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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第一章第二节讲义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第一章第二节讲义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第一章第二节讲义

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第一章第二节讲义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法人的概念

2.法人的条件

3.法人的分类

4.法人资格的取得

5.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6.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法人的概念

■ 概念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2.法人的条件(四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 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11年真题】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依法成立

B.有自己的场所

C.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E.能够独立承担无限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法人四条件。E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要求是无限责任。参见教材P10。

3.法人的分类

4.法人资格的取得(两种情况)

【典型例题】施工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时间为()日。

A.注册资金到位

B.公司成立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施工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则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

得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意味着企业法人成立,资质证书意味着技术水平达到要求。参见教材P10。

5.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建设工程中大多数活动主体都是法人,但也有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6.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大纲(2018)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考试大纲 1Z3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Z301033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Z301041 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42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1Z301043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Z301052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1Z301053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6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1Z301063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Z30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Z30107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Z3010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1Z301082 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1Z301090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 1Z301091 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Z301092 企业增值税的规定 1Z301093 环境保护税的规定 1Z301094 其他相关税收的规定 1Z30110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Z301101 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 1Z301102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Z301103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Z301104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Z3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1Z30201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 第2次 )

第2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分,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 1. “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是属于工程建设()阶段的监理工作. A. 决策 B. 设计 C. 施工 D. 保修 2. 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有(). A. 建筑工程一切险 B. 勘察设计一切险 C. 安装工程一切险 D. 投标险 3. 施工过程中,当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查,作出决定.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应称为(). A. 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B.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C. 单项索赔 D. 总索赔 4. 某上级公司由于工作失误,将应交下级工厂甲的任务误发至下级工厂乙,乙据此与建筑公司丙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公司发现有误,决定纠正错误,遂通知乙停止执行合同,乙与丙因此遭受损失.在这一例中,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原合同无效,乙与丙应各自承担损失 B. 上级公司直接赔偿丙的损失 C. 甲应赔偿丙的损失,乙的损失自己负责 D. 乙应赔偿丙的损失,再请求该上级公司负责处理 5.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与发包人应签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工程质量保修的(). A. 范围和内容应按国家规定确定 B. 范围和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 C. 范围按国家规定,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D. 范围由当事人约定,内容按国家规定 6. 一个买卖合同约定执行政府指导价格,2004年12月1日订立合同时约定价格为每千克1000元,合同规定2005年3月1日交货,但是在2005年1月1日政府调整指导价格为每千克1200元,若卖方延迟至2005年4月1日才交付货物,而合同约定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每千克100元,则买方应按照每千克( )元向卖方付款. A. 1200 B. 1100 C. 1000 D. 900 7. 下列关于解决方式之一的仲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 B.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是建设工程活动中最主要的主体。作为建造师,应该了解法人的定义、条件以及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要熟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本节包括3项内容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将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如:政府机关、学校、协会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在建设工程中,大多数建设活动主体都是法人。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郎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建设工程项目上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企业制度的制约下运行:其质量、安全、技术等活动,须接受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绝不意味着可以搞“以包代管”。过分强调建设工程项目承包的自主权,过度下放管理权限.将会削弱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能力,给施工企业带来诸多经营风险。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例如: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 及答案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 1.【题干】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形成的是( )。 【选项】 A.刑事法律关系 B.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C.社会法律关系 D.行政法律关系 【答案】B 【考点】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2.【题干】不同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选项】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A 【考点】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3.【题干】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是( )。 【选项】 A.有自己的名称 B.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C.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有自己的住所 【答案】C 【考点】10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4.【题干】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B.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C.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答案】C 【考点】103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5.【题干】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答案】C 6.【题干】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时设立。 【选项】 A.土地交付 B.支付出让金 C.转让 D.登记 【答案】D 【考点】104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建设工程法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法律管理 制度

