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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口设备管理措施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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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道口设备管理措施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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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

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

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国经贸运〔1995〕466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20号令)、《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铺架基地道口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南宁铁路局管内道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人行过道和平过道。

第一章分类

第1条道路与铁路的平面交叉分为:

1.道口: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

2.5m 及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

2.人行过道: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2.5m以下(城市一般为0.75m~至1.5m,乡村一般为0.4m~至1.2m),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人行过道只准通过行人、自行车,不准畜力车及机动车辆通过。

3.平过道:系指在车站、货场、专用线内,专为内部作业使用,不直接贯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第二章道口设置

第2条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20号令)以及铁路通道安全管理监督办公室《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道口设备

第3条道口铺面的设计和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口铺面宽度一般应与道路路面宽度相同,且应不小于

2.5m。

2.铁路钢轨头部内侧道口铺面应与轨面持平,铁路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道口铺面应低于轨面5mm。

3.道口铺面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橡胶等材料制成,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铺砌应平整稳固。

4.较繁忙的有人看守(监护)道口及通行重型货车的站场平过道应铺设橡胶铺面板,无人看守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现存的钢轨铺面板要逐步更换为橡胶铺面板或钢筋混凝土铺面板。

5.护轨轮缘槽宽度,直线上应为70~100mm,曲线内股应为90~100mm;轮缘槽深度应为45~60mm。护轨两端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端300mm处弯向线路中心,其终端距钢轨工作边应为150~180mm,并应固定。

6.道口铺面范围内应采用新Ⅱ(Ⅲ)

型轨枕,轨枕配制根数为1840根/km。道口铺面范围及前后10m范围内应采用一级石碴。

7.道口两侧道路应有平台,其长度从钢轨外侧算起应不少于下表的数值。

8.道口两侧道路连接平台的纵坡,不应大于下表的数值:

第4条道口设备

1.有人看守道口应有可靠的供电电源,其供电等级不低于二级负荷,并配备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和道口作业监控装置,有条件的应配备无线预警装置和固定电话。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平交道口自动控制或报警的技术要求》

(TB/T2969-1999)的规定,道口信号设备自动报警的报警时间通常为60s,既有看守道口不符合本规定的应逐步改造。

第5条有人看守道口须修建道口看守房,并接水接电。道口看守房应设值班室、继电器室、待班室、厨房及厕所。

第6条有人看守道口看守房内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配备防护信号和工具备品,并经常保持性能良好。道口设置有列车无线调度通讯设备时,可不配备响墩。

第7条实行监护的无人看守道口应修建道口监护房,设置栏杆(栏门)。

第四章道口标志

第8条有人看守道口设置以下标志

1.在铁路上距道口两端500~1000m处设置鸣笛标,司机鸣笛标必须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其内侧应距线路中心不少于

2.5m(站内或站内道口两端不设)。

2.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钢轨不少于20m处的道路右侧(特殊情况除外)设置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在距道口最外股钢轨5m处设置道口停止线。

3.在道口两端道路的路肩上对称设置护桩3~5个(一般情况下在距道口外股钢轨3至5m处设第1个护桩),护桩油漆成100mm宽黑白相间的水平线条,护桩间距1.5m,桩顶高出地面0.85m。

4.在道口两端、距最外股钢轨不少于3m处,设置带有标志(标志为直径300mm

的红色圆牌,有条件的地方夜间可安设红灯)的栏杆或栏门,距路面的高度为1.0~1.2m(栏杆扬起后距道路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3.5m),并油漆成250mm宽黑白相间的颜色。栏杆(门)以对道路开放为定位,特殊情况下需要以对道口关闭为定位时,须经调度批准。栏杆(门)对道路关闭是对道路禁止通行的标志。

5.有人看守道口两侧铁路经常有行人跨越的应在路肩外侧设置栅栏,长度一般不少于50m,高度不低于1.2m。

第9条有人监护的无人看守道口,应在道口两侧的停车让行牌上焊接标明本道口监护时间的公告牌。

第10条无人看守道口除按第10条1、

3款规定设置火车司机鸣笛标、护桩外,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钢轨5m处的道路右侧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在距道口最外股钢轨5m处设置道口停止线;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钢轨不少于20m处的道路右侧(特殊情况除外)设置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

第11条在通向人行过道、距人行过道最外股钢轨5m~10m处的道路右侧设置“人行过道”标志。平过道不设任何标牌。

第12条各种标牌的图样、大小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

第五章道口看守

第13条道口看守与否及看守班制项目部决定。遇下列情况之一的道口,应设专人看守: 1.通过正线、到发线的道口。

2.每昼夜铁路和公路的行车密度达到以下标准的道口:

3.主要用于有特殊用途的公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

第14条有人看守或监护的道口,严禁采用承包方式看守或监护。

第15条道口工和监护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新任道口工和监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证,跟班作业3天后方能独立上岗工作。

