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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怎么来的?

三省六部制是怎么来的?

吴才兴

在学习唐朝三省六部制的时候,不禁会产生一些疑问。在中国历史学习过程中,我们经常提到“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于是就会产生疑问:三省六部制是怎么来?三省六部制与三公九卿制有二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它们之间又是怎样发展演变的?但由于教材篇幅有限,对此讲述较少,在学习中国古代中央政治体制过程会感到迷茫。

那么,中国古代中央政治体制中三省六部制是如何从三公九卿制发展演变而来的呢?

公元前221年, 秦朝的建立, 标志着中国结束了封建割据状态, 第一次走向统一, 新的政治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也随之在全国范围里得以确立和推行。它的主要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 在皇帝统辖下实行中央、地方两级制。中央设立“三公九卿”, 地方实行郡县制。

中央设置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丞相, 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日理万机;御史大夫是副丞相, 同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管理军事, 是国家最高军事长官。九卿位于三公之下分掌具体事务, 他们是奉常, 掌握宗庙礼义;郎中令, 掌宫庭掖门户;卫尉, 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舆马;廷尉, 掌刑辟;典客, 掌民族事务;宗正, 掌宗族、宗室的名籍;治粟内史, 掌钱谷;少府, 掌山海地泽之税, 以给供养。三公和九卿等都有自己的一套机构,处理日常工作,维系国家的运转。他们均由皇帝任免,并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这套官僚组织对统治阶级上层是分其职掌, 使各守其责, 互相牵制,它确实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新发展。秦始皇设立三公九卿制,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制度开创了新的局面,对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有深远的影响。

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权力相继采取措施之一, 即建立“中朝” , 削弱丞相权力。“中朝”就是内朝, 是武帝时宫内形成的决策机构。主要是由皇帝身边较低的亲信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 他们均由皇帝直接差遣, 而不专任行政职务。武帝时“尚书”一职日益重要,“尚书”原是九卿之一的少府的属官, 保管皇帝的奏章文书。大巨们的奏疏不能直接进呈皇帝, 要送尚书署, 汉成帝时尚书署的长官改用士人(以往是宦官), “署”随改为“台” , 于是尚书合就成了皇帝的机要秘书处。武帝还从一些上书言事的贤良、文学当中给予“侍中”、“给侍中”、“常侍”等头衔, 让他们幽入宫廷, 与尚书共议国事, 中朝随之形成。应当注意的是内朝的核心是尚书台,尽管内朝实权大于外朝,但形式上它们并没有隶属关系,内朝尚书与外朝三公九卿组织一起形成了双轨行政管理体制。到东汉时,刘秀加大尚书的权力,正式成立了尚书台,成为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尚书台下分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曹。三公曹掌地方官考察,吏曹掌管官吏任用,民曹掌修缮营建,客曹掌管少数民族事物,二千石曹掌管刑法,中都曹掌治安。

东汉时,虽然尚书在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三公的权力,但当时尚书仍隶属于三公之下九卿的少府,尚书的品秩也不过千石,与万石的三公相差甚远;而且,三公是名义上的丞相,事情的决定表面上还是要经过三公的。然而这种情况,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治体制进一步发生了变化,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体制在这一时期形成。引起这一变化的原因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权臣对皇帝的威胁很大,权臣篡夺皇位的现象是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大臣,特别是丞相的权力过大,最高统治者便将相权分散,并使之相互牵制,逐步形成了三省制。

从曹魏时起,取消了尚书台与少府的隶属关系,使之变成了皇帝领导下的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随着尚书台地位的加强和组织机构的扩大,南朝宋时改称尚书省或寺,南朝时正式称为尚书省。尚书省设尚书令一人,尚书令下设左右仆射各一人,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再下面分设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曹,执行具体事务。尚书令的权力日益扩大后,皇帝认为有必要加以牵制,于是设中书监、令。秦汉时,中书为宫主小官,多以宦官充任。三国时所设中书监、令,由于接近皇帝,起草诏令,参与军政大事,分散了尚书令的一部分权力。后来,中书监扩大为中书省,成为国家的中枢机关。魏晋时,随着中书省权力的增长,皇帝又让侍中参政的办法牵制中书令。汉时,侍中为皇帝侍从官,职位低,属于少府。但因接近皇帝,参与政事,地位逐渐提高。北魏是多以侍中辅政,侍中也就逐渐扩大为门下省。至此,三省制度正式形成。

隋文帝时,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隋朝沿用了三国两晋南北朝以来的三省制度,废除了北周实行的“六官制”,创行“三省六部制”。以尚书省长官尚书令、门下省长官纳言(即侍中,隋避文帝父杨忠讳,改此名)、内史省(即中书省,隋避文帝父杨忠讳,改此名)长官内史令为丞相,共议国政,分掌政权,地位并重。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行政、经济、军事、司法、文化等事项。

唐承隋制,将三省六部制加以完善。唐朝时,由于唐太宗曾经担任过尚书令,以后就再也没有正式任命,而由尚书令下面的左右仆射领导尚书省。尚书省的职权,由于中书省和门下省的设立而被削弱。其长官主要是掌握尚书省具体执行中书省颁布的皇帝诏旨,和经门下省审阅、皇帝批准的各种奏章。唐朝时的中书省是掌握机要、决定军国大事的最高出令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中书省由于它的特殊职权,地位变得越来越显要了。唐时门下省地位与中书省相当。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其中,门下省的封驳权力一方面可以使皇帝诏令更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对权力很大的中书省的一种牵制。

因三省长官地位显赫,朝廷不轻易授人,为弥补丞相的缺额或增加丞相的人数,皇帝往往指定自己信任的和品级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官员要例加“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号,说明他们也是丞相。高宗以后,尚书左右仆射也要加“同三品”名号才能参加政事堂会议,不加此号就不再是丞相。皇帝挑选一些低级官员任丞相,进一步削弱了尚书省的职权,是为了便于控制,防止皇权旁落。

很明显,唐朝的三省六部制,职权有了明确的划分,相互分工合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加强了政府之门,同时各部门之间也有牵制监督,比以前的制度严密多了,对于稳定政局、维护统一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三省共同执行丞相的职责,起到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作用。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相当完备的政治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三省六部制是在三公九卿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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