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

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 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3) 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4) 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 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全过程中监护人必须的工作

3.1、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3.1.1、监火人应检查周边环境,督促将动火部位10米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全部移除,无法移除的应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3.1.2、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放使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两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3.1.3、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关闭附近的门窗,封堵周边的孔洞;

3.1.4、5级(含5级)以上风力时应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3.1.5、监护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物料特性检查设备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禁止动火作业;

3.1.6、监火人应对动火作业证进行逐项审查,明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人及审批手续

3.1.7、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应制止超时间、超范围作业,作业人违章作业;

3.1.8、监护人应该时刻在作业现场,不得离开或在监护时做其他工作,如果确实需要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3.1.9、在动火结束后监护人应留在现场30MIN以上对现场进行检查,扑灭余火并在动火证最后一栏签字确认。

密闭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密闭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应做以下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到相关几点:

1、设置障碍并加标志

"危险,勿进入"的标志当容器或设备打开时,放置在每个进入点

所有涉及的"不得进入"处都已设置障碍

2、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

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的强度应能足以承受两个以上进入者的重量,救生绳的材质应能经受得起工作环境的侵蚀和磨损机械救援装置的动力源在工作期间应能始终提供

3、净化受限空间

冲洗、使用蒸气或净化以确保无危险物质残存,进行空气检测以确保受限空间已清洁,若例行空气检测无法进行,准备特殊检测程序

4、适当的通风

吹入受限空间的空气应从无污染的区域吸入,受限空间的通风应能满足整个受限空间的换气量不小于2次/分钟,压缩空气不应作为一种气体源考虑

5、安全装置就位且状态良好

5.1洗眼器必须就位且完好

5.2急救箱物品必须齐全

5.3应急关停装置须正常

6、适合限制区域使用的工具

6.1所有的电动工具和灯使用接地故障断路器(GFI)或低压电力(12伏特)。

6.2所有小工具必须有工具包

6.3具有锋利开口的工具须有皮套

6.4气动工具的气源必须是可呼吸空气

7、PPE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PPE

8、通信工具

须有主要和备用通讯装置。如无线电对讲机、喇叭、机械通信器具等

9、确保无其他可能影响此工作的工作证

9.1是否有可能影响通风源的热工、化学品作业

9.2是否有可能影响锁定的管线开拆、电工作业

9.4其他可能影响本工作的作业

9.5若限制区域有电动设备,按照工厂能源隔离/锁闭程序进行锁闭、封锁和检测

9.6在搅拌等设备的轴上安装机械锁以阻止其在限制区域移动

封闭所有管道或在容器处断开

9.7不可用关闭阀门、锁上已关闭的阀门或使用双重锁的方法为进入限制区域进行隔离

9.8已断开的管道应安装盲板、加盖或在容器上断开除非开口用于通风,气体测量应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工作开始后应保持持续监测

9.9毒性测试结果应为0%或低于活动水平。氧气测试。氧气浓度应在19.0%以上,若浓度超过23.5%或低于19.0% 应停止工作

LEL测试结果必须为0%。

9.10 作业证填写情况

1、作业证是否进行相关部门审批

2、已落实措施是否如实填写

3、作业时是否有超范围作业现象

10、监护人在监护时的职责

10.1 监护人应在作业过程中时刻观察作业人的情况,作业人在作业时,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10.2 监护人在监护时每隔10min与作业人进行联系,判断是否有异常情况

10.3 监护人应督促作业人进行间歇作业一般作业时间不宜超过30min

10.4 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督促作业人进行现场清理与整理

10.5 监护人在作业证最后一栏确认情况并签字确认。

吊装起重监护人职责

一、吊装起重监护人应配合作业人遵循10不吊原则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审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及违反10不吊原则进行制止并进行上报

高空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监护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作业现场是否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识

2、登高的梯子支脚是否已采取防滑措施

3.、梯子摆放是否安全,是否放在斜坡上或架在有空洞处

4、作业工具是否用专用工具包装好

5、通讯工具是否有效可用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检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严重的应进行上报

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检查在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前,作业人员是

否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2、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

系统压力应将到尽可能低的程度,监督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3、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阀抽堵作业时,监督作

业人员是否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在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

