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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2008至2009年以来,随着国经济危机的爆发,尽管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高涨,然而面对经济危机的冲击,各国贸易保护主义纷纷抬头,各种贸易保护手段纷纷涌现,其中以反倾销这种最为常见的贸易保护手段为主。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的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

本文结合我国面对的反倾销现状,着重分析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并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基本现状

自2001年6月14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经济保持着突飞猛进增长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中国每年均成为世界遭受反倾销调查和措施最高的国家,且案件数目远高于其他国家。根据统计资料,2001~2005年,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和措施分别为53、51、52、49和57件,并且,被执行率极高,2004和2005年分别为88%和70%(wto数据)。而2009年截止到8月份,中国已受到欧盟、秘鲁、泰国、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采取的共计多大19次的反倾销措施。而最近,欧盟10月24日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而美国继11月5日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后,11月6日左右,美国又发起对中国无缝钢管的“双反”调查。至此,说中国是世界上反倾销最大受害国一点也不为过。

二、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

我国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其一,在自由贸易能使双方红利的情况下,缘何欧美等国要采取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其二,是为何中国成为各国反倾销等贸易保护的“众矢之的”。

1、为何欧美反倾销层出不穷。

很多人将反倾销归因于全球经济不景气,但是回想在经济景气的时候,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也是时常可见,所以经济不景气只是表面现象,从经济学角度看究其根本导致贸易保护发生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即期利益和远期利益的矛盾。反倾销带来的即期利益是显而易见的,放倾销将国外产品拒之门外,有利于保护本国行业人员的工作,同时也使该行业的生产者获益。虽然从长远看,贸易保护鼓励了落后的产业,不利于国家经济未来的发展,但是,就业率和经济增长率是各国政府不得不注重的经济和政治问题,由失业引起的社会问题给政府的极大压力是不容忽视的。在没有更好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时,政府往往会选择短期的经济策略,而忽视长期的经济策略。

显性利益和隐性利益的冲突。贸易保护由于针对性强,通常是基于某一具体行业,所以产生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其危害往往较为隐蔽,不容易为人们所察觉。首先,被保护产品的高价削弱了其国内的购买力,减少了国内其他产品的销售。其次,对国外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削弱国际市场的购买力,减少国际对其的进口,进而影响其出口相关行业。最后,进口行业的一些工作岗位也将会随之消失。但是很明显这些损失都是隐性的,而且很难确切计量,这就使得在注重司法举证的美欧,很难通过法律程序来反对贸易保护。

囚徒困境。虽然从整体上看不是最优的,但是反倾销实施国对我国进行贸易保护却是其

自身的优势策略,这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我们知道衡量一国经济的增长往往使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来反映。假设A国代表美欧,B国代表中国,按照博弈论的分析,对A国来说,无论B国是自由贸易还是贸易保护,A国都会选择贸易保护。因为如果B国是自由贸易,那么A国有两种选择,第一选择贸易保护,A国的进口减少,出口不受影响,净出口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第二选择自由贸易,那么A国的出口和进口都不变,国内生产总值也不变,显然贸易保护优于自由贸易。相反,如果B国是贸易保护,那么A国肯定选择贸易保护,因为这样出口和进口一同减少,国内生产总值至少可以保持不变。

2、中国自身原因

(1)低价产品冲击外国市场

中国有着世界上廉价且最为庞大的劳动力资源,而这使得劳动密集型和低附加值的中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力,与进口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不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相比,优势显著,通常能在与进口国企业的价格竞争中全面胜出。低价产品的大量涌入不仅会使得进口国产业发展受损,进口国收入减少,且会使得国内企业市场占有率下降,销售收入减少,甚至出现亏损,以致于企业倒闭和大量工人失业,而这必将促使进口国对中国产品实行反倾销。

(2)产品技术含量低

中国遭受到反倾销调查的案件,70~80%集中在纺织、化学制品、金属和矿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的附加值产业(wto数据),而这些产业中的大多数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夕阳产业”。这些产业有一特点是生产标准化程度高,而我国出口在技术创新方面较为薄弱,差异化产品和具有独特星产品较少,因此,易于遭到反倾销调查;同时,由于产品的的技术含量低,遍布世界的还只是“中国制造”而非“中国创造”,中国企业在竞争时与国外高技术产品相比缺乏的优势,只能采取低价的方式,以期击败国外竞争者,抢占市场份额。而低价销售则往往可以让进口国以“低于正常价格销售”的理由进行反倾销调查。

