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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法规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颁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0]506号

【颁布时间】2010-09-08

【实施时间】2010-09-08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

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办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是指从首户业主入住起至全体业主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止。

二、《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并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三、业主应当积极成立业主大会,及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并做好物业共用部分的查验和交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的协助、指导和监督。

四、《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筹备组成立公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查验通知、交接通知、物业服务查验交接报告或其摘要文本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五、在交付房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

业主入住前,应当与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发生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业主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形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及费用缴纳的相关约定即时生效,建设单位可以根据约定通过银行直接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前期物业服务费。

建设单位向业主收费之前应当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将收费起始时间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六、《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性服务企业应当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

七、《办法》实施前,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物业项目,已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八、《办法》实施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物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标准配建物业服务用房。测绘单位应当现场勘测、核查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建筑面积,并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中标明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面积等情况。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测绘成果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及《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标准。

京建质〔2009〕383号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质〔2009〕383号)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质〔2005〕999号),保证新建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以下简称分户验收)的责任人。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包括以下人员:(一)建设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二)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专业人员等。 (四)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 (五)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分户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设单位应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前,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主体结构工程观感质量、结构尺寸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工程观感质量、主要部位净尺寸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三、在分户验收第一阶段开始30天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完成《分户验收工作方案》。 《分户验收工作方案》应明确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和人员职责、两个阶段的验收工作组织程序等内容,确定每一套住宅和公共部分工程的检查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并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同时应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

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 【摘要】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城建档案信息,为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的动态的系统化的管理工作,是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的终极目标,本文介绍了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的必要性,分析了建设现状和问题,探讨了数字化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要点。 【关键词】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 一、前言 城建档案信息化,是启动信息化工作之前应明确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对此并无系统的分析研究,也无明确统一的结论。作者认为,围绕城建档案的任何管理工作都是为了“利用”这一最终目的,利用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价值所在。那么,城建档案信息化就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了达到有效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目的而进行的系列的综合的科学的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城建档案信息化是指: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配置城建档案计算机辅助管理的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库,依据城建档案信息化的规范体系,以城建档案网络为平台,依托高素质的信息人才,提供优质服务的动态的系统化的管理工作。 二、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的必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数字化概念正逐渐融入城市建设的各个领域。城市建设包括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城建档案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真实记录,蕴藏着丰富的信息资源。城建档案馆作为一个城市建设信息中心的基地,主要负责接受和保管城市建设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等各种载体的档案和有关资料,并将接收入馆的各种城建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真实可靠的档案信息。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城建各部门在城市建设、管理中产生了各种档案,除了传统载体的档案之外,还有大量的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电子地图等产生的电子文件,我们不能再按原来的方式去整理、保存这些新形式的城建档案。因此为了提高城市建设的时效性以及适应网络化的需要,必须加快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 二、数字化城建档案馆的优点 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与传统城建档案馆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是一个数字化的信息系统,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立具备适应社会需求的特殊优势,因此决定了它将弥补传统城建档案馆的不足而长期存在。 1、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方面 数字城建档案馆可与覆盖全社会各领域包括科技、文化、医疗、电子商业等信息数据库建立互联关系,为进一步丰富传统档案馆馆藏提供线索和可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质函〔2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0〕485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鉴于当前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多来自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不高的现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这一做法,使之成为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为此,我厅制订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 (试行) 一、实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目的 当前,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技能水平不高,采取口头、文字等方式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往往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同时,也由于多数施工现场未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制作用于指导施工的实物质量样板,使得技术交底、岗前培训、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直观的判定尺度。为解决这一问题,将逐步在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做法,使之成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工作制度,即根据工程实际和样板引路工作方案制作实物质量样板,配上反映相应工序等方面的现场照片、文字说明,使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内容比较直观、清晰,易于了解掌握,同时也提供了直观的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的判定尺度,从而有利于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有效地促进工程施工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方案的制订 每项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难点、工序的重点、防治工程质量通病措施等方面的需要,组织参与编制和实施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 转自:生活安全网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直接反映工程质量面貌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第三章基本规定