时,作业人员是否对酸碱灼伤采取防护措施。5、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

况下,监督作业人员是否采取防烫措施。6、监督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以

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7、负责盲板阀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

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8、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阀抽堵作业期间,

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9、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10、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

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1、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12、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阀抽堵作

业。

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1、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允许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2、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3、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4、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6、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7、当发现异常,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掌握应急救援的知识。 9、监督作业人员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10、监督作业单位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1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12、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13、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14、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是否栓带救生绳。 15、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是否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16、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品。 17、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18、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19、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0、监护人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

《特殊作业监护人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监护人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XXXX公司内部检维修、高空、有限、动火、吊装等各类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监护人的管控内容、要求及考核。(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特殊作业和其他非常规作业的安全监护人的管理工作。 二、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二)各单位负责培训、贯彻、落实本制度。监护人员需接受本制度的培训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控制要求 (一)所有特殊作业,责任分厂必须按照各专项制度监护要求指派相应级别的专职安全监护人并做好作业全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 (二)监护人必须是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本单位正式管理人员或员工(禁止女工),应熟悉工艺、作业程序,了解作业内容和危害因素。 (三)各单位在所有特殊作业开始前,责任单位安全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向当班班长、作业人和监护人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安全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护无关的其

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五)安全监护人因故确实需要离开监护现场的,现场特殊作业必须暂停,分厂(含后勤和产销)可指派其他符合监护要求的专人代替进行现场监护。监护人离开超过半小时以上,分厂(含后勤和产销)必须重新在“钉钉”系统上办理相关作业票,另指派监护人,方可作业。 (六)安全监护人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监护人袖章。(七)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作业前、作业中安全监护人职责的履行、监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方面的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相应考核。 四、监护人要求 (一)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事故预防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在“钉钉”系统对应申请票据上电子签名。 (二)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据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据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对作业票据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应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得到落实后,方可允许作业。 (三)监护人在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准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四)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前,应重点检查系统置换、隔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标准版)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73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标准版) 1、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各单位安全员需对本单位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检查作业票: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落实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检查工具、劳保用品: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

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 6、突发事件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并上报: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7、不得脱岗和做无关事情: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8、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现场监护人员应熟知现场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灭初起火灾; 9、清理现场: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施工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特殊作业监护人员培训测试题

特殊作业监护人员培训 测试题(单多选): 1,进入污水处理池作业,能够使用的劳保用品有()。 A,正压式呼吸器B,过滤式呼吸器C,携气式呼吸器D,可以不戴 答案:(AC) 2,动火作业完毕,应由()清理现场,监护人员在确认无火种残留后方可离开。A,动火作业人B,动火批准人C,动火监护人D,设备操作员 答案:(A) 3,进入有限空间前,需要进行气体分析,主要分析的项目有()。 A,氧含量B,可燃气体含量C,有毒气体含量D,以上都是 答案:(D) 4,取样与动火作业间隔不得超过()分钟,如超过,则必须重新取样。 A,20 B,30 C,40 D,50 答案:(B) 5,存放易燃物品的容器未清理置换前,()动火作业。 A,现场监护下可以进行B,在办理动火作业审批后可以进行 C,禁止D,现场准备消防器材后可以进行 答案:(C) 6,特殊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施工现场的(),并落实安全措施。 A,设备评估B,危害辨识C,健康检查D,隐患排除 答案:(B) 7,()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A,2 B,3 C,4 D,5 答案:(D) 8,容易发生高作作业坠落事故的地点主要有()。 A,脚手架上B,梯子上C,临边地带D,作业平台 答案:(ABC) 9,盛装过()的各种容器在未经调查处理前,严禁动火作业。 A,易燃液体B,有毒液体C,腐蚀液体D,不明液体 答案:(ABCD) 10,特殊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属于对作业人员的内容有()。 A,个人劳保用品使用方法B,风险评估的方法 C,简单的急救常识D,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及安全措施 答案:(ACD) 11,下列不属于监护人员职责的是()。 A,清楚作业风险和目的B,纠正不安全行为C,停止违章作业D,临时变更作业内容 答案:(D)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 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 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3) 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4) 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 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一、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3)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4)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

