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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筑集团材料设备验收及入库标准

大型建筑集团材料设备验收及入库标准
大型建筑集团材料设备验收及入库标准

材料设备验收及入库标准

1、物资验收的责任人:

项目收料员/仓库/料具员为数量验收的直接责任人,门卫共同参与点数,项目质量员或对口工长为质量验收的直接责任人。物资管理部根据会签数量、质量等要求对项目验收的物料进行检查。

2、验收前准备:

(1)收集材料价格会签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质量标准等资料,准备验收的工具,计划存放的位置。如属于危险品的,应隔离存放并准备安全防护。

(2)一般产品验收包括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

①质量验收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以仓库保管员或收料员验收为主,内在质量由质量员、对口工长共同把关,涉及安全的材料、设备由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

②数量验收,由收料员、仓库、料具员、门卫等人负责进行。计重材料一律按净重办理结算,计件材料按件数清点;按体积结算的则应检尺量方;有的材料如聚苯板,则需检尺量方结合称重两方面结合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及其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及其验收规范1、基础阶段: 混凝土检验标准(GB/T50107-2010) 钢筋进场验收标准(GB1499.2-2007) 钢筋焊接检验标准(JGJ18-2012) 2、主体阶段 JDG线管国家验收规范 KBG线管国家验收规范 3、装饰阶段 砌筑砂浆验收规范 抹灰砂浆验收规范 砖、砌块验收规范 消防箱验收规范 消防栓验收规范 消防喷淋系统验收规范 电箱验收规范 桥架验收规范 电缆验收规范 钢塑复合管验收规范 焊接钢管验收规范

消防管卡验收规范 风管验收规范 角钢、槽钢验收规范 方钢(GB/T702-2008) 冷拔异型钢管GB/T 3094-2000 矩形管、方管、圆管GB/T 6728-2002保温岩棉验收规范 铝型材GB/T5237.1-2008 铝单板 保温一体板 橡塑保温材料 石膏板 阻燃板 龙骨 瓷砖 石材 地暖管 挤塑板 腻子 乳胶漆 隔音棉 穿墙套管

预埋板 化学锚栓 墙纸 木地板 灯具 防火涂料 防水涂料 耐碱网格布 铆钉 PVC管 防火门 铝合金门窗 钢化玻璃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管GB/T14976-2002 结构用无缝不锈钢管GB/T14975-2002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管GB13296-9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管GB12770-2002 抗裂砂浆 粘接砂浆 防火岩棉 GB/T 1 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059--2000铜及铜合金带材

GB/T 3880一1997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GB/T 4132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 5464—1999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idt IS0 1182:1990) GB/T 5480.1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 5480.3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3部分:尺寸和密度GB/T 5480.4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4部分:纤维平均直径GB/T 5480.8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5部分:渣球含量 GB/T 5480.7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第7部分:吸湿性 GB/T 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T 10295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 GB/T 10296绝热层稳态热传递特性的测定圆管法 GB/T 10299保温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 GB/T 16401矿物棉制品吸水性试验方法 GB/T 17393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 GB/T 17430绝热材料最高使用温度的评估方法 JC/T 618绝热材料中可溶出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YB/T 5059--1993低碳冷轧钢带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土建工程材料验收实用标准

实用文档 工程材料验收标准(土建工程) 编制单位:技术质量部 编制日期:2007年8月8日

目录 第一部分建筑材料分类 (3) 第二部分进场材料验收标准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水泥 (8) 第三章建筑用砂石 (10) 第四章混凝土外加剂 (16) 第五章商品混凝土 (24) 第六章石灰、石膏 (26) 第七章砖、瓦 (28) 第八章砌块 (37) 第九章钢筋混凝土钢筋 (41) 第十章其它钢材及焊接材料 (47) 第十一章木材、人造板材 (52) 第十二章防水材料 (55) 第十三章保温、防腐蚀材料 (62) 第十四章玻璃 (67) 第十五章板块装饰材料 (70) 第十六章油漆、涂料 (81) 第十七章壁纸、胶粘剂 (88) 第十八章其它装饰材料验收 (91) 一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93 (91) 二干压瓷砖 (92) 三釉面墙砖 (94) 四彩色釉面瓷墙地砖 (95) 五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 (96) 六(抗静电)活动地板 (97) 七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98) 八水溶性墙涂料 (101)

