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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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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教基〔2009〕24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

展评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为全面深化和提升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活动,并于3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基〔2009〕6号)。为确保展评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和各地要求,我们制定了《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推荐办法》等具体办法,现予以印发,并就成果展评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展评时间

各市、县展评活动时间为2009年5月—10月,10月底各市将本市参加全省展评活动的教师名单和其他成果一并报送省基

础教育成果展评组委会办公室(各类成果具体报送地点见附件),12月全省进行集中展评。

二、工作机构

各市、县要成立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当地课改成果展评组织协调工作。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展评活动有序高效进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其他事项

1.有关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教学成果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2.有关自制学具教具类成果报送办法见《关于举办2009年度优秀教具评选活动暨参加全国优秀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基办〔2009〕12号)。

附件:1.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推荐办法

2.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示文本类教学成果

报送汇总表

3.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文本类教学成果

申报表

4.陕西省科研兴校明星学校申报表

5.陕西省课改名师、课改新秀、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6.陕西省课改先进集体申报表

7.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课改工作模式、课改

优秀教学法申报表

8.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成果评审文本成果

校本课程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9.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成果评审

10.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成果评审网络、

多媒体成果多媒体课件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11.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成果评审网络、

多媒体成果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类推荐汇总表12.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成果评审网络、

多媒体成果课堂实录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13.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成果评审文本

成果申报表

14.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成果评选网络、

多媒体成果申报表

15.陕西省义务教育新课程优质课基本要求

16.小学优质课评选标准

17.初中优质课评选标准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推荐办法

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办法

(一)成果报送数量

各市推荐教学成果展评数量,包括文本类8项教学成果,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6项成果,自制教具类2项成果,校本课程开发5类成果等,每一类别中的每项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件。杨陵区、石油普教中心每一类别中的每项成果推荐数量不超过2件,西安中学、西安小学每一类别中的每项成果推荐数量不超过1件。

(二)文本类教学成果推荐办法

1.只参加展示的成果

(1)参加展示的教学成果由标题、署名、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义务教育课改成果展示”字样,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2)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直接报送原件,若无法报送原件,则需报送登载研究成果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凡获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报送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各市在推荐教学成果时须填写《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示文本类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1)。

2.参加展评的成果

(1)报送的教学成果在符合《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陕教基[2009]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教改方向。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新课程的实施,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②选题切合实际。选题应围绕我省或当地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大现实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聚焦学校课堂教学,关注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实践价值,突出应用研究。

③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所采用的方法科学、合理,引用的资料真实可信,对问题的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

④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在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新规律、新原则、新特点,提出了新理论和新技术;在研究过程中对发现的事实提出了新的观点、新的解释;通过研究,对原有的理论提供了新的论证、补充或修正。

⑤研究成果具有实用性。成果已经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成效,或已经试验被确认有实用价值可以推广。

⑥研究成果必须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论证严密,条理清晰,数据准确。

(2)推荐要求

①参加展示的教学成果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义务教育课改成果展评”字样,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六份)

②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直接报送原件,若无法报送原件,则需报送登载研究成果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一式六份)

③凡获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报送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凡涉及作者及其单位等相关信息都应填写在《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文本类教学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在研究成果中一律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单位等有效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⑤各市填写《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文本类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2)。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①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②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③2006、2007、2008年已被省上通报作假的。

3.报送地址

所有参加展示或展评的文本类教学成果,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于10月底之前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本类评审组(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710061,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联系人:秦

德增,电话:029—85370522)。

(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推荐办法

1.只参加展示的成果

(1)参加展示的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式一份。

(2)电视教学节目、教育电视栏目、教育专题片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以DVD、VCD形式报送。

(3)凡获奖的教学成果需要报送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各市在推荐参加展示的教学成果时须填写《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示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11)。

2.参加展示和评选的成果

(1)报送的教学成果在符合陕教基〔2009〕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其中网络、多媒体教学成果(多媒体教学课件;网络课件和网络课程教材;专题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

Ⅰ.科学性。符合科学原理和客观事实,选择题材恰当,能够反映教学重点、难点,解决实际教学问题;能够提供丰富的扩展性资源,便于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文字、符号、单位、术语和公式等符合国家标准,示范规范,场景、设置、动画、模拟实验符合科学原理和客观事实。

Ⅱ.教育性。教学目标明确,符合新课改理念,教学情境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和教学对象特征;教学过程能充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知识点的内在逻辑关系明晰,知识的组织符合学习者的认知规律(对网络课程要求有基本完整的课程体系),有合适的互动和及时的反馈环节。

Ⅲ.技术性。在常用的多种操作系统上运行流畅,无故障和“死机”现象,导航明晰,链接准确;图片视频清晰,色彩还原正常,动画连续,声音保真;能够提供详细的软件说明文档,包括运行环境要求和用户使用指南。

Ⅳ.艺术性。语言文字规范、简洁、明了;导航设计清晰新颖,能够突出知识体系结构;页面布局合理,构图讲究,色彩大方,各页面整体风格统一;配音选取合理,与内容和谐一致。

Ⅴ.创新性。能够运用新方法或新技术;能从新角度出发,体现探究创新理念;有助于解决课题研究和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有良好的应用价值。