(3)“敏感产品”易引发争端

纺织品、服装、鞋、钢铁产品、化工产品、家电等,都是国际上最为敏感的产品,通常最容易引发贸易摩擦,甚至引发贸易战争。而这些产品在中国出口产品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中国出口产品(其中多数为“敏感产品”)频频遭受反倾销调查也就可以理解了。(《保障措施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攻防战略》徐复)

(4)政府引导不足

反倾销的发生,许多是由于国内出口商为击垮本国竞争者,企图独享或多分享产品出口所能获得的利益,而采取竞相压价这种恶意竞争的方式所导致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的领导与监督不足,容易使得某些行业出现出口无序的状态;同时,出口商各自为政,在遭遇到反倾销调查时,往往力量难以整合以共同应对困境。

(5)企业“扎堆“现象严重

由于在人才引进及产品的自主创新方面做得不够好,中国一部分出口商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在市场选择及产品生产上都盲目跟风随大流,致使中国的出口出现了严重的“扎堆”现象。中国企业为了争夺利益,往往竞相降价,自相残杀,结果在降低利润的同时还给人以“低价销售”的把柄。

三、解决方案

1、通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

在人才培训上重点培养一批懂国际经贸知识,懂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规则,懂有关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这些专门人才要充实到政府各部门,充实到对外经贸第一线,才能在未来的与国外经济产生的贸易纠纷和贸易争端中,积极、正确利用wto中争端解决机

制,在争端解决中处于主动地位。

2、通过其他办法协调与有关国家的关系减少反倾销对我们的损害。

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即由政府出面打洋官司是一种有效方法,但并非是唯一的或最好的方法;正式渠道解决贸易纠纷需要很长的诉讼期,且须付出很高的成本,搞不好还会使贸易摩擦升级,使其他与此案不相干的产业受到城门失火的株连,造成更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该采取更加有效的成本更低更快的方法。

A..双方政府磋商

该方法适用于所涉金额不大的案件。如2000年韩国对中国出口的产品启动保障措施和2001年日本对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实施保障措施,都是由双方政府协商解决的(那时中国还未加入wto)。(wto数据)

B.选其软肋,以报复为威胁使其取消反倾销调查

C.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原则

3、制定实施产品多元化,防止某些市场出口过于拥挤

新中国成立以来,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的有230多个,“中国制造”已遍布世界每一个角落。但从市场分布来看,多元化问题还远未解决——出口过于集中,特别过于集中在北美、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目前中国出口85%集中在上述国家和地区,而其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仅占中国总出口的10%左右。(《保障措施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攻防战略》徐复)

而出口的过于集中也造成这些国家和地区经常以反倾销为武器来对待中国出口产品。

四、总结

对饱受世界经济不景气折磨之苦的一些国家而言,中国这种连续二十五年平均增长超过9%的强劲发展态势和出口势头,自然会对其它国家相关产业产生一定的竞争压力,

因此对中国产品的各种限制性措施不断出台。我们应冷静地看待这一现实。

另外,在中国跃身于世界出口前三,经济不断发展的时期,贸易摩擦的高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在不断遭到反倾销调查的情况下,除了积极应对,还应完善立法工作,多参与wto的多边谈判,解决当前反倾销协议与争端机制中的不合理问题,以维护贸易的公平,促进贸易发展和全球福利水平的提高。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一、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法概况 (一)立法进程 从广义上讲,我国的反倾销立法肇始于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开创了对倾销到我国的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的立法先河。但是该法是我国调整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其中只有第30条和32条就倾销和反倾销做出了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真正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则是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下称《条例》)。我国《条例》的制定主要参照了1994年GATT《反倾销协定》,但由于时间仓促、缺乏实践经验等条件的限制,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条例》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和漏洞,在立法层次、反倾销的实体和程序方面均有明显的缺憾。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充分反映“公开”或“透明度”原则,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新《条例》),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废止。这标志着我国自1997年建立的反倾销法律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此后,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陆续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使有关规则更加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二)立法动机 我国《条例》开宗明义指出:“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就政治目的分析,保护国内产业是反倾销立法的实质所在。尽管新《条例》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之一已经删除,但究其实质而言,保护国内产业的最终目的依然存在。之所以在总则中删除“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是由于《1994GATT》、《反倾销守则》、《反倾销协议》等均未明确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予以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仅是国外对华反倾销与我国的对外开放步伐相伴相生,外国厂商为了夺取中国市场份额,利用倾销手段对我国出口的实例比比皆是。这些倾销给中国相关产业带来极大的损害。而中国在遭受外国反倾销的同时,因为 1 同时施行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国内没有反倾销法规,对国外的倾销却完全没有防御能力。 《条例》的颁布使中国企业能够对外国的倾销主动起诉,同时它作为一种战略性的威慑手段,为我国政府抑制对中国商品歧视性的反倾销有重大意义,通过该种对抗性反倾销措施的采用,限制外国对中国商品频繁进行反倾销调查,以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反倾销立法可以从两个方面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