第六章道口管理制度

第16条道口设备维修管理

道口设备的维修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

1.后勤工段负责道口铺面、护桩、栏杆及鸣笛标安装、维修。

2.物资部负责道口电话安装、维修。

第17条道口两端道路路面维修管理:有人看守道口栏杆(门)内的路面由后勤工段养护维修,无人看守道口钢轨外侧2m 以内由后勤工段负责维修;道口两端道路路面需大修时,其技术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18条管理体制

后勤工段设置专(兼)管道口工作的科室,后勤工段设置专(兼)职管理人

员,每个有人看守道口设不脱产道口组长1人。

第19条铁路机车车辆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造成事故,按以下规定判定责任。

1.事故当事人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人身伤亡,定事故当事人责任。

2.事故当事人逃逸或者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故意破坏、仿造现场、毁坏证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

3.事故当事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显过失的,按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4.按照《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

规定》(国经贸运〔1995〕466号),无人看守道口实行监护后,其性质仍为无人看守道口,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20条道口值班人员必须提前立岗瞭望,疏导车辆、行人,发现列车开来或报警响起时,立即关闭栏杆(门)。

第21条有人看守道口在列车通过时仍有机动车或行人关停在道口内的,道口看守人员按一类违章处理(应急处理除外)。

第22条道口监护员必须严格按标准作业,提前立岗瞭望,指挥疏导车辆、行人安全通过道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维护道口交通秩序,及时关闭栏杆(门),在列车到达道口不少于500m时立

岗接车。经常检查道口设施,及时排除道口故障,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23条单岗制看守道口,道口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必须短暂离岗时,必须关闭栏杆(门)并加锁。双岗或多岗看守道口,道口工在开关栏杆(门)时要相互呼唤应答,同时开关栏杆(门)。

第24条位于复线或多线地段的道口,当列车全部通过道口后,必须确认第二线或其它线路无列车开来时,才能开放栏杆(门)。

第25条特别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经线路(道

口)工段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调度许可。

第26条铺架基地内平过道的安全管理由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铺架项目部负责。

第27条道口工、监护人员每班都要对道口设备、标志等进行检查,发现缺损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后勤工段应及时整修、更换、补齐;道口工(监护人员)每班要实行联防互控签名制度。

第28条道口工应着铁路制服,佩戴肩章、臂章,持上岗证上岗作业;无人看守道口监护人员着“黄马夹”、持上岗证上岗作业;接车时须戴安全帽。

第29条道口设备在交付使用的同时,应交付使用说明书。道口工必须按使用说

明书进行操作。

第30条道口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必须按《电务处工务处关于道口信号设备故障处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柳电信函〔2002〕6号)的规定处理。

第31条道口检查制度

1.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铺架项目部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加强道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做好看守(监护)工作,重点检查“两纪一化”、道口设备、防护备品及道口报警信号是否良好,并对道口工的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2.道口检查(抽查时间:凌晨1:00~6:00)

2.1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铺架

项目部各级领导每月夜间抽查有人看守道口不少于1遍。

2.2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铺架项目部调度每月夜间对有人看守道口、监护道口作业情况添乘检查不少于1遍,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监护道口不少于1次;每半年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监护道口应覆盖1遍。

2.3后勤工段每月对有人看守道口和监护道口夜间抽查不少于1遍。

2.4后勤工段主管道口设备的技术人员每季全面检查道口设备1遍。

2.5基地负责人员每月抽查有人看守道口和监护道口不少于1遍。

2.6后勤工段长每月抽查管内有人看守

道口和监护道口不少于1遍。

3.后勤工段应建立相应的道口检查制度,并建立道口夜间抽查情况统计台帐,次月5日前报后勤工段。

第32条工务段要根据《道口故障防护处理办法》,结合道口的不同情况,制定每处道口的应急防护处理办法,并上墙公布。双岗或多岗道口,要把应急防护处理办法的每一个步骤落实到人。

第33条后勤工段每年对所有道口工、监护人员作业标准化和故障应急处理能力进行培训不少于2次(原则上定为1月和9月进行培训),确认上岗资格。

第34条道口的室内外管理

1.道口值班室做到“五挂”,统一使

用镜框挂上墙(具体内容格式参照附件式样印制),内容填写清楚,顺序从左至右为:

1.1道口看守工职责。

1.2道口看守工作制度。

1.3本道口故障防护处理办法。

1.4列车通过本道口时刻表。根据最新列车运行时刻表及时更新,标明列车通过前方车站及本道口的具体时间,客车以红色标注,货车以黑色标注,要求统一打印,不能用手写。

1.5安全天数揭示牌。每月底进行天数更新,要求用红色油漆印刷,不能用手写。

以上5项制度图表要求统一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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