九外墙涂料 (101) 十建筑用轻钢龙骨 (103) 十一矿渣棉装饰吸音板 (105) 十二耐水纸面石膏板 (106) 十三热带阔叶树材普通胶合板 (107) 十四 PVC塑料窗 (109) 十五木门窗制作与进场验收 (113) 十六石材验收 (114) 十七墙用板材 (114) 十八石膏板 (115) 第三部分附录 (118) 附录1 常用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118) 附录2 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及符号表 (121) 附录3 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及换算关系 (122) 附录4 材料基本性质常用名称及代号表 (123) 附录5 常用金属材料密度表 (124) 附录6 钢材常用规格单位重量表 (126)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检验批次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检验批次 一、水泥《混凝土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检验不少于一次。 二、钢材《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不大于60t为一个检验批。 三、砂《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用大型运输工具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检验批。 四、碎石或卵石《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大型运输工具运输的,以400立方米或600立方米为一检验批;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吨为一检验,不足一批按一批计。 五、砖《砌体结构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个检验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六、混凝土小型砌块: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检,每一生产厂家、每一万块至少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快抽检数量应不小于二组。 七、钢筋连接 1、电弧焊件接头: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个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2、电渣压力焊接头: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个检验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为每一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3、闪光对弧焊接头:在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的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4、气压焊接头: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同一楼层中应以300个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5、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计为一批。在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不足300件时,按一批计算。 6、锥螺纹接头:同一施工条件、同一材料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为一个验收批。 7、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接头:同一批材料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8、机械连接件:在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的接头,已500个接头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个也做一批。 八、混凝土试块: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材料的检验标准

建筑材料的检验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2003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 砂、石碱活性快速试验方法CECS48:93 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93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2003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 通用水泥质量等级JC/T452-2002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4131-1997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 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分类、命名与术语GB/T8075-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 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CCES01-2004 混凝土外加剂及相关标准汇编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 地下连续墙结构设计规程DBJ/T15-13-95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2006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水工混凝土断裂试验规程DL/T5332-2005 自密实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指南CCES02-2004 基桩和地下连续墙钻芯检验技术规程DBJ15-28-200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01 钢纤维混凝土试验方法CECS13:89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J409-2005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J/T15-37-2004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水泥进场验收 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 (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凝结时间、安定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2.实物质量检查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水泥代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 (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受潮结块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取样送检,按重新检验后确定的标号使用。 3.现场见证取样检验

1.执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 2.水泥:同一厂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同一次进场;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具体由试验室负责。 4.水泥存放要求: 1、库房存放:水泥库要具备有效地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分品种型号堆放整齐,离墙不少于30cm,严禁靠墙,垛底架空垫高(30cm),保持通风防潮,垛高不得超过10袋;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要有可靠的毡垫措施,下垫高度不低于30cm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3、散灰存放:颖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钢筋进场验收 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内容:生产厂家、炉种、规格或牌号、数量、机械性能(屈服点、抗拉强度、冷弯、延伸率等)、化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土建工程材料验收标准

工程材料验收标准(土建工程) 编制单位:技术质量部 编制日期:2007年8月8日

目录 第一部分建筑材料分类 (3) 第二部分进场材料验收标准 (13) 第一章总则 (13) 第二章水泥 (13) 第三章建筑用砂石 (16) 第四章混凝土外加剂 (23) 第五章商品混凝土 (31) 第六章石灰、石膏 (34) 第七章砖、瓦 (36) 第八章砌块 (46) 第九章钢筋混凝土钢筋 (50) 第十章其它钢材及焊接材料 (57) 第十一章木材、人造板材 (63) 第十二章防水材料 (66) 第十三章保温、防腐蚀材料 (74) 第十四章玻璃 (79) 第十五章板块装饰材料 (83) 第十六章油漆、涂料 (94) 第十七章壁纸、胶粘剂 (102) 第十八章其它装饰材料验收 (105)

一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93 (105) 二干压陶瓷砖 (107) 三釉面内墙砖 (108) 四彩色釉面陶瓷墙地砖 (110) 五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 (111) 六(抗静电)活动地板 (112) 七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113) 八水溶性内墙涂料 (117) 九外墙涂料 (118) 十建筑用轻钢龙骨 (120) 十一矿渣棉装饰吸音板 (122) 十二耐水纸面石膏板 (123) 十三热带阔叶树材普通胶合板 (124) 十四PVC塑料窗 (128) 十五木门窗制作与进场验收 (132) 十六石材验收 (134) 十七墙用板材 (135) 十八石膏板 (135) 第三部分附录 (139) 附录1 常用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139) 附录2 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及符号表 (143) 附录3 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及换算关系 (144)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腾龙芳烃工程项目现场的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使用正确,确保进场工程材料设备符合项目所执行的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DAC新扩建工程项目及DAC工程主管部门认定的适用于本规定的检维修 等建设项目。 2.2 本规定适用于由业主直接采购或通过厂家,制造商或分包商间接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 验收。 2.3进场工程设备材料包括:土建、钢结构、静设备、动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及管 道材料等。 2.4 本规定的执行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的质量监督检验,不能免除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 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材料设备质量管控的责任;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料材设备的质量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3.0职责 3.1 DAC工程主管部门 3.1.1负责本《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规定》的编制、修订、解释和贯彻执行。 3.1.2统计汇总材料验收,监管不合格材料后续处理情况。