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周灏(武汉科技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反倾销是世界许多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保护国内市场和厂商的做法。本文通过对WTO 的统计数据和我国的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总结和分析了国外对华反倾销以及我国对国外的反倾销两个方面的若干特点。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统计;特点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2154(2006)07 - 0057 - 05 收稿日期:2005 - 12 - 02 作者简介:周灏(1972 - ),男,四川乐山人,武汉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一、引言反倾销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用于保护国内市场和厂商的做法,该做法已对世界各国和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各国和地区对反倾销已越来越重视,对它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和越来越深入。根据统计,自1948 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实施至今,全球范围内所发生的反倾销案件有5000 多起,而1990 年以后的十几年,反倾销案件发生异常频繁,比过去41 年都多。1995 年以后WTO 每半年就会公布一次半年度的反倾销统计数据,2005 年5 月19 日,世贸组织反倾销措施委员会公布了2004 年7 月 1 日到12 月31 日的全球反倾销案件最新统计数据。根据WTO 的1995 年 1 月 1 日至2004 年12 月31 日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后的统计结果显示,从1995 年至2004 年,全球共有41 个WTO 成员发起了2646 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共有38 个成员实施了1656 起最终反倾销措施,反倾销已对全球的经济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统计与分析在世界反倾销中,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就是中国。下面是根据WTO 的反倾销的相关统计数据整理后得到的中国遭受的反倾销的统计一览表。表1 中国大陆遭受的反倾销及占世界比重(1995 年—2004 年)年份世界反倾销调查数中国遭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数占世界比重(%)世界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数中国被实施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数占世界比重(%)1995 157 20 12 . 7 119 26 21 . 8 1996 224 43 19 . 2 90 16 17 . 8 1997 243 33 13 . 6 124 33 26 . 6 1998 256 28 10 . 9 160 24 15 . 0 1999 355 40 11 . 3 184 20 10 . 9 2000 294 43 14 . 6 232 29 12 . 5 2001 364 53 14 . 6 166 30 18 . 1 2002 310 51 16 . 5 212 37 17 . 5 2003 234 53 22 . 6 221 40 18 . 1 2004 209 47 22 . 5 148 42 28 . 4 总计2646 411 15 . 5 1656 297 17 . 9 资料来源:WTO AD Initiation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WTO AD Measure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第7 期总第177 期商业经济与管理No. 7 Vol . 177 2006 年7 月BUSINESS ECONOMICS AND ADMINISTRATION Jul . 2006 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成员中,中国名列第1,从1995 年至2004 年共遭受411 起反倾销调查,比排在第2 位的韩国遭受的207 起几乎高出1 倍,比第 3 位的美国的152 起高出1 . 7 倍。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成员中,中国仍然名列第1,从1995 年至2004 年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297 起,比排在第2 位的韩国的118 起高出1 . 5 倍,比第3 位的美国高出2 . 3 倍。而且在WTO 公布的2004 年下半年的反倾销报告中讲到:“中国仍然遭受2004 年下半年遭受到25 起”“从中国出口的商品仍然遭受到最频繁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91 起反倾销措施中有25 起是针对中国的。” 从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呈现如下特点:(一)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占世界的比重近几年呈上升的趋势图 1 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占世界的比重资料来源:WTO AD Initiation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WTO AD Measure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我国从1996 年起就成了全世界被反倾销最多的国家。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遭受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同期世界反倾销立案调查总量的15 . 5%,而且图1 显示从1998 年开始,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占世界的比重基本上是逐年上升,2004 年为22 . 5%。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数量占全世界的17 . 9%;从1999 年开始中国被实施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占世界的比重逐年上升,2004 年达到28 . 4%。而在2003 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位居世界第四位,占世界货物贸易的比重仅为5 . 9% ①,可见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数量占世界比重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 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1)反倾销的概念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而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产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反倾销是一种政府行为,是贸易救济,为了保护本国的相同产品不遭受倾销行为而引起的损害以达到维护本国相同产业的目的。 (2)反倾销的作用 ①反倾销有时在一些国家被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加以利用。 ②反倾销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独特的无可取代的作用。 ③从1948年GATT文本生效开始,世界各国针对出口产品的倾销行为都采取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均以1979年《守则》为依据先后修改或制定了反倾销国内法,同时各个成员国在他们之间因反倾销法律实践而引发的国际贸易争议也争相引用这些规定作为主张各自权利的依据。 三、中国反倾销现状以及原因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百亿美元。 1、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根据世贸组织的资料统计,在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434起,占全世界总立案数2743起的15.82%,排在世界首位,高出第二名212起的韩国一倍。而2009年截止到8月份,中国已受到欧盟、秘鲁、泰国、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采取的共计多达19次的反倾销措施。截至2014年1月10日,商务部已连发了14次预警提醒,涉及多个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当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达10宗,占比超过7成,还涉及哥伦比亚、泰国、阿根廷、墨西哥等国。2009年10月24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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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加入WTO以来,受外国进口产品冲击,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逐年 增加,反倾销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涉及行业和产品范围日趋扩大,企业自身反 倾销意识逐步提高。虽然中国进口反倾销有了一定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反倾销行业过于集中,征收反倾销税 率较低,调查期限不灵活,反倾销措施与外资政策重点冲突,国内从事反倾销 专业人才缺乏,等等。中国政府应及早建立反倾销措施与产业战略和外资政策 配合的经济战略组合,完善反倾销立法对调查期和税率的规定,扩大中国反倾 销机构并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 【关键词】进口反倾销;反倾销调查;经济学;中国现状 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 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 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 销第一案。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 起。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 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 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 全及本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 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 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 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 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 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 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 位”。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 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 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 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 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俄罗斯、欧盟各8 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 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 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从中 国反倾销涉及的国别看,工业发达国家占首位,其中,韩国涉案次数高居榜 首,这主要与中韩两国贸易相对地位和产业结构有关。一是两国地域邻近,双 方贸易往来便利,且中国市场亚洲市场份额较大,为韩国产品主要销售地,因 而中韩两国贸易频繁;二是,韩国对外贸易顺差很大,这除了与韩国国内市场 对进口商品的抵制之外,与其依赖本国产业优势刺激海外市场需求,对外采用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以几个中国产品被反倾销的案例为例,浅析“中国制造”频遭反倾销的内原因。 [关键词]中国产品、反倾销、原因 反倾销是政府采取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或者主要支柱产业而对外来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通过这些手段使其进口价格与国际市场拉平,以保护自己哦内的产业。在这方面,中国虽然是世界上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相关国内组织对出口企业的管理力度却并不到位,导致出口混乱,出口商竞相压价,最后反被施加一反倾销措施,甚至被缩小配额。 为什么要反倾销呢? 因为,如果A国以很低的甚至是低到不合理的价格在B国销售某商品,会使B国的这种商品的销售受到严重的威胁。短期内,会威胁国内该种商品的销售利润;长期以来会导致B国国内生产这种商品的产业走向衰败,甚至会造成A 国该种商品在B国的垄断,并影响国内经济。 确定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 案例: 印度对中国药品征收反倾销税。2001 年4 月, 印度政府决定对所有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常用药ANALGIN 每公斤征收2. 59 美元的反倾销税, 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药品每公斤征收2. 86 美元的反倾销税。印度政府同时还宣布对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区进口的二轴导向丙烯薄膜(BOPF)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从每公斤0. 88 美元(从新加坡进口) 到每公斤0. 56 美元(从阿曼进口) 不等。此项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直至2002 年4 月。

