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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交易规则须知(机构)030908

基金交易规则须知(机构)030908
基金交易规则须知(机构)030908

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提交的文件(机构)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规则须知

重要提示: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契约、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行的基金交易规则须知,充分了解各基金的情况。

第一条资金帐户的开立

资金帐户是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基金交易资金往来的帐户。

投资者在中行代销网点办理基金业务时,必须先开立用于资金清算的资金帐户。个人投资者须指定本人长城借记卡所对应的活期储蓄帐户作为基金业务清算的资金帐户。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活期结算帐户作为基金业务清算的专用资金帐户。

投资者在认、申购基金时,资金帐户余额必须大于交易申请额,即资金交割后,帐户余额应按照柜台帐户管理规定保留最低帐户余额。

第二条基金交易帐户的开立和销户

基金交易帐户是中国银行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在本行进行基金交易的帐户。

投资者通过中行代销网点办理基金业务时,必须先开立基金交易帐户。该帐户用于记载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活动的情况和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基金交易帐户。如开户时投资者的证件编号缺位、多位、与他人重复,开户申请将被拒绝。

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帐户的销户时,交易帐户内必须无任何基金单位余额或未达权益,同时该帐户未被冻结。投资者须到原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投资者办理开、销户手续时,需本人亲自临柜办理。

第三条基金帐户的申请

基金帐户是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帐户。

投资者第一次办理某只基金的认购或申购时,中国银行做为代销银行,将自动为投资者向该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提交开立基金帐户的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第四条基金认购与申购

投资者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当日,即可申请办理基金的认购或申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申购时,应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凭条(个人)》;机构投资者应填写《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第五条基金首次认购与申购

投资者购买基金必须符合基金发行公告规定的首次认购或申购的最低限额。投资者在首次购买基金的当日和下一工作日发生的多次购买基金的行为,因交易尚未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因此均视同首次购买。

第六条基金赎回

在赎回期,投资者的交易帐户中有被确认的基金份额后,才可申请办理赎回业务。申请赎回的份额,不得超过交易帐户

中的有效可用份额。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时,应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凭条(个人)》;机构投资者应填写《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书(单位)》。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时,须选择是否顺延赎回。如选择顺延赎回,在遇巨额赎回的情况时,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延迟至下一交易日执行;如选择非顺延赎回,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在下一交易日不再继续赎回。

个别网点的交易凭证上的连续赎回与非连续赎回字样,与顺延赎回和非顺延赎回意思相同。

第七条交易限制

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后,当天不能再对证件编号、证件类型等重要资料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反之,投资者对证件编号、证件类型等重要资料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后,当天不能再办理基金交易。

第八条撤单

在基金发行期,投资者认购基金后,不允许做撤单交易。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交易允许投资者在当日规定的营业时间内(下午15:00前)办理撤单。撤单需在原交易网点办理。客户必须完全撤单,不允许部分撤回原交易委托。

第九条分红方式选择

设置分红方式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具体如下:

(一)选择分红方式。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时,应在开户申请表上选择分红方式,一旦开户交易被基金管理公司确认成功,则投资者在开户申请表上所选择的分红方式也将被基金管理公司接受。

(二)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想修改分红方式,应事先考虑好是对整个帐户的默认分红方式进行修改还是针对某只基金的分红方式进行修改。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种方法:若对整个帐户的默认分红方式进行修改,则应通过帐户资料变更交易来修改分红方式。采用此种方法修改的分红方式仅表示投资者对帐户默认的分红方式进行了修改,今后若再购买新的开放式基金,即可按新的默认分红方式开立新基金帐户。若要修改已经开户,并购买过的某只基金的分红方式,此方法无效,投资者只能对单只基金进行修改。(见第二种方法)

第二种方法:针对某只基金修改分红方式。个人投资者提交申请后,银行通过分红方式选择交易为投资者办理。采用此种方法修改的分红方式表示投资者针对已持有的某一只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进行了修改。