数字档案馆建设模式研究

数字档案馆建设模式研究 作者:张丹 来源:《办公室业务(上半月)》 2016年第12期 数字档案馆的产生,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档案信息资源的载体变革、社会对于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是数字档案馆一经产生,就迅速发展并不断完善。数字档案馆作为现代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模式,它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有其历史必然性 一、数字档案馆的产生 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档案管理领域应用,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当时“信息资源管理革命”提出的是信息管理正式基于计算机技术的深入应用。政府文件的计算机管理与无纸化办公成为信息资源管理革命的重要推动,也是1970年美国国家档案和文件管理署接收了第一批电子文件,成为历史性的记忆。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扩大,使传统档案馆也开始引进计算机管理,这是开始的一步。电子档案和数字档案的大量积累,只能借助于数字信息技术对其进行长期的储存和有效的管理。于是数字档案馆便成为一种必需的档案管理模式。 二、数字档案馆的特点 数字档案馆最大的特点就海量的信息资源存储,作为一个巨大的数据仓库,其中的数据也是复杂的,不同的来源,不同的格式、不同的技术标准,所以在设计数字档案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些特点,借助于元数据著录标准,实现数字档案馆的高效的存储与检索。 网络化也是数字档案馆的重要特征,数字档案馆可以借助网络向用户提供随时的在线服务从而将低获取档案信息的时间,扩大了档案的利用途径和范围,提高了档案信息资源利用率。在网络环境中,数字档案馆不再只局限于自己一馆,还可以与其他档案馆和电子文件中心进行相互连接,将各自的资源综合到一起,方便社会公众的检索利用。 三、数字档案馆的功能 (一)数字档案馆的基础功能。1.档案的收集。数字档案馆在信息类型、来源、形式等各方面数量都要超过传统档案馆,数字档案馆不仅可以蕴含原来档案馆的档案信息资源,而且可以对其他档案馆和相关行业信息进行收集,甚至可以进一步扩大到网上与其相关的数据信息、其他行业云数据库、社会政务公开信息,数据量是不断增加的,载体也是多变的,所以随着数字档案馆建设不断地提升和完善,其将是一个以档案信息为核心的社会综合信息资源库。2.档案信息的安全存储。数字档案馆将收集来的档案信息保存。数字档案馆为了保证档案信息储存的安全和稳定,还应进行系统备份,并且对于应用程序、系统设置、数据信息、日志信息等也应进行备份。备份内容要完整齐全,结果应以单独的数据包形式存放,要能够脱离系统进行导出,为了防止在突发情况时,系统备份可以起到作用。3.档案信息的查询与利用。用户对信息的需求有差异,用户的个性化信息需求的心理和行为,使档案信息服务必须实现个性化服务模型。以用户需求为起点,以用户满意为终点,多方面,共享性的传播档案信息。当用户需要检索的一些重要信息时,工作人员可以帮助用户及时在本局(馆)档案信息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提供相应查询结果。从数字档案馆的查询途径来说,其强大的检索能力,包括关键字检索、高级检索、二次检索,一般可以根据检索项提供多条件组合查询,并能对常用检索途径进行优化,满足用户对查全率、查准率的要求;并且利用者可以通过网络对电子文件资源进行远程查阅和调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 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科函[2015]236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11.05 【实施日期】2015.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 知 (粤建科函〔2015〕23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管理需要,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公示,我厅确定了《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在标准的制定与修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迳与我厅科技信息处联系。

附件: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制订修订适用范围及主要技 术内容 主编 单位 参编单位 起止 年限 进度要求 主编 人 制订适用范围:城镇地 区在城市总体规 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等规划制定中, 对养老服务设施建 设相关内容的落 实。养老设施指由 民政部门及卫生部 门主办或主管,包 括由其他社会力量 兴办的为老年人提 供助养、生活护 理、医疗以及社会 服务需求等综合性 服务的,满足基本 养老需求的公共设 施。主要技术 内容:养老服务设 施分级分类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分区 分级设置要求,人 均用地标准、选址 布局要求,社区养 老服务设施配套标 准及规划指引、配 建规模要求及指 标、功能要求、外 深圳市 蕾奥城 市规划 设计咨 询有限 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 州中大城乡规划 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广东省 建科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 2015.6- 2015.12 2015.11:征 求意见稿 2016.01:送 审稿 2016.03:报 批稿 钱征 寒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规程标准条例 转自:生活安全网(anquanweb.) 第一章总则 1.0.1 为规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1 为加强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1.0.3 本规程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凡在市行政区域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0.6 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标准和市有关规定编制。 1.0.4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2.0.5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直接反映工程质量面貌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第三章基本规定 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抽撤。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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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1、登录网站: 在IE地址栏内键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4275323.html,/egovhall,即可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如图1所示;或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4275323.html,/)首页的“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进行注册或登录,如图2所示: 图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 图2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 2、注册: 点击图1或图2中的“注册”按钮,可以进入注册页面,如图3所示:

图3网上办事大厅注册页面 上图的左上角有两个选项卡,分别是“企业用户注册”和“个人用户注册”,您可以根据您办理的业务类型,进行选择注册。 3、企业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企业用户注册”时,注册步骤分为两步,首先第一步如图3所示,首先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企业名称”要求您填写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要求您填写符合代码规则的八位数字加一位校验码,组织机构代码规则是否正确由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校验,如不符合规则,会有如图4所示的提示,这两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图3中的“下一步”按钮,这时,系统会校验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曾经注册过,如果已经注册过,系统会提示您相关信息,如图5所示: 图4组织机构代码规则错误提示信息 图5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已被注册提示信息 当您填写信息正确后,进入企业注册的第二步页面,如图6所示,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衢州市城建数字档案馆初期建设方案

衢州市城建档案馆数字档案馆 规 划 建 设 方 案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2) 1.1项目名称 (2)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 1.3项目建设内容 (3) 第二章建设单位现状 (5) 第三章建设方案 (6) 3.1建设原则 (6) 3.2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案 (6) 3.3档案整理方案................................................................................................................- 7 - 3.4档案管理软件................................................................................................................- 8 - 3.5数据备份........................................................................................................................- 9 - 3.6硬件配置..................................................................................................................... - 10 - 3.7当前项目建议............................................................................................................. - 11 -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衢州市城建档案馆数字档案馆项目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要求 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既是电子政府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电子政务和“数字城市”的一部分,数字档案馆为“数字城市建设”使馆藏档案从库存资源向信息资源转换提供中间件和支撑管理平台,为政府管理和社会公众提供城建档案目录和城建档案原文图像的数字城建信息查询中心,也为数字政府和数字城市信息的发布提供了一个统一平台,有利于提高政府办公的透明度,树立现代化的政府形象。 ●保存人类社会记忆,对历史负责的需要 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强力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政务和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 法(暂行) 来源:本网时间: 2016-11-16 16:23:00 【字体:大中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2号发布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发展绿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拆除工程的绿色施工活动以及对绿色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绿色施工工作。

第四条实施绿色施工,应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利用,实现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优化,实现整个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施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费用单列制度。把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费用列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依据定额或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第六条实施绿色施工情况较好的企业和项目,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绿色施工专项补贴。 第二章绿色施工项目组织管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需要的相关资料,建立项目绿色施工的协调机制;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求,保障绿色施工所需的资金、场地、环境、工期。建设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对绿色施工进行监理。 第八条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对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范标准进行绿色设计,协助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总承包管理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编制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工作组织架构,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开展绿色施工教育培训,进行项目绿色施工检查和跟踪整改,按国家和省现行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登记本单位工程项目水、电消耗量,废水、相关材料循环使用量,统计每亿元水、电消耗指标及资源回收再利用率,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资源消耗档案。

我国数字档案馆研究与建设现状分析及展望

我国数字档案馆研究与建设现状分析及展望 摘要】本文简要分析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现状,在数字档案馆(室)的定位 下对照建设的目标及内容分析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其 未来发展方向与期望。 【关键词】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室;信息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档案管理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社会对档 案馆产生了新的职能要求,从最开始的两位一体的职能要求:一是永久保管档案 的基地;二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发展为五位一体的职 能要求:一是档案安全保管基地;二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是档案利用中心; 四是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五是电子文件中心。为对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最科学有 效解决方案就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室)。 一、数字档案馆与数字档案室的区别 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在工作中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具体分析如下:从管 理对象来看,数字档案馆多为数字副本,部分电子文件,而数字档案室以电子文 件为主,兼顾数字副本;从对象内容来比较,数字档案馆多为目录信息,部分全 文信息,而数字档案室主要为全文信息;从工作重点分析,数字档案馆重在管理,包括接收、管理、利用电子文件,而数字档案室重在规范,包括整理、管理、利 用和移交电子文件;从档案保管期限比较,数字档案馆着眼于档案长期保存,而 数字档案室着眼于档案现实利用,面临长期保存。 二、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整体情况 国家档案局在2000年深圳召开了全国第一次数字档案馆建设研讨会,就此拉开了全国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序幕,紧接着2014年出台《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规范引导全国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并在2015年正式开展数字档案馆系统 测试工作。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依据是《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数字档 案室建设以2016年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的《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为依据。此后,数字档案馆建设作为档案工作的一项全新事业、全新工程在全国各地 获得快速发展,数字档案馆建设开花结果,投入运行并取得绩效。 按照各地档案馆网站、新闻报道和相关文献查询,从2015年6月5日至 2019年12月31日通过测试认定的各省、市“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一共31个分 别为:青岛市档案馆、太仓市档案馆、绍兴市档案馆、珠海市档案馆、十堰市档 案馆、青岛市南区档案馆、上海市徐汇区档案馆、南京市建邺区档案馆、漳州市 档案馆、常州市档案馆、杭州市城建档案馆、济源市档案馆、蚌埠市档案馆、嘉 善县档案馆、潍坊市档案馆、楚雄州档案馆、湖州市档案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 房屋档案馆、济南市档案馆、芜湖市档案馆、张家港市档案馆、宁波市数字档案馆、中山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杭州市档案馆、日照市数字档案馆、浙江省 档案馆、成都市档案馆、成都市双流区档案馆、西安市档案馆、上海市青浦区档 案馆、山东省档案馆。 2016年-2018年通过测试认定的各省、市“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一共7个分 别为:中山市档案馆(数字档案室)、海关总署数字档案室、南京市审计局数字 档案室、南京建邺区档案馆(数字档案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数字档案室、福 建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浙江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 2015-2019年期间平均每年约新增6个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范围不断 扩大,建成数量逐年攀升。2016-2018年期间共认定了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7个,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0)指南