最近三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最近三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09经济学2班 3109010657 韩维伟 一、中欧钢铁扣件反倾销案胜诉,击破欧盟贸易保护: 以反倾销之名,2009年,欧盟开始对进口中国的钢铁扣件课以重税。 由于实在忍无可忍,2009年7月31日,中国在WTO起诉欧盟。首先进行的是必经的磋商程序,但磋商无果。同年10月12日,中国要求成立专家组进行审理。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印度、日本、挪威、中国台湾、泰国、土耳其和美国以第三方身份参加诉讼。 2010年12月3日,WTO专家组就中国诉欧盟对中国钢铁扣件反倾销案作出一审裁决,支持了中国的8项诉求;同时,认为中国对11项诉求证明不充分不予支持,并对另外9项诉求不予裁决,或者认为不在管辖范围,或者没有裁决必要。中国获得支持的8项诉求是双方争议的核心,所以从整体上讲,中国胜诉。 二、中美轮胎特保案: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6月29日提出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根据程序,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决定对中国轮胎特保案实施限制关税为期三年。2010年12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 三、国际对华钢材反倾销案例: 2009年,国际方面对中国钢铁反倾销案共计21例,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美国7起,欧盟4起,俄罗斯3起,印度3起。从品种上看,中国的钢管产品又成为各国主要的反倾销对象,总计有12起之多,未来中国钢管出口环境将受到严峻的威胁和挑战。 1、美国对中国石油钢管征收反补贴税。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表决认定,美国国内钢铁工业受到从中国进口石油钢管产品的损害,该裁决为美国商务部11月24日的终裁结果扫清了道路。美国商务部现已公布对中国石油钢管征收10.49%-15.78%反补贴税令,在之前的10.36%-15.78%裁决结

