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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程

【发文字号】电建[1995]410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电力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5.07.07

【实施日期】1995.07.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5年7月7日电建[1995]410号)

为改革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部制定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施行。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包括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理单位受业主或建设单位(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从事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取得《监理许可证书》兼承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部分监理业务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顾问)、科研、工程建设等单位(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四条国内各投资渠道的火力发电、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委托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实施监现。

第五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

合同等。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全国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主管部门是电力工业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法规;

(二)负责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国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组织全国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监理的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七条各地区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大区电管局、部直属省电力局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法规,根据需要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所辖范围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所辖范围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注册管理;

(四)组织、监督所辖范围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的实施;

(五)组织所辖范围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建设项目监理的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三章监理单位及监理业务

第八条监理单位都必须执行《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监理单位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接监理业务。

第九条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可以由委托方指名委托,或者由委托方通过招标方式择优委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委托方可以委托一个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或部分内容进行监理,或委托几个监理单位对不同业务内容分别监理。

第十条委托方必须与监理单位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工程对象、双方义务和权

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用版)

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76

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用版)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体检合格,具有一定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施工技术,懂得电工安全规则,能处理触电紧急救护。 三、使用的安全工具要定期检查,新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须按规定的电压等级进行试验。 四、架空线路的选择应合理,避开易撞、易碰、潮湿或高热场所,线路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置整齐,裸露的带电部位应装于不易被触及的处所。 五、采用绝缘的低压线路,其距地距离不得小于2.5m,有车辆通行的地方不得小于5m,不得捆绑在树木和铁架上。

六、变压器安装在地面上时,周围必须设围栏,其高度不小于 1.7m,门应加锁,围栏与变压器外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七、电动机具和照明设备,必须通过开关或插座接电源,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入插销底座或直接挂在灯头上,露出机体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严禁一个开关接几台电动机设备。 八、用电设备选用的开关及熔丝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正确选用安装漏电保护器。 九、施工用电的配电箱、闸刀箱应安装在距地面1.5m高处加锁,并防雨。用电设备拆除转移后,相应的供电线应即拆除,如须保留时,应将裸露的电线端部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并妥善安放。 十、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螺口上,开关应控制相线,电烙铁使用时应放在非燃烧体上用完即断开电源,严禁将电源接通后离开。 十一、电动机及所有用电设备,均应接地或接零,并分片或单

配电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3、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 4、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应戴防护眼睛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6、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7、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8、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9、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电工操作。 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操作制度,贯彻岗位责任制: 1.上班时间严禁脱岗、睡岗、聚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3.上班时穿好工作服及绝缘胶鞋,配带好电工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4.正确使用电工工具和电工仪器仪表。 三.工作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1.实行二人工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班一名电工修理 电器设备时,由车间派一人监护。 2.不准带电作业,断电检修时,要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警示牌,防止他人误操作造成伤害。操作前用试电笔检验无电后才能进行工作,同时将不带电部分的线路作临时接地。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增加一人监护,防止触电。 3.杆上作业时,必须系好腰绳保护。 4.电线接头处或拆下的线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触电或造成短路。 5.断、送电时坚持逐渐增加或减小负荷的方法:送电时先送总开关,后送分开关;断电时先断分开关,后断总开关,防止大电流造成

弧光伤人或损坏电器件。 6.凡容易被人碰到的电气设备,周围应设安全罩、围栏并挂警示牌“有电止步危险”。 7.在变电所配电室,变压器室门上有高压带电设备的地方应挂上“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8.各处运行的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如:电机、配电室、配电柜、变压器、变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9.为了减少触电危险,规定凡工作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如行灯、机床、照明灯、地下遂道照明灯等应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部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工作,必须采用不高于12伏的电压。 10.为了保证雨季的安全用电,变电所房屋要做好防火、防水、防鼠和通风工作。房顶窗户要防止漏水,堵塞一切可能进水、进鼠的沟洞,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安全用电除了预防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发生外,还必须注意电气装置的防火,火灾事故往往是由于线路负荷过载、绝缘不良漏电,使电路发生过热或烧毁电线产生火花而造成的。 12.移动式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式工具的外壳,必须重复接地,或加装漏电保护装置进行保护,所以使用的导线,应是绝缘的橡胶的橡塑护套软线,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 13.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如临时插座、风扇、电焊机等,不用时马上拆除。

