 2110011 英语Ⅰ College English Ⅰ 必修 3 54 3810002 体育Ⅰ Physical Education Ⅰ 必修 1 36 3830014 国防军事导论 Introduction to National Defense and Military Science 必修 2 36 9810007 军事技能训练 Military Skills Training 必修 2 2周 9830065 大学生就业指导Ⅰ Career Counseling for College Students I 必修0.50 2250257 法理学Ⅰ Jurisprudence Ⅰ 必修 2 36 2310209 高等数学 Advanced Mathematics 必修 4 72 1010004 生命科学导论 Introduction to Life Sciences 必修 2 36 小计19.5 324

春季学期 课程号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理论实验实践 24200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Summary of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Chinese History (1840-1949) 必修 2 36 2200430 学科导论 Discipline Introduction 必修 1 18 2110169 英语Ⅱ College English Ⅱ 必修 3 54 1920103 信息技术基础 Basic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必修 2 30 6 3810003 体育Ⅱ Physical Education Ⅱ 必修 1 36 2240421 大学语文 College Chinese 必修 2 36 2250271 法律逻辑学* Legal Logics 选修 2 36 2250425 民法Ⅰ Civil Law I 必修 3 54 2250162 宪法学 Constitutional Science 必修 2 36 2250427 刑法Ⅰ Criminal Law I 必修 3 45 9 2230087 中国文化概论 An Outline of Chinese Culture 必修 2 36 小计23 432

会计专业教学计划 免费

会计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本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学制3年。 二、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核算与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从事基层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事务管理等工作。其岗位层次为中、小型企业、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员;基层财税协管员;银行出纳;商业及服务企业收银员;统计员;营销员等。 三、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 1. 知识结构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如下图所示: 2. 能力结构

(1) 具有从事具体行业会计工作的能力。 (2) 具有熟练的珠算、点钞、计算器操作等技能。 (3) 具有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使用会计软件的能力。 四、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一) 课程设置 本专业总学时3 250学时。开设必修课17门(含专业综合实习课) ,计2580学时,占总学时的56%;限制选修课5组,分别适用于“工业企业会计方向”、“流通企业会计方向”、“基建会计方向”、“运输业会计方向”、“农业会计方向”、“金融业会计方向”。各校还可根据学校条件和当地人才市场需求的特点,开设其他方向的带有复合专业性质的限选课方向,如“财经文秘方向”、“财会办公自动化方向”、“财会与证券投资方向”等;任意选修课参考科目11门,学校也可因地制宜地开设其他任选课程。 全部课程分为两类: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文化基础课程总学时为1 380学时,占总学时的29%;专业课程总学时为1 200学时,占总学时的27%,实习课共32周,占总课时的44%,第六学期全学期为专业综合实习课程。 (二) 课程的教学要求 1. 创业教育(20学时)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指导。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职业、职业素质、

生活中的经济法教学大纲及学习指南

《经济生活中的法律》课程 第一部分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 依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本课程属于全院公选课,对教学计划和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基础理论 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 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 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任务 本课程以“法在身边”为视角,呈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热点问题,以“律(法律),“例”(案例),理(法理)相结合的教学特色,讲述 发生在身边的“借款与担保”,企业形态的选择与识别,消费维权,劳动 维权,商品房预售纠纷处理,小区物业纠纷处理,经营法律意识养成,市 场竞争法制,进一步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知识,培养民事法律思维、 推理能力和交流和表达的能力。 三、课程学分、免修条件与教学内容 1.课程讲次、学分 本课程共 8 讲; 1 学分 2.课程免修条件 职业能力拓展课程学分可以用企业实践创新学分替代,凡在企业产品研发 设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任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 获企业及以上奖励的成果或获得专利,均给予企业实践创新2学分。