若投资者既想修改帐户默认的分红方式,又想修改已购买的某只基金的分红方式,请按上述两种方法,分别办理。

第十条交易帐户资料变更

投资者要对基金帐户的信息资料进行变更时,应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若对证件编号或证件类型等重要内容进行变更,须在交易帐户没有未被确认的交易时,才能办理。重要资料变更的其他规定,参见上述第七条规则。

第十一条冻结与解冻

冻结与解冻包括基金帐户和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根据基金契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基金公司(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或部门要求的因司法程序而发生的冻结与解冻业务。银行代销网点不负责办理此项业务。

第十二条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包括继承、捐赠、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清算、企业破产清算、司法执行,及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认可的其它行为。

银行代销网点只负责接受继承、捐赠、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因导致的非司法原因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文件,并负责将有关文件资料原件以EMS快邮方式邮寄给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办理。因司法程序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统一办理。

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正本),一式两份,一份做为银行留存,一份送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留存。

第十三条登记基金帐号(增开交易帐号)

投资者若在其他销售机构已开立基金帐户,现想在中国银行办理基金业务,需要首先在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登记基金帐号业务。

在申请登记基金帐号时,个人投资者除应提交开户时所须资料外,还应提供原注册登记机构基金帐号及中行交易帐号。

第十四条转托管

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者将其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帐户转到另一个交易帐户进行托管的行为。

投资者办理转托管业务时,应提供转入(出)对方销售机构名称、网点号、原交易流水号及注册登记机构基金帐号等详细资料。个人投资者还需要携带与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时相同的证件和资料办理转托管业务。转托管转出必须是对有效基金份额的转出,转托管转出基金份额及转出后剩余基金份额均不得低于该基金最低持有份额,若转出后剩余基金份数低于最低持有份额,则应将剩余份额一并转出;转托管转入时,投资者应首先在转入方开设银行交易帐号并完成基金帐号的注册登记。

第十五条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即将基金持有人的某种基金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种基金的服务。

当交易帐户为正常情况下,且申请转换的基金必须为基金管理公司规定的可转换基金时,才能进行转换交易。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时,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符合该基金最低赎回份额的要求,同时转出后的剩余基金份额不得低于最低持有份额。如转出后剩余份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则要求一次全部转出,否则转出申请失败。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契约》、《公告》和有关规定,当遇巨额转换时,可以允许投资者选择顺延转换或非顺延转换,或采取由基金公司强制非顺延转换方式。采取顺延转换方式时,做法与顺延赎回相同。

第十六条定期定额

定期定额是投资者授权基金销售网点每期(如每月)在约定的扣款日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帐户内自动完成约定金额的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定期定额业务包括:定期定额申请、定期定额撤消、定期定额交易。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且不受日常申购中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金额限制,但每期约定

扣款金额不得少于基金公司该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所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如果在扣款日因投资者资金帐户状态不正常、无法扣款,按扣款交易失败处理。如果在扣款日因投资者选择了多只基金扣款,但资金帐户余额不足,则银行按基金代码从小到大顺序依次扣款,无法扣款的基金按交易失败处理。如当期扣款不成功,代销网点将不再为投资者办理当期定期定额的申购业务,下期的定期定额申请将继续执行。如果连续三次某只基金扣款交易失败,则该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请自动取消。

定期定额的扣款日只能选择每月的5日到20日之间(含5日和20日),超过此日期,按无效申请处理。一只基金一个月可以选择多次扣款日期,但同一天同一只基金只能扣款一次。银行按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若遇扣款日为非基金开放日(节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但不跨月。如果某月投资者所选扣款日为该基金的“暂停营业”日或“不可申购”日,则银行不扣款,该月交易暂停一次。

定期定额申请不能修改,只能撤消。如投资者需要对原申请日期或金额作修改,只能先办理定期定额撤消,再重新办理定期定额申请。

投资者办理的交易帐户撤销、基金帐户撤销等业务申请一经确认,定期定额申请视为自动终止。

第十七条代销基金交易卡的补办

个人投资者的基金交易卡毁坏或遗失,应向代销网点申请补办。

第十八条查询

代销银行销售网点应受理在本网点办理交易的投资者及司法等有权机关的查询申请。投资者在T日进行的基金交易,可于T+2个工作日后,到代销网点进行查询。代销银行网点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三个月以内的联机即时交易查询;超过三个月的历史交易查询,代销机构可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办理。