关于执行新颁地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由市市监督总站、市城建档案馆等单位联合修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已经由市技术监督局和市住建委联合颁发,并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新版规程中对于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归档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大大减少了施工过程资料的归档范围,加强了对竣工图的编制归档要求。各参建单位应尽快了解和掌握新版规程的相关具体要求,凡在2010年4月1日新版规程实施后竣工的工程,其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及编制要求均可按照新标准执行。 按新版规程要求整理并提交预验收的工程档案,其内容包括:应归档的全部文件资料(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四方验收除外)。 各专业竣工图目录及部分样图,样图上应有绘制的变更内容和竣工图章并应按照要求折叠整齐。 为便于各参建单位了解和掌握新版规程对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相关要求,我馆将尽快编写“建筑工程档案编制范例”提供给各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2010-4-1

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组卷范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说明 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监理协会、北京市城 建档案馆主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已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共同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代替原(DBJ01-51-2003)标准。 新标准是以原标准为基础,总结了北京近些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行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去繁从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进行修订的。 此次修订中,考虑到工程档案资料的分级管理,对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城建档案馆重点保存工程质量结论及成果性文件资料和竣工图。而大量的施工过程资料应由建设和施工单位重点保存。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范本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范本 第1章数字档案馆介绍 我们所要建立的数字档案馆既不是模仿纸质档案为主体的实体档案馆,也不是将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形成的封闭的档案信息库,而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基础上,把分散于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以高度有序的企业综合档案信息资源为处理核心,为企业生产、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的超大规模、分布式数字信息系统。 根据档案界有关专家学者对数字档案馆的研究以及我们的认识,企业数字档案馆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馆藏资源数字化 数据是数字档案馆的核心,是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反映,所以数字档案馆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信息资源库,在这个资源库中,不仅有文字、图像,还有声音等多媒体介质,因此,数字档案馆除了现已存在的电子文件以外,还必须将馆藏的实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其永久的存储在服务器的磁盘、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中。 档案信息结构标准化 应该说信息结构标准化既是馆藏信息数字化的基本依据,又是档案信息能否方便快捷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尤其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将要引进比较复杂的元数据的概念和很多

新的数据处理技术,比如: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数据压缩技术、数据迁移技术等等。这就要求档案信息结构的标准化。 档案信息传递网络化 网络化是信息社会的重要特征。要实现信息利用的社会化,首先必须实现网络化,这是个重要的基础。同样,由于数字档案馆是在网上运行的,因此,宽带高速网对档案信息的迅速传递是必不可少的途径和条件。目前,支持数字档案馆的网络技术主要有:局域网技术,internet技术和intranet技术。考虑到档案信息不同于图书或其他信息,其传递的范围要受到密级的限制和访问权限的约束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因此,在许多场合使用局域网技术和intranet 技术较为稳妥。 生成空间虚拟化 由于数字档案馆是一个群体概念,是由一个部门、单位乃至一个地域的众多档案馆或信息资源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通过网络实现跨库互动查询,达到使用信息的目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正是由于网络技术的运用,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档案馆改变了存在的性质和方式,延伸了传递的途径和条件,拓宽了使用的环境和范围。这也正如部分档案学者指出的那样:通过网络的连接,传统档案馆被分成两类:一类是信息资源档案馆,一类是终端档案馆,前者为数字档案馆提供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四)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六)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的; (七)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八)不具备相应资质,自行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 第七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3分: (一)施工起重机械分包给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安装拆卸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的; (三)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审查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六)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的; (七)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移交城建档案馆资料时应注意事项