变配电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54 变配电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变配电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包括一、二次)及配电室线路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与规定程序,并具有在异常及事故情况下采取措施及紧急处理的能力。 3.值班电工严禁脱岗、睡岗。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制度。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并使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3535及以下0.90110及以下1.50 5.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注意不许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倒闸操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7.1倒闸作业应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2操作人员与带电物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见上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4539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维修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认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维修电工正确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全公司用电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泰州市环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绿)的电气维修和安装作业。三、职责 设备部持用有效电工证(高/低压)的员工负责对公司的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 4、定义 无 五、管理内容 5.1电工作业资质 5.1.1电工作业是特种作业,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且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能进行一般的电工作业; 5.1.2电工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受过电工培训、触电急救培训、消防灭火培训且应掌握相应的知识; 5.2电工作业的准备工作 5.2.1作业人员需穿工作服、绝缘鞋、防护眼镜,登高或进入库房作业时需戴好安全帽; 5.2.2作业前电工工具必须检查及校验如:万用表、试电笔等,确保合格有效;严禁存在侥幸和违章作业; 5.3电工作业的基本要求 5.3.1工作当日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工作中严禁吸烟; 5.3.2如有严重感冒、头晕症状和明显身体不适时严禁上岗作业; 5.3.3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熟悉公司的供电设施,掌握公司总开关及各分开关的控制范围及线路走向; 5.3.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事先了解所需维修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及电路控制;并阅读该电气设备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 5.3.5电工作业应严格遵守《上锁与挂牌制度》;电工登高作业时,遵守《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6电工作业采取一人操作,一人协助和监护; 5.3.7严禁带电作业,必需带电作业时需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5.3.9严禁带电移动非安全电压设备和手持非安全电压照明设备; 5.3.10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上锁与挂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南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严禁独立一人作业。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南钢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在检修中,严禁合闸”警示牌, 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2、熟知电气用消防器材,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 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 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 拦,并挂牌显示。 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 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 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9、移动用电工具必须经南钢安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二) 、在电工作业时,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未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 检修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安全措施导致触电。 不按电工规定的劳动用品穿戴(绝缘鞋等)导致触电。 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帽、安全带,使用的梯台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导致 物体打 击。 带电作业导致触电。 检修作业前未做工作标识,无安全措施,误送电导致触电。 不使用应该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棒、绝缘鞋等操作导致触电。 (4) 高处坠落、 (7) 在检修岗位不遵守相关岗位的安全规定,导致事故。 (8)

变配电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292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变配电值班电工安全操作 规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变配电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 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安全总则。 2、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 的项目、内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 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 力。 3、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 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 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1)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

处必须向调度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2)严禁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终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3)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单人值班场所允许由一人操作。 (4)停电操作时,必须按油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5)变压器送电时,先合高压侧油开关、隔离开关,再合低压侧总开关和分路开关。 (6)联络线并列或介并,必须用油开关操作,严禁用隔离开关操作。 (7)单极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停电操作时,必须按中相、下风侧一相和上风侧一相的

现场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现场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 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现场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临时电力线路、安装的各种电气、配电箱、提供的机械设备动力源和照明,必须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案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JGJ46-2005规范》),施工完毕必须拆除。 2、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当非专业电工发现有接头裸露或破皮漏电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橡皮线时,应架空敷设,不得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车轧。有水作业时,如磨石机电源电缆,要将电源电缆用钢索架起,防止浸水造成事故。 4、电缆接头必须按《JGJ46-2005规范》规定操作,包扎严密、牢固、绝缘可靠。