中国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趋势分析

中国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趋势分析 根据《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规定,倾销是指一成员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到另一成员。如果这种倾销对进口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进口成员建立相关产业,进口成员为抵制这种倾销,可以对倾销产品征收数额不超过该产品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反倾销。 反倾销调查一直是各国保护国内市场的杀手锏,各国反倾销措施的使用频率也一直远远高于保障措施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其他的贸易保护手段。而中国自从在1996年成为世界上头号受反倾销调查的目标国以来,已经连续12年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这种情况对中国外贸事业的发展显然是极为不利的,也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根据我国出口产品每年所遭遇到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可以按年份将其划分为四个区域,即:低位浮动时期;中位浮动时期;震荡走高时期;高位浮动时期;稳定回落时期。 低位浮动时期,从1979年欧盟对中国提起涉案产品为糖精及其盐类的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到1991年为止。其间13年时间内共受到反倾销调查106次,年均约8件。并且在前10年的时间内每年受到的的反倾销调查基本都少于10次,只是在1990,1991 两年间出现了显著的增长。这一时期中国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处于较低水平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经济开放程度有限,出口贸易总量小,如1979年的出口额仅为136.6亿美元,出口额最高的1991年也不过719.1亿美元。而且产品种类少,结构单调,质量也不高,缺乏国际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中国的出口产品难以对进口国的相关行业造成冲击,所以每年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数量自然也比较有限。 中位浮动时期,从1992年开始,到2000年为止。其间9年时间内共受到反倾销调查305次,年均约34件,远远高于前一阶段的水平。这一时期中国出口产品每年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基本上都在30件到40件之间。这个时期中国的出口产品仍然以附加值较低的低端产品为主,从国际分工的理论来看,中国的产品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更新时间:2005-12-06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4年2月17日(美国当地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等6个国家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消息传出,在我国水产业,特别是虾产业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使我虾产品出口严重受阻。2004年4月,我国渔业大省——浙江虾产品对美出口全面停止。2004年3~6月,我国虾产品主产区——广东虾产品对美国出口仅为1010吨,降幅达%。此4个月出口量比前2个月下降%。2004年,我国向美出口海产虾万吨,同比下降%;金额亿美元,同比下降%。而2004年美国虾产品进口量在50万吨的水平,我国虾产品占有率为%。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几乎失去了美国虾产品市场。这是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贸易中遭受的第一起有关水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当尘埃落定之后,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此案,为今后的水产品国际贸易提供借鉴。 一、案例回放 2002年1月,以佛罗里达半岛沿海地区为代表的美国南部阿拉巴马、佛罗里达、佐治亚、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8个州养虾业,47家企业组成“南方虾业联盟”,以本国虾产业利益受到进口虾威胁为由,商议对原产于泰国、中国、越南和部分南美国家在内的16个国家的进口对虾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诉讼申请,并聘请律师搜集证据。2002年春季,由于异常低温,导致墨西哥湾野生对虾捕获量减少,过少的捕获量意味着赚钱的机会较少,使美国南方虾类产业长期以来面临的生产下滑问题突显出来。根据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规定,在确定由于进口到美国的外国产品以低于或将要低于美国的价格,或者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造成美国某一产业可能受到损害或该行业的建立受到阻碍时,财政部长可以发布裁决公告。如果购买价格或出口商销售价格低于外国市场价格(在不存在可比市场价格时,低于生产成本),就应该对出口商征收相当于这些差额的特殊反倾销税。 2002年7月,美国对虾加工商也加入到“南方虾业联盟”,该联盟的企业总数达到217家,使涉案产品的范围从原料虾扩大至对虾加工品。2000年,由西弗吉尼亚联邦参议员罗伯特·伯德提出并获通过的《伯德修正案》允许将关税收入补贴给最先提出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2001~2003年,美国向提起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补贴了8亿美元。有关业界人士预计,在本次虾反倾销案中,即使仅对目前50%的六国进口虾数量征收15%的反倾销税,关税总额也将达到亿美元。按此计算,参与和积极支持本次反倾销诉讼案的217家捕虾业者,每家可从征收的反倾销税中平均分得万美元的补偿金。这就是美国企业积极申诉的重要原因。 2003年8月8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进口虾进行调查,对以中国为首,包括巴西、泰国、委内瑞拉等12个对虾出口国提起反倾销诉讼。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以救灾款(disaster assistance)的名义资助国内捕虾业者3500万美元。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摘要:贸易的全球化趋势愈强,各国对本国产业的保护倾向也随之愈强,反倾销就成为大多数国家主要采取的贸易保障制度。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不断发展、国际市场竞争的几近白热化、各国关税水平的不断下降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国际间的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显得更加激烈。中国来受到反倾销调查的次数居于世界首位,这对中国企业与中国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分析反倾销对中国造成的影响,并分析其原因,以寻求对策来改变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调查原因 一、倾销和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则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