移交城建档案馆资料时应注意事项: 一、甲方及监理:移交内容:基建及监理文件包括地勘报告。基建 及监理文件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各相应单位的公章,不可写原件存放处等。地勘报告侧边装订时需加草纸板。 二、甲方准备资料:应同时具备城建档案馆移交目录3份、城建档 案移交书3份;建设工程概况(建筑工程类)表A8-1、工程概括表(H工业建筑工程类(竣工)I民用建筑工程类(竣工))各一份。见附表1、2、3、4 1、移交目录中应先填写公共卷,后各填写单位工程文件。每个 单位工程文件应顺序填写,先施工文件,后竣工图。 2、同一单项工程含多个单位工程时,可填在同一张表格中,不 需每栋楼单独写。 3、城建档案移交书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档案馆出具的表格:工程档案预验收(验收)情况书面告知单 (建筑工程)中包含内容较多,组卷时应参照相关内容填写,如案卷题名应写为:管理与验收施工文件、建筑与结构施工文件、消防电竣工图等,若同一案卷题名有多卷时应写为建筑与结构施工文件(1)、(2)等。见附表5.具体内容应参照表格准备。四、竣工图纸应将图纸封面、目录、备考表在左上角装订,图纸散 放在盒中,不加封底。 五、其他文字材料应将封面、目录、内容、备考表及封底等一同装 订成册。

六、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案卷资料如果内容较少时,可装在同一盒 子中,但应该单独组卷,分别编写页码。 七、在同一卷中只能出现一个城建档案卷内目录,其他资料目录需 用资料管理通用目录填写。 八、档案资料组卷时,封面、城建档案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用编写 页码。其他资料从1开始顺序编号。 九、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全部租入管理与验收施工文 件中,无机电与土建的区别。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不用做目录。 十、双页均有内容的文件材料需双面编写页码,无铁钉、夹子等。附表一:城建档案馆移交目录 注:每个单位工程先写施工文件,后写竣工图。

3 (京建发〔2018〕578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 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印发时间:2018年12月26日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浏览次数:3737 京建发〔2018〕578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及本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优化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不需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选择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进行招标的,取消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不再公布承包商信息。 四、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全部简化为告知性备案。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实行告知性备案或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精神,并将项目信息及时推送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 张雷 收到 张晓达 收到

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问题的思考

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问题的思考 作者:王健 来源:《办公室业务》 2017年第1期 文/辽阳市城建档案馆王健 【摘要】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对于档案管理工作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为 了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推动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为城市建设和规划提供更为充分 的保障。本文主要就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改善措施。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技术;城市化 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新时期社会进步飞快,城市建设也获得了广阔的 发展空间,城市化脚步越来越快。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建筑工程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城市建设活动有序开展,需要全面开展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活动,实现数据的高效、安全和便捷存储,为城市建设规划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推动城市化建设和发展。由此看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后续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 开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意义 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个具有十分广阔发展前景的行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仍然有 许多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由于传统的城建档案管理方法需 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人工对纸质档案进行管理和检索,需要占有大面积空间,档案资料查阅速度较慢,效率不高。与此同时,由于档案资料自身具有分散性特点,所以对信 息资源的整合和查找只能依靠人工实现,一旦纸质档案出现损坏,将造成大量的珍贵资料丢失,产生严重的危害和影响。城建档案资料完整性和系统性不高,而在广度和深度上同样存在着局 限性,而且很多城建档案馆分布在不同区域,档案馆之间的档案资料调度和查阅较困难,需要 占用大量的存储空间。数字化城建档案能够有效改善此类问题,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字化 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和存储技术,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原有的功能,提供更大的便利和支持。 二、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城建档案管理中,主要工作内容在于如何长期地保存和查阅。伴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 快速提高,越来越多先进技术涌现,并被广泛应用在城建档案管理中,能够实现信息的高效、 安全和长期存取。城建档案信息数字化主要是在物质载体上记录,物质载体性能越好,存储时 间越长。所以在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档案信息存储物质载体直接影响到数字信息的存取期限,保证物质载体的稳定性是尤为必要的。 城建档案由于自身性质较为特殊,所以除了记录城建的相关信息以外,还具有一定的法律 价值。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中,档案信息存储载体是纸张,很难被改变,可以更有效地确保信 息完好。但是对于电子档案而言,档案信息很容易被删改,可能造成数据信息的丢失和不完整,法律价值需要在长期验证中才可以肯定其原有价值。 数字档案资源共享,首要前提是建立一个统一标准,利用统一的格式和规范,实现更大范 围的档案资源共享。但是就当前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现状来看,仍然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在 不同程度上制约着资源的共享,影响到信息资源的大范围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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