第十九条权益登记

各基金的权益登记规定有所不同,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有关基金文件。

第二十条本交易规则根据业务发展和变化,由中国银行进行修改。投资者可随时到中国银行各基金代销网点领取和咨询。

第二十一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详见后附表格。

第二十二条本交易规则将做为《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交易规则由中国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交易规则自2003年10月起执行。

各种基金交易规则须知(个人版)

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提交的文件(个人版)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规则须知 重要提示: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契约、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行的基金交易规则须知,充分了解各基金的

情况。 第一条资金帐户的开立 资金帐户是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基金交易资金往来的帐户。 投资者在中行代销网点办理基金业务时,必须先开立用于资金清算的资金帐户。个人投资者须指定本人长城借记卡所对应的活期储蓄帐户作为基金业务清算的资金帐户。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活期结算帐户作为基金业务清算的专用资金帐户。 投资者在认、申购基金时,资金帐户余额必须大于交易申请额,即资金交割后,帐户余额应按照柜台帐户管理规定保留最低帐户余额。 第二条基金交易帐户的开立和销户 基金交易帐户是中国银行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在本行进行基金交易的帐户。 投资者通过中行代销网点办理基金业务时,必须先开立基金交易帐户。该帐户用于记载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活动的情况和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基金交易帐户。如开户时投资者的证件编号缺位、多位、与他人重复,开户申请将被拒绝。 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帐户的销户时,交易帐户内必须无任何基金单位余额或未达权益,同时该帐户未被冻结。投资者须到原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投资者办理开、销户手续时,需本人亲自临柜办理。 第三条基金帐户的申请 基金帐户是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帐户。 投资者第一次办理某只基金的认购或申购时,中国银行做为代销银行,将自动为投资者向该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提交开立基金帐户的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第四条基金认购与申购 投资者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当日,即可申请办理基金的认购或申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申购时,应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凭条(个人)》;机构投资者应填写《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第五条基金首次认购与申购 投资者购买基金必须符合基金发行公告规定的首次认购或申购的最低限额。投资者在首次购买基金的当日和下一工作日发生的多次购买基金的行为,因交易尚未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因此均视同首次购买。 第六条基金赎回 在赎回期,投资者的交易帐户中有被确认的基金份额后,才可申请办理赎回业务。申请赎回的份额,不得超过交易帐户中的有效可用份额。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时,应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凭条(个人)》;机构投资者应填写《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书(单位)》。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时,须选择是否顺延赎回。如选择顺延赎回,在遇巨额赎回的情况时,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延迟至下一交易日执行;如选择非顺延赎回,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部分,在下一交易日不再继续赎回。 个别网点的交易凭证上的连续赎回与非连续赎回字样,与顺延赎回和非顺延赎回意思相同。 第七条交易限制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筹建方案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筹建方案

目录 1.筹建工作概述 (3) 1.1筹建背景 (3) 1.2基金管理公司基本设计 (4) 1.2.1公司拟注册名称与地址 (4) 1.2.2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 (4) 1.2.3公司业务经营宗旨和范围 (4) 1.2.4公司主要业务收入 (5) 1.3公司股东简介 (5) 1.3.1霍氏实业 (5) 1.3.2某威壮 (5) 2.公司市场定位 (6) 2.1 市场概况 (6) 2.1.1 PE业务市场概况 (6) 2.1.2 企业重组基金国际经验 (8) 2.2中国并购重组的PE商机 (10) 2.2.1并购重组基金在国企改制领域的市场作用 (10) 2.2.2国企改制对金融功能的需求 (11) 2.3公司目标市场 (14) 2.4公司开拓目标市场条件 (15) 2.4.1公司发起人业务基础 (15) 2.4.1.1霍氏实业 (15) 2.4.1.2某威壮 (15) 2.4.2公司目标市场竞争优势 (16) 3.公司业务经营 (16)

