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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生育保险有什么政策新规定

2020济南生育保险有什么政策新规定
2020济南生育保险有什么政策新规定

2020济南生育保险有什么政策新规定

一、实施范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二)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三)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济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三)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

2.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四)其他医疗费用。

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和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据实报销。宫内节育器的报销标准按照我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退休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申报审批程序

生育医疗服务价格涨了,报销将如何变?5日,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涉及生育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由生育保险来“买单”。此次调整将于近期实施,凡是6月1日(含)后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都可以按新标准执行。

记者算了笔账,按上述调整,阴式产将增加662元:接生费、手术费增加560元;如住院3天,床位费、二级护理费增加102元。

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动增加了生育职工的医疗负担,其中顺产、阴式产、剖宫产分别增加512元、662元和764元。

为保障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不受价格调整影响,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也相应提高。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由1600元提高到2200元;阴式手术产由2000元提高至2700元;剖宫产由3800元提高至4600元。此外,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仍执行原标准,报销为300元。

按此标准,职工医疗负担不仅没增加,待遇还有提高。另外,此次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参保职工负担会进一步降低。对于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六个月以上无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也将按新标准一并提高。

2021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

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险之一,比较特别第一,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第二,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在生产期间。那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呢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以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生育保险的政策条例是什么呢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条例的特点

生育保险报销单位介绍信

生育保险报销单位介绍信 介绍信 济南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 ___号: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 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日 介绍信 镇江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 ___号: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 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年月日 介绍信 ****劳动局社保中心: 兹有我单位***通知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 ___号:*************,个人社保编号:****,生育医院:*********,预产期:**年*月*日。_生育保险报销单位介绍信。 望接洽。 社保登记证编号:***(这项可不写)_生育保险报销单位介绍信。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介绍信 兹有我单位, ___号,前往贵处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事宜,请予办理,谢谢。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 济南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月日 单位介绍信 | 公司介绍信 | 行政介绍信 | 实习介绍信 下面是为大家的生育报销单位介绍信,欢迎大家阅读。 镇江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XX ,性别:XX , ___号:XX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日 ****劳动局社保中心: 兹有我单位***通知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 ___号:*************,个人社保编号:****,生育医院:*********,预产期:**年*月*日。 望接洽。 社保登记证编号:***(这项可不写)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济南市社保局:

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新的《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办法规定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新办法规是女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 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2)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发标准 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六)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 (七)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 国家调整计划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计发天数随之调整。 (3)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女职工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指南(2016年最新)

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规定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因分娩或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4号) 《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5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7号)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的服务指导部门。 3.2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传达落实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相关办法。 3.3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对企业参保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实行“传达精神、指导协助、汇总 核查、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4 企业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方式 4.1 报销范围 4.1.1 产前检查费用、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费用。 4.1.2 生育分娩或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2 报销方式 4.2.1 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2.2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4.3 不予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3.1 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4.3.2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3.3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59

2020年社会养老保险新规定

2020年社会养老保险新规定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 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 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 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 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1.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本市实际,现将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六、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七、根据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情况,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 八、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九、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已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到所在地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保人员发生增减时,用人单位应当于发生增减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减手续。 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由原工作单位)持职工档案等资料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变更手续。 第五条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际收入计算。 第六条《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保底封顶额,是指按照退休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金)的4%划入并扣除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等扣缴项目后的月划账金额。 《办法》实施时已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月划账金额高于相应年龄段封顶额的,按《办法》实施时的划账金额。

第七条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因生活困难无力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申请按月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八条 2010年7月1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异地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条连续三年以上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单位发生欠费的,经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其参保人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待遇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条单位因分立、改制、重组,其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0%的,超过的部分由单位按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为每人一次性缴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合并、转让、租赁、承包、兼并、分立、改制前,应当补齐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应当承担原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 第十一条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鉴定确认。经鉴定确认后,发给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并确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定后一般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2020年生育报销政策

2020年生育报销政策 广州生育报销政策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 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三、报销范围及携带资料 序号报销类别携带资料 专项资料基本资料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从2014年10月1日起按同一缴费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下文是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单位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单位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生育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征收。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及其收益、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不计征税、费。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各地级以上市统筹,并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足。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资金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财政补贴;

2015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规定

2015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规定 下岗职工如何缴纳养老保险呢?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又有什么新变化?新政 策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个人可以持养老手册和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养老保险窗口 交纳养老保险金。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再就业人员 失业人员失业之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期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其储存额连续计算利息,并与再就业后的个人账户合并纪录,个人账户号码始终不变。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自己从商人员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本市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值得注意的是,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计发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一年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合历次间断缴费前的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进行平均化处理,取出算术平均值。样就使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基数降低,相对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也将减少,因此最好不要间断缴纳养老保险。

202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文档2篇

202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文档2篇 Interpretation of Beijing maternity insurance policy in 2 020

202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文档2 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文档 2、篇章2:2020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文档 篇章1:202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文档 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下面小泰为大 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 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政策解读:不论户籍和性别,所有在京务工人员都应当参加北京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说明 政策解读: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相关政策: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

济南生育险报销介绍信

介绍信 济南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 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日篇二:济南员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介绍信 介绍信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今有我单位员工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 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 1、生育 (1)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5)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6)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出(入)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7)提供女职工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账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8)有并发症的参保人需提供两份身份证与建设银行账号的复印件。并发症的费用单独拨付,提供材料后所报销金额于45个工作日后到账。 济南医保办咨询电话:80698619 2、引、流产 (1)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未领取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3)医疗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门诊病历;(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6)提供女职工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账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3、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 手术) (1)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3)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4)病历复印件; (5)提供女职工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账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凡是参加沈阳生育妊娠的女职工,以生育保险的身份住院生产的,都可进行沈阳生育险报销。那么,沈阳生育险报销能报销多少钱?据了解今年3月,沈阳市调整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沈阳市各级医院开始按照新标准实施。为方便广大沈阳市参保女职工了解生育保险的报销,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产检门诊费报销 随着最近几年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的增长,为减轻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沈阳市调整了产检门诊费报销标准。沈阳市医保局规定,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不再采取限额补贴,而是针对不同级别的医院,确定个人自付标准。而且,在二级有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无需自付。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生育补贴