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和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最主要的是一种反倾销措施,它是在反倾销调查当局在最终裁定中作出肯定性的倾销和损害存在的结论时所征收的税项。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对中国反倾销现状分析 《反倾销协议》本意是为了防止部分国家滥用自由贸易原则而对他国造成损害。但是,有些国家却利用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制止他国产品进入本国,阻碍自由贸易。外国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主要以发达国家为主,而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种类也集中,而且影响较为恶劣,具体表现为: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中美反倾销案分析

中美反倾销谈判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2年2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美国商务部(DOC)接到了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ABMA)提出的申请,对来自中国的球轴承产品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随即作为中国输美球轴承全体出口厂商的代表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诉。这场对中国球轴承产品反倾销诉讼案,以中国机电商会机械基础件分会的完胜而落幕。 案例分析 一.面对控诉应积极上诉 在这次反倾销上诉中﹐一些与本身利益关系不大的企业也不再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温州人本集团对美的出口分布在1000多种品种中﹐球轴承只占了很少的一部分。权衡诉讼的回报与代价后﹐不少人认为﹐温州人本集团的应诉注定是一场赔本买卖。但是人本集团有关人士坦率地说﹐进入世贸组织后相关经验的积累对人本集团未来发展有非常大的帮助﹐人本集团将以此为学习的机会﹐积极参与。 不应诉就意味着弃权。虽然一些国内企业还是怕打“洋官司”﹐在关键时刻退缩了﹐但与10年前杭州萧山那家弹簧垫圈厂孤军应战的情形形成对比的是﹐最终还是有近50家企业决定参与集体诉讼﹐以维护多年打拼下的美国市场。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企业很少应诉﹐基本上处于打不还手的状况。1991年﹐美方曾发起对我同一类轴承的反倾销案﹐当时包括”慈兴“在内的浙江企业几乎没有一家应诉。1994年原外经贸部发布”谁应诉﹑谁受益“的规定以后﹐浙江企业的应诉率有所上升﹔最近10年的应诉率达到100%。从浙江企业的应诉结果看﹐75%的案件通过应诉大大降低了税率﹐无税和无损害结案的绝对胜诉率也达到37.5%。如果不是积极应诉申辩﹐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与西方国家的双边贸易有了迅猛发展。不少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认为,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基本处于顺差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外有关竞争者利用反倾销法,频频指控我国出品商品倾销。 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盐类和闹钟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至2000年底,国外对华反倾销案调查,不能超过2000年底,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数已达412起,涉及我国出口商品二十多个大类中的绝大部分类别,总金额至少有100多亿美元。我国已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我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着外反倾销的严峻威胁。 一、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特点 首先,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次数频繁。 我国产品知1979年首次遭西方倾销指控至今,对我产品反倾销诉讼屡屡发生。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急剧增加,仅在1996-1997年上半年欧盟就发动了10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1999年新春伊始,欧盟又宣布对从中国等国家进口的钢丝强和钢缆强征收惩罚性反倾销税。近来中国产品在国际上接连遭遇反倾销厄运,继9家彩电企业应诉欧盟倾销指控之后,欧盟又对中国节能灯进地反倾销调查;同年8月中旬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据有关方面统计,2000年,国外对华反倾销起诉的案件交近40起。 其次,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 近些年来,只要西方国家认为属于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和差的产品,都可为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鞋类、电工刀、打火机、油漆刷、自行车、铅笔、抽屉滑轨、箱包、树脂餐具、不锈钢餐具、刹车盘、刹车毂、电缆绳、彩电以及化工原料和农产品等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款和超级301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会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第三,对中国产品的价格确定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西方一些国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作为倾销产品的对象,大多数是我国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特别是低附加值、劳动力密集的产品。如中国生产和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从1992-1996年一直上升,但占欧洲的市场份额1995-1997年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仍被确定为倾销,其意图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发达国家的纺织业在中低档产品上已经失去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怕他们为了保护这些为景气的企业,减少失业人数,一旦提起反倾销诉讼,则一定会确定倾销存在。 在确定反倾销税的征收上也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实践中,常常不用统一标准对待所有出口同一产品的国家。如1998年欧盟对中国、印度、埃及、印尼和巴基斯坦五国的棉坯布的反倾销中,征收的平均税率是12%,但是对中国则是征收6个月15.7%的临时反倾销税。而实际上,俄罗斯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比中国低40%。再如1999年2月宣布对中国、印度、墨西哥、南非和乌克兰的钢丝强和钢缆征收6个月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其中南非是33%,而中国则是74.8%,其目的就是要将中国这些产品挤出欧洲市场。 最后,反倾销锐的征收幅度大。 西方一些国家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是很大的,从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几百乃至上千。如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_hasgo122 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第一案。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起。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全及本企业在国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位”。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俄罗斯、欧盟各8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从中国反倾销涉及的国别看工业发达国家占首位,其中,韩国涉案次数高居榜首,这主要与中韩两国贸易相对地位和产业结构有关。一是两国地域邻近,双方贸易往来便利,且中国市场亚洲市场份额较大,为韩国产品主要销售地,因而中韩两国贸易频繁;二是,韩国对外贸易顺差很大,这除了与韩国国内市场对进口商品的抵制之外,与其依赖本国产业优势刺激海外市场需求,对外采用渗透定价以维护市场占有率等出口措施也密不可分;三是中韩两国产业结构有雷同之处,产品竞争激烈。为占领有限的中国市场份额,实现利润最大化势必导致拥有竞争优势的韩国企业在中国低价倾销的可能。 (三)涉及行业分析。中国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涉及的行业较集中,主要为化工、冶金、造纸、纺织电子五大行业。其中,冶金工业、造纸工业、纺织工业通信工业分别是3、4、1、2起,而仅涉及化工行业的案件就有33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3。加入WTO后,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涉及行业较集中与中国现阶段的外资政策重点与进口反倾销措施冲突所致。加入WTO以来,我国外资政策调整重点发生转移,为了差别对待质量不同、技术含量不同的外投资,接受