3.1 业务发展策略 (16) 3.2 经营模式 (16) 3.3 业务合作 (17) 3.3.1 业务合作对象及合作内容 (17) 3.3.1.1 股东及下属机构 (17) 3.3.1.2 金融业务合作伙伴 (17) 3.3.1.3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3.3.2 业务合作机制 (17) 3.4 投资项目管理 (18) 3.4.1 项目储备 (18) 3.4.1.1 项目遴选标准 (18) 3.4.1.2 项目遴选流程 (19) 3.4.1.3 项目备选库管理 (19) 3.4.2 投资限制 (20) 3.4.3 项目投资流程 (20) 3.4.4 投资后管理 (21) 3.4.5 项目退出 (22) 4.公司治理 (22) 4.1股东会 (23) 4.2董事会 (23) 4.3监事会 (24) 4.4总经理 (24) 5.公司管理 (25) 5.1筹建初期机构设置 (25) 5.2公司人员2010年配置计划 (25) 5.3高层管理团队 (26) 5.3.1团队组成 (26) 5.3.2团队激励机制 (26) 5.4员工绩效管理 (26) 5.5员工薪酬标准 (26)

XXXX年国家创新基金申报须知

附件: 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项目申报须知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项目要求、申报材料及程序等说明如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年度内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一个项目。 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的规定和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的要求。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

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方案

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方案 河北金烨栉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3月8日

目录 我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3) 我省房地产业的现状 (4) 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6) 管理公司架构 (7) 4.管理公司注册地分析 (8) 天津市滨海新区 (8) 北京海淀区 (11) 河北石家庄 (12) 三地管理公司及基金设立条件简单对比 (14) 5.管理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16) 公司设立流程 (17) 基本架构 (20) 基金宗旨 (20) 基金业务定位 (20) 基金运作流程 (21) 8.有关基金各方的法律关系 (22) 10.附件 (27) 公司的联系方式: (28)

1.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多种方式,在企业价值获得提升后,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 房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住房等。

[整理]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 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项目申报须知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项目要求、申报材料及程序等说明如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年度内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一个项目。 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的规定和科技部发布的《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的要求。 (二)不支持的对象 -------------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所上市债券的现券交易、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业务规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交易,是指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交易品种、方式与时间 第四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本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可以进行现券和回购交易。 第五条债券交易可以采用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但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3条要求的债券交易应当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六条债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债券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第三章债券现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七条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值为1张。 第八条债券现券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 第九条债券现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第十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的方式。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第二节应计利息 第十一条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金额之和;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 第十二条附息式债券应计利息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计利息金额=债券面值×计息天数×票面利率/365天 计息天数,是指本次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包括交易日)期间的自然日天数(闰年的2月29日不计入); 票面利率,是指固定利率型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型

私募基金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私募基金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出现利益冲突,防止员工个 人投资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活动开展或者对公司构成重大 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派遣制员工(以下统称“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所规范的证券和股权投资行为包括: 1、股票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权证、股指期货等)投资;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3、股权投资,指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初始投资以及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继承或增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指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交易行为准则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只能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或做出投资决策,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做出的承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进行证券投资或股权投资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并认真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申报、处置义务。 第三章交易限制 第九条公司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强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意识,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为牟取短期利益从事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员工持有一只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持有期不足6个月的,不得卖出、赎回或转换为其他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经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员工多次投资同一基金的,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分别计算单次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债券的编码规则(交易所和银行间)