5、高压线的下方不得搭设临建,不准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6、在高压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6m以上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作业人员作业时金属料具碰触高压线路,造成触电事故。 7、施工现场的每台用电设备都应该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箱内刀闸(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8、现场的电动机械设备包括:电锯、电刨、电钻、卷扬机、搅拌机、钢筋切断机、均要设置防护设施、且要符合标准、可靠。 9、开关箱应防雨、防尘、加锁;一般高装高度(距地)为1.5m,与其控制的固定电气设备的距离不超过3m。 10、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11、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12、开关箱的电器安装与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专人负责分管停、送电、监督和指挥工作,并在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二人搭档,相互监护。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严格合闸”警示牌,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8、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12、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8、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 电工岗位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本公司、本车间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变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变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变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变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二、变电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电气设备情况,了解此变 电所供电系统及开关所供施工地点,会简单检查维修。 三、严格执行《停电作业票》制度和停电挂牌制度, 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程序,严禁电话约时停送电。 四、做好每天的检漏试验工作,检漏必须投运,不许 甩掉,做好检漏试验记录。 五、高压系统停送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关必须由 变电工本人操作,他人严禁操作。 六、临时出现跳闸故障,高压跳闸严禁送电,汇报调 度;低压开关跳闸可送电一次并做好记录,二次掉闸严禁

送电,并汇报调度;高压事故跳闸必须听从调度及有关负责人的指令停送电。 七、正常供电时,定时巡查系统情况,听异常声响,检查开关、变压器、电缆的外部温度,看各仪表指示情况,出现异常立即汇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运行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54 运行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运行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严格执行门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熟悉配电设备运行状况,掌握并遵守电气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确保供电系统正常运行。 (3)严格执行工作交接班制度,当日工作结束,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要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 (4)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做好记录。 (5)从事电气操作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进行电气作业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妥善保管使用工具,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使用时安全可靠。 (8)按时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修复,同时做好巡检记录。 (9)加强对临时用电管理,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审批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 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

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二、设备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4.别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三、内线安装 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掀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披弯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QTJQ-205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安全操作。 2、适用范围 电工 3、引用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技术要求 4.1、上岗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1.1、上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长发同志应戴工作帽。4.1.2、在安装或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清扫工作场地和工作台面,防止灰尘等杂物落入电气设备内造成故障。 4.1.3、班前班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心情不佳者不得上岗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得玩耍、打闹,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听从领导和指挥。 4.1.4、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4.2、安全文明操作 4.2.1、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2.2、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排除故障或检修设备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单人不得作业。 4.2.3、严禁在工作场地,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场所吸烟及明火作业,防止火灾发生。 4.2.4、高压操作须要穿戴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高于400伏的线路禁止带电作业,如非带电作业不可时,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2.5、检查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验电器测试是否带电,在确定不带电后,

才能进行检查修理,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相应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定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4.2.6、任何电器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4.2.7、检修线路或电气设备时应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牌,有机旁控制箱的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两停两挂”,并设专人监护。 4.2.8、检修设备停电时,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压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返送电,在电器开关刀闸拉合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4.2.9、电气设备拆除送修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线头必须有短路接地保护装置,凡拆除的线路,带电的线头须包好,整齐可靠,安装照明灯开关必须控制火线,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须符合规定标准,选用开关应大于所控设备的容量。 4.2.10、凡金属壳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有牢固的保护接地线,接地线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4.2.11、在检修电气设备内部故障时,应选用36V的安全电压灯泡作为照明。 4.2.12、拆卸和装配电气设备时,操作要平稳,用力应均匀,不要强拉硬敲,防止损坏电气设备,任何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工作现场。 4.2.13电动机通电试验前,应先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机壳是否接地。试运转时,应注意观察转向,听声音,测温度。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旋转方向,非操作人员不许靠近电动机和试验设备,防止触电。 4.2.14、在处理运转着的电机电刷及装置时,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使用良好的绝缘工具,严禁用双手同时接触两个不同极性的带电体及回路和接地部分。 4.2.15、巡视检查时应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压柜前0.6m,10kV以下0.7m,35kV及以下1m,110kV及以下1.5m。

地面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地面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版

地面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职责,按章作业。 2.变电所遇有操作、设备异常及事故要在科值班人员及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迅速处理,电工协助。 3.高压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按工作票执行,按操作票操作。 4.变电所值班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操作和事故处理均按规程规定执行。 5.值班巡检时,必须保持与带电体的