沈阳市调整后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不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了,而且普通居民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也上调了。现在的正常顺产可享受生育补贴150 0元,比之前的补贴待遇提高了4倍;剖腹产及难产,可享受2000元生育补贴,比之前的标准也上调了三倍;至于多胞胎,除了可享受正常的补贴待遇外,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分别增加300元,比之前的标准提高了两倍;剖腹产手术中的同一切口下的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手术的补贴标准增至600元。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配偶待遇 按沈阳市之前的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的产检补贴中,只有当生育住院时发生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低于最限额补贴标准时,差额的部分才能抵减产前检查费。而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调整后,参保人员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补贴待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产前补贴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调整之前,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都是在产后。调整之后,参保人员可在产前享受生育一次性的住院医疗补贴、产检补贴和生产津贴等产前补贴。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外籍参保人员补贴 沈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调整之前,关于外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说法。调整之后,外籍参保职工只要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生育住院手续,出示医保卡、就医手册等有效证件,也可享受与中国籍参保职工相同的生育补贴待遇。

2020年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2020年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2016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一、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指导思想 完善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每个职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适用范围 三、云南省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四、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享受 云南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云南省生育险新政策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云南生育保险政策: 一、待遇标准调整 (二)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 (三)剖宫产:4000元; (四)产前检查费:500元; (五)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 (六)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七)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 二、有关事项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五)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材料,均以首次提交社保经办机构的原始凭证为准,申报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参保职工退休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于2011年7月1日之后发生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退休人员,根据《云南省职工生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精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到各人事代理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冀政函 〔2014〕88号文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雇主和雇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按20%缴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根据冀人社发 〔2011〕72号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申请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后,仍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因此,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整理完整版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地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二、生育保险基金是如何筹集地?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地原则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地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三、生育保险地作用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地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地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地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地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地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地同时,也为社会劳

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地补偿.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 勿用作商业用途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地保障.女职工在 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 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 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地特 殊保护政策.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地需要.生育保险为她 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地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 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 业用途 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 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 以上. 五、生育职工参保后何时享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如果按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地,其生育职 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地次月起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了.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六、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有了并发症,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有了并发症,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后,二孩生育人员增多且平均生育年龄偏大,生育并发症的人数及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也随之大幅增长。然而,在国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参保人员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并未明确纳入保障支付范围。 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减轻生育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负担?5月11日,记者从日照市完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并发症医疗保障待遇发布会上获悉,日照市人社局会同日照市财政局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报销问题的通知》,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紧密衔接,参保人员生育并发症医疗费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据日照市人社局副局长孙雪锋介绍,新政策未出台前,日照市范围内参保人员生育发生的费用,主要是根据参保类别不同,享受不同的生育报销政策,保障范围还不够全面,保障待遇还存有空白人群。 根据不同的参保类别来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按原经费渠道解决,其中市直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生育医疗费暂从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中按医疗保险普通疾病的规定标准支付,有的区县参照办理,也有的未予解决,由职工个人负担;企业及其他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其中有八类生育并发症费用纳入了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但其他生育并发症因过去发生概率较少,未予有效解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未纳入生育保险且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生育医疗费由个人负担;对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5年起,日照市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生育人员支付定额生育补助金500元。

国家二孩生育政策调整放开之前,因日照市未出现过多集中的高龄产妇,高额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的问题未反映出来。2016年,发生生育并发症的人员集中增多,要求解决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的诉求不断增强,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报销问题进行重新界定和明确,由此便显得极为迫切。 孙雪锋介绍说,新政策本着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无缝衔接,有效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原则,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并发症医疗费有关报销政策进行了统一完善。其中,经过医疗专家的多次论证,对生育过程出现的并发症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由原来的8类增加为26类。包括: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剧吐、胎儿窘迫、死胎、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膜早破、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母婴血型不合、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子宫破裂、宫颈裂伤、子宫内翻、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羊膜腔内感染、产褥感染、晚期产后出血、产褥期抑郁症、产后尿潴留。 根据全民医保的推进现状,新政策将目前的育龄妇女分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两大类参保人群,对两大类人群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从不同渠道进行了保障。

2019年最新生育保险条例

2019年最新生育保险条例 关于《2019年最新生育保险条例》,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省政府颁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特制定了关于最新的生育保险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全文,仅供参考! 20xx年最新生育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省政府颁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与管理 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即“: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一律纳入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范围。 第三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由企业或用工单位,按企业工资总额0.9%的比例于每月上旬,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企业缴纳的女职工生育保险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四条凡应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统筹的单位,必须按时缴纳生育保险金。对逾期不缴者,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纳入生育保险基金)。对弄虚作假,隐瞒少缴的单位,除追回款项外,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第五条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单位破产、关、停、并、转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移或停保手续。单位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确有实际困难的,应书面报社会保险机构,经批准后方可缓缴,但最多不能超过半年。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隶属关系实行市、县(市、区)两级统筹。已经进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县(市、区),可按本办法进行修改,逐步并轨。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收缴、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在银行专户储存,银行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第八条社会保险机构按收缴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总额的2%提取管理费。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和管理费免征税、费。 第九条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加强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并接受当地财政、审计、妇联、计生委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 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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