交易所品种: 国债:主要特点,流动性和安全性均好,且利息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07年以前01+年份+期数(如21国债12——010112) 07年以后019+年份尾数+期数(如11国债10——019110) 深圳10+年份+期数(如11国债10——101110) 地方债:主要特点,与国债相同,但流动性较差 ?编码规则:上海130+发行顺序(09新疆债01——130000) 深圳109+发行顺序(09新疆债01——109001 ) 企业债:产品多样,主体以非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122+发行顺序(如10红投02 ——122875) 深圳111+发行顺序(如08长兴债——111047) 中小企业私募债: ?编码规则:上海125+发行顺序(如12珍贝羊绒债——125076) 深圳118+发行顺序(如13威士达债——118054) 公司债:发行主体以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122+发行顺序(如07长电债——122000) 深圳112+发行顺序(如08粤电债——112001) 分离债:产品数量较少,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资质较好,票面利率低,较一般债券税负较低 ?编码规则:上海126+发行顺序(如06马钢债—126001) 深圳115+发行顺序(如国安债1 —-115002) 可转债: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利率低,但具备股性,弹性大于一般纯债品种 ?编码规则:上海110+发行顺序(如新钢转债——110003) 上海601开头的股票,其转债以113开头 (如中行转债——113001) 深圳125+股票代码后三位(如唐钢转债——125709) 深圳002开头的中小板股票,其转债128开头。 若其发行过转债,再次发行125变为126,128变为129 (如巨轮转2——1 29031) 银行间品种 国债: ?编码规则:年份+00+期数(如10国债01——100001) 央票: ?编码规则:年份+01+期数(如10央票001——1001001) 政策性金融债: ?国开债编码规则:年份+02+期数(如10国开01——100201) ?进出口债编码规则:年份+03+期数(如10进出01——100301) ?农发债编码规则:年份+04+期数(如10农发01——100401) 商业银行金融债: ?工行编码规则:年份+05+期数(如10工行01——100501) ?中行编码规则:年份+06+期数(如10中行01——100601) ?建行编码规则:年份+07+期数(如10建行001——100701) 短融、中票: 短融编码规则:年份+81+顺序号(如10沈机床CP01——1081001)

基金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制度 泛亚基金 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泛亚基金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 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 高投资效益,维护基金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和泛亚基金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管理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基金宗旨及业务范围,符合效益优先兼 顾资金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项下资金的投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中缅项目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本制度不包括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事 项。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基金理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基金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以 上;

(二)交易的金额/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基 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以上; (六)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 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基金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事项,应当按照《中国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计或评估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七)基金进行风险投资、主业投资以外投资的,每种投 资运用资金数额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的。 第六条基金理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外的投资项目由基金理事会下设的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基金章程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基金理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 在基金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投资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运营方案(公司制运作模式)

中青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运营方案 中青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即将成立,为保障投资管理公司的顺利运行和业务活动的成功实施,制订有关运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1、组织机构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管理层占 %,占 %,占 %。投资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三人组成,董事长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设监事一名,由徐总担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担任;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重大方针政策,并对涉及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战略的投资重大决策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责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董事会成员和监事都是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简称“投审会”)的成员,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在公司内部的最终审批。投审会成员由 组成,采用投票制多数决的方式审批项目。 公司在成立初期,仅设立投融资部,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事务由中青创业网络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门代管。具备适当规模后,逐步设立独立的投资银行部(项目挖掘、培育和具体投资工作,及旗下基金的募集和管理)、研究部(专职负责市场调查和行业分析研究工作)、项目管理部(专职负责对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

后期股权管理,及项目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财务部、风险控制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 各部门职能分工如下: 投资银行部: 负责拟定公司投资战略、投资规划、投资方案、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制订投资管理制度,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组织实施公司投资与融资活动。参与投融资项目考察、谈判。同时,以该部门为主,会同研究部、项目管理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研究部: 会同投融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市场调研、行业分析、业务与技术分析、项目谈判资料和研究支持、档案管理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 在项目投资完成后,会同(投资银行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股权管理、后续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财务部: 负责投资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出具投资公司经营分析报告;对投资银行部的拟投资项目,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

资产管理公司筹备及运作方案

资产管理公司筹备及运作方案 上海一筑资料库 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 筹备及运作方案 一、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背景及战略目标 1、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必要性: 房地产市场是资金高度密集的运作体,可以说,没有资金就没有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房地产价值高等特点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需要巨大的资金量,因此资产瓶颈是房地产开发商最关心的问题。中央政府认识到房地产业单纯依赖银行贷款可能带来金融风险,从而也鼓励房地产企业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央行121号文件使房地产商倍受房贷紧缩困扰,正在积极寻找突破口。 另外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类机构一方面需要寻找项目委托人(特定项目如商会会员、机构投资者等);另一方面需要寻找风险低收益高的房地产项目。 在此背景下,组成天津房地产商会,并以此商会为载体,成立天津房地产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可以为信资公司、房地产企业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它即拥有房地产、金融管理、项目评估以及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的、综合的业缘关系。又为广大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一条便捷的融资渠道;为信托公司在地产项目的筛选、委托人的加盟起到桥梁作用。 以资产管理公司为基础,同时与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形成两 1 上海一筑资料库 轮互动的格局,共同拾建房地产金融平台,仿照基金的经营模式进行运作(我们姑且称之为类基金,强调“合法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四原则),以类