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全过程中监护人必须的工作 3.1、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3.1.1、监火人应检查周边环境,督促将动火部位10米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全部移除,无法移除的应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3.1.2、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放使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两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3.1.3、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关闭附近的门窗,封堵周边的孔洞; 3.1.4、5级(含5级)以上风力时应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3.1.5、监护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物料特性检查设备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禁止动火作业; 3.1.6、监火人应对动火作业证进行逐项审查,明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人及审批手续

监护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监护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主要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当事人的衣食起居,代替被监护人进行相应的民事诉讼活动,并且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而且是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非可以有权利使用。这是我国民法总则当中监护人监护职责的明确规定。 一、监护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二、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存在的缺陷 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已经实施了近三十年,学者间认为,其主要缺陷是,未形成完整的监护制度,且理念陈旧、操作性差,与我国国情及当今监护立法发展趋势有所不符。对我国现行监护制度作这样的评论尚属中肯,但仍不够充分。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 第一,混淆监护与亲权的关系,以监护权代替亲权。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补正究竟适用亲权还是监护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做法不同。英美法系不存在亲权概念,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直接用监护权补正其行为能力,但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均规定,未成年子女一经出生,其父母就是其亲权人,负有身份照护义务和财产照护义务,以亲权补正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只有亲权人均死亡或者丧失亲权或者被剥夺亲权,才须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以监护权补正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时,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亲权和监护制度未加区分,不适当地使用了英美法系的监护制度。监护制度在民法中的地位不明确,会造成民法体系的混乱。 第二,对被监护人的范围规定不完全。监护制度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7]同时保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监护人是指对正在进行现场直接作业的人员,负有安全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安全监护人是现场直接作业的最后一道防线。 作业监护人应指派本单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水平高,熟悉八大规程,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化工安全基础知识和各种应急救援知识的人员担任。 高处作业: 一、监护人的总体要求 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监护人在执行监护任务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应随时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特种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专心关注作业情况,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要求消除危险或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待查明原因排除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不得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避免发生因监护不利,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8、监护人在监护时检查作业现场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可用,监护人员必需会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9、监护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监护人应向分厂、公司领导及时上报。 10、一个施工点对一个监护人,监护人必须跟随施工单位一起上下班,监护作业必须按照监护人职责实施。 11、在高处、等危险环境、危险区域内的特种作业可增加监护人员,确保监护工作到位;现场直接作业安全 二、高处作业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

编号:SM-ZD-26533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各单位安全员需对本单位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检查作业票: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落实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检查工具、劳保用品: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 6、突发事件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并上报:现场监护人对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摘要:监护人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我国《婚姻法》至今尚未规定全面系统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这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调整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监护关系就是为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社会活动而设立的法律关系。那么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呢?下面就由舟山资深家庭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上面的知识,我们知道了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如果心存疑惑,对诉讼局面的分析不够清楚,小编建议咨询婚姻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舟山最好的资深家庭律师咨询,助您妥善的解决婚姻上的问题。 文章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938457609.html,/hyjt/jtgx/jianhu/2015/0305/15810.html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新编版)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各单位安全员需对本单位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检查作业票: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落实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检查工具、劳保用品: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 6、突发事件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并上报: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监护人的职责范围

彬泽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监护人的职责范围 关于以下施工作业中监护人的职责义务范围,监护人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行为意识规范。每天施工作业中各个施工点,施工班组。由班组长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监护的,或者由上领导或负责人直接分配监护人的。监护人对施工过程中所在班组必须屡行以下监护职责及义务: 1、监护人在施工前必须对所在施工班组施工点及施工环境进行 检查确认。(如有危险品及现场环境不良因素,必须及时通知 所在班组人员及相关领导并根据相应情况进行现场清理)2、监护人必须确定施工现场是否按业务单位要求进行工作许可 证制度。(明确没有工作票,禁止施工作业) 3、监护人必须在施工前辅助所在施工班组进行施工点的区域划 分及隔离。(划分区域必须在可作业范围内) 4、监护人必须根据所在施工班组施工作业中进行的高危操作 (如登高、动火)进行检查,确认班组作业是否按照施工许 可证上要求。 5、监护人必须检查确认施工班组施工作业是否在工作许可证可 操作范围之内。如违反必须及时制止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开 了动火票但没开登高票,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6、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必须明确相应的监护内容及监护范围。 7、监护人有责任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人员不规范、不