3.1.3 参加采购物资重大质量问题和现场安装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3.1.4 组织对甲供、乙供材料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审查各承包商上报的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1.5 对各承包商工程材料日常管理保管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提出改善性建议。 3.1.6建立本项目进场材料设备相关台帐,及时统计汇总进场设备、材料及构配件检试验 结果统计报表。 3.1.7负责接受甲供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随机资料,并管控相关文件的后续流向。3.2监理单位 3.2.1负责审查所监理项目承包商递交的材料验收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向项目部提供审查 意见和批复意见。 3.2.2 通过旁站、见证或平行检验监督、检查所监理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监督承包商 各项工程材料验收制度日常执行情况,并定期将相关情况上报DAC项目主管部门。 3.2.3 参加DAC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甲供、乙供材料监督抽检工作。 3.2.4负责审核工程材料/设备最终验收结论,并签署相关检查验收记录。 3.3 施工单位 3.3.1负责出具并跟进参验各方及时完成验收相关记录,保存相关文件,并负责将验收记 录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编入项目交工技术文件中。 3.3.2对所承揽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及DAC工程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0 3、基本规定----------------------------------------------------0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0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0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0 7、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 8、附表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0 9、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0 10、附录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 11、附录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2、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3、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 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 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 17、本标准用词说明---------------------------------------------0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及取样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及取样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检 取样材料 复检主 要内容 取样方法(条件)检验批 钢筋 热轧 带肋 钢筋 力学性能 弯曲性能 1、试件应从不同根钢筋中截取 (圆盘条,应取自不同盘), 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 500mm处截取一根拉伸试样 (力学性能),一根冷弯试样。 2、拉伸试样长度为 400MM~500MM;冷弯试样长 度为 5D+150mm 每检验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 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抽取二根拉 伸试样,二根冷弯试样;若每批重量大于 60T, 则超过部分,每增加 40T(不足的按 40T计)增 加一根拉伸试样,一根冷弯试样。 热轧 光圆 钢筋 每检验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 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抽取二根拉 伸试样,二根冷弯试样;若每批重量大于 60T,

则超过部分,每增加 40T(不足的按 40T计)增 加一根拉伸试样,一根冷弯试样。 冷轧 带肋 钢筋 每批应由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生产工艺轧制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T, 抽取一根拉伸试样,二根冷弯试样。对 650级及 以上级别钢筋的强度和伸长率应逐盘检验。对直条成捆供应的 550级钢筋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以不大于 10T为一批进行检验,抽取一根拉伸试 样,二根冷弯试样。 冷轧 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轧机、同一台班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 20T,不足 20T按一批计,抽取三根拉伸试样,三根冷弯试样。 水泥 强度 安定性 其它必要 性能指标 一般从 20袋以上(散装水泥不少 于 3罐)中取等量样品,总重 12kg, 拌和均匀。 同厂家、同等级、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检验批的划分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 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筑材料进场质量验收检验规范

建筑材料进场质量验收检验规范

目录 1.水泥进场验收 2.钢筋进场验收 3.混凝土进场验收 4.砖砌体进场验收 5.钢构件进场验收 6.砂石材料进场验收 7.水、电、暖、消防材料进场验收7.1.通用管材验收 7.2.电气类主材验收 7.3.给排水主材验收 7.4.暖通类主材验收 8.防水材料验收 9.门窗材料进场验收 10.装饰类材料验收

水泥进场验收 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 (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凝结时间、安定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2.实物质量检查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水泥代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O;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P.S;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F;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P.C; (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受潮结块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取样送检,按重新检验后确定的标号使用。 3.现场见证取样检验 1.执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

2.水泥:同一厂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同一次进场;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 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具体由试验室负责。 4.水泥存放要求: 1、库房存放:水泥库要具备有效地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分品种型号堆放整齐,离墙不少于30cm,严禁靠墙,垛底架空垫高(30cm),保持通风防潮,垛高不得超过10袋;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要有可靠的毡垫措施,下垫高度不 低于30cm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3、散灰存放:颖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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