②教育电视节目(电视教学节目;教育电视栏目;教育电视专题片):

Ⅰ.科学性。学习目标和教学要求明确,符合客观事实和科学原理,所用资料数据真实准确;能够提供丰富的扩展资源,适应面广,使用率高,有利于扩大教育教学规模。

Ⅱ.教育性。思想内容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有助于提高学生思想品德;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阐述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发展规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选题内容准确恰当,有较广的适用范围;选材典型,画面有丰富的视觉形象,易于学生感知领悟。

Ⅲ.艺术性。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节奏流畅,段落层次分明,内容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表现形式生动、手法新颖,能够采用多种方法增强节目的表现力和感染力;画面清晰,镜头平稳,布局合理,构图讲究,剪接到位,声画同步,解说词精炼准确,音乐选择合理。

(2)推荐要求

①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

②电视教学节目、教育电视栏目、教育专题片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以DVD、VCD形式报送。

③申报者填写《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表10)一式3份,连同成果光盘一式2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于10月底前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评审组(陕西省电化教育馆,邮编:710003,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联系人:张黎苹,电话:029—87340173)。

④各市在进行市级评选和择优推荐作品时,要与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参赛作品的选送相结合进行,务必按时上报参加全国大赛的作品(参加全国大赛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具体事项见《关于组织选送“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参赛作品的通知》(陕电教〔2009〕9号,可在陕西教育网下载)。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①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②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③2006、2007、2008年已被省上通报作假的。

(四)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推荐办法

1.参加展评成果条件

(1)校本性特点鲜明。能够从本校实际出发,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学校为基地,以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内容,通过分析和研究学校内外部环境,整合各种教育资源,确定校本课程开发的取向和起点。

(2)充分重视课程内容的综合性。既有学科知识的综合,又有不同学科知识的综合,既有认知能力的综合,又有综合实践活动,并使这些内容有序、有机、有效、自然地蕴含在校本课程之中。

(3)具有研究性意义。能够以鲜活的、发展的、创新的活动形态设计课程,将研究性贯穿于课程始终,视课程为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发与创造的活动过程。

(4)富有创新性教学情境。能够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体现出一种对话式的师生互动、学生之间互动的活动过程,积极引导学生在活动过程中主动参与,独立思考,亲身实践,合作探究,不断反思,自己克服困难,自己解决问题。

(5)多媒体课件(CD-ROM)、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技术性要求:

在常用的多种操作系统上运行流畅,无故障和“死机”现象;导航设计明晰新颖,链接准确;页面布局合理,构图大方有特点,整体风格统一;图片视频清晰,色彩选配适当,还原正常;配音选取合理,与内容和谐一致,动画连续,声音保真;语言文字规范、简洁、明了;能够提供详细的软件说明文档,包括运行环境要求和用户使用指南。

(6)课堂实录(DVD或VCD)技术性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画面无跳动、划伤、扭曲现象,无明显偏色和色彩突变现象;镜头剪接符合影视原则,节奏适当,特技制作自然合理;声画同步,音响效果真实,无失真和噪声干扰。

2.申报、推荐要求:

各市报送时,要分别填写《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评审文本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8)、《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评审网络、多媒

体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参加展示、评选和只参加展示的成果应分别填报。

(1)文本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①申报者须填写《陕西省2009年度义务教育校本课程评审文本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3),一式六份。

②申报者须提供白色封面的成果简介和成果样本各六份,标注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的成果简介和成果样本各一份,共七份。

六份白色封面的成果简介和成果样本,应在封面左上角标注“陕西省义务教育校本课程评审文本成果参评”字样;封面上只显示题目,封面和内容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取销参评资格。

成果简介包含以下内容:

a.简要介绍成果开发的资源依据。

b.成果的生成和实施过程。

c.简要小结成果的效果或结论。

③《申报表》(六份)、成果样本(七份)、成果简介(七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二份)。

(2)网络和多媒体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①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一个移动硬盘上,不接受录像带参评。盘面只标识出课程类别、课题、年级,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

②内容含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要出示相应的提示字幕。

第一环节:课程开发介绍(3分钟)。

第二环节:设计思路(3分钟)。

第三环节:成果展示(40分钟)。

第四环节:自评(3分钟)。

③申报者须填写《陕西省2009年度教育义务校本课程评审网络、多媒体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4)一式三份,连同成果样本(一式两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3)参评资料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筛选并签注意见后,于10月底前,报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展评组委会办公室校本课程开发评审组(陕西省教育厅课程

教材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省教育厅后办公楼三楼,邮编:710003;联系人:魏水荣,电话:029—87346914)。

二、优质课推荐办法

请各地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陕教基〔2009〕6号)中分配的数量选送优质课参加展评。新课程优质课基本标准(见附件16、17)

三、新课程环境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推荐办法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成果只展示,不参加成果评选,各地按照陕教基[2009]6号文件规定,将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按分配数量报送省教科所。

四、课改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推荐办法

(一)课改名师

1.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在全省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教学手段先进,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近年来,独立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实验课、研究课等,评价效果好,在全省优质课评选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4)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近三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全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中获得过一等奖。