安全以及违章行为提出并指正,并要求其整改。(相关人员不 得阻碍其工作) 8、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遇特殊情 况必须通知所在班组负责人。在其未作出明确指示前,不得 离开施工现场。 9、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必须严正态度,明确自己的监护职责, 切不可粗心大意。 10、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玩手机,必须做到“大到 监护范围,小到监护个人。认认真真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 全及客户财产安全。 11、监护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需配合施工时,必须确保施工的安全 性及可操作性。(例如有人登高作业,然后让监护人员去仓库 拿东西,这时监护人必须明确监护人职责意识) 12、监护人能根据相应监护范围,确认无法监护到位并提出相应 要求,并与相应人员进行协调确认。(如施工人员少,然后又 是上下层施工,动火作业有可能火星掉落至下层) 13、监护人在监护高危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及防护 工作是否到位。确认是否按照动火、登高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14、动火作业-监护人如何进行监护? ①确认工作许可制度②确认作点及作业范围是否符合动火作 业标准③确认动火作业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如有及时 清理)④确认认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具是否符合要求⑤现场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l)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

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第二,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损害有时会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有时则只造成纯精神损害。加害行为人应赔偿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误工费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残废的,除赔偿上述费用

特殊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资格上岗考试

1、简述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15分) 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 控制、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 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包含哪些内容(15分)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3、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哪些安全工作(15分)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d)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e)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4、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监护要求有哪些(15分) 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

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c) 从事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规定必要的联络方式或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便于受限空间内外之间的联系。 5、简述动火作业“三不动火”原则(15分) 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6、动火分析合格标准(15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随时监测分析。 7、分析动火作业有效期限(10分)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电力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电力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电力监护人的职责包括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执勤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其实就是对整个电力工作的安全事项要负责的。 一、电力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勤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6)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二、哪些人可以作为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

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用电安全事关重大,整个电力工作过程当中的专门责任人其实属于安全管理员而不是监护人。因为法律上监护人的概念,就单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生活进行照顾的。所谓的电力监护人的具体职责,本身就更加详细的体现在企业内部的公司章程中,所发生的用电安全事故,电力安全管理员是要负责的。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 来源:作者:日期:10-04-21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 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 6、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7、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8、现场监护人员应熟知现场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灭初起火灾; 9、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施工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浅述动火作业中监火人员的职责 不少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制度中忽视监火人的职责或者监火人的 职责明确不全面。现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以及化工企业的实际操作,就监火人的职责作 一简单的叙述:

1、监火人在执行监火任务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应随时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2、监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依照作业许可证要求,逐一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作业许可证签字确认情况,对未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项目,不应签字认可。 3、监火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专心关注作业情况,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要求消除危险或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待查明原因排除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 4、监火人在执行作业监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有事必须离开时,应首先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让其他监火人员到场,保持现场有人监火。 5、监火人在执行监火过程中,不得做与监火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避免发生因监护不利,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6、监火人在执行监火过程中,应当对人员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一切作业,并向管理人员或安全人员汇报。 7、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等),做好灭火准备。 8、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监火人应及时上报。 9、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0.5-4小时内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收集的监护人的职责,来一起看看吧。 篇一 (一)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 (二)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的财产权益。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四)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篇二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 篇三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

施工现场监护人职责

现场各类作业监护知识培训材料 一、总体要求: 1、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措施。 3、监护人应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各类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作业。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 8、二级动火票、二级及以下高处作业票由分厂审批;一级动火票、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票、活动楼板作业票由安环部审批;特级动火或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领导审批。作业票证不得有空项,若存在空项,监护人可与票证办理者联系并拒绝监护。 二、动火作业监火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未有效实施、没有充足的消防器材、电焊机、气瓶割距不符合安全要求及无证动火时监火人必须及时制止动火行为并向安环部举报。 2、检查被动火设备、管道与一切可能产生危险的所有来源是否全部有效断开,未全部有效断开监火人必须及时制止动火行为并向安环部举报。