基金和企业双赢的方法,将天津的开发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闲置资金、天津老百姓城乡居民生活存款的一部分(天津城乡居民的存款大概是1800亿元)以及以其他形式的一些类基金都带进来,使类基金获得成长,并初步形成未来房地产产业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构架,倾力打造以房地产投资基金为表现形式的房地产市场金融航母。 2、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战略目标: , 目的: 1)资产管理公司是介于信托公司、信托计划发起人及信托计划资金使用人之间必不可少的桥梁;并通过管理信托计划为信托公司、不动产商会会员服务的,即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法人实体。在市工商联领导下的房地产商会为主要发起人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在与信托机构、房地产企业的多方合作中,会形成多方共赢的格局。 在国家对产业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出台前,通过运作资产管理公司来寻找一条既能为各会员单位解决融资困难又避开法律风险的途径。在条件逐步成熟时发展成为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并探计出与国际资本接轨的模式,吸引国际资产进入本信托资金,最终成为国内有影响力、专业的房地产管理公司。 2)通过搭建金融平台整合产业链上的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平台,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通,使各方都能受益。因此,信托资金投放的对象主要是商会会员内的优秀开发项目,尤其是符合住宅产业发展方向的绿色生态住 2 上海一筑资料库 宅、新型工业化住宅、小城镇住宅、低密度住宅等,同时也将支持住宅产业的技术集成。此外,房地产业内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改制、并购和上市,信托资金也将支持这类项目。

创新基金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流程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分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监理和验收等几个环节。 第一章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符合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项目研发急需经费而融资渠道不够;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二、支持的重点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 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的现货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债券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应按照本所全面指定交易的规定,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债券交易受托人,并与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债券现货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委托协议。 会员应当对其向本所发出的债券交易申报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员将客户债券申报作为回购质押券或者申报进行债券现券交易的,视为会

员已经获得其客户的同意,本所对此不负审查义务。 第四条会员及其他从事债券交易的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 会员不得擅自使用客户的证券账户或者挪用客户债券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债券回购交易。违反本规定者,本所可限制或暂停其从事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直至取消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五条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本所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相关规则办理。 第二章债券现货交易 第六条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第七条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第八条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及运营实施方案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及运营实施方案 一、基金设立构想 从建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设想出发,基金的设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结构进行: (一)组建投资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或其下属企业、当地较为知名的企业和未来基金的管理团队(两到三名资深专业人士构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最好有人民币3000万元,以符合国家发改委备案和享受税收优惠要求。管理公司设立后应报省级发改委备案。 投资管理公司将作为未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和作为未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 1、主要功能: 1)构建融资平台,根据不同投资目标,制定基金招募说明,设立不同的基金; 2)作为未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 3)作为未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 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按《公司法》设立 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股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自然人; 出资:按新修改的《公司法》,股东出资可认缴制; 发展核心:打造具有基金运作管理能力与经验的团队。 2、寻找投资目标,确定基金方向 前提:在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融资平台基础上,寻找投资目标,确定基金方向。 考察:对拟投资目标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招募: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确定基金规模,制定基金招募计划,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进行募集。 设立基金:签署基金认购协议,基金设立,资金到位(实缴或限定期限内缴纳)。 1)3、基金投资人: (二)设立基金 1、基金规模:人民币【】亿元左右,向特定投资人募集。可从小规模做起,做出成绩和声誉,以有利于以后募资、设立新基金,形成长期滚动发展。 2、出资方式:建议一次性出资。基金可采取承诺制和一次性出资。承诺制下,投资人一般先支付20%的认购资金,其他资金则根据普通合伙人的项目投资或缴纳管理费通知按比例缴付。一次性出资的,投资人则须在基金设立时一次性全额缴付认缴资金。一次性缴付的优点是保证基金资金立即到位,未来投资有资金保障;缺点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投资人可能短缺资金。也可考虑采取折中方式:企业、机构投资者采取承诺制出资,个人投资者则一次性出资。 3、投资人: 1)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也可作为主要发起人出资,以带动其他合格投资人投资; 2)其他有意向的合格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 3)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②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基金业务规则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2011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名词释义-----------------------------------------------------------3 第三章基金账户开户/销户--------------------------------------------------4 第四章交易账户开户/销户-------------------------------------------------6 第五章投资者资料修改-----------------------------------------------------6 第六章基金账户冻结/解冻-------------------------------------------------6 第七章基金认购-----------------------------------------------------------7 第八章基金申购-----------------------------------------------------------8 第九章定期定额申购------------------------------------------------------9 第十章基金赎回----------------------------------------------------------9 第十一章基金分红---------------------------------------------------------11 第十二章基金份额冻结/解冻-------------------------------------------------11 第十三章基金转托管--------------------------------------------------------12 第十四章非交易过户-------------------------------------------------------12 第十五章后端收费模式------------------------------------------------------13 第十六章基金转换---------------------------------------------------------13 第十七章资金结算----------------------------------------------------------13 第十八章附则--------------------------------------------------------------13