安全距离。 6.高压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两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使用合格安全用具,站在绝缘台上。 7.停电时,先停油开关,再拉下刀闸,最后拉上刀闸,送电时,程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8.停电后,需打接地线时,必需使用合格绝缘用具,用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必须对验电器按要求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放电后方可操作。 9.检修停电时,先拉高压电容柜,再停低压(变电所低压除外)及各分盘,最后停PT。变电所变压器及总盘,严禁带负荷停电。送电时相反。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及安全工具。 (2)检修高低压设备,必须先拉开阐刀开关,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阐”的警示牌,验明无电后方能够进行工作。 (3)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金属导电品及杂物。 (4)所有开关保险丝应按容量大小适当装置,不得随意加大。 (5)工作行灯不得超过36伏。 (6)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器设备及变压器、油开关、电动机等应使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并要立即消防报警。 (7)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每年雨季前应做一次线路的全面检查,发现破损老化等绝缘不良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高空作业应检查电工梯及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并要配带安全帽、安全带,作业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场地。 (9)如需高压带电作业,要经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操作。 (10)安装照明电在干燥屋内不得低于1.8m,潮湿场所不得低于2.5m,低于此高度应加保护。安装墙边开关,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3-1.5m以上。(11)在工作场所不准追逐打闹,禁止穿拖鞋,凉鞋进行工作。 (12)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应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电工应严格执行“绿地能源设备管理手册电气规程部份”进行工作。 2.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操作规程 (1)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停电检修,必须做好以下四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①停电;

②验电; ③装设接地线; 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2)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低压绝缘手套、穿长袖衣服,其相邻相电部分或接地金属部分应有绝缘隔离,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工具及金属尺。 3.低压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5)应有明显的断开点; (6)带电时应做好绝缘措施,有专人监护。 4.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时的安全操作规程 (13)在全部或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指: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应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电工应严格执行“绿地能源设备管理手册电气规程部份”进行工作。 5.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高压设备工作必须遵守: (1)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2)最少应有两人一起工作; (3)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 10KV开关送电操作步骤 ①值班长令: XX 开关送电