四、课程重点与难点 第一讲担保法概述 【教学内容】 1.担保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分类 2.担保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3.担保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掌握担保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合同的分类【教学重难点】 担保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合同的分类 第二讲企业的形态选择及识别 【教学内容】 1. 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2.合伙的内容和形式 3.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教学要求】 1.掌握企业的形式和特点 2.掌握不同企业的识别 【教学重难点】 掌握公司的风险防范 第三讲消费维权 【教学内容】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2. 消费者的权利 3. 经营者的义务 4.法律责任的承担 【教学要求】 掌握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教学重难点】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第四讲劳动维权

《经济法》实训教学大纲

《经济法》实训教学大纲 课程总学时:72 实训(实操)学时数:8 实训(实操)项目数:4 一、性质与任务 本实训大纲是经济法课程的配套实训大纲,从职业岗位对经济法知识与能力要求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起一套经济法课程能力体系。其主要任务是通过一系列能力训练,使学生能够对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搭建起走向社会的桥梁,锻炼学生融入社会、开展工作的技能,着重训练学生将所学理论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经济法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操作中注意突出学生分析能力与辨别能力,所用案例资料以近年生活中典型案例为主,以培养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学生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意识。 二、适用专业 本实训大纲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三、实训教学目标 通过实训,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并掌握企业创建和运营活动中的各项法律规定,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提升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社交能力等综合能力水平,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并最终提高就业上岗能力,同时,通过对实务性问题的解析,帮助学生进一步消化和理解经济法理论中的重点和难点。 四、实训项目及学时安排

五、实训教学内容及要求 实训一:模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 实训目的: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法理,培养学生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公司的组建是否合同,学会正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会分析公司企业运作过程当中的违反公司法的现象并会正确处理。 2. 实训方式:5-8人一组,模拟练习。 3. 实训内容: (1)3 -7人一组,作为股东。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有股东1-50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我们学生在设立时可以模拟加入1—3个法人股东。为自己的公司设计符合《企业名称管理条例》的名称。公司名称当中一定要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 (2)每组同学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出资模拟。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要进行评估作价,并依法模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当中应包括下列内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劳动其他事项。章程制定完成后,全体股东要在章程上签名、盖章。章程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本班模拟的工商局等国家有权机关不予登记。 (4)模拟选定公司的住所。并准备住所证明的相关文件。如果是公司自有房屋,应有房照。如果是租赁他人的房屋,应有租赁合同。 (5)建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三个: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由全体模拟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专司监督职能。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这里主要考核学生们对公司组织机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熟练运用组织机构进行公司设立的能力。 实训二:订立合同 1. 实训目的:使学生了解订立合同的程序和要求,培养学生依法订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借款合同的能力;掌握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履行合同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 2. 实训方式:模拟训练。 3. 实训内容:

经济法教学计划

教学安排 文海琳《会计实账演练》教学安排 一、教材分析 会计专业是应用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学科,光讲不练只 会一半。为了培养学生应用会计理论和方法解决经济实际问题的能力,必须对学生进行模拟实训。会计模拟实训是实现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推动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 本课程是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模拟一个企业在一定期间所发生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一直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进行财务分析,作接近于企业真实业务的会计操作,全面了解企业的会计工作。 二、班级基本情况 本学期任10秋会计(1)班的会计实账老师,班级总人数46人,男4人,女42人。对会计基础较扎实,所以会计实账课程对于学生来说,不算是太难的课程,本课程以学生动手为主,所以学生对此课程比较感兴趣。 三、会计实训的基本要求 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指导,以企业一个月(年终)的业务为操作流程,全面、系统地让学生领用、掌握从取得和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为会计核算程序整个企业会计过程。并在操作完成时,应达到凭证装订整齐、账页书写清楚、报表填列准确。让学生使用实际工作中规范的记账凭证和账页进行了演练,从而培训实用型、应用型的会计人才,突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四、《会计实账演练》课时安排 四、成绩考核办法 考勤(15%分) 根据学生实训期间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占实训成绩的20%分。 实训成果考核(65%分) 根据每次上交的作业,再乘以65%分数折合成期末成绩的总分去 凭证(30分) 账本(30分) 汇总表(15分) 报表(25分) 实训报告(20%分) 合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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