债券交易规则分类汇总

来源:固收咖 作者:觉远1交易所市场 a)基础规则 1、上交所数量单位用手,深交所用张,1手为10张 2、上交所大宗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上交所固收和深交所大宗保留小数点后3位,银行间交易保留小数点后4位 3、大宗交易约定号6位数字,固收平台约定号3位数字,约定号首位不能为0 4、交易所公司债一般都是担保交收T+1清算的(即次日10点左右资金到账);而私募债、ABS等为T+0清算(即非担保交收,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TGS) 5、现券交易按净价报价、全价结算,特例是深交所私募债(如118开头)要用全价发报价 6、现券涨跌幅:竞价系统和固收平台价格不超过10%,大宗交易不超过前收盘价30% 7、回购涨跌幅:上交所场内回购10%,深交所场内回购100% 8、上交所非公开私募债(如135715)只能走固收平台交易,不能走大宗交易 9、上交所固收平台交易时段为9-15点,上交所大宗交易15-15:30,深交所大宗(面值50万起)9-15:30 10、若上固收交易失败(9:30-15:00),可协商改为上大宗交易(15:00-15:30),但务必在15:00前在固收平台中撤单,否则债券会被冻结,而导致大宗交易无法下单。 11、今日期初T+0头寸(即一开盘未做任何交易情形下),应该等于昨日估值表中“今日可用头寸”(银行存款+证券清算款),再加上正/逆回购到期资金,即得到期初T+1头寸,日终收盘前平掉+1头寸即可 12、理论上,交易所T+1头寸可以在次日10点前用+0资金平掉即可,但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要求对手方资金在账且托管行一早划款) 13、中证登16:30开始清算(托管行划款最好16:00前能到账),银行间中债登17:00开始清算

【科普】分级基金交易规则(问答篇)

【科普】分级基金交易规则(问答篇) 导语: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分级基金的交易规则。 Q:分级基金如何认购? A: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认购。场外认购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就是通过基金公司、银行和证券公司认购,登记在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场内认购指通过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就是通过证券公司的在交易所的席位进行认购,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Q:场内认购有资金限制吗? A: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基金,场内认购5万起,然后按1:2:2的比例自动分拆为母:A:B。场外认购则大多是1000元起,但是需要转到场内才能分拆卖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资金,场内认购5万起,然后按比例自动分拆为A:B。场外认购则大多是1000元起,但是需要转到场内才能分拆卖出。