3、检查被动火设备。管道是否按要求隔离、清洗、置换、分析, 不符合要求不许动火。 4、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切割与焊接过程中应该注意熔渣扩散方向,避开易燃物。 5、动火过程中发现物料泄漏必须立即制止动火,发现易燃材料(含易燃品车辆)经过时要立即制止动火。 6、未清除周围(包括沟、池等)及下方易燃物禁止动火。 7、动火过程中若发现有其他隐患时要立即制止动火,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不允许有刷油漆等的施工,周围严禁可导致危险发生的一切作业。 8、注意风向、风力,风力大于3级应提高动火等级。风力大于5级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9、电焊回路线应搭在焊件最近处,电源线,把线,回路线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场所或其他设备搭接。 10、乙炔瓶、氧气瓶间隔5m以上,乙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乙炔瓶禁止卧放,气瓶禁止阳光暴晒,检查气瓶无泄漏现象。 1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12、上班开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应认真检查动火条件是否变化,收工时不得留有余火,动火部位或部件应予冷却,收工后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此项工作应两人同时确认。 13、作业过程发生险情,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当班班长、分厂负责人、调度室、安环部和总经理报告,事 故发生可以越级汇报。 二、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1)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确保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安全措施不可靠、分析不合格应制

动火监护人的职责

动火监护人的职责:(1)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应急知识的人担当(2)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3)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4)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5)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将干粉灭火器提至火灾现场,颠倒摇动几次,使粉松动,拔取保险销,一手握住胶管之喷头处,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出。喷射干粉对准火源根部,由近及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防止火焰回窜。扑救液体火灾时,不要使粉流冲击液体,以防止飞溅和造成灭火困难。 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方法:(1)打开气瓶阀,检查气瓶气压(压力应大24MPa),然后关闭阀门,放尽余气。(2)气瓶阀门和背托朝上,利用过肩式或交叉穿衣式背上呼吸器,适当调整肩带的上下位置和松紧,直到感觉舒适为止。(3)插入腰带插头,然后将腰带一侧的伸缩带向后拉紧扣牢。(4)撑开面罩头网,由上向下将面罩戴在头上,调整面罩位置。用手按住面罩进气口,通过吸气检查面罩密封是否良好,否则再收紧面罩紧固带,或重新戴面罩。(5)打开气瓶开关及供给阀。(6)将供气阀接口与面罩接口吻合,然后握住面罩吸气根部,左手把供气阀向里按,当听到"咔嚓"声即安装完毕。(7)应呼吸若干次检查供气阀性能。吸气和呼气都应舒畅,无不适感觉。(8)使用结束后将全面罩的系带解开,将消防头盔和全面罩分离,从头上摘下全面罩,同时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将空气呼吸器从身体卸下,关闭瓶头阀。整理后放回消防柜。 炼化公司十大禁令:(1)严禁携带烟火进入生产区域;(2)严禁酒后上岗和在岗饮酒;(3)严禁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者进入生产区;(4)严禁无证上岗操作;(5)严禁未办理安全作业证进行危险作业;(6)、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7)、严禁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工具和设备;(8)、严禁乱排乱放各类油品、液化气、瓦斯及化学试剂;(9)、严禁用汽油、溶剂油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10)、严禁违规运输和违章驾驶。 炼化公司七想七不干:一想安全禁令,不遵守不干二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 三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 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六想安全用品,不配齐不干 七想安全确认,不落实不干 现场中毒应急急救方法: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脸,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 困难,进行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紧急情况立即拨打职工医院急救电话3811120

监护人职责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 一、监护人的总体要求 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监护人在执行监护任务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应随时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特种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专心关注作业情况,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要求消除危险或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待查明原 因排除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不得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避免发生因监护不利,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8、监护人在监护时检查作业现场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可用,监护人员必需会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9、监护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监护人应向分厂、公司领导及时上报。 10、一个施工点对一个监护人,监护人必须跟随施工单位一起上下班,监护作业必须按 照监护人职责实施。 11、在高处、等危险环境、危险区域内的特种作业可增加监护人员,确保监护工作到位; 二、破土作业监护人职责 破土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方案,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规定,不违章作业,及 时发现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破土作业安 全顺利进行。 作业监护人员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新产生的危害因素及作业方案在执行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现场技术负责人报告,以利于问题的及时消除。 三、临时用电监护人职责 1、部分停电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接地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具使用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4、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有不正确的动作或有违反规程时,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上向级汇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