加入WTO十年来中国对外反倾销实践分析

加入WTO十年来中国对外反倾销实践分析 《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3期加入WTO十年来中国对外反倾销实践分析海闻李清亮摘要:自2001年加入WTO十年来,中国成为了目前世界上对外实施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之一,本文将对十年来我国对外反倾销的实践做出总结分析。我国的反倾销实践在调查时间、调查的结果、反倾销税率、反倾销的国别与产品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既有共通之处,也有自己的特点。而在政策效果方面,我国的反倾销措施对于国内产业的救济和涉案产品的进口限制收效显著;同时,反倾销带来的进口转移、直接投资规避现象等也比较明显。关键词:WTO; 对外反倾销; 调查特点; 救济效果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11)03003709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市场更为开放。从1978~2000年,中国进口额的年平均增速均为15%左右;从2001~2010年,进口的年平均增速达到20%左右。由于进口的大幅增长,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更为频繁,中国陆续出台了相关贸易法规以维护自身利益。2001年,中国出台了符合WTO规范的反倾销法规,为我国的反倾销实践提供了更完备的法律依据。2001年之前,中国一共发起了16起反倾销调查;而从①2001~2010年底,中国已经实施了173起对外反倾销调查。十年间,我国成为了同期世界上实施对外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一、中国对外反倾销的特点中国的对外反倾销立法及实践虽然起步较晚,但是依据过去十多年的反倾销调查实践,我们依然可以发现中国对外反倾销的一些特征。(一) 调查时间反倾销调查由立案、初审、终审等几个主要环节构成。在时间的问题上,我们主要围绕这3个环节展开。期中复审等环节我们此处不做考虑。收稿日期:2011-02-2。作者简介:海闻(1952~),男,汉族,浙江杭州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发展经济学;李清亮(1982~),男,汉族,重庆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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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遭受反倾销的回顾 一、我国农产品遭受反倾销的回顾 自从1980年美国对我国薄荷醇提出反倾销以来,截止1999年底,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先后对我国出口农产品提起反倾销案件达21起(见表1)。1980-1990年我国平均每年遭到农产品反倾销指控0.4件,农产品年出口额平均增长率为22.42%;而1990—1999年我国平均每年遭到农产品反倾销指控1.7件,农产品年出口额增长率为1.8%,1999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反倾销已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之一。 表1 国外对华农产品反倾销案一览表 国家名称商品名称立案时间终裁时间裁决结果 美国薄荷醇1980.07.02 无损害结果 蘑菇罐头1982.11.16 1983.10.16 无损害结果 香豆素1994.01.27 1994.12.28 征税15.04%-16.08% 大蒜1994.02.28 1994.09.26 未应诉征税43.54%-50.43%