(5)积极开展教学资源建设,主编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或教辅资料一部以上。

(6)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2.填写《陕西省课改名师、课改新秀、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5),并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二)课改新秀

1.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年龄35岁以下。

(3)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教学手段先进,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近年来,独立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实验课、研究课等,评价效果好,在全省优质课评选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4)参与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近三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得过奖励。

(5)积极开展教学资源建设,参与编写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或教辅资料等。

2. 填写《陕西省课改名师、课改新秀、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5),并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三)科研兴校明星学校

1.2007、2008年已被省上授予“陕西省科研兴校明星学校”称号的义务教育段学校可直接参加科研兴校明星学校事迹展示。

2.2009年各地推荐报送的科研兴校明星学校,既参加事迹展示也参加明星学校评选。

3.参加展评的科研兴校明星学校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思想端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校长、教师具有较强科研意识,学校教科研氛围良好。

②重视教科研规划、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经费投入、课题管理、资料信息服务等工作,为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保障。

③校长带头并组织、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坚持教改实验,积极普及教育科学知识,并取得显著成效。

④建立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校本教研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形成一些好做法、好经验。

⑤将优秀教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对实施课程改革、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⑥重视教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教科研工作在本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既参加展示有参加评选的科研兴校明星学校,须填写《陕西省科研兴校明星学校申报表》(见附件4),并附推荐材料、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课改先进个人

1.推荐条件:

(1)坚持理论学习,了解国内外最新教育理论,熟悉新课程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并能在实践中积极探索。

(2)教师课堂教学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有示范引领作用,施教效果得到领导和同行认可,每学年至少有一次县区以上公开课。其他教育工作者能深入第一线,为课程改革提供较好的指导和服务,受到教师和学校广泛欢迎,为课改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3)教师积极参与以研究性学习为主的综合实践活动,且指导到位,成效显著,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积极探索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评价案例具有科学性、典型性和示范性;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工作。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积极组织、参与或指导相关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4)能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学习和研究,注重反思,善于总结,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至少有一篇论文公开发表或在一定范围交流。

2.填写《陕西省课改名师、课改新秀、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5),并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五)课改先进集体

1.推荐条件:

(1)单位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熟悉新课程理念,有明晰的教育教学思想。

(2)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充分的认识,有切合实际的课改工作实施方案或课改工作推进方案,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取得良好成效。

(3)单位业务人员团结协作,学习和研究氛围浓厚,掌握新课程理念,能在学习借鉴他人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实践探索,研究、总结、提炼,逐步形成自己的工作模式或教学模式,并收到较好效果。

(4)课改工作有特点、有经验、有成果,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学校能够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积极改革评价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综合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校本课

程的开发形成体系,校本研训形成良好氛围,取得显著成效。相关单位能够积极为课改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受到学校广泛欢迎,本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区域课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5)积极开展课改研究工作,相关业务的重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并取得突出成效。

2.填写《陕西省课改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6),并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六)优秀教学法

1. 推荐标准:

(1)符合新课程理念。体现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思想,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和终生发展,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依据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学生认知基础和认知规律,符合学科教学原则、目的、教学内容特点和教学时间等实际,不断提升学生的学科认知能力和学科素养。

(3)教学特色鲜明,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学活动贯彻“双主体”原则,面向全体学生,教师充分发挥指导者、帮助者、参与者的作用,学生有效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活动,课堂教学氛围民主、平等、和谐,师生互动合理有序,能够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教学效果良好。实现有效教学,达成教学目标;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有机结合,学科教育功能充分体现;实现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使所有学生都得到发展,教学质量大面积提高。

(5)有应用推广价值。在较长时间和较大范围内教学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教学效果,具有较好指导意义,能够在全省较大范围进行推广应用。

2.填写《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课改工作模式、课改优秀教学法申报表》(见附件7),并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七)课改工作模式

1.推荐条件:

(1)方向性。符合教育方针,符合课改方向,符合教育发展潮流;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学生、教师、学校的全面可续发展。

(2)科学性。符合教育规律,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有科学理论基础;

概念准确,内涵清晰,有完整的理论和实践操作体系,有丰富的实践积累和经验成果。具有二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3)实用性。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适应全省课程改革推进的实际需要,在全省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具有较高的推广、学习、借鉴价值。

(4)有效性。有效促进了当地课程改革的实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能有效解决当前我省课程改革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

2.填写《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课改工作模式、课改优秀教学法申报表》(见附件7),并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以上三、四项所涵盖全部类别,将成果统一于2009年10月底之前报送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710061,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联系人:杨雪峰,电话:029—85268958。

附件2:

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示文本类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推荐单位:市教育局(公章)

(注:作者填第一完成者;项目可填写序号 1.课题研究报告;2.科研论文;3.教育研究专著;4.学科教学设计和课例; 5.教学经验总结;6.教育叙事和教学案例;

7.调查报告。8、学校和县区课改特色活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09年月日

附件3:

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文本类教学成果申报表

附件4:

陕西省科研兴校明星学校申报表

附件5:

陕西省课改名师、课改新秀、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6:

陕西省课改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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