第一讲 1Z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该讲内容: 1、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2、1Z3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3、1Z301030民法 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07、各有1个多选题。 1Z301011注册管理(掌握) 一、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不会作为考试内容,略 二、注册 把握几个层次的问题: (一)注册申请中的管辖问题 取得以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建设单位的人员,应当经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二)注册的种类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6)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10)年龄超过65周岁;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它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工程建设标准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工程建设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要点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范围和程序、发布主体和编号规则、复审周期以及修订条件。 (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包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的范围、程序和主体,与国家标准之间的效力关系,复审周期和修订程序。 (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包括:制定的条件、适用范围、程序和主体,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之间的效力关系及其处理原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一般包括的种类。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效力关系,国家对制定企业标准的宗旨。标准、规范、规程概念的统称及内涵的区别。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 )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A.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B.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D.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 )。 A.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B.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C.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D.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E.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定义,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出开工通知; (2)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组织竣工验收; (8)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及时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B.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主要是非财产关系 C.惩罚性责任是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商事关系的主要责任形式 D.在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 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答案】DP7 2.关于发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一般规定 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C.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可以违背宪法 D.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 【答案】BP4

3.下列法人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A.基金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机关法人 【答案】DP10 4.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B本人承担表见代理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C.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BP16 5.关于委托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代理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数人为同一事项的代理人,若无特别约定,应当分别行使代理权 C.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应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末作反对表示,应由被代理人单独承担责任 【答案】CP13 6.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力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BP19 7.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其有权采取的措施是()。 A.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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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工程建设法规 课程性质:《工程建设法规》属于专业领域课,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学分:2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检测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1.前言 1.1课程定位 通过对《工程建设法规》课程内容的学习,掌握关于建筑法规及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的目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属于专业领域课,安排在第一学期学习,为学习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专业课奠定基础。本课程可作为注册建造工程师考试中相关法规内容的学习和补充。 1.2设计思路 根据建筑工程行业专家对本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改革传统教学模式,与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相结合,与建造师考试结构和体例相结合,采用理论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案例进行讲解。教学形式必须结合开放教育“自学、导学、助学”的特点,通过学生自学、辅导教师课堂教学、案例讨论和观看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电视录像等形式,提高学生对建筑法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本课程学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所涉及的

工程法律法规,重点学会其中与施工单位密切相关的工程法律法规。能够深入理解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操作程序;能应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案例,找出原因并从中得到启发。 2.课程目标 知识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学习建设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培养自身的工程建设法律意识。 2.合同法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管理主要的依据就是《合同法》。通过学习合同法,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 3.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建设活动非常复杂以及政府监管严格,因此,建设工程纠纷不可避免。学习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能力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会运用所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会工程建设相关的操作程序。 2.合同法 掌握合同法的知识,正确选择使用《合同法》,会有效进行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一、国家有关机关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国家有关机关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它履行施工合同的宏观管理,具体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二、合同当事人及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 1.发包人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 发包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力,防止由于自身违约引起承包人索赔。 2.工程师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 工程师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履行合同职责,行使合同权力,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及工程价款的管理工作,包括: (1)进度管理。(2)质量管理。(3)工程价款管理。 (二)不可抗力、保险和担保的管理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保险 虽然我国对工程保险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随着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推在着事实上由国家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的情况将会有很大的改变。工程项目参加保险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进行工程保险,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保险义务分担如下: (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 (3)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发包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担保 在施工合同中,一般都是由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如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担保施工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从担保理论上说,这种保函实际上是一份保证书,是一种保证担保。这种担保是以第三方的信誉和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对于担保义务人而言,可以免于向对方交纳一笔资金或者提供抵押、质押财产。 (三)工程分包管理 工程分包是指合同药定和发包人认可,分包人从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存为,承包人按照有天规定对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是允许的。