变电工操作规程

第三章井下变电工操作规程 第一、总则 1、本规程适用于井下固定机房、变电所、变电峒室的变电工及兼职变电工。 2、变电工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 3、变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工人技术标准(变电工)中所相应规定的“应知、应会”。 4、熟知三矿井下高、低压供电设备及线路。 5、严格遵守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矿井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 6、所有停送电由调度统一指挥,其他人无权指挥停送电。 第二: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一)、当变电工上岗后结合交接班过程,切实了解变电所内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在操作送电前,必须做如下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1、馈出线路负荷有无变更,是否与变电所供电系统图相符,是否有调度指令。 2、检查送电线路有无人员工作(可查记录及挂牌)。 3、高、低压检漏继电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查试验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5、缆线有无发热及馈出线路绝缘电阻情况。 6、操作高压设备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子并站在绝缘台上,不得使用已破损的绝缘用具。 7、检查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齐全。 第三:操作停、送电顺序 (一)高压开关柜操作停、送电顺序 1、接到调度分、合闸命令。 2、送电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3、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开关,然后再拉开隔离开关。 (二)变电所内停、送电顺序 1、送电顺序 ①、合上高压电源总开关或母联开关,使整个母线有电。 ②、合上高压分开关使动力变压器有电或将高压电源送至下级变电所(配电点)。 ③、合上低压总开关。 ④、合室内照明开关。 ⑤、合其它各低压馈电开关,将低压送到各工作面或配电点。 2、停电顺序 ①、先停低压负荷馈电各开关。 ②、停低压总开关。 ③、停高压分开关。 ④、停高压电源总开关。 ⑤、断开母联开关。 (三)对运行中的高、低压电器注意事项 1、定时检查变压器温度,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2、注意变压器的工作响声,有无异常声音。 3、定时观察高压电流和电压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4、有人员工作的高、低压线路开关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作详细记录。 5、高、低压开关跳闸后重合次数不得超过三次,送不上电时停止再合闸,及时通知调度要求电工检查,故障排除后方可正常送电。 6、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峒室)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停电检修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符且完好的验电笔验电核实电源是否切断,验电完毕后对检修的线路或设备进行放电,接好三相短路接地线以防突然来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 检修结束送电前应先拆除三相短路接地线,并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按调度或检修负责人的命令进行送电操作。 7、倒换电源柜时,必须有调度的命令,由操作人员进行倒闸,并填好记录。 8、经常监视漏电绝缘水平,在每天中班14:30—14:40时做检查漏电继电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的就地跳闸试验并向调度联系汇报试验结果,若有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时应立即通知调度要求电工处理,严禁在没有漏电保护的情况下送电。 9、有送绞车、斜巷皮带、主排水泵电源的变电所,在停电前应先与上述地点联系,以防突然断电引发机械事故。 附件 井下检漏继电器跳闸试验实施细则(修订)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457条规定: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为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确保试验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井下各变电所(亭)及移动变电站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必须符合《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中的规定和要求,否则各变电所馈出低压电网严禁供电。 二、井下所有检漏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部分无专职变电工的变电所检漏继电器必须由使用单位各工种司机作为兼职变电工进行试验,兼职变电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采掘工作面移动变电站的低压馈电开关检漏保护装置由采掘队中班电工会同跟班队长一并进行试验。各移动变电站低压馈电开关漏电跳闸试验的操作方法在每次工作面安装完毕移交时或检修更换设备型号后由机运部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由该单位负责组织所有电工进行学习并做好记录。工作面安装过程中,移动变电站的漏电试验由安装单位(如机电一队)中班电工负责。 三、检漏试验情况的记录、汇报及规定 1、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采掘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及所有向外部供电的配电点,其试验情况必须由试验人向调度室进行汇报(调度员在专用记录上进行记录)并在现场专用记录上填写。 2、供电范围仅限本机房内的各变电所(如各绞车房、皮带变、瓦斯泵房等地点),其试验情况不必向调度室汇报,但必须在现场专用记录上进行认真填写。 3、任何地点漏电试验时发现失灵等情况时,试验人均必须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调度员要立即通知主管区队及机运部从速安排处理并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填写(事故处理完毕后作销账处理)。 