Q:分级基金怎么场内申购? A:打开你的交易软件,跟着以下步骤就行了 Q:那如何在场内赎回呢? A:一样的,同样在你的交易软件中跟着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Q:分级基金场内申购的手续费一般会是多少? A:母基金申购费一般指数型1.2%(国泰食品免费;鹏华家分级基金为0.5%;国泰地产|医药、申万环保|军工、新华环保、招商300高贝|券商分级为1%),债券型0.8%(招商转债分级0.7%;德邦德信、东吴转债0.5%)。

Q:场内申购分级母基时,在5万元以上,申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吗?例如,账户中可用资金为51234.56元,最大有效申购是申报51000.00元还是51234.56元呢? A:目前没规定,场内申购系统会帮你计算取整的。 Q:母基金全部都是T+1交易吗? A:并不是的,有的实行T+0交易,比如两只港股母基添富恒生和H股分级。 Q:A份额和B份额能申购和赎回吗? A:A份额与B份额不能单独申购、赎回。 Q:母基金和ab都是可以在证券账户买吗? A:是,和股票一样。 Q:A份额和B份额如何交易? A:A和B只能在场内买卖,就像是买卖股票。实行T+1交易。具体步骤如下:

2019年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商业计划书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商 业 计 划 书

目录 一、综述 (3) (一)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目的 (3) (二)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现状 (3) 二、实施方案 (7) (一)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 (7) (二)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7) (三)股权结构及人员安排 (7) (四)公司治理结构 (8) (五)公司组织架构 (9) (六)发展规划 (14) 三、财务预测 (16) 四、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20) (一)风险分析 (20) (二)控制措施 (22) 五、可行性结论 (24)

一、综述 (一)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目的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财富迅速积累,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荼、方兴未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推进,资本市场法规制度建设的日趋完善,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私募基金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为分享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多元化、跨越式发展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为发展繁荣我国资本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拟组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二)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现状 当前,按照基金投向的不同,我们把私募基金主要分为两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这里选最简单的一种分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以二级市场的可流通证券及其他衍生工具为投资标的,赚取股息、利息、分红、价差实现盈利,投资期限较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主要投资于成长中的中小型企业的法人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主要通过运作企业上市、重组并购等方式变现持有股份实现盈利,投资期限较长。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进步和发展,国内的企业融资需求和投资者投资需求也愈发扩大,而更加多元化的投融资途径和平台伴随不断膨胀的市场需求也在迅速地发展着。为了满足投资者不断扩大、更灵活的投资需求,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也正在以飞快的发展速度不断前进着。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5461只,认缴规模5.34万亿元,实缴规模4.29万亿元,私募基金行业的从业人员38.99万人。 随着私募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深层次的问题也暴露出来。特别是在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私募基金行业的各种问题和风险也不断凸显,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对私募基金行业形象和声誉造成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须知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须知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须知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须知 验收材料是验收工作的基础性依据,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验收材料必须完整、真实、规范。 1、项目承担单位应完成的验收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进入国家创新基金系统(项目验收)填写,可打印。 (2)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在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的如下内容:a、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b、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c、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d、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e、项目验收时与立项时企业资产、销售、利税情况 f、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g、其他相关说明。 (3)相关附件(纸质材料)a、《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按管理中心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内容编制,审计报告要加盖骑缝章、审计单位公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专项审计报告样式见附件一)b、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本项目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地方资金进账单,项目已有产品、样品或样机的应附照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提交。

c、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验收时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d、项目执行期内的30%销售发票复印件。2、验收材料要求 (1)材料中所有表格均可以从网络系统验收流程中获取。(2)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 (3)以下材料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胶装)a、项目工作总结报告;b、地方资金到位证明;c、相关财务报表;d、技术检测报告;e、基金项目立项合同; f、30%发票和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 (4)以下材料按顺序合订一份装订成册(胶装)a、项目验收申请表; b、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3、验收材料上报 企业在基金项目合同到期前两个月,按照规定,将验收资料原件两套(加盖骑缝章)共四册送至地方服务机构提交验收;服务机构要对企业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质量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企业补报或重报。具体分册如下:第一册: a、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b、地方资金到位证明 c、相关财务报表 d、技术检测报告 e、基金项目立项合同 f、30%发票和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第二册: a、项目验收申请表, b、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4、验收现场(无偿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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