项目法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强化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的 职责,充分发挥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 全、进度、投资、效益” 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及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枣强县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全县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 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 第四条项目法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依法依规组织工程建设。 第五条在我县境内从事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自项 目法人组建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建设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其他小型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建设 项目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实施对项目法人的备案、培训、监督检 查、考核、奖惩等。县水利厅负责县级以上审批的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监督管理; 各市水利局负责其他工程的项目法人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法人组建及资格条件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按照批准的整体建设项目确定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组建或明确项目法人。其 中,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县水利厅直属项目以及总投资在 2 亿元以上的地方大 型水利工程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水利厅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其 他地方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 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对于中小型水利工程,提倡“一县一法人”专职项目法人集中管理模式。有 条件的县可组建常设的项目法人,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承担本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 第八条项目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为专职人员,法定代表人兼职的,必须配备副职,专 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法定代表人、专职副职应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 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水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不得兼任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法人代表。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有丰富的技 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答案解析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A.宪法、法律、部门规章 B.刑法、民法、经济法 C.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D.宪法、刑法、民法 【答案】C 2.根据《立法法》,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关于裁决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裁决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进行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答案】D 3.某施工企业是法人,关于该施工企业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施工企业能够自然产生 B.该施工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该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 D.该施工企业不必有自己的住所、财产 【答案】B 4.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 B.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其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C.代理人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代理人对该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人可以对被代理人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代理 【答案】A 5.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分别是( )。 A.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C.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转委托关系 D.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转委托关系 【答案】A 6.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原数额返还定金 B.定金合同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 C.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10% 【答案】C 7.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下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中,罚款额度区间最小的是()。 A.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9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简答题 1、简述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P161 2、简述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P163 3、简述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P164 二、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答案)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 D )的配套文件。 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B、建筑法; C、施工及验收标准; 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要求不属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的是( )。 A、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B、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 C、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D、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 )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7天; B、15天; C、45天; D、60天。 4.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 )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监督机构; B、工程监理企业或建设单位; C、工程监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 D、施工管理人员。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当由( C )。 A、法律直接规定; B、发包人与承包人自主决定; C、法律规定和发承包人双方约定; D、发包人规定。 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正确的表述是( )。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70年;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5年; D.基础设施工程为100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70年。 7.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 )。 A.质量保证书; B.咨询评估书; C.使用说明书; D.质量保修书。 8.关于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不正确的是( A )。 A.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监理任务,可以像施工单位一样,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B.不得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 C.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D.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解读】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 9.在我国,对全国工程质量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24-28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

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势,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使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进入"依合同治管理,以管理保合同"的良好局面。 2 合同管理体制与职能 2.1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体制是依据合同管理原则,在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合同全面管理、运行的管理体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

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左右,考试时间预计9月中旬,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更多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一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开森学官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18年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一、单项选择题 1.建筑施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时间,变更后()内。 A.10日 B.5日 C.15日 D.20日 答案:AP221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2.关于建设工程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活动应当委托代理 B.代理人不可以自行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可以单方取消委托 D.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法定代理关系 答案:CP15 【解析】A招标人可自行招标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故错;B可以;D为委托代理关系。 3.甲在乙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并办理了等级,乙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给丙。 A.甲的地役权因办理等级而设立 B.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经甲同意 C.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不必经乙同意 D.甲的地役权对丙具有约束力 答案:DP22 【解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十新版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知情权 (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3)拒绝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紧急避险权: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请示赔偿权 (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3)危险报告义务 3、法律责任(略)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例1: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的程序,导致一幢13层在建楼房倒塌,致使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事件属于()事故。(09真) A、特别重大 B、重大 C、较大 D、一般 答案:B

例2、某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于( )事故。(10真) A、特别重大 B、重大 C、较大 D、一般 答案:C (2)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2)《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事故报告的处理 1)事故单位的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监管部门的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上报国务院安监部门; 较大事故:报省一级安监部门; 一般事故:市一级安监部门。 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报告的内容 4)应急救援 5)现场与证据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调查的规定

知识点一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知识点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一)我国的标准的分类 按照《标准化法》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原则和程序: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4、国家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 年进行1 次。 (三)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1、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和类型;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与复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也是5 年复审1 次。 (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1、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的范围和权限;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和复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 年。 (五)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一般包括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企业技术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同意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管理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同意的管理要求所指定的标准。企业工作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统一的工作事项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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