四、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各煤电钻综保使用的地点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57条之规定“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现场建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跳闸试验记录,由各班的电工和跟班队长落实执行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 五、地面采用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馈电开关供电的机房,也必须每天与井下同时进行漏电试验并建立漏电试验记录,在试验正常情况下不再汇报调度,漏试不动作的情况下即刻终止供电并汇报调度及主管区队进行处理。 六、井下所有检漏试验时间及试验过程 1、各变电所及采掘工作面移动变电站的低压检漏继电器(含地面需试验的开关)必须于每天14:30—14:40进行试验(每台时间为1分钟);对无人看管的变电所,由机运部另行安排试验时间(原1650瓦斯泵房变电所由2#轨下绞车房中班司机接班前试验,填写记录,汇报调度;原七采区中央变电所由1510变电亭中班变电工进行试验,时间自由掌握,填写记录)。各个地点在规定的漏电试验时间段内,如无特殊情况或调度室事先通知可直接按程序进行漏电跳闸试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做漏电试验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请示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延后择机进行。当变电工(含采掘工作面移动变电站试验人员)试验工作终止,对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的线路,要立即恢复供电;对检漏继电器动作不可靠或不动作的线路,即刻终止供电,并立即汇报调度及主管区队安排处理。 2、涉及到井下双风机双电源线路的漏电跳闸试验时,要特别小心谨慎:当主、备风机电源同时有电时,按照我矿《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先试验‘三专’线路、后其他线路的顺序”进行漏电试验操作;当风机因故出现单风机单电源运行时,对其单电源进行漏电试验时必须事先请示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单风机供风区域的人员全部撤离并设置警戒后方可允许试验。对双风机双电源进行依次试验时,若发现风机主电源(“三专”线路)因故无法送电时,变电工要立即暂停其备用线路(动力电)的试验,汇报调度室采取安全措施(通知并撤出影响区域所有人员,设置警戒栏杆)后,得到许可方可进行下一步试验(该试验须经调度室许可);试验中若发现风机备电源(动力电)因故无法送电时,变电工也要立即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知影响区域负责人知晓有关情况,停止掘进作业)。 3、各管理使用局扇的单位,由跟(值)班干部负责落实风机工坚守岗位。尤其在漏电试验时间内要严防擅离职守,严防因局扇无人看管而造成停风。 4、每天检漏继电器试验时,风机工要依照我矿《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利用变电所检漏保护装置试验的机会进行自动切换功能试验,密切观察风机的切换情况。风机切换不正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及主管区队安排处理。监控中心站发现风机不切换时,要按程序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做到现场风机工汇报与监测中心站监控双保险。 5、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在井口候车室悬挂一块时钟,并由井口检身员负责班班和调度员联系对表,使时钟时间与调度时钟同步。各变电工、风机工、瓦检员,跟班干部等入井时必须对时间,以便做到规定时间进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工作。 七、安全措施 1、各漏电试验人员在执行本细则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认真详细的填写井下检漏继电器的试验记录。对试验时间、编号、试验结果及调度命令均要认真填写。安全管理部、机电运输部对此加强日常管理及检查。 2、机电运输部负责给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提供各变电所检漏继电器承担的供电范围,并随变动及时修改。调度员必须熟知各检漏继电器承担的供电范围,并准备好有关的专用记录,以便正确指挥和记载有关情况,确保安全试验和安全生产。 3、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和通灭队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以便随时协助配合调度员处理检漏继电器跳闸试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 4、通灭队值班干部按风机数量、安装地点,就近分片安排中班瓦检员在每天14:00—15:00配合各风机使用单位检查瓦斯、恢复通风工作。 5、因检漏继电器试验而造成风机停运,使用单位在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和141条“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停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第129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的规定。 6、全矿井下各单位使用的材料上山小绞车在14:20—14:40停止运转。在14:40漏电试验结束后在无调度员特殊通知的情况下恢复正常运转。 7、生产技术部监测中心密切注视风机运转情况和采用局扇通风区域的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员及通风灭火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因检漏继电器试验终止供电使监测电源失电,在两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区域和地点,由调度员负责通知监测班安排电工对监测系统供电电源采取保护措施。 9、因防突区掘进放炮时执行从变电所切断动力电的制度(放炮半小时后才可送电),在此期间只有主风机有电,因此规定各掘进工作面在每天13:50—14:40之间不能进行放炮工作。 10、为及时处理各变电所漏电试验不动作的故障,尽快恢复供电,机电二队井下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现场交接班。 以上条文在我矿同类制度中,若有相抵触,以本文为准。在与上级管理部门(单位)规定条文有抵触时,以上级管理部门(单位)规定为准。 11、本文自发文次日生效。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证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结合我矿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修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作废。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高低压停送电指挥、操作及作业人员,如调度员、变电工、电工等。 