蜂蜜1994.10.31 1995.08 中止协议 小龙虾1996.10.13 1997.08.0 征税90%-198% 蘑菇罐头1998.02.02 11998.12.31 征税154%-198%浓缩苹果汁1999.07.06 审理中 柠檬酸1999.12 审理中 欧盟糖水梨1982.10.19 1983.07.20 价格承诺 猪鬃毛刷1992.01.31 1993.05.18 无损害结果 香豆素1994.05.23 1996.04.04 3479元/吨 澳大利亚猪鬃毛刷1988.06 1990.03 无税结案 梨罐头1991.02. - 无税结案 桃罐头1991.02.27 - -

1995年_2009年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统计分析

第16卷第4期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 ol.16No.4 2010年8月J. CENT. SOUTH UNIV. (SOCIAL SCIENCE)Aug. 2010 1995年~2009年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统计分析 刘爱东,梁洁 (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对1995年~2009年间我国出口产品遭遇反倾销指控的状况,从案情总量、发起反倾销指控的国别及其遭遇反倾销指控的产品类别等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认为我国出口结构不合理,出口增速不均衡,企业反倾销应诉意识淡薄等所导致的应诉不力,特别是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外对华歧视性贸易政策等是我国出口产品频遭反倾销指控的主要诱因。对此,应多元化的调整出口贸易战略,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合理利用WTO规则,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 关键词:国外对华反倾销指控;产品出口;WTO;出口贸易战略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0)04?0073?06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对外贸易与日俱增。2009年在全球陷入经济危机的情况下,我国的贸易出口额仍然高达2072亿美元。在这种喜人的形势背后,对外贸易战也愈演愈烈。截至2009年12月15日,共有20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两反两保”贸易救济调查107起,涉案金额约119亿美元[1]。2009年仅美国对于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有23起,案件数增长了53%,案值占到了中国在全球受贸易救济调查资金规模的65%。仅今年以来,美国已经对我提出5起贸易救济措施,正式立案的有4起。因此,分析我国出口产品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现状、原因,以在全球反倾销浪潮中保持主动,对于企业规避反倾销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指控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总量与趋势分析 从反倾销的立案调查数量来看,我国世界上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年到2009年,世界范围内共发起3 865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自1979年欧盟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一个最重要的例证就是我国产品遭遇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的增加,我国已经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1995年~2009年国外对华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情况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显示从1995~2009年的15年间,全球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达3 865起,其中2009年最高,达到437起;1995年最低,为157起。而我国遭遇的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也高达746起,从1995年的20起,到2009年的75起逐年增长。 图2反映了国外对华反倾销数占全球反倾销发起总数的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图2显示国外对华反倾销调查数占其全球反倾销发起总数的比重由1995年的12.73%上升到2008年的35.1%,增长了22.37%。如此快的增长趋势,不仅说明我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运动的主要目标国,也使我国成为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对我国出口贸易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二)我国遭遇反倾销指控的国别分析 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来看,自1995年到2009年,世界共有27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共发起了多达746起的反倾销立案调查,如图3所示,排名前11的国家分别为分别是印度(130起)、美国(100起)、欧盟(90起)、阿根廷(81起)、土耳其(56起),巴西(43起)、南非(32起)、澳大利亚(30起)、墨西哥(28起)、韩国(24起)、加拿大(23起),这11个国家共637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占总量(746起)的85.39%。 收稿日期:2010?06?0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772039);中南大学2009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选题基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6JA790114) 作者简介:刘爱东(1950?),女,山东聊城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反倾销会计战略,公司理财;梁洁(1987?),女,湖南娄底人,中南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审计,反倾销会计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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