第三条机运部是全矿电气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的日常管理及技术管理,矿其他部门及区队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负具体责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负责停送电工作的统一调度及指挥,地面办公、生活及公共设施用电由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和管理。 第二章书面停电手续的签发、审核及审批职责、权限规定 第四条矿区内部日常或计划性检修的生产停电,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在大班时间亲自到矿机电运输部办理书面停电手续(原则上应在大班时间办理,以便准确审核、审批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地面办公、生活公共服务设施用电的停电手续由综合管理部电工班办理。 第五条矿井供电的停电手续的办理职责划分:高压电气及重要低压线路(如主扇、通风检测系统)的手续由机运部电气工程师负责办理并经机运部长、生产技术部及机电矿长的审批许可,若机电矿长因故不能审批时,可由机电副总代签,否则严禁施工。其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后,由机电运输部安排专人(由施工负责人指定)去动力公司办理高压工作票,并遵守其各项规定;井下低压负荷的手续由机运部电管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并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执行(但牵扯井下局部风机及监测系统的停电手续还必须经通灭部审批)。 第六条我矿的停电手续“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机运部(综合部)存根,第二联送达矿调度室,第三联由施工负责人亲自交给停电变电所的变电工。 第七条一个工作地点需两处或多处地点停电时,各停电地点需单独办理停电手续;当班未能执行的停电手续,必须作废;工作间断或转移至新的工作地点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跨班作业的停送电手续,调度员、变电工应做详细记录并向下一班详细交接;停电手续的执行情况应及时注明联系人及操作人员姓名、时间、地点、执行情况及安全措施的落实等重要信息。 第三章停电手续的执行程序 第八条矿属井上、下各变电所的所有内部高、低压停送电命令均由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达,动力公司所属变电所供三矿的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停送电亦由矿调度室负责联系和指挥,并按煤电公司及动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矿内所有停送电手续执行“谁联系停电,谁联系送电”原则及矿调度员、变电工、施工负责人“三人连锁”制度。要求:停送电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亲自在变电所内向矿调度联系;矿调度室下达停送电命令时,必须得到施工负责人亲自打电话申请,并详细询问,落实清楚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具体位臵,现场情况(如相关开关的开合情况、危险部位有无人员、井下停送电地点的瓦斯浓度等)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下达相应命令;变电工在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如实填写《变电所停送电记录》(见附表),并要求施工负责人签字,其中高压作业完工送电时,还需施工负责人在高压工作票上进行终结签字,否则严禁进行挂、摘警示牌及停送电操作。 第十条我矿停送电工作的具体指挥和操作由本矿调度员、变电工担任。调度员给变电工下达停送电命令时,首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经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并注意使用电话录音,及时做好停送电记录。 第十一条若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由矿调度室依据动力公司办理的工作票和动力厂调度室进行有关的停电事项的联系。工作完毕,由施工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意见并安排高压工作票办理人将工作票送到动力厂调度室,经矿调度室核实工作完成情况、安全设施拆除情况及井下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要求等相关情况后,才能联系、同意动力厂调度室送电,严防提前送还工作票而造成误送电。 第十二条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需抢修处理时,由矿调度室召集机运部及相关部室人员拟定防止误送电、误停电的安全措施,明确指定工作负责人,记录在案后一一逐项落实,整个抢修过程中必须严格在调度室的指挥下进行,严禁约时和盲目停送电,整个抢修过程必须记录在案。抢修工作施工负责人一般应由头脑清楚、严禁细致、技术过硬且熟悉现场情况的电气主管队长、班长或电工担任。需多家单位人员相互配合处理事故时,牵头工作负责人该线路所属单位的人员担任,但综采工作面的高压侧及高压线路明确规定由机电二队人员担任。 第四章停送电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多人工作时必须明确指定一名施工负责人(监护人);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变电所停送电的基本规定为: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分开、后停总开;先停负荷、后停隔离。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先送总开、后送分开;先送隔离、后送负荷。各变电所采取逐级往下送电方式,送电时要求一趟和另一趟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依次送电。向下级变电所(配电点、用电点)送电前,矿调度员必须认真询问、落实送电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及相关各开关的开、合情况,危险部位是否有人工作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带负荷断开和闭合高压开关隔离刀闸。 第十四条在高、低压供电系统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接线、拆线、检修等),必须遵守以下防止误送电措施: 1、所有可能造成误送电的开关(即该开关若闭合有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都必须做到:停电(有明显的断开点,隔离刀闸必须分断)、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并由专人看守。其中,开关属于变电所的,由变电工落实该措施、承担看守职责,调度室负责指挥、核对、记录(对动力公司管辖变电所,在办理工作票及矿调度员联系时也必须明确提出上述要求、并认真询问落实);开关属于变电所以外、无专职变电工看守的(如各队自己管辖的开关),由施工负责人亲自落实上述措施(停电、闭锁、挂牌、指定专人自始至终看守)。工作完毕以后,必须亲自摘除警示牌,严禁采用喊话、捎信、约时等方式进行送电操作。凡是涉及影响井下通风和瓦斯的,必须由调度室指挥撤出该范围内的人员并设臵警戒、栏杆。 2、任何电气线路上进行电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必须事先亲自一一检查、核对是否确已停电和采取上述防止误送电措施。其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变电所的,向调度室询问、核对并详细汇报工作地点、位臵、方法及监护人员等情况,经许可后方可进行。在停电后工作前还需按程序先逐相验明无电,经完全放电后方可正式工作;对于危险电压(6KV、1.14KV),还应在工作点的前一个位臵打上三相短路接地线(打接地线应先打接地端,后打导体端,拆除时与其相反)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防止突然来电;若作业的高压设备、线路上受位臵限制有存在触电危险的高压带电体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设臵相对牢固的栅拦或绝缘隔板后进行。 3、矿调度室、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及时记录停送电的各种指令、询问、答复、操作情况,对事关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详细、准确记录和录音。 第十五条高压停送电及检修除严格执行以上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煤电公司机电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必须确保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漏电、接地、短路装臵)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保护装臵或在保护装臵不完善的情况下向外送电。 第十七条高低压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后,调度员要准确判断故障线路,迅速指挥切除故障线路的电源馈出开关与关联开关,并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在原因未查明、故障未排除前不准送电,原则上禁止采用试送电的方法排除故障,在情况紧急且排除试送电风险的情况下,经机运部主管人员同意可以试送电一次。各类设备在处理线路故障或倒电源后,均必须检查确认电动机的转向是否正确,确认无疑后方可正式启动。 第十八条矿区日常外部(动力公司管辖的变电所)的停电事项,如果是机运部接到的通知,机运部应根据外部停电时间、影响范围,提前1-2天通知矿调度室和各有关单位。如果是当班调度员接到的通知,调度员应结合生产、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属于一般的情况则直接按通知时间执行;牵扯到重大安全与生产问题时,则必须通知机电、生产、通灭等部室,制定安全措施及生产调度措施,并报矿主管矿长和总工审批,在落实组织好有关措施的情况下,调度室才能同意执行上级命令。凡是由于安全生产条件与措施不适应停电时,调度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不能执行的理由并求得明确答复。上级由于各种原因必须停电时,我矿调度员则必须及时汇报矿有关领导。 第十九条本矿调度员在向公司或动力公司调度室申请停送电要求时,或者向我矿所属变电所下达停送电命令时,都必须严肃认真,要根据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图详细核对指令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得当。机运部必须及时修改已变动的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图。对于复杂的停送电命令(如高压),应在机运部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下拟定方案并审核无误后方可下达。 第二十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当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开盖验电,验电时必须用同电压等级且完好的验电笔对三相分别逐相验明无电后再对地完全放电。 第二十一条向井下及井下各区域送电前,必须严格落实送电前的瓦斯检查。经检查确认送电区域的通风正常、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允许送电。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141条“……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各区队管辖的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时,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对于采掘工作面的6KV和1140V配电系统,则严格按照《三矿采掘工作面使用6KV和1140V 配电系统的安全措施》执行。 第二十三条井下电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准允许上岗,各区队负责人严禁安排无井下电工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井下电气作业。 第五章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井下各双电源高压进线、有母联开关的变电所,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母联开关断开并挂“禁止合闸”牌)。特殊情况下确需并列运行时(通过母联开关用一趟电源带负荷),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部长或电气主管工程师同意方可允许。无母联开关的,其两路进线高压总开关只能一趟线路合闸带负荷,另一趟线路处于断开位臵并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第二十五条所有高压停、送电均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调度员统一指挥,机电副总、机电运输部部长及电气主管技术人员配合,无调度命令任何人无权改变变电所高压供电的运行方式。 第二十六条变电工要严格执行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倒闸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隔离开关及其它各种无消(灭)弧装臵的刀闸。 第二十七条线路由于改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机运部主管电气技术人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 第二十七条生产技术部调度在指挥高压停、送电时,不得违反“高压停、送电”及“倒闸”操作的基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机运部电气主管技术人员要定期对供电线路的负荷情况进行计算,对矿井井下主干线路的负荷按计算结果及时做出调整。调整负荷时必须办理相关的停电手续,说明停、送电倒闸步骤,严禁无计划停、送电。 第二十九条矿井发生重大断电事故时(如主扇停电、井下重要负荷停电等),按《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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